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事物是这个世界上最喜迎人的,人人都喜欢美,也在追求美,不过,我觉得,美不在追求,美在不期而遇。
这是一次真正的不期而遇,因为是不期而遇而显得尤为的美。我不愿把它说成邂逅,一次美丽的邂逅或许更值得期待,但邂逅多少带着点暧昧,邂逅之后,往往会留下挥之不去的忧伤。而我当时的心境,却如那一渠清水,清亮而明丽。
因为是周六,不用担心要上自习而感觉时间紧迫,也不用为第二天上什么课而有急着备课的压力,校园在我闲散的心情中远去,我慵懒地散着步子,走在空旷下来的田野上,终于注意到这是一个多么优雅的黄昏。
校园地处郊区,出门便是宽阔的车江大坝,没有城市的噪音与污染,四季的颜色在这里明析交替,农人的耕耘,作物的生长,每日都可尽收眼底,让你觉得虽不曾亲临田间劳作,却仿佛历经着两份生活。可是,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每次都是骑着车匆匆赶路,从油菜花香,到蛙声成片,到黄瓜满栅,到禾苗青青,稻田里的热闹在身边一场一场地更迭,我却一直都不曾亲近过、不曾用心体悟过。
傍晚的凉风习习吹来,四周是宽阔的绿色,西去的阳光映在远处的白墙暖木上,像一抹温柔的笑意。校门口有两家卖盒饭的,学生们疏疏落落地到此就餐。我想这便是周末,周末的曲调是舒缓的箫音,我何不好好享受一下这支悠扬的箫曲呢不想再忙前忙后的去准备晚餐,我也打了个盒饭,避开车来车往的大道,向着那片禾苗青青的田野走去,就让我沿着阡陌交通的田埂一边玩耍一边回家吧。我不知道这片田野哪一条小路可以通到我的住处,但我相信一定有,凭我小时候的经验,纵横交错的田埂再怎么错综复杂也不会让人迷路。
没走多远,我便发现一沟水渠。水很满,看着汪汪流淌的水,你似乎可以听到禾苗正滋滋地往上生长。水也很干净,带着雨后的一点微浊,更显出一种琥珀的迷人色彩。有一条小小却平整的水泥便道随着水渠一直延伸,我想一定能由此走回我的住处。可是,我不想就这样离开,我突然想要坐在这水渠边上,就着这一渠清水,就着满目的绿色吃我的晚餐。
我脱下鞋,坐在水渠边上,让双脚荡进水里,然后打开盒饭吃起来。这里很安静,但偶尔也有收工的农人打此经过。可我不在乎,我一边荡着水一边吃饭,像个调皮的放牛娃进行着一个人的野餐。
正当我自我陶醉的时候,有一个衣着整洁的年轻男子从居民区那方走来,他的儒雅让我觉得他不是这附近的农民而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我想可能是“两高”的外地工作者出来散步的吧,这多少让我觉得有些尴尬。我低下头自顾自地吃着。他经过我身边时却爽朗地笑了,说真潇洒啊!我于是抬起头,也回应了一个大方的笑,说是啊,感觉挺不错呢。
我从来不能在陌生人跟前这样大方的,但此时却感觉心胸十分明朗。或许,美丽的情境总教人不自觉的忘乎所以,在与他擦肩而过的一刹那,我想,我们两个彼此陌生的人,却已对此情此景产生了一种纯粹的共鸣。
他朝我来的方向走去,可没多久就回来了。再次经过我身边时,他笑着问我,你是新一中的老师吧我说是的。他似乎没经过犹豫就在我身旁蹲了下来。他说他去看田水来,家就在前面的木屋,在城区上班却喜欢每天回老家来住。
简单的开场白,我们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像两个多年未见的童年伙伴,回忆着难忘的乡村童年,谈论着城市的繁嚣以及我们对田园生活的向往。
在这坑蒙拐骗盛行、勾心斗角泛滥的年代,在越来越世俗化的成人世界里,却能与一个陌生的人,在一片青青的田园之间,在一渠琥珀色的流水之畔,无所顾忌地畅谈,我不能不感叹这是一个多么奇特的黄昏。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们起身回家,可直到最后,谁也没有寻问对方的名姓,没有留下任何****。“人生若只如初见,何处秋风悲画扇”,我想,有些事是不需要延续的,延续,只会破坏最初的美感。我们的心境都很清朗,知道我们的相遇相知就属于这一个黄昏,这一片田野,这一特定的时刻与特定的情境。
一直以来,我在心里刻意地装着某个人,刻意地经营着某一份感情,以此作为生活的动力,生命的支撑,以为离了他生命就没有色彩,就毫无意义,难以继续,因而常常为情所伤,陷生命于低迷。我终于知道,其实偶尔的不期而遇一样可以让生命激越与美丽,让生活充满色彩与期待。
我不在意与他的交往能否继续,也不期待与他能否再次相遇,我只要记住我们曾拥有过一个美丽的黄昏,一条清亮的水渠,一片迷人的田野,一份明朗的心情,这就够了。
我也不应当拼命追寻谁而把他当作生命的唯一,生命的支点本该是多角的,我会期待着下一次的不期而遇,与某事、某物、某人、某一情境的美丽的不期而遇。
我想,只要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心,美丽的相遇就会常常在不经意间突然来临。
只要我们有一颗愉悦的心,一颗热爱生活的的心,美,往往就会在不经意间来临,而且,会非常的多。
望采纳
美丽的邂逅
①我喜欢读书,喜欢到旧书摊淘书。
②那是一个深秋雨后的傍晚,在路边一个不起眼的书屋里,我随意地在杂乱的旧书摊上翻寻着。突然,一个熟悉的名字--《林清玄散文》跃入眼帘。我赶快把书抽出,店里的书可都是二手书,基本上都是单独一本。
③ 这本书是1996年1月第三次出版的,一幅抽象的图画连贯着封面和封底,**白色相间的扉页上录有林清玄先生的经典语句。句子左下方的页脚处,有几个竖写的蝇头小字:“慧藏书96526”整本书除了书脊上下两端有些微的破损,没折叠,没涂画,像新的一样。
④一个个或月光流泻、或雨打芭蕉的夜晚,我倚在床上,追随者林清玄先生的脚步,锦绣山河、风土人情、异国风光、人情冷暖、小人物的生存和命运……这一切充实、温暖和美丽着我的心灵。“一株草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有了亲自种的心血,就高贵起来。”“如果树是生命,果实就是它的心。”细细聆听先生的心灵独白,轻轻吟诵先生的絮语箴言,一脉温情和馨香弥漫了整个心田。这些篇章大部分是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结晶,十多年后被这个叫慧的女孩珍藏,女孩珍藏了十多年后变成了我枕边的读本。这也是我们的一种缘分吧,素未谋面的美丽邂逅。
⑤掩卷沉思,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
⑥都说字如其人,她是不是如她的字一样娟秀、精致和美丽?页脚签署的这个日子对于她有什么特别的纪念吗?我猜想:她必定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是一个碧玉闺秀,因为喜欢读书的女孩典雅、娴静。古时评判美女的一个标准就是诗词为心,兰心蕙质。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少女沉醉于书卷中,不时浅浅地笑,融入时光深处。一个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书本上的人,除了纪念这个日子,说明书的出处和归属,更有一份喜爱和珍藏在内。这么多年,这本书还保持完好和整洁也说明她对这本书是多么的爱护和珍惜。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足以翻天覆地。但是,生活越来越富裕日子越来越美好的时候,她为什么忍心把喜爱的书遗弃?一起遗弃的可能还有别的书吧?是乔迁新居吗?如果乔迁新居也不差这一本书的方寸,对于一个喜爱读书的人来说,不管走多远,书籍都是不舍的伴侣,精神的家园。十多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这个叫慧的女孩也应该不再年轻了,曾经的梦想和追求也许被折断了翅膀,在生活的磨砺中,原本纯洁、满怀憧憬的心灵是不是随着网络快餐文化的盛行、社会的浮躁和功利,而变得越来越荒芜和浮躁?
⑦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个不起眼的书屋,一本写着藏书人名字却被遗弃的好书,一段人生和当今文学的现状,使我思绪万千:今天,有多少人还会静静地捧读一本书?有多少人还会孜孜以求三国水浒西游记和金陵十二钗?
⑧这时候,我耳畔想起来了温总理感人肺腑的声音:“读书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
⑨那个深秋雨后的傍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暖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甚至宁愿我没有得到这一本书,宁愿这本书一直珍藏在慧的书架慧的心中……
(作者:朱东锷有删改)
1、作者为什么把在旧书摊上淘到一本书称作一段“美丽的邂逅”(4分)
2、结合下面句子中加点的文字,品析作者是怎样表现“邂逅”的美丽的。(4分)
一个个或月光流泻、或雨打芭蕉的夜晚,我倚在床上,追随着林清玄先生的脚步,锦绣山河、风土人情、异国风光、人情冷暖、小人物的生存和命运……这一切充实、温暖和美丽着我的心灵。
3、读第⑥段,说说作者在“掩卷沉思”中表达了哪些情感,并概括情感产生的原因。(4分)
4、文章最后一句以两个“宁愿”表达了作者的愿望。请结合文章的主旨,说说作者在文中表达了哪些愿望。(6分)
参考答案
1这本被一个叫“慧”的女孩珍藏十多年的书,是“我”相当熟悉和喜欢的,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了“我”枕边的读本,给“我”带来了许多美好的感受。
2以形象(或生动)的语言来表现阅读环境的优美,以精练的语言(或多方面的呈现)来表现阅读内容的丰富,以此来凸现阅读的愉悦和充实,从而表现“邂逅”的美丽。
3(1)因对“慧”爱书形象的猜想,产生了欣赏(喜爱、赞美)的感情;(2)因对“慧”弃书原因的猜测,产生忧虑(遗憾、惋惜)的感情。
4(1)希望人们能爱书(珍惜书),静心读书。
(2)希望人们能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通过读书来提升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
(3)希望我们的社会形成全民读书的良好风气,以振兴我们的国家和民族。
美丽的邂逅(微小说)
我喜欢她都喜欢到血液里,他喜欢我亦到了骨髓里。
那是一个炎热夏季的傍晚,我悠闲散步于街市,来到书摊前,随手翻着书,突然一个穿着青花瓷裙子的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她穿着浅绿的束身衬衫,下身穿着蓝底小白花的青花瓷裙异常扎眼。
她25岁上下,窈窕身材,瓜子脸,长长的青丝秀发披肩,走起路来,给人以飘逸感。前凸后翘真是迷人。我的精神崩溃了,心想:是不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看着我,她嫣然一笑,我也憨憨的对她一笑。凝视后的尴尬且不用说,看得人家姑娘满脸绯红。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咋这个样子呢?她买了一本书走了。
我到家后,躺在床上,26岁的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啥叫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失眠了,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失眠了。这是不是叫单恋?
第二天晚上,我打扮了一番,然后,又去了街里的那个书摊,心不在焉的照常翻着书,企盼着电视剧里的镜头或情景发生。不一会,女孩来了,看见我嘴角微微上翘一下,我知道那是人家出于礼貌。买了一本——《张晓风精选集》,就要走了,我快步走过去同她搭讪,得知她在市文联工作,是个文学爱好者,家就在附近,我呢,是一名高中的语文老师,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这能不能算作郎才女貌呢?瞎想啥呀?说不定人家都有对象了。
我第二天找到了文联的朋友了解了这位姑娘叫冷月,是位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为人低调内敛,人品一流。在文联主办的刊物上负责稿件的编辑工作。
后来,我有目的地给冷月编辑的刊物上投稿,笔名叫暖阳。
一连写了好几篇,什么微型小说、散文、现代诗歌、诗词,都如石沉大海,音信皆无。我要选择放弃键。这时,我收到了一封令我惊喜的信。我一看是市文联编辑部邮来的。那个乐呀,当时是蹿起老高。蹦跶好几下。
都说字如其人,她的字,娟秀而精致,信的文笔中 透漏出女孩的典雅与娴静。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姑娘沉醉于稿件的评阅中,看着一位叫做暖阳的习作,不时浅浅地笑呢。
我看着冷月写来的关于我写的习作的若干意见和建议,诚恳真挚,我心服口服。暗暗佩服才女的语言功底。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那句话:暖阳:以后如有事请到文联六楼606找我。再见!
我想机会来了!要把握好。
101放假,我带着文稿,带着我那颗火热且滚烫的心来到了文联,轻轻敲门后,我见到了她。冷月的脸上不知为什么泛起了红晕。我拿出了文稿,请冷月面批,对一篇叫“雨中情丝”的散文稿,她非常感兴趣 。说我进步了,有一定的文学功底。语言也比较清新流畅……反正都是夸我的话,我当时别提有多美了。
接着,我们俩聊李白、杜甫、苏东坡、聊张晓风、林语堂、白先勇、舒婷、毕淑敏、聊余光中、余秋雨,最后聊到了徐志摩……
这次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她是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来文联工作刚满一年,主要是至今未婚,还没处男朋友。我心想:这真是天意呀!
我俩从上午8点一直聊到11:30 ,眼看到了饭时,我想机不可失呀。我说:“冷老师,你看到饭时了,给我个答谢你的机会呗,她推说,有事要拒绝我,我也不是吃干饭的,大白给。我说:“我快调走了,如果这顿饭不吃,今后就没机会了!”我也不知道,我咋突然变得聪明了,信嘴一诌,还真管用了。冷月说:“那好吧,找个清净的地方。”我说:“你想吃啥?”她说:“随便!”最后敲定吃火锅。
在那次酒桌上,我俩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冷月喝了很多酒。有红酒、白酒和啤酒。在醉意时,她说她对我有好感,特别是对我的上进心、不服输的精神表示钦佩。这一次吃饭,我俩谈了很多很多。我了解了她冷峻的背后,是那样的淑女、小女人、那样的小鸟依人。我的心率加快了,我控制住了自己,人家只说对我有好感,也没挑明是恋爱关系,瞎寻思啥 ?吃饱喝足后,我非常绅士地把冷月送回了家。记得时间是从中午12:00分,一直吃到下午4:30 。
谁知道,这顿饭是我和冷月的分别饭。她不久就调走了,去了上海一家杂志社,任总编辑。时间是1982年9月26日。
33年过去了,冷月不再年轻了,33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33年中,我在电话中得知冷月经历了结婚、离婚,有一个儿子,今年28岁,在美国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现在的冷月仍然孑然一身。孤独度日,已退休在家,安享晚年。
令人兴奋的是:2015年3月26日,我们东北三省的文化考察团决定去上海参观研讨,作为地级市的文化局长我有幸参加此次活动。
2015年3雨28日,飞机在上海的浦东机场降落,在接机站口我看到了一位年过半百仍风韵犹存的女人,略显微胖的她手持一束红玫瑰,在翘首期盼着。
我远远地就看到了她?这不是每日令我魂牵梦绕的青花瓷裙女孩冷月吗?
我恨不能扑上前去,紧紧地拥抱她、亲吻她。可怕同来的仕友看见,岂不贻笑大方。
当天晚上,我们相约来到了上海黄浦江附近的“巴越风酒店”。
冷月见到我后,啥也没说,将头埋在我怀里,一直捶我后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她怪我33年前,请她吃火锅那次没有向她求婚,哪怕确立恋爱关系也好,她说她就不会来上海了。她说她当时已经示意我说对我有好感了,可我还是显得很木讷。当天晚上冷月失眠了。认为我暖阳是个冷血动物。根本不懂得什么情感。实际上,冷月错了。33年暖阳一直没有停止对冷月的思念与牵挂。
那个初春细雨绵绵的夜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馨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宁愿回到33年前,看到那个身穿束身绿衬衫,下穿蓝底小白花青花瓷裙,长发飘飘,脚穿高跟鞋的令我热血沸腾的清纯女孩。
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美丽的邂逅的800字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远不会想到,某一天,在樱花河畔,我会相信一见钟情。
就这样和你淡淡地相遇,淡淡地分离,还没完全记住你发间那股清新的桔梗香味,就不得不面对你我随波逐流的离合。相遇时,明明知道在你秋水般含情脉脉的眼神后藏着的是催人泪下的悲剧,却还是傻傻地投入你的怀抱,那么决绝,倔强得令人心疼。离别时,没有说什么,更没有挽留,坚强得甚至没有任何泪水,只是在属于自己的那一尘不染的小屋中,抱着你送我的白巧克力,抚摸着上面你漂亮的笔迹,呆呆地望着窗前的白桦林,静默着……
对于这些,我已经麻木了不是吗?我问镜中憔悴的自己,这些已经伤不了我了吧!但镜中茶色眸子流出的忧伤却毫不掩饰地暴露了我内心的伤痛,为什么,为什么经历了风风雨雨的我依旧如往日般那么的脆弱?自认为早已看破红尘,却不自觉陷入爱情陷阱。轻叹一声,拾起琵琶,独奏世间密曲。如有来世,愿为一只黄莺,傲立于枝头,心如止水,俯视世人忙忙碌碌,俯视世间爱恨离愁。
你离开了,我却习惯了伴着落日的余晖漫步在樱花河畔。莲步轻移,听风儿絮语,叹无有缘人能懂我心中那份惆怅。白鹤立在河心,如草木女子,裙摆飘逸;乌鸦栖在树梢,如黑衣女郎,孤寂独行。后来,又在这儿与你相遇,得知你还是孤身一人,心中多了一份怅然,却没有半分欣喜。“对不起……”你低低的'说,我摇了摇头:“过去,不要再提。”惊异于自己的泰然自若,心里已无半分贪念,如有可能,我愿做你的红颜知己。
很快,你的样子就已在我脑海中模糊不清,那股痛,也随时光慢慢淡去。以前,常常去路边充满情调的小店、古色古香的书馆捡起我和你亲切的回忆,现在,我习惯孤身一人,偶尔翻看着旧时的照片;以前,常常幻想着与子白头偕老,现在,发现原来邂逅才是青春最美丽的风景。不再留恋过去,试着笑着,唱着,可是,我却依然不时想起那天的初遇,那天的画面就像是不会被时光风化的岩石,永远定格在了弹指间那刹那芳华中:明媚的阳光、清新的花香荡漾在空白的脑海里,那么温馨,那么甜蜜……
要是人生只有初遇,那该多好。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