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话题的话为自己的画以前也是怀疑过的,如果你了解一下的话,发现他们还是有自己的盈利模式的。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这些玩家,你们这些玩家的都是一些什么人,说实话,愿意进这些网咖那个消费者一般对网吧有着更高的追求,不然他们去普普通通的网吧就可以了,所以他们也愿意花这些高价钱进入里面,他们中大的是一个体验体验好的话,其实价格对他们来说的话是一个参考。
还有在这些上网者当中大部分都是游戏玩家。游戏玩家的话,他是会有一个长期性的,他跟我们普通上网不一样,可能也剩一个小时就走了,可是游戏玩家不一样,可能一个月会有十几天,或者二十几天,网瘾大得每天都得上。所以对这种持续上说一般的网咖的话,还是要比普通的那个网吧要好。因为他们的那个会员卡在里面花费的时间都会很多,而且价格也不便宜,其实创造了他的一个饱和度,就是电脑不闲着的话,他的收入就会高。
网咖的服务做种多样的,他是偏向于服务型的,并不是单纯提供一个上网,还有很多功能,比如里面来提供咖啡饮料,甚至饭,这也是它的一个盈利模式,就是产生了很多衍生的产业。
所以网咖它并不是一个赚快钱的产业,是一个培养消费习惯和培养消费试点的一个行业,一旦你对整个体验环节产生了依赖性的话,那么他的电脑就不会停下了,一般来说的话,我们这个做起来的话,大概1到2年之内,基本上都能会收回成本。
还有另外一个现象,就是说有有些品牌它会有一个授权,那个授权加盟费,那也是一笔额外的一个收入,也就是说把这个硬实力转化成了一个软实力。
所以这个网咖的运营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反正就是向综合型发展,我们不太了解,不等于他不赚钱,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各行有各行的活路。
要看运营状态。
营业许可证,在宁波市面上50W——70W,这是主流价格。当时有想过这行,有两个现实不能回避:一是大量资金投入,二是目前网吧沦为夕阳产业。如果我有大笔资金就不会投资网吧,小笔资金又不够投资。总之,不看好能赚回来。投入产出太小
按照现在的政策,网吧是不给于办理了,主要是文化局审批的《网络文化许可证》,还有公安局的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是50万元人民币以上;现在有的城市是可以加盟的,加盟没有什么主观的好处,主要是为了能开网吧。 申请条件: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表);
2、名称预选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简历、学历证明材料;
4、资金信用证明,其中注册资(本)金或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6、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周围200米范围内方位图;
7、直营连锁门店的直营证明材料和特许连锁门店的特许经营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结果;
500台的话 差不多要600万 场地需要2000平以上。
而且2000的场地,光做上网服务肯定是不行的,一般这么大的场地都是走娱乐综合体方向。
现在装修价格普遍在600-12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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