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逃离为什么直接最后死了

地铁逃离为什么直接最后死了,第1张

你好,这个是有条件的,以下是我整理的;

坏结局

如果在伏尔加河战役杜克战死,里海战役达米尔没有和你一起离开里海,针叶林战役阿廖沙被森林部落乱枪射伤,坐上了轮椅。

这三个条件满足任意两条或两条以上,则会形成坏的结局。

众人把你抬进火车后,由于此时你身上的辐射爆表,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进行换血。

但是这个时候,车厢里的队友已寥寥无几。

你会在最后的时刻梦到一列昏暗的火车。

这列火车上到处是祭奠的蜡烛,你还会遇到一些已故的队友。

最后米勒也会出现,他安慰你说军人的职责就是战斗,你杀了那么多人,大不必为此赶到愧疚。

在一个迷雾笼罩的夜晚,火车会停靠在终点站。

你下车后,可以在一个电线杆上找到平静山谷的照片。

然后进入最终的大结局,阿尔乔姆最终没有被救过来。

他和米勒一起被葬在了平静山谷,就是之前下死亡火车看到的那张明信片里的画面。

旁白也变成了安娜的台词,安娜失去了父亲和丈夫,万般悲伤的怀念着逝去的亲人。

最后所有队友会放枪默哀,为米勒和阿尔乔姆举行隆重的告别仪式,游戏剧终。

好结局

如果在伏尔加河战役杜克没有死,里海战役达米尔和你一起离开了里海,针叶林战役阿廖沙和你一起逃离了针叶林。

这三个条件满足任意两条或两条以上,则会形成好的结局。

众人把你抬到火车上,由于此时你身上的辐射指数爆表,卡蒂亚建议让其他人为你做换血治疗。

所有的队友轮流为你献血,你在死亡线上挣扎着。

在昏迷状态下,你会遇到米勒,他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米勒把你带到了一个平静的山谷,这里有夕阳,有大海。

在一棵大树旁,他说出了自己人生的一些感悟和遗憾。

他希望你活下去之后,可以带领整个团队,解放更多受苦的人。

在经历了长达20年的地下生活,米勒最为遗憾的是没有多陪陪自己的女儿。

他希望他死后可以埋在这个干净的峡谷。

接着你会被队友救活,然后醒过来。

最终的大结局剧情是主角阿尔乔姆和安娜在平静的山谷埋葬了父亲。

并且阿尔乔姆成为了新的团队领导,他想继续自己的探索,把更多的人带进山谷,重建人类家园。

上述就是我的回答,望采纳,谢谢!

肯定是《基地疑云》

这世界上有两种事实,一种是我们所看到的事实,一种是背后隐藏的真正的事实。

  看到的往往是那些像是现实的假象,而另外一个我们看不到的才是真正的答案。

  在巴拿马丛林的美军训练基地里,发生了一起神秘的失踪事件。6名受训学员出发进行常规的军事训练,却连同教官韦斯特(萨缪尔·杰克逊饰)在飓风后消失得无影无踪。韦斯特素以严厉著称,和学员之间的关系一向十分紧张。仅存的两名幸存者却保持缄默,不愿与官方合作。整个调查陷入了僵局。

  无奈之下,基地指挥官只好请来昔日的学员哈代(约翰·特拉沃尔塔饰),现在的美国药品管理局官员协助调查。但是军方调查官员朱丽娅少尉(康妮·尼尔森饰)却并不欢迎他的到来。因为其一,哈代被怀疑与其当地毒品贩子有非法交易;其二,哈代也曾是号称魔鬼教官韦斯特的门下弟子,并且和其他的受训者一样对他心存怨恨。

罗斯·麦克唐纳

罗斯·麦克唐纳原名肯尼斯·米勒(KennethMillar),侦探小说家。生于加州,在加拿大长大、读大学、教书(他是个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结婚(老婆是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他在加拿大写下他生平第一本侦探小说《TheDarkTunnel》(1944)。

中文名:罗斯·麦克唐纳

外文名:RossMacDonald

别名:KennethMillar

国籍:美国

出生地:加州

出生日期:1915年12月13日

逝世日期:1983年7月11日

职业:侦探小说家

主要成就:MWA大师奖

代表作品:《移动飞靶》《地下人》

人物生平

罗斯·麦克唐纳原名肯尼斯·米勒(KennethMillar),生于加州,在加拿大长大、读大学、教书(他是个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结婚(老婆是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他在加拿大写下他生平第一本侦探小说TheDarkTunnel(1944)。

作品特点

作为硬汉派小说家“三巨头”之一,罗斯·麦克唐纳未必是三位大师中最会讲故事的,但他绝对是最尊重故事的那一个。

麦克唐纳的学历和出身比汉密特和钱德勒两个人加起来的还高,他既不写他想成为的人,也不写不想成为的人。他的故事的切入点更加复杂。

于是,他让LewArcher成了流水,成了故事呼之欲出的介质。在小说中LewArcher的话多数是以问号结尾,他是个询问者,借着他的询问,故事中其他有故事的人才能把自己的故事说出口。他也是个聆听者,他聆听其他人的故事,然后将它们在自己这里拼合,互相填补对方故事的空白。但麦克唐纳高超之处在于,他的小说中,故事总是有一块空白,任谁也填补不上。

与其说故事主人公是私人侦探,毋宁说他只是个拿着话筒的主持人,走进穷街陋巷里让有故事人说出自己的故事,而这个人恰好是个叫LewArcher的PrivateDetective。

而麦克唐纳的造反,一方面来自于他的故事少了哈密特和钱德勒共有的戏剧性,草莽冷酷和骑士浪漫都可以增加故事的戏剧张力,但麦克唐纳偏偏没有这么做,这来源自另一方面,那就是麦克唐纳传承了更古老的小说传统,接近于马尔克斯那种“我老祖母讲故事”的方式,只不过老祖母变成了私人侦探LewArcher。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与麦克唐纳少小离家老大还的个人境遇不无关系。

个人作品

《地下人》

《移动飞靶》

《恋情与金钱》

《蓝锤》

《爱恋与罪孽》

《儿子出走之后》

个人生活

在麦克唐纳四岁时,他父亲丢下他和他母亲跑了,这让他背井离乡去了加拿大。这是个悲剧,但对于侦探小说而言却是幸运的,这桩往事在麦克唐纳的生命中和他笔下的LewArcher的故事中都形成了一个迷人的调调。

麦克唐纳在谈论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加州时说过一段让人动容的话,他说:“当我从加拿大一路穿越国境线,回到我出生地的时候,我懂得了界限这东西的深层意义,它区分了合法与非法,我们穿过它‘如同一个鬼魂穿过一道墙,为寻找我们自身的真实性而冒险。”

作者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出生于美国纽约一个环境优越的学者家庭。他的父亲老亨利·詹姆斯是一位享有盛誉的哲学家兼作家。这位学识渊博、趣味高雅,头脑开明的父亲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从小就受到美国和欧洲的良好教育。他的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后都成了成就卓著的学者。大儿子威廉·詹姆斯成了著名的哲学家,小儿子亨利·詹姆斯则在美国现代文学史上占了重要的位置。

亨利·詹姆斯从小就随父亲往返于美国和欧洲,对这两地都极为熟悉。美国和欧洲上流社会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对比,成了亨利·詹姆斯早期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黛丝·米勒》就是这类小说中的一个典型。

《黛丝·米勒》的情节并不复杂:风流倜傥的美国青年温特朋长期居住在欧洲。在风景如画的瑞士小城费维,他邂逅了美国富商之女黛丝·米勒。黛丝年轻、漂亮、风情万种,令温特朋深深着迷。但这位理性而富于才智的贵族青年,尽管喜欢研究女性心理,却琢磨不透黛丝的心思。后来在古城罗马,这两位年轻人再次相遇,而黛丝的言谈举止更是令温特朋迷惑不解了。直到黛丝突然病逝,温特朋才似有所悟。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捉迷藏”般的爱情故事。小说女主人公黛丝的名字在英文中同“雏菊”。书中的她,死后也葬在雏菊丛中。作者显然以此暗示:这位像野花一样美丽而 桀骜不驯的大自然的女儿,在不适合她生长的环境里,生命也像野花一样地凋谢。

小说的笔调轻松而幽默。作者在赞扬黛丝所代表的美国自由、民主、单纯而自信的同时,也对它视野不够开阔、知识贫乏、浅薄幼稚的一面进行了嘲讽;在欣赏欧洲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及贵族气质的同时,也对它的世故、虚伪、保守、腐化进行了无情的揭露。作者在活泼轻快的字里行间蕴含着深沉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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