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KTV内包厢内,趁女子醉酒呕吐之机,将包厢卫生间门反锁,以捂口、威胁等方式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KTV工作人员在听到女子呼喊及拍打门的声音后,多次敲门让男子开门未果,女子出卫生间后指控被男子强奸的经过,并立即报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接手了这起案件。检察机关认为,男子藏寿勤(化名)强奸妇女,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已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8月11日晚,被告人藏寿勤在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东方壹号KTV的一包厢卫生间内,趁被害人晓敏(化名)醉酒呕吐之机,以捂口、威胁等方式强行与王发生性关系。期间,经KTV工作人员多次敲门询问,藏某某均拒绝开门,后工作人员强行推门,王某乙逃出卫生间后即要求报警,遂案发。
藏寿勤,男,37岁,上海人,初中文化,无业。案发当晚,藏寿勤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藏寿勤供认不讳。
2019年8月11日,因涉嫌强奸罪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4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7天,8月23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执行逮捕。
案件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藏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9月26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根据被害人晓敏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藏寿勤在KTV包厢卫生间内用暴力压制等方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警方调查,证实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被告人藏寿勤与被害人晓敏一同反锁在包厢卫生间内许久未出,工作人员在听到晓敏呼喊及拍打门的声音后,多次敲门让藏寿勤开门未果,藏寿勤仍抵住不开,最后晓敏冲出卫生间并指控被强奸的经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藏某某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其实女性就应该爱惜自己一些,否则很容易就被钻空子。之前在朋友圈内曾经有一条捡尸”的消息刷屏,可能还有人不知道什么是捡尸”,以为是捡尸体,如果时捡全尸后果就很容易被告侵犯,但如果捡半尸就没有这个风险,什么是捡半尸”呢,就是还有意识半推半就的,全尸”自然是昏迷不醒的,所以捡尸”是违法的行为,佛山星星ktv11分钟事件怎么回事
据网友们称在朋友圈内疯传的捡尸”事件发生在广东佛山的星星KTV内,一个长发模样还挺清秀漂亮的女子,喝醉后独自在酒吧内,于是就被某变态的陌生男子捡尸了,该男性还拍摄了很多不雅照片上传到网上,照片中他可以说吃尽了豆腐,但女子都没有反应。
不过也有网友对女子的表现做出了评价,称一般喝醉酒的人会眼睛睁不开,但表情会很痛苦很难受,但这名女子的表情自然没有不适的样子,好像被下迷药的可能性更大。由于男子将该女性的样子也给照了下来,所以很多好奇的人还人肉这位女性,不过有良知的网友呼吁大家不要再传播和搜索,这件事对这名女性应该会有很大的不良影响。
有的时候女性为了解压会去酒吧或KTV,但记住一定不要喝太多的酒并学会保护自己,一不小心中了别人的圈套只有被捡尸的份了,就算是关系最好的男性朋友也要留一手,否则真吃亏的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边的新闻还没有说个所以然的时候,网上又爆料一起在南宁市七星路的见闻。
一名女子躺在某个已经关门的卷帘门旁边,上身穿黑色无袖体恤,下身牛仔裤被退到了大腿处,这个女孩被人肉曾经在星星ktv中有人见过她叫做张佳佳,据说她昏迷不醒后被7个人侵犯,真是凄惨。所以说女性在去酒吧后不要喝不知名的饮料,去洗手间后回来也不要喝以前的饮料了,以免让不乏分子有可乘之机。
在湖北武汉工作的小李在KTV中遭遇服务员猥亵,却因对方是未成年人,难以讨回应有的公道。
据悉,小李当天与朋友来KTV唱歌,因饮酒过多直接在隔壁空包箱睡着。睡梦中的小李突然被吵闹声惊醒,才惊觉自己被服务员猥亵,裤子都被解开了。
经与KTV负责人交涉后,小李决定报警。服务员虽当场承认自己的猥亵行为,但因距离18周岁还需一个月,最后免于处罚。小李表示此事已给其造成心理创伤,将寻求法律援助,给予涉事者应有惩罚。
我国的社会发展可谓迅速,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都不可与过往同日而语。在丰富的物质滋养之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水平较之以往,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加之以良莠不齐网络的浸润,未成人能够以更加便捷的方式,获取成人世界的信息。还有部分家庭疏于管教、学校引导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如今犯罪越来越呈现低龄化的特征,未成年犯罪不在少数。
早前,陕西西安某中学生李某因与老师发生冲突,一怒之下竟然直接举刀相向,将对方直接刺死;安徽宣城10岁女孩杨某,被其堂兄诱引到偏僻处,最终被其残忍杀害后抛尸;12岁男童因母亲管教太严,选择持刀弑母;13岁少女因嫉妒同学学习相貌皆优,将其邀约至家中杀害;14岁少年涉嫌40多起盗窃案,涉案总金额高达20余万。
在本该纯真善良,阳光向上的年纪里,却与犯罪为伍,与残忍相伴,不免让人唏嘘叹惋。
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仅对8种重大犯罪行为负责;同时,所有未成年人犯罪皆可从轻减轻处罚。
因此,针对这些未达到法定刑事追究年龄的未成年人,即使犯罪恶性极大,也缺乏有效的方法对之进行处置。法律俨然成为了他们眼中的护身符,部分未成年涉案者甚至以此为盾,肆无忌惮地实施犯罪,重复犯罪率极高。
为此,不少群众认为有必要降低未成年的刑事追究年龄。近日正在审定的刑法修正案中,也对未成人犯罪问题予以关注,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予以限制性降低。根据草案规定,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经最高检核准后,可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刑罚追究。
不过鉴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情况有限,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仍以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但显然,仅仅通过无关痛痒的社区矫正与管教引导,想要遏制低龄化犯罪的趋势,作用甚微。
为有效避免未成年犯罪,需得从源头抓起,避免孩子思想走歪,而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及法律的多方努力。据统计,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的比例高达38%。因而,家庭因素对孩子健康成长有不可磨灭的重要性。父母需给予孩子应有的陪伴与关心,增强交流。
此外,在校学生的犯罪比例也不在少数。为此,学校也需积极承担起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责任。净化网络环境,建立未成年人准入机制,让孩子们免受成年人世界的错误引诱,也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但因其认知不足,心智不成熟,极容易走歪路,偏离健康成长的轨道。为此,既需社会各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避免孩子误入犯罪歧途;也需要国家与时俱进,根据孩子身心发育新特征,让惩罚追究也到位。如此,才能让未成年人犯罪乱象得以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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