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麦琪的礼物》有感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一片叶子》读后感
因这我想看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引自《最后一片叶子》
其实,我想对你们说,别再这样无聊下去了,学点吧,至少让你们觉得并非无事可做。我想对你们说,抓住青春吧,别让它从你身边飘走。
初中三年,应该是残酷的三年,因为它只来一次,而它来的时候,我们还不懂得人生,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我不想你们在走出这个大门后,回首的瞬间,有着太多的失落、后悔与心酸。
或许因为一次次地失败,你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你们认为这一切太难太难。但即使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弃吗?
不,为什么要放弃!一直以来,我就以为自己的命运就得自己来主宰;一直以来,我就认为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权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一直以来,我就把自己当作一个勇士,任何的惊险,我都要去尝试;一直以来,在每一次失落、失败后,我命令自己勇敢地站起来!
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你们想过吗?不需要别人来画上那一片叶子,让我们自己对自己说:永远都不放弃,在任何时刻!
选择:给我自己
贝尔门,一个伟大的画家。虽然他的大半生都穷困潦倒,走得是一条失败之路。但他始终有个响亮的目标——画一幅“伟大的杰作”。四十年,他都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放弃作画,他一直等待着时机。
与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一片飘摇的叶子琼西相比,贝尔门更像一个失败的英雄。面对他,和他用生命画成的“杰作”,我们任何人都不得不肃然起敬。
然而,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像贝尔门这样几乎盲目的执着却并非可取。若没有最后的偶然,他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在这个世界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他在画画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那就应该明智些,在活下来的前提下,更换一种新的生存方式
,努力使自己活得更出色,而不必拘泥于那没有发展的绘画。
学习,就像一棵树——或许生活也是。我们不可能将每片叶子、每件事都做得很好。就像我,不可能完全地参加所有竞赛,不可能把我曾经喜爱的笛子、二胡练得样样精通,也不可能和每一个同学交成好朋友。于是,我选择放弃,我放弃了许多的叶子,放弃了二胡、笛子,放弃了我不能取得成功的数学竞赛,但我不放弃自己。放弃一些叶子,只是为了让有限的水分和养料开出我想要的花,结出我想要的果,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根枝长得更粗壮,让自己有一个更有发展余地的未来。
于是,我放弃我应该放弃的,但绝不放弃自己。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 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描写了一个破落家族寄希望于远走美国的“于勒叔叔”能够衣锦还乡带来财富,然而却在一次郊游中偶然发现,这位亲戚已经成了一名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从而梦幻破灭的故事。莫泊桑以娴熟的讽刺笔法,描摹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市井百态,文字精炼而又颇为传神。
《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 ——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艾青诗选》 读书笔记 有哪些读艾青诗选,唤醒了沉睡的心灵,引领了迷惘的灵魂。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就像用吸管吮吸甘露,让人欣喜,让人着迷。一起来看看《艾青诗选》读书笔记5篇精选大全,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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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诗选》读书笔记1
一缕风,从远方吹,混着木质的芬芳和醉人的书香,令人满心愉悦。书籍里一个个字沉淀着各式各样的 故事 :有铁马冰河的壮阔气势,有胡风边沙的驼铃回荡,有青排闼的田园休闲,有感天动地的情意浓切……这些都使人沉醉于书中。
鲁迅说:“读书如打 麻将 ,真正爱麻将的人,不是在乎赢钱输钱,而是摸着麻将的感觉。”其实,真正爱书的人也是如此。我觉得,读书重在心境。一片阳光,一品茗茶,一本反复翻过已有几分杂乱的老书,坐在阳台旁的靠椅上,听着树叶的沙沙响,足矣。
在那些有着纷繁复杂装饰的书中,我一眼就相中了你。你的外表十分朴素,甚至能够说是有些旧了。然而,我就是被这样的你,所深深的迷住了。
一个温暖却略显燥热的午后,我与你有了第一次相约。拂去你表面的尘灰,你露出了清丽的模样——一株枯树,几只飞鸟,一叶小舟,一座高。你就是你——《艾青诗选》。
你的故事很清新,像是干净的春日枝头悄悄探出的嫩绿枝芽。同时,你又温暖的,让我在阅读时,连呼吸都不忍过重。
你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那浮躁不安的心。那看似波澜不惊的行,却是一列翻越岭的绿皮火车,在那外表安静的车厢里,我能够看尽人生百态。微微的酸甜苦辣,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在读书笔记中留下了你的足迹。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其中的水分,滋润我荒芜浮躁的内心,让它开出一朵清丽的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又在晴朗的午后,牵着你的手坐在窗前。我看到了那名为《礁石》的组诗,这首诗让我溢满水的心,摇晃着,将那晶莹的水珠从眼睛里泼洒出。
你说: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这首诗让我更不舍得离开你。我眺望窗外,天空已微微泛黄,太阳已失去了些许的光泽。闭上眼睛,仿佛我也听到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
以微笑的方式生活,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这也许是《礁石》给我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感激你教会我如此之思,我又想起了遇见你的那个午后,也忽然想起一句安意如的话:“邂逅一首好诗,如同在春之暮野。”
书香余韵。因为书,因为《艾青诗选》,我的青春不再苍白,我的人生从此诗意。
《艾青诗选》读书笔记2
所谓国人有梦,则中国有梦。中国人的梦想便是中国的梦想。若谈中国的梦想,必定要谈到艾青。这个诗作中充分地描述着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和命运的诗人,用简单而又生动的笔触,将周遭最低层人民的梦想反映得淋漓尽致。这样一种对于中国梦的体现,也是对当时时局的一种体现。
从感人至深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到令人读来感到昂扬向上的《给太阳》,再到包含着作家深情,时时刻刻体现着自我期望能为祖国尽一份力的《煤的对话》,无不反映着诗人期望警醒世人,期望让周围的所有人团结起来,为自我的祖国尽一份力的愿望。而这样的愿望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便是所有国人的中国梦,是所有爱国青年的中国梦。
有人以往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因为在动乱的年代,需要的不必须是一支笔书写千秋,而更可能是武生一身戎装,披挂上阵马革裹尸。然而,他们却错了。因为正是由于动乱,正是由于人心不稳,才应当在这样的日子里拥有一种共同的梦想,为了这样共同的梦想而去奋斗。
而艾青,恰到好处地反映了那个年代里,所有国人的中国梦。他用朴实的笔法将这一切书写出来,再让这一切进入所有中国人的心间。
每一首诗,都浸润着诗人的心血和最深刻的期望,代表着他在那个黑暗的年代当中进行的,对世界和国家的 反思 和思考。而反观当今,虽然我们处于和平盛世,但心中的梦想却不可缺少。少年有梦,则国家有梦,这并不是一纸空谈。“中国梦”的提出然所有人开始认真审视梦想这一个永恒的话题,也让中国开始位置思考。而读罢艾青诗选,我对梦想又拥有了新的理解,发现其实不论如何,梦想才是人的心中最不应当缺乏的东西。
所谓梦想,就是拼尽全力为之奋斗的东西。而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可能思考一些远大的问题太过遥远。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在这样的完美年华中努力学习,尽力做到为着自我的梦想而奋斗。然后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真正的国之栋梁。
《艾青诗选》读书笔记3
《艾青诗选》用了两天时间就翻完了,抄录了几首诗。整体感觉他的诗歌本身与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说他在诗歌史上的地位)二者之间是十分不相称的,他的大多数诗歌都不是十分出色,仅有少数的一些还不错。说他不应当在诗歌史上占那么高的地位,是因为他的诗歌的个人特色不够鲜明,他的诗的风格是那种十分多见、一般的诗,他没有为中国的新诗供给多少新的东西,所以贡献也就有限。
我看完穆旦的诗后说他的诗与杜甫的相类似,能够说是“诗史”,那么与艾青的诗比较起来,艾青的诗更应当享有“诗史”这个名词,他的诗的特色之能够说是题材十分广泛,但相对又集中,概括起来能够说是写出了那个年代贫穷落后中国土地上的欢乐与痛苦,他从国统区到大后方,从农村至前线,从树林到旷野,一一都在他的笔下得到展现,所以说他记录下了那样一个时代是可是分的。但遗憾的是他的记录缺少个性,或者说诗性还不太足,至少在许多诗歌那里是如此,所以这些诗的认识价值、历史价值是不低的,但诗的价值却相对较低。即使是他的《向太阳》、《火把》、《光的赞歌》等有名的长诗,在我看来也并非异常出色。
艾青的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人喜欢用程度副词,“那么”、“十分”等,而在对事物进行描绘时,声、色、形俱全,从各个方面进行描绘,列举东西时同样如此,所以这就造成他的诗歌的第三个特点,铺张。他喜用排比句,有时甚至是六七个相同的句式,如《大堰河――我的保姆》。可是他的描绘、比喻有个缺点,就是新颖的不多,常常采用的是一些大家经常很熟悉的东西,这样就使得他的诗缺少个人的东西,但这也许正是他的诗广泛传播的原因,因为这样的诗是大众化的,不是贵族的,更容易为大众理解、欣赏,也更容易得到官方的认可。
不可否认,艾青的有些诗是十分优秀的,如《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他写道,“饥馑的大地朝向阴暗的天伸出乞援的颤抖着的两臂。”《礁石》,“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多么动人的形象!
艾青的诗质朴、流畅,但不怎样讲究技巧,不注重表达方式的变化,这些也影响了它的审美质量。
《艾青诗选》读书笔记4
艾青的诗是古诗的内涵和这首诗的外套的完美结合。它通常能够是我的开放,小幽默地描绘它。在他的诗中,此刻有一个安静流动的蓝色忧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诗这种蓝色的忧郁。是第一个担心和担心的世界,经过音乐和音乐的世界的忏悔精神,锻炼出了诗人对我的大感受;所以痛苦不是因为自我的私人,所以悲伤不是因为自我的利益。如果我是一只鸟,我应当用一根嘶嘶的喉咙 唱歌 ,这根喉咙被风暴打了;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常包含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诗人的感情从自我的悲伤出来,会去哪里中国的 文化 土产生了对祖国,人民和光的这样一个答案。人们的土地被栖息,作为诗人的心的形象自发地出现。曲元的香草美,杜甫的国家在山川和河流,城市春天深植被。感觉当花飞溅,恨其他鸟惊。不是因为时事的艰辛和选择精神逃避,不是因为食物和水果,担心整天吃没有鱼。也许无处不在,永远不会是一生,但我仍然会站在那里,微笑,看着大海。诗人走出了未来的内心 经验 ,与古国的未来,未来和忧虑。你不能想象诗人的肩负荷的力量,他想要把更多的职责给世界作为他的职责。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思想基础的来源。
我爱爱清的诗,因其诗歌充满语言紧张。爱清的诗经常是上半年或直接的,或者活力澎湃,但往往是诗的最终使用表达方式到达诗的高潮,然后在高潮的窗帘调用。这经常产生一种已经做出的话,没有感觉,所以留下的声音,三天无休止。好的!
我爱爱清的诗,从爱清的广义;我爱爱清的诗,因其天然天成,有最大的方式,是深入的文化积累,彻底消化产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我和诗人一样,爱这片土地和太阳。
《艾青诗选》读书笔记5
《艾青诗选》是艾青的诗选集,是诗人艾青经过“五四运动”写的。诗歌中,有对人民疾苦的倾诉,也有对战士们奋战的歌颂。
如《我爱这土地》,作者用一只鸟的形象来开头,比喻自我的渺小,生命的短暂与大地的永恒,表达出作者对大地真挚的爱。把自我想象成一只鸟,不停地为祖国大地而歌唱。
读《向太阳》这首诗,我能感受到艾青创作这首诗时崇高而激越的情感。诗中的太阳意味着一种自由,一种解脱。抗战时期,人们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时候人们都渴望解脱,自由。最终有一天,温暖而明亮的太阳升起,人们得到了自由。他们期望这太阳永不泯灭,社会不再黑暗。
我期望更多的诗人能有像艾青一样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成为他们创作的源泉和根基。
《礁石》中“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的扑过来”象征着诗人不断应对着“海浪”的袭击却不屈服的坚强意志,也象征着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可它仍微笑应对海洋,这是一种自信一种坚定!
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表现了对国家的忠贞。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表现了对人民的担忧,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同我们一样热爱着土地与人民!
艾青的精神带领我们前进,带领我们冲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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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1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封建制度的陪葬,悲剧真的处于必然么?不见得。哈姆雷特的悲剧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原因,阿姆雷特孤身作战,为父血洗仇恨的欲望迫使他站立于风尖浪口。在他的周围,尽是无尽的黑暗。杀害父亲的叔父**了皇冠,拥有无限的权利,他的左右还有唯利是图,攀炎附势的诺诺小人组成的名流之辈。即便有赫瑞修的支持,他的力量也仅仅是沧海一粟。孤军奋战的人文主义者身单力薄,在那个浑浊的时代是少有曙光的。当然还有主观原因,这点直接导致了哈姆雷特最后结局的悲剧。虽然哈姆雷特善于思索,但是优柔寡断,虽然他热爱人民,但是无法亲近人民。虽然他有令人钦佩的才能,却被终日郁郁寡欢,愁云惨淡的不良情绪淹没。他在积极行动的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他畏惧整个封建集团的权威,所以在行动中畏首畏脑。比如当国王跪地祷告之时,哈姆雷特拥有充分的把握在片刻间结果国王的性命抽刀一击,但是他没有。迟疑不决后选择了放弃。不管是不是因为相信人在临死前祷告会直接升入天堂,哈姆雷特从现实方面讲都是错失了机会,对对手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道理他还不懂。还有因为欧菲莉亚无法接受哈姆雷特冷淡的态度,加之家父的阻挠精神紊乱失足落水溺亡,虽然有政治成分参与,但是如果哈姆雷特能够不把对于母亲理想的破灭,强加于欧菲莉亚,欧菲莉亚就可以完全避免最后还不能用唱诗来举行葬礼的悲惨命运。在这一点上,哈姆雷特远远不及福丁布拉的英勇果敢。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父皇被叔父秘密毒害,父皇的生命、地位、权利,甚至自己的母亲都被阴险狡诈的叔父全盘剥夺。母亲被叔父勾引X伦。自己不能与爱人完璧。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2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3《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每个人看这部《哈姆雷特》戏剧每个人眼中都有不同的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我是很悲痛的,这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4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
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
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
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
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5《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到达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梦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此刻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期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梦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我,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梦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我“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我,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我的,并且我们也只能明白自我明白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经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终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一样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
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当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梦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应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样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能够把自我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感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能够回到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
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所以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应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明白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我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我。
这本书是香山带过来的,相比于其他礼物,我喜欢别人送书给我。书,外形又好看,看了内容可能会有收获,看完还可以转送他人,装饰屋子又好看,所以欣然接受。我大概是花了两个半天,背着书包,带着它,在地铁上,看它。在跟书本为伴的时间里,充满在整个三小时路程里的等待和单调荡然无存,甚至常常我一抬头,到站了,该下车了。书,是可以陪伴人的,书,也是可以滋养人的,书常常可以构筑一个城堡,在城堡里,可以暂时地离开当下的喧嚣,旁观或参与别人的人生。
为什么很快地翻完这本书呢?是因为它的名字:间隔年。前行是重要的,停顿也是重要的。生命有一千万种活法,不同的活法是需要去寻找和尝试的。而间隔年提供了暂停的时间和空间,让人以看似停滞的姿态,暂时地离开自己的生活,去尝试和探索新的路径,这是需要勇气的,也是需要力量的。敢于跨出这一步,也许已经意味着自己在突破了。
本书说了些什么呢?它一共讲了10个故事,有不同的少年,采用间隔年的形式,怀揣不同的想法,尝试做不同的事情,来面对自己的功课:去找到属于自己的路径,前往自由、负责、健康与快乐。
读完感觉热情澎湃,充满干劲,更加愿意主动尝试和探索。
在此,我整理出触动我的句子:
1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有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喜欢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罗马烟火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天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的蓝光‘砰’的一生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
2四十三天过去,我发现没有比走出来与世界建立真实的联系更正确的决定,也灭有比骑行更好的旅行方式。有的人可能一生都走不出一个地方,而你在年轻时就到过远方。一路虽有苦累,但一切都值得。
3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阳光雨露、柴米油盐和爱情,都是自然、社会和他人赋予的,我常怀一颗感恩之心。
4每一天我都告诉自己,要求贤若渴,逐梦若疯。每天都要朝着那个方向走,就一定能做到很多我想做的事情,因为那额东西就在那里。
5无论什么情况,你都要不停地寻找,不管是回望以前的生活经历,还是放弃自己不想要的东西,我觉得这都是必须要经历的。
6我每天起来必须告诉自己——‘即将死去,仅此一生’,然后才有勇气回过头审视自己过去的,已经拥有的,我们不能每天都急于追求,但每天都要告诉自己,心怀感恩,珍惜拥有,追求自己想要的,那就是求知若渴/逐梦若疯。
7趁年轻,做折腾,把一辈子当成几辈子来过。
8“他们宁愿花钱让我去欧洲玩,而不是去非洲的贫民窟。”对此孙晓觉得完全不需要说服他们,只要你坚持就好,只要你清楚这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你坚持了,他们最终会尊重你。
9虽然大学期间父母曾劝她换专业,但孙晓并没有动摇。“一般感兴趣的我就会去做,我是兴趣导向型的,一般人很难阻止。要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必须认定自己是对的,因为如果无法说服自己,你就不会去做。一旦我决定好的事情,就会一直往前走。”
10后来孙晓的写作老师点醒了她,他说:”年轻人本来就是在迷茫中行走“。孙晓逐渐改变了对与迷茫的认知,开始明白这是很正常的事,徘徊也是很正常的事,人需要不断打破自己的认知框架,不断打破旧的价值体系,重建价值观。这本身就是成长。只是在旧的东西被打破,新的还未建立时,就容易迷茫。
11李丹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哪些能够感受大地之美的人,将从中获得生命的力量,直到生命的尽头。“
12日日无小事,借事可练心。
13食物给人温暖,自然给人力量,修行让人成长。
14理解不够,是因为爱不够;爱不够,是因为理解不够。或许,越是付出爱,才越能理解应当如何去爱。
15我想,不管事情是否能成,能如此忠于自己内心的想法,并勇于去追求的人是生命的开拓者,是人生的主人。
16这也是她追求的一种理想主义:埋头专注于脚下的路,温和地回应外界的质疑,但同时决不对自己选择的目标妥协。
17我想间隔年的意义在于:找到自己所热爱的,并朝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而不是结束后又回到原本想跳出的生活。
18一切要靠自己去争取和创造。
19难得的是,如何永远保持一颗纯真、无畏的心,如刘瑜所说,人身上最美好的品质——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20我想告诉大家,变得单纯,变得柔软,警惕刻板印象,提醒自己”不批判,不对比“,反思现在的主流声音,成为更独立的个体。
21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魔法,原本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如今却变得非常稀缺——那就是一颗勇于追寻自己所爱的简单、纯粹的心。
22半年的间隔年,让李丹认识到,热爱是一股多么强大的力量,而有条件、有勇气去做自己发自内心想做的事情,并在这个过程中结识志同道合的伙伴,对更多的人产生积极的影响,已经是一种近乎奢侈的幸运。
23。”我一直相信,一个人只要专注于自己的成长,必定能润泽四方。“
24这些日子,在职业攀爬这条轨道上,古茜的确是停下来了,但却在另外一条自我发现的轨道上拔腿狂奔,追寻自己独特的小宇宙。
25在整个”开放麦克风“的活动中,上台的有唱歌的,跳舞的,演讲的,讲笑话的,还有朗诵诗歌的。
26一次小小的邂逅,可能就是你苦等的相遇。
27在二十几岁的年纪,去经历一些大多数人不敢做的事,会让你终身受益。
28之前我不愿与人交流,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应该真诚待人、保持童心等。
29正如她喜欢的**《白日梦想家》里说的:”看见世界、面对危险、跨越藩篱、贴近彼此、感受生活“——这就是生活的目的。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关于《飘》读书笔记5篇,欢迎借鉴参考。
《飘》读书笔记一
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提到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被无数的历史事实千百遍的证实过。有的国家甚至为漠视这一法则付出过惨重的代价。而对这一法则极端重视的人或者国家往往从中受益无穷。
即使这一黄金法则看起来如此的牢不可破,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读书无用论曾一度甚嚣尘上。尤其是在中国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内,在目睹了这一时期的种种令人不快甚至令人愤慨的事之后,读书无用论者似乎为其论调找到了更为坚实的现实基础,于是他们宁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与电视和电脑屏幕瞪眼上,舍不得一丝的时间品味经典文学作品,还乐此不疲的嘲笑读书者的学究气,以为把青春浪费在过时的所谓的经典上就像嚼蜡一样毫无趣味且没用处。
我丝毫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知道当他们阅读并理解一部经典的名著时,他们不仅会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嗤之以鼻,而且会成为一个坚定的读书者,并相信读书使人明智的正确性。而《飘》就是这样一部有如此力量的作品。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夫人的心血的凝结。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过这一部作品,而正是这部作品成为了传世经典。我相信一个人用一生去书写的一部巨著是无论如何也是值得一个人花几天时间去品读的,更何况是如此一部震撼心灵的作品。读完此书,你在感叹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之余,定会有读书使人明智之感。
《飘》读书笔记二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飘》读书笔记三
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了
对于思嘉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的。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第一个爱上的是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思嘉是个矛盾体,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和斗志,永远不会放弃,不会绝望。
思嘉真正爱的是瑞德。瑞德在他们婚后,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瑞德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这本书无声的诉说讲尽世界的多姿,人生的美好,人心的丑陋,世俗的不堪,那样真实,又那样梦幻。随风而逝,也许说的是岁月,也许说的是性命。《飘》完美的表达了作者的想法,思嘉就像一片落叶,乘着一阵阵风,却抓不住任何东西。
《飘》读书笔记四
第一次接触《飘》是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应该是四月天,阳光很好,随意地拿起了一本书,开启了一场梦的邂逅。
《飘》是以美国内战为背景所作的小说,主要讲述的郝思嘉从少女蜕变成一个女人的故事。虽然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本书作者米切尔没有过多的写一些战争上的策略或是一些特别悲壮的场景。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飘》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的崇敬心理对战争的全员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历程 以战争让我们认识女主角郝思嘉的一些内心。所以,本书中,对于人物内心的描写十分详细且精彩。
自从《飘》诞生开始,外界对于郝思嘉的评论褒贬不一。美国诗人毕晓普说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准确地把郝思嘉为人鄙视的一面作了精确的描述,但在这纷繁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性格都不是单一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对于我来说,郝思嘉是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个女主角,没有之一。郝思嘉她有一股叛逆的性子,她依赖她的母亲,同时也对她母亲及嬷嬷的教育表示反抗;她喜欢着卫希礼,为了他与父亲交流,被驳回后依旧跟随内心的想法,在宣布卫希礼的婚事那天大胆的与其表白;她不喜欢放弃,性子很倔,和他的爸爸一样,自己认定的事尽全力做;但实际上她心也很好,很善良,在北方的兵进攻亚特兰大的时候,她坚持带着媚兰和白蝶**一起逃走,如果说带着自己的“情敌”媚兰是因为自己中意之人的拜托,那么她带着白蝶**纯粹是因为良心的不忍。喜欢郝思嘉,或许因为她的直爽,纯粹,坚持,执着,乐观,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又或许,不因为什么,只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与郝思嘉总有那些这些的相似。
在《飘》中,郝思嘉的感情线路一直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有人说《飘》主要写的是郝思嘉与白瑞典的恩爱纠葛,但我觉得说是郝思嘉的蜕变史会更准确,虽然在全书的最后,她承认要重新追回白瑞典,但在开头,她是对白瑞典没有什么好感的。如果说,仅仅突出了这个,也忽视了塔拉,卫希礼,媚兰等一系列在郝思嘉生命陪她成长,不可缺少的人。
“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作者米切尔评论郝思嘉的感情,其实,郝思嘉不爱读书,她不懂满腹经纶的卫希礼,但她崇敬他,觉得她非常的厉害,渐渐产生了好感;对于白瑞德,一个撞破了她与卫希礼秘密告白,又在内战中“无恶不作”一直保护她的那个人,也渐渐地对他由恶意转为了喜爱,只是她一直不知罢了。在文末,她终于意识到了这段感情,并发挥了她的特点,执着,永不放弃,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飘》的英文名字是“Gone with the Wind”,意为“随风而去”,主角的故乡随风而去,美国的南方的奴隶制随风而去,主人公的至亲随风而去,至爱亦随风而去似乎一切都很悲伤。但在这悲情的笼罩下,郝思嘉的乐观成了亮点。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明天”蕴含希望与绝望,但也无论如何,“今天是最糟的一天了,明天不可能比今天还糟了”当你看到这种话的时候,虽然知道,应该是假的,但你的嘴角还是会不自禁的上扬。为什么我想,它就是郝思嘉的力量。
所以,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一定要想起《Gone with the Wind》,想起郝思嘉,让烦恼gone with the wind!
《飘》读书笔记五
小说中的主人公郝思嘉总是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对于一切好奇的都想知道都想得到。对卫希礼的追求对卫希礼的爱就属这种情况。在希礼身上有着一种思嘉思佳所不了解的东西,这种神秘性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也就足以使她的对他的爱更加深切。
希礼喜欢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让自己在梦的世界里活动,他不愿回到现实中来,对人生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在现实中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便耸耸肩向他的音乐、书本里去躲避。现实中的希礼是懦弱的无能的,就像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即使他在战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场战争将夺取他赖以生存庄严与辉煌的生活,可他却不曾试图改变它。既无力于改变,那就选择逃避,于是他选择媚兰作为他和旧时代联系最后的精神依托,直到随着媚兰而去才崩溃于瞬间所以对希礼,与其指责不如同情。
思嘉眼中希礼有一道神秘的光圈围绕着,为此思嘉必须得到他。思嘉的厌恶分明,立场坚定,只要让她明白了或者要做的事,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作者在向我们毫无保留的展现她的贪婪、自私、虚荣以及她的暴躁与率真,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对她的这些与生俱来的本性说三道四,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思嘉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光环是梦幻。当思嘉认清他时,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可惜的还是思嘉,因为她的简单率真,为此付出了她此生最高昂的代价!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被卫希礼,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的心,死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没有勇气再去尝试,最后,他绝望了!
思嘉和媚兰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思嘉对媚兰的言行举止都看不惯,而媚兰却在任何场合下处处维护着思嘉。思嘉为了丢去黑纱竟在一个支持战争的舞会上与白瑞德跳起舞来,这种行为在当时真算是把一个上等女人的名誉给丢尽了,于是周围一切人的议论、指责一起向思嘉压来,这时只有媚兰为思嘉辩护,当一个北佬兵来到陶乐抢劫时,思嘉凭着她一时的冲动,将北佬兵击毙在血泊中,她顿觉害怕了,又是媚兰的无声支助给了思嘉勇气,然而这一切改变不了思嘉对媚兰的反感,直到媚兰将要去世之时思嘉突然醒悟了过去的几年里她的确是依靠着媚兰给予的力量闯过来的。思嘉是爱媚兰的,需要媚兰的。这时思嘉知道她一向依靠媚兰并不亚于依靠她自己,媚兰是她的刀、她的盾、她的安慰和她的精力。然而知道这一切为时已晚,她已永远失去了媚兰。
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思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无论是瑞德的爱还是的媚兰友情,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思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1一开始读,我便觉得这是一本儿童小说。即便是读到二分之一,我仍然坚持这是一本儿童小说。读完,我仿佛自己回到了那个忧伤有敏感的年华,有多久我没有像这样心潮汹涌也许我已经迷失很久了,早已丢失了自己的影子,而他在何处为我哭泣呢
主人公“我”是一个少年,他再次转学,且父母离异。他孤独,且时时被班上大他两岁的男生马格欺辱。他喜欢名叫伊丽莎白的女生,但人家对他似乎并无兴趣。只有学校的警卫伊凡对他甚好,在于伊凡接触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有一项特殊的能力,那就是能够偷别人的影子。自己瘦小的影子会跟着别人,而别人巨大的影子转移到他的身上。开始他十分担忧,总是千方百计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变化。不过,后来他发现自己能够通过影子知道影子的主人的过去,甚至在月亮皎洁的夜晚能够在阁楼上与影子对话。原来,每个人的影子并不都喜欢自己的主人,表面看起来强大的马格,其实影子很苦恼。影子认为自己有一个倒霉主人,它羡慕我的“影”子。原来影子之间也会交谈,甚至互相嘲笑。
我由最初的惊惧,到享受自己的这一特殊能力,直到遇到克蕾儿。她是一个失聪的女孩,因为失聪,所以也就成了所谓的“哑巴”。她尽管不能开口说话,但却拥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我“偷”了她的影子,并与之交谈……我与克蕾儿的故事就像是一个久远的传说,令人为之倾倒。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并不需要语言,我们说的太多,而用心的时候太少,所以在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迷失很久了。我们的影子在哭泣,我们自己却不知道。我们用我们自己的固执,自以为懂得的学识,以及所谓科学遮蔽了我们的心灵。我们习惯了所谓“沟通”,从未尝试用心灵去沟通。当我们相对无言的时候,再也找不到内心的那种默契;我们究竟活在怎样一种状态中
其实,影子就是我们的灵魂。在茫茫人海,我们隔着千万里,此前的成百上千个日夜,我们丝毫不相识。然而这一刹那,我们的影子聚首了,这就是灵魂的相遇。这样美好的开始,我们却在迷失中远离,这实在有负我们的相遇。所以,放下自己的偏见,放下自以为正确的一切,让灵魂聚首吧,让他们交谈。
说实话,我对名人推荐的书,尤其是明星推荐的书大多不以为然。然而这本书还是出于我的预料的,它那一股小清新确实荡涤了我的心灵。我希望,它也能淘洗别人的心灵。让我们始终怀着最初的单纯。
我只愿,我们还能记得自己曾经也是少年。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2在书城里,我无意中看到《偷影子的人》这本书,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书的封面: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在亲吻自己的影子,这个画面让我感到很温馨,于是我买了马克。李维的这部作品。这本书以一个小男孩的成长经历为主线,以温馨的情感路线,从小男孩的懵懵懂懂写到长大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的无限力量。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总受到同学欺负的瘦弱男孩,他害怕老师提问,害怕同学的欺负,他渴望有情。透过作者的笔墨,我能感受到小男孩幼小的心灵所承受的煎熬与成长。
他的妈妈与他一起分享秘密,依然记得他带妈妈去阁楼上沟通时的感动。当“妈妈”离开的'消息传来,我便开始流泪,并含泪读完以后的篇章。美妙的亲情是陪伴男孩一路走下去的动力。
男孩有一个特异功能,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隐私。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多一份心思去聆听别人“影子”的诉说,也许会让我们少一些厌恶,少一些抱怨,少一些不满,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感恩。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3为每一个你所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光芒,为他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偷影子的人》
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有不离不弃的友情,有清新浪漫的爱情,更有感人至深的亲情,让我们笑中带泪含泪成长。一个总被班里其他同学欺负的小男孩因为有了一个特殊功能,能偷走别人的影子,读懂别人心里的话,听到别人心里不愿说出的话,而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点亮生命的光芒。
这部小说中的友情、亲情和爱情都很令我感动,无论是被鼓励后勇敢追梦的吕克,还是关心儿子体贴儿子的母亲,都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
而主人公与克蕾尔之间纯真的爱情,更让我感受到了爱情的真谛。尽管曾经经历过各种的苦难,但最终我们都会收获幸福的。这就是这部小说带给我的最大感触。我们都应相信未来,充满希望。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4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
——苏菲的伤
出于习惯,看一本书之前我会先找一些作者的资料,然后看一下关于它的书评。每次看到马克·李维的名字,首先被推荐的就是这本《偷影子的人》。一直没有读,直到前几天去西安。返程等车的间隙在车站书店里看到这本书,还是精装插图版。自从有了阅读的习惯,以前等车、坐车的枯燥感受已经完全是另一番感受。单趟行程里读完一本小说,这是乘坐高铁最好的享受了。
我总是在思考一个问题:作家为什么是作家?
为什么马克·李维能成为法国多本畅销书的作家?他最初的写作动机十分单纯:让儿子三十岁时能遇见三十岁的老爸,了解他的心情。在这样的动机下,他完成了处女作《假如这是真的》。处女作被拍成**,第一本书就成为了畅销书。随即他开始全心创作。名气和作品是互相成就的。他的畅销书越来越多,对他的评价也越来越多。印象最深的一个观点是“他不可能成为一代经典,但爱书的人会记住他”。这样的评价颇得精髓。
我认为马克·李维是一个能正视自己的人。从他最初的写作动机可见一斑。《偷影子的人》这本书的写作也起源于作者对童年时代的回忆。回忆本身就是审视自我的过程。
起初读这本小说,我把它看成是一本童话书。关于孩子的内心,关于每个人的童年,关于现在的大人与以前那个孩子的联结。被赋予特异功能的偷影子的人用自己特殊的能力去窥视藏在每个人心里,甚至是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感受和经历。
“偷影子的人”究竟代表什么?越往下读下去,答案也越来越清晰。这项特殊能力是与爱连在一起的。只有你认真倾听、观察,真诚地关心身边的人,你就能听到他们不敢说出口的话。你可以帮助他们正视自己,也完成正视自己的任务。
作者对于童年生活的描写会有很多人有相似的经历。比如父母离异,比如转学,比如在学校里你害怕的那个同学和你喜欢的那个同学总是让你的学校生活有苦有乐。
对比小说,我完全没有这样的感受。我很怀疑自己度过了一个怎样的童年。或是我太健忘,记不住那些过往。我所经历的,我总是很快就把它们忘记了。
至于成年之后,可能因为时间距离现在近了一些,我能记住的事情也多了一点。书里那个会偷影子的人,对童年的记忆也淹没在学业和工作中。那些童年里重要的名字:马格、伊丽莎白,甚至是被称为灵魂伴侣的克蕾儿也被他抛却脑后了。只有吕克这个一直的朋友还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甚至到了14年之后,偶然的一次机会就到了曾经的那个海边,他才又记起那个叫克蕾儿的女孩。
虽然不曾提及,那些名字并没有淡出他的记忆。
也许克蕾儿才是苏菲的伤。一次偶然的重游让他回忆起与克蕾儿的点滴,这又重新燃起了他的希望。经过重重困难,他终于又找到了她,他们终于肩并肩走在了一起。虽然很艰难,苏菲终于能放下。当她写下“最难过的是看到你和我在一起,却显得如此孤单。我认为我并没有做错什么而需要遭受这样的惩罚,成为隐身在门后的女人。我觉得我们还是普通朋友时你更有吸引力”她终于还是放下了。这是一个敢于正视自己的女人。
那个一直待在身边的朋友吕克。我能说有这样一个朋友真的是很幸运。偷影子的人无意中偷窥到吕克的愿望,希望能帮助吕克实现自己当医生的愿望。当真正有机会摆在吕克的面前,经过一年的医学院的学习,他的愿望已经不再是当一名医生。他享受做面包带给他的成就感。他回去了,回到了他来的地方,重新做起面包。相同的工作,他的心境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是一个敢于正视自己的男人。
再说回这个会偷影子的人。他窥见了很多人的秘密。他关心无意中遇到的楼上邻居,却唯独没有想过要看一看自己母亲的愿望。甚至对母亲是疏于关心的。作为一个医生,他没有察觉到很久之前母亲就已经生病。母亲的突然去世也带给他很大的触动。当他回到家,打开冰箱,看到的只有她准备好的晚餐,而那个准备晚餐的人已经不在了。这让他反思自己也正视自己,一个完整的自己。
这样一本小说,没有很曲折的情节,却有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很平淡中道出了亲情、友情还有人们对爱情的执着。
人们一旦开始说谎,就再也不知道如何停止。要看懂一个人的心思,得有会偷影子的能力。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5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有幸福的幻影。当我看完《偷影子的人》这本书,陷入思考。
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每个人必须用尽全力和全部的想象力来塑造对方,并丝毫不向现实低头,那么当双方的幻想相遇……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景象了。人要学会克服恐惧,面对现实;才会成长。预知深爱的人的未来,其实并不一定快乐。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的时光一部分的自我遗落在离开的人身上,就像爱情忧愁,这是友谊的愁绪,千万不要跟别人产生牵绊,风险太大了。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生命中某些珍贵的片刻,其实都来自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成长中的子女出于一种近乎纯然的私心,对父母总是不太热络。大城市让人抓狂,它榨干i的灵魂,又像吐口香糖般把它吐出来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的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好好享受青春吧,你不知道它流逝的多快速。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6《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整部小说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的童年,如梦幻一般,充斥着画面感的文字带给我是一幅幅场景图,仿佛生活的蒙太奇,在他的视觉和感受中,自己童年的那一幕幕活灵活现的展现在眼前。
回不去的曾经,也只因为曾经无忧无虑的美好,我们才一遍遍追忆。打动我的多是细节,好像里面的很多故事自己的童年也有过,或者是类似经历的。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
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7故事以第一人称讲述: 我是班里年纪最小的男生,所以班里一个叫马格的男生经常欺负我,让我在老师和其他学生面前出丑,但我和马格都喜欢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伊丽莎白。
我经常因做错事而被老师惩罚干活,因此认识了学校的警卫--伊凡,聊天后两个人成为了好朋友。在聊天过程中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影子突然变大了,而且可以知道伊凡内心的秘密,他的童年中父亲一直缺失。我开始发现自己影子的秘密。
在一次出游中,我不小心迷路,后来马格找到了我,在自己的影子和马格的影子重叠后,我发现自己的影子突然变大了,马格的影子变成了我的影子,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马格家中对他毫不关心的父母。
我和马格交换影子后,变得很有勇气,于是和马格一起竞选班长。在学校的一次煤气炉爆炸事件中,我听到伊凡影子的声音,便跟随他的影子救了伊凡一命,于是我以超高的人气成功当上班长。
我和伊凡聊天时,伊凡说他在煤气炉爆炸时想回去找妈妈给他的信和一些照片,而我和他交换影子后,发现他妈妈在生他时就过世了,那封信只是他写给妈妈的信。
于是我请求妈妈给我写了一封信,接着把信做旧,藏在伊凡原来放信的地方。伊凡在看到这封信后受到鼓舞,辞去了警卫的工作,冲破了童年的枷锁,开始重新追求自己的人生。
我和伊凡讲述了得不到心上人--伊丽莎白的痛苦,而伊凡告诉我,一段美丽的邂逅,有时是时间的问题,两个人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方。
于是我不再过多关注伊丽莎白,竟和妈妈在一次海滩度假中遇到了--克蕾儿。这是一个非常漂亮,又聋又哑的女孩,她和别人通过手语沟通,还会在空中写字写诗。
在这次度假中,我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在与克蕾儿影子交换后知道了她的心事和痛苦,并告诉她,她笑的声音就像大提琴般美妙动听。
于是我与克蕾儿第一次接吻,在没有她的消息时就会觉得人生很奔溃。我们一起放风筝时,克蕾儿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
我爸爸常常对我说,永远不要把人拿来比较,每个人都与众不同,重要的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差异性。克蕾儿就是我的差异性。
度假结束后,我与克蕾儿分别,一分别就是好多年。
02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医学院的实习医生,并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女性朋友--苏菲,我们会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接吻,有时一起睡觉。
在一次回家乡后,我见到了儿时的好朋友--吕克。他接手了父亲的面包店,成为了一名面包师,晚上八点睡觉,半夜三更起床揉面团。
在和吕克的影子互换后,我听到吕克影子的声音"当我们喜爱某样事物时,永远都不会嫌晚,帮助他成为他应该成为的人。"我和吕克谈话,和他父亲谈话,想让吕克重拾自己的医生梦想。
但我母亲知道后却和我说"他的人生只有他一个人能决定。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没有必要医治好在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
我对吕克和他父亲的谈话起了作用,吕克来到了医学院,开始了他的学习,但在一段时间后,他选择了放弃。这次尝试后,他知道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做这件事,于是终止了医学院的课业。
吕克说父亲就是他的标杆,是他想要成为的对象,他在医学院过得并不快乐,而在面包店很快乐,每天早上看到顾客拿上面包时脸上的微笑就觉得非常开心。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家乡,继续经营自己的面包店。
苏菲很喜欢我,而我自己也不清楚对苏菲是什么感觉,妈妈告诉我,要对自己诚实,尤其是苏菲,如果你感受到的不是爱情,就别让人家有期待,她是个好女孩。
在一次去海滩中,我又想起了克蕾儿,看到了克蕾儿当初留下的信,原来她等了我四个夏天,而我再没有回来。这时的苏菲和吕克挺能聊的来,苏菲也受不了我对她的态度,于是两个人决定继续当普通朋友。之后,苏菲和吕克走到了一起。
我向海滩上的人打听到了克蕾儿的消息,知道了她在音乐学院学大提琴。于是在克蕾儿的一次音乐会中见到了她,齐肩长发,一袭黑裙,只是她的身边多了一个怀抱着她的男人。
我和她打招呼,她却没有认出我来。我失望地离开。后来,我收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母亲之前骗我说她去度假,其实是去看病。每次母亲希望我回家的时候,我都在工作。我终于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让母亲带着遗憾离开。
在为母亲办丧事的时候,我终于请了足够长的假回到了家中,内心五味杂陈。同时,我看到了父亲每年给我的生日祝福,看到了父亲写给我的信,妈妈把它们都偷偷藏了。后来,伊凡出现了,他把我曾经偷偷给他的那封信给了我,那是妈妈对我的希望。
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我将来能开心地茁壮成长;她期盼我找到一份让自己快乐的工作,不论我在人生中作出什么选择,不论我会去爱或是被爱,都希望我会实现所有她对我寄予的期望。
我从妈妈的信中获取了力量,重新生活,并去找克蕾儿,当克蕾儿看到我的风筝在她窗前飞过时,她惊呆了,她从楼上跑下来,抓住风筝手柄,在天空上写下"我想你"。
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
03
初读故事,我们在作者的童年趣事中,也回忆着自己的童年,大人们永远也无法明白一个孩子心里在想什么。如故事的小主人公一样,他会以为爸爸的离开是因为自己的错,是因为自己不够好,经常犯错,但其实只是因为爸爸喜欢别的女人。
虽然拥有超能力,知道自己的影子在和别人重叠时可以知道别人的秘密,但还是会有困惑,怕别人觉得自己有精神病,怕知道别人太多自己不想知道的秘密。
作者带给我们一个特别温暖的故事,有亲情,有友情,有爱情。
爸爸妈妈是永远爱我们的,就算他们有不得已的理由离开我们,但还要相信他们是爱我们的,在他们初为人母或人父的那一刻,眼神里闪出的光芒告诉你,他们很爱你。
父母总是对我们讲很多善意的谎言,他们不愿给我们带来困扰,很多时候宁愿自己一个人扛,却不愿打扰我们忙碌的生活,他们对我们最大的希望大概就是我们可以活得快乐一点。我们要学会对自己的父母宽容一点,很多时候,他们做出的选择不是他们的错。
而对待友情,最好的也许就是不干涉他人的生活,鼓励他成为他自己,让他做自己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注定要走上不同的道路。
在爱情中,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对方期待。在暴风雨中抱紧对方,而在风和日丽时又放开对方,忽略对方,这样的爱绝不是爱情。
感谢马克·李维,带给我们一个温暖又美好的小故事,让我们在欢乐与泪水中收获成长。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8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为小男孩,他孤僻,沉默,总是受人欺负。都是他有一个特别的本领,就是能与影子对话,去倾听影子的诉说。他能偷别人的影子,能看见他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便说出的秘密。因此他的脑海中充满了不幸的回忆,当然,大部分不是他的。
妈妈的影子默默地告诉他一切悲伤与凄凉。他还只是个孩子,不知该怎么去抚平妈妈心中失去丈夫的悲痛,他只能相信,时间会抹去一切。
影子告诉他,爸爸从他诞生那一刻就爱上他了,也许从未找过合适的字来跟他形容这一切,但他珍藏照片就足以向他表达所有他想听到的美好话语。
友情是他最珍贵的记忆,伊凡,克雷尔,吕克,让他有了倾诉的对象。
学校的铁栅栏门前,操场上,伊凡的身影;家中的阁楼上,大大的天窗下,他看清妈妈的身影,眼中有永不老去的温柔;滨海小镇的海滩上,遗弃的灯塔下,克蕾儿在奔跑。
小小的灯塔在记忆中浮现,被遗弃的灯塔和他的记忆一起共存。他终于遇见了多年不见的克蕾儿,他的等待与她的努力倔强如同那只被折断的风筝,终于又与蓝天相拥。
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
他是一个会偷人影子的小男孩,从青涩孤单到学识渊博,他始终缄默这个秘密。他偷来的亲情,感人泪下;他偷来的友情,不离不弃;他偷来的爱情,忠贞不渝。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9最近在看一本书,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却用艺术的真实引人入胜。书中讲的是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拥有一项特殊能力——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于是,他开始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做他们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了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我羡慕这个孩子,同时也觉得可悲。羡慕他有可以拥有和影子对话的能力,可以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他可以知道校工伊凡没有说出口的小时候被爸爸打的事,可以通过影子的求救而将伊凡从杂物房里救出来,可以用他的柔情鼓励患有自闭症的克蕾儿,可以帮助因为自己的朋友兔子被妈妈煮了而自己误食的孩子摆脱罪恶感从而重新进食……通过和影子的对话,可以帮助这么多人。而最重要的是,在这人人隐藏心的世纪,在这谎话真过假话的社会,这项特异功能比测谎仪更加有用。如果,我的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可以不用我开口,就知道我的喜怒哀乐,知道我的心事,知道我那些无法用语言甚至不能用文字描述的心情,也许,可能会是一件好事。这样,就不再有孤独了。
可是,男孩儿幸福吗我不知道……他总是用他的特异功能去倾听别人的心事,去帮助他们,他应该是快乐的吧。可是,男孩也是人啊,他总是在倾听别人的心声,那么,他的心声,有谁来倾听呢当他一次次用他的特异功能的时候,他会不会也期盼,在这世上,也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倾听他的心声,可以帮助他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不乐"所以,我回答不了。我只能说,如果我是这个男孩儿,我不会幸福,至少,我会觉得很孤独。男孩儿不能将他的特异功能公诸于世,他只能为他所知道他人秘密的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撒下一个个谎。心灵上的疲惫甚于身体的,当然作者不会写男孩儿厌倦、讨厌自己的特异功能,可是,如果是我,大概会因为这个无人可倾诉的秘密而觉得孤寂。与其说男孩儿是在"偷"影子,不如说男孩儿给了众多影子鼓励与帮助。
《偷影子的人》的读书笔记10不得不说,一本很温馨的书,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段平凡却神奇的感情。
友情很美,亲情很美,爱情很美。
故事里的小男孩倔强的可爱,固执的善良,细心的令人心疼。是不是因为这些才让他拥有了偷影子的力量?
偷来的影子都有秘密,都有自己的故事。它们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独到的见解,也最了解自己的主人需要什么。如果我的影子能说话,会对我说什么呢?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每件事情的开始和结束,小男孩都在自我反省。是我,能不能做到?至少小时候的自己不知道反省是什么,只是一直沉浸在自责中无法自拔,错了,错了!自责中却又倔强的不肯认输。对于父亲的离开,小男孩固执的认为是自己不够好,太淘气!可是想走的人任凭你再怎么留都会走,不会走的人任凭你再怎么赶都会留下来相陪!所以,试着接受和原谅会比较幸福。
上天不会辜负善良的人!世界这么大,总有人会是朋友的!总有人会与自己真心相待的!所以珍惜当下还在身边的朋友和亲人。因为说不定哪一天有些人就会不见了。
小孩总有长大的一天,父母总有老去的一天!在身边的人会让自己愤怒,不安,不满,生气······只是因为在乎!
故事的情节总在读者的意料之外,但结局总在意料之中。我们又未尝不是在写自己的故事?可有意料到什么?
这本书就像有人在耳边倾诉的故事,淡淡的,却直达心灵。结局很美,只是倾诉的声音凉凉的,温馨里还带点悲伤!
每个故事,每个人都平凡无奇,就像在每个太阳升起的早晨醒来然后互道早安般,只是这样的平淡最美。
最美的亦不是完美的,所以带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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