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取得非凡杰出的科学成就;②直接挑战传统权威理论;③以坚强毅力战胜罕见疾病;
④以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答对三点即可,3分)
2. ①霍金独特的形象震撼了我,对这样一位的超常的人,任何干扰都是一种罪恶;②周围的感染了我,大家都尊重他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生存权利。(意思对即可,4分)
3.①霍金生活在一个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的时代;②霍金生活在一个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③霍金生活在剑桥大学,他完全可以像常人一样生活。(意思对即可,3分)
4.希望人们能够让霍金远离各种干扰,像常人一样平静地生活,这才是对他最大的尊重。(意思对即可,3分)
(^__^)
疫情三年,封城宅家的日子,你是如何度过那段焦虑的时光?
有人借此时间在家研究烹饪、烘焙,使自己的厨艺上一个档次;有人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外猎取知识,让自己多掌握一项技能,所谓技多不压身;有人像书虫一样在书海里翱翔,吸取营养知识,升华内心。
都说读书和旅行,总有一个要在路上。脚步到达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带你去;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可以从书籍感受到魅力。
阅读,就是一场关于心灵的旅行。
说到阅读,想起了畅销书《伦敦最后一家书店》。
年轻女孩格蕾丝机缘巧合在书店做店员时,受飞行员乔治的影响,走上阅读之路。闪电战期间,格蕾丝通过阅读滋养自己,给予自己力量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影响、帮助人们,度过战火纷飞的时代,收获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
本书一经出版,就迅速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第1名,书中精彩、直击灵魂的故事感动了百万读者。
01 阅读是一种习惯,给予人精神力量
玛德琳•马丁是 历史 小说作家,是《今日美国》和《纽约时报》畅销书的作者。
她的大半个童年是在德国的军营中度过,所以,对于战争,她有自己独特的思考角度,一直以来,她想写以二战为题材的小说。
《伦敦最后一家书店》中,作者把笔尖着力在格蕾丝身上,在“二战”期间,晚上的格蕾丝以一名空袭防御督察员的身份来拯救人们的生命,白天的她又化身为朗读者拯救人们的灵魂。
阅读是人们的一种习惯,战争期间,依然阻挡不了人们的阅读热情。
帕托诺斯特•罗大街是一条繁忙的街道,很受人们的青睐,街道两边都是书店,即使是战争开始了,即使是灯火管控,人们依然来这里排队买书,因为人们离不开阅读,离不开书籍的陪伴,尤其是战火纷飞的时候,尤其是每一个在地跌站里度过的漫漫长夜。
只有阅读,才能使内心平静下来。在文字的海洋中搜寻那一缕光,安放无所适从的情绪,抚平内心的创伤,暂时忘记伤痛,诀别忧伤,度过黑暗的时光。
昔日的帕托诺斯特•罗大街被遭受了袭击,整个大街火光通天,熊熊大火把广场变成了人间炼狱,几百万册的图书在大火与风的作用下,火星噼里啪啦四处飞扬,越烧越旺,一本本书瞬间化成灰。
作为一名空袭防御督察员,格蕾丝无力挽救猛烈火势之下的书籍,内心的疼痛、绝望难以言说。
后来,樱草山书店遭到袭击,格蕾丝以为要解散读书会了,没想到,读书会的成员觉得自己受过格蕾丝的恩惠、帮助,主动带头修补樱草山书店。
当然,更重要的是,樱草山已经是伦敦的最后一家书店了,无论如何,他们不想放弃这个书店。
以书会友,因为阅读而走到一起的朋友,不仅仅是帮助格蕾丝保住了樱草山书店,而是帮助伦敦保住了最后一家书店,既是帮助他们自己,也是帮助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保住了书店。
02邂逅一场与阅读有关的浪漫故事
有人说,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蜜语,不是月光下的你侬我侬,不是柔情的眼泪,更不是强势的控制,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兴趣爱好上,用现在流行的三个字就是:我懂你!
关于樱草山书店,流传着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当年在樱草山,有一男一女两人背对背地靠着一棵大树在看书,后来发现,两人看的竟然是同样的一本书,相同的阅读爱好,瞬间拉近了两人的心灵距离。
两人在一起后,以爱的名义共同开了一家书店,并以他们第一次邂逅的地方来命名,樱草山书店由此而来。
一场美丽的邂逅成就一段情,唯美的爱情故事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美好,感受到书籍带来的柔情蜜意。
格蕾丝与飞行员乔治的初次见面,带有戏剧性。
不喜欢阅读的格蕾丝在书店上班,本身是一个有挑战的工作,更何况,樱草山书店的书摆放杂乱无章,与干净整齐根本不搭边,这样,工作的挑战性又上一个高度。
刚上班时,格蕾丝内心是紧张的,因为不熟悉书籍,不熟悉书店。但是,世事就是那么有意思,内心越是担心的事情,偏偏如约而至。
在埃文斯出去喝咖啡时,客户需要一本《黑色眼睛》,对于这本书,格蕾丝完全不知道放在哪个书架哪个角落上,唯有硬着头皮找。这时候,乔治主动提出帮忙,为客户找到了书籍,也消除了格蕾丝的窘态。
那时候,他是书店的常客,她是书店的新手,当知道她要分类整理书籍时,他们会一起研究讨论。
乔治给格蕾丝推荐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的经典书《基督山伯爵》,从这本书开始了格蕾丝的阅读之旅。战争开始后,乔治参军了。
之后,两人书信频频,在信里聊生活、聊文学作品。不知不觉中,两颗心紧紧连在一起, 爱情的种子早已在两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战争结束后,乔治回到樱草山书店看格蕾丝,两人幸福相拥。
以书籍为纽带,在精神层面同频共振,是心灵的深入交流,浪漫而美好。
爱情,之所以令人无限向往,那是因为,爱情本身充满了浪漫色彩。
03 有一种情,不是亲情胜似亲情
韦瑟福德夫人是格蕾丝母亲的好朋友,她丈夫“一战”去世后,便与儿子柯林相依为命。格蕾丝和她的好朋友薇芙从德雷顿去伦敦,俩人就住在韦瑟福德夫人家里。
韦瑟福德夫人是一个热情、勤快的人,换着花样给孩子们做 美食 ,喜欢把家里收拾整整齐齐,连家里的空气都有一股淡淡的香皂味。
当然,这些美好是在战争发生之前。
战争爆发,柯林参军后,尤其是知道柯林遇难后,韦瑟福德夫人完全变了一个人,精神萎靡,整个人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家里的卫生也不打扫,信件散落在地上也不收拾,也不去服务队帮忙,甚至不肯去地铁站躲避空袭。
无论格蕾丝怎么劝说,韦瑟福德夫人都听不进去,她觉得一切无所谓,一切都没意义。
直到有一天,格蕾丝发现有一个衣着破旧的男孩,每天都是坐在读者会最后一排位置上,安静地听她朗读,结束后又是最先离开的。格蕾丝对韦瑟福德夫人说,感觉男孩需要你的帮助,韦瑟福德夫人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她眼睛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
果然,第二天, 韦瑟福德夫人烤好面包提着去樱草山书店里的读书会,当得知这个叫吉米的男孩和妹妹相依为命时,一种恻隐之心油然而生。
韦瑟福德夫人又开始忙碌了,去服务队里帮助孤儿改做衣服,每天烤糕点送去读书会,邀请俩孩子到家里过圣诞,直至后来,收养了俩孩子。
韦瑟福德夫人把老母亲对孩子的深情,转移到俩孩子身上。
这种情,埃文斯也有,她的女儿和格蕾丝很像,且年龄相仿,遗憾的是,在几年前,母女俩在车祸事故走了。埃文斯生活黯然失色,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包括樱草山书店的管理,他只喜欢在书店里看书。
格蕾丝刚开始出现在书店,他对格蕾丝态度不好,甚至说不需要店员。格蕾丝做的事情,包括整理分类书籍,宣传书店,赠送优惠券,举办读书会,甚至是购买新书等等,他总是默默支持格蕾丝,相信她能做好。
埃文斯这位老父亲对格蕾丝的能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把自己的书店、公寓及名下财产通过律师赠给格蕾丝。
韦瑟福德夫人和埃文斯都是经历过残酷的战争,经历过生死离别的悲痛的人,他们以一己之力,照顾着更需要关爱的人,努力让见证了战争孩子生活得更好。
慈悲的爱,深深的情。
不是亲情,却胜似亲情。
写在最后
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自己构筑一个避难所,几乎可以避免生命中所有的灾难。
阅读,虽然不能直接帮助你解决人生中的问题,但可以让你更沉稳,更冷静,更理性,有勇气地对待生活,而不是做生活的失败者,逃避者。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你心中有爱,只要你心中有渴望,那就阅读吧,把内心的小火苗汇成一束光,打破黑暗,消除恐惧,忘掉悲痛,奔赴光明。
①我与阅读
如果你是一个古人,假若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那么读书将会是一件异常奢侈的事情。其实说“奢侈”或许还不能完全表达我的意思,很多时候,读书很可能只是一种古代穷苦人梦中“昙花一现”的梦想。
相比古人来说,现代人就显得尤其“幸福”了。经济生活的相对富裕,国家政策的强力保障,似乎没有任何理由再能阻止我们去和“书”做进一步的亲密接触。只要我们需要,我们完全有能力、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读到我们所喜欢的书籍。当读书不再成为一种负担,读书于是变成了一种休闲,一种时尚,甚至成为某些人士的一种精神上生活的必需。
我爱读书。从小就爱,爱得近乎于疯狂。从几十页小开本的图文并茂的小人书,到很多人感觉近乎枯燥的专业著作,只要是“开卷有益”,多少都要捧读一番。尤其是每逢入寐,必先要静卧床上把读几刻,否则必是彻夜辗转难眠。尽管它让我的视力每况愈下,然而在它的诱惑面前,即使因此而成为“书盲”,我亦无怨无悔。
——书从来就是一种神奇的工具。它不但可以让你明智,让你心旷神怡,还能让你迷惘,让你莫明的心痛。我喜欢读书带来的这些感觉,有时像一缕春风,有时又恰似一阵秋雨,让我欢喜亦让我忧。而这不正是真实的生活体验吗?欢乐与忧虑同在,成功与失败并行,多彩的世界,本该如斯。
工作前要读书,读书可以带给我们智慧和机遇;工作后要读书,读书会让我们的工作更出色,使我们的个人魅力更富足;生活里更要读书,谁也不能否认,读书不会令我们的精神世界变得愈加充实。
在业余时间里,而我更偏爱的是读文学类的书籍。自幼酷爱文学的我,对古典文学尤其衷爱有加。在我的小小书房里,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几多名家史籍整齐地码在书架上随时听我召唤:可以追随司马迁进入上自炎黄、下至武帝纵横几千年的古代隧道;也可以邀陶渊明携手同游“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世外桃源;是吴承恩初次教我堪破西游路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是施耐庵带我结识梁山泊里的一众义薄云天的英雄豪杰……在书中,我看到了英雄保尔阿察金的成长过程,体验到了茶花女玛格丽特的内心世界,我多次邂逅《射雕英雄传》里郭靖憨厚的笑脸,却每每不忍目睹《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愁容……在书房里,我还气定神闲地欣赏了《窦娥冤》、《茶馆》、《罗密欧与朱丽叶》等中外名剧;甚至在炎炎夏日和皑皑隆冬里都能到祖国的名山大川及至世界各地畅游。有道是“读书乐、乐无穷”。读书不但让我了解了自然,了解了社会,了解了人生,更使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
宋真宗曾有劝世人学文云:“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种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但我个人却不赞同闭门读书,脱离实践,唯把读书当作敲门砖铺路石以遂平生之志;相反我倒觉得弗兰西斯培根说得好:“人的生性犹如野生的花草,读书学习好比修剪移栽……精神上的种种缺陷,都可以通过读书来治疗。”
此之可谓读书的最高憬悟吧!既然读书可以使我们摆脱愚昧,走向文明。既然书籍是帮我们通向成功走向快乐的阶梯,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懈怠自己疏远读书之心呢?
——一起来读书吧,因为只有书,才是真正离我们心灵最近的朋友!
②我 爱 读 书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③我爱读书
在这个世界上,书像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我就爱这“满天的繁星”!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 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读书不如愿,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决心好好培养我读书。白天,爸爸妈妈一同出去务农,晚上回来后,不管有多疲劳,都会拿出旧书或旧报纸在灯下夜读。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所以,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
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 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生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来,我已经在过马路了,可是,我却没看左右的车辆,所以,我差点被撞了。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我继续看书了。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
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④读书真美丽
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
读书是美丽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物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融,悲喜与共。
读书是美丽的。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无羁无绊,闲适飘逸。读书不再是漂泊者饥渴时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盏灯,它是农夫收获后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悦,是一家人在斜阳中共进晚餐的温馨。
读书是美丽的。古人司马迁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我们更认清自身的渺小与浅薄,从而让自己更发奋更努力。生活中可以缺少功名利禄,但不能没有书,我们可以错过豪华盛典,但不能失去读书的机会。
读书是美丽的。美丽不仅在于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让书答疑解难,美丽更在于灯光亲吻书页时的脉脉温情,风儿吹拂书页时的沙沙声响,人读书页时心无旁骛的安宁。
读书令整个世界一起美丽。生命也因读书而美丽。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徜徉于书的海洋中,让书香陪伴我们度过每一天!让我们从中外名著中懂得人生的意义,做人的道理;从童话寓言中学习做人的智慧;从唐诗宋词中领略祖国壮美的山河,博大精深的文学历史;从散文小说中感受生活的绚丽多彩……
最后,让我们再次响起读书口号:与经典同行,打好人生底色。与博览同行,开拓广阔视野。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
④我爱读书
如果有人问我在我得了绝症的时候我想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读书!” 是的,我很爱读书。 我从小就爱看书。小的时候,我喜欢童话,喜欢童话里那浪漫的爱情;喜欢童话里那赋有正义感的玫瑰花精;喜欢童话里那美丽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欢童话里那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更喜欢童话的粉色梦幻……
是的,我很爱书。 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 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 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 “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动物园看动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动物园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 到了动物园,我觉得动物园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动物园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 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杂技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 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 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 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 我爱书。
望采纳O(∩_∩)O==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