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无敌税换》已完结
《全能闲人》未完结
《九项全能》未完结
《数字人生》已完结
《都市之游戏人间》已完结
《暗黑破坏神之现实刺客》已完结
《升级星辰变》已完结
《魔兽世界之现实法师》已完结
《超级反恐精英》已完结
《疯狂道具》已完结
《封神进化》已完结
《虚拟穿越》已完结
《超级物品》已完结
《能源走私商》已完结
《我的职业是剑仙》已完结
本文作者:Blues_CHEN
前几天跟几个朋友聊天,说到现在的小朋友估计很难再有内燃机汽车的情节了。按照目前新能源车的发展趋势,未来的10-20年,电动车可能会快速普及。那时候,有发动机的汽车可能不再是主流,越来越多的新生代伴随着电动车的发展而长大。但相信无论是烧油还是耗电,这些只是驱动形式的范畴,爱车、玩车的新生代还是会源源不断涌现的。
就比如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爱车的小男孩。他爸爸是CARBEN的玩家@嘉明表哥(欢迎点击下方名片卡关注他)。大家应该还记得前不久,在CARBEN上进行的话题互动#新年玩车许愿单,吸引了少本友们们的积极参与。
@嘉明表哥幸运的被CARBEN CEO@GAVINQI抽中,他的愿望是父子试驾一次迈凯伦跑车。
为了参与这次试驾,@嘉明表哥还特地给他儿子买了迈凯伦跑车的模型。小朋友最喜欢的玩具就是车,喜欢的游戏也是汽车竞速,也经常去玩儿童卡丁车。
在临近农历新年的一天上午,在迈凯伦(广州)的大力支持下,@嘉明表哥父子与迈凯伦跑车有了一次难得的亲密接触。
说到迈凯伦,相信大家首先想到的是F1赛车。1963年创立的迈凯伦绝对是F1赛场上的殿堂级车队。曾在迈凯伦车队赢得年度总冠军的车手一共有7位。
他们分别是Emerson Fittipaldi (1974)、James Hunt (1976)、Niki Lauda (1984)、Alain Prost (1985, 1986, 1989)、Ayrton Senna (1988, 1990, 1991)、Mika Hkkinen (1998, 1999)和Lewis Hamilton (2008)。
对于赛车迷而言,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世界顶级车手。迈凯伦新推出的顶级跑车Senna正是以其中一位车手的名字命名的。在整个F1历史上,迈凯伦车队的胜率约为15%,而迈凯伦车手的胜率则超过20%。
多年来,迈凯伦一直专注于F1赛车,很少涉足民用跑车。上世纪90年代,由赛车设计大师 Gordon Murray设计的McLaren F1以强悍的性能和独特的三座布局,成为了当时世界跑车领域的焦点。如今,这款车也是收藏市场上备受追捧的明星车型。
迈凯伦真正开始在民用跑车领域发力是进入2010年之后,基于独家的碳纤维单体座舱逐步衍生出多款超级跑车。嘉明表哥所试驾的是迈凯伦720S。作为迈凯伦第二代超级跑车系列的首款车型,
全新720S在保留经典迈凯伦设计语言的同时,增加了诸多时尚元素以及提升空气动力学效率的设计。仔细观察720S,会发现它几乎每一处设计都是美学与空气动力学的结合。
全新720S的座舱基于第二代碳纤维单体式驾驶舱结构打造而成。由碳纤维制成的车顶面板、后保险杠与车门踏板进一步彰显了迈凯伦第二代超级跑车系列的超凡运动基因。
而且发动机盖的进气口、后视镜外壳、后挡泥板进气口及前导流板也均由碳纤维打造。这种强度高、重量低的驾驶舱能够提供无与伦比的坚固性,带来令人兴奋的驾驶变化,并可为驾驶者及乘客提供非凡保护。
型号为M840T的40L双涡轮增压V8发动机,其最大功率提升至720PS,峰值扭矩达到770Nm。结合更轻的车身和更优的空气动力学设计,迈凯伦720S的0-100km/h加速时间为29秒,同时0-200km/h加速也仅需78秒,能够将动力最大化,提升响应速度并提高燃油效率。
由于小男孩年纪太小,暂时还不能乘坐跑车,但他的座驾也不差,儿童版迈凯伦P1,哈哈!
在迈凯伦(广州)展厅里还停放着一台600LT。这是一台十足的赛道利器,也是迈凯伦LT家族的第四款车型。LT是Long Tail的缩写,也就是长尾的意思。
LT车型始于传奇的迈凯伦F1 GTR “Longtail”。长尾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获得更好的空气动力学效果,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更大的扩散器。
600LT 搭载38L V8双涡轮增压发动机,最大马力600马力,最大扭矩620Nm,29秒加速破百,82秒破200,碳纤维单体座舱以及空力套件,车重1247kg。时速250km时产生100kg下压力,前后配重比位40%:60%。
梦是美好的,当然也是短暂的。希望这次特别的经历能在小男孩心中埋下梦想之车的种子。也再次感谢迈凯伦(广州)的鼎力支持,帮助CARBEN玩家实现了新年愿望。
在即将迎来农历新年之际,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心想事成!最后,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出自己Dream Car的故事。
精彩内容转载自「CARBEN车本部落」APP,版权归原作者所有,CARBEN保留最终解释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邂逅》
[俄]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
会有一天,飞雪落满了道路,盖白了倾斜的屋檐,
我正想出门松松脚——是你,突然站在门前。
你独自一人,穿着秋大衣,没戴帽子,也没穿长筒靴,
你抑制着内心的激动,嘴里咀嚼着潮湿的雪。
树木和栅栏,消逝在远远的迷雾中,
你一个人披着雪,站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雪水从头巾上流下,滚向袖口缓慢地滴落,
点点晶莹的雪粉,在你那秀发上闪烁。
那一绺秀发的柔光,映亮了:你的面庞,
你的头巾和身躯,还有这件薄薄的棉衣裳。
雪在睫毛上溶化了,你的眼里充满忧郁,
你的整个身形匀称和谐,仿佛是一块整玉雕琢。
这好像是我那被带走的心灵,
好像被镀锑的钢刀深深地划下了血痕。
你那美丽的面容,将在我的心中永驻,
因此,我不再过问人世间的残酷。
啊,陶醉于这些回忆,只觉得这雪夜重影闪闪,
在我们两人的中间,我划不开分界线。
当我们已经离去人世,那些年的事犹自遭人诽谤,
没有人会去寻问:
我们是谁,又来自何方?
扩展资料:
1、帕斯捷尔纳克是一个在主流意识形态之下坚持个性写作的作家,其精神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创作的主题上。早在20世纪20年代,帕斯捷尔纳克的诗作就蛮声诗坛,但由于他的诗歌多以知识分子的内心世界为描摹对象,与轰轰烈烈的外部世界总是有反差。
2、他创作于20世纪40年代末的长篇小说《日瓦戈医生》就是其典型例证。帕斯捷尔纳克在小说中通过主人公日瓦戈医生在短短40年的人生中所遭遇的一切来展示俄国知识分子在20世纪的命运问题。
这部小说是作者用自己的笔与心灵发出的对现实社会理智而动情地思考,如作家所说:“《日瓦戈医生》是我第一部真正的作品,我想在其中刻画出俄罗斯近45年的历史”。
然而,在苏联文化“解冻”时期的历史背景下,小说的内容和主题与苏维埃的主流意识形态下所倡导的“歌颂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的人和事”创作精神不相适应,而且创作方法与苏维埃官方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为唯一的创作方法”不相吻合。
帕斯捷尔纳克在小说《日瓦戈医生》的创作中不拘泥于当时一统文坛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理论框架”的束缚,大胆地运用了现代主义的表现手法,以超越现实的眼光,把自己对国家、社会、人生等种种思考和感受倾注到长篇小说中。
写出了“超乎寻常、引人瞩目的作品,这不仅使俄罗斯本土作家震撼,而且令此时已经进入后现代主义的西方文学世界惊叹”。
3、帕斯捷尔纳克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如《最初的体验》、《一个大字一组的故事》、《第二幅写照:彼得堡》等作品多角度地表现了作家青年时代对于外部世界的独特理解和心理体验。
对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展开了深入思考,以独特的诗学方式传达出对时代风云的沉思,高度关注被卷入历史洪流中的个性、特别是当代女性的遭遇,清晰地显示出书写一代知识者的命运、把一代人“归还给历史”的鲜明意向。
4、1957年,发表《日瓦戈医生》,并获得1958年诺贝尔文学奖,后因受到苏联文坛的猛烈攻击,被迫拒绝诺贝尔奖。
5、1990年是诗人诞辰100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这年为帕斯捷尔纳克年。
6、1986年,苏联出版帕斯捷尔纳克的两卷本作品之后,又出版了一本由帕斯捷尔纳克之子叶夫根尼·帕斯捷尔纳克写的他父亲的传记,小说《日瓦戈医生》也于1988年公开出版,在帕斯捷尔纳克百年诞辰的1990年出版了他的全集。
-鲍利斯·列奥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邂逅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邂逅的作文1有人说,冬天是寒冷的;还有人说,冬天是无情的。可在我心里,冬天在寒冷的同时也是快乐的,她会把美丽的雪姑娘送到我们身边。
马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大家用棉衣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像是要把冬天隔绝在另一个世界。但她毫不灰心,坚定地要把雪姑娘送来,和大家做朋友。
你瞧!雪姑娘来了!一片片雪花手拉着手,说说笑笑地飘向大地。它们像一只只美丽的银蝶飞了下来。雪姑娘们调皮地散落在我头上、脸上、身上,为我穿上了一件天然而又美丽的纱裙。雪越下越大,她似烟非烟,如雾非雾,为城市铺上了一层巨大的棉被。与此同时,雪姑娘给大家送上了她的“见面礼”,一张看不到边的雪白“地毯”!远远望去,雪像露珠,像雨点,像钻石,像柳絮,像杨花,改变了人们对她的看法。古松树上,翠绿的枝丫上覆盖了一摞洁白的雪,在痕印斑斑雪地的衬托下极为耀眼。干树枝上,枝头上掉落的那“一条”雪,在这个洁白的冬天里,她显得多么引人注目。
不光雪姑娘们在玩,我们也在玩!
看!伙伴们正兴高采烈地玩着打雪仗,有的正在攥着一个大大的雪球,准备发挥它的最大威力;有的已经左腿后弓身子前倾,眼睛死死地盯着眼中的“猎物”,只听“嗖”的一声,雪球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飞奔出去。
你看!雪姑娘为大家准备的“见面礼”多么别致有趣。
雪,你是洁白的,你是善良的,你更是纯真可爱的!
邂逅的作文2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月亮湾玩。
到了那里,一股咸咸的海风味道扑鼻而来,我深吸一口气,说:“海的味道,有一点咸。”为了证明海的味道到底有多咸,我便快速跑进大海的怀抱。一路上,溅起的水花“吧嗒、吧嗒”地朝我的脸上喷来,我伸出舌头在嘴唇周围舔了一圈,“哇!好咸啊。”
海浪一波一波地朝我这里涌来,随后又退回去。这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游戏:和海水比跳高,等海浪冲到我这里时,我快速跳起来,看看是浪花高还是我跳得比较高。浪花一波比一波还汹涌,所以我不得不万分小心,妈妈在旁边不断地唠叨着“小心,小心。”在妈妈的唠叨声中,我和海浪比拼得不亦乐乎,最终以全身湿透,浑身无力而收场。
海边的另一趣事是烧烤,在沙滩的另一角落是烧烤区,那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烧烤炉和令人垂涎三尺的美食。烧烤架上传来的阵阵香味,勾起我肚子里的馋虫。爸爸赶紧把我们的烧烤架搭好,我和妈妈在一旁帮忙把食材取出来。一切准备就绪,我们一边烧烤,一边欣赏海边的美景,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不一会儿,一道道美食就新鲜出炉了,我一手抓着羊肉串,一手抓着黄瓜串,开心地大口大口吃起来。爸爸看着我的样子,竟然情不自禁地改起诗句: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食。
愉快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时间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悄悄溜走了。看着天色已晚,我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这片迷人的海滩。
邂逅的作文3“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一声声朗读从阶梯教室传来,也是在这儿,我爱上了经典。
一百多天前,我第一次走入阶梯教室,第一次拿起《大学》《中庸》《论语》,第一次走进经典的世界,第一次和经典进行邂逅我惊呆了,原来文字是如此的美好。走进《大学》,它教会了我为人处事,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做人的道理。走进《中庸》,它教会了我适可而止,不宜太多,不宜太少,处事中中矩矩,才是君子。走进《论语》,它告诉了我孔子的思想,为人处事道理。就这样,我爱上了经典,并一次次地与它邂逅。
自从爱上经典后,我便开始翻看古文版《西游记》,看着翻译逐句逐句来读,看着厚厚的两本书,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本书,看懂,看细,了解吴承恩,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悟空从一个调皮的猴子到后来的骁勇善战,负责任,尽心尽力保护师父的猴子,好吃懒作,一路上说了无数次散伙的八戒,还有三次变身为凡人骗取唐僧信任的狡诈白骨精,以及一路尽职尽责,忠厚老实的沙僧。这些个性鲜明的角色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却,还有那孙悟空大闹东海龙宫,大闹天宫等等这些精彩场面好像一一都浮现在我的面前,悟空甩着筋骨棒,脚踏着七彩祥云飞上云际,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这些技能让我羡慕,经典,总是让我沉浸其中,让我沉迷到不能自拔。
从经典出现在我身边后,我便深深不能自拔,经常坐在桌前,喝着茶,看着书,与经典来一次美好的邂逅,沉浸在其中,你真的会感受到经典的乐趣,我,就是这样,深深地爱上了经典。
邂逅的作文4这个人给了我生命,给我一个家。——题记
有一个人,她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她给你无限的包容,无限的爱。爱到不知道在怎么去爱你,就化成了一句又一句的唠叨。我想更懂你“啪”一声巨响的关门声,来表示我对妈妈的极不满意。
趴在床上,心想:你成天唠唠叨叨的你不累么,有谁家的妈妈成天这样的话多?越想越生气,然后又开始漫长的沉默和冷战。但想生气,却又生不起气来。犹豫了一下,又想去开门,打开门,看到妈妈也要进来,又嗤的一下笑了。那就是妈妈,可以想到她1000个不好的理由和缺点,但也可以想到、甚至想都不用想的10000个疼自己的理由。笑魇如花有那么一个人,她的笑真的算不上是好看,笑的时候鱼尾纹也很深,甚至为了这个家为了我,已经熬成了黄脸婆。但妈妈,你的笑在我眼中胜过最明媚的阳光。爸爸有时候会说:“看你妈那一副苦大仇深的脸,为什么每次见了你总是笑的那么灿烂。”于是我便观察妈妈的笑容。
小时候妈妈每次来学校接我,露出的总是一个大大的笑容,心里很甜。嘴上却说:“你看你笑的鱼尾纹都出来了!”我不明白下雨时花折伞为什么总是向我这里偏,妈妈的肩膀被淋湿了一大半为什么还看着我笑。为什么我的脸和妈妈的脸就像是一面镜子,我笑的时候,妈妈看着我总是笑的那么甜,我哭的时候,妈妈的笑容也不见了。长大了,我懂了,那是妈妈给我的爱,最真挚的爱,最无私的爱,最伟大的爱。大声说出我爱你妈妈,您把爱给了我,把全世界给了我,为了我,您的黑发以泛起了霜花。妈妈,女儿不会忘了您陪我走过的春秋冬夏。
多想把我爱你,一次说个够。——尾记
邂逅的作文5这两天,学习了一篇美文,走进了一处胜地。也许古人的生活真是那么雅致,也许那乡村清茗真是那么甘甜,没有世俗之音扰乱心境,也没有那巨山般的案牍压在肩上。人生于世,尘烟缥缈,你何尝可以断言,此刻的你未沾硝烟?恰若吾师所言——未曾得闲,何来高雅?
回望今朝,陋室不再常有,高楼大厦遍布全球,可是,我们真的可以无忧无虑地存于世立于地吗?也许,古人的生活比我们更为悠然安闲呢!一间陋室,一张木桌,一方小床,一盏清茶,便可惬意度日。任他官场名利勾心斗角!只在属于自己的那一弯潜水湖畔,聆听一阵莺啼,淡看满地落花,只思油盐柴米,以梅为妻,以鹤为子,如何不亦乐乎!
刘禹锡,字梦得,但现实生活中他可谓梦而未得,他的一生可谓颠沛流离命途多舛。因他的高风亮节,他得罪了很多达官贵人,因而一贬再贬,但也正因此得到了少有的淡泊与清静——他与亲人同住一屋檐,白日同看闲谭落花,暗夜共赏瀚海星辰。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苔痕的鲜绿蔓延到了台阶上,青色的锋芒映入竹帘里,青绿了屋舍,润湿了岁月。与鸿儒谈笑风生,与素琴相望无言,时光冲刷,淡看流年。不为名利奔波,不为俸禄忧思,剪一枝梅花,看一场春雨。孔明与杨雄也曾尝过这滋味,只是他俩受不住红尘的牵绊入了世,但毕竟他俩也曾体会过陋室的淡雅情趣。
只因一篇《陋室铭》,我闯进那简单而又朴素的生活,与其景其人邂逅,在琴瑟中忘了花期,在泛舟时忘了江湖……
邂逅的作文6书,犹如情人。在半夜昏暗的灯光下,我曾许多次与书中的一些人或事邂逅。
记得小时候,我最初迷上了《儿童文学》,单纯的只是喜欢故事中的情节。心,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牵动着,波澜起伏。有时,我会捂着嘴巴在床上打滚;有时,泪水会湿透床单——因感动,抑或是愤怒……每天晚上,当我完成家庭作业时,便立刻翻开《儿童文学》,继续之前的情节。时间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悄悄溜走。转眼间,睡觉的时间又到了。每每这时,妈妈会走过来提醒我注意时间。虽然嘴上爽快地说“好好好”,但思绪却拉不回。于是,就在妈妈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立刻关上房间的门,用被子盖住身体和一盏灯……无数个夜晚,书和台灯伴我入睡。
现在长大了,我已从一个懵懂的小孩成长为一个俊俏的少年。不像小时候那么迷恋故事情节,开始喜欢一些哲学故事。哲学使我成为一个理智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宋代有一位叫刘彝的人,他说过一句话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它让我明白:书又如人生旅途中的路灯,照亮我们前行的路;更像黑夜里的灯塔,使我们不迷失前行的方向。书,让我们走得更远,更踏实,更有意义!人若不读书,一生如长夜,长夜漫漫,什么也看不见……
无数次,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在书中邂逅古今中外的大师名人,不知在何时才能再和他们相遇……
邂逅的作文7时光翻书般的快,今天期中考试了。我们学校一直以“交叉式”的方法调换位置进行考试,今天也不例外。我的同桌要被调到四三班考试去了!这也意味着我要换新同桌了!我本以为“新同桌”会是一个不理我的小朋友,但是,我错了……
考试前,一大堆四三班的学生一窝蜂跑进我们的教室,我就开始胡思乱想了:哎呀?哪个是我的同桌呀?是这个披头散发的小姑娘?还是那个扎下垂马尾辫的女同学?……
终于,等所有同学入座后,我才看见了我的新同桌,她是——一位扎着一条下垂马尾辫,浓眉大眼,长着樱桃小嘴的小女孩。我看见她坐下来后就准备考试的用具,与前后桌借东西……忙个不停。让我感觉她是一个做事有条理的人。
考试正在进行中,当我写完作文的时候,她竟主动向我说话了!“姐姐,可以借我一张作文纸吗?”只见她嘴角微微翘起,脸有点红,温柔地对我说。而我,二话没说,便给她了一张作文纸。
下午考数学时,我以为她又会忘记带大科纸来,便提前拿了一张作文纸放在我的抽屉里,他们再次来了这个“新家”,我左看右看也没有见她带大科纸来,便从自己的插屉中拿出那张先前准备好的大科纸给她。她接收了,然后她拿着一张作文纸还给我,但被我拒绝了,“不用了!”而她也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考完试后,我主动去找她搭话:“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也许是因为她不仅善良,可爱,还爱交朋友,所以我才按捺不住的吧。而她,又是微微一笑,轻轻地说:“好啊!”
我不管怎么样,都没想到可以在考场上交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呢!这场邂逅真是一个美丽的意外!
邂逅的作文8清晨,湛蓝的天空,新的太阳将新的光辉倾洒在街市上。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闪耀着炫目的光芒,第一缕阳光射入窗,缓缓睁开眼,令人激动的一天开始了。温暖的阳光洒满在大地上,温暖惬意而又美好。
上海,一座繁华的城市而又留有着历史的沧桑。
刚下地铁,来到上海的人民广场,一派迷人的景色就展现早我眼前。广场上人流如织,笑声一片,车灯伴着边上的高楼大厦的灯光,一副绵绵不断的画卷,比传说中的仙女织的丝绸还要美丽动人。
“夜上海,夜上海……”古老的唱片缓缓转动,听到的既是音乐,也是历史。外滩——这是老上海最具特色的地方之一。这里不仅有形形色色的古建筑,还有那形形色色来自全国各地的人。还记得刚来上海的时候,住在离外滩很近的酒店里,每天都伴着黄埔江上过往轮船的汽笛声入梦。有时候睡不着,就坐在窗台,看着那黄浦江面,波光粼粼,令人的心不犹的平静下来,再看那渐渐亮起的霓虹灯,就像是最好客的主人似的,欢迎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
黄埔江对面,便是那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明亮的东方明珠。夜晚,明珠塔上点点繁星,熠熠生辉,光影流动,变幻奇妙,美的不似人间应有。
夜晚,当黄埔江两岸的建筑灯火通明时,那便是上海最美的夜景。耀眼的灯光充分展示了各种建筑的壮丽,与漂浮在河中的彩色光影和河对岸闪烁的灯光一起构成了上海最美的夜景。
上海,一座美丽繁华历史悠久的城市,已经成为全世界第十大城市,它……
又是一座生机与精神并存的城市!
邂逅的作文9多少个日日夜夜阅览你的故事,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你加油,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你悲哀!
祥子,在这个暑假,我认识了你,虽然你只是老舍笔下的书面人物,可是你的一切一切都吸引着我,调配着我的喜怒哀乐秘密配方。
刚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只是一个既勤劳又朴实,有梦想的车夫,看到了你,我仿佛就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中打破了一个裂缝,抚到了一缕曙光,看到了一丝希望。当你好不容易买来的车被抢走的时候,我的心竟然也像失去了一堆珍宝那样疼痛。我在心底里恨透了那帮抢你车的坏家伙,不过,我同时也暗暗地为你鼓劲:加油,加油!祥子不要放弃,不要气馁!只要你有梦想,只要你肯努力,没有什么不可能成功的,对不对?
然而,随着书页的翻动,我才发觉,我错了,彻底地错了。现在这个社会的理论在当时那个旧社会里是行不通的。你的妻子虎妞死后,你用她的钱买来的车卖掉,以此安葬她。我的心刹那间像被谁压了一块巨石般,沉甸甸的,让我喘不过气来。不过,幸好你还有个红颜知己。她是你的精神支柱,奋斗的最好的理由吧!果然,不出我所料,为了她,你又找到了替曹先生拉车的工作,当你兴高采烈地去找小福子的时候,却没想到ldquo;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小福子因不堪窑子里的折磨而上吊自杀了。
你的天,塌了;你的世界,一片黑暗,你沉沦了。你成了人见人怕,不折不扣的刺头儿。我真想跳进故事把你打醒,可我只能干着急。你走下了万丈深渊,不再有灿烂的光芒,成了一个一身脏病的行尸走肉。
我恨,恨这个黑暗的旧社会;我庆幸,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新社会。
邂逅的作文10我坐在车里,手握着mp4,却没有想要听下去。真的很无聊的。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唉呀,干嘛好呢?
窗外的景象似乎已经定格,要么是一条树木繁多的林间小道,要么就是人生嘈杂的大街,呃突然脑海里想出了一个极为幼稚的想法:何不数一数一共转过了多少个转角,走过了多少条路呢?呵呵,那好吧。也不知道心里想的啥,就这样,经过了整整50条路(当时有点晕乎,数据不太准确,差不多吧)迷迷糊糊的到了。一进门,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烟味。而弟弟也不知道上哪儿了,自己只能无聊的到处走走,不敢走远了。
叔叔养了一只小白狗,我就和她玩了起来。我不敢和她“亲密接触”,因为我怕她咬我,只能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可是,她好可爱~嘻嘻。听叔叔说,昨天晚上教会了那狗狗和人握手,为此,叔叔得意了好半天呢。
后来,我们来到了我也不知道是谁家了,反正跟着走就对了,发生了一些事,然后遇见了一些人。看着一些人在哭,听着一些人的呻吟,不觉得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认识了几个哥哥,还有姐姐。那天,下雪了。竟然下雪了,而我没有想到。很白很白,像是纯纯可爱的天使的灵羽。美丽的邂逅,也就是一次偶然的相遇罢了。不过,我想,这次没白来。
人生的精彩,也不过是拥有一次次美丽的邂逅。这些温暖的片断,将会永远的珍藏进我的记忆中去。
邂逅的作文11去年寒假,我们全家去巴厘岛度假,其中一个景点是圣猴公园。听说那里有六百多只猴子,全都散养在圣猴公园里。我对猴子非常感兴趣,便想一探究竟。
到了圣猴公园,只见公园里树木郁郁葱葱,猴子们时不时的在树上窜来窜去。我们沿着石级一步一步往上走。有时你会发现一些小猴子正在出其不意地偷走工作人员在卖的香蕉,有时你又会看见一只小猴子跳到了一名外国游客的肩上,赖着不肯下来,吓得游客哇哇大叫。如果你抬头的话也许会看到一只母猴子正在安抚小猴子睡觉呢!我们一家人一边走一边笑,都说这群泼猴真是太有灵性了!
我们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里休息。妈妈给我一包海苔。我打开海苔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只胖猴慢慢地向我靠近,它两眼滴溜盯着我手中的海苔一动不动。我心想,这猴子该不会是想吃海苔了吧?我立刻警惕起来。果然不出我所料,这猴子围着我绕圈,难道这泼猴要硬抢吗?一想到这儿,我就两腿发抖,直冒冷汗,我们就这样大眼睛瞪小眼睛僵持着。突然,那泼猴向我发起进攻,闪电般地扑过来,我吓了一跳,赶快把海苔扔掉,并躲在爸爸的后面。
那泼猴捡起海苔,学着人的样子,撕开包装袋,先闻了闻,便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一眨眼就全都吃光了,之后还舔了舔手指,惹得我们哄堂大笑。你瞧,圣猴公园的猴子惹不起吧!
邂逅的作文12天气很冷。
背着沉重地书包,我冲刺跑到了一鸣奶吧!想买一杯奶茶暖暖身子。
"阿姨!一杯黑糖晶钻多少钱?”我问道,“嗯……7元。”“ok!我转过身,打开了书包的拉链,用手在里面慢慢摸索着。“咦!我的一鸣卡呢?”我的大脑飞速地转动着,记忆回到了今天早上,我顺手把一鸣卡放在了桌子上。哎!真是倒霉!我心想。我尴尬地转过身,脸红得像刚熟透的西红柿一样,我涨红了脸对阿姨说:“阿姨,能不能把黑糖金钻退掉,因为……”我沉默了,“因为什么?”“因为我没有带卡!”“这个退不了耶!都已经做好了,你向你同学借一下嘛!”我瞟了一眼坐在桌子上吃东西的同学……。“你有没有带零钱?”“没有耶!”空气似乎凝固了,我和阿姨就这样沉默着……忽然,一张一鸣卡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猛的一转头!是她!我惊讶极了,就是借给她一次英语书!“要不!你先刷我的卡!”“哎呀!不用!不用啦!”“别那么客气,上次你也不是借了我英语书么?”“这个就当是谢谢你啦!”“借你英语书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嘛!“拿去!”说着,她一鸣卡放在了我的手里。“那好,我明天把钱还你。”“不用!不用!真不用!”她急忙摇着头,“嗯……,谢谢你啦!”
她拿起了书包离开了一鸣奶吧。夕阳照下来,她的背影变得格外的'明显……
我端着热烘烘的黑糖晶钻奶茶,走在小径上,落叶微微飘起,我的心也感到一丝丝温暖……
是啊!帮助是什么?帮助就像是一杯无味的开水,加入白糖之后就变得无比的甜蜜;帮助也是一幅画卷,加上色彩之后,就变得无比的美丽;帮助也足以变成一个人心中的蜂飞蝶舞、高山绿水……
这不是一杯普通的奶茶,这是一杯有温度的奶茶。
邂逅的作文13那年严冬,大雪飘飘,寒风凛冽。天上的云层似乎也被冻住一般。我走在一条小巷子里,紧紧地裹住大衣。就在我无意间的一瞥,一抹鲜红闪入了我的眼眸。
走上前,俯下身子仔细观察,竟是一株小腊梅,瘦弱的枝干上结着几朵鲜红的梅花,顶着寒风傲然开放,我不由得想起了《冬夜杂咏·红梅》的诗人李毅歌咏:“隆冬到来时,百花迹已绝。红梅不屈服,树树立风雪。”而今看来,果是如此。但不知如何它会长在这,在墙边石头间的缝隙里。这般强大的生命力,极叹欲何言!
眼下毕竟是寒冬,风无情地打在脸上,即使穿着大衣,也不得不瑟瑟发抖。
终于,还是经不起北风的摧残,有几片花瓣纷纷飞离枝头,像静水红颜般的黛玉,在空中“凄苦无依”地打转,飘零,最终落在了泥土上。默听,是花落的声音,花开有情,花落有意。我蹲下身去,静静地注视着地上的落红。恍然间明白,花落的声音,是你含泪的欢笑。
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纤细的枝干,那么冰凉!在寒风中不带一丝热度。而它,却依旧傲然地挺立着,任凭霜打寒摧。
这时,记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民族魂》,祖父借梅花,告诉主人公一个人好像梅一样,有骨气,不怕苦,不怕倒!这也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此刻,我眼前的这株腊梅,以渺小的身姿,展示了它傲人的,坚韧的气节,不甘言败的精神。这是梅花的骨气,一个民族的骨气!
一株小腊梅,就这样生长在墙角旮旯,屹立在漫天飞雪之中。
邂逅的作文14把时间拨慢,静下心来,你会发现,美丽就藏在点滴生活之中。
——题记
周五,怀揣着期待的心情,我们来到了萧湖。
初入,只见几颗银杏耸立在一排古色古韵的瓦房旁,高大、挺拔,“哗啦啦”的,摇晃着金子般,带有光泽的杏叶,无与伦比的美,我们不由赞叹。
走入园中,虽然已是深秋,但仍然有些许不知名的花儿绽放,真是奇特!这些花儿,不选择阳光明媚的春天,也不选择骄阳似火的夏天,更不像腊梅,迎寒傲放,干嘛不偏不倚地选择了这深秋?凄凉的深秋一点也不适合娇美的花儿,难道是造物主给它们的惩罚?我不禁起疑。秋风扑面袭来,吹在柔美的花儿上,霎时间,含苞欲放的开了,原来开了的,现在开的更大了,姹紫嫣红,好不漂亮!
沿着石子铺成的小路接着往前走,隐隐听到波涛声。湖,荡漾着碧波,偶尔击起涟漪,阳光正好,照着湖水,湖面上波光粼粼,好一幅诗情画意的风景画,我们纷纷拿出相机记录着这点滴美丽。走了许久,在草地上,我们看到了一株柳树,依旧是绿的,使我惊奇,多像青海高原的那一株柳!拥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的柳啊!柳枝拂动,柳树尽显着它的风姿。
过了好一会儿,远远地望见一座小桥,石制小桥,充满着古风味儿。一条小溪流淌着,向远处奔驰,砖制的房屋,小溪,小桥,让我想到了一句古诗:“小桥流水人家”,我想作者曾经也一定置身在这美景当中。
夕阳西下,晚霞渲染着原本湛蓝的天空,伴随着欢声笑语,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萧湖公园。
萧湖,真是一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邂逅的作文15天空如大海般蔚蓝、辽阔,一尘不染的云彩如雪一般的白,下着丝线般的毛毛雨,就像一把刷子轻柔地洗涤着我的心灵。
走在泥泞的羊肠小路上,向路边顶着雨滴的翠绿小草问候,望着树上殷勤的鸟妈妈,正在照顾着未来天空中的一线风景,或许一个甜蜜的微笑更适合作为它们的礼物吧。嗅着雨后新鲜的空气,空气中掺杂着泥土和花草的气息。
被无意踩折的草茎,迸溅出的草汁沾染在裤腿上,为身上满是城市污秽尘土的我们沾上了乡村的气息;飞舞的蜜蜂正绕着“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不是为了采蜜传粉,而是为了给这炎热的夏天增添一丝光彩。
走在山中的小路中,崎岖泥泞,但不让人感到厌倦。周围绿色的植被,给原本贫瘠的山披上了绿色的新衣,阳光使山林中充满了氧分子,沁人心脾。
瓦顶的矮房屋,用茅草遮盖,虽是陋室,但是充满了乡土风味。闲情漫步的鸡,成群结队的鸭,风姿飒爽的鹅,以及稻田里的那片绿色,是乡村真正的元气的所在。
拿起竹子做的竹椅子,放在房屋外的平地,天空已是黄昏,我呼唤着家狗,它坐在椅子边,和我齐看天空,看那已被染红的天际线,红色的夕阳,使得洁白的云彩披上了火红的衣裳——火烧云,它们与几乎快黑下来的大地消失在地平线中。
一声蛙叫,使天空蒙上了一层黑色的纱;一声蝉叫,唤醒了月亮和星星,挂在黑色的天空中。灯一开,我们一户成为山里的一颗明亮的星,我依然坐在屋外,指着天上那呈勺子状的北斗七星,即使有蚊子亲吻肌肤也无所谓,宁静的夜空、响亮的蛙叫就像天然的止痒药,使我在这番宁静中入睡……
这一天,我与大自然的邂逅,如此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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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xiaokang588 - 助理 二级 12-1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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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书都可谓是精品了,你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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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临异世
《冒牌大英雄》 作者:七十二编
简介:千载难逢的机会啊!眼见周围没人,胖子一冲动,来不及细想就一跃而起,两手一错,一声轻响, 那帝国士兵的脑袋被硬生生转了一圈整个人便如被小孩把脖子扭成麻花的破布娃娃一般倒了下 来。第一次杀人,胖子可没这么简单,反手一把匕首插进了这个倒霉士兵的咽喉。
点评:韦小宝式的主角,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主角官不够大,追看到现在还是跑腿的。
《庆余年》 作者:猫腻
简介: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场、官场、战场以及婚场。
点评:轻松,真实,仿佛自己就在另一个时空——这书给我就是这个感觉。
《宋风》 作者:戒念
简介:静辉作为医务兵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宋朝后,他该如何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去生存?改革之路充满了扑朔迷离的变数,王安石、司马光、苏轼……所有的人都在寻找大宋的出路,到底又是谁对谁错?眼前的一切都在锤炼着王静辉走向成熟,重生的蝴蝶是否能够改变历史的走向?请看一个现代医生所演义的《宋风》。
点评:前半段看主角如何白手起点成为大宋首富,后面就是看他培养出来的弟子如何在大宋政局中叱咤风云。
《窃明》 作者:大爆炸
简介:穿越类、明末争霸题材。英雄身负朝野海内之望,魔王胸怀席卷六合之志。战必胜、攻必取,中兴大明,开万世太平——英雄简在两帝之心。言必行,行必果,名扬天下,收四海之心——魔王且行叵测之谋。尸骨漫漫铺就帝王路——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完的仇人头。
点评:如果作品是从主角投毛文龙的逃亡路上开始连载的话,应该会受到更多读者热棒。在一个荒岛上慢慢发展壮大势力,一直是我喜欢看的书。
《一等位面商人》 作者:大漠里的沙子
简介:一次偶然的灵魂穿越,使陈锋成为了异世界的一个落魄小贵族,可幸运的是,陈锋同时也成为了一名神奇的位面商人。位面商人嘛,顾名思义,就是在不同的位面做买卖的家伙!打开一个空间黑洞,把另一个世界的特产贱买过来,随后在自己的世界里高价卖出去;或者搜集自己这个世界的特产,随后倒卖到另一个世界去小到魔法卷轴,大到神格神器,如此倒来倒去,低进高卖,岂不爽哉?
点评:作者用两个位面穿梭的概念巧妙的设置了兴奋点,这是我追看的原因。
亡灵进化专家 小说作者: 大巫师 新书
亡灵的进化之旅
简介V102
安德听到了亡灵世界传来的喧嚣:
亡灵领主痛哭:流氓安德会妖术,大家根本挡不住!
死灵君王高呼:亲爱的安德君王,您进化的亡灵,能不能再卖咱几个?
死神狂怒咆哮:渎神的骷髅法师安德,这是亡灵位面,不是你家菜市场!
……
安德委屈非常:尊敬的死神,我这人,最是老实本分忠厚善良,怎么可能做这些?真的,谎言之神她能证明……
武林高手在异世 类别:玄幻 作者:酒品
点评:这是较早的一本了,重生异界大世家、不受重视的子弟早露峥嵘,很喜欢其设定及情节
无敌幸运星 类别:玄幻 作者:开玩笑
点评:人气很旺的老牌YY小说,抛开异能,里面的美人儿令人垂涎
神圣巨龙魔法师 小说作者:吏少一 小说类别:异世大陆
他穿越异世之后成了已经挂掉的魔王和龙族美女的儿子……
他从小被寄养在人类国家,……
他离奇的拥有两位自己从来不愿意乖骑的龙宠……
他不以自己是恶魔王之子而感到惭愧,他对恶魔的评价只是在和名字叫神的一种生物的战斗中失败了一次,如果再来一次,恶魔胜了,那他就是新的神。
他将怎么一步步的由堕落天使进化为具有东方本土气息的异世巨龙,他将怎么去改变魔与神的定位,又是怎么去完成那个连神灵都望而止步的愿望……
武当传人在异界
一个武术世家的独子,无意中来到剑与魔法横行的异界。作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面对古怪的魔兽,聪明的人类,美丽的精灵,憨厚的矮人,勇猛的兽人,神秘的迪克族人,以及飘渺的神族,邪恶的魔族,他该如何展开在异界的旅程?
无赖金仙 类别:玄幻 作者:梁湛
点评:心中着迹,处处会有魔幻,放也不过人生一赌,率性的狂歌醉曲
张三丰异界游 类别:玄幻 作者:写字板
点评:张三丰异界游是一本很好的异界重生小说 主角强大 对手也不弱 没放过一个爱主角和主角爱的女子
少林武僧在异界 类别:玄幻 作者:特别白
点评:这是个武僧,不是*僧。在起点连出家人都开始荼毒以后,终于在魔爪下找到一个干净的得道高僧
极品家丁
年轻的销售经理,因为一次意外经历,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
宗教裁判所 类别:奇幻 作者:八部浮屠 新书
点评:强*啊,看吧,看吧,新人榜第一找到的好书,难得
比蒙传奇 类别:玄幻 作者:写字板 新书
点评:张三丰异界游的作者写字本的书,其实看到比蒙两个字就被吸引了。
破灭时空 小说作者: 任怨 (新书)
自古以来,军中最精锐的人员只会在两个地方。一是最精锐的特种部队,二就是在重犯监狱。
赵立为了隐瞒自己修行天才的事实,只能加入军方,用军方的战斗功法来掩盖自己的修为异常。但是,却被莫名其妙的分配在重犯监狱服役。
在监狱,赵立结识了无数穷凶极恶的重犯,也学到了很多非凡的技能,但最重要的,却是见识到了社会和军队当中的黑暗。
星锋 小说作者: 闪烁 (新书)
小说类别:现代修真
为了追求至高的力量,所有的修真者都孜孜不怠的修炼,感悟宇宙的衍变,从而达到修炼的巅峰。
宇凡,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而他,却拥有了宇宙的镜像——永恒之球!
宇宙的衍变,尽在我手!
天位 小说作者: 孤独枫 (新书)
天位是一种印记,一种象征力量与生命迈入另一种层次的印记……
精通中华古代武学的杀手至尊叶飞云被组织和唯一信任的同伴出卖,落入联邦政府之手,当作试验的弃子送入另一个规则完全不同的空间中,肉身湮灭的他,在灵魂即将消散之时,碰到巨大的法阵印记,投身为龙皇帝国爱尔森侯爵府家主之子……
且看叶飞云如何在这个世界谱写“天位”传说……
一本书总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孤独毕竟能力有限,如果大家觉得这本书不好,请安静的离开,骂来骂去也没啥意思,当然,善意的留言指点,孤独欢迎。
<魔法教授》教魔法,也讲究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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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墓》
说到玄幻就不得不说一下《神墓》了。号称玄幻小说中的EVA,这本书的气氛也是相当神秘的。从一开始就设下了一个个令人费解的坑,而后慢慢地在后文一步步的揭开谜底。
异界之极品奶爸 / 圣骑士的传说 / 玄幻
他,是一名高手,所以他有着属于高手的霸道和专横。 他,还是一名奶爸,所以他有着身为一名奶爸最大的优点——护短!谁敢动我的娃,我就要他付出代价! 他可以为孩子们泡mm出谋划策。 小说,讲述了一名身怀绝技的奶爸在异界的故事。他让异界的人知道了从奶爸到爸爸的全过程!(因为他泡上了孩子
光芒传奇 小说作者:紫箫小说类别:异世大陆
一个辍学的大学生,
凭借才华与努力,成为了响誉业界的炒手。
炒作古玩、奢侈品,包装房地产、明星,是他的拿手好戏。
一个震古烁今的传奇魔法师,
创造了挑战神则的禁咒,使自己成为了不破不灭的神话。
却在一场意外中失去了生命,只留下了一枚存放了毕生收藏的空间戒指:光芒戒指
铁拳法师 小说作者:汤泽 小说类别:异世大陆
到底是神的无上法力造就了人类的卑微,还是人的无知虔诚造就了神的权威?
人和神的战争自人类诞生的那一日起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三万年前,一场席卷大陆的元素风暴导致了煊赫一时的魔法文明走向彻底没落,“圣衣时代”随之兴起。
三万年后,一个超级大家族中的庶子因为天生不能习武而不得不踏上了魔法的苦修之路。
当来自“地球”的武修被少年仁厚善良感动而舍己造就后,意外得到传承的少年,路又在何方?
歌舞升平下的暗潮,宗教间万年的战争,繁华的帝都,风流的贵族,绚烂的斗气,一切浮华背后究竟埋藏着怎样的真相?
记录在古老文集上的文字究竟是一种掩饰还是一种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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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侵略者发动几场侵略战争后,咚咚的王朝车马喧即刻尾随而来,仪仗队全是绿的家族,不论浅绿的新叶,尽管浓绿的绿中代表,骄阳下的绿叶。春的足迹倒是很醒目,看枝头繁叶间隐密的残花的尸骸便可清然的明了,春花是枯尽了,尽了韶美的美貌后便寂然散场了,只那枝头的绿叶家族笑得最体心,一种后来居上的无言的补偿性的笑意盈盈。
被人们钟爱的校园一角更是鲜明的举旗迎合时间的替换。早开的花束固然是一方显眼的镜头焦点,许多人为她们倾倒,很夸张的拜倒在她们外表迷醉的长裙底下。被众人追捧的明星诚然是心喜外露的,风过处便就喷出花香,扩大美的传播范围,以便让再多的人儿迷上她们、追捧她们,那些暧昧的意愿也就隐隐飘出迷人的圆大的黑眼珠了。
花开得太早,开得太娇艳,也就会莫名的提心吊胆起来。若是春归过早,这花的美便不可长留枝头。十万大军的雨国登陆了,曾经红极一时的花朵们便宿命般的以身殉国了,遍地的花尸们,苟延残喘,她们很是期望能多留世间一刻。一夜之后,终是无情的被送往垃圾收购场,权充了垃圾王国的的新一员,在无尽回忆中冷冷的作投胎的赶赴,一希冀明朝的旭日是光明的。
雨是多情的流着,一直流泻到夏天的窝居,唤醒了欲欲而苏的夏天君主,这才带领全国上下的民臣及亲眷自冷冷青青的田野乡间进军至繁华的都市,满路旁驻扎而居,统领了寂寞加点变味的偌大城市王朝。
日子是过了许久,这座陌生而熟悉的城市该是可以为它传说传说了。吴世美同学恰巧也来到了此城念大学,我和她得相识应该是属于阴差阳错的范畴的。我起初来到这里时并不知晓她也被此大学录取了,在第一学期的尾声阶段,我的另一位高中同学向我提及了她,这才得知她的****。当时出于少年血气的方刚冲劲便突然给她打了电话,不用太多的想象力都可猜出当时说话氛围的尴尬表情,我素来非常直接,向来快人快语,开口便问她是不是吴世美,她好像“啊”了一声才继说她便是。
此种认识方式带有很大的朦胧性,便也无端的留下了多重想象空间,无意埋伏了几多悬念,就好似**里的场景设置,只是现实中的悬念不及**故事里的完美无隙,在人世的漫长行程中有无举胜数的不速之事,我们往往难以预言,只能凭主观的臆想一步步独自迈出去,明天总是不确实的变数,只有亲身经历了方能体味,但也有特殊的点,好似肉眼所见并不全都是真实的故事,因而我们学会了顺其自然,学会了呆子般的邂逅。
青春的年轮里,一周的时光总是短瞬而逝的,就是在周末的闲暇时间里,我们相见于喧哗的大街上,并不是我认出了她,而是我身边的另一同学,真实的说我在高中见过她也认识她只是不知道其芳名罢了,她却知道我的无足小名却不认识我的真身。彼此寒暄了一番,便也就当作了认识的朋友,如果可以说得亲密一点的话,也算是亲爱的同辈乡侪了。都是花一般的年纪,且是青春的宠儿,满脸的微笑都是我们所共同拥有的青春气息,若是非要区别一番的话,也只是她笑得甜蜜而我笑得有些苦味而已,本质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了。
青春最美的气息便是活力与梦想或是渴望的结合体,第一次的见面的时深刻,冥冥之中也就决定了很多东西,或好或丑,或真或假,尤其是她的口齿极其伶俐,喷射而出的大部分都是青春的活力的真实写照。至于梦想或是渴望,我不敢乱作猜揣,只好将它们暂且搁置,相信总有一天会揭开心瓦的,也许只是一小片心瓦,也许只能看见极小部分的心里之物,但又有何妨呢?
“今天阳光很美,温度适宜,若是你们有空的话,要不咱们去玩玩?”她一温和渴求的口气询问了我们的意见。当然,作为一个男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某一个女生的外在而拒绝她的美丽期望,但也有很多例外,幸运的是我不是那种计较之人,我的那男同学也不是,虽然我在学校不是很受欢迎。
吴世美并非高挑靓丽的绝色美女,甚至她和“美女”之恭维今生怕是无缘了,甚至这个词在她会变成一枝毒箭深深的刺倒她。她真的是典型的小女人的代表,身高低低的,是常见女生的海拔,并不是很显眼的高长;体重对她而言该是惊悚的,对世人而言该是恐惧的;那腰肢自然不用过多委婉的称赞,说白了就是醒目的水桶腰啦。也许她自卑的并不是上述那一大堆现实存在,却是她脸上的些许痘痘,在我的记忆中,她高中时就那样了,也许是幼时不注意饮食而导致了今天的害人痘,或许是天生的罪孽。如今,在她这些都不重要了,她本就自认为是平凡的人,命里只能做做陪衬的绿叶角色。绿叶固然相貌平平,只是似秋叶之静美是值得可歌可泣的,何况在人的暮年之秋?
许是好久没和女生斗嘴的缘故,我蓦然之间看似做作的害羞起来,便也就做了三缄其口的主人,学着沉默起来,我敢说那伪态简直可以迷惑众生,我就是这般自恋的陪衬在她们的谈话行列中。
阳光下的车水马龙,再多的该是红男绿女们的开怀大笑,隐约的柔情似水暴露于青天之下,霎时变幻成了恋人眼中的樱桃小嘴,猩红的双唇是最具杀伤力的,但也要生长在鲜美的桃源地质上才能逗引青春冲动的少年男儿。大抵恋人都喜爱对方的嘴吧,不是专为接吻而设,说一些大量的花言蜜语应该是最主要的功能,不可否认,我们都喜欢听美语丽言,在这方面,恋爱中得女人变现得尤为突出,我是自行惭秽了。
吴世美和那同学没有闲暇顾及我的走马观花,或许是我的演技太高超了一点,迷乱了六只眼睛?还是她们本就明白男生都有好色的一面,对于我的欲眼望穿早已数见不鲜,所以就没有打扰我的雅兴,给我些许机会让我大显本性?越想越离题了,下意识的偷看了她们的眼,看看那里面有没有我丢丑的线索存在。
这样的略带孤独的极力强忍的善良的眼中怎会有我那肮脏下流的作案证据呢?若是有也不可能是我的,许是多年前就留下的伤痕也未可知,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退才符合想象的推理逻辑啊。我的思维在喃喃自语以安慰我现实的本性。
树荫下的光斑投射在吴世美的周身,一处暗一处亮眼的,好似舞台上得灯光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活了起来,随着她的步法蹦跳,醉人心房,岂不是美的所在?
漫长得步游,转眼就到了街道的十字路口,我们在此处的公车站牌旁兀立着并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拥挤的公交车,将一颗心全部系在公交车的屁股上,难免觉得时间放缓了脚步,怜悯的陪同我们等待那渴望的不知哪路的何时到的公车。
站牌边人满为患,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欢聚一堂,抱着孩子的**也温柔贤静的立身着,那美女不耐烦的踮起了高高的鞋跟,我无法推知她所去之处是哪里?途中是否有转道?这些都是未知数。吴世美悠闲的站在我的左边,好像并不心慌似的。一个中年男子径自走到他的面前二步之遥,突然杀我个措手不及,还用方言问我某个地方怎么去,坐几路公车?他看似是个乡下人,不知为何事来城里,穿着老土也并不十分干净,手里还提着一破塑料袋。他本初在站在那美女身旁的,她见他走开了方把脚放了下来,我在心里复述:原来如此……
我并不太懂这地方的方言,以致我哑口无言。幸亏吴世美一下子把生意揽到了她的地盘上,我才得以解脱苦海。她一句一句的慢慢的以本地方言和他说了起来,说了很长时间都是他说不清那地名,吴世美最后也没法可施了,便建议他上车后再问一下司机以便更清楚地知道该乘哪一路公车,减少不要的精力浪费。
那公车真的来得太迟了,我们等得花都落了,鸟也回家睡觉了。远远放眼过去也并不是非常拥挤,只是突然间感觉有很多沧桑充溢其间,心很疲倦的样子。涌上公车后便一直到了目的地。途中可是害苦了吴世美同学,途中偏偏只上来了一位苍发老人,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座给老人,老人的老眼好像斜视了我一瞥,我便发疯的站起让座给吴世美,她却拒绝了,我只好又坐下。这善良的人注定是幸福加苦厄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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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尼在异国他乡,独自抱着吉他走在莱茵河畔,他没有想到因为一首歌,成就了一场浪漫邂逅。
朦胧的细雨将夜晚装饰的异常梦幻。
唐尼找到了一处台阶做了下来。
吉他的声音响起。
“异国他乡的雨季,没有人在乎我的名字。
懵懂无知的年纪,选择了逃离,我的家乡啊!我很像回去,去看看那香樟树下还残存的记忆。
美丽的女孩,是否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可是多少年了,也许你已经成为他人的妻。
异国他乡的雨季,我孤独的身影还有谁能够看清,多希望的爱情,最后还是逃离。”
音乐在河畔的上空飘起。
“这是你的作品吗?”突然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唐尼背后传来。
唐尼转身看到一位身穿公主裙的女孩说着他勉强能够听懂的外语。
“你能够听懂中文?”唐尼不敢相信在这里还能够有人能够听懂他所唱的。
“能够听懂一点点,不过你的曲子还有声音很好听。”女孩说。
“这样的天气你为什么还要出来呢!你知道这样会很危险的。”唐尼知道在这个国度尤其是晚上还是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危险。
“因为我想出来透透气。”女孩说。
“遇到了什么事情吗?”唐尼问。
“我的未婚夫喜欢了其他的女孩。”女孩说着眼泪流了下来。
“哦!那真的是太糟糕了!”唐尼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没,没关系,你能够再唱一首吗?”女孩说。
“你说什么?”唐尼一时没有明白。
“我的意思是,你能够再唱一首歌吗?”女孩说。
“如果你喜欢,我非常愿意。”唐尼说。
吉他声响起。
“雨季的天气,也许寒冷沉浸了我们的心。以为的爱情,泪水成就了哭泣。
没有一点点的怀疑,可爱的女孩你是否相信,我们需要的勇气不会别离。。。。。。”
女孩听的如痴如醉。
一辆车行驶而过,鸣笛声让两个人在音乐里清醒。
“对,对不起,我想我该回去了。”女孩有些不知所措的说。
“你叫什么名字?”唐尼问。
“艾莉丝!”女孩说。
“唐尼!很高兴认识你。”唐尼说。
2
一个月后
“唐尼,快点,这次是这里有名的富商公子结婚的日子,我们不能将这次机会错过。”唐尼的乐队队员凯恩说。
华丽的酒店,这里豪车不停地停靠在酒店外。
“我噻!唐尼,如果不是这次的演出,我想我一辈子都不可能进入这样豪华高档的酒店。”凯恩说。
“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参加莱尔斯公爵的婚礼。下面我们有请莱尔斯公爵和艾莉丝公主。”主持人说完大厅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唐尼的乐队在婚礼台的右侧,从他的方向可以清楚的看见台上的新郎和新娘。
“在婚礼正式开始之前有请我们的青春乐队为新郎和新娘献唱一曲。”主持人说完灯光投射到唐尼乐队的方向。
而此时的艾莉丝看到那熟悉的身影的时候内心竟然有些触动。
“凯恩!唱之前准备的那首歌!”唐尼说。
“唐尼?为什么要更改曲目。”凯恩问。
“相信我!”唐尼说。
音乐响起。
“那天的雨季来临,我以为我就此失去了方向,直到我看见了你,才重获生机。
我知道你将要成为他人的新娘,可是一切都不是你的意愿。
我日夜煎熬,可是我知道我办不到,也许我需要再次逃离,也许还有一个栖息地,他埋藏着我的心,葬送着我的歌曲。”
唐尼唱歌的同时艾莉丝已经泪流满面。而台下的人开始议论纷纷。
“这是谁请来的,让他们出去。”莱尔斯公爵咆哮的说。
“唐尼,你搞砸了这场演出,我想我们闯祸了。”此时已经有保安开始走过来。
可是唐尼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他看着台上的艾莉丝继续唱着。
“出去,把他们轰出去。”保安走过来大声的说。
“喂!不要动我们的设备。”凯恩和其他队员与保安争执着。
就在这时候警笛声传来。
很多警察走进了大厅。
“莱尔斯先生,我们现在怀疑你和多起跨国走私案与谋杀案有关,请随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3
“唐尼我真是为你感到骄傲!”凯恩羡慕的为唐尼送来祝福。
同样的酒店,同样的新娘,但是此时站在新郎的位置上的是唐尼。
“我愿意!”唐尼说。
“我愿意!”艾莉丝说。
在一处美丽的庄园。
“唐尼,你怎么会有这样一处庄园呢?”艾莉丝问。
“否则我怎么能够娶到我喜欢的新娘呢!我知道现实就是这样残酷,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也只是童话里的故事。”唐尼说。
艾莉丝似乎听出来唐尼话中的意思。
“莱尔斯的事情也是你做的吗?”艾莉丝问。
“是的,也许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我出生就是爷爷奶奶照看着,我没有见过我的父母,爷爷奶奶说他们来到了这个国家。
再后来再也没有任何音讯,爷爷在我离开的时候告诉我父母给我留下了一份产业,而我却不知道是遗产还是。。。。。。”唐尼说。
“所以你来到这里为了寻求真相?”艾莉丝问。
“是的,直到上次遇到你以后,我发现我深深的爱上了你,而你说你未婚夫喜欢了其他人,我便去调查了他。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父母的遇害竟然和莱尔斯家族有关,因此我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只是我没想到。”唐尼说。
“没想到竟然出现在我的婚礼上。唐尼,我爱你!”艾莉丝并没有因为唐尼说出真相而怪罪他。
一次邂逅,总会产生微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会跟某些事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完
一、十七岁不哭
《十七岁不哭》塑造了丰富的高中生群像,有成绩优秀、学识渊博、懂得自律的简宁;聪明好强、活泼率真、喜欢揽事的杨宇凌;宽容真诚、乐观随和、最受欢迎的乐心;家境贫寒、埋头苦读、心无旁骛的岳晓丹;条件优越、有些娇惯、爱哭鼻子的林林;渴望成功、不够磊落、爱打小报告的罗洋;出类拔萃、有些厌倦完美角色的刘毅新;多才多艺、有些叛逆却不善念书的雷蒙……他们在生活赐予的坎坷中跌倒、爬起,渐渐长大、成熟。宇凌在孤独中学会了维护他人的自尊,学会了宽让温和地与人相处;雷蒙在不被理解而厌学的泥淖苦苦挣扎,学会了怎样找准适合自己的目标而永不放弃;罗洋在同学的排斥中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懂得了朋友远比出人头地更让人心生温暖;而林林,在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中学会了勤俭自立比骄奢放纵更加珍贵……每个人物身上的特点,许多高中生都曾经拥有过,或者看到过;喜欢过,或者讨厌过。这些真诚清晰的人物形象是青春生活的真实折射。
二、爱情两岸风景依旧
青春若是流淌的河流,爱情便是那两岸的风景。命运的河床带着岁月向前,不论河水如何流转,两岸的风景美丽依旧。
年少轻狂的年纪,赵清雪邂逅了同样优秀的李明锐和王思强。
两年的时间,李明锐用无尽的关爱换来了赵清雪的倾心相许。于是他在燕园的一杆翠竹上刻下了两个名字,来见证他们的感情。但那一段纯美的初恋还是没能长久,由于一个小小的误会,赵清雪和李明锐最终黯然分手。
心痛神伤的日子里,从高中开始就一直默默陪伴着赵清雪的王思强,渐渐走进了她的心。王思强一贯温和淡定,从容内敛,无数次的安抚过她的心。可是因为家庭的原因,王思强无可选择地去了大洋彼岸的美国。
有一天误会解除,距离不再遥远,面对两个同样深爱她的男人,谁会是她最终的选择
三、始乱终弃
文案:
高三的故事,平淡温馨
一直有人问为什么这小说叫《始弃终乱》。
现在解释如下:
其实一开始萧寒纯粹只是觉得尹心慧这个女生很有趣,就喜欢逗着她玩,并没有喜欢她,为之“弃”;到后来萧寒确实喜欢上这个女生了,心乱了,为之“乱”~~
不要鄙视我啊~~
所以此文不是悲剧~~真的不是悲剧~很温馨的啊
四、经年留影
文案:
这一生,连见一面都是奢望。
那么多的岁月,我们如何挽救得回来?
“如果可以,我用一生一世的时间来记住你。”
“这个答案,我会用一生一世的时间来告诉你。”
五、为何偏偏喜欢你
从没对你坦白,在我最深的爱里,你一直都在。
年少时,她是他爱情的首映式。他却是她初恋的导火线。他笨拙地示好,她敌意的防卫。一个众星捧月,一个静默如影,错开的命运线,注定相忘天涯。她爱过,别离过,蜕变成蝶。他想念,却远离,将爱情变成独自的等待。经年后再相遇。她发觉他偏执的守候,已成为她心头一颗朱砂痣。只是啊,慧极必伤,情深不寿。越是深处,越是惧怕伤害。
年轻的他与她,并不知道在爱情之外,还隔着人世的芜杂与悲哀。再笃定的相爱都躲不过命运的嬉戏。相识之后,一个时代已逝。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否再度相逢……
这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这是一部青春的回忆录。即使经年之后,你已经离开。我还是会想起从前的你,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段青葱岁月。
六、盛夏的背影
13岁时,刺猬头,稚嫩的肩膀,修长的双腿,他的背影刻在她心上;
15岁时,他转身就走,孤单的背影比被拒时落寞的表情更让她难受;
19岁时,她追到玉兰树下,只看到他和别人的背影组成一道优美的风景线;
21岁时,骄阳下,她躲在他宽厚的背影下纳凉,捂着嘴幸福地偷笑;
23岁时,她指着大门叫他滚出去,但看到他的背影消失在门边时却心痛得要死;
25岁时,她终于明白到,他的背影一辈子都只能是属于她的了。
他说,你似乎总是跟我形影不离,却又好像离我很远,独自去旅行,不知不觉又回到我身边。这样也好,只要我别看丢你。
他继续说,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看丢你的。
七、君子一诺
故事的开端,皆因一个来不及的承诺。初恋的离开,彻底改变了苏措。原以为无法再爱,命运却安排她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热切而温暖的大学生活,张扬洒脱的青春,不期而遇的爱情也悄然来临。英俊睿智的陈子嘉,冷静平和的许一昊,关心体贴的邵炜,谁有可能走进她苍凉的心?过往不能违背的承诺,前方触手可及的爱情,看苏措何去何从?
走过了最初的痛苦,苏措也逐渐接受了那个默默关注自己,等待自己的男人。陈子嘉用了七年的等待,换来了心中的至爱。也许江为止会一直留在苏措的心中,但苏措和子嘉都明白自己深爱彼此。而许一昊和李文薇,苏智和应晨,也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或许总有遗憾,但未来依旧美好。
八、原来你还在这里
苏韵锦: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
程铮: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家庭背景不同的二人,生活上的差异要彼此分开。而韵锦在分开之后才发觉有了程铮的孩子。个性强的韵锦没有告知程铮。在几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九、向莎翁致敬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
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
我们是不是还是深爱着对方
像开始时那样
握着手,就算天快亮
如果……
如果……
可是,人生往往,没有如果。
向莎翁致敬
一本书所牵出的一段校园爱情故事,有笑,有泪,悠远,漫长,跨越数年,跨越国界
十、笑情如旧
他们算是师生恋,因为他曾是她的老师;他们又不算是师生恋,因为恋情开始的时候,他已不是她的老师,而是她的同事。
然而,师生恋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交织了悲欢离合的破镜重圆的故事。
江汉曾为客,相逢每醉还。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
何因不归去,淮上有秋山。
——《淮上喜会梁川故人》韦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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