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王: 雷克萨是莫科那萨尔(Mok'Nathal)族最后的子孙。他和他最好的伙伴棕熊米莎(Misha)在杜隆塔尔附近的荒野上徒步旅行了多年。风餐露宿,大自然便是他的家。
一次偶然的机会,雷克萨看见一个兽人战士正遭到一群野兽的围攻。他赶去相助,但还是迟了一步。兽人战士倒在血泊之中。弥留之际,战士将一封沾满鲜血的重要信件交给雷克萨,要他无论如何送到酋长萨尔手上。雷克萨答应了战士的请求,并找到兽人的新定居点奥格瑞玛。部落酋长萨尔热情接纳了这位莫科那萨尔族的英雄,并随即邀请雷克萨帮助部落一起建设新的家园。
在海军上将戴林·普罗德摩尔(DaelinProudmoore)率领的人类军队大举入侵杜隆塔尔之际,雷克萨再次挺身而出。此间雷克萨不仅赢得牛头人部落的支持,并且击败了食人魔部落酋长考哥尔,成为石槌部落的新领袖。在重创了人类海军之后,雷克萨与萨尔率领的兽人主力汇合,开始围攻人类位于塞拉摩(Theramore)岛上的最后一座临海要塞。
部落联军猛烈地冲击着人类的防线,海军上将戴林阵亡。联军战士们欢呼雀跃,此时萨尔再次邀请雷克萨一起重建家园。然而雷克萨婉言谢绝道:“……可是我的一生注定浪迹天涯,我属于那广漠的荒野”。
熊猫:他们来自卡姆利多大陆的东方,那里有群山环绕着,艾露尼之河从那里流过,熊猫部落世代居住在那个地方,那里山美水甜,鸟儿在林间歌唱,麋鹿在草地跳跃。熊猫们生性平和,并不喜欢争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软弱的民族,熊猫部落最早的英雄——陈(当时是“chen”,我还以为是成龙呢-_-||),武艺高超,他创造了一套醉拳,可以让熊猫们在醉酒的同时发挥出强大的破坏力。熊猫们十分善良,他们喜欢帮助受伤的生物,并且认为这样可以使得世界更加美好,从整体上来说,熊猫是一个理想化十分严重的民族,他们总是喜欢按照自己的方法做事,而不喜欢被条条框框限制住。熊猫们和大地母亲的亲密程度甚至比暗夜精灵的德鲁伊们更加强大。他们可以自由的运用大地母亲赐予他们的力量,比如让炙热的火焰围绕在自己周围,让任何一个试图靠近他的敌人被烧成焦碳。可以让风听从他们的召唤,把敌人们吹到天上去。可以把水运用自如形成坚固的冰墙,任何兵刃也击不透。在燃烧军团侵入以后,熊猫们立刻从大地母亲那里得知了消息,他们立即组织起来,走出深山,在卡姆利多大陆四处游荡,冲击并消灭任何一个他们所看的邪恶势力。他们的武器是镶有铁圈的大棒,这些棒子是由卡姆利多大陆上最为坚硬的树木够成,配合熊猫们力大无比的力量,足以将任何一个胆敢在熊猫面前走过的敌人敲成肉泥(啊~轰杀啊~熊猫众~!将可恶的暗黑王子轰杀至“肉末末”亚~~~)。熊猫们在极度愤怒的时候,可以将自己分化为三份,同时拥有三种大地力量,这种可怕的技能使得熊猫们成为了艾泽拉斯世界中黑暗势力最为强大的敌人。
炎魔:很久以前,当世界还是处在一个混乱不断的状态时,元素们(风、土、火和水)都忠实地服务于他们的主宰。当主宰被降临的泰坦们所消灭,他们被放逐到虚无的空间。过了很长时间,当世界变为现在的艾泽拉斯时,人类的巫师学会了通过召唤仪式如何召唤回这些元素。火焰领主就是其中被释放的元素之一。它怀着仇恨毁灭着所有的生命,漫步在曾经被称作家园的世界,发泄着仇恨,同时承受着歧视的痛苦。
炼金:2004年8月新加入的英雄。一对奇怪的组合,一个狂热的地精主人骑在他的食人魔奴隶背上。尽管经历了一系列的化学“治疗”来强迫其顺从,那个食人魔有时候还是会表现出独立性甚至是完全的失控。但是这些爆发会很快被他的地精主人镇压,所以虽然个性的不同常会干扰两人的协调,但是当他们进入一场生物性的残暴,充满野性力量的争斗时,无疑的他们是这种游戏中的佼佼者。
工程师:地精以他们在机械的专业和智慧而著称。他们有些发明是奇特的,当然地精修补匠也不例外。拥有爪子包和锤子桶的他,灵活性是不可否认的。尽管有些时候部分部件是失败的,而且会有意外的爆炸,这位英雄的精神和积极性永远不会减少。地精修补匠绝对拥有比他外表更多的东西。
扫地机器人是家里的清洁工,但是还是有非常多的不够专业的清洁工,在我看来,这些不专业的“清洁工”必须要“下岗”!屋子越收拾越埋汰,下班回来之后发现还没有出门的时候家里干净,更是有甚者回家家中总是感觉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我同事家里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家养了一条大狗,本来想整个机器人收拾一下家里的狗毛,但是一天下班回去之后一进屋就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本来以为是今天家里的狗吃的有点多,结果刚进屋就发现地砖颜色有些不对,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有一层臭臭的东西,再看整个屋子,发现狗屎居然铺满了自己家的地,而且居然还挺平均!
随着扫地机器人越来越被广大人民群众们所接受,奇葩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
网友A:我的袜子中是离奇的失踪,但是我又自己一个人住,我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别人诅咒了,直到有次自己收拾屋子才发现自己的袜子都堆到了沙发底下的一角,而且还有昨天刚刚快递到的袜子!
热心水友B:我家的机器人买的有点早,不会自己动充电,每次回家之后都得先寻找它一圈,把它抱去充电,主要是它每次还都不在一个位置,着实让人头疼。
不知名网友C:我家机器人平时还不错,但是有时候经常会卡到沙发或者床下面,本来进去的时候还是挺聪明一孩子,结果出来之后人都傻了!
路人网友D:扫地机器人充电线松了,它就会在地上转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买回来之后给它养疯了了呢!
知名网友E:我家机器人有一种魔力,让我想起了“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因为他扫地的时候总是绕着桌角或者凳子腿转了一圈又一圈,然后我就有一种想要扭几圈的冲动!
韩国网友F:我家的机器人好像不是很会扫地这个技能,它不是为扫地而生,而是为了破坏而生,每次下班回家家里都感觉像是刚刚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各种书籍都掉地上,还有花瓶破碎的躯体,最主要的是这个花瓶谁能给我赔了?
扫地机器人确实真的很只能,但是也有太多的扫地机器人出厂的时候可能没有带机械头脑出厂,而是忘在了工厂里,所以可能才会有这么多搞笑的画面出现吧!
《我还是会想你》
演唱:林玥儿
歌曲歌词
一个人的空间
两个人的画面
思念和影子纠结缠绵
颠簸时光走远
等待日子继续
我用转身后的眼泪倒叙
广场上的和平鸽
走道旁的旧信箱
小酒馆里的那首小情歌
思念所达之地
目光所及之处
都是我曾爱过你的证据
我还是会很想你
就算海誓山盟变成曾经
沧海桑田成全了最终
而我成全了你
我还是会很想你
不需任何的精心刻意
脑海里每个边角
都是你
广场上的和平鸽
走道旁的旧信箱
小酒馆里的那首小情歌
思念所达之地
目光所及之处
都是我曾爱过你的证据
我还是会很想你
就算海誓山盟变成曾经
沧海桑田成全了最终
而我成全了你
我还是会很想你
不需任何的精心刻意
脑海里每个边角
都是你
我还是会很想你
就算海誓山盟变成曾经
沧海桑田成全了最终
而我成全了你
我还是会很想你
不需任何的精心刻意
脑海里每个边角
都是你
脑海里每个边角
都是你
都成都旅游的小伙伴们还有本地的小伙伴们,大家想到成都比较小众一点的旅游景点,并且是很好玩的景点,大家知道在哪里吗?不知道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看看吧!
1、不去春熙路,去环球中心全球最大的单体建筑、土豪金的内饰风格、能发个朋友圈假装在三亚的海洋公园还在抱起春熙路的假人照相简直土掉渣了!
2、不去星巴克,去鹤鸣茶馆就算建在蜀风街巷里,星巴克还是融不进四川人的生活。在建于明代的鹤鸣茶馆,一茶,一座,一下午,在这里读懂成都人的生活
3、不去小通巷,去泡桐树街当文艺小清新完全占领了小通巷时,泡桐树街悄无声息的在它的身旁展开枝叶,各种私房小店鳞次栉比,这才是新一代文艺骚年们必去之地。
4、不去杜甫草堂,去四川大学想寻找一个充满历史文化气息的地方不一定要去杜甫家,来百年名校四川大学赏荷观美景,坐上校内的小三轮,只安逸!
5、不去MUSE,去小酒馆厌倦了夜店的吵闹疯狂和隔一百米都能闻的啤酒味儿,不如找个轻吧静静的听听歌,时不时有小有名气的乐队过来表演,激起疯狂的一夜。
6、不去锦里美食街,去坐154公交锦里美食街只能骗骗外地人,来坐154公交!一辆开往成都苍蝇馆子的小巴,开一站吃一站,开一站吃一站!
7、不去一品天下,去U37创意库由工厂改建的U37,从外面就能感受一股文艺范儿,外立面的涂鸦,爬满藤条的围栏,各式各样主题新奇的咖啡厅、私房菜,都充满了文艺的情调。
8、不去天府广场,去人民公园不去城市中心广场,去人民公园!白天划小船,傍晚看大妈舞火辣的坝坝舞大妈说如果她舞得够快,那寂寞就追不上她
9、不去金沙遗址,去东郊记忆成都版的“北京798”,音乐、美术、戏剧、摄影各种文化形态在这个园区汇聚。依旧是文青不能错过的一个地方。
10、不去宽窄巷子,去洛带小镇吃伤心凉粉、鹅肉,爬金龙长城,这是过去的洛带。中国艺库——“洛带的宽窄巷子”的加入,祛除“商气”邂逅艺术,古街也能泡书吧了!
11、不去浣花溪,去熊猫基地来成都买熊猫纪念品不抵用,亲眼看看国宝大熊猫,才能感觉什么叫萌萌哒!
12、不去锦里,去黄龙溪一起踏着青石板路前行,看着天府锦绣梨园中的川剧,吃着叛变的一碗面,或者是沿着溪流缓缓游走享受时空的穿梭感。
《成都》南邮女生改编版。
作词:汪钰;
作曲:赵雷;
其歌词为:
让我眼眶潮湿的的,不止东湖垂柳。
让我心头温润的,不止梅兰清幽。
回忆能够多长久,我攥着不放手。
陪我一起失眠的,是你眼睛里的南邮。
相聚总是在九月,南操感秋日季候。
青春剧场的邂逅,思念辗转不休。
在江南漫长的雨季里,我偶尔怀念你。
南邮,带不走的。
只有你,和我在南邮校道上走一走。
直到闭馆的人潮,散尽了也不回头。
黄昏路边的回眸,情人坡上牵起的手。
走到彩虹梯的尽头,说爱着南邮很长久。
相聚总是在九月,南操感秋日季候。
青春剧场的邂逅,思念辗转不休。
在江南漫长的雨季里,我偶尔怀念你。
南邮,最牵挂的。
只有你,陪我在本部林荫里走一走。
直到所有星光都疲惫了都换成白昼,我会靠在你的肩头。
紫藤长廊恬静清幽,坐看眼镜湖的芙蓉。
说爱这邮梦到永久,和我在南邮的校道上走一走。
直到闭馆的人潮散尽了也不回头,黄昏路边的回眸。
情人坡上牵起的手,走到彩虹梯的尽头。
说爱着邮梦很长久,陪我在本部林荫里走一走。
直到所有星光都疲惫了都换成白昼。
《成都》歌曲创作背景。
《成都》这首歌创作缘起是2007年赵雷第一次到成都,在成都住了两周,到小酒馆见到小酒馆创始人唐蕾,唐姐带他去看了崔健的演出,后来朋友的钱包丢了,拾到钱包的人打电话给朋友把钱包还给他了,就是在成都经历的这些小事情、小细节汇聚,让我没法不爱这座城市。
后来,又陆陆续续到过成都很多次,到成都的感觉就像是到家了,特别亲切,但不能留下来,又不能带走,就把成都当作一个爱人那样去写。可能今天写一句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明天又写一句和我在成都街头走一走,陆陆续续来成都许多次,很多情感汇聚成了这首歌。
该酒窖修建于1189年,可算得上是英国最古老的酒馆了。东征队伍在去拜见理查一世的路上还曾在此地驻留。
我从不到酒馆、赌场或任何其他娱乐场所去消磨时光。
真正的思考不在热闹的小酒馆,灯火暧昧的咖啡屋,称兄道弟的饭局,而在崎岖不平烂泥坑一道接一道的前路上,一个人独守涛声如鼓,河流沿岸,夜宿寂寞沙洲。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的酒馆,而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
位于酒店二层的“都市酒馆”拥有50余个餐位,装饰美轮美奂,提供各式酒水饮料和咖啡,是您商务会谈,闲趣小酌的佳地之选。
1980年代早期他在纽约买下一座光线暗淡、顶棚低矮的酒吧,进门的唯一标准就是人缘好和一颗宽容心。
冰椅、冰桌、冰墙和冰酒杯的酒吧,所有的一切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美轮美奂的极冰世界。
由于靠近荷花市场,每到晚上,很多人都喜欢在平安大街上吃好晚饭,顺道折进后海,在那些温婉的酒吧里,享受一种惬意。
昏暗的灯光下,调酒师悄悄地摆动着身体,极其优雅的调配一杯五彩的鸡尾酒;闪耀着急促的霓虹灯光,吸引着一个又一个饥渴而有需要安慰的心灵,颓废。
酒吧的夜景诡谲得让人眼神迷离,那种细细地,浅浅地,滴落在盛着五光十色液体的酒杯中,慢慢的,沉下去的感觉。
那幢涂抹着浓浓奶白色的哥特式建筑;闪耀着急促的霓虹灯光,极其优雅地调配着一杯五彩的鸡尾酒,划破天空的白鸽,调酒师悄悄地摇摆着身体,尖利地突兀破云。
酒吧那扇半掩的门,透出来扑朔迷离的灯光。酒吧裏到处飘荡著香烟和酒水的味道。掺杂著嘈杂声、嬉笑声、音乐声。
再无更美邂逅,唯有一醉自救。
小酒馆既是成都摇滚的地标,与成都说唱也有着很深的渊源,谢帝最初的说唱也是从小酒馆的舞台开始的。
这家酒馆的酒是老板自己酿的,装酒的容器多是陶罐,酒的名字也很好听,比如:踏雪寻芳、燕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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