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里有两种遗憾:一种是爱而不得,另一种是爱上了却不值得。
01
或许,冥冥注定的邂逅,都是蓄谋已久的温柔。
我和她是在酒吧认识的。
那时我在一家广告传媒公司负责活动方案策划的工作,没日没夜加班加点赶不完的方案稿,工作上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于是我来到了那家酒吧借酒浇愁。
刚坐下没多久,我的肩膀被略显仓促的节奏轻柔地拍了几下,待我回过身来,映入眼帘的是身着一袭黑色吊带抹胸蕾丝花边短裙的她,蓬松浓密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白皙修长的双腿在酒吧昏暗的灯光照映之下更加凸显她那窈窕曼妙的身姿。
“帅哥,你好!请问我可以跟你喝杯酒吗?”她那柔情似水般深邃的眼眸,浑身散发着勾魂夺魄的魅力,我难以拒绝她的请求。
“当然可以了。”
她在我身旁的座位坐了下来,摇晃的酒杯折射出她那妩媚的笑容,脸颊泛红的她略显醉意。
“酒醉的是人,难醉的是心。一切都仿似闹剧一般,无论是人亦或是事,一终究还是抵不过虚华的灯红酒绿。”她看了眼杯中的真露烧酒,感慨万千地说着。
她的这句话一直印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我第一次有了如此强烈般想了解一位异性的欲望。
临走之前,她抢着买了单,并主动加了我的****。望着街灯下身材姣好的远去的她,我的内心在莫名地悸动。
深夜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我,眼前浮现的尽是她那精致的妆容和迷人的笑颜。
一直幻想着:何时能再见到她?
有些话,寥寥数语却铭记于脑海。
有些人,仓促一面却撩拨于心弦。
后来的一个星期里,每天我都能收到她的早晚安问候;每天我都能看到她给我分享的美食与爱听的歌;每天我都能知道她的心情动态及日常琐事。
后来的一个星期里,我知道了她最爱吃的是麻辣鸭肠,她最爱喝的是真露烧酒,最喜欢的是看挂满小彩灯的大榕树,还有那漫天繁星的夜空。
对于我,她竟能如此信任,无话不说,无所不谈。
我对她的一切好像都很了解,但却又不了解。
唯独,对于她的感情史,我仍是一片空白。
或许,要爱上一个人很容易,想得到她的心却很难吧。
02
不管回忆的思绪多么波涛汹涌,不管曾经的自己多么遍体鳞伤,至少,曾经那些暮然心动的瞬间,就是最美好的幸福。
一个星期后一个温煦的傍晚,我收到了来自她的微信信息。
“我知道一条有很多小吃的美食街,陪我逛逛吧。七点半朝阳广场不见不散。”
一想起她那摄人心魄的神情,一想起她那风姿绰约的姿态,一想起一个礼拜以来那些翻来覆去失眠的夜晚,我推掉了手头所有的工作,如约而至。
那天傍晚与我第一次见到的她判若两人,身着一件白色小熊T恤衫和一件紧身的蓝色牛仔短裤,身材的曲线在晚霞的辉映之下若隐若现,她将那魅惑撩人的长发扎起了清纯可人的单马尾,娇嫩的肌肤、浅浅的酒窝宛如微风吹过初恋的脸庞那般清纯的模样。
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水马龙的喧闹并未削弱半分她漫步街道与享受美食的热情。与她肩并肩行走在人来人往的羊肠小径上,晚霞的余晖下记载的是我和她短暂而美好的浪漫。
“快看呐!就是那家排着长长的队的小摊,那是我最爱的麻辣鸭肠!”她那纤细的玉指指向了那家小摊,随后紧紧的拉着我的手,蹦跶蹦跶的似一直小鹿。不经意间望向她那棱角分明的侧脸,高挺的鼻梁之下那上扬的嘴角,那是我很多年未曾看到过的纯真的笑容。
“来,这个鸭肠老香老好吃了,你试试看呗!”她拿起了一串,主动递到我的嘴边喂我,晚风轻轻地拂过她的脸颊,似一汨清泉,滋润了我的心涧。
那一串麻辣鸭肠,是我吃的最有幸福的味道的一串鸭肠。
不知不觉中,我和她走出了小吃街的尽头,来到了一片偌大的草地上。
不远处有一颗张灯结彩的大榕树,不知道这棵大榕树见证了多少情侣最真诚的祝福与最浪漫的誓言。
“看那树上琳琅满目的小彩灯,是不是像极了夜空中的漫天繁星?”她抬了抬头,望向了那璀璨绚烂的星空。
“据说,闪闪发亮的星星是为了让每个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我看着她那空灵清澈的眼眸,那一刻,她的眼里有星星。
她合上了双眼,双手合十紧扣相握放在了胸前,对着身前梦幻般的场景默默地祈福祝愿。潜移默化之中,我也将双手相扣放在了胸前,暗暗地为她许下最美好的希冀。
“你说,对着这棵大榕树和漫天繁星许下的愿望会实现吗?”她问。
“心诚则灵,一颗虔诚善良的心,凡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答。
愿终有一天,你所爱之人会被你眼中的星河照亮。
那晚,我很后悔没有对她说出这句话。
那晚,她或许并不知道: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过后,我其实才能明白:海底月却捞不起,心上人却不可及。
03
故事很短亦很长,唯一的不甘是成为了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唯一的遗憾是爱而不得。
“休息了吗?想跟你喝杯酒聊聊天。”我看了眼手机右上角的时间,已是夜晚十点,放下了手中还未赶完的方案稿,简单收拾了一下,我便赶往了她家门口。
“咚咚咚,咚咚咚。”
“我来了,带了几瓶你最爱的真露烧酒,和你最爱的麻辣鸭肠。”
“委屈你了,大半夜的还把你叫来陪我喝酒。”她刚打开门的那一刻,我看见她脸色苍白,双目无神,就连说话的语气也变得软弱无力,与之前我所见到的她完全是两种天差地别的状态。
“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看起来那么憔悴?”我担心地问道。
“没什么大事,就是最近老是失眠。快进来吧,先进来再说。”她无力地答道。
第一次来到她家,并不是我想象中地那般粉红梦幻,相反,整个房间都是一种冰冷的素色调,摆放有序的杂物和一尘不染的家具,处处都彰显着她的悉心收拾。
伤感和冷清,是我能想出的对她家的最好的形容词了。
“你知道为什么第一次在酒吧看到你,我会主动跟你搭讪吗?”她倚靠在松软的欧式沙发上,慵懒地打着哈欠,无精打采地问道。
“不知道欸,可能是因为我长得帅气?气质好?又或者,我跟你前男友长得很像?”我开玩笑似地挑逗着她。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话音刚落,她愣了一下,神情变得有些恍惚,好一阵子缓过来后,我才勉强听到她微弱的声音:“是的,因为你长得很像我前男友。”
她缓缓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拿起茶几桌上的整杯烧酒一饮而尽。
“你慢点喝,这样喝很容易醉的。”我连忙说道。
但她并未理睬我所说的话,而是望向窗外那昏黄的街灯,在微弱的光线照映之下,更加衬托了她那惆怅之下的悲伤。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初恋。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教室里,他穿着一件白色休闲背心和蓝色牛仔长袖衫,留着个干干净净的短发,给人一种很阳光舒服的感觉。不得不承认,那一刻,我的心像小鹿乱撞一般,我心动了。”
“那天我在酒吧也是这身打扮吧?”我似懂非懂地问着。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往下说着:“后来每天我都会早起十分钟,只为假装在教学楼门口前和他偶遇;后来的每周五下午我都会在球场的角落默默地看他打篮球;大学里内向的我甚至加入了他所在的学生会社团,还当上了副主席!”
说罢,她流露出了一幅不可思议的表情,拿起第二杯酒一饮而尽。
“后来他也察觉出了我对他的喜欢,于是,我们一起上下课;我们一起去图书馆自习;我们一起参加各式各样的社团活动后来,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嘴角弯弯的弧度显得格外动人。
“后来他带我去吃那家他最爱的排着长长的队的麻辣鸭肠;他带我去第一次遇见你那家酒吧喝真露烧酒,那还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呢!他还带我去看挂满小彩灯的大榕树,还有那漫天繁星的夜空”第三杯烧酒又再度被她一饮而尽,酒过三巡,微微泛红的脸颊显现出她微醺的迹象。
她的眼眶开始泛着闪闪泪花,身体不自觉地哆嗦,嘴角微微的颤抖,我觉察到了她的不对劲。
“可是,可是那天在大榕树下,明明就是他对我说的会陪我一直走下去,会和我永远永远在一起的!我信了,我真的信了他为什么要背着我做那样的事?他为什么要辜负我对他的感情?他为什么要背叛我!”
豆大般滚烫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划过的种种痛苦与甜蜜并存的过往曾经,划伤的是她那一片真诚的心正当她准备拿起第四杯烧酒之时,我拦住了她。
“别喝了,再这样喝下去就醉了。正如你自己所说的,酒醉的是人,难醉的是心。不管愁绪多么强烈,借酒浇愁只会愁上加愁。所以别再喝了。”
“别管我!让我继续喝!”
她丝毫未理会我所说的话,抢过酒杯一饮而尽。待她冷静下来之后,她已经喝完两瓶烧酒了。
“后来大学毕业工作以后,我和他同居了。有一段时间他总是加班到很晚,周末也会经常加班,有时甚至夜不归宿。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不分散他的精力,加之对他的信任,我一直在劝诫自己不要多想。”
“直至有一天,公司安排我到广州出差培训三天,由于活动安排上的变更,第二天晚上我就回来了,巧合的是那天是他的生日,我便隐瞒了他,买了个大大的生日蛋糕,打算给他个生日惊喜。正当我满怀欣喜地打开房门的那一刹那,我崩溃了——他和一个陌生的女人赤裸地躺在床上”
话还未说尽,她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情绪,泪水如洪水般在她的眼角决堤。她扑到了我的怀里,紧紧地抱着我痛哭流涕,泪水湿透了我的胸膛。我小心翼翼地拥着她的双肩,却也不知道该如何用言语来安慰她那颗满是伤痕的心”
一直以为打开了你的心窗,里面看到的会是我的身影,却未曾想,透过缝隙才发现,你的心房里早已住进了别人。
04
是不是只有成为了不甘和遗憾,才会让人如此念念不忘。
天刚蒙蒙亮,我睁开惺忪的双眼,看着身旁她那在晨曦照耀下洁白无瑕的肩膀,不忍把她叫醒,起身将客厅收拾干净以后,出门买了热腾腾的早餐,留下了一张纸条,一起放在床头旁后,便离开了。
一天后,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讯息,那是她给我留下的最后的话语。
我才知道,她已经离开了南宁,去往了深圳。
拨打着她的手机号码才发现是空号,微信也已经被她拉入了黑名单。
马不停蹄地赶往她家所在的小区,询问物业后,才发现她当天已经搬走了
短讯里的她说:很感谢这一个月以来你对我的陪伴
短讯里的她说:她要去往深圳开始新的生活
短讯里的她说:希望我的心里能永远记着她的存在
千万遍看着她最后留下的短讯,脑海里重复着与她那转瞬即逝的回忆,从不轻易落泪的我,却也抑制不住红润的眼眶里一滴一滴的泪水,从我的脸颊无情地划落
直至今日,我仍抱有对她的遗憾。遗憾的是:我从未走进过她的心房,我还是不甘,成为了过客。
直至今日,我仍满怀对她的期望。期望的是:期望的是她能早日抚平内心的伤痛,勇敢地去面对未来,去遇见值得的那个他。
有些事,经历一次便无再次。有些人,相逢一场再无永远。
完
寄语:这篇文章是写给她的,不知道她能否看到,但我想告诉她:
方**,你从未在我的心里消失过。
杨易第一次看见他是在城东的一个酒吧里,彼时台上刚刚结束开场的热舞,每个人都在酒精的作用下放肆着久被压抑的情绪。只有那个人坐在靠近门却又能居高临下俯视整个舞台的角落里,一杯接着一杯的给自己灌酒,偶尔眯着眼睛安静地看看台上乱吼乱叫的人们。
可能是酒吧里的环境太闷,也可能是根本插不上周围同事的谈话,这场说是为自己准备的入职欢迎会更像是大家的一次团建。落得清静的杨易一边庆幸自己不用尴尬的和同事们假装熟络一边用眼光寻找那个人的身影。
“奇怪,刚才明明还坐在那里的,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杨易在心里暗自可惜,这漫漫长夜没有帅哥可以欣赏实在是太难熬了。
把同事们一个个地送上车时已经到了凌晨,眼看着手机耗尽最后一点电直至关机却没有任何办法,杨易盘算着如果打车的话大概是她明天一天的饭钱,好在住的小区不算太远,半个小时总是能走回去的。
洗过澡躺在出租房里的杨易还是会不由得想起在酒吧里见到的那个人,修长的手将一杯又一杯不同颜色的酒灌进好看的面孔里,可真好看呀杨易就着那张美好的脸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如果说城东是属于夜晚的,那么城西就是属于白天的。几乎所有的办公大楼都集中在城西,也就是说如果昨晚的那个人也是一个白领的话,自己很有可能就在这些大楼的某个转角处再次遇见他。
杨易有着几乎每个文科生都有的特点,就是脑洞大,唯独不同的是,杨易的脑洞特别大。
转角遇见爱情的故事常会发生在那些杨易画插画的杂志里,但在现实中杨易还一次都没遇见过。
即便是这样,杨易还是觉得那个人早晚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在第n次和小琪感慨那场根本称不上艳遇的遇见后杨易的生活确实发生了改变。
一个同事的作品被人剽窃了不说还反被倒了一盆脏水,说是同事剽窃在先。杨易气不过和同事一起去对方公司讨说法,结果大门还没进去就被保安带进了安保室。
期间公司的领导也打来电话,但结果对方公司的保安就是不放人。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领导说拜托了自己的律师朋友来接她们。
杨易死都没想到那个领导的律师朋友就是那天在酒吧里见到的人。
“看,我就说他是我的白马王子吧!你不知道,当时他推开门的那一瞬间像是有光打在他身上,就像至尊宝踩着七彩祥云迎娶紫霞的样子,帅炸了!”杨易不管第几次回想那天的事情都是一副花痴的模样。
“至尊宝的爱情貌似是个悲剧吧。”小琪看着捧着奶茶正想入非非地杨易不由得叹了口气,这丫头,花痴地好像又严重了。
既然是领导的好朋友,再加上同事的官司,肖凯一连几天都出现在公司里。
看着那天的帅哥就这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杨易可不愿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没几天就开启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明恋。
从每天的早餐供应到奶茶零食,杨易秉承着“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的原则,换着法地把各种各样地好吃的摆在肖凯的桌前,奈何肖凯永远都是很认真的道谢之后把钱转给杨易。
美食不行,就制造偶遇。
掐准肖凯每天到公司的时间,杨易就在上班打卡的高峰期在大楼门口晃悠,然而一连几天都没见到肖凯的身影。原来人家从地下车库直接就坐电梯上去了,可怜杨易就这么扣光了这个月的全勤奖。
既美食,偶遇计划统统失败后,小琪觉得是杨易的方向出了问题。按理来说,杨易也算个标准的美女,怎么会有人在这么明显的追求下还毫无反应,莫非这肖凯是弯的?
小琪提醒杨易,既然领导是肖凯的朋友,不如从他那里打探点什么消息。杨易一拍脑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呀,我都不知道肖凯喜欢什么就一股脑的送零食,对对对,我得去问问肖凯喜欢什么。
零食计划对肖凯不管用,但是对领导还是很管用的。不过三顿肯德基领导就把肖凯卖的干干净净,从住址喜好,到初恋女友,可谓是知无不言,临了还交代杨易千万别说是自己把肖凯卖了。
肖凯确实不是弯的,只是谁都有个放不下的前女友。俩人是大学时的朋友,肖凯是法律系的系草,对方是文学系的系花,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慢慢地两人也就走在了一起。毕业后姑娘去了国外读研,肖凯留在国内工作,可能是再深的感情也敌不过12小时的时差吧。听说两人不知因为什么大吵了一架,听说肖凯大醉了一场,听说后来再也没听说过那姑娘的任何消息
杨易觉得可惜,但更心疼,瞬间觉得自己好像肩负着要把肖凯从失恋阴影中拯救出来的重任,每天更加努力地制造偶遇。
听说肖凯喜欢气质女神,杨易买了高跟鞋,尝试着改变自己素面朝天的模样;听说肖凯喜欢喝汤,杨易照着菜谱结果因为水放的少了烧坏了家里的锅;听说肖凯大学时是有名的麦霸,杨易忙不迭地买了五月天的演唱会门票
面对杨易的大胆示爱,肖凯不是不动心。但因为前女友的事情总觉得有些故事还是不要开始的好,不然一旦产生了太过美好的回忆,等到失去的时候全会变成扎心的倒刺。
在看演唱会的前一天肖凯带杨易去了趟孤儿院,因为已经过了可以拜访的时间俩人就坐在路边的长椅上聊天。说是聊天,基本就是肖凯说,杨易听。
大学毕业后肖凯跟着师父接了第一单案子,孩子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唯一留下的只有孩子和孩子的亲奶奶。孩子的奶奶不过60岁,腿脚灵便,但在法庭上借口自己身体不好要住进养老院去无法抚养孩子。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孩子的奶奶得了大部分遗产安享晚年,孩子被送进了孤儿院。
看着法庭上和法庭外判若两人的嘴脸,肖凯只觉得那个老妇人恶心至极,彼时的肖凯还没有学会前辈们说的冷眼旁观、不动声色。
肖凯觉得孩子可怜,想要领养他,但女朋友还在国外读研,自己也不过就是个刚入社会的毛头小子,哪还有钱再养一个孩子。现实都看得明白,但肖凯还是想和女朋友讲一讲,哪怕得到的只有一句“你也尽力了”这种话。谁知道女朋友非但没有安慰自己反倒觉得肖凯幼稚,肖凯也气的直说女友现实。两个骄傲的人就那么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之后谁也不愿意先说和解的话。
等再次接到美国打来的电话竟然已是半个月之后了,但打电话的人却不是女友。
女友的父母说,自从那次两人吵了架之后,女孩就找了一份兼职工作。女孩本是公费出国,其实不需要去找什么工作,只是女孩觉得肖凯如果真的要领养那个孩子会花很多的钱。女孩拿着自己两周的工资想要给肖凯打电话时却出了车祸
肖凯当时只觉得五雷轰顶,原来自己误会了女友,原来假装骄傲的那个人是自己。从那以后肖凯就不再是肖凯了,喜欢在下班后去酒吧喝酒,因为女友曾说那些五颜六色的酒看起来就像彩虹。肖凯要把那些彩虹替女友尝尝。
“那,那些彩虹都是什么味道的?”
“刚开始是苦的,现在不知道了。”
后来杨易还是去听了五月天的演唱会,身边的位置自始至终都空了那里。
那首彩虹响起的时候,杨易的眼泪不自觉的往下掉。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滑进了嘴里,“骗子,彩虹明明是咸的。”杨易在座位上哭了整场演唱会,期间无数次想拿起手机给肖凯打电话,就像那歌词里的唱得“你有没有爱过我。”杨易想问但不敢问。
顺着人流走出去的时候杨易的眼睛已经肿成了一条缝,眼前的人模糊地变成了肖凯的样子,杨易扁扁嘴哭了起来。
“别哭,我请你喝一杯彩虹怎么样?”
额,老实说,并不建议楼主对一个认识不多的人投入感情。对外国人来说,只要一有好感,就可以上床开房了,就像喝一杯水一样,喝完水过后,就会潇洒离开,不用负责任。欧美国家的思维便是这样的。中国人虽然也开放了,但是仍然保守的很,无法那么随意。只能说,小心中毒。谈恋爱之前,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