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禽记》是一本由约翰·巴勒斯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176,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飞禽记》读后感(一):温情与诗意并驾齐驱的自然记录
机缘巧合下,拿到了《醒来的森林》和《飞禽记》两本书,都是美国著名博物家和作家约翰巴勒斯著作的。内容有一部分相同,只是译者不同。两本翻译的都很不错,但相比之下,后者更有趣味。如果将这两本书都比作酒,《醒来的森林》就是一杯威士忌,《飞禽记》则是伏特加,入口浓烈,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前者文字平淡朴实,如潺潺溪流,缓缓流淌,给人宁静致远清幽雅致的感受。后者更活泼灵动,每一个文字都带着鲜活的生命般跳跃,更富有 。
约翰巴勒斯一生致力于鸟类的研究,他对鸟与自然的热爱洋溢着书中的每一个角落。这与他从小就亲近自然的经历有很大关系,童年的记忆使他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在一般人看来,鸟和鸟只有体型、毛色和叫声的差异,巴勒斯却能随时一眼看出鸟类情绪上的差异,在他眼里,鸟与人一样,充满着喜怒哀乐,或者,他觉得自己本来就是它们中的一员。只不过套着人类躯体的外壳,却有着与这些鸟儿一样的灵魂。不然他怎么能如此懂得鸟儿,每一声呼唤、昂首、跳跃,哪怕一回头轻微若有所思的样子,都逃不过巴勒斯的眼睛。连鸟儿在他身边歌唱了1088声还是390声,他都数的清清楚楚。
读这本书是一种极大的享受,我们跟随着巴勒斯的眼睛,仿佛打开了一座由各色鸟儿组成的梦幻岛,无数的鸟儿以他们最真实,最灵动的生活状态,呈现在我们眼前。而在现实里,哪怕我们这些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人,一睁眼就能看到山岚中飞过的鸟儿,却从没仔细观察中它们中的任何一只。就算有幸接触过,也从来分不清这一只和那一只又有什么区别?我们无心与它们对立,但从未想过与它们对等。
英国作家爱德华卡彭特在给惠特曼的信中曾说巴勒斯是“一个带着双筒望远镜的诗人。一个更为友善的梭罗。装束像农民,言吐像学者,一位熟读了自然之书的人。”对这种赞誉,巴勒斯当之无愧。他有着诗人一般的情怀,所有的鸟儿,连我们通常最不待见的乌鸦,都能在他眼中散发着不一样的气质。他的文笔更是细腻优美,善于简短排比,有着诗一般的韵律,读起来令人有一气呵成心中濯清的畅快。他笔下的橙顶灶莺唱起歌来,爆发力十足,专业范十足,“歌声穿过树枝,在一根根树枝间跳动,速度越来越快,最后,提升到树顶,到了五十英尺或更高的高空。然后,突然变成了令人狂喜的歌曲,节奏明快,宛转悠扬,热情奔放,不再像它以前的习惯性表演,倒更像是一场比赛,一支火箭;简短却振奋人心,坚决却悦耳动听,当飞翔的高度与歌声达到顶点的时候,它收拢起翅膀,像云雀一样垂直俯冲下去。”这段描写简直可以收进我们的小学课本作为背诵的典范,颇有白居易《琵琶行》中“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感。
这本书另一看点是装帧的精美,书中60幅绚丽插图,出自史上最著名博物画家詹姆斯奥杜邦之手。每一幅都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每一只鸟儿都仿佛要从画中时刻准备腾空飞起,呼之欲出。如果只有文字,恐怕我们还不能清晰拼凑出某种鸟儿的外形,但正是有了这些插图,我们一眼就能知道这种鸟儿是否在身边见过,有哪些特征。书与画的完美结合,构成了这本与《瓦尔登湖》并称双壁的鸟类温暖列传。
虽然书中有些翻译上的小瑕疵,但总的来说,瑕不掩瑜。我们无法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寻找到最真实的自然,那么,坐下来静静沉浸在这本书中的世界里,想必是最便捷的亲近自然了吧。
《飞禽记》读后感(二):约翰·巴勒斯笔下的小精灵
在很多人看来,鸟类不过一种有着漂亮羽毛、身形轻盈的小动物。有些鸟鸣叫声清脆悦耳,有些鸟则羽毛美丽异常。但是在美国博物学作家、环保思想先驱约翰·巴勒斯先生看来,鸟类不仅有自己的情感和情绪,而且还有着独特的思想。他在《飞禽记》一书中,便用温暖细腻、形象生动的文字把鸟类的情感和思想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绘。
或许是巴勒斯先生的文笔太过细腻了,所以即便是一部讲述他本人与一些鸟类“打交道”的故事,也丝毫不会让读者生出枯燥无趣的感觉,哪怕这些故事里还穿插着一些关于鸟类的自然知识,读来依然会觉得充满了乐趣。
这种带着鲜明情感的文字风格,大概得益于巴勒斯先生本人就是个充满童真、对大自然和其他生物抱有喜爱与敬畏的“大男孩”。在他的观察视角中,鸟类不再成为一种研究对象,而是他的好朋友,他是带着对鸟类的真挚感情而对它们的生活习性进行细致观察的。因为观察得足够细致,而且作者本人有着丰富的博物学知识,所以这部洋溢着浓厚文学色彩的科普作品便给人带来双重的作用:一方面,是从文学作品的角度出发,读者可以从这部充满强烈的个人情感的《飞禽记》中感受到大自然的清新、优美并得到温暖如春的生命体验;另一方面,书中有相当的篇幅用来介绍关于鸟类的一些常识,而且这些常识都是他通过长期观察研究得来的,因此本书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这本书中最出彩的部分当属对鸟类的情感、情绪进行的生动描绘。在巴勒斯的笔下,小鸟们化身为人,或者说,巴勒斯成为了鸟的同类。正是站在这种平等的地位上,巴勒斯笔下的鸟儿们才真正地活了起来,它们是小精灵,是人类的朋友,而人类也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万物之灵”。巴勒斯总是在文字里传达着一个理念:人与自然、人与其他的生灵,本就应该是和谐相处的一家人,人类对自然和其他生物投入了多少关注,便是对生命本身投注了多少情感;而人类对生命本身投注的情感,正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人类真正的强大,并不是表现在他对自然征服到了什么程度,而是他对自然、对其他生命献出了多少爱。从巴勒斯笔下的故事,我们不难看到他那纯净的心中怀有的大爱,也正是这种超越了物种的爱以及对自然的感恩,让我们看到了人之为人的最高贵、最闪光处。
约翰·巴勒斯笔下的自然世界充满着诗情画,他故事里提到的那些小精灵们都有着鲜明的个性。但如果不是他将自己的心灵与自然相融在一处,又如何能写出这样多情而动人的故事来?
《飞禽记》读后感(三):有多久没见鸟飞来
人与自然何时才能真的和谐共生呢?大概多数人都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可是又有多少人能为生态平衡考虑呢。当我翻开这本《飞禽记》,我有一点十分不希望,即我不希望将来的某一天,我的根长在书本上,页面中,博物馆里。如果说恐龙死于自然的威胁,人类如此下去将因自身而毁灭,物种的急剧消失便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讯号,还有干涸的河流,被污染的水源,日益变暖的气候,动植物的异化生长,人类自身无法抵御的癌症,从年龄角度来说,患癌的人越来越年轻;从数量上说,越来越多,似乎一个家庭里就会出现一位癌症患者。
有一次,一位蒙古朋友来我家,说起我们的天,怎么总是阴着呢,后来才明天这就是晴天。不错,自我有记忆以来,除了很小的时候,我生存的这片天总是灰蒙蒙的,似乎没有真正晴朗过。现在再看看北京,能见度更是低到可怕。说可怕是否夸张了呢?天暗了,鸟不见了,松鼠亦不再来,许多物种消失了。
写到这里我是真恨这支笔, 对生态污染一点用处也没有,发展经济是大势所趋,只是工业发展在欧洲已经经历过了,照理说对预防生态恶化应有前车之鉴,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了,还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嘛,在很大的利益前面,谁会为保护生态系统平衡而呐喊呢?即便有,也是人微言轻,另一方面,如果人可以决定这一切,这又需要多大的权利呢,人权与制度不是又出现问题了么。更有多少人觉得,贫困线下的人还管不过来,谁还有心去管自然的健康与否。环保主义者们还不是无可奈何,到头来,还不是无法改变他者,只能改变自己。
可是看看我们沈阳的这个冬季吧,到现在最低气温不过零下十几度罢了,而且还是仅有的几天,要是在往年都会达到零下二十几度。我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但我想这同人口的密度,小汽车的发展,自然资源开发,乡镇城市化,化工厂的增多,废气排放有关,还有那厚厚的雾霾层。除外树木也在大面积的消失,整座城市全年都在拆迁与施工的交融下进行,生长了几十年的树被砍伐,成了一排一排的居民楼,防护林周围尽是垃圾与污水,几十年的树林不再飘满绿叶。没有树,鸟不再来。没有树,我可怜的松鼠朋友你是否安好?没有树,反而来了风沙。走在街上,不出一会儿功夫已满脸灰土。
还是来翻翻这本《飞禽记》吧,这本书不是传统的科普类书籍,因为兼顾了很大的文学性,所以别有一番趣味。而且排版尤其用心,可以说别出心裁,从目录上看到了各种鸟类,围绕这个鸟类出现了一篇篇精致的文字,可以看到作家非常仔细的观察,以及对动植物的小心翼翼,传达出的一份深沉的爱护。充满新意的是,每一个鸟都配上一首诗,回味起来韵味绵长,整个人仿佛置身在林间。除此还配有博物学家詹姆斯·奥杜邦绘制的鸟类图谱,绚丽绝美。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好书,特别力荐。
看到这些,我收获到一份亲切感。人来自于自然,当我们养护一株植物,这便是我们对自然的思念,是一种本能。还记得瓦力么,当他在巨大的垃圾堆中看到那小小植物的时候,真是凄悲的很。如果我们想健康地生活,不仅要爱护人类自身,还要明晰一个事实,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与之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就必然的要爱护自然,为生态系统的平衡负起责任。
《飞禽记》读后感(四):自由的歌者,美丽的精灵
约翰巴勒斯是美国著名的博物学家、自然文学家,被誉为“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是他那个时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童年时在卡茨基尔山区他父亲的农场里度过的时光。那片有鸟儿鸣叫的树林,以及长着野草莓和五颜六色野花的田野,让他沉醉不已。他经常坐在岩石上,观察着美丽的大自然。
1873年,巴勒斯在哈德逊河西岸购置了一个九英亩的果园农场,亲手设计、修建了一幢石屋,称为“河畔小屋”。1875年,他又在距“河畔小屋”两英里处的山间盖了一所简易的小木屋,称为“山间石屋”,从这里走一英里半的路程,就能进入森林。此后,巴勒斯过着农夫与作家的双重生活,将自己一生的后48年沉浸在这两处贴近自然的乡间小屋中,体验自然,书写自然。
巴勒斯一生共创作了25部作品,内容多为描绘自然,抒写鸟类,他因此而被称作“鸟之王国的约翰”。在《飞禽记》一书中,巴勒斯给我们展现出一个活灵活现的鸟类王国,描画出一幅栩栩如生的鸟类图像,鸟类的习性、他们之间的战争与爱情、求偶、筑巢、哺育、唱歌……鸟类的千姿百态,也像人类一样具有情感,有谋有略,同时作者也为鸟类生命的脆弱,报以无限同情。
和人类一样,鸟儿的习性也各不相同。没有人能像巴勒斯这样,将鸟儿写得有血有肉,饱含感情。《棕林鸫》中,写高贵文雅的棕林鸫,有着帅气的外表,像诗人一样优雅,富有才华,风度翩翩,“他是不是古代的王子转世,将曾经王室的那份优雅与风采保留至今世呢?”同时 ,也提及了其他一些鸟儿来进行对比。“与之相较,旅鸫显得吵闹而轻浮,飞上枝头发出的生气的叫声和挥动翅膀调情的动作,给人的感觉是缺乏教养。而嘲鸫或红鸫在飞翔时那么的鬼鬼祟祟,像个在逃的嫌疑犯,永远隐藏在茂密的桤木林中。至于灰嘲鸫,给人以卖弄 、好管闲事之感。棕胁唧鹀则以一副冷冰冰的姿态审视着你的一举一动,看起来像个探员。而上述所有这些不良的品行,棕林鸫都没有。” 正如曾经的《大西洋月刊》主编WD豪威尔斯所说:“这是一部由一个熟悉并热爱鸟的人写就的关于鸟类的书——它不是一本干巴巴的鸟类目类,而是在我们面前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鸟的画面。”
鸟儿的生活完全以鸟巢、以家为生活的重心,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雌鸟像个辛劳的家庭主妇一样,筑巢,孵蛋,哺育宝宝,样样都少不了她。而有着光鲜亮丽羽毛的雄鸟呢,则像威严的一家之主,站在不远不近的枝头上引吭高歌,陪伴着雌鸟,守护着他们的家。即使我们生活在大城市,走在林荫道上,漫步在小树林,抬头向树梢望去,也会在树杈间发现三三两两的鸟巢。鸟儿筑巢不容易,就像人类盖房子一样,我们要学会接纳和欣赏这自由的精灵带来的美好,跟鸟儿交朋友,保护他们,不去破坏他们的家园。我想,这也是巴勒斯写这本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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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禽记》读后感(五):万物欣欣
央视播放的《动物世界》令观众喜爱的原因除却拍摄内容的精彩外,赵忠祥老师那磁性声音引人入胜的解说亦功不可没。紧张而凶残的捕猎过程,轻松而温馨的嬉戏时光,都伴有声情并茂的旁白,其引领观众从视觉、听觉契入动物的内心,予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读美国人约翰巴勒斯创作的《飞禽记》,给人带来的体验一如观看《动物世界》般,巴勒斯的文风自然祥和,写其鸟鸣则令人感受到寂静林中清脆悦耳之声,述其形态如目睹上跳下串相互嬉戏之景。随着巴勒斯的文字,我们仿佛就置身室外、林中,与其一同静默的观察着这些生灵。在巴勒斯的诸多作品之中,他善于用文字为读者引见大自然的神奇与微妙。
《飞禽记》是巴勒斯通过对鸟类观察而为读者展示自然魅力的一部佳作。他的文笔极具趣味性,且显温馨,他的文章不显雕凿,以一种温和的态度转述着源于自然的声音,这其中不仅有态度深情而优雅的金翅雀,也有目光锐利而深邃的白尾鹞,即使因外表漆黑被视之不祥的乌鸦亦有客观的对待,巴勒斯称其讲究礼仪,风度翩翩。对这些不同鸟类的印象,都得益于巴勒斯对它们细致入微的观察。
观察者应该保持着一个客观的态度,但巴勒斯更热衷于记录他对这些生灵所流露出的生命气息的感受,这是生命保持于自然的状态。他在《东蓝鸲》一文中,当巴勒斯与泰德想找一个有树洞的枯树为东蓝鸲建造一个巢时,他们所选的树却恰恰已经有东蓝鸲在其中筑巢,并在巢中有所发现。“之前,我们根本没有听到任何鸟叫声,也没有看到羽毛。当我们把树干扳倒仔细看树洞的时候,才发现两只尚未长成的东蓝鸲幼鸟,这真让人尴尬哟!”如果巴勒斯不是对这些鸟类习惯的熟悉,也不会发生这样的巧合,这趣事的出现恰恰验证和肯定了作者对鸟类习性的正确认知。
巴勒斯的观察是极其敏感、入微、准确的,在随后鸟妈妈回来发现巢穴不在原位时焦虑而恐慌的表现,便是作者对鸟儿心态的精准捕捉和预见。“我对泰德说:‘她去找她的伴侣了,她现在深陷困境,渴望得到同情与帮助呢。’”事实再次证明了巴勒斯的正确性,随后雌鸟便带着雄鸟回来,在原位上不停的来回飞腾,着急地寻找着巢内的幼鸟。
《飞禽记》不仅仅是一本动物观察日志,其中所包含着作者对大自然的敬惜,巴勒斯在书中写道,“如果我知道鸟巢有这么多鸟蛋的话,我是绝对不敢打扰她的,那样她可能因为恐慌打碎几个鸟蛋的。” 巴勒斯的著作令人对自然有了一种全新的、人文的认识,他的作品让我们认识到人类并非独孤的生物,在自然界中还有着许多生灵与我们相伴,同时他也通过自身对这些生灵的观察,打开了一扇对自然向往的门窗,他的作品长久不衰无疑就是人们对其的肯定。
诗人惠特曼在给友人的信中称赞“巴勒斯掌握了一种真正的艺术――那种不去刻意追求、顺其自然的成功艺术。在成为作家之前,他首先是个农夫。那便是他成功的真谛”。巴勒斯不仅仅是位农夫,更是一位了不起的自然文学家、博物学家,人们赞誉其为“美国乡村的圣人”,但对其的另一称誉“走向大自然的向导”却更为贴切。
《飞禽记》读后感(六):一部关于鸟类的温暖列传
《飞禽记》是一部关于鸟类的温暖列传,适合作为学生们的一部自然科谱读物来推广。这本书独具匠心的地方大致有两个:一个是它的文字,它在介绍这些美好生灵时的叙述中,是从人物的生活开始,似乎这个讲述者跟这些鸟,如此的亲近,充满着故事和回味,像打开了一幅唯美的生活画卷。这样的文字方式,非常的灵性温暖,也非常的吸引人。如果讲太多苍白的知识,也许我们读它的时候就不会这么享受了。对,我想了“享受”这个词,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是真的觉得很享受,有许多关于自然生灵的畅想。第二点是它的画,60多幅奥杜邦的手绘插图,这可是出自史上最著名博物画家詹姆斯·奥杜邦的手笔,线条简单明快,颜色鲜艳灵动,构图更昌完美,非常的有韵味,大师级的东西就是耐看。
《飞禽记》的作者巴勒斯是美国的著名博物学家和作家,在美国是与《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同样级别一样受人瞩目。他的文章是美国中小学生阅读最多的作家之一。他的书通常赏心悦目,文字和配合完美,给人以美好的享受。在他的世界里,真的把动物们当作邻居和朋友,互相关注又喜欢欣赏,在不打扰它们的生活的和谐相处,读这本书感觉很温暖、很舒服。
《飞禽记》所记录的就是布洛与各种鸟类邂逅的故事,他在细腻的观察中,你通过他的眼睛甚至能感受到鸟儿的灵魂,鸟儿们的爱恋,一切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关怀都淋漓尽致。作者要表现不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居高临下,也不是对研究对象的冷漠的客观,而是一种深挚的移情,视这些鸟类为同类,可以在对视中相互抵达心灵的深处。
这样的特别,也这样的美好,而且非常的简单,谁都可以不掏一分钱就能获得。
一点儿小遗憾, 《飞禽记》中介绍的诸多鸟儿,我是多数不认识。光看是找不到亲切的。只是循着作者的文字,体会了他与自然生物之间的情感交流,找到了对鸟儿们的感觉。回归自然的感觉真好,我决定了,以后利用更多的时候,到旷野里去找人生去。我要挣扎现实中的各种物欲和交易,放灵魂去自然脱缰去。
《飞禽记》读后感(七):能听懂鸟语的人
约翰巴勒斯出生在纽约加斯克山下的一个农庄里,幼年的农庄生活让他终生对大自然充满眷恋,正是这种眷恋使他成为美国著名博物学家和自然文学家,也是早期最著名的环保主义者。巴勒斯著作颇丰,《飞禽记》不过是他二十三卷文集中的沧海一珠。他那曾被编辑误以为是爱默生的自然文风,笔下动物如人类的生动情趣,都在此中得到完美呈现。
“他是世上惟一能懂鸟语的人,他心中有个愿望,在死后能够变成一只鸟”这首歌用来形容约翰巴勒斯真是再适合不过。看过他在《飞禽记》中对东蓝鸲喂食绘声绘色的描写,你也会这么想的。他写鸟妈妈把啄碎的蝉送到小鸟嘴边,说“呐,再试试看哦”。吞不下大餐的小家伙则大叫“我噎着啦,我噎着啦!”。然后鸟爸爸“直截了当”、“相当简明”地对鸟妈妈说:“把那只虫子给我。”巴勒斯笔下鸟妈妈慈爱、小鸟天真、鸟爸爸果断的形象近在眼前,真仿佛他就是这家的成员一样自然。
在大数人眼中,鸟类之间只有体型、毛色和叫声的差异,但是巴勒斯却能在同属鸫类的鸟中看出它们的不同性情。他说,旅鸫的叫声和挥着翅膀调情的动作,给人的感觉是“缺乏教养”;嘲鸫或红鸫飞翔的样子则“鬼鬼崇崇,像个在逃的嫌疑犯”;灰嘲鸫给人的感觉则是“卖弄 、好管闲事”;棕肋唧葅则冷冰冰地审视你,看起来像个“探员”;而棕林鸫“高贵文雅,安逸沉着”的风姿令巴勒斯倾倒,甚至揣测“他是不是古代的王子转世,将曾经王室的那份优雅与风采保留至今呢?”经过巴勒斯的描绘,书上色彩鲜艳的配图都变得更灵动了。
巴勒斯有时就像个对大自然充满好奇的顽童,在密林杂草间细心搜寻小鸟的巢穴;有时又像个正义的侠士,危急时刻从邪恶的黑蛇口下拯救险遭灭顶之灾的小鸟一家。更多时候,他像个懂鸟语的小说家,把小鸟破壳而出、第一次振翅、觅食、求爱、建巢、死亡的生命历程,它们快乐、好奇、生气、恐惧的种种情绪,用亲切活泼的语言解读给我们。看到他每天敲击树干确定“他的鸟”在不在窝里,直到他认为鸟儿嫌他烦了,真让人忍俊不禁。
巴勒斯是幸运的,因为他能大自然的怀抱中,见到世上最鲜艳的羽毛,听到最动听的鸣叫,可以亲手抚摸那些柔软的小生灵。相比之下,生活在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中的我们,却常常匆忙地行走,忘了头顶还有片宽阔悠远的天空,看不到天空中还有许多自由翱翔的小鸟。所以平凡的我们看不出每只鸟儿的差别,听不懂它们在唱些什么。更可悲的是,我们与鸟类亲近的机会将越来越少,因为人类不断在砍伐森林,侵占鸟儿栖居的家园。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高压电线下面,每天也都躺着不可计数的鸟类尸体。现代的各种电子波,也常使迁徙的候鸟找不到自己的方向。美丽脆弱的小生命,
在强大的人类面前如此不堪一击,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
当然,我们也可以把小鸟关在笼中欣赏它们的美丽,可以从耳机里听到婉转的鸟鸣。有此人确实是这样把自己关在巨大的笼子里,却假装亲近自然。但我们很清楚,我们的灵魂与自然终究是隔绝的。在这个意义上,《飞禽记》恰如一声意味深长的鸟鸣,代表大自然对我们灵魂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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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禽记》读后感(八):《飞禽记》:鸢飞戾天,鸟语呢喃
我们生活的周边,总离不开鸟的身影。它们或三五成群在枝头玩闹,或出双入对在林间嬉戏。它们一方面给我们带来欢喜和愉悦,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欣羡和憧憬,希冀在空中自由飞翔,因此才有了莱特兄弟的飞机和滑翔运动的诞生。然而,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乡村景观逐渐被城市景观代替,平房屋舍变成了摩天大楼。现今,在由钢筋水泥重重包裹的城市中,飞鸟的行迹似乎愈发难寻。像“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样清新动人的诗句,或许将只能在记忆中搜索。
《飞禽记》(The Stories of Birds),美国著名博物学家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著,一部书写鸟类日常生活的佳作。巴勒斯出生于美国纽约州德拉瓦尔郡加斯克尔山下一个农庄,在接受学校教育的同时,巴勒斯常去山中进行“冒险”,对自然界中的花草树木尤为好奇,总是流连忘返。成年之后,在工作之余,巴勒斯开始了自然文学的创作,屡获评论界褒奖。他受文学家拉尔夫爱默生影响较深,其作与梭罗《瓦尔登湖》并称“美国自然文学的双壁”。
《圣经》中说,上帝在创造亚当之后,随即赋予亚当万物主宰的地位。而自《圣经》以来,西方文学中的“人类中心主义”传统有增无减。在这一传统下,动植物显然不具有审美价值,只有被屠戮被利用的工具价值。不过,在“大传统”之外,也有着些许微弱的“小传统”:基于科学理性而对动植物进行观察的博物学家和植物学家,在精准客观之外,留有人文余韵。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到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再到博物学家布封,直至约翰巴勒斯。
在《飞禽记》中,约翰巴勒斯并非属于高高在上的动物观察员,而是与鸟类平等的局外人,一个因为好奇所以观察、因为观察所以喜爱的普通人。他观察时,屏息不语,生怕带来惊扰;他喜爱时,拍手叫好,急欲与之亲近。鸟儿的一举一动和离合悲欢,他都全程参与。从常见的山雀、乌鸦、苍鹰、烟囱雨燕到少见的金翅雀、褐头牛鹂、鹪鹩、白尾鹞,他能一一辨别,如数家珍。《论语》中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巴勒斯正是以知为乐。
在细致周到的观察中,巴勒斯得以倾听东蓝鸲在清晨的动人歌唱,也得以窥见雄性旅鸫之间“互相挑逗嬉戏”的美丽场景,偶尔更是能够与烟囱雨燕亲密接触,可也因此有了不少麻烦。飞鸟对他来说,并非可有可无的冷漠实体,而是有着自身内在价值和灵魂的存在。觅食求偶。玩耍嬉戏。无一不令人啧啧称奇。它们与人类虽有外形上的差异,但都彰显了生命的活力。生命只有一次,飞鸟如此,人类亦复如是。在生命面前,我们,有什么理由自诩为万物灵长?有什么理由炫耀至高无上?
在笔者看来,与其将《飞禽记》看作一部博物学作品,不如视之为一部扣问生命的启示录。生物学家或许只关注鸟类生命活动的客观规律,诸如觅食行为、求偶模式、嬉戏方式等等,但对普通读者如你我而言,鸟类其实就像我们自己,一个受到本能驱动同时也有感觉的生灵。当观察鸟类的生老病死和辛酸遭际时,我们无形中已转换角度在思考自己,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如果你对鸟儿发笑,也请对生活发笑;如果你为鸟儿悲伤,请你不要失去生活希望,相反,你更应珍惜你作为人的生活,尽管,现实之中,似乎“没有比做人更无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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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幻影凶间》,剧情简介:他不相信,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不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不相信上帝……他只相信自己双眼看到的一切,眼见为实,眼睛是鉴别真伪的最有力武器。他是恐怖小说家麦克·安瑟林,在文学界积累的名气则来自于他的作品中对一系列恐怖事件客观而中肯的剖析与见解。 最近小说界流行着这样一个约定俗成的风向标:只要这本小说是对一个闹鬼的房间或墓地进行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肯定畅销,因为这种超出正常范围的灵异事件,往往能够满足读者永无止境的猎奇心理。 麦克最近也在忙叨着一本这种类型的恐怖小说,然而苦于没有供参考的实例,麦克总感觉自己的故事中缺乏相应的灵魂。所以在惊闻发生在纽约海豚酒店的闹鬼事件之后,麦克迅速收拾行囊,登记入住到酒店里,不顾大堂经理奥林先生的警告,硬是住进了那间据说被鬼魂霸占了的1408室,成了这个房间许多年来的第一位客人……其实麦克心里自有他的如意算盘,根据以往的经验,他认为房间的闹鬼事件是经理伙同员工共同捏造出来的假消息,目的很简单,想通过这种方法吸引更多的客人慕名前来,他决定借助发生在这个房间的事件为自己小说结尾的一章提供素材,同时还可以揭发海豚酒店的卑鄙行为,让他们功亏一篑。然而这一次,麦克却彻底地想错了,住在1408室的一个小时成了他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梦魇,让他从一个无神论者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信徒,每一分钟他都在与恶魔不停地缠斗--对于麦克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创作出一部畅销小说,而是如何活命。
《寂静的房子》,剧情简介:劳拉和她的父亲威尔森来到荒郊野外一栋即将出售的小屋过夜,准备隔日对这间屋子进行整修。然而到了半夜,阁楼上传来奇怪的声音,令人烦躁。父亲决定上阁楼一探究竟,但他上去后就再也没有下来……独自在黑暗中等待父亲下来的劳拉,陷入一生中最难熬且最恐惧的时光。她是否能够发掘深藏在小屋的恐怖秘密,并且安然无事地迎接隔日的曙光呢?
《鬼使神差》,剧情简介:因为父亲罗伊(迪兰·麦克德莫特)的失业,所罗门一家人被迫离开喧嚣繁忙的大城市芝加哥,搬到僻静的北达科塔州,准备在新买下的当地一个荒废的向日葵农场,开始新的生活。虽然盛开的向日葵美丽动人,然而,从刚搬来的那天开始,才3岁的小儿子本(伊万·特纳)便一直盯着天空盘旋的乌鸦,脸上隐隐显出不明的神色,似乎他能看到不同的景象的存在。 而16岁的女儿杰希(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也很快感觉到了异象--晚上睡觉时,窗台上隐约的身影,天花板传来的缓慢脚步声,摇晃的楼梯栏杆,东倒西歪的家具,甚至还伴随着持续不断的恐怖震动声!两个孩子感知到的鬼魅幻影到底是胡思臆想,还是真有其事?至少在大人眼里,这两个成天大惊小怪的家伙,根本就是只是在撒谎吸引注意力而已! 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杰希开始精神恍惚,她时时刻刻觉得自己被恶鬼缠住不放,试图挣扎躲开的她,却因此差点一命呜呼,被送进了医院。然而医生却不肯相信鬼怪神力,把一切归结为杰希自己的被害妄想症和自残倾向。坚信自己感知的杰希,决定不择手段地警告深陷危机的大家,但是没有人相信神经兮兮的孩子的警告
《小岛惊魂》,剧情简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一座小岛上,格蕾丝(尼科尔·基德曼)独自抚养着两个孩子安妮(Anne)和尼古拉斯(Nicholas),等待丈夫从战场上归来。由于两个孩子身患对阳光过敏的重病,不能接受阳光的晒射,只能呆在室内。所以格蕾丝将他们居住的那所巨大的公寓里所有的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 有一天,仆人不辞而别,格蕾丝只好又雇了三位仆人,他们是保姆米勒太太,园丁特托先生和哑女仆人琳达。三个人的到来似乎给房子增添了几分生气。但是一系列奇异的事情开始发生了,门会自动关上,钢琴自动发声,安甚至说她在屋子里看到了一个叫维克多的陌生小男孩。 格蕾丝逐渐感到这座房屋被诡异神秘的气氛包围着,她陷入了不安之中。一切都变得扑朔迷离,难道屋子里除了他们之外真还有其他人存在?那三个仆人仿佛也有些让人捉摸不定,他们究竟又抱着何许目的呢?其实格蕾丝自己也是个颇有点古怪的女人,在这种环境中她也有些歇斯底里了。 一场噩梦开始了,格蕾丝和她的孩子面对的似乎是超自然的力量……
《夜魔》,这个有俩个版本哎,反正都和房子有关,都不错,就不简介了
《猛鬼屋》,这个我没看过,有个“屋”字,应该是吧
《梦宅诡影》,剧情简介:
对某些人而言,一间好房子,会是他一生中许多美好回忆的地方。但对于出版商威尔·艾藤森(丹尼尔·克雷格 Daniel Craig 饰)来说,这栋他即将搬去的豪宅,会是他一辈子挥之不去的恐怖梦魇……在一个飘雪的季节,小有成就的出版人威尔·艾藤森辞去工作,带着妻子莉比(瑞切尔·薇兹Rachel Weisz 饰)和一双可爱的女儿离开喧嚣的纽约市,来到安静的新英格兰镇展开新的生活。新的环境,新的磨合,表情冷淡甚至露着敌意目光的邻居,化着浓重哥特妆容不请自来的小青年,都令威尔的的幸福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与此同时,女儿们似乎也受到神秘诡异的事物所侵扰。随着奇怪的事情不断涌现,艾藤森夫妇渐渐察觉他们的房子当年曾经发生过凶杀案。 威尔偷偷对房子的过去展开调查,原来这是一栋发生过连续杀人惨案的凶宅,前一户家庭的妻女,在一夜之间惨遭虐杀,但男主人却在当晚人间蒸发,被疑为有重大罪嫌。当威尔一步步透过前一户人家遗留的物品,试图慢慢剖开这桩惨案的真相时,他也发现,在冥冥中似乎有人正盯着他。是失踪的前男主人又回来了吗?他们一家人会不会是下一个被杀戮的目标?
《夺命回声》,剧情简介:刚刚出狱巴比温特豪斯,搬进了已去世的母亲留下的509号老公寓里,他希望自己的生活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他的房间中总是听到各种奇怪的声音。而这只有他能听到。没有人听到这些声音、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也没有人可以信任。各种诡异的事情接连出现。究竟这里过去曾经发生过什么? 前罪犯搬入一个老公寓,他遇到一个国内问题涉及警察、他的妻子和他们的女儿。 当他设法干预时,一个神奇诅咒坑害他。
暂时就想到这几部,有了再告诉你。。。。(望采纳》
马尔代夫有10大美岛,是很美也较贵,但不是最贵,最贵的有极度奢华的,因为马尔代夫不缺奢华,你如果需要做私家飞机过去,有的岛都可以满足,比如香格里拉,比如神仙珊瑚,这些是马尔代夫国内航线的岛屿,度假村岛屿附近有大岛有区域机场的,飞机停那然后转度假村接你的游艇。但是这些度假村都不算是最贵最奢华的。还有一个算是有一点奢华的W就很时尚,有全马尔代夫闻名的岛上的夜店,通宵达旦的蹦迪,绝对时尚前沿。但是这些都只能说较贵,因为很美所以比其他没那么美的岛就贵,但不是很贵。还有更贵的。
还是让我们先说说超奢华的,马尔代夫有一个永恒的NO1,Huvafen芙花芬,这个岛就是从整体散发着奢华,这种奢华是从根子里出来的,服务员的一举手一抬足都给你奢华,整个岛的细节都注重奢华,私密度一般,有43间房啦。还有Soneva Gili,美丽的传说是富商巧遇了超模,然后买下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岛,用他们的名字组合作为他们伊甸园,崇尚原始风貌,房屋里面的现代家电设备都是隐藏式的,既满足了原始式样又可以享受时尚的现代生活,45间房,不算多啦,放心,因为有全麻袋最率先建立的在海中央的独栋水上别墅,孤零零地立在海中央,绝对可以保证你各别墅相互间的私密。naladhu娜拉度非常适合现代职业女性追求的杜拉拉式样的享受,时尚,只有19间房,不过你住奢华的娜拉度就可以跟旁边的薇丽和笛古共享资源,通往泰国餐厅小门上的钥匙只有你这边的有,那边薇丽和笛古的朋友可别想过来打扰你们的私密空间。还有帆船酒店,也是奢华的代表,新开张。ONE&ONLY Reethi Rah独一无二的,给你奢华感受,在马尔代夫语中译为“美丽的小岛”,但是它已经从一个小岛长大了,2002年ONE&ONLY接收后花了三年功夫,人工设计改造将这个岛改成了夸张的类似八爪鱼形状的,拥有12个海滩,七个尖岬角的现在马尔代夫最大的岛屿,酒店的每个钥匙都配了小小的折叠地图,24小时的buggy(打高尔夫球坐的那种小电瓶车)服务,130间别墅,但是绝对能保证各自的私密,喜欢大岛的奢华的选这里绝对没错。
BANYAN TREE MADIVARU也是最求奢华的,帐篷顶的别墅。全岛只有6间帐篷,可能你要问为什么是帐篷,因为避免砍树,崇尚绝对原生态。还有 Dhoni Mighili是一个有私家多尼船的岛,可以扬帆远航,只有6个房间,其中2间Beach Bungalows & Dhoni,4间Beach Bungalows with Plunge Pool & Dhoni,每个房间都配备一艘65英尺长的豪华Dhoni船,这种船是马尔代夫特有的船,然后还有1个专门为您服务的管家,还有几个船员,一直到您离开,这些服务人员随时待命。岛上到处都是沙滩,完全不用穿鞋,到处洋溢的都是酒店极为细致的关照,你想吃龙虾就吃龙虾,想吃牛排就吃牛排,想在哪里睡觉就在哪里睡觉,可以在你的私家多尼船上也可以在你的别墅里。
最最奢华最贵的就是Rania,这在马尔代夫本地土著语言里是女皇的意思。全岛只有一个房间,从你下飞机开始,就有你的私家游艇去接你了。全岛上上下下都为您服务。
风景最好就看你定义是沙滩,还是海水,还是泄湖,还是海里面的珊瑚,还是海里五彩的鱼群。
Adaaran Select Meedhuppar和蜜度帕鲁的Adaaran Prestige Water Villas 也是AI全包,还可以沙屋水屋混住,这个水屋是得了马尔代夫水屋奖的。
W宁静到适合情侣啊,很时尚也很奢华了。全岛有各种冷饮站随便吃哈根达斯、梦龙、可爱多、比其他岛要花钱喝饮料吃冷饮好多了吧。就是正餐是要花钱的,9月6日至10月30日都是特价,Beach Oasis,不到1000美金一晚 ,Ocean Oasis 不到1500美金一晚,。水飞比较贵每人要400美金来回,但是水飞是W专属的水飞,不是其他岛那种水飞公司的航班。
只是情侣度假的话,还可以选择Constance Moofushi,是AI全包的,也就是说三餐任吃,连别墅里面冰箱里的小吃,饮料,酒水,都随便。还是很不错的选择。只不过没W那么奢华,没有私家泳池。整个慕芙士岛也都很时尚的。1000美金以下就可以住Beach Villa,1000美金就可以住Water Villa,1100就可以住上高级的Senior Water Villa,水飞也要便宜点,不到400美金;关键是有住三付二的优惠呢。
如果不特别在乎吃喝,虽然麻袋的岛上消费比较贵,但是很多人中午那餐基本靠早餐的自助餐饱餐,中餐就吃自己带的零食或者方便面,晚餐再饱餐一顿,很顿选择包早晚餐的那种,喝饮料也不会太贵,有的鲜榨果汁十美金一大杯,冰矿泉水5美金一大瓶(这个是我区的zitahli岛的消费)有的岛会更贵一点。你也可以选择CONSTANCE HALAVELI,这个是被评上奢华岛奢华水屋的呢。水屋带游泳池,不过有点迷你,特使要注意游泳池有尖角的,别踩到泳池周围的鹅卵石摔倒。9月到10月31日的特价比5月岛8月的略高一点,暑期每晚水屋不到1000美金,现在每晚水屋要1000出头了。不过都有住3付二的特惠。很不错呢。不过这个岛只包早餐,晚餐一顿一个成人要95美金呢。
如果想选便宜且好的,可以找zitahli,9月到10月31日有SIZZLING SUMMER OFFER,超豪华水屋,就是面向日落且水屋有私家泳池的,别墅都是175平米以上的,才不到600美金一晚,豪华沙滩别墅,也有泳池,才不到500美金一晚。如果住面向日出的沙滩别墅还不到400美金,没有泳池的面向日出的水屋才400出头。这个水飞有点贵要450一个人来回了,这个岛还是靠北边的。岛比较小,但是沙滩很白很细腻,关键是价格在房间最大的前提下最划算。
SixSenses Latitude Laamu是全新的,算是奢华岛,全岛设计很返璞归真的奢华,小小的东西里面都透
着时尚且保持原始。当然sixsenses旗下还有soneva是超级奢华岛,还有着超级浪漫的传说:一个印度巨
商之子和一个来自瑞典的超模,真的在现实中重演了这个传说。两人在一快艇派对中邂逅,一见倾心。
他们结婚了,乘坐飞机前往多个顶级度假村度蜜月,然而,他们始终觉得无法找到真正的乐园。超模忆
起曾经去过的马尔代夫,有钱又有心的先生欣然买下了那里的两个珊瑚岛,让爱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打造
一个梦幻般的度假“天堂”。他们将两个小岛命名为“SonevaFushi”和“SonevaGili”,Soneva是两个
人名字的结合。很快,这两个小岛就声名遐迩,被称为“世界最豪华的荒岛”。
Anantara KIHAVAH,有全麻袋第二家海底餐厅,房间大、奢华、有私家泳池。
其他还想推荐最浪漫W宁静岛,只接待情侣,太时尚了,举手投足都是一种风范,全岛都很有品位;超级
遥远的香格里拉,在赤道南边,是一个很大的岛,岛上还有一个内陆湖;Jumeirah帆船酒店,阿联酋顶
级奢华的酒店集团在马尔代夫新开了两家度假岛吧;ALILA,全岛别墅都是绿色环保设计;还有超级保持
原始风味的神仙珊瑚岛ISLAND HIDEAWAY,那个适合全家去的宫殿很是令人向往;有constance 旗下的
halaveli很美,还有住3付2的特惠,也算奢华里面的超值了,constance旗下还有AI全包的岛屿Moofushi
,酒水全包,超爽了。还有老牌的conrad港丽,最出名的海底餐厅,两个岛500米长桥相连,很美啊,而
且2011年5月到9月刚装修了其中一部分老别墅。coco a 也是一个比较长时间的岛,但是非常有特色,房
子都是马尔代夫独有的多尼船的样式,全岛27间房,绝对私密奢华享受,但是这种奢华是古朴自然的奢
华,是马尔代夫十大美岛之一呢。追捧的人多自然价格就老贵了。还有ONE&ONLY Reethi Rah独一无二的
,给你奢华感受,在马尔代夫语中译为“美丽的小岛”,但是它已经从一个小岛长大了,2002年
ONE&ONLY接收后花了三年功夫,人工设计改造将这个岛改成了夸张的类似八爪鱼形状的,拥有12个海滩
,七个尖岬角的现在马尔代夫最大的岛屿,酒店的每个钥匙都配了小小的折叠地图,24小时的buggy(打
高尔夫球坐的那种小电瓶车)服务,130间别墅,但是绝对能保证各自的私密,喜欢大岛的奢华的选这里
绝对没错。
最后推荐一个有奢华味道的价钱便宜的岛,我去过这个岛和KADUMA(holidayinn假日酒店集团的)时尚
,便宜,你问的都是比较奢华的,普通的岛我就不多说了;我乘水飞往返zitahli的,路过了以前
ONE&ONLY旗下的kanuhura,也是自然古朴的奢华,毕竟是以前ONE&ONLE搭理的度假岛;ZITAHLI吉塔莉是
麻袋本地的度假集团,算是有奢华感觉,房屋超大超美,也较私密的,且非常超值划算,沙滩很白且细
腻,海水水晶半透明,豪华沙滩别墅,面向日出方向,175平米,豪华水上别墅,可以看日出还可以看水
飞降落和起飞,186平米。超豪华的沙滩别墅大部分对着日落,有私家泳池,220平米,超豪华水屋面向
日落190平米。所有别墅都有超豪华的大按摩浴缸,BOSE音响,SONY液晶。
弗兰奇(日语:フランキ_,英文:FRANKY),日漫《海贼王》及其衍生作品中的人物,草帽海贼团的船匠。
弗兰奇是自己动手改造的改造人,性格豪放,喜欢唱歌,跳奇怪的舞,下身喜欢只穿一条短裤,个性热血重情义。司法岛事件结束后,弗兰奇建造了一艘梦想之船万里阳光号,赠送给草帽海贼团,并在路飞的邀请下加入了草帽海贼团。
中文名:弗兰奇
外文名:フランキ_,Franky
别名:铁人弗兰奇(_人フランキ_)
国籍:美国
出生地:南海
职业:草帽海贼团船匠
主要成就:制造出万里阳光号
代表作品:《海贼王》
原名:卡提·佛兰姆
喜欢的食物:物汉堡、薯条、搭配可乐的食物
喜欢的岛屿:夏天的春岛
代表动物:斗牛
代表颜色:浅蓝色
代表数字:08
代表国家:美国
身上味道:可乐
台湾译名:佛朗基(东立)
港澳译名:芬奇(天下)
大陆译名:弗兰奇(浙人美)
人物资料
初次登场:TV第233集、漫画第329话
声优:矢尾一树/野田顺子(幼年时期)
生日:3月9日(改造人)《ONEPIECE》漫画第43卷SBS询问专栏。
年龄:34岁《ONEPIECE》漫画第44卷SBS询问专栏。两年后36岁
身高:两年前225米(7英尺5英寸)
两年后240米(7英尺10英寸)
血型:XF(《ONEPIECE》漫画第66卷SBS询问专栏)
所属团体:弗兰奇家族→草帽一伙儿
职业:弗兰奇家族老大→草帽海贼团船匠
梦想:制造出梦想之船(千里阳光号)亲自看到它到达世界尽头。
能力:制作、修理船只、发明机械武器、身体中各种武器
悬赏金:4400万贝里司法岛事件(《ONEPIECE》漫画第435话)
创造来源
作者尾田荣一郎表示,弗兰奇是从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人造人009”和“假面骑士”(石森章太郎的作品)当中所得到的灵感。
“Franky”这名字可能参考自“科学怪人”的创造者“Frankenstein”。
“Franky”日文发音的后半部份和打喷嚏时的发声一样。
“弗兰克”这个名子可能参考自“佛朗机炮”的火炮。
由于初登场造型酷似金凯瑞于王牌威龙的造型,故该造型亦被认为是弗兰克初登场造型的形象来源之一。
人物
弗兰奇是草帽一伙第八位伙伴。特征是蓝色的飞机头和太阳眼镜,穿着海滩装和一件三角泳裤,以及铁制的鼻子和独特形状的下巴。初登场时则戴着铁面具和斗蓬(水之七岛祭典的打扮服装)。说话带点老外腔调,原为水之七岛的解体商兼赏金猎人集团“弗兰奇家族”一家之主,同时也是传说中的船匠汤姆的其中一个徒弟(汤姆只收两个徒弟,另一个是艾斯巴古)。
事故而成为改造人,全身上下都藏着威力强大的武器,可以用身体抵挡各种攻击,甚至一拳打散乌索普的火药星,除此之外还拥有惊人的怪力,弱点是没有改造的背部(因为自己替自己改造的关系),被称作水之七岛的黑社会老大。曾因抢夺草帽一伙的2亿贝里和打伤乌索普而跟草帽一伙处于敌对状态,后来在司法之岛事件后,加入草帽一伙,为万里阳光号(桑尼号)的创造者。
虽然性格轻浮但热血重情义,容易因受到感动而大哭甚至拿出乌克丽丽来弹奏,被妮可·罗宾称为很有趣的男人。因为总是穿着一条泳裤而被当成变态,连修船的工具也藏在如同百宝袋的泳裤里,喜欢跳自创的“变态之舞”,可是他不但不在意而且还对此引以为傲,曾经把“编队”听成“变态”(日文发音相同)。口头禅有“嗯超级-!”(ん~ス_パ_!)、“这个星期的我很”(今周のおれ~)、“啊呜”(アウ)。但普通时候也有身为年长者的常识,从客观的观点冷静说话,最爱的东西就是可乐,身体或船的动力来源都以可乐来代替。拥有高超的建造技术(例如改造奈美的威霸、鬼魂岛篇30秒搭建桥梁、以及香波地诸岛篇为迪巴鲁的坐骑加装推进设备),乌索普有时也会帮他制作一些应急设备。每当弗兰奇开发或创造新武器,甚至是对自己身体进行改造的时候,都会习惯在自己的作品上标上“BF”与数字,代表该项设施是他创造的第几项作品。经过机关岛巴尔地摩的研究改造之后,为了方便执行船只的维护改造工作,还特地在自己的大型机械手掌内,加装更小型的机械手臂。另外,他非常忌讳被敌人吐嘈他的攻击招式,即便是因为自己攻击落空或是慢半拍而被吐槽,也会当场恼羞成怒。
喜欢用化名称呼熟人,例如对路飞称“草帽”,索隆称“肚兜”,山治称“卷眉”,乌索普称“长鼻子”,娜美称“大姐头、小姑娘”,乔巴称“鹿猩猩”,布鲁克“骷髅”;而对罗宾则直称“妮可罗宾”,但在第二部中,弗兰奇已经改口直称伙伴的名字,尾田亦曾提到草帽海贼团如果是个大家族,弗兰奇就是家中的父亲(小混混)。弗兰奇在罗宾印象中的花种代表为银莲花(秋牡丹)。
经历
童年成长
学徒时代的弗兰奇与其师兄艾斯巴古
在南海出生的弗兰克原名卡提·佛兰姆(カティ·フラム,CuttyFlam),“弗兰奇”则是艾斯巴古取的绰号(因为他认为“佛拉姆”这个名字很奇怪)。他出生自海贼家庭,懂事前就随着父母越过了“伟大航道”,但却因为难以管教,最后被父母丢弃在水之七岛,船匠汤姆看上他小小年纪就拥有用垃圾制造大炮的天份,将他收养并在其手底下工作,弗兰奇12岁时,造船功力就足以和水都的船匠匹敌,但由于好强的个性,弗兰奇时常为了战胜海王类而用废船岛的废铁制造战舰,并将这些战舰取名叫“弗兰克战斗号”(バトルフランキ_号),最后都以失败收场,甚至让所有的战舰公然停在废船岛,因此常与艾斯巴古斗嘴,艾斯巴古认为弗兰克都没有把心思放在工的作上,多次要求汤姆将他逐出师门,但汤姆却反而对弗兰奇身为海贼之子,却没有误入歧途这点感到相当佩服,并鼓励将来会成为伟大船匠的两人要好好和睦相处,某天,一艘司法船抵达了水之七岛,人们深知这个时刻终于来临了,汤姆被大批海军押至司法船,原来因为替前几天被处死的“海贼王”哥尔·D·罗杰制造海贼船"奥罗·杰克斯森号",汤姆被世界政府认定是罪大恶极,审判长在此判定为死刑并押送到艾尼艾斯大厅,再即将被押走之际,汤姆突然向主审法官提出自己正在构思一种能够在海上行驶,甚至载运乘客与货物的“海上火车,并宣称这将成为拯救即将荒废的水之七岛,水之七岛曾靠着造船业造就辉煌事迹,但随着时光流逝逐渐变成一座等死的岛屿,岛上居民长期饱受巨浪"亚夸拉格娜"所带来的水患之苦,大浪、凶猛的海王类、因为"大海贼时代"大量涌入伟大航道的海贼,更是完全阻挡了商业交流,无法正常工作的船匠有的想不开寻短,有的为了与同业争夺客人大打出手导致失业,汤姆表示在海上贸易遇到的各类问题,透过海上火车全部都可以获得改善,让岛屿之间的贸易顺利进行,虽然设计图大致上已经完成,但由于这项工程十分复杂,不是一般船匠所能制造的,因此审判长给了汤姆十年的缓刑期,让他开始了制造海上列车的工作,而起初那些对汤姆的这个构想纷纷嗤之以鼻的居民也转而开始支持汤姆,而在开发的初期,无情的大浪时长打坏刚建好的的轨道和车体,弗兰克也如同艾斯巴古所预料的仍热衷于制造战舰,无心参与开发工作,但是后来他也逐渐被众人的认真所感染,这使得师徒三人的默契越来越好,海上列车也从一次次的失败中逐渐成型,在众人的努力下的十年后,史上第一辆海上列车“冒烟汤姆”诞生了,首次通车也让居民们相当满意,它跨越了恶劣天候等等的障碍,戴着人们与货物在岛与岛之间往来,让原本被认定已经荒废的水之七岛萌生出新的希望,汤姆又用了4年的时间,开通水之七岛邻近的“圣波布拉”、“普基”、“桑法鲁德”三条路线,即便如此水之七岛经济状况仍然没有获得改善,由于物资缺乏,对外贸易相对的也被外岛的商人所刁难,但是相对于之前,水之七岛已经蜕变成为充满活力的岛屿,这也让汤姆感到十分欣慰,汤姆制造海上列车的事迹让他开始获得众人的青睐,弗兰克与艾斯巴古制造技术也大幅的成长,只是弗兰克仍不改至造战舰的兴趣,对于自己的战舰成功击倒海王类一是沾沾自喜,制造的战舰也越来越多,弗兰克所作的35艘战舰被当时的CP5长官斯潘达姆利用让汤姆吃上了袭击司法船的罪名,但以制造海上列车的功劳抵消,之后以替“海贼王”哥尔·D·罗杰造船之罪被押送到艾尼艾斯大厅,弗兰克为阻挡带走汤姆的海上列车被撞飞,由于他在水都的户口名簿登记用上本名,除了汤姆及艾斯巴古外无人知道他有个“弗兰克”这别称,所以世界政府只知道他叫卡迪·佛兰姆,虽然当时海军找不到他的尸体,但是宣布佛兰姆已经死亡。数天后,重伤的弗兰克在海上载浮载沉,无意间发现旁边的一艘废船,他以船上大量的废弃钢铁作为修补残破身躯的材料,经过自己改造成为以可乐为燃料的改造人。四年后以改造人的型态和师兄艾斯巴古见面。艾斯巴古将世界政府一直窥视的古代兵器“冥王”设计图托付给他,并要求他离开水之七岛及舍弃自己的本名;但热爱水都的他当然拒绝离开,之后便以“弗兰克”这名称继续居住在岛上。因为自己制造的弗兰克战斗号伤害了恩师,致使心中留下无法抹灭的阴影,而制造战舰的兴趣也一度画下休止符,弗兰克36号(他自己)也是最后的作品。之后他在后街收留了许多差点饿死的流浪汉,开设了以拆船为职业的“弗兰克家族”,职业是解体商,副业是赏金猎人,借由和海贼战斗来赎罪,保护汤姆喜欢的水之七岛。
加入草帽一伙的经过
草帽一伙在水之七岛因为“海贼绑架事件”与弗兰克家族擦出仇恨的火花,双方老大-路飞和弗兰克更因此在卡雷拉公司大打出手,后因卡雷拉公司的工头们乱入才被迫中止。然而,老家被路飞摧毁的弗兰克仍气愤难平,于是想利用落单的撒谎布当人质引诱草帽一伙出面复仇。与撒谎布见面后,因为中意其男子气概而想收他当手下,但撒谎布却因不想做“拆船工人”而直接拒绝了他。后得悉撒谎布想驾驶已经破烂不堪的前进梅利号回东海,为了阻止他这“自杀行为”,当下决定解体前进梅利号。撒谎布说自己其实早就知道船的情况,并谓可能前进梅利号也自知极限将至,所以在空岛以精灵状态妖精现身告诉他们这个事实;弗兰克不但没有质疑撒谎布,还告诉他所见到的就是船的精灵“卡巴达文”,这反映草帽一伙十分珍惜他们的船。就在此时,已得知弗兰克真实身分的世界政府成员CP9来到,欲从弗兰克抢走古代兵器“冥王”的设计图;尽管弗兰克有打倒海贼的力量,却仍不敌CP9的“六式”,并被押上海上列车送往司法岛。后他和撒谎布被趁机上了海上列车的山智成功救出来,在得知罗宾为了救同伴而被囚禁一事之后大受感动,决定协助草帽一伙夺回罗宾,甚至不惜在CP9面前烧掉古代兵器设计图,被CP9司令官斯潘达姆从司法塔高处推落后重获自由,后来更击败了CP9之一的枭,其后他为了找寻其他人而爬上司法塔,却被进入暴走型态的乔巴打落地面,因为发现草帽一伙没人有办法阻止乔巴,本打算用武力解决,但在奈美的提议下,决定用“风来炮”将乔巴打到海里迫使身体恢复原状,事件解决后他带着两把钥匙前往犹豫之桥救回罗宾,不慎误触斯潘达姆放置的“地雷”而摔入大海,眼看逃走的罗宾被海军开枪扫射时,弗兰克以自己的身体替罗宾挡下所有子弹,并收下撒谎布送来的其他钥匙解开了罗宾的海楼石手铐,但斯潘达姆却不小心发动了“非常召集”,使罗宾再次陷入恐惧之中。弗兰克在阻止斯潘达姆趁乱攻击的同时,提到了自己过去的经历,因为草帽一伙的出现让他实现帮师父汤姆报仇的愿望,此举让罗宾突破了幼时的恐惧,决定挺身对抗世界政府。
“司法岛事件”后,弗兰克把从草帽一伙那里抢来的2亿贝里当作造船费,用买到的“宝树亚当”的一部份建造了新船“千里阳光号”。随后,草帽一伙的悬赏单发布出来,弗兰克也被悬赏4,400万贝里。
弗兰克想跟路飞一伙人出海当海贼,但却没有把这念头却告诉他人;他的小弟们和草帽一伙早已看穿他心里所想,因此合作“强逼”他上船。他们先把弗兰克的三角泳裤抢去,使欲夺回三角泳裤的弗兰克在街道上“裸奔”引发了大骚动;泳裤在混乱中辗转传到路飞手上,而佐罗和山智则合作把他塞进大炮中,然后射向废船岛。草帽一伙以泳裤为交换条件却无法牵制弗兰克,面对他如此固执的个性罗宾决定放狠招,以自己的果实能力“狠捏”了弗兰克的下体。即使这招让弗兰克痛到趴在地上大声哀嚎,但他仍坚拒路飞的邀约,并表示这艘千里阳光号已是他心目中的“梦想之船”。原来,弗兰克仍一直对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放不下保护水都的使命才不愿离开;艾斯巴古了解他的心事,出面劝告他不该再为往事压抑自己,是时候原谅自己了。最终弗兰克也解开了心中的迷惘,在路飞的邀请与小弟们的护送下,以船匠身份正式加入草帽一伙。
与草帽一伙的冒险(第一部)
鬼魂岛篇路飞击败了“王下七武海”之一的月光·摩利亚,后来同为“王下七武海”的“暴君”巴索罗谬·大熊奉世界政府政府之命要抹杀草帽一伙,因为和伙伴拒绝交出路飞的人头,被“熊的冲击”击中不省人事。
在香波地诸岛和伙伴合力打倒了和平主义者PX-4,但已无力招架随后出现的战桃丸等人,并和山智、奈美一组,打算逃出无法地带,在与和平主义者PX-1的战斗中用掉所有可乐发动“风来炮”,最后被“暴君”巴索罗谬·大熊的本尊以神秘能力弹飞。
与伙伴分散后的冒险
被弹飞的弗兰克掉落到伟大航道冬岛“机关岛”上的未来国巴尔基摩亚,被当地居民发现。
在漫画扉页连载《弗兰克的这周我真烂》中,弗兰克被一群改造动物追赶,后来停在贝卡帕库博士以前的住处。动画版中弗兰克被岛上的医生放入大吉岭红茶而变成绅士。岛上的小男孩基冬为了让弗兰克变回原样,将他放置在mechanimal林地与改造动物搏斗,自己却遭改造动物袭击深陷危机,反被弗兰克所救,后来为了取得制作可乐的资源,基冬带领弗兰克抵达贝卡帕库的研究所。
得知路飞在大事件中的消息后,弗兰克试着在贝卡帕库的研究所找出碎冰船以便逃出机关岛,不慎碰到研究所内的摧毁开关,引发大爆炸。海军为此对海军总部提出紧急通报,此事被称作“未来国巴尔基摩亚的噩梦”。大爆炸后弗兰克因为全身被炸的面目全非,不得已的状况下以老虎皮套在身上来做遮掩,经过在研究所内的一番探索,弗兰克发现了贝卡帕库遗留的兵器类发明文献,委托当地居民让他寄宿篱下。却在取暖的时候不小心被炉火烧到身上披戴的老虎皮,惊慌之余披着燃烧的虎皮窜出研究所,还将追捕他的海军吓的落荒而逃,结果意外的创下“未来国巴尔基摩亚的燃烧灵兽传说”。
与草帽一伙的冒险(第二部)
第二部剧情的弗兰克
两年后的弗兰克将头发剃成和尚头(按住鼻子3秒可随意变换发型),同时从他的颈部两侧延伸至腹部多了两条疤痕。由于经过肉体改造,双手变成大型的机械手臂,双肩的铁球标上星星与“BF-37”的字样,就连他的双腿也加装了金属支架(还可以伸出履带行走)。扣掉第一个抵达的佐罗,弗兰克比其他伙伴早十天来到夏坡帝诸岛,之后并直奔千里阳光号并见到两年间一直保护千里阳光号的“暴君”巴索罗谬·大熊,当他和刚抵达千里阳光号的罗宾碰面,被罗宾当面吐槽“好像不能把你当人类看待了”,但弗兰克似乎把这句话当作夸赞他是“变态”的意思而高兴不已,之后他对回到千里阳光号上的撒谎布和乔巴小小展示了自己身上的新发明,说话时语尾也加上了“迈卡”(音同日文“机械”)。草帽一伙全员集合于千里阳光号后跟着伙伴们一同下潜“鱼人岛”。
尾随在后的“湿发”卡里布企图在海上对草帽一伙发动奇袭,却因为“海牛”哞逃走的缘故而一个人被抛弃在千里阳光号上,弗兰克抓住卡里布并企图将他扔下海,但因为卡里布的求饶,让撒谎布认出卡里布的谎言。虽然弗兰克后来将卡里布扔回甲板,却对他要用散弹枪攻击草帽一伙的行径感到不齿。当袭击千里阳光号的“kraken”(挪威海怪)被路飞、佐罗、山智击败后,由于向下海流的流速过快,导致三人和千里阳光号失散,弗兰克正准备离开千里阳光号寻找他们时,却发现卡里布借由果实能力解开捆绑躲到木桶内,遂钉住他躲藏的木桶不让他逃跑。抵达鱼人岛后,由于岛上巨大泡膜内的激烈海流,弗兰克和伙伴再度分散,动画版中他带着溺水的罗宾与奈美会合,事后决定寻找师傅汤姆的家人。在海之森林与汤姆的弟弟丹见面,委托他替千里阳光号重新上镀膜,并看见正在等候路飞的甚平,之后和草帽一伙前往吉隆考德广场营救被俘虏的龙宫王国等人与吉贝尔,并击败新鱼人海贼团干部之一的伊卡洛斯·穆希。
因为罗的“手术果实”能力导致心智进入乔巴身体的两年后弗兰克
抵达庞克哈萨德后,奈美、山智、乔巴、弗兰克不慎吸入不明气体陷入昏迷,被戴着面具的人士关在一栋牢房里。清醒后,一行人顺势带着一颗会说话的武士头离开牢房,却在逃亡途中闯进一群巨大小孩的房间里。弗兰克和其他伙伴接受奈美的委托,帮忙救出这群小孩,结果一行人逃出建筑物的同时遇上了为了捉拿路飞而来到此处的斯摩格、塔希米,以及升迁为新任七武海的托拉法尔加·罗,被罗运用“手术果实”能力和伙伴身心对调,心脏转移到乔巴的身体,身体则被换成奈美的心脏。听见奈美抱怨不想继续待在他的身体里面时,弗兰克忘了自己待在乔巴的身体里,还乐得不可开支,被罗宾吐槽“别再用乔巴的身体做出任表情和发言了”。其后为了拯救待在他的身体里、被雪山兄弟掳走的奈美,弗兰克特地从乔巴的手中取得蓝波球,却因为过于心急吞下变成怪物型态,失去自我意识对路飞发动攻击,在众人险遭冰山顶砸中之际,弗兰克反过来抓住冰山并砸向雪山兄弟之一的洛克,后来被路飞以武装色霸气强化的“象枪”击昏而变回原状。罗与路飞再度会合,并解除众人的身心对调,之后一行人按罗了计划准备拯救饼干房的孩子们并诱捕凯萨·库朗,然而趁著凯萨与乔巴前往研究所时,和路飞、罗宾乱入研究所前门并与凯萨对峙,一开始路飞以“武装色霸气”让凯萨区居劣势,凯萨却在即将被抓住之际抽干了四周的氧气,使路飞、弗兰克、罗宾等失去意识,遭到PH部队捆绑囚禁,后因为罗的能力成功脱困,由于不放心千里阳光号而先行离开。路飞击败凯萨后,弗兰克立刻遇上唐吉诃德·多弗拉门戈派来的刺客巴法罗和BABY-5并与之交战,未几便交给随后而至的奈美和撒谎布帮忙收拾对方,因而成功地完成擒获凯萨的计划。
路飞等人、锦卫门和桃之助、罗为了破坏多弗拉门戈设置在德雷斯罗萨的“SMILE”工厂和拯救受困的对象,起程前往德雷斯罗萨的隔天,一行人从报纸阅读到尤斯塔斯·基德、巴吉鲁·霍金斯、刮盘人·亚普结盟的消息,以及多弗拉门戈正式辞去七武海和德雷斯罗萨国王职位的报道,然而弗兰克却对于多弗拉门戈如预期之中展开行动而产生质疑。抵达德雷斯罗萨后,路飞、佐罗、山智、弗兰克、锦卫门组成调查小组,意外地在当地餐馆邂逅遭恶棍敲诈的盲剑客(实为新任海军大将“藤虎”)并为其解围,透过恶棍的转告,得知多弗拉门戈将艾斯身故后重生的“烧烧果实”当成竞技场的冠军奖品,陪同路飞前往竞技场展开调查,却在观赛的期间发表激烈言论,惹来其他观众的侧目,被在旁的独脚玩具兵连忙带离现场。经由独脚玩具兵的引导,弗兰克抵达位于向日葵花田地底、由咚塔塔族所组成反抗多弗拉门戈政权的“利库王军”组织的本部,和佐罗再度会合,并意外地发现撒谎布对咚塔塔族诓称草帽一伙为“传说中的英雄”的事情,但还是选择和利库王军共同行动,突袭位于德雷斯罗萨地底的“SMILE”工厂。
师父(恩人)
战斗招式
身为改造人的弗兰克,除了身体藏着各种兵器外,改造后的钢铁肉体不怕任何子弹和大炮,但还是有点痛楚,而且也会流血。腹部是个小冰箱,因此为冷性体质,普通状态是装冰可乐,若装的是其他饮料会呈现不同效果,连性情都会转变。(动画版在巴尔基摩亚的原创情节中,因为送医急救时没有可乐,因此用大吉岭红茶做为替代能源,沸腾的大吉岭红茶和可乐作用相同)。当可乐用完时,飞机头会下垂。经过在机关岛的研究与改造,弗兰克身上的兵器也跟着增加。
主要对战记录
备注
在初连载时路飞曾提到"要找十个人当伙伴",但是并不包含自己在内,多数读者把罗宾想成是第七人是受到动画第130话标题的误导,原作439话标题"第三人与第七人"中的"第七人"指的是弗兰克而非罗宾此岛也是《ONEPIECE》漫画第448话的扉页中《艾涅尔空间大作战VOL17》所提到的“机关岛“
1 续写林徽因的爱情1500字作文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曾经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曾经,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应该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可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而应该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可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终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一直到许多许多年后的今天,许多许多年后的我,才明白许多许多年前的你,为什么有那么许多许多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
2 从林徽因身上学到的(初中作文800字)林徽因,相信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家和作家,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在上世纪曾经掀起极大的轰动,被许多男子当做那朵梦中期盼的白莲。
而她更是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而我们在惊叹的同时,也不禁发问:林徽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能让徐志摩等这些才子被深深折服呢?《林徽因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林徽因传奇的一生,从她的出生,到与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子的邂逅及去世,让我们自由地穿梭在历史之间,与那些历史人物倾心交流,互诉心声。
而作者优美的文字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综观林徽因的一生,虽然传奇,却也平淡,这个风华绝代的女子并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中掀起太大的风浪,她始终是大海中的一朵美丽的浪花,无需雄伟的气势,也无需宽广的胸怀,只愿做那一朵小小的浪花,只要可以禁得起风浪,安详的飘荡在大海中,便足矣。
我有时会想:如果林徽因并没有随父离开那个江南小镇,也许她的人生将会从此改写,没有徐志摩,没有梁思成,亦没有金岳霖,也许她会生活在一栋古宅里,守着一树一树的花开,与凡夫一起平淡的日子,也许他并不是她的最爱,但他会在她冷时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会在她伤心时给她一个坚实的肩膀,她会与他一起在夏日的树荫下乘凉,在夜空下数着满天的繁星,而他的目光则一直追随着她,不离不弃。可是上天注定不会给林徽因一个单调的人生,不会让她绝美的容颜淹没在尘埃里,所以林徽因注定不会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必定会有一个波折的人生,她必将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笔。
林徽因一生中爱了三个男子,爱得深沉,也爱得平静。徐志摩为了她多次在康桥上徘徊,只为能见她一面;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风雨人生;金岳霖为了她终生不娶。
这足已说明林徽因的魅力之大。其实当时在许多人看来,徐志摩与林徽因才是最配的一对,印度大文学家泰戈尔当年到访中国最欣赏的就是徐志摩与林徽因,他曾多次想为徐志摩与林徽因牵线,但都被林徽因婉拒,其实林徽因又何尝不知道自己最爱的是徐志摩,可徐志摩却给不起她想要的生活。
选择徐志摩,意味着过诗情画意的日子;选择梁思成,意味着过细水流长的日子。林徽因要的终是安稳的日子,所以她注定与徐志摩擦肩。
琴棋书画诗酒花再美好,也比不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安稳,林徽因是个现实的女子,所以她明白梁思成虽然不是她最爱的,却是最适合她的。对于徐志摩,她只能默默的祝福他能找到更适合他的女子。
林徽因没有错,她并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对徐志摩负责,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美满,幸福,这并没有错。有人说,她是个理智的女子,不管面临怎样的诱惑,最后都可以全身而退;也有人说,她是个冰洁的女子,所以无论人世如何变迁,她都有着美丽的容颜。
几场梅雨,几阵荷风,江南又在烟雨中变得迷离。撑一把油纸伞,穿一袭白衣,行走在青石小巷,江南还是当年的江南,可当年那个白莲一般的女子却不知去向。
她去了哪儿呢?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3 写一篇读懂林徽因的议论文题目:追忆林徽因 百年见幽兰 阅读林徽因,滋生出一份感佩,惊奇世间果然有这样的女人,集才气、集美质、集傲岸,也集热爱与事业于一体。
仰止当世,光照来人。如果不是生不逢时,如果她不是多病的女人,如果她的诗作文集有人编纂整理,或许今人读到的也许会是一个真正的女诗人,读到的一定会是一个近代建筑史上的泰斗。
林徽因其人 林徽因 原名徽音,1904年出生于福建闽侯一个官僚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林长民早年留学日本,是新派人物 。
1916年入北京培华女子中学,1920年4-9月随父林长民赴欧洲游历伦敦、巴黎、日内瓦、罗马、法兰克福、柏林、布鲁塞尔等地,同年人伦敦圣玛利女校学习。1921年回国复人培华女中读书。
1923年参加新月社活动。1924年留学美国,入宾夕法尼亚大学美术学院,选修建筑系课程,1927年毕业,获美术学士学位。
同年入耶鲁大学戏剧学院,在GP帕克教授工作室学习舞台美术设计。1928年3月与梁思成在加拿大渥太华结婚,婚后去欧洲考察建筑,同年8月回国。
1949年以后,林徽因在美术方面曾做过三件大事:第一是参与国徽设计,第二是改造传统景泰蓝,第三是参加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为民族及国家作出莫大的贡献。只可惜她壮志为酬,在1955年4月1日清晨,经过长达15年与疾病的顽强斗争之后,与世长辞,年仅51岁。
林徽因与建筑 林徽因16岁随赴欧考察的父亲游历欧洲,卜居伦敦一年,受邻居女建筑师的影响,立志将来一定要学建筑。 1924年林徽因和梁思成都选择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建筑系,因为当时的宾大建筑系不招女生,林徽因改入该校美术学院,但主修的还是建筑。
据《林徽因传》的作者张清平介绍,当年梁思成是因为林徽因喜欢建筑学而学建筑的。建筑学是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的事业,也是情感沟通的基础。
从1930年到1945年,他们夫妻二人共同走了中国的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很多古建筑就是通过他们的考察得到了世界、全国的认识,从此加以保护。比如像河北赵州石桥、山西的应县木塔、五台山佛光寺等。
也正是由于在山西的数次古建筑考察,使梁思成破解了中国古建筑结构的奥秘,完成了对《营造法式》这部“天书”的解读。有一幅两人一同倚坐在北京天坛祈年殿屋顶上,1936年的林自豪地相信自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敢于踏上皇帝祭天宫殿屋顶的女性。
她发表有关建筑的论文主要有《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平郊建筑杂录》(与梁思成合著)、《清式营造则例》第一章绪论、《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署名林徽因、梁思成)、《由天宁寺谈到建筑年代的鉴别问题》(署名林徽因、梁思成)、《中国建筑史》(辽、宋部分)、《中国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与梁思成、莫宗江合著)。 林徽因与文学 在文学方面,她一生著述甚多,主要有《你是人间四月天》、《谁爱这不息的变幻》、《笑》、《清原》、《一天》、《激昂》、《昼梦》、《瞑想》等诗篇几十首;话剧《梅真同他们》;短篇小说《窘》。
《九十九度中》等;散文《窗子以外》、《一片阳光》等。其中代表作为《你是人间四月天》,小说《九十九度中》。
在当时,知识分子是社会少数、精神贵族,像林徽因这样受过良好教育才貌出众的女子,更是凤毛麟角。她承认自己是受双文化教育长大的,英语对于她是一种内在思维和表达方式、一种灵感、一个完整的文化世界。
中西文化融合造就了一个“文化林徽因”。她是诗人,一生写过几十首诗,在诗歌创作上受徐志摩影响很明显,但又有自己的特点。
激昂 林徽因 我要藉这一时的豪放 和从容,灵魂清醒的 在喝一泉甘甜的鲜露, 来挥动思想的利剑, 舞它那一瞥最敏锐的 锋芒,象皑皑塞野的雪 在月的寒光下闪映, 喷吐冷激的辉艳;——斩, 斩断这时间的缠绵, 和猥琐网布的纠纷, 剖取一个无瑕的透明, 看一次你,纯美, 你的 的庄严。 ………… 然后踩登 任一座高峰,攀牵着白云 和锦样的霞光,跨一条 长虹,瞰临着澎湃的海, 在一穹匀静的澄蓝里, 书写我的惊讶与欢欣, 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 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 永远膜拜, 膜拜在你美的面前! (5月,香山) 展缓 林徽因 当所有的情感 都并入一股哀怨 如小河,大河,汇向着 无边的大海,——不论 怎么冲急,怎样盘旋,—— 那河上劲风,大小石卵, 所做成的几处逆流, 小小港湾,就如同 那生命中,无意的宁静 避开了主流;情绪的 平波越出了悲愁。
停吧,这奔驰的血液; 它们不必全然 都去造成眼泪。 不妨多几次辗转,溯洄流水, 任凭眼前这一切缭乱, 这所有,去建筑逻辑。
把绝望的结论,稍稍 迟缓;拖延时间,—— 拖延理智的判断,—— 会再给纯情感一种希望! 一首桃花 林徽因 桃花, 那一树的嫣红, 象是春说的一句话: 朵朵露凝的娇艳, 是一些 玲魂的字眼, 一瓣瓣的光致, 又是些 柔的匀的吐息; 含着笑, 在有意无意间 生姿的顾盼。 看,—— 那一颤动在微风里 她又留下,淡淡的, 在三月的薄唇边 一瞥, 一瞥多情的痕迹! 八月的忧愁 林徽因 黄水塘里游着白鸭, 高粱梗油青的刚高过头, 这跳动的心怎样安插, 田里一窄条路,八月里这忧愁。
4 描写林徽因的句子有哪些1时光如水,总是无言。
若你安好,便是晴天。 2一直想做个安静的女子,在最深的红尘里守着自己,守住最初的萌动和欣喜。
3陷在一本光影流年中,翻看那些依稀旧梦。 4时光仿佛一杯静水,依然深刻依然可以深流, 5一份心情却与风月无关,水逝惊鸿去。
6站在时光的路口,回望曾经走过的美丽和温柔。7许多人,许多事,许多曾经花发枝满的渴求与憧憬,依然在岁月的长河中缓缓流过,又默默回溯。
8世事纷繁,时光终是无言,所谓的执念也许只是虚妄,所谓的抵达也不过是终点。 9生命不止,红尘无尽。
仅以一程换一种懂得,仅以一程换一场经历,如此,而已。 10滚滚红尘,谁又是谁生命中的看客和过客? 11推开一扇叫岁月的门,许多年华终于被渐次搁浅。
12你永远是斜格子里的光影,游走在梦与现实的边缘。 13若是时光锁住的葱茏,曳动冷冷的素月清秋,那么弱水三千,谁取你一瓢,醉饮红尘外? 14此生,若你安好,便是晴天。
15林府千金笑开颜 ,徽映芳菲百花艳,因舞龙飞花月前,我慕白云绕蓝天,爱恋桃源歌声甜,你若仙子藏人间。
5 林徽因让我着迷作文600一连下了几天的雨,广东天气一下子清爽了许多。往日的炎热在雨的轻柔中不在犀利!像一个做错事的娃娃被妈妈打了手心,乖乖的回到家中,留下了安静清新的小院!
没有工作的日子真的好无聊,好想好想找个人说说话。这个人最好是亲近的人,是家人。是死党或者是恋人。我不知道人在无聊的时候首先想起的是谁,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她,对于父母我并不是那么强烈,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不孝顺,但这是正常的情感流露。也许春天真的比冬天要美好得多,试想想,一片冰雪的洁怎能赛得过生机盎然的绿呢?树枝上朵朵绿色显示出生命的坚强,从严寒的冬天中走来的朵朵绿色,无不透着生机勃勃!
发了几条短信,就像游入大海的鱼,收不到回信,_/">;心情自然又惆怅了许多,人生总是这样,为了一个人而牵肠挂肚,这种感觉有酸苦。有甜蜜,没有说不好,更不能言好,也许一妙字能概括吧!在百无聊赖中从一朋友房里拾得一书《中国第一才女林徽因》一听这名,似曾相识!再一看,想起来了,此女可是徐大诗人爱慕而又伤神的女诗人。建筑家林长民之女林徽因**吗?
天公不做美,何不安下心来读读这积才。貌于一身的才女林徽因的故事以解忧愁。
走马观花之后方才发现林徽因与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三人之间的情感是多么的感人!更为林徽因的才情和对待生活的豁达深深所折服!她面对病痛的折磨和存放在英阻界资料水淹的打击仍然谈笑风趣,最终走进了新中国,成就了《中国建筑史》等建筑着作,为新中国设计了国徽,为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了饰纹,终于于年月日时分走完了她人生辉煌的年头!这位集才华、傲骨、美丽。事业心于一身,成为着名诗人,杰出建筑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者的才女,给我留下的是深深的敬仰!
无论是泰戈尔访华还是林家客厅茶会,林徽因无不透着才情与幽默!林洙谈起在林徽因家的一次茶会。茶会上,林微因谈起苗族的服装艺术,她从苗族的桃花纹图案,又谈到建筑装饰花纹,她介绍我国古代盛行的卷草花纹的产生。流传,指出中国的卷草花纹来源印度,而印度来源于亚历山大东征。她有指着沙发上那几块桃花土布,这是她用高价向一位苗族姑娘买的。那原来是要做嫁衣上一对袖头和裤脚。她忽然眼睛一亮,指着靠在沙发上的梁思成说:你看思成,他正躺在苗族姑娘的裤脚上。这一小故事,只是千万个故事之中的一个罢了!让我们来读读林徽因的诗吧!她的诗大都是爱情诗,构思巧妙,意象生动,或热情,或忧伤,诗句轻灵飘逸,风格清新!独具美感!其中一首《笑》我很喜欢,她让我想起了我思念之人!
笑的是她的眼睛,口唇,
和唇边 的漩涡。
艳丽如同露珠,
朵朵的笑向
贝齿的闪光里躲。
那是笑_神的笑,美的笑;
水的映影,风的轻歌。
笑的是她惺松的鬈发
散适的挨着她耳朵。
轻软如同花影,
痒痒的甜蜜
涌进了你的心窝。
那是笑_诗的笑,画的笑:
云的留痕,浪的柔波。
这诗是女人写女人的,但这更有一种特有的韵味,一种特有的美!有点像那一位的笑!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仿^她就站在你的面前!回眸一笑,焉然一笑,哦!都不是,那是一种让人好生思念的笑!也许那种思念真的会成心一种回忆,就像徐志摩对林徽因,像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到头来都是水中月,镜中花?我想这两位可曾痛苦过?可曾惆怅过?可爱情不一定得到了才为幸福,这两位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林徽因,他们之间处那份深藏在内心处的爱情外,还有着深深的友情,这种友情是文化的积淀。爱好的积淀。理想的积淀甚至是感情的积淀。看到这种情感,我突然发现自己真的好孤独!我还能寻找这样的情感吗?她又在何处呢?
在梦里
你和我
能同来攀动那根希望的弦吗?
6 关于外貌描写的作文贝多芬的姿势极为丑陋。头大,身短,面上不容易有笑容,动作又极拙劣。有一次他也想学跳舞,然而他不会按了拍子而动作。据传记者说,他的相貌的表情常常是冷酷而苦闷。身长五英尺四英寸,肩幅极广,面上多痘疮疤,脸皮作赤茶色而粗糙,鼻硬而直。指短,且五指长短略等,手的背面长着很长的毛。头发多而黑,永不梳栉,永不戴帽,常常蓬头出外散步。起风的日子,他的头发就被吹得像火焰一般。人们在荒郊中遇见他,几疑为地狱中的恶魔。
名人转中是这样评价他的
他短小臃肿,外表结实,生就运动家般的骨骼。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异乎寻常的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赛似“梅杜萨头上的乱蛇”。
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他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
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光才张大起来,在眼眶中旋转,那才奇妙地反映出他们真正的思想。
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向天凝视。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但下唇常有比上唇前突的倾向。牙床结实的厉害,似乎可以磕破核桃。
他的微笑是很美的,谈话之间有一副往往可爱而令人高兴的神气。但另一方面,他的笑却是不愉快的,粗野的,难看的,并为时很短。
他通常的表情是忧郁的,显示出一种“无可治疗的哀伤”。
贝多芬在画上显得很年轻,似乎不到他的年纪,削瘦的,笔直的,高领使他的头颈僵直,一副睥睨一切和紧张的目光。
狮子般的脸上,牙床紧咬,刻画着愤怒与苦恼的皱痕,但表现得最明显的性格是他的意志,早年拿破仑似的意志:“可惜我在战争里不像在音乐中那么内行!否则我将战败他!”。
贝多芬一生坎坷,没有建立家庭。二十六岁开始耳聋,晚年全聋,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但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进步思想意识给他许多启发,奠定了他人文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人类平等、追求正义和个性自由,憎恨封建专制的压迫。他曾说:“一年的自由比一百年的专制主义对人类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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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胜战计〗
第01计 瞒妞过海(瞒天过海) 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
有些事情永远是不能和MM说的,太坦白的男人是猪,不知道有没有MM喜欢一头猪。有意用此计的GG,先演练一遍,把一面镜子当MM,冲着镜子大喊一百遍,我是处男……
第02计 围妞救靠(围魏救赵) 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如果你想和MM“靠”一下,从MM外围下手,是不错的主意,不过时常容易引火烧身,需要实力强大的男人用一下,我的一位好兄弟,本来泡的是AMM,没留神让AMM的朋友BMM把他搞定了,呵呵!
第03计 借哥杀妹(借刀杀人)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有MM太跩,你没本事泡到,可以找个高手帮你泡,我就帮人泡过MM,N年以后回想起来,方悟其中三昧。原来那个MM心中早有主心骨,我当了两边的托。
第04计 以炮待聊(以逸待劳) 困敌之势,不以战。损刚益柔。
有些泡妞的GG很不会体贴人,MM已经疲倦了,亟需床弟温存,他却一直干聊,累不累呀。曾有MM向郎君诉苦,她与GG想处了N久,连手都没拉过,郎君嘻道,ML不需要手。可怜天下MM心。郎君劝MM,遇到害羞的GG,不仅要配合,还要主动。但这条计的计旨还是在GG,主动出JB。
第05计 趁火打炮(趁火打劫) 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此计不推荐,郎君不推荐乘人之危。MM有难,需要帮把手,把帮扶当手段要挟MM的GG,应该阉掉。
第06计 东妹西泡(声东击西) 敌志乱萃,不虞。坤下兑上之象,利其不自主而取之。
MM的名字叫弱者,别名叫弱智。通常MM的思维很混乱,千万不要跟着她们的思路走。MM说东,你要向西,MM说打狗,你要撵鸡,不顺着MM,往往有奇效。
○第二套〖敌战计〗
第07计 无妞生有(无中生有) 诳也,非诳也,实其所诳也。少阴、太阴、太阳。
最容易最安全的泡妞方法,莫过于意*,想上谁就让谁,想让谁怎么贱就让谁怎么贱,怎么一个“想”字了得。如需有实物感还可以到性用品店扫荡一下,充气的塑胶的……
第08计 暗动真枪(暗渡陈仓) 示之以动,利其静而有主,“益动而巽”。
有些MM,已经和她们上床了,但在公众面前,要假装没感觉,不认识。公仆们要瞒过公众,老公只要瞒过老婆就成了。
第09计 哥暗观火(隔岸观火) 阳乖序乱,阴以待逆。暴戾恣睢,其势自毙。顺以动豫,豫顺以动。
但凡有些正点的妞,总有一群GG不怕死冲上前去泡,打得头破血流。这里你要瞅准机会,把MM带离枪林弹雨的险境,MM只知已逃离虎穴,哪知道又入郎窝,呵呵!
第10计 笑里藏骚(笑里藏刀) 信而安之,阴以图之。备而后动,勿使有变。刚中柔外也。
会叫的小鸟有食吃,会骚的GG有MM泡。具体怎么骚,还真不好说,每个GG的骚法不一样。金瓶梅中的西门庆会骚,西厢记里的张生会骚,刘备到江东会骚,猪八戒其实也挺会骚的。
第11计 李代桃香(李代桃僵) 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泡MM不容易,泡JJ也许容易呢。骑着驴找马不失为好主意,如果非常找到千里马才玩枪,恐怕千里马没骑上,枪先锈了。喂,什么,你大声点,噢,你说你要自己打飞机,也非千里马不骑,靠,I 服了u
第12计 顺手牵妞(顺手牵羊) 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少阴,少阳。
世界上是存在这么一些妞,特好泡,顺手可以泡定。但你可以顺手泡到的妞儿,别人也可以顺手泡到,你又不是多长了一根小DD。有些妞表面象羊一样温顺,骨子里比老虎还凶,顺手泡到不一定可以顺手甩掉,切记,切记!
○第三套〖攻战计〗
第13计 打草惊妞(打草惊蛇) 疑以叩实,察而后动。复者,阴之媒也。
MM泡上一阵后,就要观查一下MM的意向。这里就要勇于尝试,不仅要动口撩拨,还要动手调戏,切记打草不成反被蛇咬,调戏MM不成反被MM阉。
第14计 借妞还魂(借尸还魂)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孔夫子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泡妞者乎。”吃饱饭没事干,胸无大志,心灵空虚,精神颓废,这时就需要借泡妞来填补心灵的空虚。
第15计 调妞离山(调虎离山) 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返。
一般来说,MM在她的地盘特顾忌脸面,特有主意,特淑女,所以特难泡,这时就要把MM约到你好下手的地方。
第16计 欲情姑纵(欲擒姑纵) 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见到MM即使枪硬如铁,也要按捺住满枪欲火,假装没感觉,让小DD暂时软如绵。此计适合比较牛B的GG来泡比较牛B的MM,谁牛B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第17计 抛砖引妞(抛砖引玉) 类以诱之,击蒙也。
大部分MM,都是懂得人情事故的。你对她好,她也会对你好。你有付出,MM就有回报。无论你付出再多,只要最后泡到你喜欢的MM,也算是抛砖引玉了。
第18计 擒妞上床(擒贼擒王) 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梦想着MM主动宽衣解带是不现实的。在泡妞实战中,“擒”字来得神妙。看过一篇《处男的自白》,那哥们儿上大学交女朋友,从认识到分手,只亲过一次额头。那MM对这哥们儿说既然爱她就要为她留住芳草地,这哥们真听了,所以分手了。后来这哥们听说一小子把她擒上床了。
○第四套〖混战计〗
第19计 裙底抽薪(釜底抽薪) 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乾上之象。
通常,把MM裙子脱掉,一切就好办了。三十六计写过一半,一条真理渐渐浮出水面,那就是上床才是硬道理,泡妞的人切记。
第20计 混水摸妞(混水摸鱼) 乘其阴乱,利其弱而无主。随,以向晦入宴息。
当MM陷入难解的纷争,这里她往往晕头转向,这时你从纷乱处下手,或者有MM撞到你手上也说不定。
第21计 金妞脱裤(金蝉脱壳) 存其形,完其势;友不疑,敌不动。巽而止蛊。
究竟是获取MM的芳心重要还是玉体重要?这个灵与肉的问题困扰少不更事的小儿女,不过从泡妞的角度,还是获取玉体为佳,获取芳心是件可怕的事情。
第22计 关门捉妞(关门捉贼) 小敌困之。剥,不利有攸往。
泡妞十佳地点中,最佳地点莫过一间安全私密的屋子,关上门。
关上门,这三个字,足以使人有无限想象空间,也许是你捉MM的咪咪,也许是MM捉你的JJ,也许是三条腿加两条腿等于四条腿……
第23计 远交近骚(远交近攻) 形禁势格,利从近取,害以远隔。上火下泽。
离你远的MM可以考虑和她“交”一下,近在身边的MM还是免了吧,兔子不吃窝边草,GG不泡身边妞。近水楼台先得月,看似容易,不过成为落水狗的危险太大了。身边MM最多和她贫两句,痛快痛快嘴算了。泡妞是为了快乐,不是为了麻烦。
第24计 假道伐Q(假道伐虢) 两大之间,敌胁以从,我假以势。困,有言不信。
老实的GG是很难伐Q一下的,我国十大经典歌曲《十八摸》唱的就是此计,先摸手,再摸肘,顺着咪咪往下走……,上来就对MM说伐Q的,时常难奏效。那就信誓旦旦对MM说只是拉一下手,然后逐步假道,等到MM流出水水,也就水到渠成了。
○第五套〖并战计〗
第25计 偷亮换猪(偷梁换柱) 频更其阵,抽其劲旅,待其自败,而后乘之。曳其轮也。
亮是诸葛亮,猪我没说是你!人都有聪明的一面糊涂的一面,MM也不例外,聪明处比诸葛亮还亮,笨处比猪还猪。那杜十娘自十三岁破瓜,到一十九岁,七年之内,不知历过了多少公子,却被李甲这斯用此计骗了。叹息!
第26计 指桑骂坏(指桑骂槐) 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MM如果说你坏,那估计就有九成把握。MM往往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常常相反。对此我有惨痛的教训,我曾经心仪过的一位MM留给我最后一封信中说我是一个好人。好人顶个屁。
第27计 哥痴不癫(假痴不癫) 宁伪作不知不为,不伪作假知妄为。静不露机,云雷屯也。
男人要装糊涂,但不能真傻,不仅仅是在泡妞上。美玉还有瑕疵,何况MM。哪怕MM在你手指上撒尿,只要不跑出你手心就成。郭靖泡黄蓉是此计的经典案例。
第28计 上屋抽插(上屋抽梯) 假之以便,唆之使前,断其援应,陷之死地。遇毒,位不当也。
MM适合当机立断搞定,断了MM的后路,当然MM想走,还是把梯子还给MM吧,永远也不要逼MM跳楼。
第29计 树尚开花(树上开花) 借局布势,力小势大。鸿渐于陆,其羽可以为仪也。
树尚开花,何况人乎。MM喜欢有实力的男人,你没有,那只能暂时装一下喽,骗虚荣的MM不算骗。当然有实力的男人到处可以开花,我认识一哥们,前些年运势不佳,干什么赔什么,好在妻贤夫自贵,自打去年,忽然发达了,最明显就是身边追他的MM多了,我挺佩服这哥们,任凭彩蝶翩翩舞,只爱家中一只花。
第30计 反客为主(反客为主) 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你泡MM的时候,你要讨好MM,你泡到MM的时候,MM反过来要讨好你。MM怎么都这样呢?吾是不敢随便评论MM,吾还想要舒服地过日子。
○第六套〖败战计〗
第31计 美男计(美人计) 兵强者,攻其将;将智者,伐其情。将弱兵颓,其势自萎。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如果你过份英俊,貌比潘安,那么苋菀子写蟀袽M是你的高级凉粉。
第32计 空房计(空城计) 虚者虚之,疑中生疑。刚柔之际,奇而复奇。
想起那首让我心碎的《如梦令》:我为江湖沉醉,我为美人受伤,我是多情郎,我要一间新房,这样,这样,她会在我身旁。
一间房子,泡妞必备。百分之九十九的浪漫泡妞故事,都是在房子里发生的。
第33计 烦奸计(反间计) 疑中之疑。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泡妞是一项系统工程,切斯特·巴纳德说过,仅凭奸计是泡不到好妞的我挺厌烦用奸计泡妞的。要泡到真正的好妞,就必须着手建立一种良好的“心理契约”。
第34计 哭肉计 (苦肉计) 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间以得行。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此计过去甚流行,求欢前男人都要下跪,不信请考察一下西门庆上潘金莲前的动作。今日此计渐渐行不通了,因为世界上富有同情心的MM越来越少。题外话:有些MM婚前温柔如小鸟依人,婚后就暴露出凶残本性,让男人遍体鳞伤。让MM折磨地身上带伤,哭天抹泪的男人自宫算了。
第35计 连环计(连环计) 将多兵众,不可以敌,使其自累,以杀其势。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UPS快递公司的司机通过一系列连环相扣的动作,完成每天送取130件包裹的目标。司机接近发送站时松开安全带,关发动机,拉起紧急制定,把变速器推到一档,为送货完毕的启动离开做好准备,然后司机从驾驶室里跳到地面上,右臂夹着文件夹,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拿着车钥匙,他们看一眼包裹上的地址把他们记在脑子里,然后以每秒3英尺的速度快步走到顾客门前,先敲一下门以名浪费时间找门铃,送货完毕后,他们在回到卡国上的路途中完成登录工作。连环计之所以可以高效率泡妞,以此相似。
第36计 走为上(三十六计走为上) 全师避敌。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泡妞无限,青春有限,不泡妞也是一种智慧。
漂亮美眉教你如何追MM
1) 该给mm留下什么样的第一印象(时间:刚开始接触mm)
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让mm看到你的上进心。
男人的最大魅力在于事业有成,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谈不上“有成”,这时候你就要让mm觉得你是个有上进心的人。别的可以胡说八道,但这个问题不能含糊,你一定要告诉mm,你对未来充满信心,你不满足于现状,并且你已经有了长远的计划,总之你的未来不是梦。
要显得有信心、有责任心
不要像个小孩子,女孩子都很懒希望能找个依靠,你要拿出自己的信心和责任心来。有一个错的选择总比没有选择要好的多。
不要太正经,但也不要太随便
该正经的地方就正经,该调侃的的时候就调侃。女孩子都喜欢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所以别显得对什么都特别在意,那样太呆板。
显得成熟一点
遇事镇定、从容不迫的男人对mm有致命的吸引力。
2) 如何与mm展开进一步接触(时间:开始追的阶段)
这个阶段最关键的是不能着急,不要把事情弄的那么清楚,让人家一眼就能看出你在追人家。
想一想,一般人都不会一眼就看上你,但也不会看一眼就讨厌你,都是老百姓家的孩子(除非你长得象周润发刘德华或者凯文科斯特纳),好感是需要随着了解的不断增加而实现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你要得的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站在女孩子的角度替人家想一想:你这么直接了当的冲过来要搞对象,女孩子肯定有心理压力。这要是接触一阵后发现不喜欢你,那不就成了耍你了么?所以如果你开始就摆出志在必得的姿势出来,基本上会被立刻闷回去。
要低姿态起步
首先要把关系定位成“朋友”,本来是“普通朋友”,你希望成为“好朋友”,有品位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成为“红颜知己”什么的,总之千万不要说“追你”。
你想想,你如果根本不提“追”,那么女孩子也就更没机会“拒绝”你——你没追她怎么拒绝你?!
这样可以减轻女孩子的心理压力,使你们能顺利的交往下去。不要幻想认识三天就答应嫁给你,要充分的交往、了解,感情不是凭空产生的。
交往的过程中不要太急躁
要有张有弛,不要整天缠着人家,谁这样对你,你也会腻。我有个好朋友对我说,追女孩子的关键是八个字—— “忽冷忽热、欲擒故纵”(这是我同学多少年心血的结晶)。
你整天缠着人家自然不觉得你好,你适当的冷个一两天,女孩子就会想起你在的好处了。
还有就是不要拿出“非你不娶”的志气来,太掉价了不好,有时候可以耍点花招。
要适当的创造机会
前面说了,不要使事情立刻变成“你在追别人”,而你又需要得到接近女孩子的机会,这时就要看你的创造力了。
你可以搜集情报,想办法把守株待兔变成一场邂逅;也可以装做漫不经心的找出最最充足的理由邀请对方和你一起做什么事。
总之这个是最有技术含量的地方,实在不行可以找前辈请教。
切忌切忌:随便送人家礼物是不礼貌的
有些人追女孩子心切,喜欢经常买东西送人家,殊不知追女孩子最忌讳这个。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你这样送人家东西就是在施加压力,人家会觉得欠你的,所以会想办法还给你,如果没办法还给你就会想办法不和你交往,免得总是欠你人情。
如果你想显示自己的诚意,倒不妨请女孩子一起消费,比如说找好的餐厅吃饭,或者找贵的地方一起玩什么的,女孩子自然能看出你花了很多钱,但钱终究是两个人一起花了而不是变成东西带回家。
“女朋友”到底是什么?
“女朋友”是一种事实,而不是一份承诺
你和女孩子开始交往,从“普通朋友”变成“好朋友”,再到“非常非常好、无话不谈的朋友”,某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你“不小心”拉了她的手;“月上柳梢头”,你突然袭击吻了她。这时她就已经是你的女朋友了,无论她是否承认,她心理已经认为你是他男友了。
我知道最高明的,直到上床了都没问过“你是否愿意做我女朋友”,最后还是女孩子急了:“你怎么还不求我做你女朋友啊!”
所以说,千万不要急于把窗户纸捅破,情况越朦胧对你越有利。
“表白”是什么?
前面说了,表白实际上就是一个形式而已,正确的顺序应该是:事实上已经成为你女朋友了,你才能向人家表白,水到渠成。 很多人弄不明白这个问题,总以为人家先答应做自己女朋友,然后再如何如何,我只能说他非常非常“单纯”,也非常非常“愚蠢”。
有没有“迫不得已非表白不可”的时候?
有,比如说出现第三者,或者你和女孩子关系没有成熟但两个人可能分开一段时间。
这时候的表白就是条件不成熟的表白,风险非常大,类似于下围棋的时候形势严峻,落后的一方迫于无奈放出“胜负手”,赢了就赢了,输了也只能说“倒霉都是天生的”。
“爱”字不要轻易出口
经常看见论坛出现“大胆的表白”,说实话我真的认为这是非常不成熟的一种表现。“爱”是一个神圣的字,意味着追求,也意味着承诺,甚至体现出一种责任。
随便说“爱”的男人是不负责任的。
文明恋爱,不可强求
不是每个mm都能追到手的
好女孩总会有很多人追,不可能遂了每个人的心愿,总会有失败者。举个例子,就算你刻苦钻研掌握了最搞超的追mm原理,你一样追不上twins里的任何一个。
换个角度考虑问题,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农村小保姆,即使对你再好,每个月赚600给你买700的礼物(透支),愿意为你“当牛做马”,你也不会爱上她。如果她每天哭哭啼啼的缠着,你肯定觉得烦。
所以说爱情是需要物质基础的,至少需要平衡。
追mm做是一种严肃的社会活动
千万不要把人家搞烦了,要给自己留后路。大丈夫何患无妻?有些mm确实势利眼(少数),如果不服气,你可以发愤图强,用事实证明“她当时瞎了眼”,绝对不要误人误己。
最后补充一点千万不要在mm面前显得愤世嫉俗,愤世嫉俗有时候意味着“你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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