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一见钟情的邂逅是一种怎样的经历?

旅途中一见钟情的邂逅是一种怎样的经历?,第1张

说到这里了,有一件事我真的很难忘。

大概十年前,从广州开往库尔勒的火车上。她从广州上车,目的地库尔勒,我从西安上车,目的地兰州。因为西安没有坐票,我就一直站在火车吸烟区。没想到让我遇见了她。当时吸烟区还有两个小哥是外地打工回天水的,长路漫漫我们就聊了起来。然后她拿着烟从车厢走了过来,就站在我对面,抽了起来。当时我也没在意。她走之后那两个小哥就开玩笑的说看谁能泡到那个妞。我也就当玩笑听了听。她的烟瘾是真的大,也可能是晚上提神抽的多,一个小时抽了三支的样子。再她抽第三支的时候我们攀谈了起来。这时侯那两个天水的小哥排队上厕所去了。我们聊了几句,她抽完烟就回去了。忘记是哪一站,有一部分人下车了。从这一站开始就没什么人再上车了。所以车厢空了很多位置。我还想着去哪里占位置呢,然后她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在那两个天水小哥惊悚的眼神下坐到了的对面。然后我和她以及她的同学开始聊天,玩游戏。然后和她一起去吸烟,我记得很清楚,她抽的520,我抽的万宝路。在哪个外国烟不流行的年代我们也算是有缘分了,后来趁着后半夜,我们在车厢接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她一直劝我说去库尔勒玩,我当时的目的地是兰州,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坚持去了兰州。我下车后她送我下车,然后我们足足拥抱了三分钟。我能感受到她不是随便玩玩的。那种感觉很纠结,也很开心,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但后来手机丢了就断了联系。此后的一段时间我不断的从网络上检索她的名字希望能找到蛛丝马迹,建立联系,不过十年过去了,她可能已经忘了当年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小屁孩了吧。一见钟情么?有惊喜,有甜蜜,当错过以后就像徐徐开过的火车一样,遗憾而美好。

★外文名 :Blood And Chocolate

★中文名 :浓血巧克力

★年 代 :2007

★影片类型:剧情/幻想/恐怖/浪漫

★导 演 :卡加·凡·加尼尔KatjavonGarnier

★演 员 :艾格尼丝·布鲁根AgnesBruckner

休·丹西HughDancy

奥利维耶·马丁内兹OlivierMartinez

卡嘉·瑞曼KatjaRiemann

汤姆·哈勃TomHarper

佩特·李-威尔森PeteLee-Wilson

★国 家 :美国

★片 长 :98

★音频编码:128 MP3 VBR

★视频尺寸:640 x 272

★IMDB评分:49/10 (1,206 votes)

★IMDB链接:http://imdbcom/title/tt0397044/

★文件大小:CD1 - 50 x 15mb

★对白语言:英语

★字幕语言:无

★影片简介:

十年前,在遥远偏僻的科罗拉多山脉,一个无助的小女孩亲眼目睹了一伙凶残的暴徒杀害了自己的家人。幸运的是,小女孩神奇般地被一只狼救下并被带到了丛林深处……

如今,当年失去亲人的小女孩薇薇安(安吉斯·布鲁克纳)已经长大成人。不过,她已经被狼志家族带到了遥远的欧洲,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过着半人半兽般的生活。显然,她已经是传说中繁衍生息于中欧神秘地区的狼人家族中的一员。白日里,薇薇安在一家巧克力商店里上班,到了晚上,她则不得不在城里四处寻找各种午夜俱乐部来藏身,已躲避狼人家族中她那鲁莽凶残的表哥拉夫(布赖恩·迪克)以及他手下那些无恶不作的党羽们的骚扰。不过,每当薇薇安奔跑于城市周边的树林建筑之间时,那种无忧无虑自由奔跑的感觉却是她最为向往的。

艾登·加尔文(休·丹希)是一位钟情于布加勒斯特古老艺术的年轻艺术家,并准备依靠在这里的探密来完成自己的下一部图解小说的创作。小说的内容中自然不可避免地要提到在这里传说已久的狼人家族的故事。但事实上,古老的狼人家族却有着更多的神秘之处是加尔文远不可知的。不过,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艺术,加尔文还是勇敢地面对着各种可怕的的遭遇……

导演介绍

已是四十岁年纪的德国人卡特亚·冯·加尼尔堪称是一位“国际级”的导演:出身德国,却在法国和美国两地都有过自己的**作品,不过,卡特亚最终还是归属了好莱坞。而且,那部1997年她自写自导的《完美盗贼》,绝对称得上是部好莱坞**佳作。片中,布鲁斯·威利斯与比利·鲍勃·松顿精彩的演绎更是将卡特亚的**思想表达得淋漓尽致。不过,除此之外,这位德国女人便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作品了。而且,自那之后,她便在影坛几乎沉寂了尽十年之久。期间也只有在2004年拍摄了一部小成本电视剧以试身手。直到如今,卡特亚·冯·加尼尔再度上路。执导这部以中欧国家罗马尼亚为背景的狼人**。想必这位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女导演定会凭借其对**的独到理解和欧洲历史文化的先天优势,为观众带来一部精彩纷呈的狼人**。至少,我们可以从已经面世的《浓血巧克力》的片花中欣赏到:影片画面的精致、特效的精彩、以及演员卖力的出演。况且,该片自2005年8月至今已经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锤炼。

主演介绍

扮演影片中只有19岁大小的女狼人薇薇安的是今年只有21岁的美国年轻女演员安吉斯·布鲁克纳。这个在加州洛杉矶好莱坞中生活长大的小美人坯子,自幼便受到各种各样明星的熏陶。因此,一脸明星气质的安吉斯在12岁那年便早早地做起了童星。从此,便片约不断:《玻璃屋的秘密》、与大卫·斯特雷泽恩合作的《蓝色汽车》、《吸血教室》、桑德拉·布洛克主演的《数字谋杀案》、恐怖片《死水》、《神秘森林》、《梦乡》……众多的恐怖、惊悚类型片都留下了她的身影。并且,在好莱坞,像布鲁克纳这种金发碧眼且“胆大妄为”的阳光美女形象最能吸引那些终日沉浸在拍摄恐怖**导演的目光。“美女加恐怖”的**组合堪称在好莱坞中屡试不爽的赚钱模式。因此,在《浓血巧克力》中,只要安吉斯·布鲁克纳能正常发挥其往日的水准,绝对能博得头彩。

再说片中的英国帅哥休·丹希,在名字上似乎就继承了英联邦众多帅哥的传统:休·格兰特(正宗的英国人)、休·杰克曼(英裔澳洲人)。外表俊朗的休·丹希多年来一直在电视圈里默默无闻地打拼着。直到2001年,他才真正步入到**行业当中……

◇ 看点:《黑夜传说》制片人联手《午夜凶铃》编剧

自从B级片《黑夜传说》剑走“哥特”之风,重振了西方老牌恐怖阵营的杀伤力,一跃成为大卖之作还顺便炒出了续集,好莱坞又重新审视起了粉丝可观的血族狼族变身后裔。吸血鬼拍了又拍,在《黑夜》制片人折腾下,如今号称生性凶残野蛮嗜血的狼人也跟着加入了回潮大军。

帮着把狼人往“正道”上引的,还有《午夜凶铃》系列的编剧,虽然美版凶铃改良日式后水土不服、恶评不少,但在这个恐怖惊悚行当的老本行,要磨出个比《黑夜》顺畅的剧本,想必也不算太难。更何况,**本身还有某畅销小说作后盾,据说原著还是近代狼人系列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部。

为了风景宜人、哥特风浓厚,影片背景特意从美国移植到了罗马尼亚旅游胜地。如此一来,牛津大学毕业的男主角休·丹西(《亚瑟王》《黑鹰降落》)要让《24小时》里的美眉艾格尼丝·布鲁克勒对他一见倾心,《机动杀人》里的法国帅哥奥利维尔·马丁内兹要成为狼人之首都显得自然了很多。

◇ 点评:哥特风隐约浮现,血腥限量供应

既有人类的柔情似水、娇俏性感,又有黑暗气质、迷人狠毒的变身杀戮,传统恐怖怪物的生力军之一狼人美眉,也内心起了凶狠与柔顺的挣扎。秘密、家族荣誉和异族爱情的绝美凄艳,俨然出自同一制片人之手的《浓血巧克力》,听起来实在太像《黑夜传说》的野蛮双胞胎。不过,披着狼皮的性感狼人美眉自然没有一身紧身黑皮装的吸血鬼美眉来得美艳冷酷,少了英伦美女凯特·贝金赛尔迷人的出场,搬到地面上的地下世界也是否同样诱人?

诡谲阴郁的幽暗狼人社会,讲究的是野蛮群攻,你争我夺的血腥大战自然难免。可这个时代自然不是牙撕口咬称雄的时代,血盆大口加上了来福长枪,血腥、火爆、枪火满天的刺激战争场面不乏。当然归根结底,故事的核心还是关于隐匿在人群之中的狼族的儿女情长。这个月圆之夜,变身为狼的致命一族,会凶猛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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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以前莱茵河畔的一个山顶上,有一个小村庄,每晚这个小村长就会被狼人洗劫一次。正在村民为狼人事件发愁时,一个盗贼偷了女巫的解药和吉普赛女郎的新月事件卡。女巫知道没法救自己,,便用毒药毒死一匹狼,临死前说要铲除这个盗贼。

在预言家的帮助下盗贼被找到了,但他并不是狼人,预言家也没有处罚盗贼,而是把他流放了,至于盗贼偷走的2样东西,却没有人提及。

一天晚上,警长被狼人杀了,为了避免更多死亡,村长让大家别再竞选警长。而村里一个年轻人此时刚好发现狼人,可是村民们都不相信,认为他在散布谣言,于是将其投票处死。在临死前,年轻人称自己是猎人,并开了人生中的最后一枪,很遗憾,这一枪并没有打到狼人。

村中有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一天晚上长老在和狼人搏斗时,被小女孩偷偷睁眼看到,由于长老没有死亡,小女孩误以为他是狼人。但长老身份地位很高,处于尊敬大家选择投票,没想到长老和那个狼人平票,两人都没有死,死的只是替罪羊。

在临死前,替罪羊让预言家一个人再一次选择处决长老还是狼人,没想到预言家票死了长老,长老一怒之下诅咒所有的人失去能力,含恨而亡。

村子的混乱让众人流离失所,连预言家也流落到一个马戏团,但他还是凭借小把戏勉强养活自己。在马戏团预言家遇到了狐狸、熊、野孩子等人,并决定回到村庄和狼人继续斗争。很不幸自己年龄太大,在一个腥红之月的晚上,预言家被狼人杀死。

好在新任城管找到了盗贼偷取的两样东西,用解药复活了预言家,预言家苏醒后觉得自己曾经十分愚昧,自己本应该是那个被票死的人。而狼人的变种越来越多,种狼、食腐狼、恶魔等等都没有被找到。村子的危险仍在继续,查杀狼人的行动还等待有人完成……

整个故事就是一个荒诞离奇,而且十分暗黑的传说,绝不是小孩子睡前的童话。在狼人杀故事中,我们也看到预言家的愚蠢,比如流放盗贼、票死长老,即使他被狼人杀死,也是罪有应得。

而同为狼人杀题材的另一个游戏《狼人对决》,虽然也以西方中世纪为背景,但故事就美好得多。在这个版本里,狼人和人类不再是对立关系,而是都在为和平共处寻找契机,只不过有个别极端势力在从中作梗。

整个故事中包含教会、骑士、恶魔、狼人、村民、游侠等很多势力,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狼人对决》将整个世界观分割成很多小故事,分散在关卡介绍、角色介绍等很多小细节中。

Daniel Ogden(作者):谢谢你邀请我!

Kelly (WHE):当然,我们很高兴有你。你能告诉我们一些关于你的新书的事吗?

丹尼尔:这实际上是第一本专门讨论古代世界狼人主题的书。关于狼人的书籍数不胜数,却没有一部是专门针对古代世界的。这本书试图了解古代证据本身,并弄清古代世界对狼人主义的看法。但可能最重要的贡献是试图将古代证据与更近代的证据联系起来,即中世纪的证据。在 12 世纪,中世纪文学、英法、法国和北欧文学中的狼人题材突然兴起 从此,就有了源源不断的传统。在近代早期,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但仍然有一个延续的传统。现代人的看法与 12 世纪的狼人有直接联系。

古代证据来自荷马在公元前 7 世纪,大约在公元 400 年左右逐渐消失。在 12 世纪狼人重新出现之前,我们对狼人几乎完全保持无线电沉默已有 800 年。有两个明显的假设。一是12世纪的人在读古籍,突然又对狼人产生了兴趣,重新开始,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建议。另一个更有趣的选择是,狼人基本上深深植根于欧洲民间传说,他们一直都是,而且他们突然出现,就像在古代世界的几个世纪一样,然后在黑暗时代,他们去了再次进入地下,然后或多或少地出现,因为它们早在公元 12 世纪就出现了。我的论点是,第二个假设,更有趣的一个,是正确的。

凯利:所以,我们不一定知道神话起源于何处。它是不是突然出现了?

“我认为狼人属于故事。狼人的家就是篝火恐怖故事,一直都是。” - 丹尼尔奥格登

丹尼尔:不,我们不知道它来自哪里,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人会说,狼人主义的概念是关于年轻战士群体的想法的投射。许多古代和更现代的社会都有这种文化,这是一个没有根据的想法将过渡期青年、成熟青年放入某种战士群体。在古代世界,他们通常是被派往社区边界巡逻边界的轻武装战士,而不是重武装、严肃的士兵。他们会争辩说,有很多社会都有这种年轻战士的传统,而狼人是一种思考年轻人成为这些有点野蛮、没有纪律的边缘战士的方式。我自己也不相信。

我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案例,但我不认为狼人是从这样的社会或文化实践中产生的。我认为狼人属于故事。狼人之家是篝火恐怖故事,一直都是。它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强大的想法,然后被社会以不同的方式用作隐喻。事实上,这个青年战士乐队的概念是一种可以与先前存在的狼人概念相关联的事物,但也有其他事物。例如,它可以与疾病的观念相关联,我们在古代世界发现了这两种观念。

凯利:当你想到年轻人变成男人时,你可能会使用很多其他野生动物,它们可能比狼更合适。它不一定让我觉得你必须用狼来做的事情。所以,你的假设很有道理。

丹尼尔:纵观全世界的文化,为什么是狼人,为什么不是人兔?我非常不愿意谈论狼人的普遍特征,超出了人变成狼并可能再次变回去的概念。我不愿意在我们对这个概念的基本定义中添加更多内容。但在古代证据和中世纪民间传说中确实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是“进入树林”的概念。“into the woods”这个短语经常出现。一个人跑进树林里会变成狼,有时一个人跑进树林里会变成狼。但是,斯蒂芬·桑德海姆 (Stephen Sondheim) 最近的那部音乐剧的标题总是有这样的概念,它选得非常非常好,象征着我们的民俗历史。

但我确实认为这确实与一些基本的东西有关,也许与狼人有关,狼人一方面体现了文明人类与另一方面野生动物之间的这种过渡或对立或协商。如果达到这一点,就会明白选择狼可能有某种意义,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狼可能被认为是终极的野生动物。我认为另一个因素实际上是非常非常广泛的狼与人类大小差不多,至少更大的狼可以。想象人和狼之间的过渡很容易,但想象人和兔子之间的过渡并不容易。

凯利:所以,就像他们选择了最接近人类的动物一样,我想文明人和野人之间的二分法也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如果你想到吉尔伽美什史诗,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他们互相平衡,互相学习。

丹尼尔:这是一个很好的观点。是的。

凯莉:这段连续的历史,变化很大吗?我知道我们有过那个黑暗时期,但这只是一个人变成狼、去树林然后变回人的想法吗?还是有特定的点发生了变化?

丹尼尔:好吧,男人反复变成狼的概念,我想很多人会认为这是现代狼人概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凯莉:还有满月?

丹尼尔:好吧,那是另一回事。就我们的证据而言,这可能始于中世纪时期。这不一定是古代世界对狼人的典型看法。然而,古代世界有一个关于狼人的特别好听的故事,这是佩特罗尼乌斯讲的。Petronius 的小说 Satyricon 讲述了这个故事。这是一个暴发户Trimalchio举办晚宴的故事,他曾是奴隶,现在是自由人。他完全没有受过教育,但喜欢吹嘘自己的教育,所以他把所有这些神话都弄错了。在晚宴的某个时刻,他和他的一位自由人 Niceros 交换了篝火恐怖故事。Niceros 的故事是关于狼人的,所以他讲了一个故事,据说是从他自己还是奴隶的过去开始的,尽管他是奴隶,他有一个开酒吧的女朋友。时间有点模糊,不过好像是夜里出发去探望她,而他的主人有一个军人朋友陪着,军人决定一起去。

他们走在路上,这是一条两旁都是坟墓的路。有一次,士兵停下来对着坟墓小便。尼塞罗斯双手插在口袋里吹着口哨站着,等他回头的时候,发现那个士兵竟然已经把自己的衣服全部 了。然后他围着衣服尿了一圈,自己变成狼跑了。所以 Niceros 去那堆衣服去安全地取回它们,或者看看发生了什么,发现它们已经变成了石头。这一圈撒尿分明是很神奇的,分明是为了保护衣服。他现在很害怕,反正他是在一条坟墓路上,他一边跑一边想象着自己被四面八方的鬼魂袭击,终于到了女朋友家。

酒吧也是一个农场,他的女朋友告诉他他应该早点到那里,因为一只狼钻进了羊群并正在屠杀它们。他们的一个奴隶用长矛刺穿了他的脖子,他带着脖子的伤口逃跑了。第二天早上,尼塞罗斯在回家的路上,路过放着衣服的坟墓时,衣服不见了,到处都是血。当他终于回到家时,发现他的军人朋友躺在床上,医生正在处理他的颈部伤口。那一刻,他意识到自己是狼人。你可能会想,好吧,当你看到他变成狼时,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尽管如此,他说“我拒绝再与他分手”。我还应该说,在这进行时有一个满月,或者它可能说月亮在明亮地闪耀,

凯利:它仍然提到月亮,好像它很重要。

丹尼尔:是的,当然。所以这是一个伟大的故事,并且有许多重要的想法。有趣的是,这家伙说当他发现这个士兵脖子受伤躺在床上时,他才意识到他是狼人。在后来的中世纪欧洲故事中,识别伤口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主题。我认为你可以将它的力量视为古代世界中已经存在的主题,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在 Petronius 故事的背景下它确实是不合逻辑的。当他看到他变身时,他知道自己是狼人,但这显然已经是一个非常基本的、根深蒂固的主题,你可以通过一个可识别的伤口来识别狼人。

当然,要评论的另一点是保持衣服安全的重要性。这个主题在古代语境中没有进一步解释,但也没有必要;这很明显。为什么狼人需要保管好自己的衣服?好吧,我们很容易猜到这是因为如果他要变回人,他需要他的衣服。保护衣服安全是因为你依靠它们变回人的观念在中世纪时期变得更加发达。

有一种观点认为狼人主义是周期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转变。

凯利:很有趣,因为我觉得现在流行文化中的狼人,没有得到解释。在**中,你看到有人撕破他们的衣服变成了狼人,你会想,'好吧,当你变回男人时衣服会回来还是你必须赤身裸体走回家'?这没有得到解释。

丹尼尔:关于这个故事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我们只看到他变成狼一次,但显然可以假设这是反复发生的事情。最后一句,“我拒绝再和他分享面包”,显然是因为他担心这种事会再次发生,他可能会被狼吃掉。有一种观点认为狼人主义是周期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转变。这在狼人的现代观念中非常重要。

凯利:当然,而且他在衣服周围撒尿的事实表明他显然知道自己必须做什么。

丹尼尔:是的,当然,这也意味着狼人也有神奇的力量。我们不能只是在衣服周围撒尿然后把它们变成石头。

凯利:狼人是被视为消极的还是在文化中受到尊重?有狼人是一件好事吗?

丹尼尔:有很多解释。奇怪的是,在古代世界,一些参考资料似乎相当中立。有时我们听说巫师或女巫把自己变成狼。

凯利:所以,他们并不总是男人?

《闪灵战士》

由尼尔·马歇尔执导,西恩·帕特维、凯文·麦克基德、利亚姆·坎宁安出演的动作恐怖片,于2002年3月22日在比利时上映。该片讲述了一队英军六人特种部队在进行演习时遇到狼人,并与狼人展开对抗的故事。

“当你踏出第一步的时候你就已经走完了剩下的99步

六月份中考结束后一个人瞒着家里买好各种的装备偷偷的去弟弟家装包调试,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到临出发的前一天晚上都还没有做好出门的准备,心里还是胆怯即使是有再多的鸡汤再多先例告诉你只要踏出了第一步后面都会好起来的。但是对于一个生活在一个只有十五平方公里小镇上的孩子来说外面很精彩外面也很让我害怕无助。但是我还是踏上那条已经在我脑海里构思了一年的路线,我背上了背包成为了一个独自旅行的背包客,同时也成为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我在想我是在那一刻不在胆怯爱上一个人旅行爱上在路上的感觉的,是在家门口被大众车司机搭车的时候调戏被警察收刀子在路边晒太阳搭车没人停在收费站被赶出来,一个人睡在路边公园里外面的人走来走去的无助,在巢湖准备环湖的时候老天爷不给力被下了一个星期的雨,在准备去下一站的时候被班主任叫回家填志愿被父母的不理解。我想是我来了南京来了一个叫美好药店的地方。

七月十一号一节绿皮火车把我带进了这个不向往而陌生的城市,我的路线本来是先向西去西安再北上去西宁然后一路向东去青岛然后回家。种种原因我没有走上那条路线既遗憾又庆幸。为什么来南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只是因为南京有城墙就来了。下火车就感觉南京比安徽凉快不燥这是我对它的第一印象后来才发现压根不是这样,南京给我的再一个印象就是它的地铁票真的是太狗了。

新大都大厦16楼已经熟练使用导航,药店在18楼但是电梯只通到16楼我心里默默骂娘,后来的客人问我电梯为什么不通到18楼我只能跟他解释可能建造师脑子长毛了。

打开门草莓和蓓蓓躺在沙发上看我背着大包卡在门口进又进不得出又出不得,又马上爬起来给我做登记,那时候我绝对不会预料到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我也不会想到我会成为那的义工对以后的客人说

“有预定吗,身份证,电话号码,用户名

草莓带我去了房间,我还在想着我的八人间怎么就变成了十二人间的时候下铺的大哥嘿了一声

“从那来”

“安徽来的”

“我也是安徽的,你安徽哪的”

“九华山,池州”

大哥一下就爬起来了,你在说一遍九华山?

我青阳的你那的

“我也青阳的朱备的”

“我丁桥的”

我们俩张脸在哪呆住了我们无法相信有这样的缘分,我们很默契的说起了方言就想在家一样一起聊着家里和南京的区别。他叫李阳从拉萨回来跟我一样在16岁的时候就一个人出来旅行但区别在于他16那年带了50000出来的想打死他,他今年33可能是因为我和他的经历相同又是老乡格外的照顾我,真的就想我的哥哥一样,后来他去拉萨也没能送他。

晚上药店又来了一对大一的背包客志强和金江,那天晚上我们相遇在药店,我们躺在沙发上他们惊讶于我的年龄我羡慕他们的经历,那天晚上我们聊着路上遇到的人和有趣的事谈着自己为什么出来,一夜过的很快又约着明天一起出去玩。临了临了还是拍了照。

中山陵  南京博物院  南大  中华门  先锋书店

紫荆山  天文台

晚上我们去逛了一趟夫子庙先骂个娘真TM没意思真TM贵。就像志强说的有些地方去过一次再也不会去第二次了。

在南大的时候志强问我。

“今年去东部地区,明年去哪”

我说“明年去拉萨吧去洗洗心”

大家会心一笑又约定好明年徒搭进藏。

七月十三号我实现了人生中一个小小的向往去一次城墙。人生真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到谁,去城墙收获最大的是遇到了一个在中国特别厉害的大妈,她跟我们讲她在新疆中国边境国门边的故事跟我们讲新疆的真实,跟我们说她在新疆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在她那个位置看见的政治黑暗,给我们看微信朋友圈里的各种大佬什么外交部部长王毅,中科院院士等等。后来才知道她还是一个诗人,在中国边境的耻辱石上写过诗。走的时候拉着我们的手说大妈送你们一句话希望你们记住

“中  正    仁  和    博学  大爱  ”

和志强金江结伴玩了南京的大半就又匆匆离别就像多年的老友大家说的最多最后一句话就是

“没事,明年拉萨见”

原本在药店只定了两天后来发现这里太有趣了,舍不得李阳大哥蓓蓓更舍不得草莓姐,发现每天晚上一群人围在一起瞎扯会那么的有趣。

豆豆来了这个被称为药店大傻子,虽然我后来也被称为药店的二傻子。豆豆是一个普通话不过关的老师,一个话不多但是很暖的大哥哥形象,只要不开口什么形象都好说。

南京的开始是因为草莓而留下来做义工,义工的开始是因为城犊邦因为晓宁。

那天下午我认识了晓宁,她比我大一岁可能是同龄人我们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那天下午我们聊的很欢,她是城犊邦的义工高三的毕业旅行选择了义工生活,我们约着一起去看晚场**一起因为快迟到凌晨狂奔在南京的街头,认识的第一天去看**,**散场我们都不想回去从东南大学走到西安门路过鸡鸣寺晓宁说前两天刚去鸡鸣寺求了姻缘看来挺灵的跟着老大爷走到了玄武湖。她说这是第一次有男生陪我出来看日出。玄武湖很美,日出很干净。我一身疲倦但是身边有菇凉我们坐在那就坐在那。

我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城犊邦的义工,晓宁在的那几天一起晒床单被罩一起去打扫特别无语的大床房一起接待客人一起吃饭一起溜“药丸”一起躺在摇篮里闲聊一起晚上等客人就是在一起。晓宁走的那天我送上车她抱着我在南京的街头说不想走,把她硬塞进车真是傻子。我们说过会再见的也只是说过。

晓宁走了以后大床房的工作变成我跟毛毛姐两个人。毛毛姐一个特别可爱的单身老狗逼,每天的大床房是我跟毛毛姐的心头疼一拖再拖拖到不能再拖。我不再出去了只是每天打扫卫生在客厅坐着不停认识更多的人很快成为朋友,极其爱他们毫无保留的跟我分享他们自己故事。我也爱上了熬夜每天通宵然后坐在吊椅上晃啊晃的等着太阳出来等着城市醒来再去眯一会。陈泽军他们都说我好像变了一个人,我只是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好好的读过书,好好的去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稳稳当当的去走一段路,没有接触过这个社会井底之蛙一样。客人来了一波送走一波日子过的也很快。

新义工也来了,一个新疆**姐来的第一天阿杜就开始狗了给义工取名字问她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就叫什么开始叫西瓜后来变成了橙子,反正我们多了一个叫橙子的义工,和阿杜毛毛他们越来越熟悉,常住的客人也认识的差不多了,陈泽军  代少春  王维春  周成吉。每天晚上死神来了我们都一样只是客人变了,每一个客人都会给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一家三口来旅行的大学教授跟我说出来看看听听别人的意见把他人之长发扬到自己身上你就比别人强一点。跟客人姚珣去总统府,遇见潍坊老大哥,兵哥哥的一份饺子,做调研的姐姐,流浪歌手在房间里弹吉他唱董**,阿杜请我们蹦迪请我们吃饭,打扫大床房变成我橙子毛毛三个人,药丸还是那么的狗,长住的客人变成了半个义工的陈泽军已经完全熟悉了流程有时也会贡献出自己的床给爆房的客人睡睡沙发,下午周成吉代少春下课坐在哪没事聊聊天跟代少春屯点方便面他们也不停的帮我去解决一些难搞的客人,城犊邦的魅力就在于时间长了你就会融入这里。兵哥哥来来回回,床单被罩永远不够用我永远要变出床位和床单,死神来了也是没有停过。客人永远会给带来惊喜,默不作声的留下明信片,请我们吃东西一起分享自己烘培课的毕业作品,日子过得好快我也到了该走的时候,一路背过的包显的有些重了临走的那天晚上我回到大厅看了看,城犊邦还是城犊邦,框子里堆着没有洗的床单被罩没有收拾的外卖,还有那只傻狗以及她在的痕迹虽然字难看到爆,但是还是留了一张明信片和晓宁那张订在了一起。熬夜使我起晚了没有时间去药店看一看我可爱的草莓姐那个使我留下来的草莓姐没有来得及抱抱她跟她好好说句再见到一句谢谢她给了我出门以来的第一份温暖。离开了南京离开了城犊邦再也没有洗不完的床单被罩永远打扫不完的大床房和等不来的客人以及早晨电话轰炸叫你起床的客服,看似逃离了也许是吧。

离开南京我去了苏州上海,苏州一个我生活了六年的地方五岁那年就跟着父母来到这个城市,对它的记忆也只是在市井小巷听着父母长辈说起,每天学校家两点一线姑苏对我来说也许就是枫桥老街那一片小公园,远远的能看见虎丘塔的那一点尖。

苏州一个出站不用纠结的地方因为太熟悉,但是几年没来城市之间还是疏远了,熟悉的公交路线熟悉的路名一切都是熟悉的但是就是感觉我和它有了距离。去了平江路,一条平江路半座姑苏城,去了猫的天空之城。一个没有共享单车的地方一万三千步遇见了一张满意的明信片。人民路还是那个人民路苏州的经历显的那么的无趣可能是因为太熟悉了出门不用导航转地铁也不需要犹豫人民路平江路观前街从小就去过或听过苏博狮子林相门,处了章以外都没有让我惊喜的地方城墙不如南京,交通不如上海漂亮不如青岛底蕴我认为可能还不如济南

匆匆离开苏州后我去了上海,从那个熟悉的苏州北站,绿皮火车一个小时夸擦夸擦的去了上海,已经习惯了并爱上了火车旅行一个车厢看尽人生百态一个人看着窗外发呆带着耳机听着民谣回头看看其他人可悲可叹。

去一个地方已经习惯性的订了一家青旅,上海BTTER国际青年旅舍,在我看来应该是上海BTTER求职公寓。为什么来上海我起初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看见志强写的一段话我发现好像有答案了他说“其实每次的行程对于我走过的每一座城市都有特殊的意义,对我们来说特殊的故事。或许是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人和喜欢过自己的人所在的城市,或者只是无意路过默默道一声祝福,或许是我想走的地方你替我走了你想走的地方我也终于替你走完了。或者只是趁你不在的时候去你生活过的地方看看”

关于上海南京东路外滩一下子就把我拉回了那个民国的老上海,十六里浦的轮渡让我横渡了一次黄浦江,让我江上看了一眼东方明珠,那个从课本里看见的明珠,豫园城隍庙蟹黄包子很贵人很多又是一条商业街和夫子庙一样的地方它叫城隍庙,去了一切对上海有刻板印象的地方那个时候我认为旅行的意义不在于诗和远方而是寻找自己在书中或是别人口中的地方风景人。

晚上青旅住的是最便宜的八人间天南海北的人聚在一起大一学医的小王,刚刚毕业的程序猿老吴,搞工业设计的张大哥和一群不知姓氏的朋友他们讲述着自己在上海打拼不易,一边操蛋的骂着上司,小王说“我以后毕业了可能就不会来上海因为我感觉我会受不了”那一夜我听着他们的忧愁,心里唯一庆幸的是我在生活没有一把掌,把我打到在地而我只能说老子服了的时候,我先出来了解了一下这个社会,也许不久的将来五年八年或十年我也会变的和他们一样但是我现在还是只是一个旁观者。认识了一些人听了一些见问让我思考一些我在那个叫朱备的小镇上不会去想的东西。

我离开了上海离开了南京东路离开了她逃离生活所去的城市。

离开上海我才漠然发现我已经出来一个多月了已经习惯背包的生活慢慢的去享受路上给我带来的乐趣,我的下一站去南通启东我第一次过海底隧道,第一次去崇明岛第一次看见长江入海口,第一次看见海边的落日。

启东是中国看见太阳最早的地方一个沿海的小城,哪里有我的家人我的外甥去启东是完全去休息去看看一年未见的小外甥。下午五点从上海到达启东汽车站这是第一次不用自己导航去找青旅的城市,因为你知道站在哪别动会有人来的。龙虾海鲜一个海滨城市该有都有,回到家可以放开喝酒的地方,姐夫一个从小就出来一个人打拼我们俩在一起更像是朋友酒肉兄弟。酒后借着酒劲姐夫跟我说的一句话趁你还能蹦哒还想蹦哒赶紧去走走看看,别到了我这个年纪被老婆孩子困住了想出去都出不去你现在要把我当年没有做的事情去好好做一边我没走过的路踏踏实实走一遍。酒精是最好的催化剂。

去启东我去看了次海,山里的孩子早已对山林没有了兴趣,以至于在狮子林看见别人捡到一片竹叶都高兴的蹦起来并小心翼翼的保存起来觉的新奇。但是对于海,每个山里人的心情都是一样的激动美好,记得海边的风很大海风吹的很爽,浪花溅起的水让空气湿湿。那是我在启东的最后一天。第二天我就准备去徐州然后去青岛。去青岛说来也是个冲动吧,朋友说在青岛做义工问我去吗,那就去吧这个年纪不就是用来冲动的吗。人生中最想去的三个地方西安青岛拉萨,退掉去杭州的票又做好去齐鲁大地的准备。

已经完全熟练并麻利的装包,外挂帐篷。姐夫一路车开的很彪也不怎么说话原本不打算送我上车的,后来又鬼使神差的找了个车位,又早早的等在了安检口一切的自然的一塌糊涂,九点二十检票上车挥手告别,姐夫的眼里就好像看着一个年轻人在完成他当年没有走下去的路。

从启东到南通从汽车站到火车站首站到末站,从南通到徐州。记得高晓松的自传里有一句话

“旅途中遇到一群人,很快成为朋友”

“一起喝酒,一起聊天,然后下火车各自离去”

南通上火车,两两相对很快的聊到一起公关经理老大哥,去徐州考雅思的**姐,不知任何信息的小哥,一路上大哥跟我们说着公司里的黑名堂,酒桌上的察言观色对中国酒文化的理解,**姐跟我们分享在英国学校里事,考雅思的不容易以及她那个专业的专业知识,我说着一路的所见所闻有意思的事情。下火车老大哥是徐州人又帮忙给我们指路,然后出站口到一句再见有缘再见。(回家发现手机有了**姐的照片可能是不小心拍的)

徐州只字不提的原因是时间太短,只是大概在街头小巷走了走看了看城市的一个小角落,路上的好多城市没有去详写可能是因为时间问题也有可能是我认为它没有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比如芜湖合肥等等也许是我运气不好没有发现这个城市不一样的地方吧。

徐州至青岛一夜的硬座操蛋的空调冷的我都拿出睡袋裹起来,齐鲁大地初升的太阳透过窗户打在我脸上,第一眼看见了高粱,红高粱里一样的成片的高粱地玉米谷子,**里的画面感太美了。

下地铁出站青岛给我印象是漂亮漂亮的一塌糊涂,完全保留着以前德国的建筑,一个没有自行车道把车辆礼让行人写进交通法规的城市,一个天气无比舒服的城市一个带着鲜明时代感但是又充满活力的老城。

青岛记忆是一个小taem开始的,关跃杰,锦城,吴冰琪。起初来青岛就是因为吴冰琪在青岛义工旅行问我来不来,说起来去青岛多半是因为好奇这个菇凉(我跟吴冰琪没见过,她是义工群群主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认识了),

    “青岛自由行国际青年旅舍”

吴冰琪比我早到几天帮我探探路,并且告诉我做好心里准备住宿有点差,后来去了才知道是多差。

青旅门脸很大活动区域很大有专门的前台就是跟酒店一样的那种。负责旅游导游路线的李经理把我带到了员工宿舍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感觉我是来做义工的而是感觉去上班。宿舍嗯?宿舍?

我突然感觉吴冰琪没有骗我,是我太年轻了。我坐在那一个一动不动的坐在哪懵了。另一个下铺的兄弟爬起来他是关跃杰青岛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的最铁的一个兄弟。

“哥们来做义工的?我也是我比你早到,是不是有点懵环境可能接受不了吧”

“何止接受不了,我都想走了”

“我刚来也接受不了,后来发现青岛太漂亮了青岛啤酒太给劲了,等会带你出去溜一圈你看看”

关跃杰从床上爬起来,带着我逛了一圈去了天主教堂去青岛的小巷看了看最原始的德国建筑带我见识了青岛啤酒请我吃了早餐。他跟我说他在这家青旅坚持下去原因就是因为我太喜欢这个城市了。逛了一圈我也发现我深深的爱上了青岛我选择了坚持下去。

中午我见到了吴冰琪一个特可爱的**姐,认识了同样是义工的锦城。和关跃杰去洗了一次海澡都是我们人生中第一次下海游泳,关跃杰跟我说尝尝海水的味道吧,我们就傻不拉叽的舔了舔真的涩又咸,而且进到眼里真的是绝望,但也不失是一种人生体验后来回去身上都是咸的。和锦城去海军博物馆,天后宫栈桥邮电博物馆老舍故居等等去了一条文艺到爆的小街但是很安静在荒岛书店遇到一路上最喜欢的一张明信片虽然每去一个地方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明信片盖章但是没有一张像这张一样一见钟情,去广西西路找了邮政盖了日戳。

青岛让我醉生梦死的两个晚上,一些人几扎酒不同的故事。那一晚北京小伙老马,不知姓氏的小哥,一起喝着酒老马说着他在318的邂逅小哥唱着歌一瓶牛栏山老马一个人整了半瓶就着小菜三个认识不到几个小时年轻人像十几年的老朋友一样喝酒聊天骂娘肆意挥霍。天津的老大哥操着一口流利的天津话邀请我们去狼人杀,游戏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我们又索性聊起天来,济南小哥天津大哥越聊越起劲又搭伴去外面好好喝一顿。大哥已经喝了很多借着酒劲说起了他的早年,他是一名水手早年在很早的时候就去了阿联酋一个在他乡一个人举目无亲语言不同受人欺负,老哥像是在炫耀但是更多是在自嘲,我跟济南小哥已然成为了听众。小哥在济南上大学一个不会喝酒的人那一夜也喝的尽兴了。我们都说着自己的故事一杯又一杯大哥天津腔总是让我们莫名乐起来。又是三个人又是同样的酒故事不同了,大哥三十三岁跟我们叫着兄弟,大哥说跟你们在一起我感觉我自己都年轻了,年轻真好话后闷了一口酒含着沮花跟我说好好走下去。大哥是真的趴了,我和小哥把他送回房间又跟小哥道句再见,找了个没人的房间爬了进去,天在转地在转从来没有喝醉的我那晚喝多了这就是青春吧。我再没有见到哪位济南小哥哪位我们酒后拜把子认下的二哥,老马他们一直都在离得很近1018。大哥走了带着她媳妇继续旅行了老马也走了。跟店里的人也熟起来了超级超级漂亮的前台鑫姐,老板的儿子宝哥,刚开始感觉不友好的李经理但是后来发现她人真的很好比我妈还大但是心里很年轻愿意跟我们玩到一起去。日子慢慢的过去习惯床位,习惯每天六个小时的工作,习惯了每天去青岛的街头走走,习惯每天晚上和关跃杰喝酒。不知道田小曼和七老爷的故事只有单纯希望他们的小店生意越来越好,也不知那家解忧杂货铺是不是还是那么的安静老板还在用情怀做生意。

也不记得是那天了我和关跃杰去栈桥吹海风。

关跃杰说“我看你带着帐篷出来的,我还没住过帐篷呢住帐篷什么感觉”

我说“那我们今天晚上来栈桥搭帐篷吧,带你体验一下”

说干就干那天我装包的时候关跃杰很兴奋,一把抢过背包,背着就跑出门。十点我们去了栈桥和白天人挤着人不一样的是晚上它很安静只有零散的小贩三三两两行人,栈桥是从大地延伸出去的很安静浪很大,很快的搭好帐篷关跃杰爬进去说感觉不错,那天浪很大海风很舒服关跃杰说现在要是有一瓶酒多好,就在这个时候一群拎着装酒的铁桶来了我和关跃杰都以为是卖酒的便上前买酒确发现他们不是卖酒的是另一家青旅组织的活动。在哪,我认识青旅的前台范爷,范爷说“喝吧,自己打酒,出门都是朋友”我们加入了他们一群人在唱歌弹吉他喝酒,对着大海喊着叫着诉说着自己的苦闷。我们流浪歌手谈着吉他我们坐在那唱着民谣,吹着海风听着海水打在岸堤上,那一刻我知道这就是青春。

在哪认识了一位姑凉,我虽然现在知道她叫什么但是我还是愿意叫她桃灼就像她迷迷糊糊说的那样我是桃灼这是我微信加我,她趴在那一个人在那问我有火吗我们便在那聊了起来她是扬州人,我们耷拉到一边我们在那喝酒站在那吹海风,一起在那发呆看着黑黑海又相视一笑一杯酒,我指了指远方唯一亮着灯航行的小船,她说它好孤独是不是孤独的人看什么都是孤独的。她半醉半醒靠着我,喝酒听着他们唱歌直到她真的倒下了。那一夜菇凉酒精民谣一群陌生而爱自由的人,我们一起冲着大海喊着我爱青岛我爱谁。范爷他们一个背着一个撤了,我爬回了帐篷我所高兴那有我的朋友不是因为我出生在哪我们成为朋友的朋友而是因为缘分让我们认识成为知己。

对于自由行在青旅四个人对店里都是不满的,我和吴冰琪都做过义工了解青旅文化,都是对这家青旅不满,锦城是一直就是不满而关跃杰没有接触过青旅并且来的时间长了跟老板熟了虽然也是有不满但是不怎么表现,吴冰琪在一个早晨离开了没有任何预兆,没有好好的跟我们说一次再见她走了。关跃杰炸了一遍又一遍的爆粗口而我能理解吴冰琪因为我和她一样因为热爱青旅文化才去做义工。

关跃杰跟我说我应该去大冰的小屋看看,早就对冰叔崇拜已久便和关跃杰约好16号一起济南去大冰的小屋坐通宵听民谣。后来因为某个人的一番话让我彻底觉这家店既不懂的青旅文化更不尊重义工旅行的文化只是把我们当成廉价劳动力,又因为开学在即又还有几个城市没有去便没有和关跃杰一起去济南,关跃杰留下来赚外快了他说要赚下明年出来的路费我又踏上了旅途,早上走的时候天主教堂下吃了一顿早餐买了一大罐青岛原浆以后就喝不着了。没有好好跟鑫姐打个招呼说声再见,没有和范爷约定的那样去他那家叫“遇见”的青旅住一住。背上包走在了那一条来时的路,和来时的感受一样青岛真漂亮。1026次列车即将发车我要离开青岛了离开那个我深深爱着的城市,离开了那种叫自由行的地方再见了朋友一定会再见的青岛。

在遥远的中世纪,一场瘟疫正在蔓延,亚历山大因为体内的特殊抗体而幸免于难,并获得永生的力量。亚历山大有三个儿子,第一个马库斯被蝙蝠所咬,成为了吸血鬼,第二个威廉被狼所咬,变成了狼人。最后一个才是正常的人形。由于前二者体内的基因被改变,两人都拥有了不死之身。他们远离人类,生活在黑暗的地下世界里。为了争夺地下世界的统治权,两大种族展开了对抗,最后吸血鬼家族战胜了狼人家族,成为唯一的贵族统治地下世界,而狼人只能世代为奴。

本集主要讲述了在第一集四个世纪之前的故事,那个时候吸血鬼已经完全占据优势成为了霸主。而那个时候的狼人族继承了狼人之祖威廉的基因,在感染威廉的病毒变身为狼人后无法再变回人形。但是一个婴儿的降生改变了这一切,这个婴儿就是路西安。路西安的出现使狼人族产生了进化,当时的路西安可以在月圆之夜进行变身或者愤怒的时候变身。当时的吸血鬼长老之一的维克多看准时机将这个婴儿培养成了一个强壮的斗士,并给他戴上了项圈使其无法变身,而其目的就是让他成为吸血鬼族的奴隶。然而让维克多想不到的是他漂亮的女儿桑雅却渐渐的爱上了这个狼人路西安

某日路西安因救桑雅而违反了维克多的命令,维克多准备将其处死。于是爱夫心切的桑雅决定帮助路西安逃跑。虽然路西安从维克多的城堡里逃了出来,但是他与桑雅的事被维克多知道了,这个事让他非常愤怒。当路西安得知桑雅被关的消息后决定前去解救桑雅,结果二人双双被捕。冷酷无情的吸血鬼长老维克多最终判自己的女儿桑雅死刑。路西安看着桑雅与腹中的胎儿在阳光的照射下化为灰尽。仇恨的怒火让路西安在月圆之夜变为了狼人,在其愤怒的吼叫下狼族全体出动展开了与吸血鬼的大战

《狼人杀》这个游戏其实早在1986年就有了,一开始是莫斯科一个国立大学里面的心理教授米德里大卫杜夫,为了吸引更多年轻人对心理学产生兴趣,于是就设计了一个名叫《黑手党》的游戏。米德里经常邀请他自己的学生一同游玩,目的是透过玩游戏的过程中,观察玩家的反应与表情。由于这个游戏只需要几张扑克牌,非常简单,不久之后就传遍了整个苏联,然后最后变成桌游。

故事发生在16世纪末,德国贝德堡的一个城镇中,这个人口不超过百人,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法纪的地方,因此并没有警察之类执法者的存在。有天,一个小孩莫名的失踪原因不明,所以大家觉得这件事情很奇怪。人们开始恐慌,这个时候有的村民以为是狼群把小孩吃了,那时候还没有人怀疑是狼人。

因此这些村民就开始设置陷阱猎捕狼群,就这样过了很久,迟迟没有找到有任何野兽入侵的迹象。可是还是一直有小孩不停地失踪,而尸体都有被啃咬过的痕迹,所以村民就觉得很奇怪:明明就没有野兽经过,但是又有尸体被啃咬。于是这事就变成一宗悬案,于是村民们就开始在白天的时候表达自己的想法,大家一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就是就是《狼人杀》中白天玩家要发言的由来。

之后渐渐开始有村民怀疑:这个失踪案该不会是有智慧的狼人做的?而狼人会不会就混在我们的村民当中?然后趁着夜晚无人的时候吃掉小孩。而这些村民中不乏有身份地位比较高,或者是像侦探一样的职业存在,无论是智慧还是人力都不欠缺,所以并不可能找不到这个凶手。然后就有人猜测,会不会是有女巫在暗中作祟,偷偷施法,从而让狼人不被发现呢?

在16世纪时,人们都会相信有女巫、吸血鬼之类的存在。如果你是被冠上狼人或者女巫的罪名,都会被处以火刑,或者是被银器杀死。因此村民就开始决定要找出藏在他们中的狼人,于是他们拟定了一个计划,知道这个计划的人并不多。村民趁着月下无人的夜晚设置了一个陷阱,他们将好几个孩子,聚集在森林里中,目的就是引起狼人的注意。其他人就在附近躲着待命,直到狼人出现。

于是狼人就真的出现了,村民们按照计划,逮捕了他。后来才发现所谓的狼人其实是彼得斯坦普夫,这个彼得斯坦普夫是谁?他其实就是土生土长在贝德堡的一个居民,他有一个非常美丽漂亮大女儿,叫做贝儿,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二女儿、一个小儿子。因为彼得斯坦普夫的社会地位较高,所以并不会有人怀疑到他?彼得斯坦普夫虽然表面上与正常人无异,但实际上他其实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秘密:他与自己的女儿,有些不正常的关系。

他在私底下会性侵自己的女儿,但是一次意外他错手将大女儿杀死。可是这个时候,彼得没有感觉到任何的难过或是错愕,他反而觉得这个是一中前所未有的快感。因为这样,他对这种快感上瘾了,于是就开始出现虐杀的想法,后来的他甚至对自己的儿子下手。彼得先是先把他的儿子诱导到田野中,他把自己当成是一匹狼,猎杀了他的亲生儿子,并且吃掉脑袋,只为满足彼得自己变态般的癖好和欲望。

彼得斯坦普夫沉迷于这种残忍的仪式,但他注定不能一直逍遥法外下去。彼得吃掉了自己儿子之后在森林中游荡,遇到几个正在玩耍的小孩,这时的彼得来不及将自己身上的血迹擦除,孩子们理所当然地逃跑了,并且直接跑回村中求救。那些待命的村民就纷纷包围着他,终于这个疯狂的食人魔落网了。有目击者称,他看到彼得斯坦普夫最后一眼,是从狼变成人的样子。

被捕之后彼得斯坦普夫,直接被押到彼得堡镇上的行刑台,所以他非常害怕,因此供出了很多罪行:他总共残害了14个孩子和两个孕妇。彼得后来被判了死刑,而被他性侵过的二女儿,也一起被判了死刑。彼得的女儿明显是无辜的,但因为彼得被认定是狼人,而继承了他血脉的女儿,自然也是狼人,所以父女两人最后一起被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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