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叔真辛苦作文600字

这位大叔真辛苦作文600字,第1张

去年暑假,妈妈陪我去她朋友在农村的老家玩。在那里我看到了农民伯伯的辛苦。

我们是在7月下旬去的。正值农民“双抢”的季节,抢收早稻,抢种晚稻,是农民伯伯一年当中最繁忙的时候。

  每天,他们很早就下田劳动了,早饭中饭都是在匆匆忙忙中简单吃完。天热极了,整个大地就像一个“烘烤箱”一样,热浪滚滚扑面而来。可是,农民伯伯不畏惧炎热,任劳任怨地在田间挥汗如雨地收割着成熟的稻谷。

  中午,是一天当中温度最高的时刻,太阳肆无忌惮地发挥着它的威力。农民伯伯却要在这最炎热的时刻,到晒谷场翻晒稻谷,因为只有最强的阳光才能把它们晒得最干,这样才能被储存起来不会变坏。农民忙碌地在田间劳动,既要在高温下收获,又要在酷暑中播种。来回地奔走在田间、谷场,不停地收割、挑运、晾晒、储存稻谷。收获结束后,又要忙着播种插秧,灌溉施肥,在炎炎的烈日下辛苦忙碌。虽然有些人家使用了收割机,可以节少劳动力。但是,多数的农户还没能使用机械来替代手工劳作,大家就像一台机器一样在田间拼命地劳动抢时间,这种高强度的辛勤劳动要进行一个星期左右才结束。

  看着农民伯伯的艰苦劳动,让我想起了这样一首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决定再也不浪费任何食物,因为每一粒米都凝结着农民伯伯的辛苦和汗水。

星期二,我们班上都闹哄哄的!那是因为我们的苏老师请假没来。精采的一天开始了!

早自习

早自习时,全班都闹哄哄的,直到班长出动“考试兵团”,我们才安静下来。但他立刻发现:再多的考试,都治不了我们三十四张聒噪的嘴,因此他只好“井水不犯河水”的坐在台上和我们玩“圈圈叉叉”的游戏!(早上考试时是今天最安静的时刻,比午睡还要安静喔!)

午觉

经过早上的“战役”后,身为“镇暴”大队三军总司令的班长不敢大意,当我们气势如虹的大吵大闹时,班长发动了“课文部队”、“重战部队”“三十片小组”,对我们展开雷霆万钧的“新词扫射”。这种课文、新词和捡垃圾三面夹攻的战术,为宇宙镇暴史谱写了新篇章。终于,午觉过了,大家头一抬,球一抱,咻! 一溜烟似的冲了下去,在球场上展开了新的战役。

上自然课时

钟一响,老师面带杀气的走进教室,大家识相的闭上嘴巴。但老师的脸始终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终于,暴动开始了!先是一根断成三段的玻璃棒,再来连试管和烧杯都破了。那时,老师气极了!她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宛如发狂中的猛兽(因有麦克风),而那些打破东西的同学,则被“课文部队”制伏。这真是六一七最惨的一场战役!太可怕了!

放学

放学了!一切都结束了!镇暴小组也解散了,一路上大家高谈阔论,大谈今天的战役。老师不在,什么都变了,虽然有点过分,但我想说的是:“今天实在是太精采了!”。

那是深秋。夜幕已经沉沉的压了下来,快12点了。

风很大,很冷,但并不算难以忍受,我,在街边的一个小食铺吃烧烤。街上很热闹,在广州这个妖娆的城市,这个时间并不到安静下来的时候。

小食铺的生意出奇的好,已经没有空位了。我一个人,点着两个,或着更多人的食物。也不管自己是否消受的了。小食铺不止卖烧烤,也卖别的,但烧烤最多人点。设在里间的炭炉上摆满了羊肉牛肉,不留空隙,老板一边烤一边将手放在炭炉上取暖,我进去看了下,很脏的一间小屋子,黑漆漆的,只见到老板的脸在火光和烟气的烘托下显得有些滑稽。

我咬了一口先烤好的羊肉,没什么感觉,仿佛我的味觉在一瞬间消失了一般。我有些失望。

在广州,喝惯了早茶吃惯了茶点,很少有机会出来吃烧烤,但,吃了,反而让我更加失望。

不是这个味道,也不是这个感觉!

我望向外面,外面有很多烧烤档,设在路边的,但我嫌冷,所以找了这间有屋子的。我放下吃了一半的食物,出去了。

外面的烧烤档生意并不好,因为冷,也因为看起来脏。有个屋子总会好点,在屋子里缩着烤,是脏是干净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

我转了一圈,钱就在口袋里却用不出去,不知道选哪一档好。

终于,我下决心了,走到一个小炭炉前。因为,卖烧烤的是个新疆人。我之所以如此确定,是因为他的长相实在很特别,高挺的鼻子,深凹的双眼,一看就知道,是个新疆人。以前在武汉,我最爱的就是街边那些戴着白帽子的新疆人卖的羊肉串,虽然别人一度对我说那是老鼠肉做的,但丝毫不能影响我这么多年来对羊肉串的渴望。

我站在他的档前还没开口,一个大叔拿着手机就过来了。他拍我的肩膀,问我:“你打我的电话?”我不理他。一个人半夜游荡在外面,不怎么想应一个陌生人,何况他的样子实在有些猥琐。他的眼睛在我身上上下扫,“不是你打我的手机么?”他把手机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我想开口说不是,卖羊肉串的新疆人叫我:“你要几串。”我干脆就不理那个猥琐的大叔,将钱拿出来给新疆人,“要这么多钱的。”我没问他多少钱一串,也不想问。

大叔伸头伸脑的四处张望了一下,就走开了。

新疆人一边翻动着羊肉,一边望着我。我也望着他。

很好看的一个男人,却不怎么整洁。穿的单薄,黑黑瘦瘦的。他很熟练的烤着羊肉,不一会,我已经闻到香味了,那么熟悉,和小时候在武汉闻到的一样。

一瞬间我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他望着我,但没说什么,一直都没说什么。他的生意不好,所以他很专注的烤着羊肉,将各种调料一遍一遍刷在羊肉上。四周灯火通明的,但我却觉得很黑,没什么光亮,只有眼前的新疆人和金黄的羊肉串。

“加辣么?”很久,他突然开口。声音有些生涩。我突然很想问问,他来这多久了,为什么而来,但毕竟是个陌生人,我到嘴边的话还是压下了。“加!越辣越好。”在广州多少年了,都没怎么吃过真正的辣椒呢。

于是他继续他的工作,低着头不再望着我。

听他说话,我觉得他出来的时间并不长。年关将近了,从那么远的新疆,跑到这个妖精般的城市来,这里真的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我想知道他的故事。但什么也没问,别人的故事永远属于别人,纵使问出来了,我也永远插不进去。

他把羊肉串递给我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就咬了一口,全然没了什么狗屁淑女的风范。羊肉似乎不太新鲜,但,又有什么所谓呢。那种感觉对了,一切就都没有所谓了。

一步一步走回小食铺时我仍止不住的回望,他的生意依然冷清,他的表情渐渐模糊在我的视线里,直到什么都看不到了。

一个卖羊肉串的新疆人,和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有他的故事,我有我的生活,但不知怎么的,却突然有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多可笑

秋天来了,落叶在大片大片地往下掉,落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天上的大雁摆成一个人字形,成群结队地往南飞去,一位大叔倚在门槛边,嘴里叼着一只烟,默默地看着大雁的离去。大雁飞过屋顶,不见了。一群孩子们跑到树下,踩地落叶沙沙做响。他们开始在树下捉迷藏,笑声是那样清脆,大叔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泪流满面。

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周王朝的某个较为繁华的城市的周围的一个小乡村里,在那个以等级绝对森严的分封制的统治下的时代,一切事物似乎都在按照制度所赋予的命运轨道上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一片安静、祥和景象,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甚至淡忘了自己是有区别于牲口的人类,过着像牲口一样的“本能”的生活。直到有个平淡无奇的下午,一位牵着白色骡子和一头骨瘦嶙峋的猪、衣衫褴褛、相貌极其丑陋的中年大叔踏足这块并不繁华的土地,从此打破了这个小乡村宁静的生活。

这个中年大叔是远在天涯的西方人,为了寻找真爱背井离乡,抛开祖国的怀抱来到传说中盛产美女的周王朝。他从青年时候就来到了周王朝,到过许多地方,结果都让他大失所望,不仅耗尽了金钱,还人到了中年。他来到这里是的全部家当就只是一匹骡子和一身破旧不堪的周朝服饰。他本以为再也找不到自己心目中的真爱了,于是满怀悲愤和无耐地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这个小乡村,毅然决然的准备过安稳的单身生活,高傲地做单身贵族。可万万没想到,他的到来让村民们感觉像是金正恩的到来一样,他们以前所未有的礼仪接待了他,以各种丰盛的食物款待他,连随从他的骡子和猪都得到了跟他相当的待遇。

就这样快活的过了好几天,这个中年大叔果真是找到真爱了,对方是比他年长11岁的女人。所以,中年大叔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是骡子和猪不干了,它们过够了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奢侈生活。骡子想起了当年驼主人翻山越岭的日子,猪想起了当年主人情愿饿死都不愿吃掉它、带着它走过万里河山的日子。虽然苦,但是主人有梦想,有梦想就是快乐的;但是现在虽然不愁吃穿,但是如同行尸走肉没有要追求的理想,这样的生活不是它们想要的,于是它们就商量离开主人自己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最后终于决定离开,村民们都强烈请求它们留下,中年大叔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挽留,但是梦想的力量是强大的,无人能挡。它们还是离开了,主人和村民们都流泪相送,甚至哭晕在送别的路上,有的人烧香拜佛祈求它们平安,有的人为它们准备好了足够整个村子吃一年的干粮……

  谢谢你,大叔

  虽然我们不相识,但你仍然毫不犹豫地向我伸来援助之手。这件事,虽不惊天动地,却感动了我。

  那一天,放学晚了,我急匆匆地背上书包,就往教室外冲。刚冲出教室,就傻了眼了:下大雨了。黄豆大小的雨珠密密麻麻地落在学校操场上,溅起了水花。我摸了摸书包两侧:糟了,下雨天,我竟然没有带伞!爸爸妈妈今天又不会来接我,我该怎么办?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冲出教学楼。

  到了路口,我随手拦了一辆三轮车,向骑车人说了目的地,就什么也不管了。

  雨越下越大,天也渐渐暗了下来。骑车人双脚用力蹬着脚踏板,路上不时地溅起水花。我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黑黝黝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身穿蓝色的T恤衫,说是蓝色,其实已经变黑;黑色的九分裤;脚上穿着旧布鞋;肩上搭着一条毛巾。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中年人。

  三轮车仍然冒着大雨匍匐前进着……

  到了家门口,我跳下车,准备付钱。可我搜遍了书包上所有的袋子,衣服上大大小小的口袋,也只找出五角钱。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心想:老天,别再下雨了,快快掉四块钱下来吧!

  骑车人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操着浓重的方言说:“算了算了,不就是四块钱嘛,免了免了。”骑车人的这番话,如同让我抓住了救命草,但是,心里却想:下雨天,总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空着手回去吧,人家赚些钱也不容易。

  等我回过神来,三轮车早骑远了,渐渐消失在雨帘中,手中的那枚五角钱硬币被我捏得紧紧的。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如同这枚硬币,滚烫滚烫,上下翻腾,我在心底里默默得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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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小学四年级400字的作文,题目为:《石人大叔》,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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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乔羽小学五(8)刘明威

石人大叔不是真正的名字,而是别人赠送给他的绰号。

为什么叫“石人大叔”这个绰号呢?因为石人大叔平时很少说话,有人问他,他总是只有“嗯”的一声,就像榔头敲石头只听到“噔”的一声那样,没有其他声音。

石人大叔是个拖拉机手,每次装运石头、沙子出门时,衣服总是干净的,可回来时,衣服上总有很多沙子和灰尘。如果他一动不动地站在石塘的石堆旁边,别人会以为他真是一个石人呢!

石人大叔虽然像石头一样不多言多语,但却有像石头一样坚强的性格。一次,石人大叔去石塘运石头,有一块十多斤重的石头碰伤了石人大叔的脚,周围的人都围过来,把石头推开,要扶他去医生那里治疗,可是石人大叔却推开旁人,自己坚强地站起来说:“没关系,这点小伤算什么。”话音刚落,石人大叔跛着脚走到石堆旁又去搬石头。

石人大叔不但有石头一样坚强的性格,而且还有一副默默为大家做好事的热心肠。每当开拖拉机经过一些坑坑洼洼的路时,他随车总带着几筐碎石块,把高低不平的路面铺平,给过往的行人带来方便。

石人大叔就是这样一个人。

作文标题: 贼男大叔

关 键 词: 高中高三 1500字

字    数: 15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

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1500字的作文,题目为:《贼男大叔》,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阅读《作文:贼男大叔》,“作文网”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初一作文”,请随时关注!

来自:作文大全 那天,我第一次和别人语音,还是和比我大12岁的男生语音;毕竟他的岁数大了,和我语音时,想象着他的年轻的声音,真实猜不准他的岁数,而他着实是镇静,和我这个才认识两天的小丫头唱歌,还很快乐地和我说笑话。 来源:作文网 zwliuxue86com 那天,我真的很苦恼,因为爸爸妈妈都误会了;其实他们的想法,我也都能理解,谁会纵容自己天真的宝贝女儿去和一位岁数大的男生语音?  你随风飘扬的笑 有迷迭香的味道 语带薄荷味的撒娇 对我发出恋爱的讯号 …  花田里犯了错 说好 破晓前忘掉 花田里犯了错 拥抱 变成了煎熬 花田里犯了错 犯错像迷恋镜花水月的无聊 花田里犯了错 请 原谅我多情的打扰 …  我心疼你 但心中有点痛 一个爱情习题 一种未完待续 一句在雨伞下你说的对不起 …  还记得吗 窗外那被月光染亮的海洋 你还记得吗 是爱让彼此把夜点亮 …  你教我爱的善良 你教我恨的野蛮 你教我忘记该忘伤心太伤 那些你教我的事 …   悠扬、悦耳、动情的歌声传来,是那位贼男大叔在唱歌?   在一个不知名却呆了许久的网站上,正无聊地玩着斗地主;窗外的雨哒哒地扑在一切遮蔽的物体上,还夹杂着冰雹;记得回来的路上,胳膊被冰雹打得通红,很疼很疼。  也许是这场骇人的雨的到来,我的心变得很平静。看着那些不顾一切想赢的地主,突然觉得好笑;我很是纵容玩伴,他们想赢就赢吧。可是心里却有一丝空虚,光是游戏没有交流,感觉不到一丝生机;于是我在右下角的聊天板上打了两个字“你好”,本来并不期待会有人来回答,因为这雨的淅淅沥沥,让我感觉到了孤单,却因为有了孤单而不寂寞。没想到真的有那么巧的事,真的有人回复“你好”,看到他的名字,顿时笑得肚子痛。  贼大,盗贼,我歪着头偷笑道,就叫你贼男吧;他说我这个丫头真有趣,要不要加我QQ?我确实加了。  是我主动和他说话的,叫他“贼男好”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他倒抱怨了,说贼男好难听,我用歪理反驳“贼男很亲切”他又说我比他小,要我叫他大叔,哎,我就只能叫他“贼男大叔”这个尤为亲切的名字了!

因为玩斗地主,也算是战友了,他便很好奇的问“你的积分那么高,为什么还是短工?”我告诉他,我是故意输的,他更好奇了,我只好笑着继续答道,让别人赢呗,让别人赢,别人开心,我也会很开心的;他说我这个小姑娘真不错,心比他还宽,还说要把他的QQ个性签名“心远者,观天下”让给我用呢!

说实话,他吃的东西真的是很少,晚上只吃千层饼,还推荐我吃呢!

贼男大叔住在福建厦门,据说厦门有很多很好吃的小吃捏!  真实标准的大叔!

他说有时可以问他,我便问出我一直都想问的问题,嗜睡。他说是贫血,要多吃点红枣!他说让我妈妈给我炖,还要讲求技术,并且非常好心的提醒:想好喝点的话可以再加点龙眼干进去  大叔是做培训行业的,做市场的,就是那些广告投入那些的,正为事业打拼呢!

我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唱歌。他唱的歌很深情、成熟,颤音很妙。他开始还有点紧张,后来便放开了,唱得很好听!

很巧的是,我们用的都是酷狗。  我会送你红色玫瑰(你知道我爱流泪) 你别拿一生眼泪相对 未来的日子有你才美 梦才会真一点 我学着在你爱里沉醉(我不撤退) 你守护着我穿过黑夜 我愿意这条情路相守相随 你最珍贵 …  地点是城市某个角落 时间在午夜时刻 无聊的人常在这里出没 交换一种寂寞 …  浮浮沉沉的心有多少试炼 只希望我的怀里是一个没有风没有雨小小的世界 …   贼男大叔唱着的歌一直回荡在我的心中,每一首都有不同的感觉,让我似乎回到从前天真的时候,仰望这些成熟却又幼稚的小大人们。  喜欢唱歌,最开始是因为不喜欢上课,在上课的时候哼唱,后来听到荷友大胆地翻唱,实在是忍不住了,尽管很难听,但却很令我欣赏。  我和大叔都是一样的,唱歌就是看时机、看心情,有时喜欢听柔的,有时喜欢听爆的,有时又喜欢RAP……  贼男大叔是一位很帅气的男生,穿工作服笑得很开朗!

他叫吴嘉胜,我叫吴雪莹,他还说我们500年前是一家呢!

我很喜欢和贼男大叔一起交谈,因为我几乎不和同龄的人交流见解,我喜欢和与我不同年龄段的人交谈,因为岁数不同的人,见解往往和同龄的角度不同。  交到了这么好的大叔,真的很开心;今天的雨让就夹杂着冰雹,这种声音是那么自然、舒心。

 只剩下钢琴陪我谈了一天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 我想你已表现的非常明白 …   《贼男大叔》这篇优秀的“初一作文”由作文网收集,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投稿,仅供参考和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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