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里男女主人公忽然邂逅时有什么经典的对白?

韩剧里男女主人公忽然邂逅时有什么经典的对白?,第1张

韩剧一般都是内心戏比较多的哦!此时无声胜有声啊!

要是看邂逅的那种

肯定是情况不同

就说不一样的

建议你看《善良的男人》,女主失忆后,见到男主说:“你就是男主吧?我们是相爱的关系吧?我心里告诉我,我喜欢你!(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1、酒客揭短,取笑孔乙己偷东西

人们拿孔已己的伤疤取笑,其实是拿孔乙己的不幸与痛苦来取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可见人们的麻木不仁,冷酷无情。

2、酒客讥笑孔乙己没有进学

对孔乙己来说,他梦寐以求的是读书做官,可是却一生未进学堂,这成了他最大的不幸与耻辱。现在人们毫不留情的揭开了他的这块精神伤疤,击中了孔乙己的要害,可见世人的冷酷无情。

3、孔乙己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

孔乙己自己都生活贫困,但却依然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可见他的善良。孔乙己说完话还不忘用书中的话,足见他的迂腐可笑。

4、孔乙己教小伙计识字

孔乙己将毫无用处的“茴”字的四种写法当作学问来炫耀,可见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小伙计也受了社会的影响,有了等级观念,足见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和世态的炎凉。

扩展资料

关于孔乙己:

孔乙己鲁迅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

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创作背景:

19世纪末期,清朝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这样一个典型。

1911年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称帝,复辟势力猖撅,革命成果被窃夺。“五四”运动前后,科举制度虽被废除,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仍然根深蒂固,封建教育仍以其他方式推行,人民仍处于昏沉、麻木状态。

1917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李大钊等领导和策动了新文化运动,向封建文化教育进行猛烈抨击。

为了愤怒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为了“描绘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以“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后,于1918年冬创作了小说《孔乙己》。

23分钟。

致命的邂逅精彩片段在23分钟,可以跳转到该时间进行观看。

《致命的邂逅》是由理查德·波恩执导的惊悚片,StanislasMerhar、莫妮卡·贝鲁齐等主演的,于在1999年上映。该片讲述了一名舞女与惯偷的故事。罗娜是某舞厅的舞女,弗兰克是个在电车上的惯偷,一次弗兰克在电车上偷了罗娜笔记本,他按照上面的地址找到了罗娜,从此两人结下了不解之缘。意大利/法国2000年莫妮卡贝鲁奇主演的R级作品。莫尼卡贝鲁奇主演,又是一部性感撩人之作。

“邂逅”在男女方面指的是青年男女之间偶然产生某种短暂或长久情愫的遇见。“邂逅”一词出自《诗经·国风》,原指不期而遇或偶然相遇。现代社会中,对“邂逅”的运用有时也用于两个陌生人的偶遇,这两个人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异性;可以是同一年龄段,也可以是不同年龄段。

邂逅在男女方面指什么

《诗经·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毛传:“邂逅,不期而会。” 陆德明释文:“遘,本亦作逅。” 南朝宋鲍照《赠傅都曹别》诗:“邂逅两相亲,缘念共无已。”《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忆昔清明佳节时,与君解逅成相知。”

邂逅用做人与人相遇时,相遇的双方可以是曾经已相识也可以是曾经不相识。这要根据语境来判断,如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或者XX小说写的)“我在XX再次与你邂逅”有再次不经意相遇的意思此时语境中有暗示说明相遇之前双方相识。

如果语境里没有明确暗示则认为之前不相识。又如某个人在回忆录中写道:在那个青春烂漫的岁月里,不经意间与你邂逅……”这通常认为是相遇之前双方不相识。很多人把“邂逅”片面理解为双方此次相遇前是不相识的,这是不全面的。这个词被经常使用在男女异性相遇之间,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同性之间也是可以使用“邂逅”这一词的。

作为女生来讲,要明确的拒绝领导这样的安排,跟领导商量自掏腰包去另外开一间房,第二天再跟领导汇合。

虽然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作为女性来讲,自重自爱是每个女孩子要有的,工作和生活一定要分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应对、维护领导的形象才是要考虑的事情,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第一时间明白领导的意图,也避免成为员工之间茶余饭后的焦点,这个时候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要怎样机智巧妙化解这个难题:

其实我仔细想了下这样的情景,说实话我不太相信自己能遇到这样的男领导,毕竟共事时间长,都了解对方的为人处世,如果领导生活不自律我可能都不会同意一起出差。但是如果真的遇到了,在前台就要求服务员再开一间房,跟领导说:“一间不太合适”服务员肯定也会对你刮目相看,让领导也明白于私于公同住一间房肯定是不行的。

作为公司的***,本身就该有大气魄的办事能力,人品正自己就会知道避嫌。

举个例子:我最近在看的《北京女子图鉴》中陈可陪领导出差,虽然不是住一间房,但是也讲了女生如何应对图谋不轨的领导,半夜高总打电话说:“小可,我好像有一包烟落在你的双肩包里了,要不我俩,中间还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一起找找看,”下意识陈可马上打开自己的包找来找去都没有,这个时候陈可看了下时钟已经是晚上12点,又回想起领导说的那句话。

这个意图其实已经很明显了,没烟跟前台或者出门买一包就好,何必让自己找,更显的领导很小气,陈可马上有了自己的想法,紧接着给前台打电话:“麻烦买一包烟,送到(领导)的房间,还叮嘱了一句到房间在把烟钱付给对方”。挂断后把自己房间的电话线拔掉,省了领导的骚扰,这样自己也可以睡个安稳觉。

其实男人是要面子的人,这个事件中我们能学到的是陈可机智的做法,领导说出来是想要烟,那我就不得罪他同时自己也能全身而退,女生完全可以借鉴,说不定领导会觉得你这样的女生有自己的定力。

如果当时陈可正面发生冲突,或者直接拒绝,这种耿直的做法在职场上死得也很快

现代社会中不缺乏既能干又长的漂亮的女性,经营好自己,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生活中坚持自己的原则才是最可贵的地方。

1、《蒹葭》

年代: 先秦 作者: 诗经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2、《竹枝词》

年代: 唐 作者: 刘禹锡

山桃红花满上头,蜀江春水拍山流。

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

3、《关雎》

年代: 先秦 作者: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1]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4、《汉广》

年代: 先秦 作者: 诗经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5、《女曰鸡鸣》

年代: 先秦 作者: 诗经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

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男女之间的邂逅通常指的是两个人在某个场合或时间相遇,彼此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和感觉。这种邂逅可能是偶然的、意外的,也可能是有意的、有目的的。

有时候,这种邂逅可能只是短暂的一瞥,但是它可以激起两个人心中的某种情感,让他们开始思考对方是否值得交往或者是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等等。这种情况下,邂逅可能会成为两个人之间产生感情的起点。

另一方面,有些人会通过社交网络、朋友介绍等途径主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这种邂逅则更多地是出于主动性和目的性。无论是哪种情况,邂逅都是一种特殊的经历,它可能会改变两个人的生活轨迹,也可能只是一段美好的回忆。男女之间的邂逅是一种特殊的经历,它可以为人们带来机会和启示,但也需要谨慎对待,才能让它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或者成功的恋情。

邂逅的意义:

邂逅的意义在于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认识新朋友、结交新伴侣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可以通过交流、互动等方式更好地了解对方,从而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基础。同时,邂逅也可以让人们更加开放、自信,敢于尝试新的事物和挑战自己。

首先,邂逅可以带来机会和启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我们的好朋友或者伴侣。而邂逅则是一种让我们遇到那些与自己志同道合、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的机会。通过邂逅,我们可以认识到一些新的朋友,扩展自己的社交圈子,获得更多的人生经验和启示。

其次,邂逅可以让人们更加开放、自信。在邂逅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主动与对方交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这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自信心。通过不断地与他人交流,我们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沟通技巧和自信心,变得更加开放、自信和独立。

最后,邂逅还可以让人们更加勇敢地面对未知和挑战。在邂逅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陌生的人或者情况,需要我们勇敢地面对和应对。这种经历可以让我们更加坚强和勇敢,敢于尝试新的事物和挑战自己。

明确告诉你,你俩如果不是两口子,同住一酒店客房,这绝对不属于违法行为,别瞎咧咧,把自己给吓大了。

现在 社会 情况下,不是两口入住酒店同一客房的情况多了去了。你随便找一个酒店去了解一下,住里面的男女客人,是两口子的比例有多少?不会超过一半。

我的一位街坊邻居自己经营着一家酒店,邻居告诉我们说,他们酒店每天向外预订的客房里面入住的不是两口子的比达38%以上。他说,作为酒店来讲,只要你俩出示合法的身份证,办理了登记入住手续之后,酒店才不去管你俩之间到底是夫妻关系呢,还是什么“小三”“小四”“二奶”之类的关系。

街坊邻居还说,不是两口子入住酒店,只要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卖*嫖娼,不贩毒吸毒,不从事色情交易,就OK啦。另外,酒店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那就是要尊重与保护入住客人私生活方面的个人隐私权。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讲,无论是哪个国家,至今都不存在有什么法律明文规定,不是两口子的人不能同住一间客房,如果同住一酒店客房就属于触犯法律,那不得要有多少人触犯法律被逮起来了呢。

或许有朋友会问,如果一对不是夫妻关系的男女入住酒店,恰巧碰到警察查房,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在此,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只要你们配合民警查房,出示身份证,互相之间能报出对方的姓名、职业等相关信息,民警是不会来干涉你俩入住酒店的。

这就看两个人住酒店同一间房做的事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拿我个人经历来说,2014年的4月份,我当时在太原一家知名装修公司当了首席设计师,因为4月份正好是一年的装修淡季,所以公司决定要派人出去去广州家具展以及设计大赛展览,也好让我们开开眼界。

当时公司初步定的人数是6人,可就在出发前夕,其中一个母亲病危请假回老家看望母亲,另外三个也是有了变故没去成,最后只剩下我和我们公司的辛姐两个人去。

那一年我33岁,还没成婚,辛姐比我大一岁,离异,带了一个7岁的女儿相依为命。

辛姐是我们公司的店面经理,负责我所在公司分店的所有事宜及日常工作,我初到太原的时候,辛姐可以说在工作上没少帮助我,让我从一个啥都不懂的菜鸟成为了谙熟公司事务的首席设计师。

到了广州的时候,我们要找酒店休息,当时财务给我们的专项拨款并不多,为了节约成本,辛姐就找了举办地附近一家如家酒店居住,当时到了前台,前台问我们:二位,是两间房吗?

辛姐说:不,一间,但是得有两张床的那种。

咦!当时我那个心扑通扑通直跳,虽说一间房两张床,可休息的时候毕竟独处一室,这未免有些太尴尬。另外辛姐离异这么多年,人也漂亮,身材各方面都保养得很不错,她能矜持,我也有些把持不住,毕竟要在广州一个星期那。

辛姐似乎也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老实点!不要有什么歪心思。

我说:那就行。

到了晚上,辛姐先洗好澡后,穿了一身睡衣就睡了,我也是累得够呛,也洗好澡后也就睡了。

第二天,展览正式开幕,我和辛姐早早赶到会场,我们俩全身心投入这次会展中,到了晚上,又是和前一天洗澡睡觉,过了一会儿,辛姐就悄悄喊我的名字。

我说:咋了?辛姐。

辛姐说:你都33了,怎么不想着结婚?

我说:人丑家穷,姑娘们看不上我。

辛姐就说:哪有这样说自己的,其实你很优秀。

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淡淡地说道:睡吧!辛姐,明天还得要忙。

辛姐说:好吧!晚安!

那一晚我凌晨1点入睡。

到了第六天回酒店的时候,那一晚我和辛姐都洗完澡的时候,我正忙着写会展日志,辛姐正忙着跟老板汇报会展心得以及回来的行程,就听到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一看,是警察。

警察问我:房间几个人?

我说:俩。

警察问:那我可以进来吗?

我说:可以,不过你们这是?

警察说:例行检查。

看到正在打电话的辛姐,警察狐疑地看了我俩一眼,问:你俩是夫妻吗?

我说:不是。

警察眼神就变了,说:拿出你俩的身份证。

我就把我和辛姐的身份证递给了警察,警察问:你俩来广州做什么?

我说:外出公干,来参加一年一度的家具展览会和设计展览。

警察又问:来广州几天了?

我说:第六天了,我的这位同事正在和老板商议回程计划。

警察看了看我们一眼,只是淡淡地说道:出门在外,要遵纪守法,知道吗?

我说:知道,谢谢了。

关了门之后,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因为这几天和辛姐在一起,我俩已经有了男女那方面的想法,想要今晚付出行动,但是警察的突然到访,却打断了我们的这一想法,幸亏今晚在写日志,不然被警察逮住了可就麻烦了。

回到太原之后,我和辛姐因为这事情,我俩更进一步的关系也就戛然而止,除了工作上的往来,再无其他方面的进展,直到我2014年年底辞职返回家乡大同。

从那以后,辛姐就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但是我还是对她有着深刻的印象,她可以说是我在太原打拼为数不多帮我扶我的人。

律师答疑:你这个问题不完整,一定要加上时间条件。因为如果在80年代,不是夫妻在酒店开一间都属于违法行为,而现在除了少数几种情况以外都是不违法的。 由于你的问题非常粗糙,我必须分情况给你解答:

一、在1986年以下,住旅馆是需要开单位介绍信的,单位介绍信会写清楚住旅馆的有哪几个人?分别是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单位介绍信,即便有结婚证也住不了旅馆。

二、在1986年以后,虽然开房不再需要单位介绍信了,但是异性同开一间房是必须提供结婚证的,假如不能证明双方是夫妻,就不可以住一起,即便真的是夫妻,但是忘记带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丢了,也只能开两间房。

当时有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以本人的身份证偷偷开房,然后趁服务员不注意偷偷的带异性进去。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法,公安局会经常在晚上来查房,一旦查房发现两人睡在一间房又提供不出结婚证,就立刻带到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罚。

三、一直在1994年以前,只要不是两口子,不光是酒店开房违法,即便是同居也属于违法,当时的法律用语叫做“非法同居关系”。

四、到了现在,时代不同了,大部分情况下,只要两个人是出于自愿,在酒店住同一间房都是不违法的。

但是,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1、嫖娼卖*行为

现在公安机关依然会时不时的对酒店进行突击检查,主要目的还是查处“黄赌毒”,毒和赌一看现场就知道了,而黄则必须要通过对两人的盘问才知道,如果两个人互相都不认识,却发生了性关系,基本就是涉嫌“嫖娼卖*”了,假如查处确为卖*嫖娼,则会处以治安拘留及罚款等处罚。

2、奸*幼女的行为

假如男性将未满14周岁的幼女带至酒店,哪怕幼女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依然属于犯罪行为,依法构成强奸罪。这个行为比卖*嫖娼的性质更加恶劣,所以,只要有人举报有奸*幼女的行为,警方都会立刻出警。

欢迎关注陈律师,与您分享更多有趣的法律故事与精彩案例!

不是夫妻开房入住有三种情况属于违法:

一是一方有家庭或双方都有家庭而同居,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的法律规定。

二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或两个末成年人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男性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同居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三是双方发生有金钱交易的性关系的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属于卖*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不是夫妻住酒店,开同一间房都有身份证,办理了合法的入住手续,那么是不违法的,法律上对此是没有限制的。

不违法。

经常会有人问这样的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你,不违法。但这也有多种情况,比如,你和异性同事之间赶到酒店,而刚好酒店只有一间房,如果选择将就一晚,怎么可能违法呢?再比如你和情人开房,只要是真实身份而且没有金钱交易,这就和与情侣开房是一样的,怎么会违法呢?

法律打击的是开房嫖娼卖*行为,其余的未见有法律明文禁止,法不禁止皆可为。所以只要不是干违法乱纪的事,都是可以的,不属违法行为。

不是两口子,在酒店开同一间房入住违法吗?

一般情况下,非婚同居属于道德约束范畴,法律不做禁止性规定,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惹出麻烦。

第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是党员、干部、公务员、教师、国企管理人员等身份,这种行为违反职业纪律,有可能受到记录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是党员发生这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是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如果是领导,那少不了撤职查办。

第二种情况,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有可能涉嫌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种情况,如果女方不够十四周岁,有可能涉嫌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四种情况,如果对方是军人配偶,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种情况,如果双方涉及金钱交易的,可能涉嫌卖*嫖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种情况,如果一男多女、多男一女、或多男多女同居的,涉嫌聚众*乱罪。《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小结:如果双方均属于未婚成年男女,法律不禁止同居。如果是属于上述几种情形,那就悠着点了,搞不好会受处分、砸饭碗甚至坐班房。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最近热议的吴签案和阿里性侵案,两起案子的当事人都已经刑事拘留,无论是身价几十亿的大腕还是年薪上百万的白领,踩了红线,其代价是非常大的,足以让一个人瞬间身败名裂。

2021年,我国公布了新的《民典法》,在这部法律文件里,有关非夫妻男女在宾馆开房的条款有新的变化。那非夫妻开房是否构成违法?下面就详细的说一下。

按照新的《民典法》,非夫妻在宾馆同住一个房间分为违法和不违法两种。

一,情侣关系

现在,情侣两人在一起,和正常夫妻生活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没领证。如果是情侣在酒店开放恰好被查到,只要能够很好的配合检查,就没什么问题。

二,金钱关系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地对宾馆突击检查,查到有嫖娼行为的新闻,这就属于男女之间的金钱关系。警察通过各种迹象和询问,就会知道两人的关系,说谎是没有用的。这就构成违法,一般就是拘留或者罚款。

三,出差住在一起的同事

如果是同事,出差住在一起,只要是配合警察,一般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已婚,警察为了调查取证,可能就会向单位电话了解情况,这样一来,单位的影响就不好了,回去也很难解释清楚。

四,偷情关系

这种在酒店里偷情,2020年以前,属于道德问题,而新的《民典法》公布后,就是违法行为了。这种行为,虽然不会坐牢,但是对于双方的影响却是非常“深刻”的。

既然是违法,就会通知家人来认领,一个家庭,如果出现这种事情,后果就会可想而知。因为在公安部门留有案底,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也处于不利局面。如果因为此事被单位开除,也是上告无门。

上面是非夫妻关系在酒店开房的几种情况,有这方面行为的人可以对照一下,自己是否属于违法。

不是两口子。在酒店开同一间房入住。并不违法。,因为不是两口子,也可以是男女朋友。再说现在这个时代不是两口子的在酒店开同一间房,入住的多了去了。

不是两口子,在酒店开同一间房入住违法吗?

这个问题,现在酒店,宾馆一般对入住客人有规定,男女一起同住要出示两人的身份证明。否则是不行的。所以对于不是夫妻关系入住酒店的男女一般都要出示两人是身份证信息。也不违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anai/1025103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01
下一篇2023-11-0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