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男人四十剧情介绍(1-21全集)

电视剧男人四十剧情介绍(1-21全集),第1张

主演:陈建斌杨若兮张恒朱宏嘉王柠符馨尹

集数:21集

导演:高群书

状态:21集全

编剧:陈育新朱艳

年份:2004

地区:内地

首播时间:2004-07-12

首播平台:

类型:都市言情

剧情介绍

电视剧《男人四十》将镜头对准了家庭伦理生活领域中的一夜情现象,讲述了一个成熟男人与一个纯情女孩之间的一场致命的邂逅,通过主人公经历的一系列突发和偶然事件,揭示了当代人在爱情和婚姻中人性的迷失。陈建斌饰演的周铭远与杨若兮饰演的欧阳翎在剧中致命的邂逅,导致了一系列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

南方小城宋庄。

来自北京的周铭远在大雨中无意中撞倒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叫欧阳翎,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邂逅。

欧阳翎马上就要结婚了,可她惴惴不安,现实中的未婚夫在小城已属难能可贵,但她仍心有不甘,冥冥中似乎还在等待什么。于是,她去了崇文岛。台风来了,她被困在崇文岛。

刚刚拿下宋庄大桥项目的周铭远恰好也来到崇文岛还愿。

两人因台风第二次邂逅,聊得很投机,慢慢地,他们之间的气息有了微妙的变化。

两人挣扎,回避,可最后,他们没能控制自己的欲望。

悲剧就此拉开序幕。

欧阳翎回到宋庄,在未婚夫田小童的追问下,她承认自己背叛了他。

田小童无法忍受,酗酒后的他出了车祸,死在了欧阳翎的面前。

田小童的弟弟闻迅赶来,他对欧阳翎叫嚣着,说自己一定不会放过她和周铭远。

周铭远回到家里,面对妻子闻佳和儿子天天,他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些愧疚。他决定彻底忘掉宋庄的事情。

而此时,他的妹妹周铭辛因为偷情而割腕自杀。

周铭远赶到医院,妹夫刘冬诚很是愧疚,但他告诉周铭远,自己和周铭辛之间性生活出了问题。

欧阳翎辞职来到了北京,她住在自己的好友陈锦家里。

其实,欧阳翎来到北京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周铭远最后一面,然后自杀。

犹豫再三,周铭远终于答应和欧阳翎见一面。他心里坚定地认为这是最后一面。

并不擅长和女孩交往的周铭远显得有些失措。欧阳翎被周铭远的态度刺伤,她万念俱灰,自杀未遂,被陈锦送到了医院。

欧阳翎在医院的状态极差。陈锦找到周铭远,周铭远无奈地答应可以到医院看望欧阳翎,并可以和欧阳翎作普通朋友。

欧阳翎也醒悟过来,她决定把感情深藏起来,默默爱着周铭远。

闻佳是电台主持人,她主持了一个栏目是专门讲述婚外情,欧阳翎在医院里听着她的节目,并产生了述说的愿望。

欧阳翎去电台想报名讲述自己的故事,恰好在电台门口遇到了闻佳。

闻佳对她产生了一丝莫名的兴趣,给了她自己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

陈锦想帮欧阳翎走出这段感情,她介绍了大学老师梁海平。

梁海平对欧阳翎一见钟情,可欧阳翎对他没一点感觉,她完全沉浸在和周铭远的幻想之中。

周铭远给欧阳翎买了套房子,想以此作为对欧阳翎的补偿。

欧阳翎对他此举十分愤怒,拒绝了周铭远。

欧阳翎和闻佳见面,闻佳对她的感情和痛苦十分理解,她劝欧阳翎放弃,就算是放爱一路生路。

闻佳的话对欧阳翎产生了作用,她答应试试看,开始新的生活。

闻佳却完全没有想到,欧阳翎说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的丈夫-周铭远。

欧阳翎决定开始新的生活,她接受了梁海平的感情。

可事情突变,她发现自己怀上了周铭远的孩子。

欧阳翎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再次约出闻佳,可她发现,闻佳的丈夫居然是周铭远。

欧阳翎提出想上闻佳的家里看看,没想到,却遇到了周铭远。

周铭远以为欧阳翎是蓄意想破坏他的家庭,他的态度让欧阳翎深感受伤。

欧阳翎不顾他人的劝阻,执意要生下孩子。

闻佳发现了周铭远和欧阳翎的瓜葛,她非常愤怒,约欧阳翎见面。

周铭远赶紧打电话让欧阳翎跑开,不要与闻佳见面。欧阳翎逃开,却不小心被人撞到。等她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医院里,她的孩子已经没了,而且,她还永远不能怀孕。

欧阳翎非常痛苦,想告诉周铭远这个消息,喝醉了的周铭远再次用言语伤害了她。

欧阳翎决定报复,她要周铭远付出代价,于是,她开始行动,先是闹到了周铭远的公司,接着,她让周铭远的父母知道了这一切。

电视剧男人四十剧照

周铭远追出来质问欧阳翎,两人在大街上争执,跟出来的天天跑上来抓挠欧阳翎,欧阳翎将他一推,没想到,天天被一自行车撞倒,头砸在马路沿子上。

天天死了。

周铭远的母亲坚持要告欧阳翎,周铭远怎么都劝阻不住。

欧阳翎被公安局拘留。

田健来到北京,他找到了周铭远,让周铭远赔偿田小童的死。

面对田健的威胁,周铭远拒绝。

经过调查和审讯,公安局认为欧阳翎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嫌疑。

欧阳翎被释放,田健找到了欧阳翎,他要欧阳翎跟自己联手,让周铭远付出代价。

欧阳翎不肯答应。

可此时,周铭远的母亲还是不肯放过欧阳翎,他要欧阳翎负民事责任,向欧阳翎索赔一百万。

欧阳翎忍无可忍,决定和田健合作。

周铭远被宋庄公安局逮捕,欧阳翎告他强奸。

闻佳本已决定跟周铭远离婚,可面对这样的情况,她还是为周铭远的案子奔前跑后,想洗刷周铭远的冤屈。

田健已经设计好了一切,所有的证据都对周铭远不利。

欧阳翎也被田健掌握,她想反悔,可已经欲罢不能了。

闻佳千辛万苦在关键时刻找到了证人。

法庭上,周铭远深刻反省,为自己的一夜情而忏悔。

他的真诚感动了闻佳,也感动了欧阳翎。

田健见情况不妙,设计绑架了闻佳,他向周铭远勒索两百万,否则撕票。

欧阳翎想阻止田健的疯狂,可所有的事情已经失控了。

梁海平被田健所杀,警察赶到,抓获了田健。

欧阳翎也被警察带走。

闻佳脱险,周铭远也证明无罪。

可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改变了,所有相关的人的命运也被改变了,只因为偶然的,短短的一夜情。

 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飞落下来,仿佛无数扯碎了的棉花球从天空翻滚而下。下面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写雪的经典散文,欢迎大家浏览。

写雪的经典散文一

 雪落,翩舞。我轻吟着一阕思念,在晓风残月中,默默把你遥望。记忆深处,那暖暖的情愫,仿若还在身边,缠绕;那不离不弃的誓言,仿若还在耳边,荡漾。多想,用那写满忧伤的信笺,把你的模样典藏,任时光流逝,沧海桑田,与你一起,眺望,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美丽;与你一起,呼唤,我们许诺的天荒地老!

 季节光阴里,曾静静守候,一次倾心的妩媚。那枚旧时光,曾偷偷滑落指尖,不问沧桑几许,不管叶落几何,芳心暗许的思念,曾缠绕在一帘幽梦中。喧闹的尘世,曾恪守一份安然,悄悄的放飞远方,一抹牵念。那万千情思,在如水月色中,曾折成一纸月亮船,随月色静静地飘流,漂流。而今,飘雪的日子里,默默的期待,那一纸苍白的誓言,静静的聆听,那一轮岁月的过往,用心感受着季节冷暖,微微含泪,你安好,便是晴天!

 冬的月色,还如水一般纯净,如梦一般迷离。冷冷的夜,皑皑的雪,仰望苍穹,掬一捧月光,撒到天涯,曼舞到海角。折一节枯枝,做笔,描画,你伟岸模样。望一程山水,道一声孤寂难眠。彷徊的脚步,寂寞的心情,在如水月色,缓缓地,柔柔地,融化,融化。远方的那轮圆月,装点着泪花,镌刻着梦境,曼舞心间。独守一方寂静,伴一曲长相思,沉醉在你我过往的美丽中!

 那些,飘雪季节,隔着天涯,轻轻,把你凝望;那些,花舞时节,隔着海角,默默,把你念起。难道,都随风逝去了吗?那一场繁华遇见,注定是如此刻骨铭心。你的摸样,勾画在一枚月的温柔里;你的姿态,摇曳在梦的风景;你的微笑,刻在流年的轻吟浅唱。难道,都遗忘了吗?几渡蒹葭,几度花开,也曾一遍一遍,为你抒写,那一段关于风花,关于雪月的传说。

 走过流年,遗落伤痛,走过岁月,望穿眼眸,走过时间,遗落泪痕。静静的一个人,站在冬之巅,遥望远山,老树,枯枝,历经沧桑,依然傲立在冬的世界;野藤,飞鸟,经历严寒,依然拥抱春的期盼。风,不会因为雨而迷失方向,路,不会因为风而停止前行,心,不会因为痛而不再微笑,我,会因为经历而懂得!

 行走于流年风景,回眸岁月,几多彷徊,几多忧伤。渐行渐远的脚步中,那些过往,逐渐遗忘。清浅岁月,愿用一支画笔,默默,描绘时光明媚,刻画流年精彩;愿携一缕清风,轻轻,吹散流年忧伤,拂去岁月沧桑。让那份洒然,那份细致,旖旎一路明媚风景,让那份纯美,那份执着,微笑一路浪漫情怀,且行且歌,微笑前行!

 雪落,为你描一抹浅浅心语,不再叹息,不再忧伤!

写雪的经典散文二

 秋雪飘飘,素染了北国风光。一片片雪花,无声无息里奏出一曲大地飞歌,静静的飘落,故乡的万物沉浸在雪落的歌声里:一片片雪花,便是一个个音符,漫山遍野银装素裹堆积出来的歌谱,演绎出了雪的乐曲:一片片雪花,点缀在村里山野的每一个角落,把北国的景色描绘的惟妙惟肖,无形中装饰出白雪皑皑的清歌。

 一场秋雪,也是故乡的第一场秋雪,今天在空间看到好友们一个个晒出故乡雪景的,那房前屋后,花园街边,田地山野到处银装素裹,美不胜收,雪景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我静静的欣赏着这些,不知不觉身临其境,似站在故乡的那一片土地上,张开双臂,仰望天空,任漫天的飞雪轻抚我的身躯,亲吻我的脸颊,多想用双臂拥抱一捧雪的温柔,无意间散落在手心的雪花多想攥紧,可终究瞬间熔化,留下一丝丝冰凉渗入心间,当闭上眼的那一刻,唯有聆听雪落的声音,才享受着天公最美的恩赐。

 故乡的秋雪,虽然迫不及待来的有点早,可它仍是一样的纯洁温婉,一样的深情款款,一样的爱抚着故乡的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秋雪,虽及不上冬雪的厚实,但它的薄轻总是留给人最美的回念。一场秋雪的飘飞,故乡山村那屋檐下的鸟窝,院里一堆堆剥的干干净净的玉米,墙角上一串串的红辣椒,门前一排排的老榆树,在掺杂屋顶上那缕缕的炊烟,在雪花漫天飞舞里朦朦胧胧,若隐若现,胜似人间仙境一般,令人心驰神往。

 一片片从天空飘散的雪花,如天女散花一般,轻轻地,柔柔的飘荡着,或许有人喜欢冬雪那如万马奔腾,银蛇狂舞,气势庞大,宏伟可观,顺理成章的变成了诗人,作家笔下的宠儿,他们借景抒情,把冬雪的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很少有人描绘秋雪,或许是秋雪来的及时,走的匆匆的缘故吧,只有真正立于秋雪中,感受着秋雪温柔的爱抚,才觉得秋雪的温柔可爱,那一缕秋风里飘落的雪花,纷纷扬扬,在素洁之中,品味秋的温婉,雪的风韵。

 一场秋雪过后,故乡的一切被素雪所覆盖,原野,田间,房屋,草木在暖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假如站在山岗上,故乡的雪景尽收眼底,一览雪后美景。最美的要数那些积雪挂满枝头的树木,正如一句诗里的形容“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那些夹杂在黄叶于枝头间的薄雪,蓬蓬松松,在太阳的照射下,点缀出的银点,显得疏松而惬意,这些美景不单单在东北长白山的雾凇可见,而地处大西北的故乡随处都是,虽比不上雾凇的气势雄伟,但它独有的小巧玲珑绝不亚于雾凇的气势。

 生活在繁华的大城市,也邂逅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雪落,而大城市里只有雪落时街边匆匆忙忙的行人,大雪飘飞里若隐若现的群楼,雪后缓慢而行的行人和汽车,还有及时清扫路面积雪的清扫工人。所以,很久没有看到过故乡的秋雪,当看到那一张张故乡秋雪的,恍惚我回到了童年,回到了离别已久的故乡。

 有人说,秋雪的每一片雪花都是一个祝福,而我想说每一片雪花代表着一个希望。在这美丽的秋雪佳景里,希望秋雪带给我故乡每一个人漫天的祝福和希望,愿这个秋天充满希望,充满温暖,充满真情,愿故乡的好人一生平安。

写雪的经典散文三

 一直很喜欢冬日里的雪,就像喜欢夏日里的太阳伞和裙装一样,对雪一直有一种偏爱,一种特殊的情怀。也许是因为那一尘不染的圣洁的颜色,也许是因为雪花飘飞时浪漫的舞姿,也许是因为雪是童话故事中唯美的主角,总带给人无限遐想。有人说特别喜欢一个人或者一件东西,往往是和他们有着前世未了的缘分,所以今生还会特别的想亲近。或许,前世我也是一片雪花,无意间坠入凡尘,于是红尘中历劫,陷入寂寞轮回,所以今生我才会对雪情有独钟,念念不忘。

 喜欢一个人在漫天飞舞的雪中行走,不时伸开双臂,仰起脸拥抱着这瑶池仙子,欢迎她远道而来妆点这个世界成圣洁的白色;喜欢戴着紫色的丝巾在雪地里奔跑,让它和长发随风与雪一起飞舞,背后留下串串深深的脚印,不时上下振动双臂,旋转着身子做腾飞状,想学着做一只雪中飞舞的蝴蝶,一只洁白的雪蝴蝶,随雪精灵一起飞到遥远的天际。

 因为喜欢雪,到了冬季,飘雪的日子就是最大的企盼。也是这个信念让自己在严寒中寻求一点安慰,为了看雪,强迫自己不在讨厌冬季。今年的雪,似乎比往年更少一些,今天这是入冬的第二场雪,第一场雪,薄薄的,又是晚上来的,以至于还没来得及细细观赏,就在阳光下化水而去,只拍得几张屋顶的,算是一点纪念了。于是这场雪,在我的心里就变得很是重要,这也是盼了几天才盼来的,而且是与太阳斗争了一日才胜利,由太阳雪演变而来的,来的如此不容易,又让我这个如此痴迷雪的人如何不珍惜呢!看着窗外的雪,如此优美的飘舞着,真想冲出去,置身其中,感受雪的柔情,下雪的日子,是不冷的,而化雪的时候才是真的冷,冷到连阳光也似乎是冰冷的,没有了温度。所以,怕冷的自己更喜欢飘雪的时刻,雪花软软的落在身上,脸上,手上,调皮的偷偷亲吻你之后,便会离去,留给你一份沁凉而甜蜜的记忆。有时候,她们还会和你捉迷藏,看准一片雪花,早早的伸开双手想接住,可是往往在快要接触你的手的时候,突地一转,又随风飞高,飞远了,你快步急追,眼看着它就在你的前面飘飞,却怎么也抓不住,直到它渐渐的飘远,落入远处的草丛中,和伙伴们睡在一起,你无处再寻觅它的踪迹,认不出哪一片才是刚才那个调皮的家伙!我一直相信雪是有灵性,也是有生命的,它只会为懂她的人而舞,也只为一份前世的约定才离开瑶池仙境来到人间,只为寻觅前世追随的身影。有时候会在飘雪的时候望着天空痴痴的想,你如此辛苦的每一年冬日都来寻觅,是否真的找到了你要寻找的人,何时你也能带我而去,让我化身为雪,成为你们中的一员!雪儿无语,我也只是苦笑之后摇摇头,笑自己的痴傻!总是在下雪的`日子浮想联翩,这似乎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小时候的自己,也是极爱雪的,从记事开始,冬日,雪似乎就是自己最好的玩伴!那时候不像现在,雪如此的少见,小时候,冬日里大雪封门是经常的事,常常是很突然的雪就来了,晚上睡前还是好好的,一觉醒来,世界就已经被白雪覆盖,厚厚的积雪,地上,树上,屋顶上,满是的。最喜欢树上挂满了雪,形成最美的雪挂,像是每一棵树上都开满了白色的花朵,根据树枝的形状,各不相同。记得那句古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最是形象不过了。只要你无意走到一棵树下,调皮的伙伴们就会趁你不注意突然摇动树,于是雪便铺天盖地的落在你的身上,让你瞬间成为雪人,然后大家追逐奔跑,一路嬉笑着。等到太阳一出来,树上的雪开始融化成水,不停的滴落,于是“太阳雨”又成了一大奇观。更有惊奇的,屋顶的积雪融化成水,顺着屋檐滴落,到了晚间气温骤降,于是雪水顺着屋檐被冻成冰柱,长短不一,参差不齐,到了白天,冰柱也开始融化,在阳光下一个个晶莹剔透,水盈盈的,甚是好看。我喜欢折一个这样的冰柱放在嘴里,就好像天然的冰棍儿,冰凉可口!

 路上,田野里都是厚厚的积雪,麦苗也被盖上厚厚的雪被开始冬眠。俗话说“瑞雪兆丰年”,大人们最是喜欢雪的,一个冬天雪多了,就预示着明年小麦会有一个好的收成,农民,地是根本,一年的指望就是地里的收成了,瑞雪报喜,又怎能不高兴呢!那时候的自己也许还没有想收成如何,只是喜欢飘雪的感觉还有脚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声音。最喜欢到无人走过的地方一步一步均匀的踩过去,然后回头看自己的脚印,那样富有画面感的均匀的分布在地上,想着这就是人生走过的足迹吧!一步一个脚印,人的一生就应该这样脚踏实地的走路,每一步都不能越过,少一步都不是圆满的人生。然后自己又天真的想踏着来时的脚印走回去,可是却怎么也不能完全的契合,走着走着就歪了,出现了新的脚印,越想吻合,离得越远了,于是再回头望,只是一片零乱的脚印了,再也没有了去时的美感。也许人生真的没有回头路,走过了就是走过了,再回首一切都已经是过去,就算再怎么不舍,想重新走回去,却再也踏不到来时完全一样的脚印了,有时候勉强如此,还有可能破坏来时的美感,只留一片混乱,所以还不如留一片美好的画面给自己,不要去破坏,让它在记忆流年中保存,永不褪色!

 小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多电子产品供消遣,玩的多是大自然中的一切,夏日里的知了,春日里的小飞虫,秋日的落叶都可以是消遣的玩伴。可是想想,还是最喜欢冬日里的雪了。那时候的自己最是富有幻想的,最喜欢看的就是童话书和神话故事,总觉得白雪覆盖的世界充满了童话色彩,那样神圣。于是下雪的日子,喜欢冒着雪和小伙伴们一起堆个雪人,尽管到最后我们一个个也变成了“雪人”,也乐此不疲。草莓做的鼻子,黑豆做的眼睛,再拿出自己最漂亮的丝巾给她围上,太阳帽给她戴上,然后亲切的和她说着话,幻想着她真的能够拥有生命,能对着我们说话然后加入我们的行列一起玩耍。虽然每次都会让我失望,而且晴天的时候看着她一点点缩小到最后消失,总会伤心很久,可是每次下雪最想做的依然是堆雪人,我想,她已经存活在我的梦中,不管现实中她是否能够长久的存在。

 每次一起合作堆完雪人,一群人便开始玩打雪仗的游戏,一开始还分帮的,几个人一伙,两边分好阵地,中雪球多的便是输了。每一边内部也有分工,投掷速度快而准的专门投,另一些人负责从地上捧雪捏成雪球递给投掷的人,这样就可以更快更多的投出去,取得战争的胜利。只是每次玩到最后,往往也很难分出胜负,更多的时候是混打了,也不管是哪一面的,见着人就投,于是每个人都是一边躲一边找机会投别人,往往是刚打了别人的同时自己身上也“中弹”了。幸好每个人都是穿着厚厚的棉衣,打在身上也不觉得很疼。最怕的是正好打在脖子上,那样冰凉的雪就会顺着衣服领子滑进后背,凉凉的,瞬间又化成水,最后衣服都湿了,可是大家依然哈哈笑着,玩的如此尽兴。想想孩子的世界才是最真的,成人以后也许很难找到笑的如此开心,如此心无芥蒂的时刻。

 当然了,每次疯玩以后,衣服,鞋子都是湿湿的了,那时候的鞋子大多是家里做的布料的,雪很容易透进去。不像现在的孩子,都是皮靴,再多的雪,一擦就没有了,袜子,脚依然是干的。那时候可没这么幸运,往往是连袜子也湿透了,脚也被雪水浸泡,当时玩着,跑着,不觉得,等停下来就觉得脚不舒服了。还有手,每一根手指头都冻得像红红的胡萝卜,因为每次都觉得带着手套捧雪球太慢,于是每个人都摘下手套,用手捧雪的,当时玩得高兴,也不觉得冷了,到最后是一种烫烫的感觉,也许是冷到极致产生了错觉吧!

 玩到浑身湿漉漉的,总是偷偷的溜回到家里换了衣服和鞋袜,背着父母,尽量不让他们看见,否则就是一顿臭骂了。只是到最后几身衣服,几双鞋都湿过了,晾着也没有这么快干的,父母还是知道了,骂是免不了的,于是央求拿出过年才给穿的新衣服,鞋子,让暂时先穿着,然后把湿的鞋子,衣服自己拿在火炉边上烤着。想象着玩时的快乐,挨几句骂也是值得的了。

 曾几何时,似乎这些都成了童年的回忆,地球变暖,暖冬效应,雪是越来越少见了,往往是盼了很多时候,才下了薄薄的一层,很短的时间里又都化了,根本没有堆雪人的机会,别说打雪仗了。就算是下了厚厚的雪,也已经很难找回儿时的那份心情,那群玩伴了,就是自己冒雪拍几张雪景,还会惹来同事的笑话。有些东西,也许逝去了就再也找不回了,就像那些童年的记忆。

 一个上午,望着窗外的雪,想着童年玩雪的快乐,真有些迫不及待了。好不容易盼到下班,和同事们告别,拿着相机急匆匆地的冲入雪中。这是2014年的第一场雪,是盼了几天才盼来的,也许也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了,机会难得,自己顶着风雪独自一人想寻找一个无人踩过的角落拍下几张雪景留个纪念。选一个合适的地方,写下几个字,送给远方没有见过或者很少见到雪的朋友,让他们也感受一下北国的雪,就像南国的烟雨一样惹人陶醉的。很难想象没有雪的冬日,是如何的枯燥无味,至少自己还是可以期盼的,就在某一天,雪会如约而来,带给你一份洁白无暇的幻想,一个其乐融融的童年的回忆,一个圣洁的世界!

 就在自己一边寻觅,一边写,一边拍摄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卖草莓的,就站在路旁边的一个门市前面,一小车的草莓就那样露在外面,雪花不时落在上面,洁白的世界中一抹嫣红,那样映入眼中,红的如此娇艳可人,让人看了忍不住流口水。我停下脚步,买了一兜,回到家里洗了,拿了一颗放入口中,酸甜可口,带有一丝的冰凉,那一刻真有点杨贵妃吃荔枝的感觉。冬日里,虽然现在草莓并不是很罕见,可是这种雪中的刚摘下来的却是少见的。一般商场里卖的都是几经周折半坏的了,很难见这么新鲜的。

 因为凉,自己是不敢多吃的,便拿去分给儿子和老公,然后逗他们说:“我的手都冻凉了,谁给我暖手我就给谁草莓吃!”老公故意推着儿子过来,说:“快去,给你妈暖手去!”儿子这次倒是没有躲,伸着脖子上来让我暖,我绕过他,把手伸到后面的老公脖子里笑着说:“儿子,我舍不得凉他,还是你的吧,找老公不就是为了暖手的吗?”老公也不躲,接着把上衣撩起来说:“这里,更暖一些,来吧!”儿子把脸贴上来说:“妈妈,那我给你暖脸吧!”我低头,把脸贴在儿子暖暖的小脸上说:“儿子的脸真暖和!”老公故意也凑上来,要贴着我的另一边脸说:“来,我也要,我贴这一边!”我笑着推开他们两个,让他们吃草莓,转身去看看窗外的雪。

 不知什么时候,雪已经停了,阳光若隐若现,地上的积雪亮晶晶的开始融化,看着窗外车库上面的雪,融成了一个八卦图的形状,很是新奇。雪,本就是冬日里的精灵,总会带给你快乐和遐想。虽然有时候我会遗憾没有生在南国,不能切身体会江南烟雨的缠绵,不能亲眼看南国红豆的娇艳,不能亲身感受小桥流水的诗意,可是有时候我也很庆幸自己生在北国,能感受这份雪日的情怀,我想,这也不是凭着远观就能感受到的,飘雪的浪漫也许更胜于小桥流水的诗意吧!

 雪,是我童年里的白色童话,承载了我多少快乐的时光,它更用它洁白的质地涤化着污浊的空气,它是最大的最天然的空气净化器,用它的无私带走病毒,带走污染,给人们一个清新明净的环境,让人们可以自由的呼吸!雪,是最美的使者,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

 瑞雪,带给我多少美好的回忆!

写雪的经典散文四

 李白句:“燕山雪华大如席”。这话靠不住,诗人夸张,犹“白发三千丈”之类。据科学的报导,雪花的结成视当时当地的气温状况而异,最大者直径三至四时。大如席,岂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个人盖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灾。雨雪霏霏,像空中撒盐,像柳絮飞舞,缓缓然下,真是有趣,没有人不喜欢。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听说谁厌恶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爱斯基摩人也还利用雪块砌成圆顶小屋,住进去暖和得很。

 一片雪花含有无数的结晶,一粒结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个面都反射着光,所以雪才显着那样的洁白。我年轻时候听说从前有烹雪论茗的故事,一时好奇,便到院里就新降的积雪掬起表面的一层,放在瓶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兴壶,沏大红袍,倒在小茶盅里,细细品啜之,举起喝干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两下——我一点也不觉得两腋生风,反而觉得舌本闲强。我再检视那剩余的雪水,好像有用矾打的必要!空气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汴洛道上行役,途中车坏,时值大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饥肠辘辘,乃就路边草棚买食,主人飨我以挂面,我大喜过望。但是煮面无水,主人取洗脸盆,舀路旁积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虽说饥者易为食,这样的清汤挂面也不是顶容易下咽的。从此我对于雪,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苏武饥吞毡渴饮雪,那另当别论。

 雪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广被大地,覆盖一切,没有差别。冬夜拥被而眠,觉寒气袭人,蜷缩不敢动,凌晨张开眼皮,窗棂窗帘隙处有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来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银世界。竹枝松叶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树也都镶了银边。朱门与蓬户同样的蒙受它的沾被,雕栏玉砌与瓮牖桑枢没有差别待遇。地面上的坑穴洼溜,冰面上的枯枝断梗,路面上的残刍败屑,全都罩在天公抛下的一件鹤氅之下。雪就是这样的大公无私,装点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芜秽,虽然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于人之处是在农事方面,我们靠天吃饭,自古以来就看上天的脸色,“天上同云,雨雪雰雰。……既沾既足,生我百般。”俗语所说“瑞雪兆丰年”,即今冬积雪,明年将丰之谓。不必“天大雪,至于牛目”,盈尺就可成为足够的宿泽。还有人说雪宜麦而辟蝗,因为蝗遗子于地,雪深一尺则入地一丈,连虫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过一点类似的经验,堂前有芍药两栏,书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几场大雪扫积起来,堆在花栏花圃上面,不但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来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润溉,大地回苏的时候果然新苗怒发,长得十分茁壮,花团锦簇。我当时觉得比堆雪人更有意义。

 据说有一位枭雄吟过一首咏雪的诗:“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出门一啊喝,天下大一统。”俗话说“官大好吟诗”,何况一位枭雄在夤缘际会踌躇满志的时候这首诗不是没有一点巧思,只是趣味粗犷得可笑,这大概和出身与气质有关。相传法国皇帝路易十四写了一首三节聊韵诗,自鸣得意,征求诗人批评家布洼娄的意见,布洼娄说:“陛下无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诗,果然做成功了。”我们这位枭雄的咏雪,也应该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诗。

疫情三年,封城宅家的日子,你是如何度过那段焦虑的时光?

有人借此时间在家研究烹饪、烘焙,使自己的厨艺上一个档次;有人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外猎取知识,让自己多掌握一项技能,所谓技多不压身;有人像书虫一样在书海里翱翔,吸取营养知识,升华内心。

都说读书和旅行,总有一个要在路上。脚步到达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带你去;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可以从书籍感受到魅力。

阅读,就是一场关于心灵的旅行。

说到阅读,想起了畅销书《伦敦最后一家书店》。

年轻女孩格蕾丝机缘巧合在书店做店员时,受飞行员乔治的影响,走上阅读之路。闪电战期间,格蕾丝通过阅读滋养自己,给予自己力量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影响、帮助人们,度过战火纷飞的时代,收获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

本书一经出版,就迅速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第1名,书中精彩、直击灵魂的故事感动了百万读者。

01 阅读是一种习惯,给予人精神力量

玛德琳•马丁是 历史 小说作家,是《今日美国》和《纽约时报》畅销书的作者。

她的大半个童年是在德国的军营中度过,所以,对于战争,她有自己独特的思考角度,一直以来,她想写以二战为题材的小说。

《伦敦最后一家书店》中,作者把笔尖着力在格蕾丝身上,在“二战”期间,晚上的格蕾丝以一名空袭防御督察员的身份来拯救人们的生命,白天的她又化身为朗读者拯救人们的灵魂。

阅读是人们的一种习惯,战争期间,依然阻挡不了人们的阅读热情。

帕托诺斯特•罗大街是一条繁忙的街道,很受人们的青睐,街道两边都是书店,即使是战争开始了,即使是灯火管控,人们依然来这里排队买书,因为人们离不开阅读,离不开书籍的陪伴,尤其是战火纷飞的时候,尤其是每一个在地跌站里度过的漫漫长夜。

只有阅读,才能使内心平静下来。在文字的海洋中搜寻那一缕光,安放无所适从的情绪,抚平内心的创伤,暂时忘记伤痛,诀别忧伤,度过黑暗的时光。

昔日的帕托诺斯特•罗大街被遭受了袭击,整个大街火光通天,熊熊大火把广场变成了人间炼狱,几百万册的图书在大火与风的作用下,火星噼里啪啦四处飞扬,越烧越旺,一本本书瞬间化成灰。

作为一名空袭防御督察员,格蕾丝无力挽救猛烈火势之下的书籍,内心的疼痛、绝望难以言说。

后来,樱草山书店遭到袭击,格蕾丝以为要解散读书会了,没想到,读书会的成员觉得自己受过格蕾丝的恩惠、帮助,主动带头修补樱草山书店。

当然,更重要的是,樱草山已经是伦敦的最后一家书店了,无论如何,他们不想放弃这个书店。

以书会友,因为阅读而走到一起的朋友,不仅仅是帮助格蕾丝保住了樱草山书店,而是帮助伦敦保住了最后一家书店,既是帮助他们自己,也是帮助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保住了书店。

02邂逅一场与阅读有关的浪漫故事

有人说,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蜜语,不是月光下的你侬我侬,不是柔情的眼泪,更不是强势的控制,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兴趣爱好上,用现在流行的三个字就是:我懂你!

关于樱草山书店,流传着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当年在樱草山,有一男一女两人背对背地靠着一棵大树在看书,后来发现,两人看的竟然是同样的一本书,相同的阅读爱好,瞬间拉近了两人的心灵距离。

两人在一起后,以爱的名义共同开了一家书店,并以他们第一次邂逅的地方来命名,樱草山书店由此而来。

一场美丽的邂逅成就一段情,唯美的爱情故事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美好,感受到书籍带来的柔情蜜意。

格蕾丝与飞行员乔治的初次见面,带有戏剧性。

不喜欢阅读的格蕾丝在书店上班,本身是一个有挑战的工作,更何况,樱草山书店的书摆放杂乱无章,与干净整齐根本不搭边,这样,工作的挑战性又上一个高度。

刚上班时,格蕾丝内心是紧张的,因为不熟悉书籍,不熟悉书店。但是,世事就是那么有意思,内心越是担心的事情,偏偏如约而至。

在埃文斯出去喝咖啡时,客户需要一本《黑色眼睛》,对于这本书,格蕾丝完全不知道放在哪个书架哪个角落上,唯有硬着头皮找。这时候,乔治主动提出帮忙,为客户找到了书籍,也消除了格蕾丝的窘态。

那时候,他是书店的常客,她是书店的新手,当知道她要分类整理书籍时,他们会一起研究讨论。

乔治给格蕾丝推荐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的经典书《基督山伯爵》,从这本书开始了格蕾丝的阅读之旅。战争开始后,乔治参军了。

之后,两人书信频频,在信里聊生活、聊文学作品。不知不觉中,两颗心紧紧连在一起, 爱情的种子早已在两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战争结束后,乔治回到樱草山书店看格蕾丝,两人幸福相拥。

以书籍为纽带,在精神层面同频共振,是心灵的深入交流,浪漫而美好。

爱情,之所以令人无限向往,那是因为,爱情本身充满了浪漫色彩。

03 有一种情,不是亲情胜似亲情

韦瑟福德夫人是格蕾丝母亲的好朋友,她丈夫“一战”去世后,便与儿子柯林相依为命。格蕾丝和她的好朋友薇芙从德雷顿去伦敦,俩人就住在韦瑟福德夫人家里。

韦瑟福德夫人是一个热情、勤快的人,换着花样给孩子们做 美食 ,喜欢把家里收拾整整齐齐,连家里的空气都有一股淡淡的香皂味。

当然,这些美好是在战争发生之前。

战争爆发,柯林参军后,尤其是知道柯林遇难后,韦瑟福德夫人完全变了一个人,精神萎靡,整个人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家里的卫生也不打扫,信件散落在地上也不收拾,也不去服务队帮忙,甚至不肯去地铁站躲避空袭。

无论格蕾丝怎么劝说,韦瑟福德夫人都听不进去,她觉得一切无所谓,一切都没意义。

直到有一天,格蕾丝发现有一个衣着破旧的男孩,每天都是坐在读者会最后一排位置上,安静地听她朗读,结束后又是最先离开的。格蕾丝对韦瑟福德夫人说,感觉男孩需要你的帮助,韦瑟福德夫人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她眼睛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

果然,第二天, 韦瑟福德夫人烤好面包提着去樱草山书店里的读书会,当得知这个叫吉米的男孩和妹妹相依为命时,一种恻隐之心油然而生。

韦瑟福德夫人又开始忙碌了,去服务队里帮助孤儿改做衣服,每天烤糕点送去读书会,邀请俩孩子到家里过圣诞,直至后来,收养了俩孩子。

韦瑟福德夫人把老母亲对孩子的深情,转移到俩孩子身上。

这种情,埃文斯也有,她的女儿和格蕾丝很像,且年龄相仿,遗憾的是,在几年前,母女俩在车祸事故走了。埃文斯生活黯然失色,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包括樱草山书店的管理,他只喜欢在书店里看书。

格蕾丝刚开始出现在书店,他对格蕾丝态度不好,甚至说不需要店员。格蕾丝做的事情,包括整理分类书籍,宣传书店,赠送优惠券,举办读书会,甚至是购买新书等等,他总是默默支持格蕾丝,相信她能做好。

埃文斯这位老父亲对格蕾丝的能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把自己的书店、公寓及名下财产通过律师赠给格蕾丝。

韦瑟福德夫人和埃文斯都是经历过残酷的战争,经历过生死离别的悲痛的人,他们以一己之力,照顾着更需要关爱的人,努力让见证了战争孩子生活得更好。

慈悲的爱,深深的情。

不是亲情,却胜似亲情。

写在最后

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自己构筑一个避难所,几乎可以避免生命中所有的灾难。

阅读,虽然不能直接帮助你解决人生中的问题,但可以让你更沉稳,更冷静,更理性,有勇气地对待生活,而不是做生活的失败者,逃避者。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你心中有爱,只要你心中有渴望,那就阅读吧,把内心的小火苗汇成一束光,打破黑暗,消除恐惧,忘掉悲痛,奔赴光明。

 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落泪。下面是我精心为您整理的有关邂逅的散文,希望您喜欢!

 有关邂逅的散文一:邂逅,生活里的那一抹阳光

 季节,在时光的隧道缓缓流淌,总是在期待,总是在怀念。一份纯真,一份安然,一份油然而生的心安理得。邂逅着不曾拥有的记忆,擦肩着不曾出现的场景,我想要牢牢握住生活的手,紧紧地将他拥抱,请你慢点走,给我生活里留下最美的时光。

 ——题记

 初夏的夜晚,有风,吹动着窗外的树梢,沙沙作响,吹的窗子轻轻晃动。有风,却不是冷风,而是沁人心脾的暖风,风中夹杂着淡淡的清新。静静的站立在窗子前,感受着风儿任意的抚摸,风儿像是一阵暖流,匆匆忙忙的来,匆匆忙忙的走。

 被生活压迫的思绪,也在这样的夜色里逐渐变得模糊,不想去思考,不想去碰触,就想这样放纵自己,在有星星的夜晚,请允许我今晚,与风儿私自会面,尽情享受它所带来的温暖。或许,此刻风儿会带走我所有的愁绪。当脑海空白了这片苍茫的大海,我想我会在这里,等着夏日里的清凉给我重生的洗礼。

 这个季节是美丽的,也是幸福的。处处可见生命的颜色,绿意盎然,道路两旁的冬青树也从嫩绿变成了墨绿。而我,却执着的喜欢着它刚刚吐出新叶时的嫩绿,如今看着叶子一片片变成墨绿,好像生命经过了又一次的轮回,在时光匆匆地步伐里走过了一程又一程。心,也开始变的沉重。

 想在这个季节,这个城市,寻找一份静谧。插上耳机,静静的听一首喜欢的歌曲,哼着那优美的旋律。坐在高山草甸之上,将城市的喧嚣与生活的压力尽收眼底。此刻,听不到烦躁的机器轰鸣声和嘈杂的汽车鸣笛声。耳边,是无尽优美的音乐,如电流般,一股一股的刺激着心房。就这样忘记所有的伤痛,忘记生活带给我们无限的压力,静静的坐在高山之上,享受来之不易的安静,不为生活奔波,不为生活心力交瘁。

 想在安然的生活里,携一缕明媚的阳光,照耀灰暗的心情,带给我们最初的美好。浅夏,多少牵念,多少怀念。泡一杯淡淡的茶,坐在窗子边,优美的音乐在安静的房子里袅袅响起,不用刻意伪装,生活是这般优雅。然而,一切的安然,是我梦想中的想念,何时才能真正的惬意真正的悠然

 时光打磨着心的棱角,挑拨着心的每一次律动,在孤独中绝望,在失意中重生。人生,本就是一场又一场的邂逅,邂逅了最初,邂逅了最美,邂逅了难忘,邂逅了心痛。一切来的那么容易,又来的那么不容易,好像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我们,只是在顺着这样的安排,踏上了征程。

 五月,注定了与绿色同行,与绿色同在。放逐了一场花事的遇见,如今,要邂逅一场绿色的嫣然。多想这么依靠着时光的肩膀,闭着双眼,静静的守候一份暖,一个邂逅,便执手永远。

 只想静静的,做一个安静的女子,深锁着眉眼,看一朵花开的娇艳,听一只鸟儿高歌的清欢,聆听每一株小草成长的宣言。我想,我是生活中的那一颗不安放弃的石头,哪怕遍体鳞伤,也愿追逐着梦想的脚步,越走越远。

 笔尖下的文字,尽情的书写着五月的欢颜,字里行间,带着淡淡的忧伤,更多的是不甘放弃的誓言。心,比天还要辽阔,又怎会轻易的放弃追逐梦想的誓言,只要用心,一切的付出,终将会有回报,哪怕只是一丁点。

 回眸处,温暖,多过忧伤的惨淡。无论生活曾带给我们多大的痛苦,请相信,明天依然会有明媚的阳光,驱散所有伤痛的阴霾。一份执着,一份追求,一份努力,在季节的更替里逐渐升级,有质问,有雨露,也有狂风暴雨。一切都会在看到阳光的那刻,烟消云散,捧一滴眼泪,握一份执着,在记忆的长河里晕染,不曾褪色,不曾失色。

 五月,岁月渐行渐远,邂逅着不曾邂逅的美好,擦肩着不曾擦肩的记忆。在美美的季节里,将心放逐,溜走的是昨天,不曾离去的是今天。抬头,挺胸,展笑颜,生活依旧美好,不曾改变,只要心中有爱,就有明媚的阳光。

 就这样,邂逅生活,邂逅生活里的美,邂逅文字里的温暖,牢牢把握那缕阳光,洒落身上,光芒万丈!

 有关邂逅的散文二:缘分,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缘分,是一场美丽的邂逅,或安静或热烈,或回眸或相拥。生命,是在岁月的年轮中涌动的河流,那些浪漫的、无意的、迟疑的或断续的画面,就在繁华与喧嚣中,被刻上深深浅浅、或浓或淡的印痕。

 很喜欢这样一句话: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落泪。其实,经年过往,每个人何尝不是总在不经意间相遇不经意的过客;在徘徊中踱步中回眸那曼妙的身姿在梦中的笑里安排着,却落入了真实的陷阱,你,只是个过客。一笺烟雨,半帘幽梦,有很多时候,我们都曾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在岁月的洗礼中,或残缺,或模糊;许多熟悉的面容,在忙碌的节奏与断续的联系中,淡化成了一个个熟悉的背影。但,变化中未变的是,藏匿在背影后的一份份真…

 在喧嚣的生活中,我们都需要镌刻这“凉城一梦”,用来安放生活的乐趣。也许是一个走廊,也许是一条迷津小路,也许是流向源头的河岸。只要是在心中安放,心之向往,都是驿站,为了将来能更好的通向远方。

 原来,这世界上,人生的每次相遇都被刻意安排,有些时候,碧海蓝天是水的故事,皓月千里是山的故事;又有些时候,星辰是黑夜的故事,莲花是诗人的故事。生命的旅途中,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梦做着做着就断了;有些泪留着留着就干了。半生浮华半生梦,其实,人都做着彼此的过客,悄悄而来,匆匆离去。

 生活:当你我邂逅,碰触了彼此的双眸时,你我曾经如何许下前生的约定自然:叶子的离开,到底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历史,经年流转,沧海桑田。人们创造了亚当和夏娃,白娘子和许仙,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或许,从古至今,先辈们一直眷恋着这缘分,存留着一场美丽的画面,缘起缘灭,缘聚缘散,一切尽是天意。

 盈一抹领悟,收藏缘分的点点滴滴,透过指尖的温度,期许岁月的静好,这一路走来,你会发现,缘分于我们,即是幸福,一直是生活的牵引力,不是吗

 生活中的困境一直都在,或许你前进的步履停止了;或许你追梦的旅途戛然而止;或许你制定的方向出现偏差。请别停下来,这都是幸福的本身,因为有所追期待,才会有所追求,人生最怕惶惶而不可终日,你有了梦,生活才会不慌乱,不迷茫,无悔人生。

 幸福,都在人们的心中,一步步走来,走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留下了一段段温馨的故事。进一步,有一步的天空;退一步,有一步的包涵。给生活一个微笑的理由,别让心承载太多的负重,以风的执念追索,以树的稳重心境,将岁月镌刻出人生枝头最美丽的风景。

 有关邂逅的散文三: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邂逅

 你的名字,我的温暖。但你若不愿,我并不扰。寻寻觅觅,兜兜转转。我只想说一句:今生,你是我最美丽的邂逅。

 张爱玲曾经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匆匆的相遇,匆匆的转身,然后在彼此的视线里一步步远离。没有动人的密语,没有曲折的故事。没有开始,亦没有结局唯有轻轻地一句“噢,你也在这里” 一声问候,几多情愫,几多牵挂。

 这天在电脑里看《步步惊情》结局,才发现:原来,故事里的故事,可以一改再改。悲伤的、纠结的、圆满的都不过是梦一场。但是,人生呢人生的道路上没有预影,没有回程。容不下我的设想,容不下我的痴狂。我只能一直走,一直走下去。即使徘徊,即使迷茫。

 前世的三生石畔,究竟是你匆匆而过,还是在擦肩的瞬间忘记了回眸。所以这一生的遇见,也注定了一场缘分的擦肩。天之涯,海之角,云之巅,水之湄的距离,横亘在你我之间。但是,在每一个阳光的清晨,那声最早的祝福,你可曾收到在每一个静谧的夜晚,那一声最晚的问候,你可曾收到没有520的深情,没有山盟海誓的沉重,甚至一个多余的字都不曾说过。不远不近的距离,声声的祝福,在彼此的心头划过阵阵的暖意。我只想告诉你:今生,你是我最美丽的邂逅!

 你的名字,我的温暖。一直记得那个时光之外的守候,一直记得那个下个红尘的允诺。我想,前世,你定是我泪湿了千百年的眷恋。与你在那个桃花纷落的季节邂逅了一曲高山流水的琴音。所以,今生我们才会在这墨染的流年里,邂逅红尘的另一场际遇。

 有人说,缘分是用来相聚的,而知己是用来牵挂的。茫茫人海,会有那么一个人,只要想起便会温暖如初。相聚的日子里,将情意小心的珍藏。一声问候、一句安慰、一字留言。窃窃的笑,默默的喜,只因有你。

 世界上最温暖的一句话是什么是陪着你是伴着你是守护你不,都不是。那天深夜里,我哭了。电话的那一边,你发来了短短的几个字:不要哭了,因为我不在你身边。那一刻,我的心真的好温暖,好温暖。静谧的深夜里,有一个人为你牵挂,为你忧。愿意听着你的哭声,听着你的故事。陪伴你,告诉你:不要哭泣,因为我没有在你身边。

 是谁说,愿意用三生烟火,换的一世迷离是谁说,你若不离,我便不弃是文字太美,还是情意太重蓦然回首中,谁才是你灯火阑珊处的缘

 今生,你是我红尘中最美丽的邂逅。你的名字,我的温暖。我说:来世,你的红尘不可以没有我。你说:今生,我的红尘中已经有了你。你告诉我:爱情进一步是亲情,退一步是友情。但还有一种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的叫做知己。

 与君初相识,恰似故人归。这一份眷恋,只愿君安。纵使无缘,但依旧庆幸,这一生,曾经路过你的红尘。

 今生,你是我红尘中最美丽的邂逅。红尘荏苒,唯愿:岁月静好,温暖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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