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路遥
正如《平凡的世界》中写到的那样,世间万物,还是遗憾居多,并不能总尽如人意。其作者路遥的一生,大抵能用“苦难”、“坎坷“概括,婚姻失意、病痛折磨,世界以痛吻他,他却报之以歌,仍然向往着美好,用文字的力量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
继子身份 迎来人生转折
1949年的冬天,路遥出生了,那时的他还叫王卫国,是一个一眼就能望到后半辈子的穷苦农民,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路遥的父母不忍心看到儿子再重复这样的生活,凄苦一生,决定把他过继给条件更好的大伯抚养。
就这样,年仅7岁的路遥带着懵懂和天真,来到了大伯家。尽管年纪小,但稚嫩的他却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自己终于能读书了,父母拼命为他挣来的“前程”,他又怎么能辜负呢?小路遥很争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甚至还考上了西安石油化工学校。
“大学生”变“农民”
时代的一粒灰,落到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高考的取消,让路遥再次变成一个“农民”。1969年,他再次回到那片养育过他的土地,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即使是在家乡务农,路遥也没有遗忘他的志向和梦想,贫瘠的日子反倒更激励他向上。
白天耕作,夜晚苦读,路遥心里的“文学梦”更加坚定了。也许是他的“刻苦”有了回报,上天再次眷恋了这个年轻人。因为工作能力出色,路遥被借调到当地的文学社,开启了他文学之路的第一步。
文学社包容开放、百花争艳的环境感染着路遥,在这里,他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办了《山花》杂志,并创作了许多诗句。
告别初恋 结识林达
那段岁月大概是路遥最意气风发的时光了,工作顺利,爱情也撞上门来。那一年,他遇见了一个叫做林虹的姑娘,林虹喜欢才子,而路遥满身才气,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就坠入爱河。
当时正逢招聘,路遥成功上岸,而林虹却因为体检的原因被卡。路遥不愿意看到心高气傲的爱人闷闷不乐,主动让出了工作机会,把应聘的名额给了林虹。谁知初恋飞上了枝头,却翻脸不认人了,路遥等来等去,只等到了一份“诀别信”。
正在路遥受到初恋离开的打击时,林达走进了他的生活。林达是干部子女,高贵典雅又精通诗词,这样的气质令路遥沦陷了,他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姑娘。
年轻人的情爱是热烈的,路遥和林达一见钟情,迅速领证,没有任何犹豫的就认定了彼此,以为凭着爱就能过下去,然而生活并不只是诗酒茶,更多的还是琐碎的杂事和骨感的现实,穷小子和公主的故事,并不如童话中那般美好。
随着政策的改变,路遥这一批时代青年获得了再读大学的机会,思虑再三,路遥还是决定拼搏一把,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作为妻子的林达看着丈夫如此上进,自然是表示支持的。就这样,路遥进入延安大学深造,而林达则成了挑起家庭重担的“顶梁柱”。
那时候,路遥的学费与生活费都来自于妻子,林达每个月的工资,除却必要的花销,大部分都贡献给了自己的丈夫,生活十分拮据,而这种寒砷的日子一过就是4年,直到路遥毕业再次找到工作后才慢慢好转。
夫妻离心 渐生嫌隙
路遥与林达的步伐,始终都不一致。初遇时,他是个除了才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而她却是高高在上的闺阁**。当他终于成为配得上她的“高学历人士”后,林达早已经在工作上混得风生水起。彼时,她已经是西安**制片厂赫赫有名的编辑了。
女强男弱的家庭格局让路遥丧失了话语权,他只能够将心中的烦闷寄予纸笔,借由文字抒发一下心情。怎么才能追上妻子的脚步呢?也许在文学领域上有所成就,两个人就能恢复如初了吧!
下定决心的路遥一头扎进文学创作里,期望能早日作出一番事业。想要创造出接地气的好作品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更贴近生活,路遥常常外出采风,在深山老林里一呆就是几个月。在林达眼中,自己的丈夫显然成了一个“失踪人口”。
而且作为一个作家,路遥的灵感常常会在晚上迸发,有时候熬夜想故事情节,还会香烟、咖啡一齐上阵。日夜颠倒的生活方式,与林达这种按部就班的上班族实在是相差甚远。
这种不和谐在女儿出生后体现得更加明显,当女儿路茗茗夜里哭闹时,路遥人远在千里之外的乡村采集素材,就连女儿生病,路遥也无法照料。所有的家庭负担都落在了林达身上,又当爹又当妈的她,何尝又不是一个需要丈夫安慰的妻子呢?
1988年,《平凡的世界》一举获得了茅盾文学奖。而终于功成名就的路遥却失去了那个会和他撒娇的小妻子。林达决定放弃这段岌岌可危的婚姻,多次向路遥提出离婚。有时候,女人说不爱了,就是真的不爱了。即使路遥一再逃避,最后这场婚姻还是以离婚结尾。
疾病缠身 英年早逝
在离婚后的几个月,路遥就被查出了肝硬化。1992年,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去了另一个世界,将生命定格在了42岁。
他的一生曲折而又短暂,却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财富,《人生》、《平凡的世界》等小说直到今天依然广泛流传。
或许路遥与林达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只是刚好彼此互相扶持,有幸走过这段艰辛岁月。人生这段旅程,孤独才是常态,有些路注定要一个人走,感恩相遇,不负相遇,顺其自然就好。
历史上很多的英雄人物都是出身草根,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一步一步从贫穷走向成功。很多比较拜金的女孩,都希望自己可以嫁给一个高富帅,但是一些有眼光的女子,却会挑选一个比较有潜力的男人,毕竟不是所有的王子生来就有白马的,很多的人都是靠自己的摸爬滚打,才打下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我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他的妻子就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蔡锷和他妻子的故事,结婚当天新娘悔婚,结果妹妹代嫁,7年后妹妹成将军夫人。
蔡锷就是一个出身草根后来成长为大人物的人,他的家非常的贫寒,但是父母并没有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在他5岁的时候,就把他送到了当地的私塾读书,蔡锷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学习东西非常的快,是当地人眼里的小神童。天资聪颖的蔡锷,被当地一个叫刘辉阁的大地主看中了,他从当地村民的口中知道了这个小神童,知道他学习天赋非常好,也知道他家里非常的穷,所以就和蔡锷的父母商量,让他到自己家里来读书,并且还会给他专门请一个私塾先生来教他。对于这样的好事,蔡锷的父母自然是高兴的答应了,蔡本身就很聪明,再加上有了这样一个好的学习条件,成绩提升的非常的快。
刘辉阁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他觉得蔡锷的前途不可限量,未来成就肯定不凡,所以就想做提前投资,并且还将自己的亲侄儿女刘长姑说给了他,让两个人定下了娃娃亲。随着年龄的不断长大,刘长姑越来越看不上蔡锷,觉得自己是一个地主家的千金**,怎么能嫁给一个穷小子呢?觉得蔡锷是配不上自己的,但是当时蔡并没有察觉到未婚妻的想法,仍然只是努力的要出人头地,虽然自己和未婚妻没有多么好的感情,但是对于未婚妻也是非常看重,以此来报答刘辉阁的知遇之恩。就像刘辉阁想的那样,蔡锷13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秀才,15岁的时候考上了长沙时务学堂,成为了梁启超谭思彤门下的学生。
后来蔡锷从日本东京留学归来就参加了革命,但是当时并没有忘记和刘家的婚事,工作之余就回家向刘家提亲,蔡锷在当时虽然学有所成,但是表面上仍然一穷二白,而且因为参加革命不好透露,所以在刘长姑的眼里仍然是一个穷小子,刘长姑自然是不愿意嫁给他的。就在结婚的那一天,刘长姑悔婚了,不愿意上花轿,这让两家人都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这时候刘长姑的妹妹刘新英站了出来,你不嫁我嫁,最后刘新英代替姐姐嫁给了蔡娥。原来刘新英从小就喜欢蔡锷,后来因为蔡鄂和姐姐订了婚,只能把感情深埋心中,在知道姐姐不愿意嫁给心爱的人之后,就主动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也是很坦然的接受了对方。
虽然两个人结婚的比较突然,但是婚后的感情却非常的好,没过多长时间,刘新英就给生下了一个女儿。蔡鄂因为投身革命工作非常的忙,经常不在家,但是刘新英并不埋怨他,反而非常支持丈夫的工作,并且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让蔡锷有后顾之忧,可以把全部的精力都投放在工作上。经过了7年的奋斗拼搏,蔡锷终于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代名将,刘新英也因此成为了将军夫人。哪怕后来出现了年轻美貌的小凤仙,都比不上刘新英在蔡锷心中的重要性。回头再看看刘长姑,因为眼光太高,太过挑剔,最后30多岁了还没有嫁出去,后来知道了曾经看不上眼的穷小子,却成为了一代名将,后来还当上了省长,也是悔不当初,非常后悔自己曾经的选择,但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就算再后悔也不能够改变。
相比之下,刘新英就非常的幸运了,很有眼光的挑了一个后起之秀,自己也因此当上了省长夫人。所以对于女孩子而言,所嫁的是不是白马王子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有没有成为王子的潜力,就像蔡锷这样,虽然一开始只是一个穷小子,但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拥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对此大家有何看法呢?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这本《苦儿流浪记》是法国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
主人公是一个叫雷米的孩子,是英国某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偷偷地抱走了他,将他流落在街头。
读到这儿,雷米的可怜和他叔父那种自私的行为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哦,真是不幸中的万幸,雷米被巴伯兰养父收养进家中。那是一个贫穷的家庭,很快,雷米又被卖到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那里。
从这时起,雷米要活下来务必要跟着这位老人一齐去卖艺。但是,他也有快乐,有善良的老人与一些小动物陪伴着他。
雷米在流浪生活中经历了一些漫长的岁月:风雪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洪水与他的思想斗争,差点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我不禁赞叹雷米的坚强,不管环境如此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强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
当两条狗被野狼叼走时,当猴子心理美被冻死时,当他那个唯一可靠的老人也倒下时,雷米多么难过,但他始终没放下活下去的念头。
坚强与善良总会有完美的结局,雷米又回到了他的生母家中,并继承了一大笔财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完最后一页,我才深深地感受道“只有坚强的信念与善良的人品才能创造终生的幸福!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2过寒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苦儿流浪记》就是其中的一本,读过以后我特别喜欢这本书,我也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苦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弃儿,从小被石匠的妻子抚养。在一次灾难中,石匠受伤致残,失去了工作,便把雷米卖给了一位老艺人,老艺人把他当作亲生儿子看待,但因为一次不幸,老艺人被冻死了。雷米历经挫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雷米知恩必报的高尚品质所感动。因为雷米他是一个弃儿,但他并没有为此而难过,养父死后,他为了养母不停地表演挣钱,他挣了很多的钱,给养母买了一头牛。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之后,他并没有忘掉他的养母,把她也接了过来,还为他养父建了一座坟墓,而且老艺人死后,连帮助过他的老艺人的亲戚他都以聚会的形式邀请来。我觉得雷米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我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雷米那样的品质,那我们的生活之中就会处处绽放出美丽之花。从雷米的为人正好衬托出书中的另一个坏心肠的米利根,他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最终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我也感到不好意思,雷米不怕辛苦给养母买母牛,他跑遍了大街小巷,历经千辛万苦从不抱怨。而我呢,有时犯了错,就会把责任推给爸妈,我觉得我应该像雷米那样学会感恩,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我周围的人,感恩社会,感恩我的亲人们。
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到!!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3《苦儿流浪记》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贵族长子。在他六个月大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它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有过无数的痛苦经历。他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并揭开了叔父的阴谋,返回大庄园的古堡里,过上了全家团聚的日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雷米寻找母亲的时候,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呀!在雷米寻找母亲的时候,他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赚钱来让自己生后下去。现在我们都没有几个人有坚定的信念,比如遇到了奥数题不会做,就没有接着去思考这题怎么做,把题放在了脑后。可是雷米在寻找母亲的过程中,受到了无数困难,可他却从来没想过要放弃,我们应该感到耻辱,我们都十二岁了却不如一个十八岁得小男孩。这本书让我感到了幸福的可贵,我们现在都快乐的生活在大人的溺爱之中,我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小雷米却是无依无靠。
只能通过自己赚的钱来养活自己,同时还要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这和现在的我们根本无法比。我们之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现在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可我们却没有去珍惜。看来只有亲自去尝试过才知道这是多么不容易的啊!这本书让我有了许多不小的收获!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4假期里,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它是法国小说家埃克多·马洛写的。本书讲了一位名叫雷米的孩子,他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在他6个月大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把他偷偷地抱去,丢在了巴黎的街头。他的养父把他捡回家,在他8岁那年,把他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从此,他到处流浪,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痛苦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但是他凭着坚韧的意志坚强地走了过来,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亲生母亲,过上了开心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雷米坚韧、顽强,面对困难从来没有退缩过。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自己,我每次学琴的时候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首曲子弹一两遍就不愿弹了,碰到难一点的曲子就知难而退。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每次弹琴的时候,就会想到文中的雷米,他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而我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的梦想呢?
半途而废是永远不能成功的,只有将梦想的翅膀插在心中,并且持之以恒,才能自由飞翔!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5《苦儿流浪记》是19世纪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洛的著作。
“苦儿”名叫雷米,是一个弃儿,被一家农户收养。他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贫困而宁静的生活。雷米命运坎坷,八岁时,凶恶的养父将他卖给了品德高尚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伍,靠卖艺杂耍谋生。后来,维泰利斯因保护雷米而遭冤入狱后,雷米同、遇见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和她的儿子,过上了一段快乐的游艇生活。维泰利斯出狱,将雷米领走,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于是,他们又开始流浪……最终,雷米在好朋友的援助下找到自己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妇人。
我十分喜欢雷米,因为他有着巨大的毅力,所以我喜欢他。
我觉得,我应该向雷米学习,将他那巨大的毅力用在学习上。
我觉得,我应该向贵妇人学习,学习她那大方地待人。我想:那应该会交到很多好朋友吧!
我觉得,我要向维泰利斯学习,他的品德高尚的优点。
这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你有空也看看。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6我看过很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金银岛》……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苦儿流浪记》这本书。
这是一本感人深处的书,虽然看着这本书的外套比较贫乏,但“他”的内容却是非常富有的,而且非常值得一看!
这一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小男孩身上,其实他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孩。有一天,他被自己的家人给遗弃了,被一个人在垃圾桶里捡到了。那个人想:如果我把这个小孩抚养大的话,那那个有钱人就会用一大笔的钱来写我的吧!后来,这个小孩子已变成了一个12岁的少年,但那个人还是没来用钱谢他。那个人等的不耐烦了,所以把这一个12岁的小孩交给了一个马戏团团长爷爷,但是这个老爷爷对他非常好,从此他就踏上了“马戏团之路”……过了20年了,当年那个比较不听话的小孩已经变成了一个公司的经理,他现在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特别的道理:要做一个非常成功的人,恒心、毅力当然是不能少的,要努力,长大做一个有巨大成功的人;做一个不可小视的人;做一个成功的人;做一个值得他人尊敬的人!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7《苦儿流浪记》是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的书,他一身写过七十多部小说,是一位多产的作家。其中就有《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中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弃儿,从小被一家农民收养。他生性善良,在巴伯兰妈妈的呵护下过着贫苦但快乐的生活。雷米八岁那年,贪婪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流浪艺人维泰利斯。自此以后,雷米和维泰得斯一起过着流浪卖艺的生活。维泰利斯是个善良的老人,他对雷米很好,还教他读书弹琴。不幸的是,维泰利斯在一次卖艺中,蒙冤入狱。雷米流落在外,却意外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和她的儿子阿瑟。雷米受邀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维泰利斯出狱后又把雷米带走,于是他们又开始了流浪生涯。可是没过多久,师傅维泰利斯却冻死于绝境。当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四处寻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在好朋友马西亚得的帮助下,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身母亲和父亲。
《苦儿流浪记》反映了当法国每天都会发生的,最真实,最残酷的生活,对农村的破产,工人们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艰苦劳动,童工数量剧增以及在法律允许下被残酷剥削等问题和现象都有涉及。但是在这里,有些人也是很友好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8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感人至深的书,它就是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的《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由于他父亲去世早,叔父詹姆士。米利根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就在他六个月时将他偷偷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又卖给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但雷米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与米利根夫人和弟弟阿瑟。米利根团聚。
当我重重的合上这本书,心里也在流泪。上帝呀,八岁的雷米还是个孩子,你为什么要让他浪迹天涯?让他遭此噩运,失去了童年的快乐使他小小的心灵受到伤害。雷米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像维泰利斯、马西亚、“老夫子”、巴伯兰妈妈、阿根老爹一家…………他们的心肠都是好的。且不说巴伯兰妈妈的慷慨善良、阿根老爹一家的和蔼热情,仅维泰利斯待雷米如亲儿子一般就可让人感动,还有丽丝、加斯巴尔…………总之是这些人给雷米带来了他该有的亲人的感觉。
雷米在流浪时,吃不饱,穿不暖,没床睡,读不起书,就连吃面包的钱也要演出才有。
而我们现在享受着童年的快乐,有父母的疼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夏天吃一个冰淇淋,冬天喝一杯热果汁。这是那时雷米向往的生活。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他们化作我对雷米的同情永远存在我心中!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9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雷米小时候是个弃儿,被养父卖给一个耍马戏的人一块儿流浪。不幸的是杂耍人后来死了。小雷米只好和朋友卖唱赚钱,雷米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最后终于和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个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少年,也是个非常善良、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必须要学习雷米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无论在学校还是家里都要做一个不怕困难有信念的人。学会感恩,感激所有爱你的人,尊敬自己的每一位长辈……这学期军训的第一天,就是苹果的诱惑,我们要翻山越岭20公里,路上只有一个苹果充饥解渴,其实就是考验我们和意志和忍耐度,每个人都不想丢脸。一路上山路弯弯,我们从馒头山翻过凤凰山,再从玉皇山脚下山。虽然是秋季,气温却很高,天气又干燥。没走多远,我就觉得口干舌燥,我摸了摸口袋中的苹果,咽了咽口水继续向前走,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的脚步越来越沉重,嗓子都开始冒烟了,想到袋中香喷喷的苹果,真的是挡不住的诱惑。周围的同学好些把苹果拿出来“望果止渴”,这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小雷米流浪的场景,无依无靠和小狗为伴,经受苦难和历练却从不低头。相比雷米,这点苦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又卯足劲向前冲,脚步也变得轻快……虽然学军已经顺利结束了,但是雷米的故事使我终生受益,永远激励我前进!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我在看库尔流浪记的书名时,就已经猜到书中一定写了一段“苦儿”无比凄惨的生活经历,可当我看完雷米的故事后,却被他的坚强和善良深深感动了。
雷米的养父巴泊兰是个非常冷酷的人,他把雷米租给了戏班主维达理斯,雷米从此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涯,离开家的雷米是孤独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维达理斯这位善良而谦和的人生导师。一路上维达理斯不但教雷米表演,还叫他如何野外生存,最难能可贵的是,维达理斯并没有因为生活遭遇窘迫而放弃对雷米进行教育。在每段疲惫奔波的旅程中,在每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雷米一点点学习知识,积累理性与智慧在知识的熏陶下,逐渐成长为一个有头脑、有主见的小伙子。
在维达理斯的关怀与教育下,雷米拥有了一颗善良的心灵,无论自己的生活进如何,雷米心中始终装着自己的亲人和朋友。见到马西亚流落街头时,雷米毫不犹豫地收留了它,尽管自己也囊中羞涩;花农老爹破产入狱以后,雷米四处探望兄弟姐妹,为他们带去亲人的消息,不让他们感到孤单;得知亚瑟陷入危险后,雷米不辞辛苦,克服艰难险阻找到了亚瑟和米利跟夫人,让他们摆脱危险。也正是由于不断地努力她才最终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带给我的感动实在太多了,在艰苦的环境中,他总能保持乐观,而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中,更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为一个像雷米一样勇敢而坚强的孩子!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1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的主人维达理年事已高,不幸被冻死在街头,“我”则被一个好心的花匠亚根救回了他的家。经过几天的磨合,“我”完全融入了这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之中,每天起早贪黑,辛勤劳动来挣取自己的面包。后来“我”生了场大病,亚根爸爸又破例请来了医生,大家又无私的呵护着“我”。病慢慢痊愈了,“我”学着在地里种东西,让土地一年四季生产,我们每个人都忙碌而充实,正如我想,甜蜜又幸福。“我”还教丽思识字,亚根爸爸乐呵呵地说:“瞧,我当年留你下来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是啊,劳动创造价值,每个人只有通过辛勤劳动,才能获得温馨,才能获得甜蜜。劳动让我们的平凡生活变得充实起来,劳动不仅仅快乐了自己,也同时快乐了别人。想一想自己辛勤劳动很久很久的时间,收到了一笔丰厚的回报,此时此刻你是多么开心,多么自豪呀!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他们宁可牺牲自己,也要让大家过上好日子,难道他们不值得我们尊敬吗?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劳动,不要认为它很苦很累,因为只有劳动才能为我们创造幸福生活。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2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部长篇小说(苦儿流浪记),我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
主人公叫雷米,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很心的叔叔偷偷扔掉了,后来又被养父租给了杂耍班的维泰利斯师傅。从此就跟着师傅四处卖艺维持生活。维泰利斯师傅死后,雷米便无依无靠,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他受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最后终于找到了生母,找回了母爱,找到了幸福!
读了着本书,我觉得雷米是个既坚强又勇敢的男孩,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勇敢面对,永不退缩。我还觉得虽然流浪使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饥寒交迫,但是流浪也让他学会了独自生存的本领。
比起雷米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拥有优越的物质条件,有父母的疼爱,孩子们都是在父母的精心照料下快乐的成长,经不起一点挫折,娇生惯养,不能自立。
小朋友们,让我们从小就学会自尊自立自强吧!不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我们应该面对挑战,毫不胆怯,自信自强的实现超越。我们要为我们自己未来的人生撑舵!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3《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是作者埃克多。马克用细腻的文笔传情达意,书中跌宕起伏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情节展现了艺术的魅力。
《苦儿流浪记》中的主人公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巴伯兰先生见孩子无依无靠,便收养了他。直到有一天,巴伯兰把雷米卖给杂耍班的维泰利斯,让雷米开始浪迹天涯的生活。行程中他受尽苦难,最后经过千辛万苦找回亲生母亲。
我读后深受启发,也深受感动,它告诉我一个颠簸不倒的道理:环境愈困苦,就愈需要毅力和信心,所谓困苦永远是坚强之母。
还记得,自己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则催人落泪的真实写照:在四川省汶川县,一次7。9级大地震中,房屋速然垮塌,许多人的生命被冷面无情的死神攫走。然而在这困难重重的环境里,一位年轻的母亲以乐观的心情经起,坚强地用手机写了一条充满母爱的信息:“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但为了自己幼小的孩子,她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像古人行跪拜礼那样把孩子掩藏在身子底下。在抢救人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
困苦永远是坚强之母,这位母亲以乐观的心情面对困难,坚强地保护孩子。对比起自己清明扫墓时,就因烈日高悬当空导致每个人都汗流侠背,我从而埋怨起来,我登时惭愧了。
《苦儿流浪记》使我知道困难也不过如此,等于勇敢、坚强的人,对于经得起风浪的人,一切是小菜一碟。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4上一次的苦儿流浪记我读到了第十六章,这一次我读到了第二十七章。在后面的几章里,小主人公雷米和维泰利斯还有小狗卡比在赶往巴黎的一个夜晚,因为过于劳累和太冷了,所以睡在了一家花农门前的草堆里,快天亮的时候,维泰利斯已经冻死了,雷米因为抱着小狗卡比才没有冻死。当雷米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睡在那家花农的床上了,因为天亮的时候花农去市集,看见了睡在他们家门前的维泰利斯和雷米,当他看见雷米他们的时候卡比正在旺旺的叫着。最后雷米被阿根老爹收养了。
有一次雷米他们一起到阿格伊去野餐可在反回的途中却下起了冰雹,阿根老爹和他的儿子们先赶回家的时候花棚的玻璃已经被砸碎了。阿根老爹的花棚是租的,而且把花棚租给老爹的人很可恶,老爹欠他的钱,所以老爹坐了牢。雷米只好离开了老爹的家。
雷米在路上遇到了他的朋友马西亚,然后雷米想去看他的养母巴伯兰妈妈,他们决定先去瓦尔斯看看亚利克西。亚力克西是在哪里当挖煤工,有一段时间亚力克西的一根手指头被煤压住了,所以要休息一断时间,雷米替亚利克西干活。可是就阿根在雷米去干活的第二天,矿井进水了,雷米他们等了好长时间才被救出来。
在这几张里,我读出了小主人公雷米流浪的经过,看到了他的坚强和勇敢、还有善良和智慧,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5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雷米,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人扔在了马路边上。好心人路过这里,把雷米收留了。雷米长大以后,跟着艺人师傅学艺、卖艺,可是来到巴黎的那天晚上,师傅就死去了。雷米只能四处流浪,询问自己的身世。他历经重重磨难,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雷米顽强的意志力与毅力所感动。现在的小朋友大多都是骄生惯养,遇到困难和挫折就会退缩、哭鼻子,我们要向雷米学习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也正是因为他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借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困难,他才终于找到了亲人、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生活中可能也有很多像雷米一样可怜的人,我们应该爱他们、关心他们,而不是去讽刺和鄙视他们,正是因为有大家的关心、呵护和爱,雷米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
《苦儿流浪记》让我明白了: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浪费一丝一丁点的时间,要为创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我要把雷米作为我生活和学习中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纠正我,激励我,让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勇敢地去面对,去克服,去战胜;他将是我的一面旗帜,指引我勇敢地前进!
1、新制绫袄成感而有咏
唐代:白居易
水波文袄造新成,绫软绵匀温复轻。
晨兴好拥向阳坐,晚出宜披踏雪行。
译文
表美如水波纹新袄刚做成,面料绵软匀细温暖又轻盈。
晴天晨起抱它倚墙晒太阳,夜间赏雪应当不忘披在身。
2、缭绫
唐代:白居易
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
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
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
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
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
广裁衫袖长制裙,金斗熨波刀剪纹。
异彩奇文相隐映,转侧看花花不定。
昭阳舞人恩正深,春衣一对值千金。
汗沾粉污不再着,曳土踏泥无惜心。
缭绫织成费功绩,莫比寻常缯与帛。
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
昭阳殿里歌舞人,若见织时应也惜。
译文
缭绫缭绫,跟什么相似?既不似罗、绡,也不似纨、绮。
该是像那天台山上,明月之前,流下了四十五尺的瀑布清泉。
织在上面的图案美得令人叫绝,底上铺了一层白烟,花儿攒成一丛白雪。
织它的是什么人?穿它的又是谁?越溪的贫女,宫中的艳姬。
去年太监来宣布皇帝口授的诏令,从宫中取来式样,命民间照式纺织。
织成飞在云上的一行行秋雁,染上江南一江春色。
宽幅裁作衫袖,长幅制成衣裙,用熨斗熨平绉折,用剪刀剪开花纹。
奇异的色彩和纹饰相互隐映,正面看,侧面看,鲜艳的花色闪烁不定。
宫廷舞姬深受皇帝恩宠,赐她一套春衣,价值千金。
只要汗、粉沾污,她就不愿意再穿,在地上拖来踩去,毫无爱惜之心。
要知道缭绫织成费尽了心力,莫把它与寻常的缯帛相比。
煮茧抽丝痛煞了织女的双手,扎扎千声,缭绫还织不满一尺。
宫廷里轻歌曼舞的艳姬,如果见到织造的艰辛,应该也会爱惜。
3、无题·凤尾香罗薄几重
唐代:李商隐
凤尾香罗薄几重,碧文圆顶夜深缝。
扇裁月魄羞难掩,车走雷声语未通。
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斑骓只系垂杨岸,何处西南任好风。
译文
织着凤尾纹的绫罗,薄薄重重;
碧纹的圆顶罗帐,我深夜赶缝。
那回邂逅,来不及用团扇掩盖;
可你驱车隆隆而过,无语相通。
曾因寂寥不眠,想到更残烛尽;
却无你的消息,等到石榴花红。
也许你在垂杨岸,栓系斑骓马;
怎能等到,送去会你的西南风。
4、戏为韦偃双松图歌
唐代:杜甫
天下几人画古松,毕宏已老韦偃少。
绝笔长风起纤末,满堂动色嗟神妙。
两株惨裂苔藓皮,屈铁交错回高枝。
白摧朽骨龙虎死,黑入太阴雷雨垂。
松根胡僧憩寂寞,庞眉皓首无住着。
偏袒右肩露双脚,叶里松子僧前落。
韦侯韦侯数相见,我有一匹好东绢。
重之不减锦绣段,已令拂拭光凌乱。
请公放笔为直干。
译文
天下有几人精于画古松?毕宏已老韦偃还年轻。
画成停笔便觉松梢长风起,满堂观者无不动容叹神奇。
两株古松暴裂着长满苔藓的皮,盘绕的高枝有如青铁交错而屈曲。
剥蚀的树干好像龙虎的白骨,阴森的树叶好像低垂的雷雨。
松很处一位西域僧人在静息,眉发斑白神情超脱无拘羁。
袒露右肩光着双脚,身前松子落满地。
韦侯啊韦侯尽快来相见,我有一匹好素绢。
其价不亚于锦绣缎,舒展时把那光影乱。
我已让人把它修饰得平展,请您挥笔画直干。
5、白纻辞
唐代:李白
吴刀剪彩缝舞衣,明妆丽服夺春晖。
扬眉转袖若雪飞,倾城独立世所稀。
激楚结风醉忘归,高堂月落烛已微,玉钗挂缨君莫违。
女子漂亮的彩色丝制舞衣是用吴地出产的剪刀裁制而成的,她明妆丽服,比今日的春光还要灿烂照人。
她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迷人,扬眉转袖之间,好像片片雪花在轻盈地飞舞。她的容貌真是倾国倾城,为世间所罕见。
听歌的君子陶醉在她的歌声中,忘却了时间,忘记了归去。月亮已经落下,屋内烛光已微,希望君子能够在此留宿,不要违背了她的一片痴心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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