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酒后嫖娼,强行轮流与某女子发生关系,你怎么看?

三男子酒后嫖娼,强行轮流与某女子发生关系,你怎么看?,第1张

三位男子喝酒嫖娼强行轮流与女子发生关系,三位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已经形成了嫖娼行为和强奸罪。

三位男子喝酒嫖娼强行轮流与女子发生关系

这件事情是可以说三位男子喝多了之后被酒冲昏了头脑就进行了嫖娼行动花了几百块钱与一名失足女进行包夜,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女子在事后非常的愤怒,就与警方报了警。三位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也构成了嫖娼行为和强奸罪。对于三位男子来言是都是同乡,即使现在三个人在一所城市里面打工,但是很少聚在一起,所以他们就趁着对方都有时间而进行小聚,由于三个人见面都非常的高兴,不知不觉在聊天中把酒喝多了喝多了后一位男子提出是否要进行消遣娱乐就提出了嫖娼。为此男子就带着两位好友来到了一家按摩店附近。

随后三个人就去了包间事后,一名女子来到了之后,三位男子因为喝多了酒就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当时女子是拒绝的,因为它本身是处于包夜行为,并没有存在发生关系,女子非常的抗拒,为此这样的抗拒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三位男子的强奸罪,而对于事后报警来说,即使双方是属于嫖娼行为,也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三位男子没有经过女子的同意,女子是出于反抗行为,加以这样三个人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所以对于这样的行为,女子也会付出自己的代价,而这三位男子也会付出自己所做的行为。最后的抉择都是由法律来为他们制裁。

三位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已经形成了嫖娼行为和强奸罪

这件事情可以告诉我们喝酒非常的耽误事情,而这三位男子也是由于喝酒喝多了进行嫖娼,女子是非常的不愿意,但是三位男子强迫与女子轮流发生关系,为此女子报警之后,两方已经触犯了法律,女子和男子属于嫖娼行为,而三位男子没有经过女子的同意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这样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嫖娼行为和强奸罪就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对于他们的惩罚只有法律来制裁他们,为此他们会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总结

对于这件事情可以说对于嫖娼行为大家一定不要触犯法律,而且对于这三位男子来说,喝多了之后,就强迫和女子发生关系,甚至还强迫女子和自己发生关系,在事后女子报警直接4个人进了警察局,而面对他们的就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因为他们四个将面临的是法律对他们的惩罚。女子和男子属于嫖娼行为,而三位男子也是强迫女子发生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也就是这两名罪状,会对他们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同时对于法院是判决他们的。

这样的情况属于酒后自行啊,产生的两厢情愿,这都是酒闹的事,酒后我产生感情。这样不应该构成犯罪。你是酒后乱情而己。也属于第三者,插足。这样的情况随缘,属于不道德,但是也属于两厢情愿。只要他们夫妻俩没有意见。也属于性的生理需要。那是要注意洁身自好。

安徽一女子在自己的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和两个男邻居一起喝酒,被对方灌醉,趁机被占了便宜遭到侵犯,我认为她完全是自作自受。

男邻居很早之前就看中了女子的美貌

女子名叫小兰,她的丈夫叫做大伟,两个人都是比较普通老实的打工族,结婚几年时间,两个人生下了一个儿子。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小兰和大伟一起外出打工,在城里租了一间房子。

小兰和大伟虽然住在一起,但他们的生活作息却完全不同,小兰在服装厂工作,工作时间就是白天,夜晚才回家。而大伟则开了一个烧烤摊,白天时间都是准备食材,提前休息,到晚上才出来摆摊,直到凌晨才回家,所以他们两个人有时侯都不能好好说话。

旁边的一个男邻居见到这样的情况就起了心思,因为小兰长得非常不错,虽然生下了孩子,但她的身材也比较好,而那个男邻居张某人到中年,仍然是独自一人看到,小兰这样年轻貌美的女子就起了心思,贪图她的美貌。经常以各种理由和小兰说话,不仅如此,等到晚上小兰的丈夫大伟出去摆摊的时候,张某还在晚上敲小兰的房门,虽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但也和小兰趁机说上几句话。

邻居伙同朋友将女子灌醉,对她实施侵犯

这个男邻居张某对小兰一开始都是别有用心,对她很有兴趣,一开始也是比较老实的,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但是后来他就忍不住了,趁着大伟不在家的时候,经常跑到小兰的家中,甚至还说邀请小兰到自己家里吃饭,小兰也清楚这样并不合适,每次都是直接拒绝。

可是毕竟他们是邻居,小兰觉得做事情还是不能太果断,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把关系弄得特别僵,于是这一次张伟再次邀请小兰去家里吃饭的时候,她就同意了。到了张某的家中,小兰才发现原来还有另一个男人在那,就是张某的女朋友王某。

张某已经多次和王某提过小兰长得非常漂亮,见到了真人,王某也感到非常惊艳,在这期间,张某和王某两个男人一直对小兰劝酒,推脱不下,她只能硬着头皮去喝。其实小兰身为老实本分的普通人,他并没有什么酒量,喝着喝着就喝醉了,不省人事,而张某和王某就趁机对小兰实施了侵犯。

小兰酒后被侵犯完全是自作自受,而两个男邻居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兰被侵犯后,痛不欲生,而他的丈夫大伟知道后也赶紧报警,因为他们并没有清理证据,所以警方很轻松就查明了事情的真相,张某和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她发生关系,最后难逃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情总体上看来,当然是张某和王某心怀不轨,才犯下如此罪行,但是我认为小兰也是自作自受。明知道丈夫不在家,她还和两个男生在一起喝酒,甚至还喝醉了,最后遭到侵犯只能说是活该。

小兰身为成年人,她不可能不知道邻居张某对她早有企图,在之前的相处过程中张某肯定会有所表示,可小兰还是同意了去他家吃饭。不难看出,小兰心里虽然没有想到最坏的结局,可她对发生的事情并没有逃避,否则怎么会深夜去单身男人的家中呢?

笔者寄语

不要说已经拒绝过很多次,再次拒绝可能就会破坏和邻居之间的关系,这都不是小兰深夜独自去单身男邻居家中的借口,要知道丈夫不在家中,小兰怎么能夜晚去串门呢?她可能没有想到还会有另一个男人在,但不管怎么说,大晚上的去一个男人的家里这种事儿都是说不通的。

可能在小兰的心中,去邻居家里和他交流感情,也向他表示感谢,毕竟邻居确实帮了他们很多,尤其是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小兰心中可能也默认张某对自己的爱慕让他感觉有点希望,用这种方式吊着他的胃口,所以才在深夜去了他的家中,不仅如此还和两个男人一起喝酒,这样的做法怎么是一个好女人该做出来的事儿呢?

在这件事情中,我当然不否认张某和王某所犯下的罪行,但在我看来小兰也是自作自受,如果她能自尊自爱,懂得保护自己,没有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深夜去男邻居家中,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呢?再者说孤男寡女,小兰还喝了酒,安全意识就这么差吗?最后受到侵犯,只能说她是自作自受。

酒后和陌生女子去酒店,  一觉醒来价值几十万元名表不翼而飞。

市民李希(化名)在饭局上与一名陌生女子相谈甚欢,两人用社交软件互加好友,饭后觉得聊得不尽兴,又一同走进了成都某酒店。

一觉醒来,李希发现身边的女子不见了,同时消失的还有自己的手机、7000余元现金和一块价值几十万元的手表。李希立刻到督院街派出所报案。

1月19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通报了一起近期发生在辖区内的盗窃案。目前,嫌疑人吴某对其盗窃财物,后伙同赵某销赃一事供认不讳,两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男子见民警拔腿就跑

穿过车流 翻过护栏 终被逮

“站住,不要跑!”2017年12月6日下午6点,成都一环路某路口,督院街派出所的民警刚刚一出现,原本并肩而行的一男一女就突然乱了阵脚,男子拎着包转身就跑,女子一人楞在原地。民警立刻上前,将她控制住。

此时,男子已经翻过道路中央的隔离带,穿过疾驰而过的车流,向附近的小区内跑去。另外一路民警见状也追了上去。很快,民警就在某小区外将男子抓住,又在附近停放的小轿车后部排气管处搜出男子的背包。

打开背包,一块百达翡丽金表、一部苹果7PLUS手机和现金1200余元,出现在了民警的眼前。这一男一女,正是民警们在寻找的盗窃嫌疑人。

女子吴某是四川人,为筹集毒 资,当天凌晨在成都某酒店内**了刚刚结识的男子李某的财物。而被警方一同抓获的赵某则是吴某的同伙,负责在她盗窃成功后,为其销赃。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吴某、赵某带回督院街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女子饭局上与人结识

同进酒店 盗走财物 玩消失

时间回到当天(12月6日)凌晨,李希在饭局上认识了女子吴某。两人都喝了点酒,互相交换了微信,相谈甚欢,直到晚饭结束后,依然觉得不尽兴。随后,两人和朋友告别,没有各自回家,而是一同走进了成都的某酒店内。

凌晨5点,女子吴某出现在酒店门前的监控画面中,只见她一人神色匆匆、快步离开。此时,李希还在酒店的房间内熟睡着。

早上7点多,李希醒来后发现,昨天和自己一同来到酒店的女子并不在房间内。环顾四周,仔细一看,自己随身携带的一块花50余万元购来的金表不见了,同时消失的还有一部苹果7PLUS手机和7000余元现金。

李希这才醒悟,自己的财物很有可能是被昨晚刚认识一起到酒店的女子盗走了。于是,他立刻到附近的督院街派出所报案。

本想交友却见财起意

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接到报警后,督院街派出所民警立即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刑警大队技术人员对房间内嫌疑女子的指纹进行提取比对,确认该嫌疑女子身份。随后,又调取了相关的监控录像,并派出民警进行布控。最终将嫌疑人吴某及其同伙赵某抓获。

嫌疑人吴某对其盗窃财物,后伙同赵某销赃一事供认不讳。据吴某所说,自己本来是想和李希交个朋友,但是在之后相处的过程中,发现他随身佩戴的手表“看起来有点值钱”,于是,临时见财起意,盗走了李希的手表、手机和现金。“她其实也不确定,那块手表到底值多少钱,回家以后还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确实比较贵重。”办案民警淳洵说。经锦江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表价值24万元。

目前,吴某、赵某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到了年底,各种公司聚餐,家庭聚餐,以及同事、朋友、同学聚餐等越来越多,大家都忙着到处吃喝玩乐,而一名女子却被因为一次聚餐而被男友打到破相,因为聚餐之后,女子喝醉了酒,竟遭到一名男同事强吻,男友知道后不听任何解释,直接拳脚相向,最终女子将男友告上法庭。

1、女子酒后遭强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这名女子在外参加聚餐,喝醉了,一个喜欢她的男同事一定要强行的送她回家,在被女子拒绝之后,该名男子竟然直接强吻她,这原本是一场闹剧,可是当女子与男友解释事情的经过时,男友却直接采用暴力,将女子打成轻伤二级,女子哭着给妈妈打电话,最终女子家庭决定报警,并将男友告上法庭,说男友一直都有暴力倾向,甚至还恐吓女子,不愿意分手,目前这件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

2、女孩喝酒的危害

其实对于这次事件,这名女子的男友确实有错,因为不该动手打人,但是女孩子自己却也有问题,首先,一个女孩子单独出门参加聚餐,不应该喝太多酒,或者说根本就不应该喝酒,毕竟女孩子喝酒对身体危害极大,不仅可能影响内分泌系统,而且还有可能会导致意外事件,毕竟女孩子喝醉酒了,会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所以女孩千万不要喝酒,更不要喝醉。

3、接吻会传染疾病

其实女孩子出门在外,最重要的就是保护自己,这名女子明显是不懂得保护自己,不然也不会在有很多男同事在的情况下,喝醉酒,给喜欢自己的男同事机会,因为女孩喝醉了,男同事才会借着酒胆强吻,如果说男同事没有任何疾病还好,但是如果有什么疾病的话,那么接吻是可能会传播一些疾病的,毕竟接吻会交换体液,这样很容易传播疾病,也极其不卫生,所以千万不要随意和陌生人接吻,也不要给任何人强吻自己的机会。

张某和杨某在韦某家中吃饭喝酒。张某酒后想与杨某发生关系,将醉酒的杨某摁倒在沙发上,但因自己身体原因未能得逞。这种情况下,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是没有疑问的,因为他利用杨某醉酒之机,意图与杨某发生关系,但并未取得杨某的同意,显然已经构成了强奸罪。问题在于,张某的行为是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呢?

男子酒后侵犯妇女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点有很多,两者的相同点在于,犯罪都未得逞。犯罪未遂之所以未得逞,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种原因是行为人自己无法控制的;犯罪中止之所以未得逞,是因为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或者主动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

因身体原因未得逞

张三举起枪朝李四射击,但由于枪法不准,连开几枪都没有射中,李四侥幸活了下来。张三实际上是想要杀死李四的,但因为枪法不准,这是他自己无法控制的,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杀死李四,典型的“欲达目的而不能”,属于犯罪未遂。

张三举起枪朝李四射击,第一枪打中了李四大腿,李四倒地,看到李四痛苦的样子,张三赶紧把李四送医救治,李四活了下来。张三本来可以补上几枪,杀死李四,但他放弃了后面的射击行为,而是把李四送医,属于主动放弃犯罪,典型的“能达目的而不欲”,属于犯罪中止。

强奸未遂

案例中,张某意图强奸杨某,但因为身体原因未能得逞,身体原因是张某所无法控制的,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是主动放弃犯罪,是“欲达目的而不能”,属于强奸罪未遂。

因此不要趁着女方醉酒、熟睡之际等情况与之发生关系,因为此时女方的防御能力下降,如果此时对女方有脱衣服等具体动作,只要女方报警,基本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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