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45岁小伙出国打工,娶回24岁外国美女,结婚生下1子现状如何?

当年45岁小伙出国打工,娶回24岁外国美女,结婚生下1子现状如何?,第1张

爱情是一种美丽而珍贵的东西,有时候,生活纵使千疮百孔,只要有一份坚定而充满热烈的爱意存在,人就不会在碌碌无为和贫穷落寞中老去,有的爱是跨越了遥远的距离,寻遍了千山万水,最终才得以相聚,前半生的寻寻觅觅,成就了后半生的相守相眷恋。看来,踏破铁鞋无觅处,真爱就在不远处。

米哈娜是哈萨克斯坦的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她跟其他女孩一样,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人群中最平常的女生,不过相比起其他同龄人,她的心里有一种孩子气的执拗,她执着地相信浪漫,并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跨越万水千山的缘分,后来,她果然邂逅了一段与众不同的爱情,走上了跟别人不一样的人生道路,她认识了一个来自中国的男友,后来,随着男友打工期满,即将回国,她甚至跟随着他,千里迢迢从哈萨克斯坦赶往中国,为了续写自己这段爱情,让它修得圆满。

她的男友老权,让很多人感到惊奇不已,因为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在工地里面打工,没有家财万贯,没有良田万亩,很多人看到老权娶到了一个肤色雪白的异国美女,都觉得很惊讶,他们看着像一对并不般配的组合,但是对于米哈娜而言,这段感情是值得的,因为充满了温馨。

来到中国以后,她也牺牲了很多,哈萨克斯坦的经典美食奶茶、手抓饼,曾经是她的最爱,她经常吃着手抓饼蘸着奶茶,大快朵颐,但是自从她来到中国以后,就很久没有吃上这样的特产了,不过她依然可以重拾自己最爱的哈萨克舞曲,逢年过节她会穿上他们民族特有的红裙,随着悠扬的歌声起舞,看上去分外的美丽动人。即使再疲累,也遮不住她脸上兴奋的光芒,幸福的模样。

现在的她为老权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而且完全入乡随俗,当起了贤妻良母,平常只要有空,她就帮着老权一起干农活,哪怕再辛苦再劳累,她也会为老权做热腾腾的饭菜,让老权下工回来就能吃上一顿饱饭,这样的一粥一饭香喷喷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让人眷恋不已。很多人对爱情中的物质条件要求都很高,想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在婚姻生活中感到非常贫苦,往往会不断吵架,不断引起纠纷,但米哈娜几乎没什么要求,在她看来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够了,而且她要谢谢老权曾经的努力,曾经发过的山盟海誓,才让她毅然决然的跨国山长水远的距离,奔赴异地他乡,来见证这里的美好风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已经是一个和平的社会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也有密切的来往了。中国的文化是很丰富的,有许多的特色,还有很多的美食,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不少的外国人都会来到中国居住或是游玩。有的外国女孩,甚至还很想嫁到中国来,因为她们觉得中国的生活很好。

当初就有一个天津的小伙子,他去到了俄罗斯做生意,娶了两个俄罗斯女人,那么,后来的他怎么样了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俄罗斯女孩,莫妮卡

在2013年的时候,有一个叫莫妮卡的俄罗斯女孩,她只身一人来到了中国求学,她来到了天津外国语学院学习中文。而我们今天的男主人公,小王,也是就读于

两个人的相遇也有些戏剧化的,似乎是命中注定的缘分。那时候,小王去学校的足球场踢球,看到了莫妮卡,觉得她长得很好看,有眼缘,就去找莫妮卡要了****。这也有点像我们现在的搭讪方式,先去要个****,才有可能邂逅一段美妙的爱情。

在两个人的关系比较好一点之后,小王发现,莫妮卡不会中文,只会说“你好”,这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中文是比较难理解的,有许多外国友人都很难学会。小王也很关心莫妮卡,会问她想不想回家啊,也会教他中文,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喜欢上了彼此。

莫妮卡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有个人关心,照顾自己,似乎也是很好的。许多在外留学的人可能都会这样,自己孤身一人,然后因为一点小细节,就对面前的这个人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二、去往俄罗斯

在一起一段时间后,小王就带莫妮卡去见了自己的家人,他的家人待莫妮卡也很好,没有因为她是外国人而反对小王和她交往。但是,家人都认为小王和莫妮卡只是玩玩的,不是认真的。

其实不是,小王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善良的外国女孩,想要将她娶回家,小王也真的做到了。小王去俄罗斯见了莫妮卡的父母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后来生下了一个儿子。

许多人都会有水土不服的状况,莫妮卡也是,她在中国住的很不舒适,很想回自己的家乡,小王也就跟着莫妮卡一起去到了俄罗斯。

三、另一个俄罗斯女孩

爱情或许就有一种魔力,会让沉迷在感情中的彼此为对方付出,而小王也是这么一个有担当又靠谱的男人,他深知人在他乡,如果没有事业基础,很难在俄罗斯生活,更别说是养起整个家庭。于是在跟妻子了解过后,知道在俄罗斯有这么一条“唐人街”,在这里大概有成千上万名中国人,他们跟小王一样都是来俄罗斯打拼的创业者,每天在这条街上,可以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小王也正因如此萌生了异乡创业的想法——卖水果!

上天不会辜负每一个努力的人,小王也是一样,凭借以前的经商经验,让小王很快的在俄罗斯找到机会,他所经营的批发水果店,在短短一两年的时间里,就挣得盆满钵满,很快的就在俄罗斯买了一辆宝马X5。原以为这样幸福美满的生活,就如童话故事一样,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一次的投资失败,足以让小王的生活跌入谷底,他可能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人生会如电视剧一般,充满着戏剧化,这一次小王直接亏损了两百万。他的岳父母也在埋怨他,他和妻子也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两人分道扬镳选择了过各自的生活。或许是命运的捉弄,也或许是两人的缘分,小王离开俄罗斯回到了中国。

回国后,小王做起了模特的经纪人,他认识了另一个俄罗斯女孩安妮,安妮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和他一起度过了难关,两人不久之后也结婚了。小王对安妮很满意,也很喜欢她。

后来,莫妮卡又回到了中国,小王对于莫妮卡似乎还是有感情的,小王感觉对安妮也很愧疚,只能够顺其自然了。

结语:看来,一个人专心致志地对另一个人,是很难做到了,小王这样做,不仅会对不起安妮也会对不起莫妮卡。

2010年7月11日-12日

徒步西藏第53天 -54天

徒步目标:翻越安久拉山,抵达然乌湖旁的然乌镇。

从拉然村委会出发,一路景色宜人!

中午时经过吉达乡,在那里遇到了四个也是徒步的藏族人,两个小孩,两个老人。

先说说两个藏族小男孩,都是十几岁年龄,大一点叫丁真,小一点的叫其那!他们告诉我:他们准备从吉达乡走路去波密看奶奶!

我的天啊,两个小孩,只带了一壶水,一小袋糌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就这样要走到波密,要知道这距离将近有200公里,我自己计划都要走五六天的…

我问他们家里知道吗?他们摇头,吱吱唔唔得说不出什么!我见状,告诉他们赶紧回家,这路上很危险!显然这俩小孩对我的恐吓不以为然,执意要走!我实在放心不下,这路上要是有个闪失我也于心不安!于是决定让这俩小孩跟着我,到然乌后找辆车送他们到波密…

俩小孩跟着我走了一段路,所幸在路上拦了一辆小货车,司机也是藏族人,刚好车也过波密,我拜托司机捎带一下他们!司机很爽快地答应了,谢天谢地!与两个勇敢的藏族男孩挥手告别,希望他们能顺利见到奶奶…

随后在路上又碰到两个藏族大叔,他们是徒步朝圣者,从昌都出发,准备徒步到拉萨朝拜。刚好我们同路,于是俩人热情地邀请我一起走!我正想体验一下他们的徒步生活,欣然答应!

多杰,64岁。扎西,56岁。

两位大叔,一个穿皮鞋,一个穿凉鞋,一套衣服走全程。

行囊更加简单:两个U型木架,用绳索一扎,就成了简易方便的背篓。背篓里放两蛇皮袋,多杰大叔背棉被,扎西大叔背糌粑和烧水壶、木碗等生活用具。俩人右手拄着长长的木杖,左手捻着佛珠,口中念念有词,这就是朝圣行者。

我有点好奇地问大叔,你们为什么用走路的,不是有很磕长头的吗?他们告诉我磕长头耗时太长,已经有家人坐车提前到达拉萨等他们,走路从昌都到拉萨一个月就可以到了!并不是所有藏族人朝圣都是磕长头的,那是最为艰辛最为虔诚的方式,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和整个家族的支持。

我很羡慕两位大叔轻便的行李,我让他们拎一下我的背包,只有一句评价:你的太重了!好,那我就体验一下你们如何生活!后面的两天一夜,我与他们同行、同吃、同睡,大开眼界!我以为自己的条件已经够低了,很委屈自己了,和两位大叔一比,我简直是太幸福了…

半袋糌粑,这是两位大叔全程一个月的口粮。一般到饭点,大叔开始找藏族人家,讨一壶茶水(名山产的一种很粗糙的茶叶,藏人称之为大茶),直接坐在地上,做糌粑吃!经常我请大叔吃烧饼,大叔请我吃糌粑!

说起糌粑,它的制作过程很有趣!先拿出藏族特色的小碗(我没有碗,就用刷牙的口杯代替了),倒半碗茶水,挖一点酥油下去,再抓一把青稞粉下去,再倒点茶水,然后像和面一样用手在碗里揉拌,最后捏成大约半个拳头大小的一团,这就是糌粑了!(全部靠手工完成,不过貌似我们都没洗过手,哈哈,不讲究这个)

说来奇怪,虽然只是一小团的糌粑,吃了不觉得饱,但也一晚上不觉得饿了!糌粑口味单调,两位大叔却要连续吃一个月,并不以为苦!我只是吃些干粮,却直喊嘴里淡出个鸟来!惭愧惭愧!

跟两个藏族大叔一块,倒学了不少藏语。一般他们用藏语跟沿路藏民聊天,我都凑到旁边饶有兴趣地听,其实我是鸭子听雷,懵傻傻的!过后我就问他们这个是什么意思那样又是什么意思!秀几个简单的:

突及几( 谢谢!

哦呀( 好,好的!

呀么( 再见!

哈莫够( 不知道,听不懂

一路行进到318国道3838段时,扎西与多杰就带我开始翻越旁边的山坡,准备抄小路前进,我是路盲,有他们带着,就安心一路跟着走

他们走得很快,一开始我好面子还能硬撑一段时间,后来不行了,几乎每次都是我提出休息,也几乎每次都是多杰大叔催促上路!

天啊!体力太好了!他们不是五六十岁的老人家,我才是老头,他们是小伙!哎,太伤自尊了!

天色渐晚,我问多杰大叔晚上怎么办?多杰大叔很自然地回答,晚上就睡在路边!可是,我看看天空乌云,下雨怎么办?大叔微笑着回答,不怕!让它下呗!

当天空差不多变黑的时候,两位大叔终于决定选择路旁一处山坡露营!我和扎西大叔正在山坡上捡石头整平营地,多杰大叔却从袋子里拿出小锤子和凿子,自顾自地在一块石头上叮叮当当地敲起来。大叔,我们只是露营睡觉,没必要搞这么大动静吧!凑近一看,原来多杰大叔在凿刻六字真言…

稍微整平了地面,扎西大叔拿出棉被,直接铺在地上!棉被卷成长条,用塑料薄膜包裹着,这简直就是自制的睡袋啊,而且还防水,怪不得他们说不怕下雨。反观我的专业睡袋,可不防水啊,我原先买的油布也落在冷曲河边的工棚了!我铺开防潮垫,把睡袋摊在上面,拿背包当枕头,就这样露宿了,只能祈祷今晚别下雨。

可惜上天没听到我的祈求,才钻进睡袋躺下,天空就飘起蒙蒙细雨,洒在脸上凉丝丝的。我看两位大叔,他们缩到塑料袋里,睡得香甜。一天的徒步,我觉得极度疲倦,反正棉睡袋湿了也能保暖,就这样吧!缩着头,竟能在这细雨中沉沉睡去…

我正梦到自己被关进冰箱里,冻得瑟瑟发抖!有人在喊我,我睁开眼睛,雨停了,天空还是一片漆黑,两位大叔正打着手电筒在收拾行李。多杰大叔的声音响起:五点了,该上路了!天啊,两位大叔太强悍了,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赶紧翻身起来收拾…

四周仍是黑呼呼的,两位大叔打着手电筒走在前面,我带着头灯跟在后面。

高原的清晨,寒风冷冽,冷得要命。不一会,我就鼻水横飞,胡子都冻弯了…

早上七点半登上安久拉山垭口!

没想到山顶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甸,中央竟还有一个清澈见底犹如明镜般的海子!景色着实漂亮,真是个意外的惊喜。

我跟着两位大叔向山顶的一户牧民讨了一壶茶水,喝了点热的东西,感觉舒服多了!

休息间隙,扎西大叔说请我吃“好东西”,我拿来一看,像是一粒粒的药丸。大叔告诉我此物名为:解脱丸,还拿了一张纸条给我看。据说是活佛赐予的。我问大叔要给活佛钱吗?大叔说:当然。看大叔很珍重的样子,一番盛意难于拒绝,我一口吞了好几粒,希望也能早日解脱。

安久拉山积雪融化汇聚成一条水势湍急的河流,向下切割出高深峡谷,这就是然乌沟,山高路险,塌方飞石频繁!在特别危险路段,人们用钢筋水泥修筑了一条长达几公里的护路走廊!

过了走廊,一眼便望见了雪山,雪山下就是美丽的然乌湖…

向左就进入察禺,竖着一个铁牌:外国人不得进入!往里几十公里能看到来古冰川和更加清澈的然乌湖!我们向右,进入然乌镇,有一座武钢援建的然乌桥。过桥就进入然乌镇了!

这时是下午三点,因为从安久拉山下来一路都无村庄,我们还没吃午饭。于是两位大叔决定在然乌桥旁筑灶烧水!我那时正为然乌湖美景兴奋欢呼,等回过神来,大叔已经各自去捡柴禾,去河边打水。我很不好意思,接下来烧火的任务就交给我了…

在烧火时,我发现在然乌桥头竟立有一块水泥碑,上面刻有主席语录: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新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哈哈,对我来说,此次徒步旅行,不但要善于反思旧我,还将善于重塑新我…

在桥头简单吃过午饭,扎西和多杰两位大叔要继续赶路,而我计划在然乌镇停留两天。

两天一夜的相处已经让我们成了忘年交,离别是伤感的,这似乎也是旅行的一部份!我留了电话给他们,或许在拉萨可以再相见!

扎西大叔临走一再向我强调:拉萨咱有人,到那啥都有,吃的很多…记得找我们啊

您好,外国小伙去食人族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开始接受食人族的文化,学习他们的语言,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也学会了如何用他们的武器,以及他们的狩猎技巧。他也参加了他们的社会活动,比如聚会,庆祝,祭祀等。他也参加了他们的宗教仪式,学习他们的信仰,宗教习俗,以及他们的传统礼仪。他也参加了他们的家庭活动,比如照顾孩子,帮助家里的人,以及给家里的人准备食物。他也参加了他们的社会活动,比如讨论政治,经济,社会等问题。最后,他也参加了他们的军事活动,比如保护他们的部落,抵抗外敌入侵等。总之,外国小伙去食人族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学会了很多新的东西,并且参与到了食人族的各种活动中。

情人杜拉斯

作者:扬·安德烈亚

杜拉斯以小说《情人》闻名于世,但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在她众多的情人当中,扬·安德烈亚是非常特别的一个,因为他和杜拉斯的爱情是一种“不可能的爱情”。从这本书上来看,他好像自由了,虽然文字还摆脱不了昔日的痕迹。他无意暴露杜拉斯的隐私,但他笔下的世界在我们看来仍那么神奇,杜拉斯在作品中和生活中留下了无数个谜,扬也许是一把解密的钥匙,尽管不是万能的钥匙。

扬在书中告诉我们,《情人》并不是杜拉斯写出来的,而是扬一个字一个字在打字机上敲出来的,那个“坐在走廊里的男人”和那个“灰眼睛的小男孩”原来就是扬;**《大西洋》中那个看不清脸的侧影、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原来也是他的杰作。本书是一部意识流小说,一部动人的抒情散文:时空打乱了,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当然,他的叙述和回忆也不乏惊世骇俗的的故事、情节和细节。熟读杜拉斯的人还能在书中读出浓郁的“杜拉斯味”来,从语言、语气到结构、句法……

  从小到大父母管的我很宽,哪件事能做哪个地方能去都给我制定了一个标准,把我保护像一个洋娃娃,没有自己的思想,而且还很多愁善感,连朋友也没几个,他们都是自由派的,而我就像从深闺刚出来的**。这种被人孤立的感觉非常不好,没有人可以说真心话,只能晚上熄灯睡觉时默默的抽泣,虽然家庭条件优越,但内心的孤单是最痛苦的,父母好像根本不在乎我愿不愿意,而只是他们觉得应不应该。

 在高中时我曾喜欢过一个男孩,经常没事的时候就看他打篮球,甚至还慢慢用铅笔把他的样子描绘下来,然后会对着画像傻笑。有一天母亲在翻看我书包时看到了那张画像,然后质问我画的是谁,我为了不让父母知道,硬着头皮说是美术课老师让画的同桌画像,等修改好还要交上去,母亲也没再追问,这是我第一次为了喜欢的人说谎,但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到了大学之后父母就管不到我了,我也有了很多朋友,那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跟着他们一拨人上下课和吃饭,而且还经常出去聚餐。大四是大家都拼搏的日子,那时候我也想考个好成绩,然后让父母看到我有多优秀,没有他们的陪伴我同样可以成为所有人的骄傲。一次偶然机会我遇到一个黑人,他是向我问路的,而我讲解了半天他都没明白,为了彰显我乐于助人的美好品德,就顺便给他带路,然后他为了缓解尴尬一直找话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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