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的邂逅抒情散文

华丽的邂逅抒情散文,第1张

  金色的阳光,金色的花朵,还有那一树一树的金色的叶子,也闪着金色的光芒。就连那音乐也染上了金色的光辉,在空中流动着明媚阳光的味道。

 看那一树树闪着金色的叶子,此时蝶一样在金风中飞扬,那金色的翅膀在风里闪动。仿佛间,翩翩的落到地上还没栖定,又翩翩再次飞起,飞起,不断地一次次飞起,好似在寻找着爱的归一。

 此时此刻,空气也好似被那金色薰染,空气里闪耀着金色的百分百克拉纯金,整个世界在这金色光芒中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在这富丽堂皇的的殿堂里,你,就是你呀,在这前一秒我们还素昧平生,可是,在这后一秒,就在此时此刻我们却不约而遇了。

 是的,我们也许可以一直都互不相扰,从不往来,只是擦肩而过,甚至我们不知这是上有一个你或是我存在着。

 可是这一刻我们相遇了,我们有了这次邂逅而且如此华丽,于是,你吟诵起《诗经》里那华美的篇章“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真的会吗?我感觉仿佛梦中梦一样,可你却毫不犹疑的已牵起了我的手儿,向着闪耀着金色的林深处飞去。一路上洒下的是闪着金色翅膀的欢笑。

 看那,花儿闪着金色光芒,树木,河流,就算是一粒微尘,也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连同你我的欢笑声也闪耀着金色光芒,如此轻盈的在天地间飞翔,飞翔,飞翔。

 山峦叠金,溪水流金,浩浩汤汤,一泻千万里。山石巉岩,野羚虎豹,蝴蝶,飞鸟,百花百草都闪着金色的羽翼,灿烂光芒,听,溪水潺潺,百鸟欢鸣,猿啼虎啸纯金质的乐音,在空气里流淌……

 哦,多么华丽,多么奢侈,金色为我们有着这样华丽的邂逅竟然挥金如土,用金色挥就了一副华美图画,用金色铺展开绝美的锦秀天地。 你微笑着,那微笑也是纯金打造了似的,笑得如此灿烂,你举着一束芦花,那束芦花也闪着金色羽翼似的光芒。可以想象得出,你采摘时调落的金色之秋的点点思念还粘在你肩头。

 你好似有了很特别的感应,爱真的会有感应吗?我也好似在梦里曾经多次梦见过你一样呀,你说你好似穿过那绝美的一章《蒹葭》,看到过无数次我在水岸边袅娜着美丽的身影,轻轻的歌唱: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也许你已追寻心中的伊人很久,“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你是否是沿那悠远的情深深的水岸而来,你是否在日夜流淌着爱的溪流中淘洗了千遍万遍,你追逐着你渴望着与你心中的伊人相遇,你渴望与她邂逅在水岸,在水一方,你渴望你与她从此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从此与子偕臧。

 今天你终于寻到了她,她来到了你的身边,你的身边呀,那个美丽多情的“有美一人”就是我吗?是我吗?你真的要与我偕藏吗?偕藏一生吗?

 也许爱真的是可遇不可求,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就那么相遇了,那美丽的情感会在瞬间迸发出爱的光芒,爱情就是这么神奇,来的毫无预兆,来的猝不及防,爱会让你无法逃避,始料莫及。

 看来,今生今世,你我之间,难免会有一场爱的传奇,爱的生死相依。一场惊世骇俗,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恋,在你我之间就此迸发。你我的情,你我的爱,在浩浩人海,泱泱尘世间,用真情挚爱诉写人生,在所难免。

 此时此刻,你牵着我手往那更深更浓的金色里飞奔着,欢笑着,途中,你一遍遍停下来看我又看。仿佛怕这是一个梦,一个金色的'梦,华丽的梦。你怕醒怕瞬间失去这美好的一切。但见那一片片金色叶子落在你我头上,划落我肩头,划落到脚下时,地上早已是一片金灿灿的金色铺就的锦秀大地。

 你我踏着那一抹抹金色,我们的脚下发出纯金色的音律,一曲《地久天长》在你我的足下尽情的流淌着流淌着……一直流向远方。你就从地上捧起来一捧捧金色的叶子将它们扬向天空,边大声呼喊着:爱你,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整个山林回荡着那金色的旋律,爱的旋律,这是这世上纯美的爱的流金乐章。

 还求什么呢?再无所求了,死而无憾了呀。在这金色的秋天里,在这金碧辉煌的世界里,我已被爱浓醉,我已被情薰染,我同样发自肺腹的回应:爱你,爱你,爱你,我只爱你……

 我们的爱也被染上了金色绚丽的色彩,这华丽的邂逅是我们美丽情爱的开始,不偏不移,就这样相遇,爱就是这样可遇不可求,就是这样一见钟情,我与你今生注定会有一场爱,也许并不华美也许天地不吝啬它的流金岁月,也许人间不会可惜它的锦绣奢华,但我们并不去刻意追求,我们只有从内心感激上苍对我们的安排,这华丽的邂逅,会奠定我们一生一世的幸福,会将我们的爱进行下去,到地老天荒。

 金色的背景里,金色的乐曲中,我们紧紧相依相偎,给金色的景色里添上了最华美的一笔。今生我们不求爱情有多么华丽多么富丽堂皇,多么荡气回肠多么惊世骇俗,但一定要刻骨铭心,一定要爱的坚定不移,爱到死去,爱到活来,爱到生生死死,死死又生生……

  22岁那年,王亚行满怀着对于辉煌人生的憧憬,挥别了哺育自己成长的小镇,形只影单地闯荡陌生的上海。他期待这个名声响彻云霄的城市,可以有助自己结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以及能够开创出一番堪称伟大的基业来。

 但他显然错了,且大错特错。在这个面庞陌生、声名镀金以及用无血无肉的钢筋水泥堆起的城市,所有同他有过交集的人,没谁认为他堪称优秀。他找过许多工作,毫无例外都被拦路于最初的筛选。他又遭职业介绍所以押金为名,坑过钱财。两个月一眨眼就过了,王亚行身上的行头也基本上所剩无几。迫于生计,他无奈走进了一家包吃住的餐馆,成了整日被食客吆五喝六的店员。他与自己的父亲一样壮志凌云,却都在社会的最底层苦苦挣扎。

 虽说包吃住,但下午5点饭菜就已经开始塞入嘴巴,而漫漫长夜必会将你肚里本就不多的食物,一点一点灭掉。倘若整晚都不再进食,就是绝食。饥饿会令你虚弱,叫你分心而坐立不安。

 还好离王亚行供职的餐馆旁边,就有一家小小的麻辣烫食店。这家店生意还挺不错,因此每次点菜之后,都得等上一段时间才能上桌。烫好后,店家会先将尼龙袋套进薄薄的纸碗中,再将烫好的食物盛入。低质的餐具让王亚行作呕,就连一次性的木筷都散发出阵阵难闻的臭味,还好没有完全盖住食物本身的美味。王亚行几乎每晚下班后,就会去那里吃点东西,青菜五毛一串,肉一元到两元不等。一次点个几元,基本上可以半饱肚子。对他这种没有什么来头而被迫抠门的人来说,也能开销得起。

 进进出出的,大抵是在周围辛苦挥汗的工人,看他们粗糙、偶见破洞的衣服,还有大大咧咧的举止,便可知道他们与王亚行一样,都被现实残酷地压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微薄的月薪,无法让他们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因此只能游走于社会的边缘,过着半人半狗的生活。

 但也有例外。

 可不,仲夏的一个晚上,就来了位衣着华丽、长发秀美,一看便知出自大户人家的少女。令人费解的是,以她这样的身价,不愁吃穿的主,应当到高档餐厅慵懒地享受精致美食才对,怎么走错了地方,不顾体面地拐进这家“破落”的小店?

 少女选择了一个与王亚行不远的位置坐下。天使的面孔,白皙的肌肤,长裙飘飘,极为吸睛,却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当她看到了正在痴情阅读的王亚行,眼神有所停顿。

 王亚行是个爱书之人,爱到可算盲目,以至忘了爱的'理由。从小时起,他就开始博览群书,并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这点。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因素,他没能接受高等教育,因此知识就烂到了他的骨子里。尽管如此,各种爱书以致不顾眼睛健康的习惯,还是得以幸存了下来。他喜欢手里握有书的感觉,有些人会因此很严肃地问他是不是个大学生,这点让他开心。无人知道的是,他离大学的校门,竟还差个高中三年。

 他每天都会带上一本书去餐馆上班。搭公车来回时,他会翻个几页;中午休息时,他会翻个几页;在等麻辣烫上桌时,他会再翻个几页。那天他带着的是卡夫卡的得意之作《变形记》。翻开书不久,他就被吸入了那个“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的世界,变得忘情起来。

 不久麻辣烫上桌了,味道还不赖。不多久工夫,饥饿的王亚行就已经将它扫荡一空。他打开桌上的面巾盒,正准备擦拭满嘴的流油时,却发现里面的纸巾已经用尽。找了邻近几桌,同样如此。这点令人扫兴。此时少女注意到了他,她看了看正面露难色的王亚行,便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了一小包纸巾递向了王亚行,说:“这里有。”

 王亚行有些不好意思,但拒绝又会显得不识抬举,就顺手接受了。

 “谢谢!”他回应到。

 王亚行将湿巾打开,满满的芬芳从里面逃逸出来,不禁使人心生醉意。

 少女将注意力转移到了王亚行手中的那本《变形记》,突然对其产生了兴趣,说:“你也喜欢卡夫卡的作品?我也很喜欢耶!”

 “那是当然”,王亚行答道:“光是作者在世界文坛上备受推崇的大师地位,就已经将我深深吸引,使我忍不住想要从其作品一探究竟。卡夫卡勇于将人类身上最难以启齿的劣根直白表述,这点很让我钦佩。”

 少女叹了一声气:“不幸的是,像他这样富有才华的作家,却早早地英年早逝了。”

 王亚行表示赞同:“是挺可惜的,本来他可以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人生,也本可以更多的发光发热。可惜生命之烛才烧到一半,就被浇灭而无法再燃。而他之所以走向自弃,与他自身性格上的弱点密不可分。”

 少女点了点头,说:“卡夫卡一生都没有结过婚,足见他的孤僻到了多么厉害的程度。”

 王亚行突然对女孩产生了兴趣,便对她说:“我是一个爱书的人,看你也是一样。能否留下你的手机号码,也许我们以后能够在一起读书,同享书籍带给我们的欢乐。”

 出乎王亚行意料之外的,少女当即爽快地答应了。

 “有空打我手机,有事先走了,改日见!”少女最后面带温柔地说。

 “好的,有空再见。慢走,路上注意安全!”

 少女往门外走时,又回过头来朝王亚行挥了挥手,从她轻盈的步态,可以看出她此刻的心情愉悦。很快,少女亭亭玉立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夜色迷漫的大街上。

  我坚信,再神通广大的人,也不会一下子就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一人。

 母亲的唠叨已经像强烈的电波充塞我的耳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看看对门的英子吧,比你小两岁,怀里都有一一团一肉一乎一乎的娃了!文文那丫头片子呢,怎么不见来家呀,张罗结婚了吧!

 我疑心母亲是担心我赖在家里,恨不能像一盆脏水将我泼出去,因为在母亲看来,我笨手笨脚,我倔强傲慢,我脱离群众,嫁给谁谁都会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我躲避着母亲拉长的脸和无休止的啰嗦,独自拿过小镜子将自己打量,唉,真的很糟糕呢,脸上的青春痘像发起的天花一样长得轰轰烈烈,红肿的豆豆将我原本凸起的前额一团一团一包围,崛起的下巴显更加张扬,这样一副面孔让青春期的我自卑到了极点,幻想雨巷里演绎的一场浪漫的相遇几乎成了泡影,自己如何能成为那个结着愁怨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呢?

 那些时候母亲在外面跑的更勤了,我知道母亲是在调动自己所有的人脉为我张罗婚事。这样辛勤的结果是很有成效的,那一日,母亲见我进门就哗啦啦从脸上掉喜色,母亲关了门低声与我唠叨了半天,大致的意思我知晓了:介绍人系爸爸单位的苏会计,人嘛,中等个,函授大专,一个男孩儿,住房三间,爸爸是个小头目……

 这样优越的条件不去相看母亲无论如何不会饶恕我的。 唉,又是相亲……

 说实话,那时候我对相亲这样古老的习俗厌恶极了,它让我想起了万恶的旧社会,议婚阶段批了八字,换了庚帖,当事人浑然不知,其中的操作全凭媒人的快腿和一张巧嘴,傻乎乎被人带到集市或是庙会上,由 媒人隔着人群遥遥一指,双方只是一瞥,哪能看得真切。也有下三滥的媒人使用指鹿为马柱移花接木的法子,把没有鼻子的说成“眼下没啥”,把一个胳膊的说成“干活就一把好手”,这样受骗的一方悔之晚矣。在从一而终的旧社会,既然生米做成了熟饭,只能自认命苦,日子久了,也就有了白头到老的婚姻。

 我可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时代青年啊! 母亲以不容商量的目光生生压回了我的质疑。

 哼,相就相吧,也许前面向着一片开阔之地,也许向着一条幽静的小路……

 那一天,天色阴暗,看不出老天爷有什么好心情,我简单收拾一下就赶赴那场蓄谋已久的见面相亲,我穿了件乳白色的小翻领单衣,旧的,我是不喜欢见面要穿新衣服的,如果说相亲是要挑一毛一病的话,那么应该初次见面就要把一毛一病抖落干净了,免得日后慢慢显现出来。

 天越来越暗,终于走到半路就掉下雨点来,我没带雨具,又想准时赴约,不得不在雨中奔跑,白箭似的雨点急急地钻,我的身上挂满了水,边跑边想,天公不作美呀,这次相亲估计是泡汤了。我的样子狼狈极了:头发湿成一绺,像破抹布一样趴在脑门儿,而湿衣服贴在身上,鞋子里面也进了水,瓜瓜响,有熟人见了我就打招呼,这是急着干什么呀?哼!相亲。

 到了相亲地点我已累的气喘吁吁,只是不停地擦脸上的水珠,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做了怎样的回答,只记得屋里七大姑八大一姨围了很多人,我像小丑一样接受许多双眼睛的检阅…… 回到家里我做贼一样逃避母亲的追问,对于这次失败的相亲,我是很内疚的`,感觉对不起母亲的一片苦心。

 花喜鹊在我家树上叽叽喳喳唱歌的时侯,母亲说,这个春天一定是有喜事了! 我是期望真的能如母亲所愿,锁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因为我对相亲这码子勾当已经越来越没有信心了,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为了结婚的目的放在一起,总是会有一点点的尴尬,第一眼就那样重要吗?一个人的才华和能力怎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展现出来呢?

 看得出,家里对我这次的相亲是引起的足够重视的,姐姐陪我买了一件大红的西服上衣,母亲一亲自助阵陪我相亲,城里那些时候隔三岔五就停电,那天正好赶上了。介绍人小郭家里点起了三根蜡烛,摇曳的烛光将那晚的气氛烘托得暖意融融。这一次我借着光亮偷看了那个他几回,他也装作满不在乎地乜斜了我几眼。小郭媳妇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她说,我们别瞎搅合了,让俩孩子单独出去走走。

 那晚的月亮极好,我们并肩走着,男孩个子很高,我需仰视才能看见他的脸,这种仰望的感觉极其美妙也很熨贴,因为在我潜意思里,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一路的行走沉闷得要命。男孩子说话不多,几乎都是我问他答,我问他每天吃晚饭都做些什么?他说,睡觉。啊?他听出我惊恐的语气,急忙改口说:不不,有时是看了电视才睡觉的!我知道他的语无伦次是有些紧张,他只是个电工,电工是不需要不懂得托尔斯泰和鲁迅的。回来的时候,路灯亮了,在一颗银杏树下我们停下来,男孩终于大胆地对我说,你身上的红衣裳很漂亮,他说希望明天还能在这条街上看到我,我没有抬头,也没有说不,在他送我到胡同口的时候,我轻轻地向他摆手,说了声再见……

 一道光从木栅栏射过来照在我的脸上,我仰着头在邈远的天空下晾晒自己的日子。 他的到来,颠覆了我以往对相亲的偏见,也许在由红娘引荐的人选中不乏优秀的异性。相亲终究比偶遇来的稳妥,毕竟对对方的人品和家境有所了解。

 他是我哥哥的朋友,经常来我家,但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并没有见过,他倒是在家里的相框里熟知了我的模样,他个子不高,黝一黑,左脸太阳穴的位置有块黑痣,我说一定是上帝眷顾他怕他走失,特意留了记号。他是唯一给我写过信的对象,信写的简明扼要,像是领导的口气,事实上他后来果真做了领导。他的字写的很有风骨,我一下子就喜欢了。

 周末回家,他邀我去看海,我们沿着海边走,那天我穿上了一双洁白的护一士鞋,走得格外小心。他的语速很快,话题也四方八面的,谈社会,论人生,畅想对艺术独到的见解,我只有乱点头乱嗯嗯的份儿,对于他,我一半欣赏,一半怀疑。当走过一个渔滩的时候,我不小心一个趔趄踩进了水里,泥巴溅漫了鞋子,我的心掠过一丝惆怅。果然我们终究没有同上一条船,就像我鞋上的污点,暗示着前面的淤泥险滩。这一次,起因不是我,也不是他,是我的母亲。母亲说他太狂妄,将来我会吃亏的,母亲还说,脸上有痣,终是不吉利的。

 一年以后,我终于像一棵行走的树,在一个屋檐下安营扎寨了。有人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一次懵懂,一次深刻,一次一生。最后的一次,不管有怎样的开始,不管中间经过怎样的波折,最终要在一个点上相会,那为什么会如此顺利如此圆满呢原来在我们相看之前,他已经在前世将我的底细打探的一清二楚了,所谓的人生际遇,总是有不确定的风景在等着你,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你说,你不知该怎样解释我们这一段邂逅,其实,你不必解释,对于那一年的一切,我们彼此心里有数,

 一切无法以笔墨和言语代解,只能用心感受。

 是偶然也好,是缘分也好,这一切如今已不重要。对我而言,这都是上天的安排,是咱俩的宿命,宿命里早已注定了这一次的“邂逅”,这一次的重逢。

 这些日子,经历了许多,让我更能体会,何谓宿命。和你重逢到后来的相识,相知,相惜……一切不在我的预料中,却翩然而至。

 和你成为无所不谈的好友,只因与你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志同道合之余,还加上臭气相投,因而很自然的能聊到一块儿。甚至于还能分享彼此生活上种种琐琐碎碎,年轻岁月的酸甜苦辣,眼前日子里的'喜怒哀乐。

 我能感受当时的我们都是以一颗真诚的心,接受这一份上天突然赋于的礼物。以喜悦的心境,迎接这一份上天赐于的惊喜!至今虽说一切已成为过往云烟,我还是深深地感激上天这个安排,感激上天的眷顾!让我有生之年,遇见了你,一个如此优秀杰出的你!

 你是我所接触过的人物中,最成稳内敛的一个。我欣赏你的低调风格,克勤克俭,谨言慎行与敬业乐业精神。

 佩服你的博学多闻,好学不倦与勤奋担当。仰慕你的多才多艺,敏锐思维和睿智魄力。心疼你肩上的重担,

 里里外外不懈的筹划张罗与内心深处的烦恼。

 你仿佛是一本百科全书,无所不懂,又宛若是一个神秘迷宫,高深莫测。让我情不自禁的想更深一层的了解你,

 却不知,竟日复日的越陷越深。

 决定和你交心,原于你点点滴滴的真诚付出所感动!本应是人生中的不惑之年,我们却都在那时迷惑其中。

 遇上一个这样的你,竟让自命清高的我,毫无招架之力,步步沦陷,步步失守,义不反顾,情不知所起,竟一往情深!

 当时的我真的没想过,会被你牵动了真心!与你相知的时日越多,越让我惊喜和失措!你仿佛是我遗失在空间的另一半魂魄,言语间的默契,心灵上的灵犀,可遇不可求。若干时刻,无需言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既能理解彼此心中所思与所需,让相处的时光,就这么一切尽在不言中的美好,让我越加迷醉于,与你共处的每个静谧时刻中。

 你说,这不是上天注定,那又是什么?

 本已好久好久毫无交集的两个人,竟然能这样不期而遇。心底的感觉又是那么的欲罢不能,排山倒海,且还一触即发!

 你很早之前便曾说,相见恨晚!那时我还不是很理解这感觉,莞尔一笑便置之,没想到,后来自己内心也深感恨不相逢未嫁时!这不是宿命,又是什么?

 我们敌不过内心深处的浓浓欲望,选择了顺从自己的心,排除了世俗惯例,只想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不再错过!

 就这样,你成为我的例外,我也打破了你的原则!你拿我无策,我拿你没法;你为我变疯癫,我因你变懵懂;我们为彼此变成又痴又傻!仿如返老还童,忘却了周遭事与物,沉醉在其中。是缘分吗?是宿命吗?是福还是祸?是对还是错?

 这时候还重要吗?

 与你心心相惜的那段时日虽不长,却是我今生最美好的时光!与你相遇于不惑之年,让我更懂得珍惜眼前当下。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我却在那一段时光里遇见了你!有你日夜心灵相伴,朝朝暮暮寒暄问暖,日子过得特别灿烂快乐,生命也因你更添光亮!

 似水流年,转眼又是一个春天,你的誓言,犹在耳边,却已是云烟。曾经拥有过,已是今生最美好,静驻阶中听鸣鸟,欣闻花芬随风飘,漫步海滩聆浪声,仰望夜空赏星辉,眺望山间茶树绿,穿梭林中寻虫草,最美时光非云雨,而是梦中与君同。昨日黄花,已然不负一年春意浓。从今往后,任时光流逝,任风雨摧残,你的俊颜,你的语音,你的名字,

 将永远刻画在我心深处。

 蓦然回首,我深感已比他人幸福,得上天眷顾,赐予我,你的真情真意,此生何求!我常笑着对自己说,一定是我集了三生三世的福,方能在今世遇见你!谢谢你,出现在我生命里,给我温暖,陪我成长!谢谢你,给了我一段既美丽又难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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