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3人。现将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名额和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看管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乌海市户籍;
2、年龄在22周岁至28周岁男性公民(截止2013年10月31日);
3、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不含民政部门已安置和已付给安置补尝金的退役士兵)。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2)中国***员或中国共青团员。(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在公安机关有拘留以上不良记录的。(3)在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有处分记录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7)存在影响工作的不良嗜好。
(三)身体条件。
1、左、右眼视不低于48;
2、心脏、肺无异常。血压正常。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4、身高162厘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10日,共7天,为方便报考者,休息日正常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交填写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按要求提交《乌海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公开招聘看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经并报名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打印《乌海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公开招聘看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并完成身体条件初查和市退伍士兵安置部门审查。身体条件初查在指定医院进行,地址:乌海市蒙中医院体检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四合木街)。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由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负责审核,报考者不需要到派出所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书。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乌海市人事考试诚信书》,并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7、领取准考证。2013年11月16日18∶00时之前,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并进行公告。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技能(体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试和面试三个部分。其中技能(体能)测试前置并计入总成绩。
2、技能(体能)测试。技能(体能)测试分3000米跑、100米跑、冲锋枪实弹射击3项科目,技能(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评分标准按《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技能(体能)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
3、公共科目笔试。技能(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4、面试。根据技能(体能)测试加权成绩和笔试加权成绩(含考试加分),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5、考试时间。技能(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3日-15日,测试地点,2013年11月12日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网址:http://whnm12333cn/)。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网址:http://whnm12333cn/)。
6、考试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考试总成绩:技能(体能)测试加权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含考试加分)+面试加权成绩。
8、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条件、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合格人员列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体检人选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经乌海军分区司令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后,列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根据《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要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乌海军分区报上一级军事机关备案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上一级军事机关不同意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市监察局执法监督室),0473-698530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信息等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whnm12333cn/),考生可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乌海市民政局、乌海军分区司令部参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5712、0473-2021373、13948349200,报名处电话:0473-3998390。
附件:
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公告doc
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技能(体能)考核实施细则doc
乌海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乌海市人事考试诚信书doc
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领导小组
2013 年11月1日
汉朝时期
公元前127年(汉元朔二年),汉武帝击败匈奴楼烦王、白羊王,收复河南地(辖境今巴彦淖尔市乌加河以南、鄂尔多斯高原),将原有九原郡改为五原郡,又增设朔方郡,郡治在三封县(今巴盟磴口县哈腾套海苏木的陶升井,又称麻弥图库庙古城)。朔方郡下设10县,在今海勃湾地区设置沃野县。
公元前120年(元狩三年)筑沃野县城(今海勃湾区北新地古城)。
公元前121年(汉元狩二年),南匈奴浑邪王附汉后,乌达地区为武威郡之北境地。 [2]
三国南北朝
东汉末年到三国、晋、十六国时期,活动在北方草原的少数民族匈奴、鲜卑、羯、氐、羌----号称“五胡”,大多进入长城以南,移居黄河流域。他们互相争战或者与中原王朝较量,形成长时间战乱局面。魏晋时,今乌达地区为西部鲜卑所据,南北朝时为前凉、后凉、北凉所割据。
公元319年(东晋大(太)兴二年),羯族石勒强盛起来,尽得黄河流域中、下游广阔地区,建立后赵国。今海勃湾地区属后赵之朔州朔方郡。
公元366年(前秦建元二年),后赵被前秦、前燕所取代,河水以西归前秦,为氐族苻坚所统治。海勃湾地区属前秦朔方郡。
公元395年(后秦皇初二年),羌族姚兴部兴起,夺得前秦西部地区,称为后秦。姚兴在北部广阔地区设朔方郡,辖今海勃湾地区。
公元391年(东晋太元十六年),魏王拓跋魏攻打朔方郡(辖今巴盟南部和伊盟北部)的铁弗部刘卫辰。卫辰被打败后部众四散,辖地尽失,变成魏的统治地域。
公元407年(东晋义熙三年),匈奴族铁弗部首领赫连勃勃强盛,在今鄂尔多斯市、陕西北部地区建立夏国,建都于统万城(今陕西靖边县北,俗称白城子),辖地曾北达黄河,置幽州于大城(今伊盟杭锦旗东南),占有今巴盟南部、鄂尔多斯高原。
公元431年(夏胜光四年),夏国被北魏拓跋鲜卑族所灭,辖境归北魏。[2]
隋代时期
隋时,海勃湾地区属突厥汗庭之西境,为东突厥游牧地。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天下为十道,绥、银、丰、胜等州属关内道。关内道的灵州是隋朝灵武郡管辖地区,是黄河由南向北的东岸狭长地带,包括今鄂托克旗西部、鄂托克前旗西部及海勃湾地区。
乌达地区,隋属甘州,治所在永平(隋改名张掖,即甘肃张掖)。隋仁寿二年(公元602年),属肃州,治所在福禄(甘肃酒泉)。公元八世纪安史之乱后期至九世纪中叶曾属吐蕃。[2]
宋代时期
宋、辽时期要,西北地区兴起的党项族趁宋、辽连年交战之际,据有银、夏、绥、宥、静五州之地。
公元960年(宋建隆元年)给党项羌李彝兴以太尉称号,李彝兴向宋贡马三百匹,以示归顺。从此,今鄂尔多斯市地区的绝大部分(辖海勃湾地区)遂入宋朝版图,但仍为党项李所有。
1038年(宋宝元元年),党项族李元昊称帝建立西夏国。今海勃湾地区为西夏灵州之地,乌达地区为西夏贺兰山防区。[2]
元朝时期
十三世纪初,游牧在北方草原的蒙古部落日趋强盛,铁木真登上汗位,尊称成吉思汗,于1227年灭西夏,版图统归元朝。元朝在全国设置一个中书省,十个行省,省下设路、府、州、县。当时,乌海地区为宁夏行省中兴路管辖。1288年(元至元二十五年)改中兴路为宁夏路,治所在今银川市。[2]
明清时期
明时,乌达地区为甘州、肃州二卫的边外地。
1376年(明洪武九年),立宁夏卫,后升为镇,辖今海勃湾地区,隶属于陕西都司,归中央右军都督府管理。
1402年(明建文四年),蒙古鞑靼、瓦剌各部强盛起来,构成对明朝北方边境的严重威胁。1462年(明天顺六年)蒙古鞑靼酋长阿勒淖尔与毛里孩进驻鄂尔多斯市地区。
1552-1566年(明嘉靖中)达延汗之孙衮弼里克墨尔根承袭济农爵位,名其部落为鄂尔多斯。1635年(清天聪九年),该部首领额瞵臣归附清朝,统领鄂尔多斯地区。 [2]
1649年(清顺治六年),清廷将鄂尔多斯地区划为6旗,实行盟旗制,海勃湾地区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鄂托克旗)之西北境。
169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始设阿拉善和硕特旗。今乌达地区属阿拉善旗管辖。[2]
民国时期
民国时,宁夏扩军使兼辖阿拉善和硕特旗,后直属中央行政院蒙臧委员会。
1914年(民国3年),鄂托克旗归绥远省管辖。
1929年(民国18年)1月,宁夏省政府成立后,在磴口正式设县。随后又擅自将沿黄河南到石嘴山、北至河套,长约200公里的狭长地带划入磴口县(包括乌海地区)。
1930年(民国19年),绥远省政府在黄河以东鄂托克旗地区设立野沃设置局,后改为沃野县,辖今海勃湾地区。
1937年(民国26年)宁夏省主席马鸿逵占领沃野县,划归宁夏,改名陶乐县。
1949年(民国38年)8月23日,鄂托克旗和平解放。9月7日,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当时,海勃湾地区属鄂托克旗第三区(阿尔巴斯)。是年,9月23日,阿拉善和硕特旗和平解放。当时,乌达地区为该旗宗别立巴嘎的一部分。 [2]
解放后
1950年3月31日,成立阿拉善和硕特旗治区人民政府,隶属宁夏省。
1954年4月25日,成立宁夏省蒙古自治区,辖阿拉善旗、磴口县。是年9月,宁夏省制撤销,自治区改归甘肃省管辖,后又改为甘肃巴音浩特蒙古自治州。
1955年,建立桌子山矿区办事处,隶属于伊克昭盟。区界为:南至枯水沟以北,北至陶思图,东至黑龙贵、棋盘井、千里山,西至黄河边,南北长约170华里,东西宽约50余华里,总面积约2125平方公里。
1956年4月13日,将巴音浩特蒙古自治州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改为巴彦淖尔盟,乌达地区仍归巴盟阿拉善旗所辖。
1958年1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阿拉善旗乌达镇。镇界为:南起宁夏石嘴山边界,西界阿拉善旗宗别立苏木,北至阿拉善旗巴音木仁苏木,东以黄河为界,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宽约20公里,总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
1959年4月,撤销桌子山矿区办事处,建立矿区人民委员会,隶属伊克昭盟。
1961年7月9日,建立乌达市和海勃湾市。乌达市建立后,将阿拉善左旗的宗别立、乌素图、巴音木仁3个牧区人民公社划入乌达市。10月1日,正式成立乌达市和海勃湾市,分别隶属巴彦淖尔盟和伊克昭盟。
1964年,乌达市于1961年划入的3个牧区人民公社重新划归
乌海人民广场
阿拉善旗,地界缩小为原乌达镇管辖范围。[3]1975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乌海市。翌年1月10日,乌达市和海勃湾市正式合并成立乌海市,为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市人民政府设在海勃湾。下辖乌达、海勃湾、拉僧庙3个县级办事处。
1979年12月,将3个办事处改设为区,同时,将拉僧庙办事处更名为海南区。
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有关规定和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详情请阅读《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已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乌海籍退伍士兵;
2、年龄28周岁以下(截止2014年11月1日),男性。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在公安机关有拘留以上不良记录的。(3)在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有处分记录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7)存在影响工作的不良嗜好。
(三)身体条件。
1、左、右眼视不低于48;
2、心脏、肺无异常。血压正常。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4、身高162厘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7日—13日,共7天,为方便报考者,休息日正常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或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经并报名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应提前打印《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报名登记表》,完成身体条件初查和市退伍士兵安置部门出据的审查意见。身体条件初查在指定医院进行,地址:乌海市蒙中医院体检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四合木街)。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书。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乌海市人事考试诚信书》,并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7、领取准考证。笔试考试前一天18∶00时之前,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体能(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技能)测试分3000米跑、100米跑、冲锋枪实弹射击3项科目,体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评分标准按《乌海市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体能(技能)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
根据体能(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4、笔试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面试。根据体能(技能)测试加权成绩和笔试加权成绩(含笔试加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或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6、考试时间。体能(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11月17日-19日,测试地点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网址:http://whnm12333cn/)。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测试地点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网址:http://whnm12333cn/)。
7、考试总成绩:体能(技能)测试加权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加权成绩。
8、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评价拟聘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体检人选。因拟选考核人员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拟聘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经乌海军分区司令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后,列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根据《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要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乌海军分区报上一级军事机关备案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上一级军事机关不同意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市监察局执法监督室),0473-69859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信息等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whnm12333cn/),考生可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乌海市民政局、乌海军分区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5712、0473-3951222,报名处电话:0473-399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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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兵训练基地招聘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体能(技能)考核实施细则doc
乌海市民兵训练基地招聘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报名表doc
诚信书doc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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