《邂逅》作文

《邂逅》作文,第1张

每一个陌生的转角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题记

  人生就是两条直线,有时平行,有时相交,也许交点的相汇就是瞬间的离别。有是我们想抓住所有,但却忘记我们只有两只手。无奈,不经意间许多美好的记忆和我们擦肩而过,随风而逝。然而,一次的擦肩而过就再也见不到了。

  若人生中如初见,又何须感伤离别?可人有悲欢离合。月亦有阴晴圆缺。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你还是离我而去了。时间却往往如精准锋利的刀片用最残忍的弧度在我曾以为坚不可摧的友谊上拉出一片鲜血淋漓。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究竟是你变得陌生了?还是我变得连自己也看不透了?

  时间真的能够改变我们吗?有人说,人与人相处时间一长必生时间的迸发症,猜忌、背叛、出卖。如果,如果我们将彼此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是不是不会因为这样的心思而受到伤害了?但那毕竟只是如果,因为我无法保证你会将我看的比自己重要。我始终都知道我说的是如果。

  不是每一个人在蓦然回首时都有机会看见灯火阑珊处等候的那个人,于是只能在回忆里寻她千百度。因为寻她,所以必修学会坚强。

  然而当泪水一次又一次的打湿了枕头烧断的梦,强忍着的痛到了慢慢陌生的青春,年轮映下了苍老的痕迹。因为总是天长地久的东西其实就在转身与刹那间便不在了身边。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原来,拥有友谊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蔷薇花总有刺。友谊的悲哀莫过于你把一个人当成你最好的朋友,但她并没有象你一样把你当成她最好的朋友。

  一个人太相信自己或是太相信依赖某个人,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都一股脑的寄托在他们身上,最后伤及你的人往往就是你认为最相信、看重、依赖、放不下、最在乎的人。有时候与其说无法放下,不如说不想放下。但是,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事,就在我们恋恋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黑夜,同样的我,仰着同样的角度,看着同样的星星,身边却早已没有了同样的你。

  也去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我们永远都不会遇见第二个你、我。所以,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罢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友谊真是一件奢侈品。

  在下一秒的转角,我又会遇见谁?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美丽的邂逅的800字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远不会想到,某一天,在樱花河畔,我会相信一见钟情。

 就这样和你淡淡地相遇,淡淡地分离,还没完全记住你发间那股清新的桔梗香味,就不得不面对你我随波逐流的离合。相遇时,明明知道在你秋水般含情脉脉的眼神后藏着的是催人泪下的悲剧,却还是傻傻地投入你的怀抱,那么决绝,倔强得令人心疼。离别时,没有说什么,更没有挽留,坚强得甚至没有任何泪水,只是在属于自己的那一尘不染的小屋中,抱着你送我的白巧克力,抚摸着上面你漂亮的笔迹,呆呆地望着窗前的白桦林,静默着……

 对于这些,我已经麻木了不是吗?我问镜中憔悴的自己,这些已经伤不了我了吧!但镜中茶色眸子流出的忧伤却毫不掩饰地暴露了我内心的伤痛,为什么,为什么经历了风风雨雨的我依旧如往日般那么的脆弱?自认为早已看破红尘,却不自觉陷入爱情陷阱。轻叹一声,拾起琵琶,独奏世间密曲。如有来世,愿为一只黄莺,傲立于枝头,心如止水,俯视世人忙忙碌碌,俯视世间爱恨离愁。

 你离开了,我却习惯了伴着落日的余晖漫步在樱花河畔。莲步轻移,听风儿絮语,叹无有缘人能懂我心中那份惆怅。白鹤立在河心,如草木女子,裙摆飘逸;乌鸦栖在树梢,如黑衣女郎,孤寂独行。后来,又在这儿与你相遇,得知你还是孤身一人,心中多了一份怅然,却没有半分欣喜。“对不起……”你低低的'说,我摇了摇头:“过去,不要再提。”惊异于自己的泰然自若,心里已无半分贪念,如有可能,我愿做你的红颜知己。

 很快,你的样子就已在我脑海中模糊不清,那股痛,也随时光慢慢淡去。以前,常常去路边充满情调的小店、古色古香的书馆捡起我和你亲切的回忆,现在,我习惯孤身一人,偶尔翻看着旧时的照片;以前,常常幻想着与子白头偕老,现在,发现原来邂逅才是青春最美丽的风景。不再留恋过去,试着笑着,唱着,可是,我却依然不时想起那天的初遇,那天的画面就像是不会被时光风化的岩石,永远定格在了弹指间那刹那芳华中:明媚的阳光、清新的花香荡漾在空白的脑海里,那么温馨,那么甜蜜……

 要是人生只有初遇,那该多好。

作文标题: 美丽女教师下嫁艾滋病农民的浪漫传奇

关 键 词: 美丽 教师 小学五年级 4700字

字    数: 47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小学五年级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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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存卖血挣钱不幸感染上艾滋病   来自:作文大全 来源:作文网 zwliuxue86com  今年32岁的李本刚是四川资中县公民镇大井村的村民。1992年初, 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南下广东珠海打工。而他的弟弟李彬则跟着父亲一起前往河南南阳靠出卖劳力挣钱。李本刚到珠海后,由于没多少文化,也没有技术,所以他只得在一个建筑工地打零工。

  李本刚是一个做事勤快,头脑灵活的人,在建筑队里,他总是虚心刻苦学习技术。两年后李本刚成了建筑队里技术最好的工人。因此,老板非常喜欢他,很快便把他提升为了建筑队的部门主管,每月的工资涨了好几百元。

  但是,打工毕竟还是打工,再努力也拿不了多少钱,比起一同来珠海做生意的老乡们,还是差远了。但对此李本刚心里却非常平衡,他常常对人说,别人做生意的风险大,也辛苦得多,自然收入该高些。

  转眼到了1997年3月,李本刚突然接到父亲从河南南阳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南阳好挣钱,叫他无论如何要过去。放下电话,李本刚不顾老板的挽留,立即辞掉珠海的工作,去了河南。可到南阳之后,李本刚才得知,父亲所说的“好挣钱”竟是“卖血”。

  李本刚有些想走,可这时弟弟李彬拉住了他。弟弟说:“每一次要不了两分钟时间,几张花花绿绿的百元大钞就到手了!

哥哥,还是别走!

”接着,父亲也在一旁说:“是啊,这样的活儿真的难找!

别走了,等干上几年后,咱们回老家修楼房!

”李本刚一犹豫,最终留了下来。

  就这样,李本刚跟着父亲和弟弟开始了卖血挣钱的生活。在南阳卖血的日子里,李本刚父子三人和来自四川的老乡们不仅靠卖血养活了自己,还有了一些积蓄。在长期卖血过程中,他们还积累了一些不伤身体的经验,就是抽血前要多喝水,不要空腹,平时多吃猪血和鸡血来滋补身体。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7年10月8日,是李本刚父子三人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李本刚父子回老家探亲,正巧政府组织他们卖过血的人到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检查结果出来后,李本刚和弟弟李彬还有父亲竟都感染上了那想起就让人不寒而栗的艾滋病。

  父子三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可当他们随后又自费到上级防疫站检查时,结果仍旧是可怕的艾滋病。这下,父子三人都沉默了。“现在艾滋病毕竟是不治之症啊!

”死亡的阴影顿时袭向了他们。

  父子三人中,李本刚最为伤心绝望。因为他的儿子小杰还不谙世事,只有3岁,而深爱他的妻子陈芳也才24岁。他真的不愿意撇下他所疼爱的妻儿。李本刚有生以来第一次号啕大哭起来。

  妻子悄然离家出走他独自抚养儿子    当李本刚从成都回到家后,他蒙头就睡,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李本刚的妻子陈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立即来到丈夫的床前着急地问:“老公,究竟怎么了?”经不住妻子的再三追问,李本刚竟抱着妻子陈芳哭成了泪人,把自己、父亲、弟弟三人都染上艾滋病的消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妻子。妻子陈芳一听,惊呆了,泪水随后如泉水一般涌了出来。艾滋病使李本刚一家顿时天塌地陷了,家里从此再也没有了笑声,时刻都充满了阴霾。

  在时刻经历着死亡恐惧的同时,李本刚一家很快遭到了亲朋邻居们的疏远,甚至没有一个人敢进他的家门。

  在死亡恐惧的威胁下,更让李本刚难过的还是妻子陈芳对自己的疏远,自从他被查出艾滋病后,妻子就变得沉默寡言,不愿和他说话,甚至连晚上睡觉也不愿和他睡同一张床。两个人在家里俨然成了陌路人。李本刚心里清楚,妻子不仅是害怕自己被传染上,而且还有些嫌弃他了。

  李本刚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也不希望自己这样连累妻子。一天,李本刚拉着妻子陈芳的手说:“芳芳,我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我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们的儿子,他现在还小,你一定要答应我:不管将来你再婚跟谁成家,都要对儿子好,照顾好他……”陈芳看了看丈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可是,让李本刚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此后不久的一天早上,妻子陈芳竟狠心地抛下尚不满4岁的儿子,不声不响地独自走了。从此,陈芳再也没有回来过。妻子的出走使李本刚心里有难言的苦痛,从此他变得更加沉沦。

  可是,尽管自己身染绝症,可李本刚却努力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对儿子特别关爱,照顾儿子的生活,供养儿子上学。儿子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单亲家庭里过得一直很快乐,学习成绩也非常优秀。

  由于一直服用国家免费发放的增强免疫力的药物,李本刚父子三人的病情都一直没有恶化。

  在人生的低谷他邂逅了美丽女教师    2001年,凶恶的艾滋病最终还是夺去了李本刚父亲的生命。父亲的病故,如同当头一棒,使李本刚背负着更加沉重的精神压力,他更加对死亡感到了恐惧……    转眼到了2004年1月下旬。一天,李本刚前往资中县城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吃完饭,客人们簇拥着寿星来到包房唱卡拉OK。看着大家高兴的样子,李本刚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独自在一旁不停地抽着烟。正在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跳支舞好吗?”李本刚抬起头,原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李本刚心里一颤,随即把手迎了上去。

  音乐声起,李本刚搂着长发女人的腰在舞池中开始翩翩起舞。一曲终了一曲又起,他们跳得很开心。接连几曲下来,两人都感到有些累了。这时,他们停下来聊天。通过聊天,李本刚很快得知,陪自己跳舞的这个女人叫胡玲,是资中银山镇人,师专毕业后到了广东清远市一所中学当教师。而胡玲的家庭条件也非常殷实,父亲以前是医院的院长,退休后还在资中开了一家诊所,母亲则是部队的干部。

  聊着聊着,胡玲突然话锋一转,问道:“对了,我看见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可不可以告诉我?”李本刚打量了一阵胡玲,突然灵机一动,说:“一言难尽,我们今后有缘再聊……”转眼已经夜阑人静,分别时,胡玲忍不住把自己的电话告诉了李本刚。

  可是,让胡玲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李本刚竟主动打电话,约她在上次聚会的酒店见面。胡玲没有半点推辞,欣然应允了。

  两人一见如故,谈得非常开心。通过交谈,胡玲发现李本刚是一个可以交心的人。随后,她把自己埋藏在心里的隐私告诉了李本刚。原来,几年前,胡玲在清远市和当地一名公务员结了婚。可是,结婚之后,胡玲便有些后悔了,丈夫为了应酬,经常在外喝酒玩乐,有时还彻夜不归。2003年年底,她突然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忍无可忍的她一怒之下便和丈夫离了婚。

  胡玲说着说着,竟当着李本刚的面掉下泪来。这让李本刚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李本刚一边劝胡玲不要伤心,一边忍不住也把自己妻子“大难临头独自飞”的事告诉了胡玲。不过,交谈中,李本刚本能地隐瞒了自己患艾滋病的事实。

  就是在这样的聊天中,胡玲和李本刚都感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们甚至还有了相见恨晚之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深夜11点了,李本刚和胡玲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酒店。当两人缓缓经过江边时,寒风乍起,胡玲打了一个寒颤,李本立即会意地握住了胡玲的手。胡玲又是一颤,但她没有挣脱对方的手。其实,胡玲也觉得李本刚这个人非常不错,对他有好感,只是作为女人,她不可能主动向对方表达。当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时候,胡玲情不自禁地偎依在了李本刚的怀里。

  爱情就这样在两个人身上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快,他们开始热恋。

  “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    2004年3月初的一天,李本刚第一次把胡玲带回了家中。李本刚已经9岁的儿子看见爸爸带回一个阿姨,心里特别开心,对着胡玲“阿姨”长“阿姨”短的叫个不停,而胡玲也对李本刚的儿子小杰特别疼爱,还给他辅导功课,和他一起玩游戏。很快,胡玲便融入到这个单亲家庭中,好像生来就是一家人。临走时,胡玲还不忘把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

  几天后,李本刚突然给胡玲打来电话:“玲玲,帮帮忙好吗?我父亲去世时跟别人借了5000元钱办丧事,现在对方急需钱,我手里又暂时不够……”胡玲一听毫不迟疑,马上到银行取了5000元钱给李本刚。就在把钱交给李本刚的时候,胡玲还异常关心地说:“记住,以后遇到困难就对我讲!

”后来,胡玲曾先后几次借钱给李本刚以解燃眉之急。

  随着交往的增多,李本刚更加珍爱胡玲了。因为他发现,胡玲对他非常无私,而对自己却显得很吝啬。她从来舍不得花钱买一瓶像样的化妆品,一件像样的衣服;而每到节日,胡玲都会送给他很贵重的礼物。胡玲给李本刚买的每件衣服最少都在500元以上。每次,胡玲给李本刚买衣服,他都嫌太贵,太破费了。而胡玲则说:“要知家中妻,且看男人身上衣!

”    “这个善良的女人,已经分明把自己当成了她未来的丈夫!

”李本刚的心灵一阵颤栗。他想,要是自己身体健康,将来的生活该多么幸福啊……    李本刚爱着胡玲,也盼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娶胡玲为妻。可是,每每想到这个问题,李本刚充满了悔意:“我一个艾滋病人,爱上胡玲,实际就是害了她啊!

”    而偏偏在这时,胡玲也主动跟他谈起他们的婚姻问题。胡玲对李本刚说:“咱们结婚好吗?我们结婚后一起去广东打工,等日子好过一些,我们就要一个孩子。”李本刚听着听着,泪水立即盈满了眼眶。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把真相告诉胡玲,好让这个善良的女人另寻他人,有一个好的归宿。

  2004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本刚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随后他来到胡玲的房间里,一本正经地和胡玲开始了对话。

  “胡玲,我必须得把这件事告诉你!

”“你是不是想向我求婚?”“胡玲,你听好了,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因为我是一个艾滋病人!

”李本刚的话刚一说完,胡玲“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大概是在考验我吧?可你的考验也太老土了!

”    见胡玲还是不信,李本刚随即从箱子里取出一个英文字母连成的徽章和一根红丝带:“这是国际预防艾滋病中心发的徽章,这是中国艾滋病预防委员会发的红丝带标记。胡玲,我所说的都是真的,你快离开我吧!

我不该隐瞒你这么久!

”    见李本刚一本正经的样子,胡玲终于相信这是真的,大哭着跑开了。

  冲破艾滋病阴影的绚烂爱情之花    为了看看自己是否染上了艾滋病,胡玲来到了防疫站。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让胡玲感到高兴的是,检查结果为阴性,她没有染上艾滋病。可这时,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每次和李本刚同房时,李本刚都执意要用安全套的事情。胡玲心想:“李本刚是一个好人,从这件事情就能看出他是爱我的,并且他告诉了我实情,让我另寻他人,找一个好归宿,也说明他真心爱我……”想着想着,胡玲开始为李本刚担心起来:“得去找李本刚!

”    可是,当胡玲来到李本刚家时,却发现他不见了。“他躲起来是为了不连累我!

”胡玲知道李本刚的为人。随后,她开始四处打听李本刚的下落。可找遍了公民镇,均没有李本刚的下落。随后,胡玲又来到艾滋病人聚集的“公民家园”,请艾滋病人们帮忙寻找李本刚。

  “这李本刚太不是人了,明明自己有病,为何偏要去害人?这不是作孽吗?”艾滋病人们个个瞪大眼睛骂道。“你们不要骂他,我相信他是爱我的。正是因为爱我,他才离开我!

”胡玲说。“姑娘啊,你怎么这么傻?即使知道,我们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们不想你往火坑里跳!

”这时一位年长的艾滋病人劝她道。

  由于李本刚不在家,考虑到他的儿子没有人照顾,胡玲干脆搬到李本刚家中,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等他回来。

  2004年4月15日,躲藏在几十公里外一个亲戚家的李本刚回到了自己家中。胡玲见到李本刚,立即喜不自禁地上前紧紧抱住李本刚。李本刚问胡玲:“你还找我干什么?”“嫁给你!

”胡玲坚定地说,“我会永远爱你,在你活着的每一天!

”说完,两个人激动得热泪盈眶……    2004年5月1日,李本刚和胡玲举行了热闹的婚礼。“公民家园”的艾滋病感染者、镇上的相关领导,还有许多乡亲们都前来为他们祝福。可是,胡玲的娘家却没有一个人来,胡玲说她是自己做主把自己嫁出去的。因为她不敢告诉父母和弟弟、妹妹自己嫁给了一个艾滋病人。

  8月23日,胡玲当着李本刚的面,给娘家人写了信。“亲爱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你们好!

我嫁给了一个艾滋病人,因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值得我爱。只要他活着一天,我就会好好与他生活一天。我想,爱是没有错的,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也许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我,但我认为自己现在很幸福,你们就放心吧!

”    胡玲写信时,李本刚在一旁看得早已泪流满面。他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感激胡玲,他觉得自己只有用有限的生命,好好地爱她每一天,来回报胡玲真挚的爱情!

   自从和李本刚结婚后,胡玲心中明显有了不少压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是,每次她和丈夫李本刚出去办事,别人就像看稀奇一样看他们,议论他们。由于李本刚患病不能出外打工,胡玲只得辞去了广东清远市教师的工作,留在家乡。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2004年11月初,胡玲和丈夫李本刚在公民镇食品站租了两间民房,一间她和丈夫住,一间给李本刚的儿子小杰住。他们目前正准备在镇上办一个养猪场,准备在家乡靠养殖业发家致富……(应当事人要求,文中胡玲为化名)  《美丽女教师下嫁艾滋病农民的浪漫传奇》这篇优秀的“初一作文”由作文网收集,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投稿,仅供参考和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年前的那一次邂逅,我认识了它,它在我心中播洒了爱的种子。

“哎,终于把作业写完了!”一时兴奋的我大专地把这几天的不痛快都吼了出来。“该做途径呢?玩电脑游戏,不行,现在太累了,看电视又太无聊。“我正愁着干什么时,一个点子涌了上来。”对了,去散步,可以散散心。“我走到广场上,大妈们在跳广场舞,小孩在溜旱冰……好不热闹我在这气氛中,心中的许多烦恼已经悄悄地逃走,心情也好起来了。这时,我感觉背后有人在跟踪我,一回头没有人,然后一转身,就看见一个小家伙坐在我的面前,“这是谁家的狗啊?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在附近看了看,并没有找到小家伙的主人。它好像饿了,叽叽直叫,我买了点面包给它,它狼吞虎咽地吃个精光。然后,就围着我转,“小家伙,既然没有找到你主人,那就跟着我吧!”它好像听懂我说的话,对我叫了几声,好像是在答应我的话。

回了家,妈妈开始很不想让我养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只有答应。“对了,儿子你有没有给它取名字?”“哎呀!”我拍了一下脑袋说:“我忘了,就叫它Lucky吧![经十分幸运的遇见了我。“”嗯,儿子,快帮它洗一下澡,流浪狗身上的气味很不好受,而且有很多细菌。“”遵命!“我兴奋地抱起我的‘小狗’跑进洗手间。放满水后,它死活都不进去,我调了半天的水温,它才昂首挺胸地走进去。这还没完,给它洗的时候到处跑,好像有点害怕的样子,好不容易洗完了,它一溜烟又跑到床下打起了滚,不一会儿,身上又脏了,我又给它洗了一遍,终于好了。我对着妈妈诉苦,妈妈反说:“让你受点苦也好,你小时候还光着屁股到处跑,还跑别人家里去了。”“以前的事就别提了。”我反小狗抱到我的房间里,一起嬉戏

到了晚饭时间,爸爸回来了,我把如何捡到小狗的事和老爸说了一遍,老爸也同意我收养它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Lucky度过了快乐的一个月。一天,突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了门,一个陌生人站在我的面前,Lucky跑了过去,我明白了,他就是Lucky的主人,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把它还给别人。我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不得不这个现实。

一年前的邂逅。它种下的种子已经变成了大树,我也因为那件事而真正地长大。

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5篇

作文历来也是老师和学生最为关注的对象之一。然而,一直以来,学生被“写什么”和“怎样写”困扰着。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1

没有永恒的孤独和绝望,有黑暗的地方,必定有光。那束光,是信仰,是灵魂最原始最热烈的追求,它在心中某处,在失意之时给人最耀眼的火光。

梭罗信仰自然,他迷恋大自然的神韵,毅然离开了纷扰喧嚣的尘世。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梭罗这般快哉有几人居住在瓦尔登湖旁自制的一间小木屋内,梭罗享受自然带给他的一切。在瓦尔登湖垂钓满天星河,梭罗的信仰使然,而他也从中获取凡尘千载都难以悟出的哲思。

一个人应当有信仰,更重要的是他要追求他的信仰。人无信仰则躁,在人生中一路荆棘一路风雨,信仰是航灯,使人不至被灯红酒绿迷惑了眼,不至被纸醉金迷迷乱了心。

与时间对峙,与荒芜对峙,与冷漠对峙,与世态炎凉对峙,需要我们的信仰。在物欲横流的这个时代,“权力”和“财富”成了越来越多人的信仰,这是国家的危机,民族的危机。

因为这种信仰,社会充斥着欺骗和冷漠,人与人之间逐渐形成一堵高墙,每个人都成了自己世界中的国王,飞扬跋扈。“小悦悦”事件以后引起的道德反思,各类食品问题带来的国民恐慌……在经济的腾飞无法带动道德的升华时,我们究竟得到了什么

国家无信仰则亡,民族无信仰则衰,社会无信则乱,我们现在的所谓信仰,不过是被欲望包裹,失去最初的光亮。我们要做的是瓦解心墙,对于物欲仅是追求而非迷恋,只有每个国民有着自己最初的信仰,那么这股力量将会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正如梭罗信仰自然,那是孩童般纯真,是未雕饰的玉一般纯洁。被生活洋流推着走的人们,也许该停下来找回原本的信仰。那才是人生的光。

“且放白鹿青崖间”是太白豪迈内心的信仰;“安得广厦千万间”是少陵心忧天下的信仰;“一蓑烟雨任平生”是东坡豁达乐观的信仰……信仰是水,有着生命力,生生不息;人则像鱼,没有信仰这股清流难以存活。

又如国人的信仰迷失,是因为繁杂的人间污染了原本纯洁的信仰,可迷途知返,给自己一双慧眼,看清纷扰世间,便会寻得本真。

柳永曾渴望功名,后也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李煜在位时沉沦放肆,后才知“一纶茧缕一轻钩”才是自己想要的……他们迷失过,有的寻回了,有的一世长叹,所以我们更要学会守护自己的信仰。

信仰,是心中的歌,是夜间的梦,是感动与温存。但愿风再起时,信仰不再因为俗世而奔驰,珍贵岁月中,她是心中的诗,神圣如斯。

浮生如此,人生如斯,信仰之始必与身体一同就于木中。即便在灵柩,它依旧闪亮着光……

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2

大千世界中,每一个有思想的生命个体都有着信仰,大到国家,小到草木。一位老师的信仰是桃李遍布,医生的信仰是救死扶伤,中华民族的精神信仰是什么是什么让中华民族屹立世界民族之林五千年不倒

走进时空隧道,我在历史长河中寻找着答案。走着走着,耳边响起一个声音:“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原是孔老先生在称颂其弟子颜回安贫乐道的良好品德。我似懂非懂,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我思索着,脚步不觉间来到戚家军身旁。步入营账,抬头一望,戚继光正眉头紧锁,目光始终不离桌上泛黄的战略布防图,手中的毛笔起起落落。“报!将军,武器士兵集结完毕,等候命令!”雄壮的声音响起。“出发!”戚继光一声令下,将士们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向战场。我紧步跟上,只见将士们在疆场上奋力撕杀,眸中蕴满了保卫国家的坚定。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却仍未停下探索的脚步。

再往前走,一声震耳的炮响将我的思绪牢牢抓住。我凑上前,想要一探究竟。原是黄海海战打响。眼见着我方木制帆船在敌方坚船利炮的攻势下节节败退,心头不禁蒙上一层阴霾,想要扭转局势却又什么都做不了。恍惚间,一架大炮对准敌方主舰,心中又生一丝希望,可随着大炮中的沙土散落,我的心又被冰冻,疑惑随着邓世昌壮烈牺牲再次升起。

然而,战争并未就此停歇。不远处,我看见中华人民解放军与日军殊死搏斗,没了子弹用大刀,一刀一刀砍出中国的和平与安宁,远处的小丘上,一名战士虽已逝去,手中紧握的仍是那面染满鲜血的五星红旗。那红旗在历史的狂风中永远屹立,迎风飘扬。

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信仰凝聚马二字:中国。简简单单二字十二画,蕴蓄了太多太多,不仅有过中国人民的勤劳与勇敢,更饱含新青年一代不服输,不惧的奋斗精神。如今,我们尚未成熟,虽不能为祖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完善自我,追求卓越总还是力所能及。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应当将中华民族那深入骨髓的信仰传承下去。十年寒窗必定有我,明朝报国信舍我其谁

从古至今,从暗到明,中华民族的智慧在丝绸的一丝一缕中延续,民族精神信仰却在九百万锦绣河山中绵延不断。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中华民族精神信仰——中国!

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3

今天是喜欢赵丽颖的第三年零三个月,今天是喜欢你的第1156天,你是我最初的信仰,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艺人。我不管你红不红,我就是那样一如既往的喜欢你。

你也许没有很高的学历,也许没有很硬的后台,也许没有很好的背景。但是,你就是你,那个在我心目中最棒的你。你虽然在农村出生,在娱乐圈跑龙套跑了十年才大火。第一次喜欢你的时候是在你演那个呆萌可爱没心没肺敢恨敢爱的花千骨,我非常喜欢你演的那个花千骨,你为了这部电视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你为了把自己深入花千骨这个角色,你总是在别人还在睡觉的时候,你自己一个人练习到半夜,也许你每天的睡眠时间都没有超过5个小时,也许天还没亮,你就要起来工作,也许你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

我知道你喜欢拍戏,喜欢看我们颖火虫的笑容,喜欢拍戏的灯光。最初人们认识赵丽颖是从《杉杉来了》到后来的《花千骨》才让赵丽颖大红大火,以前我没有陪你走,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有我陪你走下去。我知道你如今有现在这般的成就是因为你自己的努力,你的努力从来都不让人知道,自己扛下这一切,从来也不抱怨。

那一次你参加综艺,谢娜曾经说过,你一年365天,而你真真正正的休息时间只有三天。三天对我们来说真的很少了,我们经常抱怨说没时间玩,可是我们算下来我们学生一年可以玩几个月,其实也不辛苦了。

我喜欢的不是赵丽颖的火气也不是她多么好看,我喜欢的是赵丽颖的努力坚强,她做什么事都那么认真,对粉丝也特别的好,总是在粉丝面前呈现自己最好的一面,而自己的伤从来都没有说过,也许走了娱乐圈这条路就是这样的吧。娱乐圈有着太多太多不能解释的道理,如何你因为别人黑赵丽颖的几句话就黑她,那么我请你离开赵丽颖,你不合适当颖火虫,因为你不配。请不要黑赵丽颖,赵丽颖真的很努力了,艺人都是这样的,她们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出去玩也要被拍。请你们尊重她们好吗

我有时候会因为别人黑赵丽颖而与他们那些人对骂好久,也许我知道很傻,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你们黑她。艺人做过的一些事你们也可能被做过,那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了,假如全网黑你骂你,请问,你们心里会怎么想,会伤心吗同样是人,为什么不能尊重别人呢

请不要黑丽颖,她永远是我心中的赵小刀,以后会一直一直一直喜欢下去,即使你不火了,但是,我还是最喜欢你,请尊重艺人谢谢。

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4

“……我相信梦想就是最好的信仰,指引我们向前,不会彷徨,拥有梦想的人一定势不可挡……”

每当我的耳畔响起张靓颖的这首歌时,我的内心就收到鼓舞,仿佛所有的怅然都被抛入风中,信仰指引着我,在蓝天上,在阳光里,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一个泛着金边的日子,妈妈带我来到了舞蹈房。只见风华正茂的哥哥姐姐们穿着专业练功服不停地跳着,时而演绎出热情,时而演绎出优雅,散发着这个年龄特有的气息,在阳光的笼罩下如璧人一般沉醉在曼妙的舞池中。六岁的我看呆了眼,就在这时,我邂逅了我这辈子最好的信仰——国标舞。

可在追逐信仰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经过了几节课的培训,老师跟我的妈妈讲,我的膝盖,体型并不是跳舞的好模子。无意中听见的我,心中泛着苦涩和不甘的味道。先天不适合跳舞,我就后天来弥补!

每到周末,我的身影便会提早出现在练功房的镜子里,有一股信念支持着我的心灵,这是拼搏的信念,不屈的信念,追梦的信念,这信念促使我比别人努力,促使我踮起脚尖,促使我在那里笨拙地转着圈……

很快,我成为了老师身边最勤奋的学生,紧随老师的脚步穿梭于练功房的每个角落,地板上有着我努力的汗水,练功房的灯光见证了我的进步。经过一系列的魔鬼训练,我终于在班级中崭露头角,成为老师和舞友们关注的对象。

随后,证明我实力的时候到了,老师为我报名参加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场大规模比赛,我的内心是多么期待这场比赛,如破茧的蝴蝶迫不及待地展示翅膀。比赛前夕正值暑假,不开空调的练功房里,我一遍又一遍的练习着比赛的花步组合,汗水随着一个又一个的“陀螺转”飞溅出去,脚底在不知不觉中磨破一次又一次。我坚持着我的信仰,哪怕它是如此的遥不可及。

终于,比赛场上,我带着精美的妆容,一次次旋转,一次次造型,几近完美,那个苍白的面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如花笑靥的自信面庞。一曲终,热烈的掌声将我淹没,我一边谢礼,眼中一边泛起泪光,镁光灯打在舞池中,我知道,舞蹈,是我最好的信仰。

像曾经的每一个日子一般,练功房中依旧有着一个执着的奋斗儿,一抹优雅自信的身影。我看向雨后的窗外,彩虹向我微笑,我也盈盈浅笑着。只要有信仰,就会有美丽,是这信仰让生命更加斑斓精彩,为生活添上绚丽的色彩。

以信仰为话题的高中作文5

鹰,有着敏锐的双眼,锋利的尖爪,“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当它俯冲时,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巨大的双翅舒展,完成了由极静到极动的转变。

鹰属于天空,属于风,属于孤独,正如那句诗:我向最深的树林看去,受伤的鹰默默的注视着伤口。它永远孤独的在天空盘旋,享受着浮过两翼的狂风。飞翔是鹰的信仰,是不可割舍的本能。为了飞翔,它不惜一切代价。

鹰的出生即使一次与死亡的赛跑。鹰每次会孵化两枚卵,却往往只能存活一只。为了争夺食物,自相残杀是惟一的选择。用幼嫩的喙杀死胞亲,当伤痕累累的雏鸟迎接父母带回的全部食物时,一声一声的尖嚎是在庆祝自己有了拥抱信仰的可能,在狼吞虎咽中,满是急切,只要等待,等到褪去绒毛,长出羽翼。

等到满身黑羽,风华正茂,便又是一场与死神的较量。没有教导,没有重来的机会。母鹰带它来到断崖,一次纵跃便决定了到底是骨肉成泥还是成为掌握天空的霸主。在急坠时奋力挥动双翼,眼前急速上窜的景物与耳畔凄厉的风声解开了融入灵魂的封印。在一次次振翅中感受风的律动,微颤的羽尖与风共鸣。当一声鹰啼划破天际时,它拥抱了信仰。金色的夕阳与血红色薄霞都远不及那一抹玄色的身影,

历经生死,它眼中满是淡漠与薄情,唯一不变的是,就是深入骨髓的对飞翔的热爱。在空中巡视,如同帝王。

40多年过去。每日划过的身影略显沉重,那是因为背负了生命的烙印,然而那骄傲的背影却一如往常。40年的时间让信仰沉淀成执念。日益疲惫的身体让它力不从心,倘若无法飞翔,被信念抛弃的帝王将如何存在,为了再一次获得天空的眷恋,鹰会一片一片啄去自己的羽毛,在岩石上敲掉自己的喙,在一片血色中静待新生,哪怕痛痒到抽搐也不曾回头。正如雨果所说:以死来鄙薄自己,出卖自己,否定自己的信仰,是世间最大的刑罚,最大的罪过,宁可受尽世间的痛苦和灾难,也千万不要走到这个地步。伴随着痛苦的是新羽成长的辛辣的喜悦。当它再一次随风而起时,时光的痕迹仿佛随旧羽的飘落而逝去,再一次拥抱信仰的它知道,它又有了40年的时间,漆黑的矫健身影将以天空为舞台展现它对风的掌控,对信仰的追随。

由于信仰,鹰能断羽去喙。由于信仰,凤凰能浴火涅盘,由于信仰,江姐能以身殉国,

信仰之余我们,如同水与空气。鹰因能振翅而幸福。就像雨果说:信仰是人们所必须的,什么也不信的人不会幸福。当路遇坎坷,心身疲惫时,信仰便是支撑你的动力。

拥有信仰,方能体味人生之于我们的意义。

邂逅简爱

清晨,太阳羞涩地露出了半边脸,天空仿佛被染色了,不多的阳光却给天空抹上淡淡的红。小鸟迫不及待地在树上蹦蹦跳跳,不倦不厌地展开歌喉。树木经历了一夜的黑暗与宁静后,好不容易迎来了又一天的光明,贪婪地毫不犹豫地把身躯面向太阳。叶子在阳光的抚摸下呈现出那光亮的绿。小草则被晶莹的露珠压得透不过来,年纪轻轻便“驼背”了。

  “咯嘞——咯嘞——”远处传来一阵有有规律的马蹄声。不久,在依稀的晨雾中便渐渐出现一辆马车的模样。我坐在颠簸的马车里,体验着这19世纪的马车与现代汽车的区别。

  当我还体味着“马车风情”的时候,“吁——”的一声,马儿仰天长啸,马车也立刻停了下来,吓得我身体向前倾,又在像被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拉了回来一样,仰到后面。

  几分钟后,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年轻女子一边撩着裙摆,一边优雅地上了车。我定睛一看,不禁有些惊讶。啊,是简·爱!

  只见她的眼睛通红,眼里布满血丝,脸色苍白。她上了马车后,还留恋地回头看了一下那座美丽的城堡。当城堡的影子消失在她眼中时,她才慢慢转过头来。简·爱似乎在出神地想着一些东西,一只手紧紧地攥着那陈旧行李箱的手提。看着她疲倦的眼神,实在令人怜惜。她欠着身子,单手托着下巴,双目闭合养神,突然的那么一瞬间,晶莹的眼泪调皮地从她的脸颊滑下,形成一道美丽的弧线,响亮地滴在手背上。

  按照书上讲的情节,现在应该发展到简·爱发现了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的事实后离开了他。我个人认为,像简·爱这样善良的女性,不应该更能理解别人吗?为什么她为了自己的理智而放弃了原本的幸福?而且她也知道罗切斯特不再爱他的前妻了,简·爱应该宽容和原谅他的。于是,我试图劝告她。

  我轻轻地拍了她一下,她的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也许是我打扰了她的沉思了。我疑惑地问:“简·爱**,你为什么要离开他?他是你的最佳侣伴啊!”

  简·爱有些愕然地看着我,因为她不知我是何人,为什么会认识她。我不理会这些,只求我的疑问能得到满意的回答。她一定知道“他”指的是谁,然后淡淡地是说:“我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是真的,我多么想用我的爱去抚平他以前所受的委屈和恐怖的回忆。但是,良心与道德准则无时无刻充斥着我,要求我要战胜这些复杂的情感。这种内心深处的理智驱使我要离开他!”

  她似乎有些激动,等她的情绪稍微缓和后,我又对她说:“虽然理智要求你这样,但你一定能理解他的苦衷的。你不是说他有着一段委屈和恐怖的回忆吗?如果你走了,他会十分伤心的,这难道不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吗?”

  简·爱憔悴的面容惹人心酸和怜爱,她又说:“我能理解他,但你一定不能想象,我一度沉浸在幸福中,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的事实无疑给了我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我在思想上挣扎了许久,我不能违背心中的意愿。否则,我带着虚伪的面具去接受这一切,装作不介意的话,我和罗切斯特先生都会十分辛苦。与其这样,不如我离开。”

  我终于理解简·爱的想法了。是的,正如她所说的“良心与道德准则无时无刻充斥着我,要求我要战胜这些复杂的情感“,她是一个追求平等自由与幸福的新女性,即使罗切斯特先生深切的爱也不能束缚她。也许她认为暂时的分别可以使两人的头脑都恢复清醒。简·爱十分自尊自爱,尽管她知道罗切斯特先生与其妻子名存实亡,但理智始终战胜了情感。

  简·爱始终不知道,在她离开后的不久,灾难就降临到罗切斯特先生身上了……

人生有许许多多次邂逅,但美好的邂逅可能为有一两次。

  美丽的邂逅,总会选择在夕阳落叶当中,唯独我与你的邂逅在吵杂当中,那刻的我与你相遇。与你的相遇伴随着辛酸、痛苦与喜悦,当你那湿暖的吻落在我的额头时,彼此凝望,共享那丝瞬间的甜蜜与幸福。

  时间如流水般流淌,在指隙间缓缓流过,无声无息。你变得更加的成熟,我已变得懂事可人。说不清相遇与邂逅是否是同一个意思,但我认为邂逅是充满期待的,相遇是邂逅之后的名词,只有美丽的邂逅才会有动人的相遇。

 我你等待的邂逅总会选择在黄昏落日,彼此的相遇也会在那凌乱凋零的树木中,在夕阳晚霞的相映下,享受着你那份浑厚的爱。

  人总会长大,长大后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舞动,吸收日月精华,成为舞台上最成功的表演者。伴随着信念,也随着你那份对我永恒的爱。与你携手漫步在“舞台”的道路上,才发觉几根银丝在你那乌黑的头发间跳动,显得特别的突出,我的心骤然缩成石块,向你述说询问那银丝的来源,想帮你铲发除根,但你拒绝了我,说:“时间总会过去,你是留不住它的;人总会有生老病死,你也拦不住它。就随着它去,反而让自己更快乐,虽人已老,但心却用年轻!”听你那平缓的语气向我述说完这些我认为是您的人生道理后,觉得你是那般的伟大与纯白,你永远都是快乐的,正因为你有一颗永不老的心。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邂逅是美丽的,虽说相遇后的结果是悲剧,但那比翼双飞的蝴蝶是永恒的;风与云的邂逅是飘渺的,因为风吹云动是永远也不能携手共进,但那份执着是上帝的殷赐,永不磨灭;我与你的邂逅,是对方的愿望与期待,相遇的结果既不是悲伤,也不是追赶,而是永恒的,携手共进,生死不离。

  母亲与每个孩子的邂逅与相遇,都是上帝的恩赐,你我亦如此。

一个眼神,一场邂逅,几盏淡酒,万般柔情。皆始于浪漫,归于平凡。募然回首之间所有的曾经总会在脑海中浮现,成为人生道路旁一道风景。或浓烈,或清淡,或喧闹,或宁静……

   习惯了平淡的日子,喜欢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留下两行平淡的足迹。浓烈的色彩与喧闹的气象,而我更喜欢素雅的清淡和安详的宁静,邂逅就是这样一道风景。 

  邂逅是在生命中一次短暂的重逢,或在路旁树下,或在急风细雨之中,也许就在街边的摊点。久违的欣喜总会变的宁静。上帝造物弄人,于是多情的世界便有了悲欢离合。偶然邂逅的欣喜总要比等待相见的感觉美丽。也许有了邂逅才会让这个世界多了这些美丽的不经意。

 

  邂逅是曾经的一份回忆,或甜蜜温馨,或忧伤失意。人生匆匆数十载光阴,总会在生命中不断寻求新的开始,结束旧的曾经。邂逅便是打开旧曾经的一道书签,万千日夜的阻隔总会在邂逅的一刹那消失。所有曾经的滋味会在心头涌动,山依稀,水依稀,梦依稀,情依稀。

 

  邂逅是对过去和未来的一种思考。告诉我们应该如何舍弃,教导我们应该如何珍惜。也许面对现实的的世界我们会难以拿捏眼前的一切。邂逅也许会让我们更清晰的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自己,给我们的思维一些启迪。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的从手指间划过,淡化了色彩,淡化了回忆,唯有邂逅如夜空中一道焰火,也许只有瞬间的辉煌,却也是平淡日子中最惬意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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