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主角相遇的情节

小说中主角相遇的情节,第1张

  凭本人多年看小说经验,稍微总结一下:

  1、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型;男女猪脚从小就认识,分开多年,偶然相遇,熟悉却不相认,直到两人关系匪浅才发觉绕了一圈还是那个人。

  2、乌龙事件,丢脸献丑型;女猪脚无意间在某场合做了一件很丢脸的事,不巧被男猪脚看见,意为“特别”,就此擦出火花。

  3、打打闹闹、欢喜冤家型;男女猪脚第一次因某事互看不顺眼,最后打打闹闹把故事发展下去。

  4、王子与灰姑娘、或贫儿与富家女型;男女猪脚身份悬殊,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做了什么令其记忆犹新的事,视为心中目标追逐之后创造接近机会发展情节

  5、表面平淡内心波澜壮阔型;男女猪脚因一件极其简单平凡的事见面了,对视一眼,啥也没发生,只是在心中留了一个影子,等到再相遇或多次相遇之后才发现原来是特别的。

  6、命中注定、甩也甩不掉型;两人一天之内不意遇见N次,等到第N+1次时发现:这家伙怎么这一天总是在自己眼前晃,于是相识,认识,在发展。

  7、姻缘纠结型;因为一件关系人纠结的事,男女猪脚一方去找另一方解决问题,于是擦出火花。

  8、关系人中介型;男女猪脚通过身边的人知道有另一方这么一件事,又因为身边人的关系无意中见面,再发展下去。

  9、传统型;最保守见面的就是,家里长辈介绍或是相亲见面,本来男女猪脚互相不保什么希望,不想见面之后看对眼了。

  10、心灵与生命救赎型;无论是性命或是心灵,无意间被另一方第一次见面就救下了,从此心里的对方不在普通。

  11、顺承发展型;没什么特别的,就那么见到了,在路上,在树林间,在网络里,在饭店,在公司,在学校……在任何可能的地方,两个人就那么见到了对方第一面,一般的对话,一般的情节,但故事就这么在平凡中不平凡的开始了……

  就乱七八糟想了些有的没的,希望对你有用!写小说加油哈~~~:-D

网络小说如何将情节写得生动有趣?

假如说有这样一个故事:主角是个坏蛋,经常欺负别人,结果他发现自己经常遭遇意外,可能有人想要杀了自己,他迫切想要自救,却发现危机始终不断。

这里有两种情节的安排:

第一种:开篇主角躲在房子里,写下遗书,表示有人要杀他,如果他死了就一定是被人谋杀,并且列举了一些自认为有动机杀自己的嫌疑人。

留下遗书之后,他出门调查到底是谁要杀自己,中途遭遇危机,发现线索,一步步查出真相。

第二种:开篇主角在欺负别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但紧接着他过马路就差点被车撞了,洗澡的时候发现插座在漏电,吃饭的时候酒菜里被下了河豚毒素。

这接二连三的意外事件终于让他意识到了不对,他向人寻求帮助,可却无人理会。

他怀疑是自己之前欺负过的某个人要报复自己,于是前去跟踪,堵住别人做询问,但却又逐个将这些可能的嫌疑人排除。

他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惶惶不可终日,甚至觉得是引来了天罚,只好寻找受害者一一赔罪。

这个过程中突然有一次,他从其中一个人那里得到了线索,隐约抓住了那个人的影子。

但当他给每个人道歉之后,意外事件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周围。

……

如果将这两种情节的安排做一个对比。

第一种开篇抛出了一个噱头,已经属于不错的故事诱因,但之后的推理,追查,除非你是专精与侦探推理小说的职业作者,否则想在这方面玩出花样,非常困难。

大多数作者如果按这个安排去写故事,都会落入平平无奇,毫无波澜的困境。

第二种安排在开篇并没有抛出一个猎奇的嘘头,但随着故事不断向后展开,你会发现他所设置的悬念是连环不绝覆盖在剧情之上的。

如果将这些悬念都剥离出去,这就是一个很俗套的坏人在惩戒之下自我救赎的故事。

利用巧妙的情节安排,不断向读者释放出故事的悬念,这是打破剧情平淡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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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举一个平凡点的例子,校园爱情。

假设一个这样的故事:主角暗恋某个女生,不敢表白,但因为是一次意外的巧合,却让女生得知了主角的心意,女生没有点破,因为她也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消息。

校园之中,人互相偷偷观察,慢慢在意,然而直到毕业都没有打破僵局。

直到某一天,已经工作的主角因为一次休假回到家乡,从以往的一些旧物中发现了女生曾经隐晦留下的心意,遂动身寻找女生的踪迹。

这就是一个很平淡的爱情故事,木有撕心裂肺,爱恨纠缠,分分合合,赚人眼球的劲爆内容。

木有车祸,疾病,堕胎,小三,霸总这些青春剧所谓的爆点。

如果按照正常的方式去写,肯定没有过山车那般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充满了乏味和无趣。

这样本身缺乏起伏的故事该怎么安排情节。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故事中有划分非常明显的两条时间线。

一条称之为‘青春期’,一条称之为‘成年人’。

这个故事能否讲好,讲精彩,关键就在于过于平淡的‘青春期线’能否吸引读者,而根据单调线索推导的‘成年人线’能否留住读者。

这里同样是两种情节的安排:

第一种:事业有成的主角坐在返回家乡的火车上,这次休假他要躲开大城市的喧嚣,只想回到父母身边放松一下。

火车到站,主角回到家,发现父母正在重新收拾他以前上学时的房间。

于是主角放下行礼,连忙让父母去休息,自己整理就行,打扫房间途中,无意间从抽屉里发现一封没有给出其的告白信。

看着这封信,主角面红耳赤,又忍不住想打开看看自己当年是怎么犯二的。

这时候老妈端着水进来,看到主角手上的信,打趣说你上学的时候喜欢的女生叫什么来着。

主角没有回答,哄走老妈,将门锁了起来,看是翻找以前学生时代物品(线索)。

第二天早上,主角无事可做,又想起昨天从柜子里翻出来的东西,心血来潮突然想去母校看看。

回到学校,拜访了曾近的班主任,老师一边回忆,突然询问主角,以前跟你关系很好的那个女生现在怎么样了。

主角纳闷,表示自己没有跟对方关系很好啊,老师却一脸不信。

从班主任那里得知当初班上的东西还有好多在学校的陈列室,主角要来钥匙,前去查看(线索)

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时间回到青春期线,主角根据回忆开始穿插说明整件事的起因。

这里要写清楚主角学生时代并没有表白,始终都是暗恋(自以为)。

后面剧情太长,我就不一一写出来了,总之,青春期线的转折点在女生发现主角心意的那起意外事件,成年人线的转折点在主角通过线索发现女生最终心意的事件。

这两个事件跟着线索和悬念推导出来即可,青春期线的转折点在前,成年人线的转折点在后。

第二种:主角装作在看操场的样子偷偷看着窗边的女生,老师突然点名朗读课文,主角回过头佯装没有走神的模样读起课文。

下课后,主角摸了摸背包的小口袋,后座的小伙伴催着赶紧去食堂排队买饭。

主角只好把书包塞进抽屉,匆匆离去。

女生正准备出门,中途却被任课老师叫住,叮嘱她下午上课前把昨天作业收齐抱到办公室去。

女生叫住一个正准备离开的同学,催促他赶快交作业。

该同学表示作业本早上借给主角抄了,应该在他柜子里,赶时间去食堂便叫女生自己去找。

女生无奈,只好来到主角座位翻找,取出作业本的时候,不小心带出一个信封,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

女生疑惑,女生打开,女生重新合上信封,匆匆将作业本全部塞会主角书包。

主角吃完饭回来,发现女生正在清点作业,想起来自己早上抄完还没有教上去,连忙翻出作业本交给女生。

下午上课,老师让女生上黑板解题,连续喊了两次都没回应,主角连忙举手,表示这题我来。

……

若干年后,主角休假回到家乡,内容同上,开始沿着线索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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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拍**或者电视剧,这里会选择双线叙事的结构,通过成年人线的探寻,回忆,对话将‘青春期’线的故事穿插说明,一步一步引导出来。

以此来规避青春期线过于平淡、乏味、稚嫩、青涩的缺点。

但是,如果是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却不会选择刻意的去规避。

青春期线不仅是伏笔,同时也是铺垫,这对讲清楚这个故事至关重要,属于不可缺少的因果。

相比于倒叙和插叙的讲述,宁愿多花费笔墨和篇幅去把这段故事讲清楚,讲精彩。

这个例子中虽然同样有利用到悬念去吸引读者,但是更主要的方面则在于‘人物’和‘冲突’。

人物方面通过具体的事件,行为,神态,心理等方面来刻画这个人物的细节。

主角和女主都是利用这点来在平淡的剧情中发挥他们的吸引力。

冲突方面则主要是利用了两个角色之间的‘信息差’,配角与主角之间的‘信息差’。

这只是众多冲突手法中的其中一种。

设计故事情节时,可以利用不同的因素制造‘对比’,再由对比形成‘反差’,以此塑造出矛盾的中心点。

冲突展开,要思考的便是如何解决冲突,以此达到戏剧性的‘转折’效果。

……

所有的情节安排,与其让主角去说,去想,不如让主角去做,去动,行动和遭遇是情节的根本,两者需要产生互动,互相配合。

悬念、人物、冲突,这些是在平凡情节中吸引读者的法宝。

当然,具体在写的过程中还要考虑视角,文风,遣词造句方面的表现力与代入感。

再提供一个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极端化人物的某一个性格特征,或者极力塑造人物的某一种执念。

也就是说,我的这种方法是从人物塑造入手,反向建构故事。

假设我们的主角是个渴望成为当代传奇剑客的少年,但他很穷,手里甚至没有剑。

有个铁匠,擅长铸剑,他收藏着无数的名剑,但是他贪财,除非有钱,否则谁都拿不走他的剑。

有个侠客,武艺高强,但是也很落魄,侠肝义胆,喜好吹牛,手里存不住钱,嗜酒如命。

有个怪盗,妙手空空,以偷盗为乐,却又将偷来的东西弃若敝屣,只求偷盗时的惊险刺激。

有个劫匪,嗜杀如命,常守在路边,不求黄白之物,只想杀人。

在我的观念里,情节只是人物互相碰撞的结果,所谓的高潮,就是他们最尖锐的地方彼此剐蹭所爆出的火花。

1当少年先遇到铁匠,被铁匠嘲笑后遇到侠客,得知侠客手中的剑被怪盗偷走了,然后遇到了那个劫匪。

2当少年先遇到了怪盗,少年用言语相激,让这怪盗为自己偷来了一把好剑,随后又遇到了循着痕迹赶来的铁匠,急公好义的侠客路过,看不惯铁匠那副咄咄逼人的样子,答应取下劫匪首级换取赏金替少年偿还。

3当少年先遇到杀人如麻的劫匪,危机之时侠客赶到,一番乱战后杀了劫匪,侠客被少年的执念打动,让少年提着首级去换钱买下铁匠的名剑,却不料,少年才买的剑被怪盗盯上……

4当少年先遇到侠客,急公好义的侠客答应传授少年几种剑术,而后少年又不小心捡到了怪盗偷来的长剑,几番指点下,那个杀人如麻的劫匪成了少年的第一块磨刀石……

至于后文?

如果是小白爽文,就让人物单一化,做到情绪输出就好了。

如果想要写的复杂点,往这些人物上再添加新的属性,让他们再“长”出其他尖锐的尖刺,让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再度相遇。

事实上,只要人物足够鲜明,到哪都是有故事的。

以上只是以少年为核心塑造的故事而已,不妨可以想想以铁匠、怪盗、强盗、侠客为视角的故事?

不同的人物之间可以组成不同的故事,也会根据后面添加的人物而有了全新的变化。

或许你该问问你笔下的这些人物,

他们需要什么,他们渴望什么,他们热爱什么?

至于后续的发展,无非是另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闯入了这个已经被打磨的圆润的故事里,重新剐蹭出激烈火花的轮回而已。

文|悟恩居士图|源自网络

在讲小说的情节设置之前,我需要说明一点,这一节说的情节设置是指针对期刊类小说而言,而不包括纯文学。

(好吧,我承认纯文学我不懂,所以我不可能教你们,因为纯文学可以不讲情节,只靠文字,情怀,或者说某种时代意义吧……编不下去了。 有兴趣可以看看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里面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情节的主线,全都是意象……但是很好看,因为感觉里面每一句话都经过他字斟句酌的,无生僻字,很平常的词句,却让你浮想联翩,牛逼得很! 我不会形容了。)

期刊小说跟纯文学不一样,它是需要情节的,没有好的情节,一切都白搭。

事实上,我初期刚入门的时候,通常被编辑退稿的理由都是:文笔很好,情节有点薄弱。

什么叫薄弱?就是情节不好看呗!

那么,怎么样的情节才好看呢?那就是 尽量在设置情节的时候,不要让读者看了开头就猜到结尾 (当然有些偏文学类的杂志不太看重,但绝大多数消费类期刊是不会喜欢寡淡无味的情节的,除非你的文字已经好到足以打动主编觉得不上你的稿子都不行了——这样的情况有,但是极少,除非你是名家,对杂志销量的提升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像明星),否则你还是要对情节设置好好下功夫)。

现在,我用已上传的 《埋藏在手套里的诡谲草香》 小说#悬疑|埋藏在手套里的诡谲草香(2/2)完结篇 为例,说一说情节设置的问题——为什么用这篇?因为我个人对这篇比较满意,虽然读者似乎并不买账……

因为期刊小说的篇幅短小(现在一般在三四千字,能分到5-7段),所以在第一段你就有必要把悬念设置好(如果人物很出彩,性格很突出,那可以把悬念后挪到第二段,但在人物吸引人的特质还是要尽快展示出来,否则怎么吸引读者往下看呢?)

在 《埋藏在手套里的诡谲草香》 里,我一开始就说明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女二号喜欢戴着手套,这是一个很大的悬念。而在人物出场方面,我选择了一个有趣的设定,就是女二跟男主是因为马路边上的一次偶然邂逅认识的——那个自动售卖机出了毛病。这都是有意思的细节,需要自己去想一些与众不同的。

女二戴着手套的手疼,疼得死去活来,同时推进并行线索的发展(“我”与男主,男主与女二,以及我与女二的情感纠葛),加重读者的好奇心。

带着悬念,七转十八弯,愣是不让你猜到接下来会怎么样发展,那个女二的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和女二的关系是否因为同时爱上男主而发生变化?

好,既然你这样想,那我就反其道而行之。 例如,里面的女二总是戴着手套,按一般人的想法,她的手肯定是有问题:多指?少指?胎记?甚至是割腕自杀留下了伤疤?好,那既然大家都这么想,那我就反其道而行之,偏偏不这么设定。我告诉你她的手是正常的,至少表面上看来是正常的,推翻读者的预想。

与此同时, 读者认定“我”和女二会因男主而撕逼,那我偏不,我和女二不但不撕逼,反而亲如姐妹。

这样推进情节的好处,是让读者越发摸不着头脑,加上女二在睡觉时说的,我杀了人,这样 令整个故事的疑点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读者读到这里,就越发想知道最后的真相,以及角色们的结局了。

到了小说的后半部分,是需要逐步揭开真相了。 但谨记,是逐步。不是全部, 这点可以参考《我是歌手》的导演洪涛在揭示竞演结果时的表现。抽丝剥茧,一个疑点一个疑点地解开——

首先,我告诉读者,男主是警察,他接近女二是有原因的,并不是真的爱她。他爱的是“我”。同时,也开始通过“我”对男主的倾诉,来揭示“我”的过往,同理,不要全部揭示,还要有所保留,让读者读下去。

我杀了那个小混混,然后揭示真相——因为我曾经受过伤害,而且我的一个妹妹因为我受过伤害,所以我见到女二就不由自主地关心她,不忍心看到她被伤害,在当年发生在我妹妹身上的悲剧再次在女二的身上重演时,我终于失去理智,杀了那个混混。

记得,为了让真相揭开的时候不会显得太突兀,其中有些要素需要在小说的前面有所铺垫, 例如小说中的草香,我从一开始就说到了草香,其实就是为了最后的真相做铺垫, 当然,这些要素可以在你修改的时候加入。

其实,这篇小说的灵感,只是来自于我突然想到的一句话,就是开头的“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家乡的青草,尖嫩的草叶,灼眼的绿,是初春来临才有的,带着沁人心脾的香。它们让人不想遇上冬天。”以及“我坐在牢里看到窗户外的月亮”的这个画面,然后延伸出来的作品。

可见 ,一篇短篇小说下来,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四千字,但是中间埋藏了很多的要素 ,女主“我”潜意识里对草香的回忆,女二总是戴着手套的习惯,以及男主的特殊身份,这些要素已经让整篇小说看起来是立体的,加上小混混以及我回忆中的妹妹和前男友,情节已经足够丰满。

这就是情节。其实说句实话,我现在的很多短篇小说如果展开写,都可以写长篇了。

此外,这篇小说是为某杂志的“悬疑爱情”栏目而写,所以中间的悬疑意味更重一些,一般的短篇小说,有两个比较吸引人的悬念已经足够。

同时, 大家也不要被这么复杂的情节和人物关系吓坏,实际上,我在创作的时候也只有一个基本的点子 ,如《忘了时间的钟》是我在截稿前一天没有办法,直接上网找新闻,看到一则用“放射性物质”害人的新闻写出来的(没错,这个事件是真实发生的,好像是一个辞职的前经理还哪个同事之类的,当时真是把我惊吓到了,人心就是如此可怕),但在写作的过程中,才加入了办公室斗争,以及那个可爱又让人怜惜的女主。

所以不要害怕,只要有一个好的点子,你大可以开始写,然后在写的过程中,或者在完成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其它要素。要知道,一篇好的小说,你基本不可能一次过完成,特别是写悬疑,出现一些漏洞没有补上是常有的事,既然修改和补充是免不了的,那就大胆动笔,顶多到后面改到自己满意为止。

好,今天就讲到这, 下节课,我会给大家讲《小说场景的设置》。

我是悟恩居士,一个会写字的修行人,祝大家写作进步!

很简单,男人在完成一次杀手任务后救下了一位女孩,男人只留下名字就走了。一年后,男人来到某个市,再一次就下了那个女孩(至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就是你的事了),女孩不愿再次离开他,就留了下来。无巧不成书嘛,当然要有很多巧合了。

女生在生日那天一个人去海边。然后对着海大声叫:生日快乐!XXX(就是女生的名字啦),然后,突然傍边有声音,喊着同样的话,看见女孩望着他就说:我帮你喊大声一点!如此。这般。。。。

可以说女主角生病去医院,坐在等候大厅时,男主角刚好坐在她的背后,压了她的辫子,痛得她转身就数落他,可男主角不以为然,还说女主角自己不管好自己的辫子。于是,两人吵了起来……

"这是你的吗"女主望着这双白嫩纤细的双手递过来的书本,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主1,轮廓分明的脸,高出自己两个个头的身高,正在用温柔的语气询问着自己。“这世界竟然有如此不可方物的男人?女主心里暗暗地震精!正在女主浮想联翩的时候,背后又出现一把洪厚却又充满磁性的男声“你跑哪里去了?我到处找你呢”

女主转过身来,只见男主2背着一个斜跨的绿色时尚包,嘴角挂住甜甜的微笑正望着她。女主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这是谁呢?为什么他找我?我认识他吗?”

面前的男人在这时,伸出一只手搭在女主的肩膀,女主心里一惊“难道幸福就要降临于我?”就在这时,面前的男人发话了“给老子滚开”说完,把女主推倒一边,接着扑到男主1的怀里,使劲地锤着男1的胸口,带着哭腔地说”你坏死了!人家还以为找不到你呢!”男1轻轻捧起男2的脸,深深地吻了一口说“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导语:有的时候看起来,天上的两片云总会有相遇的一天。可是人们不知道,那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永远也不会相遇。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描写邂逅的唯美散文,欢迎借鉴!

邂逅1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题记

邂逅是不经意中相遇的美丽,在彼此心中荡漾着美好的涟漪,就象花儿瞬间遇见了风,在风儿的吹拂下,花儿的芬芳在空中弥漫。邂逅既是无意,似也是缘定,说不清也道不明,往往是一举手、一投足、一瞥一笑,就隐约可知前世的缘份。邂逅是缘,相知亦是缘,深浅不一。有时也会生出莫名的惆怅与感叹:今生邂逅,未必来世相见;今生相见,未必相知;今生相知,不知来生可仍有缘?缘份如秋日的桂花,在相识相知的人之间洒下满怀的清香,在流年的岁月里浅唱成歌。

年轻的时候,在文字中邂逅席慕蓉,喜欢上了她质朴温婉的诗句,喜欢上了她飘着清香的散文,透着一份美好的情愫,感性中藏着令人回味的哲理,也有股令人魂肠愁结的淡淡的不能释怀的忧伤。至今还记得她的那句话:“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它的短暂,它美好的憧憬与阳光的气息。在那韶华岁月里,或许你也定有过那动人欣喜的邂逅吧。

与一座城邂逅,喜欢上它的古朴、内敛与幽幽的风情。第一次经过江南水城,就喜欢上它的韵味,喜欢江南青石板的怀旧,喜欢江南建筑的含蓄内敛,喜欢江南桃红柳绿的温婉,喜欢江南石桥的儒雅,喜欢江南古雅的窗棂。原本不喜欢下雨的我,因为江南雨的氤氲,而渐渐迷上了这湿了的青石板,冷了的白堤柳石桥和沾着雨乳的翠枝艳朵,不禁想起白居易“水秀山清眉远长,归来闲倚小阁窗。春风不解江南雨,笑看雨巷寻客尝。”的诗句。曾经,我们邂逅在怀旧古朴的江南水乡,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馨与美好。途中的偶遇结下的美好情谊,也许将温暖一生,也许只是路过的一段值得回忆的美丽风景。

汉朝大才子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卓家宴会上不期而遇,宴席上司马相如被邀弹一曲助兴。早闻文君芳名的司马相如,大胆地演奏了《凤求凰》,以传爱慕之情,精湛的琴艺,博得众人的好感,更使那隔帘听曲的卓文君倾倒,也自此拉开了相如与文君相恋的序幕。

然而,不是所有的邂逅都是喜悦的,有的邂逅,带着遗憾,成为入心的记忆。那一眸擦肩,惊艳了千百年的时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出身豪门,年轻美丽而又多才多艺的女子一直不想结婚,直到有一天,她在千万人的庙会中,邂逅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姑娘的心房颤动,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那份缘。

然而,拥挤的人群,无法让她走近那个男子,很快,他就从她的眼中消逝,自此不再遇见。为了见到那个男子,女孩每天执着的祈求打动了佛祖,但帮助她的条件是必须放弃现有的一切,变成一块大石头,修炼五百年。女孩无怨无悔地答应了,在修炼最后一年这石头被运进城,建成了一座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终于看见了朝思暮想的男子,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然而他什么也不知道,又一次勿勿从她眼前消失。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五百次的回眸,五百次欲诉还休的神情,回眸一盼,缘落沧桑。在风中倾听大自然的音乐,在记起与遗忘中淡然看待潮起潮落,花开花落,缘来缘去,领悟生命的残破与完美。

邂逅,没有约定,没有守侯,又似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

人生或许会有多次邂逅,但真正刻骨铭心的一定不会多。有的邂逅,只是人生途中的过客,遇见了,终是途中的一道风景。有的邂逅,却又一次揭开了心房的伤痛,原来相知的人,却终究成了陌路人。有的邂逅,入心而温暖,永存记忆深处。其实一切邂逅,悲欢取舍皆由心定。

红尘桑田,愿你有份温暖的邂逅,在转角间邂逅事业的机缘,邂逅爱情,邂逅友情,邂逅心怡的风景,然后截取一幕幕美好记忆片断,折成一艘小船,在如画的山秀水灵的心海里畅行。

邂逅的那场大雨2

停靠在路边细数着过往,有种被掏空的哀伤,狂风暴雨冲刷着迷茫和彷徨,等待着爆发的嚣张。我不需要被任何人原谅,他们比谁都清楚我的坦荡。当上帝关了所有的窗,妥协是我最后的反抗。一个人的坚强,难免有些悲凉,只要迎风破浪,就会看到希望。

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树枝在经历一场很大的沐浴,大雨冲刷着嘈杂的空气,我等待雨过之后的美丽。站在窗前,看着摇摆的树枝,桀骜不羁的花朵,甚至是勇敢的小鸟,他们似乎都没有害怕这场大雨,像是在享受。或许生活给了他们太多的尘埃,早就期待着这场大雨的洗礼。看着这些,想起了一首歌《一个人的坚强》,情不自禁的哼了起来。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唱这首歌了吧。

任凭大雨纵情的发泄,外面那颗大树,屹立不倒,苍翠依旧,真是坚强。或许跟雨比起来,大树已经有比它更强大的身躯,构不成威胁。我记得这颗大树,它从不偷懒,平日里勤奋的吸取阳光雨露,茁壮的成长,为的可能是有一天直面风雨,无所畏惧吧。想到这里,不由得对大树肃然起劲,大树尚能如此,更何况人呢。

雨声,总是最能洗礼和唤醒人的记忆,有时更是让人思绪万千。走着走着,遇见过很多人,也离别过很多人。有过多少往事,仿佛还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也许心已沉沉,相逢是苦是甜。有人说喜欢音乐的人是快乐的,总是用阳光的心态去欣赏这个世界。但是没想到,音乐也会有哀伤的曲调,唱着这些回忆,指尖滑去的光阴,纵使阳光也抵不过这哀伤吧。

有些歌唱着唱着,不知不觉间,时间早已过去了很多。一样的歌词,一样的曲调,可是物是人非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对于过去,我的记性总是很好,小时候唱过的歌,我还能一词不漏的把它唱出来。有人说这是一种能力,但是有时候却更多的显示的是硬伤,回忆越多,伤感的情绪也会越多,就连一场雨,也会思绪万千。

以前,猜想过自己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似乎来不及期待,十年就这样眨眼而过了。 有时候想想,是按了时间的快进键了吗?脑海中努力的拼凑着时光的记忆碎片,却发现,时间确实是一点点过去的,只是自己也不明白,怎么这么快。小时候总是念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那时候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是听老师说这句话很重要,叫我们要珍惜时光。后来慢慢的懂了。

刚开始,不知道朝夕相处的朋友有一天会分离。直到第一次毕业,经历了,才发现,原来,没有人能一直伴你左右。每一段感情,每一段相遇都有一个期限,或许很多人都不情愿,但是人生都有期限呢,无人能耐时间何。当你遇到一些值得自己珍惜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在来得及的时候好好珍惜,期限到了,后悔再也来不及。

以前总是很害怕朋友会离开自己,留下自己一个人面对时光。如今看来,纵使你害怕,但是也无能为力,很多的时光确实是需要自己去面对。在学校的时候,朝夕相处的日子,特别让人怀念,总是不会孤单,好朋友三五成群,总是那么热闹。时间会走,人会长大。每个人最后都会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要忙于自己的生活,不再如昔日般亲昵。这个时候有谁能不怀念,有谁能不伤悲呢,毕竟人都是害怕失去和害怕孤单的动物。

或许刚好遇上这场雨,你会为大树、花儿、小鸟担心,你担心他们能否面对这场大雨。但是等你经历多几场大雨,你就会司空见惯了,人总是这样,总是担心或者害怕第一次,因为充满未知。分别也是如此,等你习惯了,或许就没有那么害怕了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轴,每一个时间轴上都有不同的记忆,慢慢的累积,这就成了一生。人生,如此而已,就是一个个的时间片段。

雨停了,大树比下雨前更翠绿了,花儿还是那样红,小鸟抖了抖湿漉漉的羽毛。一切跟下雨前没有很大不一样,只是变得更清晰了,音乐还在继续。

遇见是一场邂逅的美丽3

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时光经究抵不过季节的轮换。一明一暗间的变换催促着春夏秋冬行色匆匆的脚步,城市的烟火照亮了来时的路,却照不到未来的希望。夜色迷离,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站在窗前泡一杯清茶,品尝这夜色的孤独,任秋风拂过,任月光倾泻而下,我拾起月光投下的留白,坐在窗前,写下岁月的感动。

岁月的流逝带走的是美好,还有伤感与无奈,人经历越多,成长会越快。时光催老了岁月,也抽离了浮躁和单纯,碧绿稚嫩的绿叶经过岁月的风霜,渐渐泛红,落下一地的金黄,随风而去。

人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正是因为这未知的未来,才有了人们猎奇的欲望,一览无余的风景并不美好,不显山不露水的景色才诱人。

曾经的邂逅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遇见,山盟海誓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平平淡淡的生活终究淹没了爱情的洪流,悄无声息,波澜不惊。生活不会永远的甜蜜,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才是人生的滋味,这滋味需慢慢品尝,有时会甜在嘴里,有时却苦在心里。

最美好的爱情是仓央嘉措笔下的见与不见,但可悲的爱情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明明距离很近,两颗心却远隔千里,明明距离很近,眼里却消失了彼此,明明距离很近,却从来无言以对,爱情渐渐消失在世俗的洪流,曾经的你风花雪月成为过眼云烟,落花流水。

一场烟雨滋润了一季花期,一分收获感动了发自肺腑的喜悦。一段情悄然而过,惊艳了一段光阴,感动了一份柔情。

月圆是画,月缺是诗。风的柔美,月的光芒构成了一幅唯美图画,感动了岁月,温暖了内心。

有些情总想挽留,但只有无奈的心酸,走过时间的葱茏,感受世间的沧桑,回首来时路,心里依然流淌一股暖流。

唯美“邂逅”4

话说本校图书馆自一一年全方位整修以来,所有都书库化整为零,全部分散到各个校区的小图书馆里了。书还是那本书,只是时过境迁,再想寻觅,怕是要多费些周折了。

北区图书馆给我的印象还是相当好的,斑驳的墙面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历史的厚重感只有在为数不多的老建筑上才能找得到。走在大厅里,可以闻到书本的味道,这里是给研究生上自习的地方,馆藏多半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科文献。把文学书库搬进了工科图书馆,如同把孔老夫子和鲁班大师关在一起,一个摇头晃脑,一个手脚不停,似乎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可自从中区图书馆的文学书库搬到这里之后,一向少有人问津的北区图书馆顿时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不得不说图书馆是个好地方,在精神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许会有一个唯美的“邂逅”。

我穿堂过室,爬高上低,寻宝一般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文科书库。正当我激动的踏进书库时,不经意间向左瞥了一眼,看到的景象让我心中不禁发出“咯噔”一声,本已加速的心跳又攀新高,一度出现面色绯红,双颊发热的可怕现象。

一位有点小清新的小姑娘正在第一排的书架旁看书,她个头与我差不太多,侧面看起来很娴静,**的中短发,乖巧的收敛于脖颈,额前整齐的刘海,柳叶弯眉,鼻梁高挺,白白净净的,上身是深色格子衬衣,下身穿着紧身牛仔裤,外套搭在臂弯里,身姿曼妙,举止优雅,目不转睛地看着手里的书。

原来女孩子认真读书的样子真的很美。也许是心动了吧,对感情一向反应迟钝的心居然也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大概十多分钟之后,我拿着随便找来的两本书莫名其妙的走进了另一间书库,又是不经意间一瞥,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书的不正是她么?金色的光芒温柔的洒在身上,专注的倩影与夕阳的余晖融为一体,竟是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目睹这一切的我终于方寸大乱,脖颈抽筋,腿脚灌铅,跌跌撞撞的在书架之间奔来逃去,很是狼狈,最后还是别扭地站在了门口的武侠小说书架旁。  她还在看书,我则胡乱的翻看旁边书架上莫言的作品。看到一本《酒国》,觉得名字很有意思,我知道川端康成的《雪国》,难道它们有什么关系么?管它呢。又看到一本张小娴的《情人无泪》,很是喜欢。我有个习惯,看到喜欢的书就会用手机拍下来,等有空就在网上查找,可是手机玩不转,拍照声音不会调,“咔”的一声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当时也没有在意。正当我掏出手机打算拍照,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窜进脑海——我可以把她的影子拍下来呀!

强压下要从嗓子眼跳出的心,偷偷的把手机转了方向,将镜头对准正在窗边读书的小姑娘,却迟迟没有按下快门,而是傻傻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最后,我放弃了拍照的打算,莫名的酸楚渐渐涌上心头,我害怕以后每天温习这样一个令我着迷的倩影,以至于有一天对她习以为常,人世间最让人心痛的是突然有一天,对那个曾经让自己信誓旦旦要用一生守护的人再也找不到心动的感觉……  天生的孤僻让我拙于言辞,与他人缺乏交流,内心一直处于一种近乎痴傻的纯真,昔日的真爱早已功成名就,我还抱着那个天真的梦想,傻傻地等待爱情。我无法因为爱情而去恨任何人,正如我相信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一样。我也无法与拒绝我的人做朋友,那是一种折磨,“从此不到钱塘路,怕见鸳鸯做对飞”,分开以后,宁可永不相见。

现在,我不敢去表白,没有表白就没有拒绝,没有拒绝就可以继续做朋友。唯一的一次表白早已被岁月尘封,湮没在回忆里。时间久了,眼里看到的美女都是陌生人,习惯了陌生的一切,心动的感觉太遥远,遥远如同回忆里的她。  至今我还不理解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如果爱情真的可以超脱肉体而与灵魂共存,恐怕得好几世的修为才行呀。我是俗人,灵魂与爱情的关系太复杂,最多达到刻骨铭心的境界,能做的就是努力维持那份初见时的心动。突如其来的小清新美女和梦境差不多,我们前世有缘么,今生有缘么?柏拉图是谁?我和他不熟啊。  她似乎要走了,我拿着手机为张小娴的《情人无泪》拍照,“咔”的一声快门,她正好转过身,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很优雅的走了出去,留下一个脖颈抽筋,面色绯红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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