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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郴州市住建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暂定为3年。
2、薪酬及福利: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具体待遇面议。
二、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熟悉建筑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城乡建设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专业不限,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熟悉word、excel操作。
四、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科(503室)报名。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17:00。
五、录取、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2、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总成绩第1名即为拟录取人员。
咨询电话: 0735-2373213
原标题: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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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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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中共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北湖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北湖区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子监察监控室拟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1名
电子监察监控室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口不限;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
4、电子监察监控室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技术等级达省二级(含二级)以上或计算机操作技术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
5、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身体健康;
6、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区纪委干部教育室(区委大楼510办公室)联系电话:2220262联系人:邝厚涛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4日。
3、提交资料: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贴免冠大一寸照片),毕业证、计算机操作证书(限报考电子监察室工作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1、笔试
时间:2009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公文写作。
2、面试
时间:2009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信访、纪检监察及相关工作知识、计算机操作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
时间:2009年12月10日。
根据总考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劳动薪酬800元/月,试用合格后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期间,劳动薪酬1000元/月左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3、按机关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中午、晚上、双休日、公休日参与区纪委轮流值班;
(来源:高校人才网)
根据《2013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过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拟聘用何娟等178名同志(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
欢迎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反映和举报拟聘用人员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可以采用当面、书面或电话形式。请署告真名并提供调查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单位:郴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35—2871958、2871398)。
拟聘用人员名单(共178人)
一、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聘用人员名单(115人)
1产科(1人):何娟
2药剂科(1人):何荣
3院急诊科(1人):李坚
4南院口腔科(1人):李国良
5麻醉科(2人):欧阳惠丹、曾师娟
6神经电生理室(3人):周花燕、邓陈浩、李显强
7心理科(1人):卢梦琴
8影像医学中心(1人):陈荟
9血透中心(1人):邓华
10高压氧(1人):王凯丁
11美容科(1人):肖瑶
12检验医学中心(2人):刘蓉、黄红娟
13PET-CT(4)(1人):刘洋
14护理人员一(19人):唐欣、周丽萍、郭丽芬、杨清清、唐静、黄丽娜、黄天颖、欧阳亮群、艾翠萍、黄娇、陈玉玲、陈园、李永艳、罗晶晶、宋海琴、王盛华、刘媛、李珍、曾琳
15护理人员二(50人):李路容、蒋竹喧、肖梦林、成洁芳、邱艳珠、王娜、谭智芳、张燕姿、彭丽、李佳丽、刘路梅、刘佳、袁潇敏、胡玉萍、曹姣玲、黄县县、黄晓蓉、罗梦婷、曹玉龙、彭俊、何苏婷、李华丽、邓素芸、李凉、尹浪、王培霖、段丽君、莫玉玲、曹志方、欧阳玲燕、邝玉娟、邝微、黄丽芳、匡文斐、陈婷波、黄倩、郭媛、曾伟丽、陈红姣、李潮、谭亚菁、刘美芳、邓淑娟、兰佩、王姝蘅、邝美丽、尹昭君、黄亚珍、李林璐、曾春
16护理人员四(3人):符建华、李增辉、何晓光
17护理人员三(19人):李小芳、王婷、曹雪莉、廖志利、黄利琴、李淑慧、包晖、史真、夏爱群、欧阳玲艳、李亚菲、谢明妞、谷欢、李丹、冯莹、谭莉、陈元燕、胡仪、雷丰艳
18助产士(2人):孙丽苹、陈传利
19救援中心护理人员(3人):蒋知燕、王洁萍、黄潞茜
20PET-CT(3)(1人):陈楚昕
21体育指导员(1人):刘烈念
二、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聘用人员名单(13人)
1医生一(1人):杨锦庆
2临床检验(1人):陶斯聪
3护士(9人):曹永飞、黄荣、吕海艳、黄敏、周萍、陈静、刘美文、杨敏、周围围
4药剂员(1人):易玉玲
5系统维护员(1人):李斌
三、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聘用人员名单(3人)
1、预防一(1人):谭毅
2、预防二(1人):李映霞
3、医生(1人):刘飞
四、郴州市中医医院拟聘用人员名单(23人)
1、医生五(5人):王磊、王丽佳、雷靖华、雷艳丽、李玲娟
2、医生六(1人):黄宁
3、检验科技师(2人):李月清、李雯
4、医生九(1人):邓婧婧
5、医生十一(1人):李智
6、医生十三(1人):龚倩
7、医生十四(1人):黄胜
8、临床护士(11人):胡苏琴、贺正红、袁会玉、廖佳佳、曹晓玲、廖倩、邝君兰、范歆、雷云、王妹英、刘芳
五、郴州市妇幼保健院拟聘用人员名单(2人)
1、药剂学(1人):刘玲玉
2、影像科(1人):李丽
六、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拟聘用人员名单(22人)
1、医生一(2人):刘达、陈亚萍
2、护士(20人):彭三妹、李红月、刘林芬、江丽君、彭花香、李海霞、程鲜花、黄艳苹、徐廷芳、李佩、李春容、李佳、尹丹、李玉兰、谭玉萍、曹香芝、郭婕、谢碧春、黄文栋、王利回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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