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邂逅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邂逅的作文1潮湿、阴冷的黄梅天来临了,久未登门的雨天,也再一次与我们邂逅。
清晨,我在那“滴滴答答”的雨声中朦胧地睁开双眼。“下雨了吗?”我喃喃自语道。穿好衣装,来到窗前。雨中的城市别有一番韵味,一座座高大挺拔的楼宇大厦在茫茫的雾气中若隐若现,好似几座神秘的仙人宫殿。雨水淅淅沥沥,在宽阔的马路上留下了星罗棋布的小水洼。路上的行人纷纷撑着各式各样的雨伞,犹如雨中盛开的朵朵鲜花。
一串串晶莹剔透的小雨滴从空中流泻下来,或落在地上,溅出美丽的水珠;或打在伞顶,发出清脆的乐声……小雨滴就像一个个小小飞行员,紧挨着从云中跳落。离开了云妈妈,它们落进湖里,和鱼儿嬉戏;它们洒向田野,给庄稼送去甜甜的甘露;它们飘进了我的心里,拂去我心中的烦躁……可爱的小雨滴只愿人间更加美好。
我迫不及待地跑下楼,撑起伞走出门外。凉爽的风儿迎面吹来,还夹着几星冷飕飕的雨点儿。我伫立在雨的天地里,细细地听着雨的声音。它有如一支经典的歌曲,雨点清脆明亮,叶子沙沙作响,风儿在它们的伴奏下演唱着这支时而缓、时而急的歌儿。我又慢慢地品,品出了雨的味道,它好似一杯茶,清爽而又朴素,洗刷空气中的污秽。
雨渐渐地停了,空气驱走了肮脏的雾霾,空气中散发着泥土的芳菲。孩子们欢快地跑出门外,与伙伴们调皮地踩起了水洼,溅得一身泥水。路人们纷纷收起了雨伞,脸上露出了阳光般温暖的笑容。
雨,你去了,却留给人们清新的空气;
雨,你去了,却留给城市清新的外表……
雨,期待你与我们下一次的邂逅。
邂逅的作文2今日的科学实验上,大家开展了一次有趣的实验。老师使我们从家中产生两种物品:小苏打、白醋。这二种看起来毫不相干的物件放到一起,会产生什么?大家一个个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因此,大家准备好实验站地,老师说倒进白醋后要赶紧把杯子口盖上,这使我们更糊涂了:老师胡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啊!
下面,大家先将少量小苏打放进杯里,再倒进白醋,赶紧盖上外盖。哇!但见成千上万许许多多的汽泡立刻涌出来!还伴随“嗤嗤”的响声,真是如同一座喷涌的小火山!太奇妙了!原先小苏打和白醋放一起会产生那样奇妙的事!
但是,更奇妙的事在后面呢!它向大家解开了为何要盖上外盖的缘故。但见老师取出了一张纸巾,用火机引燃,再伸进大家的杯子里,没遇到水就灭掉了!班里人都大叫起来。第二节学时,大家干了一个更难的试验,把里边的汽体“倒”到点燃的焟烛上,遗憾大家没做取得成功,但老师做成功了,玻璃瓶里的汽体竟然可以把火苗“吹灭”!
原先,在小苏打和白醋混和中,发生了化学变化,形成了一种新的汽体——二氧化碳,它不兼容点燃,因此 将它倒到火苗上或是将点燃的化学物质放进会灭掉。
那麼,剩余的沉淀还是小苏打吗?剩余的液体还是白醋吗?有同学们持赞同建议,也是有同学们持抵制建议,我闻了闻,闻到了一种呛鼻的味儿,既不像小苏打,又不像白醋。
老师使我们把书翻出信息库中查看答案。啊!找到。原先剩余的是一种全名是“乙酸钠”的新化学物质。
这节课上,我获得了许多新专业知识,但要我印像最刻骨铭心的还是那将要喷涌的“小火山”!我将始终记牢这浪漫的邂逅!
邂逅的作文3诗词,就像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一朵奇葩。都说“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唐诗宋词可谓是一不朽杰作。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犹如一叶扁舟,优雅、惬意地驶着,将古典诗词文化代代相传……
今天,在皎洁的月光下,小树林正在举办一场妙趣横生的诗词大会,以致敬古典诗词。
“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一段段优美的诗从我们口中“流淌”出来。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举起手,轮番背诗。那朗朗上口的诗句、优雅的词藻,表达了诗人激昂的愤慨、深深的忧愁、淡淡的眷念。
我们挺直身子,流利地背诵那古典诗词。我的眼前浮现出那穿着长袍,盘着头发,捧着竹简,摇头晃脑背诗的书生们……
时隔千百年,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自己对诗词的热爱,让古典诗词在飞速流逝的时间中得以存留。
紧接着第二轮是“抢答补诗”的比拼,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都一副跃跃欲试、蓄势待发的模样。
两组选手激烈角逐,紧紧咬着比分,局势一度十分胶着。我沉浸在诗词浩瀚的海洋中,无法自拔。我望着同学们对答如流的自信的模样,揣度着他们肚子中的“墨”有多少,十分崇敬。
在赛点时,我们组虽以一点点的差距输给了对手,但仍虽败犹荣。这证明我们对诗词的储备还不够,应继续不锲地在诗词的海洋中探索学习。
这次与诗词的邂逅,让我更加热爱这古典文学的结晶——诗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不管时间多漫长,我对诗词的热爱,永不会变,我学习诗词的这份热情,也永不会变。
邂逅的作文4在别人只是模糊记着的事情,然而在心灵脆弱者,已经反复而深深地镂刻在回忆的心板上了。 ——冰心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天空灰得像哭过,云变的不自由,淡淡的空气诱出一种情绪。黄昏咬破日的唇,将那抹血迹留于天际,漫漫散去。两片天空,不同心情……前者代表心情,后者代表实景。
泛着落日的余晖,在自己的影子的引导下,独自慢步低头走进那片陌生而又熟悉的树林,那心灵休憩之地。
傍晚的树林里空气显得格外清晰,没吸一口都让人精神气爽,备加舒心,将那颗白日里饱受学习压力束缚的心渐渐释放,让那颗白日里愤世疾俗的心悄悄平息。
在树林里漫步,鸟语花香回在无形中被感受,回归自然的思想也会在无意中被领悟。脚下的落叶枯枝,比起石头水泥,走起来让人倍感舒心;耳中的风声鸟鸣,荸荠车笛支语,听起来让人倍感宁静;身边的花草树木,比起高楼大厦,邂逅时让人更觉生机;还有那头顶的融融月,比起那艳艳阳更觉清爽。
不知不觉,黑夜侵袭了黄昏,宁静统治了大地,不容许半点嘈杂。即便这样,我仍选择漫步与树林而非城市街道。迫于无奈,又只好走回家。漫无目的,淡黄的灯光尽情洒在身上,些许车鸣无情搅乱我的心。霓虹灯,KTV厅,夜市,花园小区,这些“自然”的东西无形中压着我那趋于成熟的心,让我觉得这世界是多么的可怕,竞争力是这么的强,生怕哪天被那无形的东西给吃了,连白骨也不剩,化为灰烬。
还是喜欢在树林中一直走下去,忘却缠绵悱恻,名利世俗,而与大自然化为一体。因为这里没有压抑,压力,万物映入眼中皆完美,无半点缺陷。
落叶归根,我会选择“树林”,因为它让我舒心,而非城市的压抑。
邂逅的作文5琴棋书画诗酒花,柴米油盐酱醋茶,好时光都在生活里。
题记
《苏菲的世界》里面有这么一句话“你太习惯这个世界了,才会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到惊奇。”你总说生活平淡,却未留意过生活的美。
晨起,微风习习,落叶满地,垂柳婆娑,虫鸟叽叽。手持竹篮,踏着阳光,我漫步在街上。
走进市场,卖菜的老奶奶嘴角带笑,一手递过菜给行人,一手接过钱,老爷爷坐在身旁,手里拿着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老奶奶扇着。天气渐渐炎热,行人匆匆,却不妨碍这对老夫妇在平凡的世界里过 出自己美好的小世界,给闹市增添了一丝淳朴的诗意。
落日融金,夕阳给万物镀上一层金黄。一女子身着白色长裙,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她长发飘飘,翩翩起舞,长裙在微风的吹拂下飘扬着,夕阳在她的脸上打出温柔的剪影。她的笑容是那么甜美、纯净,令人不由得驻足观望。
夜凉如水,漫步在林间小道。公园的泉水泠泠细响,星星月亮在那一池泉水里忽闪忽现。月亮散发出淡淡的光辉,波光潋滟,微波荡漾,圆圆的荷叶上露珠倾斜,荷花在水中盛放。
月光下,一群退休老人在跳着广场舞。随着音乐的响起,老人的肢体跟着音乐动了起来,舞姿一点也不输年轻人。他们 精神饱满,慢慢地挪动步伐,每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且有力度。在优美的歌声中,领队带着大家一会儿扭扭腰,一会儿踢踢腿,一会儿耸耸肩老人们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严肃又有趣。
我曾看过这样一句话:“把一起的每天过成诗,路过的每一处风景都赏心悦目,路上遗留的笑声爽朗过八月的晴天。”
邂逅的作文6当你遇到一道让你犹豫的题,那都是一个可爱又调皮的姑娘,她们时常和我们演上一幕幕“爱而不见”的无伤大雅的小戏。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我们明亮的双眼来诠释所有的一见钟情。
在每一次考试中,总有那么一些题,是那样的朴实、清纯,是见底的清潭,是素面朝天的姑娘。她们毫不刻意粉饰。简单而不失格调。
通常,还有一类,和我们不可避免的相遇,我们却不一定能一睹真容。她们,是卷子上的贵族,地位高贵、声名显赫。她们,是养在深闺中的佳秀。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冷静睿智的头脑来算计我们不可避免的邂逅,我们希望这邂逅无比清明,轻松愉悦;然后,我们将用我们沾满汗水的双手,就像勇士露出的满身带着他们荣誉的伤疤一样,我们推开一道道的门,揭开一层层的纱。再然后,我们将得以见其真容,那一刻我们震惊于她绝美的容颜,我们喜悦,装做毫不在乎的样儿,嘴角微微上扬!
而显然,在这一纸的姑娘里,也不乏飞扬跋扈、刁钻任性的。对于这些,我们当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去成就一场苦尽甘来。
相信每一道试题都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就想我们相信每一个姑娘都是上天的独美佳作一样。
我的考试,我与你的一场不可避免的邂逅,让我们演绎一场华丽的舞,伴着这千花的绽放,我们留一曲旷世地舞,堪比“高山流水”,我用青春点燃这舞的基调!
邂逅的作文7去年寒假,我们全家去巴厘岛度假,其中一个景点是圣猴公园。听说那里有六百多只猴子,全都散养在圣猴公园里。我对猴子非常感兴趣,便想一探究竟。
到了圣猴公园,只见公园里树木郁郁葱葱,猴子们时不时的在树上窜来窜去。我们沿着石级一步一步往上走。有时你会发现一些小猴子正在出其不意地偷走工作人员在卖的香蕉,有时你又会看见一只小猴子跳到了一名外国游客的肩上,赖着不肯下来,吓得游客哇哇大叫。如果你抬头的话也许会看到一只母猴子正在安抚小猴子睡觉呢!我们一家人一边走一边笑,都说这群泼猴真是太有灵性了!
我们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里休息。妈妈给我一包海苔。我打开海苔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只胖猴慢慢地向我靠近,它两眼滴溜盯着我手中的海苔一动不动。我心想,这猴子该不会是想吃海苔了吧?我立刻警惕起来。果然不出我所料,这猴子围着我绕圈,难道这泼猴要硬抢吗?一想到这儿,我就两腿发抖,直冒冷汗,我们就这样大眼睛瞪小眼睛僵持着。突然,那泼猴向我发起进攻,闪电般地扑过来,我吓了一跳,赶快把海苔扔掉,并躲在爸爸的后面。
那泼猴捡起海苔,学着人的样子,撕开包装袋,先闻了闻,便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一眨眼就全都吃光了,之后还舔了舔手指,惹得我们哄堂大笑。你瞧,圣猴公园的猴子惹不起吧!
邂逅的作文8那是一个宁静的夜晚,天空像被黑油漆涂抹了一般,一片幽暗。劳累一天的农民早已归家休息,万籁俱寂。这时,带上一双雪亮的眼睛和灵敏的双耳,邂逅一片森林,是一种无可言状的美妙。
初入森林,等候你的是神秘而深邃的诱惑。夜静更阑,唯有脚下踩着一株株嫩草偶尔发出的“嚓嚓”声。就在你毫不防备的时候,一颗豆大的露珠顺着茂盛的树叶一蹦一跳地滚落下来,触及鼻尖,冰冰的、凉凉的,心儿瞬间酥化了。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隐约的“沙沙”声。柔和的月光洒在地上,投出了路旁小树苗的影子,那一光一影奏出了清幽的旋律。
再往里走,直到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地方,你竖起耳朵,耐心地等待,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悄然拉开序幕。瞧,蟋蟀跑出来觅食了,闭上眼,仄耳细听,“戚戚蛐蛐……”仿佛一支轻盈优雅的小提琴曲,细腻委婉,动人心弦。风娃娃也来凑热闹了,她拂过树梢,树叶奏起了鼓点般有节奏的声响,和着琴声在夜空舞动。你不由得仰目朝天,任思绪翻飞。紧接着,一群萤火虫打着明灯出来了,眼前顿时霓光闪烁。森林深处的野兽不时“嗷嗷”高歌,与小昆虫们的低鸣遥相呼应。此刻的你,仿若置身于声光交织的舞台,深深地沉醉。
黎明时分,太阳捂着羞红的脸蛋悄悄地爬了上来。轻轻地吸一口森林散发的'天然芳香,把昨夜邂逅的这份美好放在心底,收藏至永远。
邂逅的作文9我的外公,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是还拥有一颗孩子心,最近不知怎么搞的,外公竟然与风筝来了一场邂逅。
外公可是买了许多装备,从最初的塑料风筝轮盘,到现在的铁风筝轮盘,从当时的普通风筝,到现在的软体风筝,从当时放风筝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行云如水……外公能与风筝相遇,也是一种缘分吧!
每次外公有什么烦恼,只要一放风筝,烦恼就会忘得一干二净,仿佛风筝带走了他所有的不快。风筝,就像他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外公可以向他倾吐心声。
记得有一次,外公要带我出去放风筝,但是他自己比我还要高兴。仿佛外公的世界因风筝而更加美好。我们来到小广场,只见,外公娴熟地拿起手套,戴上帽子,装好风筝,这一系列的动作,既精准又迅速。
过了一会儿,起风了,外公让我拿好风筝轮,自己满场地跑。只见他顺着风跑越跑越快,风越来越大,外公一松手,风筝就飞了起来。风筝越飞越高,我看着外公,他双手拿着风筝轮,娴熟地操控着。看见起风了,外公就松线,看见停风了,就紧线。1000米长的线都被外公用完了,正在外公得意之际,突然,风筝开始向下坠落,外公开始紧线但是已经晚了,风筝,已经掉到了小树林里。我和外公急忙奔进小树林里寻找,最后,在一棵小树枝上找到了它。
虽然外公很累,但是,他依然不感到疲劳。我想外公与风筝相遇,不仅是一场完美的邂逅,更是一份难得的缘分。
邂逅的作文10喧嚣与混乱就像落在玉盘上的银珠和细雨,就像宝石般的银针点缀着千山万壑,镶嵌着绿色与野性的土地,带来生机与活力,等待着春夏秋冬的相遇。春雨的邂逅
春雨是一幅生动的素描。它覆盖了冬天的寒冷,使花草探出头来,享受着春雨的滋润。它给大地洗礼,给万物带来生机,让春风大胆地梳理柳树。夜雨把人们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滋润花朵,勾勒出雨的寂静和雨的宁静。像一个不知名的老师,它教我们知识,给我们最好的一切。夏雨的相遇
夏雨总是那么的轰轰烈烈,那么的洒脱,从不优柔寡断,就像一个男人,那种阳刚之气,那种坚强的精神,古往今来,让多少人叹服,我不敢说夏雨是多么的有趣,但是他的慷慨就像是英勇的辛弃疾,完成了谭嗣同为国捐躯的英雄任务。
秋雨的邂逅
伴随着令人耳目一新的雨声,秋天的雨来了,这太迷人了。他带走了夏天的炎热。在秋雨中,枫叶落下,果实成熟,昆虫哭泣。它带来了一丝凉意和幸福的开始。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雨中思考。秋雨的凄凉不仅仅是我们在儿童和成人之间的过渡时期的心情。它是如此的伤感和脆弱。我们心中有许多对世俗世界的不理解。我们都很怀旧。又隐隐约约带着一点伤感,我们喜欢秋雨,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迷茫的时候要对自己真实,晚上独自停止哭泣的时候,我们不喜欢秋雨从天而降的悲伤,不应该像秋雨那样脆弱带着淡淡的痛苦,不应该像雨那样勇敢坚强雨中的一切似乎都蒙上了一层纱,透明如清水,那么朦胧,那么迷茫,那么模糊。虽然这是一个浪漫的意境,但它充满了悲伤,不是吗
花儿在落下,雨还在下。我认为是我们成长的时候了。
邂逅的作文11一个漫长的冬季,我在家中无所事事,回到校园,一切如常,仿佛什么也没变。还未等太阳露面,同学们就背着沉重的书包拖着步子走进校园。枯树仍然瘦弱,冷风依旧刺骨。在留着深浅脚印的小路上,在细微的灯光下,人影憧憧。我尽力抵抗住瞌睡的侵袭,眼皮下垂地经过花坛。曾经洒满笑声的草地也没了人影。仔细聆听,春天的声音还未临近。
但是我感受到了,拂面而来的风从冰层的深处苏醒了,一点点染上温柔潮湿的新绿。映照在身上的晨光也从薄凉变得温暖,这温度的变化,似乎昭示着春日的飘然而至。
又一个周二,课程繁多,作业堆积成山。我心中颇多怨言。迅速刷完数学作业,决定去操场走走,释放压力。在我平时毫不留意的操场和花坛,我竟邂逅了一份美丽。
一树白花,一树绿叶。绿叶博人眼球,但并非翡翠那样冰冷温润的绿,也并非湖水深处那样深沉的绿,而是春风染上了生机蓬勃的绿色,是万物复苏时从土地下冒出的草尖的绿色。另一边的白花,虽不如绿叶那般夺目,但也看着舒适。不如雪那般冷冽,也不如白纸空无一物的白。是纯洁的白,是新生的白,蕴含了未来的无限精彩,饱含春天的万千生命。这样的邂逅,仿若电光,眼前一亮,一刹惊醒了昏沉的我,让我感受到了春天悄然爆发的力量。
然而,同学们仅离美景一步之遥,却不愿驻足片刻欣赏,这是何等悲哀!
春天的步履里,倒映着校园特有的风景;步履里,铭刻着校园一点一滴的美;步履里,到处都蕴藏着勃勃生机。毕竟,那些日子都是由我亲身经历过的,从晨曦至夕阳,从春天至冬季,是我忘不了的过程,伴我终身。
邂逅的作文12人们常说要多看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是个调皮的孩子,坐不住,也就静不下心读书,但一次偶然的邂逅,我开启了不一样的课余生活。那天,我和妈妈来到了洛阳。一下车我就被眼前的长龙给吸引了,心想:“这是干什么呢?热闹得很。”这激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想一探究竟。我和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挤进了密密麻麻的人。这才弄明白——原来是这家书店店庆正搞活动呢!“这么热闹,肯定少不了我呀!”我自言自语道。说着拉着妈妈的手也加入了长龙的队伍。
我和妈妈手拉着手走进了欣悦书店。一进去,有一股淡淡的清香猛扑过来,每个角落都有不同的人在安静的看书,有散发着稚嫩脸庞的孩子,有白发苍苍带着花里胡哨花眼镜的老奶奶,有跷着二郎腿的叔叔,还有窃窃私语在交流着的阿姨们。他们像游进大海里的小鱼,像踏入草地的小羊,徜徉在属于自己的书海中。
我迫不及待地来到二楼来到童话区,随意拿起一本书,静静的翻看着。特别是《笑猫日记》,我每次来都没有新版的,但旧版的扔使我迷恋。有时感动的流泪满面,有时被气的暴跳如雷,有时高兴的手舞足蹈……在这里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而充实,它总能让我惬意的徜徉在童话的城堡里,让我回味无穷。
夕阳西下,我一步三回头的离开欣悦书店,妈妈总是调侃我说:“你干脆人回去,把魂儿留下得了!”别说,最近我总是在做同样的一个梦:“童话王国里的一员,身上充满了魔法力量,我把书店给搬到了家里面,每天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得意极了!
邂逅的作文13到了,快到了——还未踏进院门,几缕墨香,便已禁不住风的诱惑,急急忙忙钻入了将醒未醒的鼻尖。
乍眼一看,路旁的栀子花已依稀在伸着懒腰。虽还是初春,可那鲜活的绿色却分明让人觉得自己是身处盛夏之中。朦朦胧胧中,那清新的花香便已萦绕在鼻头。
可风一大,这几许生机却悄悄飘向了远方,留下的,还是刚才那几缕不大好闻却使人心旷神怡的墨香。“呦,你来了,快坐下。”一进门,便与书法老师撞了个正着,她热情而恳切的话语也就因此回荡在我的耳边。
不一会儿,用于书写的桌子上便已被梳理得井井有条。那桌面光滑得十足像一面透彻的镜子,叫人不忍心下手。
墨一放,笔一摆,那浓得使人鼻头发痒的墨香,便大方而又自私地占据了整个庭院。拿起笔,蘸了几蘸,此时那熟悉而又带着几分陌生的感觉不知怎么地,又重新在心头里荡漾。
横,竖,撇,捺——双手一挥,几个方正的大字,便出现在守望的双眼前,似在说话,却又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一个,两个,三个……那字迹,像阅兵式排起的长龙,又如跑操时整齐划一的队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还没读破那万卷书,可笔上功夫,我却也认真而又仔细的体验了一番。
每一个字,都像个顽皮的小孩,不玩个满身昏臭绝不回家。可在这儿,那墨香俨然就成了孩子归来时的浑身恶臭,带着自由而奔放气息。
我定定地拿着笔,抬起头来,看老师忙碌而疲惫的身影,心中不免有些感触。书法依旧平凡,依旧普通,依旧需要奔波,依旧需要满身灰尘,但是,她那如墨香般的品德之香却永记我心中。
那缕墨香,至今还在我的鼻尖上,停了又停,很久,很久……
邂逅的作文14“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每当唱起这首歌时,我的心里不禁流出了一股暖流,一件往事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星期六,我独自去兴趣班上课。由于兴趣班离我的家较远,所以要乘坐brt才能到达。行走在宽敞的马路上,周围一切事物就像朵朵花儿开放一样美丽:小鸟对我唱歌,小树对我跳舞,小草对我点头……真是“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不知不觉中,我蹦蹦跳跳地来到了brt车站,准备进站,只听见检票的阿姨说:“这位小朋友,你还没用付钱哦!”我顺意把手伸进口袋里,准备拿钱。咦?钱呢?我左翻右找,也没找到。噢!我突然间想起来,出门太急,忙说了句:“是因为只想着上课了,忘了带钱了。”我像只沮丧的小鸟,原来兴高采烈的心情一下子被冲得烟消云散了,刚才的心情顿时坠落到了冰点。
我又像只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正在这时,忽然听见一阵和蔼慈祥的声音:“孩子,别急,我来付吧!”我顺着声音望去,是一位四十多岁美丽的维吾尔族阿姨,她帮投了钱,并对我友善地笑了笑,说:“快走吧,不然,要迟到了”。
我终于忍不住了,“金豆子”像断了线的珠子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并激动地对维吾尔族阿姨说“谢谢,谢谢……”心里满满地充盈着无限的感激。维吾尔族阿姨冲我笑了笑,转身便离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位阿姨的背影消逝而去,却又显得那么高大,美丽……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多么朴实的一句话,我经常听大人们说起,可是,今天,我又一次在心底默默地吟诵,此时,我内心感受是如此不同,涌起的是一股暖流,或许,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应该去做些什么……
邂逅的作文15雪精灵终于在人们的期盼中悄然而至了。
早晨,天空微明,过了许久才大亮,好像一个睡眼朦胧的孩子一般。
走出家门,感觉并不很冷。抬头望天,白云团团拥抱在一起,这儿一片,那儿一簇,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摇篮,使得雪精灵酣然入睡。
不知什么时候,第一朵雪花安静地坠落了,然后其他雪花也接二连三地轻盈地跳跃至地面上、屋顶上、树枝上,还有我的身上。我伸出双手去感受每一朵雪花的温度。当雪花触碰到肌肤的那一刻,它就慢慢地消融了,所化成的晶莹的雪水浸入皮肤底层,感觉微凉,但更多的是清透、温润之感。我陶醉在雪花所营造的浪漫的氛围之中,就像是身处于一个童话之中,那么缥缈,那样虚幻,那般动人。渐渐地,雪愈下愈大,又给人一种豪放、雄壮之感,我张开双臂,仰起头,让雪花义无反顾地扑打在我的全身。它们不畏惧,不迟疑,奋力地向我冲击,雪儿们凭借坚忍不拔的品质征服了我的心,也给我以前所未有的心灵的洗礼、精神的震撼!傍晚时,雪住了,太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看吧,雪后的整个世界都是圣洁无瑕的!微黄的阳光斜射在这娇美的积雪上,把它们映成了**、红色、紫色。同时,雪也折射出银光,与阳光两相辉映,闪亮无比。小路上,一片寂静,风儿吹落积雪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天空中,不见鸟儿的踪迹,真是一派“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景象。
雪精灵与大地的美丽邂逅,怎能不令人陶醉!
人类是从原始猴类进化而来的,其实早在哺乳动物的早期为了抵御强大的食肉动物,哺乳动物就已经进化成为了具有社会性质的群居动物,这种群居属性,最终促使人类发展成了今天的人类社会。人类具有社会属性就像动物要学习捕食技巧一样,已经成为我们基因的一部分,就像要喝水一样。
西欧小伙《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为了能够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下去,和一个漂来的皮球交上了朋友,后来“俘虏”了野人“星期五”也教会他西方人的礼仪,说明了人类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社会属性。让人脱离社会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一般很难有人能够承受。
一对父子在深山中生活41年
在越南有这样的一对父子,父亲叫何文坦,他生于1938年,他是一名退伍老兵,他从军队回家之后和一名美丽的女子成婚组建了幸福的家庭,生下了儿子何文郎。
但是,越南是一个战争多发的国家,很快北越和南越关于统一的战争爆发了,妻子死在了炮火之下。面对妻子突然死亡,父亲何文坦带着儿子躲进了深山中,这一躲就是41年。
面对丧妻、国家崩坏,何文坦决定带着儿子躲进深山老林里,他决心一定要让儿子活下来,首先,两个人就要解决温饱问题,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活下去,虽然深山老林里的资源非常有限。
但是何文坦的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强,他总能利用森林中仅有的资源让自己活下来,何文坦利用简单的工具做成钓鱼工具,何文坦白天带儿子出去钓鱼,晚上则生起大火来制作一些可以保暖的衣服。
在何文坦不懈努力下,很快就驻扎出了一个营地,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食物,何文坦带着儿子每天外出打猎,何文坦还制作了长矛、弓箭来对付山中的大型野兽,就这样父子两人才算是在森林中居住了下来。
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何文坦也正是开启了他的“隐居生涯”,他似乎从涉足到这里开始,就再也没有想到过想要出去一般,他开始细心规划自己在这里的生活。
儿子何文郎两岁的时候就进行了森林,他对人类社会没有任何印象,根本不知道森林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何文坦为了消磨时光,在自己的营地里圈养了很多小动物。
曾经有人类踏足过他们生活的领地,但是何文郎不知道这些“人类”是和自己一样的,不能伤害他们。所以说何文郎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类,在他的眼睛里,他和那些森林里的动物没有分别。
原始森林成为父子两个人的乐园
何文坦和何文郎父子两个人在丛林中生活了41年,这是超出了对野人的界定时间的,一般狼孩等野外成长的孩子都只有数年、十数年的生活时间,而何文郎从两岁起进入森林,到他41年后被发现。
他居然在没有现代医学的保护下,生活了41年,确实是人类文明的奇迹。何文郎不懂得文字,他只是知道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知识。在很多人看来,何文郎就是一个在现代文明下的野人。
但是就是在这样恶劣落后的环境下,这父子俩却乐在其中。由于何文坦本身从小就学会了很多野外的生存技能,这使得他生活在这样的原始森林中根本就不是难事。
而且他还成功地把这些技能传授给了他的儿子何文朗,什么捕食、找水源、打猎等等,这使得他们父子二人在这种原始森林中简直是乐不思蜀,完全屏蔽了世外发生的人和事情。
而且何文坦也从来不向自己的儿子讲述这座森林以外的故事,只是让儿子安心地做一个踏踏实实的“森林野人”。他把自己全部的生存技能都传授给了儿子,然后告诉儿子全部的世界就是他们所在的这座原始森林。
好在这座原始森林可以说是一座天然的乐园,在这里,有着丰富的物资还有天然的水源、果实,他们活得简单、纯粹,甚至可以说是快乐。
不知道异性的野人
很多专家都对何文郎进行了测试,他具备一切正常人类的技能,他能够通过语言来和别人进行交流,但是他没有现代知识来武装头脑,他对外界根本一无所知,他会向来访者炫耀他画在石头上的符号和他们圈养的动物,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作为人类的归属感。
专家向他展示了很多现代文明的物品,他都表现出好奇心,但是他一无所知,当专家向他展示异性的时候,他居然不知道女人的存在,也根本就没有什么异性不同的意识。这是他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下造成的认知缺陷,这是由于他们父子两个人远离人类社会,何文郎平日里见不到异性造成的。
毕竟他和他的父亲两个生活在丛林中,各种疾病、灾难都有可能令他们致命,当人们在2013年发现了这一对父子后,他们才走出丛林来到了人类社会生活,何文郎也逐渐接受了人类社会,但是,毕竟两个人在丛林的时间太久了,一时想要回到人类社会可能对他们来说还无法接受,这对于他们来说也是需要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
何文坦虽然阔别41年回到人类社会,但是他毕竟太久没有在社会上行走,所以他自己对危险的恐惧依旧无法消散,很多专家发现,何文坦不愿意回到正常的生活中。
虽然当地政府安置了他们,但是何文坦多次和别人说,如果条件允许,他们还是要回到丛林中生活,因为在他们看来,外面人类的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
这一点并不奇怪,何文坦的妻子死在战火中,令何文坦对外面的世界万念俱灰,他试图通过逃进丛林来逃避现实,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但是这对他的儿子而言却不是很公平。
但是残酷的生活已经让何文坦失去了面对生活的勇气,如果想要他在未来可以重新振作起来,这恐怕还需要很多的时间。
<恐怖废墟>
杰夫(Jonathan Tucker 饰)和艾米(Jena Malone 饰)、艾瑞克(Shawn Ashmore 饰)和斯黛西(Laura Ramsey 饰)这两对从美国来到墨西哥的小情侣,正准备享受他们难得的假期。他们在泳池邂逅了来自德国的马蒂亚斯(Joe Anderson 饰)及其希腊朋友迪米特里(Dimitri Baveas 饰)。马蒂亚斯此行为了寻找其失踪的弟弟,他邀请艾米等人一同前往。无所顾忌的青年们一心追求刺激,欣然同意。
他们租车来到墨西哥一片荒凉所在,在当地神秘而古老的废墟中,无尽的恐怖正悄悄向他们逼近……
本片改编自美国作家司各特•史密斯的小说《废墟》。
楼主我先回答的哦!
男子和女子发生关系,因此赔偿对方并获刑,只能说明男子霸王硬上弓,没有征得女子同意。事后女子只要报警,男子就会以强奸罪被判刑入狱。
一次旅游邂逅,让男子认识了心仪美女,后来两人经过聊天联系,成为了普通朋友。不曾想男子在与对方接触过程中,利用女子酒量差这一特点,劝其喝下红酒,并与醉酒状态下女子,强行发生了关系。
作为一名成年人,男子需要为自己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事后女子报警,男子及家人主动赔偿女子,征得了女子谅解。这才有了赔偿18万元,并被判刑三年半结局出现。
男子和女孩相识于一次国外旅游,异国他乡遇到国人,使得两人距离,被快速拉近。女孩年轻漂亮,男子家境殷实;两人在国外旅游期间,相处得很愉快。
回国以后男子对女孩念念不忘,便主动联系女孩,邀约出来一起吃饭看**。吃饭过后男子将女孩带到家中,邀请其品尝价格昂贵红酒;不胜酒力的女孩,很快便有了醉意,出现了头晕、呕吐情况。
男子看到女孩喝醉,并没有将其安顿照顾,反而趁着女孩酒醉,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等到女孩酒醒后,发现自己被侵犯,便哭着离开男子家,将自己遭遇,告知了闺蜜。
最后在闺蜜陪同下,选择了报警处理。男子为了获得女孩谅解,赔偿了对方18万元,一次价值昂贵的约会,也我们看到了冲动的后果。
女孩虽然谅解了男子,这并不代表男子,就可以免受法律惩罚。违反了法律,就需要接受法律惩罚,男子除了赔偿18万元外,还获得了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情中,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汲取经验和教训。男性朋友需要管理好自己欲望与情绪,对生活中异性有好感,可以采取正当手段,去努力追求对方,双方成为恋人后,一切也就水到渠成。
如果仅仅是为了发泄欲望,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结局必然是两败俱伤。女孩受到伤害以后,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受损权益。很多男子就因为一时从冲动,犯下了错事,也因此被法律严肃惩罚。
除了男性朋友,需要管理好自己欲望与情绪外,女性朋友也一样要保护好自己。女性对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异性,要时刻保持距离和警惕心理,不轻易和对方交往约会,更不要和对方,到一些隐私场所。
同对方交往时候,言行举止一定要保持距离,不能给对方以错误暗示。对不熟悉异性朋友,不要单独赴会,更不要轻易喝下对方递来饮料。
不会饮酒女性,和对方相处过程中,做到滴酒不沾。这些都是对自己保护,让异性也更尊重自己。
的早晨,弥漫着杀戮馨香,那味道,在我心里,身体里,慢慢地爬蔓着。我感觉到诡异的气息,在冷静的思维里面,泡了一壶栗子酒。用意识将我吞噬。我的家在迷雾森林的深处,漂亮的箩藤沿着房子角落往上,一直往上,吸附在那里,展示那强的,不屈的生命力。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样普通的植物,居然可以给人带来那么多不同的力量,我们活在他,漫长命运里,和他的思想一起上升,一起堕落,他就是部落所崇尚的圣物――箩藤。箩藤,在我们族人的心目中,就是创世界的神,不可以超越的神。它是一种吸血的植物,一种会把人,消耗在它爬蔓的枝藤上,连骨头都不会剩下的,神。阿妈把栗子酒煮在红彤彤的火炉上面,冒着诱人的香气,滚烫的瓦壁上雕刻的是箩藤的影子。我看见箩藤的存在,如此的无所不能。我走出房间,走在森林里,踏在落叶上,落叶就发出“喀嚓,喀嚓“的声响,让我觉得,陈旧的记忆被唤醒。上古的一战死伤无数,我看见血液变成了河流,空气里是血的腥味的血,大地上是凝固的血,树枝上是残缺的血,在梦里,是红色的,没有边际的血。完全的意识,不完全的身体,他们在求救,不过我却望而却步地离开,没有回头,一直没有。他们的血撒在大地上,浸到土壤里,就长出这藤,人们吃了这藤的叶子,就会有精神,用不完的力气,和外族战斗,直到死,也可以保持清醒的意识,怀着知觉,进入坟墓,进入死亡的境地。但是它会吸血,吸食人的血液,有人说,那是神的索取,它们有活力的生存,所以需要索取。于是部落里,每个年头都会有一个祭祀,一个对亡灵的祭祀,把活人当成祭品献给他们的神――箩藤。而这些人,全都是族人里面最为美丽的女子。没有人愿意去爱上一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美丽就等于失去了活的权利,也就等于没有了活的色彩。我的姐姐,伊。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的美丽可以和天神相论,倾国倾城。我在八岁那年,在迷雾森林里她抱着我,她说,夕,你要坚强,知道吗?阿妈已经很老了,她没有了年轻的活力,你要照顾她,照顾妹妹,直到阿妈老死,离开这个是非的世界。我问,姐姐,你呢?你要去哪里?我要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永远的也回来不了,永远……那里到底有多远?要跨过边境的河流?是啊,跨过了河流还要走好远好远,到梦的'尽头,到你的心底的深处,埋葬了我自己,和你一起,永远的,也不要分开。是吗?姐姐,你真的会到我的心中,永远也不离开,真的?恩,相信姐姐,我永远爱你,夕……那一刻,我看见姐姐的眼泪,顺着他的呼吸,一起滚落下来,和我的希望,同时堕入深渊。当时的夕阳,缓缓的落下,把一切都辉映得金黄,发出雍容的,富贵的暧昧。我知道一些,却不敢去触及,人生的痛苦不就是这样么,爱上了,却不敢挽留,错过了,也不敢追问,就是命中的全部都离开了,也不敢哭泣。那天晚上,红红的篝火,在迷雾森林里被点燃,周围的空气,沾染了悲情的气息,阿妈牵着我的手,无力而沧桑,我感受来自上面的纹理,似乎是被岁月的刀子所切割。面前是红红的篝火,面前是黑压压的人群,面前还有我的姐姐,伊。她被捆绑在一根木头上。头发不像往日的整齐,垂在那年轻的面庞上,再顺势滑落在胸前。阿妈把头低下来,用没有牵我的另外一支手把头捧住,我看见她的眼泪,和姐姐一样,像水一般,无声的流淌在苍老的岁月里。姐姐把头抬起来,相对其他的女子,那么的倔强和骄傲,仿佛无所畏惧,那美丽的脸,加上傲气过后,更是动人非凡。她的眼睛里面有火,嗜魂的火,熊熊的火,如这夜里被生在森林里的篝火一样,让人沸腾和惊讶。我看见天上飞过来的人,他的身体是那么强壮,以至我以为那是一座磐石,从天而降的磐石。他飞到姐姐身边,用他的身体保护着姐姐并扭过头对姐姐说,伊,我带你走。他那声音,坚定而有力,夏日里,闷雷一样,让人震撼。姐姐抬头看他,眼睛里的火变成了寸寸柔情,像水纹一样波及开来,蔓延开来……不,你自己走,砻,我要离开了,一切都是避免不了的。请不要难过。我怎么可以自己离开,难道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困苦吗?如果离开我也没了自由,只是你离开,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他用手抱住了木头上的姐姐,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族长的眼睛里爆发了山洪一般,贯穿了红色的,汩汩的洪流,翻涌激腾……给我杀了他,杀了毁坏祭祀的奸人。他的命令像来自天外的声响,顿时激荡起了人群里的骚动。带着剑的侍卫冲到前锋,把那个叫砻的男子团团围住,围在当中的,还有奄奄一息的姐姐,我望着她的眼,里面是幸喜又是绝望。放了她吧,族长,我为她当祭品。男子的声音更加的洪亮,但是却微微的沙哑。我知道他在哭,他的心里有一种东西,叫做悲伤。姐姐在熊熊的篝火的烘烤下已经说不出话来,她嘴唇疯狂地颤抖着,似乎把全部的气力都花在了上面。男子看着她,再看着面前的侍卫,他的手忽然就一动,剑从鞘里被拔出来,在空中发出闪亮的光,那光,如同利器,射向包围他们的侍卫,随着一声声惨叫,前面那些侍卫倒下了,然后后面那些又跟上来,源源不断。男子嘴角浮起一丝浅笑,他对姐姐说,我带你离开,相信我。姐姐也抬头看他,眼神是欣慰也是渴望。当侍卫们一批批倒下过后,族长拿起了祭坛上的木杖,他走到人群前排,闭上了画有纹彩的眼睛,口里喃喃的念着咒语,于是我看见了血腥的一幕,所有的箩藤都一拥而上,迅速的爬蔓在姐姐和男子的身体上。它贪婪的将姐姐的血吸食,它的根茎渐渐的强壮起来,好比那男子的健壮。姐姐和其他的女子,以及叫砻的男子一起,被融化成了糨糊一样的粘稠液体,我看见阿妈的眼睛黯淡下去,然后就昏死在了地上。那一夜,没有清晨……姐姐说过,永远都住在我的心中,我常常这样想,也只能这样想。她渡过了那森林尽头那条河流,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把自己埋葬,永远住在我的心里。我是多么愿意相信这是个真实的谎言,让我活在这个谎言里,不要褪色,现在不要,以后也不。我在门口遇见了凌,她的容貌十分的迷人,我每次看见她,就想起住在我心中的姐姐,然后我就对自己说,姐姐,你看,那个姑娘多么美丽,就像以前那个你。凌跑过来对我说,夕辉哥哥,带我到河的那边去好吗?我要和你姐姐一样,生活在那里,和你一起,永远也不要再分开,永远都不要,你说好吗?恩,我们以后可以做一条长长的船,比箩藤还要长,然后带上粮食,带上我娘。还要带上我的狗。可以。不过只要我们远远的离开就行了。于是我就可以看见凌那灿烂的笑容,和姐姐一样的,倾国倾城。她把头靠在我肩上,我知道心中有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的带她离开,即使是死亡……我在姐姐离开过后就开始练习武士的剑术,良好的悟性使我一日千里。我在十八岁的那年,在迷雾森林里打猎,邂逅了被恶狼围攻的凌的家人。她母亲已经被恶狼咬死,他父亲把她高高举过头顶,看见我,大叫着:小子,我把女儿交给你了,带她回你的家。他把女儿扔给了我,我一把接住的时候,看见她父亲已经被恶狼撕咬成了几大块。流出了内脏和血液。如果你相信,我可以带你到森林尽头那条河流的那边去。我从小就这样对凌说,因为我一直坚信着,总有一天,会有人,至少我姐姐会告诉我,她就在河的那边,我的心中。我把叫砻的男子对姐姐说的话给凌说了,我说,凌啊,我怎么可以自己离开,难道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困苦吗?如果离开我也没了自由,只是你离开,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凌这个时候就会天真的看着我,她的眼睛里面有种泪水,名字叫做感动。其实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话的时候也是感动得流出了眼泪,只是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懂那份寂寞和枉然。 族长终于知道了凌的事情,他对我说,你有个妹妹吗?我说有,她叫霞。霞是我的亲妹妹,但是没有伊那样美丽的容貌。族长看着我,用一种独有奇异神情的眼神看我。你还有个妹妹叫凌,是不是?我的妹妹叫霞,她不叫凌!我依旧平静以往地和他争辩。不用多说了,哎……她很荣耀的被选成了今年对箩藤的贡品。我的眼泪在瞬间泛滥,我知道这是在劫难逃。回到家里,路上看见了凌,其实本来她是住我家里的,后来由于怕她的美丽容貌引起族长的注意,于是在森林的深处给她修了一间小房子,让她独居。夕辉,你有什么心事对不对?没有啊,凌,你不要多想了。是有的,对不对?我知道你,就像了解我自己。没有,一点也没有,你给我滚啊,我不要再看见你,你自己到河的那边去吧,我是永远也不会离开的,因为我喜欢其他的女孩。夕辉……你……我……不要相信。她的泪水流下来。然后就疯了似跑了。两天,我在迷雾森林找寻了她两天,终于在森林尽头的河边看见她,这里也是我给她说那些话的地方。“如果你相信,我可以带你到森林尽头那条河流的那边去。““我怎么可以自己离开,难道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困苦吗?如果离开我也没了自由,只是你离开,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而现在,我不得不叫她离开,不然就在劫难逃那被当成祭品的命运了。你快离开这里吧,你根本就是一个狼女,我们族人不喜欢狼女,尤其你这样的,妖异的狼女,你自己渡过这条河,我们就不再憎恨你了,你……赶快离开,离开。我的声音是沙哑的,就像那夜里,熊熊篝火的夜里,那男子的声音“放了她吧,族长,我替她当祭品。“凌看着我,她的眼睛像洪水,那夜里族长的眼睛一样,汩汩的洪流。她扭过头,纵身跳进了河里,我跟了下去,救起了她。在房间的桌子上,是凌给我编制的帽子。凌苏醒过来。眼睛就看见了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傻?我问。没有了世界我还怎么生活?我想起以前姐姐离开的时候“我知道一些,却不敢去触及,人生的痛苦不就是这样么,爱上了,却不敢挽留,错过了,也不敢追问,即使是命中的全部都离开了,也不敢哭泣。“想起了这些话,心里更加的难过,难道我们的宿命就这样被掩埋尘封在记忆的深处吗?而且,永远也没有办法去改变。我知道,我被族长选成了祭品,不过你还是愿意带我离开吗?就在祭祀的夜里,我将带你离开。好,在祭祀那天夜里我将和你离开,离开这个是非的世界,而且就是我们两个人。她眼睛里面的光辉,是夜晚的星星,在闪烁着奇异而美丽的荧光。熊熊的篝火,照亮了每个人的脸。我知道一切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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