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都有那么多选择,何况是人呢!

夜宵都有那么多选择,何况是人呢!,第1张

加州梦响起的时候就想到《重庆森林》里王菲摇头晃脑的样子“你喜欢听这么吵的音乐?”“对啊,吵一点挺好,不用想那么多事啊。”也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加州梦。都有一个抵达不了的地方。一个爱不到的人。

又看了一遍重庆森林。还是好爱第二个故事,热烈,纯粹。那时的王菲还叫王靖雯,小腿纤细,眸子无邪,一头短发,小鹿般俏皮,摇头晃脑听很吵的加州梦,疯狂暗恋失恋的梁朝伟,每天悄悄潜入他家为他收拾房间,在他房间里旁若无人的自嗨…她的爱隐秘,微小,却也光芒万丈。

失恋的他痛苦又抑郁,暗恋的她开心又忧郁,王家卫蒙太奇手法,跟镜头拍摄,三分之二镜头用来展示人物,怎样都轻而易举的将你拉到他的作品当中。

1994年真好,一封信可以为了等个人留一年,想见可以预谋邂逅,633把自己喜欢的歌以碟片的形式给阿菲,call阿may还要传呼,酒店的电视在阳台边上,对面的加州约会早到一个钟,然后趴着等。而现在,每一秒都不会错过一个手机讯息的时代,却怎么也等不来一个人,像阿may一样等不回来。

每天你都有机会跟别人擦身而过,你也许对他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

王家卫有一句经典台词:“爱情这东西,时间很关键,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可是认识一个人,从来都怕太晚。怕他受过伤掉过泪,怕他曾在深夜痛到过失眠,也怕他心里住着不可能的人要靠酒杯才能入睡。不是嫉妒,只是觉得时间残忍地磨掉了他的真心,他会有多疼呢。

不知道是不是时机不对,爱你时候用尽全力,最后也得以失败收尾,可能是我哪里不够好,可能是你不需要了,后来大概也猜到了。

金城武失恋时候疯狂奔跑,身体的水分随着汗液疯狂流失,那泪液应该所剩无几了吧!

男人失恋应该也很痛苦吧,可能在彼此接触的时间里,互相也为对方改变着,冷不丁的抽掉生活的一部分,多少有点破碎的心痛吧!可是他大概没有吧或许也是,谁又会知道呢!

她昨天晚上一定是走了很长的路吧,像她这样漂亮的女人,高跟鞋应该是很干净的。

爱情是什么,没有人说的清楚,也没多少人可以明白。毕竟,能活的明白就已经很难做到了。糊涂点吧,太敏感了不太好过。

喜欢港片,因为他们失意都可以失得很搞笑很轻巧。永远有一碗热汤面和喧闹街市,一直被打倒又能抹了把脸就重来,谈恋爱都不看学历家庭,好像人生随时可以开始。但我们会有太多牵绊,以至于不能互相靠近。

不知道是我忘了关水龙头,还是房子越来越有感情。我一直以为它是最坚强的,没想到它哭得最厉害。一个人哭,你只需要给他一包纸巾,可是一个房子哭,你可要做多很多功夫。

第一遍看以为王家卫太矫情,被淹了就淹了还讲这么诗词画意,现在看感觉文艺的刚刚好,和后面恋物癖的阿菲也是交相呼应。

1

离过年还有两个月,母亲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虽然很想念父母,但家是不想回的,毕竟已经三十岁还没结婚的我,很清楚自己的下场:问不完的问题,相不完的亲。

我还知道,有人说我“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还不是也找不到老公。”这个世上就是有些怪人,他得不到的,偏偏你有,他就一定要把那东西贬得一文不值。

母亲又来了电话,说已经替我买好往返的机票,她劳心费神地盼女儿回家一趟,我要再以值班为借口搪塞,就太对不起老人了。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见到叔姨婶子时,我还是吓了一跳:只回来一周,相亲的安排已经到九天以后。我说相亲实在是撞大运的事情,去一百次也不见得成功一次,还不如我自己慢慢找。

因为这句话,老父的血压都气得升了好几回,要是在旧社会,他一定要骂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母亲拿着降压药告诉我,他血压高得厉害,让我千万不要再气他,不然要到医院过年了,我只得答应去见见那些人。

第一次相亲定在本地的五星酒店,母亲怕我偷偷不去赴约,非要陪着我。大冷的天,我一边心不在焉地答着对方的问题,一边担心母亲会不会冻坏。

好不容易应付完两个相亲对象,结了账准备回家。是了,两位男士都对我说:“齐**,不如AA吧?”八十一杯的咖啡,我喝了两杯,另外还单点了一碟糕点,都是自己付钱。我虽然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但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心里不大舒服。而且那声“齐**”叫得也有点不伦不类。

母亲在酒店门外等我,我一出门,她就裹着羽绒服迎了上来,屋里有暖气,外面却是很冷的,她呼出的气成了一片白雾。

“怎么样,都见了?”她用了讨好的语气。

我回想起把方糖撒了一桌子的A君,吃我糕点还吧唧嘴的B君,人生最大的痛苦也不过如此:你明明看不惯,却还要文质彬彬,陪他把这场戏演完。

她见我不说话,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闷声把它呼出来。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和父亲四十多岁才生的我,如今我三十了,他们也年逾古稀,像所有父母一样,他们不放心我,害怕自己先走之后,没人对我嘘寒问暖。我没做过母亲,但这种心理想必是大多人都能体会的。

她也正是抓住我的这种歉疚,刚要进家门时突然来了一句:“就见最后一个,明天,德顺酒楼,小伙子很不错的。”

我来不及答话,她就闪身进了满是暖气的房间,速度快得让我不相信她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

“哎呀,冷死了,那几个对象,我一个也看不上。”她脱下厚厚的羽绒服,代我向父亲解释,却把相亲不成功的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不是女儿的错,你不要总是骂她眼高手低,是我看不上的。

楼道里吹过一阵冷风,我鼻子酸得痛了一下。

2

第二次相亲,母亲嫌我素淡得像清汤挂面,一点荤腥也没有,“小姑娘去相亲,总要收拾得花枝招展,你看看你!”她不满地把我的黑白套装扔在床上,非要我穿一条大红色的连衣裙。

“妈妈,我又不是去拜年,再说了,难道相亲就非得红一块绿一块的?”我还是套上白衬衫,我当然算不上小姑娘了,不过就算是老姑娘,也不必去迎合别人的审美,自己舒服就好。母亲那天在酒店外等我,冻出了感冒,我不再让她跟着去,换好衣服就出了门。

这次的对象叫李牧,光看样貌可以打八十分:浓眉大眼,笑起眼角有皱纹,身高估摸在一七五,我偷偷看了他的肚子,没有啤酒肚,又是加分项。不过可惜,人家不一定看得上我。

“李牧吧?我叫齐实。”我抻一抻外套,坐在他对面。他竟然还系了领带——藏青西装,和衣服一色的领带,“你来推销保险吗?”话一出口,我忍不住想自己掌嘴,母亲说我嘴太毒,得罪人了都不知道。

好在他只是不在意地笑笑,“对,我是李牧,你二姨妈的表妹的侄子的表弟。”我被绕得晕乎乎,他又问,“你怎么会叫齐实?”

很少有人会对我的名字感兴趣。我告诉他,我生在春天,那时家后面有一株桃树,开了很多花。我父亲教语文,见了桃花,想起诗经《桃夭》里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描写草木结了很多果实,生机勃勃。我家姓齐,就取了这个名字,而且父亲也希望我做人实实在在,不要玩些空的虚的。

他认真听我讲,作出一副沉思的样子,过了好半天,我以为他会说“叔叔真博学”之类的,没想他说:“你爸爸脑洞真大,要是我看见桃花,估计只能想起蒋大为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心里已经把他骂了千百遍,面上还是要客客气气地夸他幽默。顺便问他一句:“你条件这么好,可以找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啊,为什么来相亲呢?”来之前我了解过他的基本情况,三十三岁,在本地一家大型国企任项目部经理,在黎州大龄未婚青年圈应该很抢手。

他答:“巧了,我偏不喜欢年纪小的。对我来说,跟你一样年纪的更有味道,难道你喜欢年纪小的?”

损我一顿,又将我一军,这个李牧不是善茬,算是棋逢对手,不过他的毒舌更隐蔽,更有杀伤力,我不得不提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好在接下来我们只随便聊了聊各自的生活爱好、本地房价涨幅之类的话题,没有再短兵相接。

离开的时候,他礼貌地起身,留了我的电话,“有机会再见。”一句客气话,我才不会当真,毕竟我就要回C市上班了。

3

回C市那天,父母送我去机场。

在车上,母亲一直欲言又止,我问她什么事。她说相亲的B君看中了我,想和我再相处一下。我没有拐弯,直接告诉她,我和对方不太合适。她抿着嘴,像有话要说。

父亲开了口,“不合适就再找找,有中意的再说。我们希望你快点结婚,不过也不至于让你随便找个人就嫁了。”到底是父母最亲,知道我的心事,也舍不得我吃苦。

母亲不死心,又问我:“那天那几个,就没一个看上的?”

我摇摇头,却想起了毒舌李牧,不过见面的可能性也不大了。飞机越升越高,我想象父母在视线中变成两个小黑点,再模糊不见。

春节前公司堆了一摊子事,潇洒过后面对整桌的文件,完全不知从哪里下手,脑子里像有几百张车子引擎轰轰作响,上演“速度与激情”。好不容易熬到快下班,手机上一个陌生号码来电。

归属地显示是黎州,我怕是相亲的B君打来的,犹犹豫豫不敢接,同部门的小张受不了一直响,替我接了电话。她嗯嗯啊啊地答着,笑嘻嘻的。末了把手机递给我,告诉我有人约我吃饭,男的,她已经替我答应了。我白她一眼,怎么没有问过我就答应。她说对方认识我,又说,“齐姐,不是我说你,成天两点一线的,多没劲,你也要丰富一下业余生活!”

我无奈地叹气,年纪不尴不尬的,真糟心。年纪大的说你心不定,年纪小的说你心态老。

没想到是李牧来的电话。我和小张刚走出公司大门,就见一个人朝我招手,又叫我的名字。小张眼尖, 轻轻捅捅我后背,“齐姐,蛮不错的,一定抓住机会。”

李牧说公司派他到黎州出差,他刚下飞机,举目无亲的,想起存了我的电话。他还是穿了藏青色的裤子,搭黑色羽绒服,总算没系领带。我因为小张刚才那句话,脸红了一路,好不容易镇定下来,带他去附近的咖啡厅。

“又喝咖啡?”他笑了一下,“我以为不用这么正式,再说了咖啡也喝不饱。”

其实过年相亲连喝了几天咖啡,喝到我反胃。本来选择咖啡,是觉得他这样所谓的青年才俊,应该喜欢那种地方。听他这样说,我放了心,七弯八拐地带了去了街边的小馆子,一口气要了三斤麻辣炒螃蟹。

李牧左手擦着鼻涕,右手拿着螃蟹钳子,吃得津津有味,“齐实,没想到你这么爱吃辣,不过真好吃。”他吃一口螃蟹,又咕嘟嘟灌下一口柠檬水。

酒足饭饱,他说正好他住的酒店离我家不远,可以陪我一路散步消食。大概是吃人嘴短,他语气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戳人短处,他问我:“听顾阿姨说,你挺不错啊,怎么现在还单着?”

这问题简直没法回答,无非是喜欢我的我没看上,我中意的却不爱我,但我还是好脾气地答了:“小时父母管得严,上了大学还不许我和男同学单独出去。念了研究生他们开始着急,希望我最好一毕业就能带对象回家,不过空缺了二十多年的恋爱经历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补好,”我是善于自嘲的,“研究生时候喜欢过一个高年级的,死去活来那种,拼了命对他好,他说我太幼稚,不是他爱的那一款。后来我才知道,他早就有了结婚对象。”

他笑我:,“看不出你还是个痴情种子。”

我瞪了他一眼,一腔真话都喂了狗,掏心掏肺告诉他,他竟然又来打趣我。不过他也坦白,说被女朋友甩过,还不止一次,分手原因无他,都是说他不够浪漫。他朝我抱怨:“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谈恋爱不看人家是不是真心,总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我不以为然,活该他至今单身。

4

一个月后,李牧所在的公司计划在C市设立分支机构,派他先来打头阵,我和他相处的机会逐渐多了。

开始他还会找理由约我吃饭,比如“碰巧到你们公司,吃个饭吧。”,或者“今天哪里又打折了,我有优惠券,晚饭约不约?”

同事丽姐碰到过他几次,明明一直傻头傻脑在楼下等着,等到我下了楼,却装作才到的样子,冒出一句“好巧啊这里都能遇到你”。

丽姐对我说,这样又呆又傻又贴心的男人不好找,要赶紧把握机会。我点头,觉得丽姐的“又呆又傻”用的实在恰到好处。

我在玻璃窗边往下望,他已经在楼下站了五分钟。丽姐催我赶快下去,“又降温了,外面气温这么低,当心他感冒。你先走吧,老板来了我说你身体不舒服。”

我磨磨蹭蹭下了楼,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脸茫然地站在车边,我叫他,“李牧。”

他嘴变成“o”型,好像下一秒就要说“好巧”。我打断他,“楼上就看到你了。”他尴尬地笑了一声,从此之后约我吃饭再没有找过理由借口。

不过老实讲,和他吃饭还挺自在。比如他和我一样无辣不欢,也喜欢在吃烧烤时候配上一罐生啤,吃不惯孜然,偏爱咖喱。

李牧的话很多。他去过很多地方,会跟我讲茶卡盐湖亮得一面镜子,吴哥窟古老苍凉,飞天壁画的仙女看起来真的像要飞到天上……

但毒舌还是万年不变的——“少吃一点夜宵,三十多岁的人了,消化不好,胃要痛的。”“降温了要多穿衣服,穿这个牛仔裤,破破烂烂好像叫花鸡。”“你真白,不过好像除了白就没别的优点了。”

很多次都被他气得想掀桌子,但一想到我还要有求于人,不得不做小伏低:公司要接一个市政绿化项目,老板让我制作标书,美其名曰要让我多锻炼。可怜我虽在公司干了几年,做的都是行政工作,写年终总结什么的倒是在行,标书却从没有接触过。

一次向李牧抱怨,他满脸不在意地告诉我,做标书,他是行家。我半信半疑,直到他头头是道地讲出“投标邀请”“投标报价”之类的名词来,才相信他与我相比,确实是内行。

“要我帮你可以,”他狡黠地笑,眼角皱出几丝纹路,配了他略显沧桑的脸,还怪有一种男神驾到的感觉,“不过,得请我吃一个月的炒螃蟹。”

一斤炒螃蟹一百块,就算每天只一斤,一个月还是要三千块,这笔买卖太不划算。他告诉我,“不行你找外面的人做, 一万起价,还没有我这么专业。”我只得认怂。

于是每天下班之后,陪他吃一盘炒螃蟹,便到我家弄标书。平时看着他不大靠谱,做起事来倒很认真。他先找了几个标书的模本给我,由我根据公司基本状况写出初稿,他再来帮我修改,“资质最好写清楚吧。”“价格方面还要再跟老板汇报一下。”“你这个格式用的根本就不对!”

我耐心不够,有时针对他的修改意见,我只随便改动一两个字就再返给他,想着让他修改,却被骂了个狗血喷头,我也只得一概全收,点头哈腰说我再改,态度端正得像个挨东家训的狗腿子。不过好在他吃了五天的麻辣螃蟹之后总算说再不去吃了,让我省下一笔钱,还不至于身体、心灵和钱包一起受创。

5

临近投标,标书还在修改,我心里很是紧张。李牧说我偷懒,如果早弄好了现在就没必要如临大敌。无奈我在写标书这事上确实废柴,他只有亲自操刀。

熬夜是少不了的,而且李牧一到晚上就说肚子饿,点外卖他也不要,说自己胆固醇高,适合吃点清淡的,比如可以吃我煮的面。在那一阵子,我把我会的夜宵都做了个遍:番茄鸡蛋面、酒酿汤圆、皮蛋瘦肉粥,李牧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膨胀起来。

挑灯夜战之后,我早睡得昏天暗地,李牧就在客厅眯一会,再送我去上班,又被同事撞见,大家都是过来人,丽姐常打趣我,“年轻人,就是不一样。”我开始还会脸红,后来干脆不解释了,说多了倒像此地无银。

李牧对于这些误解好像也全然不觉,不知道是迟钝,还是不在乎。丽姐有一次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苦笑一下,说走着看。其实心里想的是:明明看起来已经“同居”,两人却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

好不容易挨到开标那周,标书基本做好,成与不成,也不是我能说的算了。

大概是那两天熬夜太多,我身体不大舒服,右下腹时有疼痛,还伴有恶心、发热等症状。丽姐好心递来感冒药,又悄悄问我是不是有了,我脸一黑,我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李牧也让我去医院看看,我想本来也不是大病,挨过投标了再说。

投标前一晚,我吃了几颗感冒药睡下。大概凌晨三四点,右腹部传来一阵刺痛,本来感觉痛点在右边,过一会上下左右都疼了起来,疼得冷汗直往外冒,眼前灰蒙蒙一片,脑子也是混混沌沌,竟然想不起拨急救电话。

又挨了一会,疼痛稍微过去一些,这才拿起手机,电话里传来李牧带着瞌睡的声音,巨大的疼痛之下我已经完全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李牧叫我不要挂电话,他这就赶来。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传来门铃声,我几乎是半走半爬给李牧开了门,他问我哪里不舒服,我答不上来,只一个劲说肚子疼。再醒来的时候,我人已经到了医院,李牧正捏着我的手给我按虎口。“疼。”我告诉他。

“还很疼吗?”他伸手来为我擦汗,很着急。

“你捏得我手疼。”

医生说我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手术,又问家属来了吗,李牧松开捏着我的手,告诉医生他就是家属。手术之后,李牧又像个大妈一样每天给我送水果和鸡汤。直到医生说,“哎,那个家属,你不要给她吃了,快让她下地走动,不然伤口粘连了麻烦。”

住了几天院,李牧和我对医生把他默认为我的“家属”都心照不宣。出院之后,没有什么告白之类的环节,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但手术时他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事后还是经常笑话我,“你知道那天电话里你跟我说什么吗?”——“不记得了。”

“你说李牧救命,我要死了。吓得我跑到你家,见你穿着一套灰不溜秋的睡衣靠在墙上,一头的汗,像一只刚被拔毛的乌骨鸡。”

6

多亏上次标书做得不错,临近中秋,老板开恩,准了我五天年假,我也得以回家陪父母过节。

我问李牧要不要一起回去,他说他父母四十周年结婚纪念,两人飞去了海南度假,丢下他这个拖油瓶,他在电话里幽幽道:“我不回去了,孤家寡人的没意思。”

我说可以去我家,正巧让他认认门,他眉开眼笑说马上订机票。我却有一种被算计的感觉。

因为有李牧陪着,父母没有到机场接我。出租车刚进小区,李牧就拉着我直直往前冲,我问他,“你又不知道我家,瞎走什么?”

他这才顿悟般停下步子,提着大包东西跟在我身后。李牧买了些桂花糕、青团,还有C市特产的甘蔗酒,都是我父母爱吃的,想必来之前也做足了功课。

母亲见我和李牧,一脸的惊喜,见他提了许多东西,又嗔怪:“这孩子,提这么多东西来,多生分。”语气熟稔地像老早就认识,我疑惑了看了看李牧,他却换了拖鞋陪父亲下象棋去了,还真是自来熟。

母亲做事利索,饭菜很快上了桌。我到客厅叫父亲和李牧,两人早丢了象棋,看电视笑得前仰后合。我父亲一向待人冷淡,不知道李牧用了什么法子,能让老头子高兴成这样。

饭桌上,我本来还担心李牧第一次来我家有些拘谨。谁知他比我还像主人,一面逗我父母笑,一面给我夹菜盛饭,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我问李牧,他说那叫缘分,第一次和我父母见面就能相谈甚欢。我肯定不信的,李牧走后,便问了父亲。

父亲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张照片,“先说好,你别生气。”(小说名:《不浪漫情话》,作者:触茶。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原来你也在这里啊。张爱玲对于爱情的表达式如此。爱上一个人,不是表白和祈求,而是刚刚巧,在那个时间遇到你。可是,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在我看来一切美好的邂逅,都是预谋已久。

      第一次遇见子晴,是在老街的小店里。许诺拿着相机游荡在老街。夏天的海滨,热辣辣的太阳晒得许诺黝黑的皮肤上,大汗淋漓的落下。许诺想街拍漂亮的姑娘。一回头,看到一个竖着辫子的丫头双手支撑着下巴,穿着米**的长裙,提拉着人字拖,目光游离。这丫头长得眉清目秀,带有海滨少女特有的清纯。是第一眼很吸引人的那种。

      许诺壮着胆子,问丫头有没有合适的明信片推荐,许诺假装去买明信片,找了半天,没遇到合适的。许诺说,我是摄影师,可不可以把我自己拍摄的照片在这里洗印出来。丫头说找老板娘。许诺早就想好下一步怎么说。老板,老板,我想买明信片,你这里的都没合适的,可不可以我把我拍的照片做成明信片,提供给你,你批量印刷,这样呢,你也可以售卖,我只要几张。

       老板娘一听,说可以啊。拍的好的话,我给你酬劳。许诺连声说谢谢。

       老板娘,我有个小请求,能不能借你店里的姑娘做我的模样,外拍一天啊。这样光拍风景画面会很空。

       老板娘斜着眯了一眼子晴,你问她,她同意我就没意见。

       许诺瞟了姑娘一眼,笑着对她说,我刚跟你老板说,明天给你放假一天,带你出去拍摄,你可愿意?

       子晴眨巴着眼睛,羞喃地点头,好呀好呀。

       你好,我叫许诺,喜欢摄影。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我叫叶子晴。

       许诺心里跟拨浪鼓打得一样,乐开花了。

       翌日,子晴带许诺去南迈渔村,那里有一片原始的海。

       后来,许诺会常常路过那家店,跟子晴say goodmorning。

       许诺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清秀的姑娘。许诺还要继续流浪,老街只不过是中途的中转站,并非是终点。只是再无相见。

      上大学那会儿,薇薇喜欢泡在图书馆里。

时间久了,薇薇总会看到斜对面有个穿白衬衫的男生,偶尔抬起头,也会不经意间碰上男生的目光,男生赶紧埋头假装做功课。

       薇薇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碰见那个男生也不下五六次。

       走在校园里,也能够看到骑着自行车一闪而过的白衬衣。

       有时候遇见是在学校的超市里,有时候是图书馆关门后,去买夜宵,撞上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从来没有主动搭过话,薇薇也自认为可能自己自多多情,或许这么多次碰见真的是巧合吧。

       有段时间,那个男生很久没来图书馆复习功课,也没在校园里,食堂里见过他。薇薇发现自己也突然变得神经质,会莫名其妙地为那个男生担心,想他最近去了哪里。

       去洗手间打水的时候,路过斜对面不小心碰落了一摞书,捡起来的时候,发现其中一本散落的笔记本里,有好几页画的都是自己的肖像,或者萌萌的Q表情,薇薇一阵惊愕,又忍不住被画面逗笑了。

       过了一个月后,薇薇又再次见到那个男生。薇薇忍不住走上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老是偷偷画我?男生涨红了脸,憋出一句,因为我喜欢你。

       那个男生后来成为薇薇的第一个男朋友。

                               

      老周和柳烟是一对特有默契的老夫少妻。

      老周是在酒局上认识的柳烟,这女人真彪悍,干了几瓶二锅头,坐在板凳上生猛的抽着烟。老周说,这姑娘酒量好,我都灌不倒。老周说,这姑娘好下手不,我打趣道,你死了这条心,柳烟是长得年轻又好看,但脾气爷太爷们,很多男的都搞不定。你这么一大把岁数了,别想不开。

      哪里大,就大6岁。老周跟我理论。

      老牛吃嫩草,你咋想的这么美呢。我撇撇嘴。

      老周知道柳烟爱喝酒,老周的酒量一般,柳烟喝趴了一圈,老周还能撑着下巴,流着哈喇子地盯着柳烟看,也不管对方什么反应。一边看,还一边嘀咕,这瓜婆娘贼好看,贼对我胃口,要是俺婆娘多好。

      老周虽然长得一般,但是会弹吉他,每次喝酒都能助性一下,对着柳烟弹赵雷的《南方姑娘》,也不管柳烟是不是南方人。老周还有一个拿手绝活,煲的一手好粥,做的一手好菜,不过平时太懒,都尝不到。

      老周追姑娘不会用嘴,就是雷打不动地送粥,老周知道柳烟胃不好,但也不拦着柳烟和酒,喝了酒,老周都会提一罐粥,让柳烟带回去喝。问着香味,馋的我们都想下手,老周狠狠瞪我们一眼,这是给我婆娘的,一边去。

       起初,柳烟对老周并不特别感冒,但柳烟一个人要强惯了,没有人像老周这样对自己这么好。老周甚至都算好了柳烟的大姨妈周期,早早的准备好调理的营养品。这实在是让我们一群人瞠目结舌,老周重色轻友啊。

       后来,柳烟就成了老周的婆娘。老周蓄谋已久,我们都看得出来,话说怎么追到手,听别人说有一次两个人掉进湖里,老周硬生生的把柳烟托出湖面,自己差一点都挂了。

       自从俩人在一起后,画风就变了。柳烟一下子变的小女人很多。不过每次喝酒,柳烟还是那么彪悍,吆喝一群人,谁敢把我男人灌醉,我弄死他。结果害得没人敢跟老周多贪几杯。老周还每次都不要脸的晒媳妇,嗳,这是我媳妇,这是我媳妇!你们谁敢打她主意,别说我老周翻脸不认人。

       老周喝醉了,嘴里还吧唧着,诶,这是我媳妇,这是我媳妇。

       这世上,有那么多渴望邂逅爱情的人,可是,爱情从来不是等来的。一切看似美好的邂逅,都是一场预谋。我不相信,有坐享其成的事情,也不相信两个人同时一见钟情。只是,在这场游戏里,总要有人陪你一起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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