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唯美散文

邂逅唯美散文,第1张

  我和她缘于一次偶然的相遇。

 那天在小街上行走,突然有人的肩膀碰到我的臂膀,我转过头一看,是一位女人,年齢大概是三十多岁,她转过头与我对视一下,但我和她都不想第一个开口说对不起,也不知道是谁的错,可能是各有隐由吧!

 但有些事不是你想过就过了,很多事情是我们原先想不到的,真可说是冥冥中上天自有安排。

 我刚在一间快餐店坐下,又来一男二女,其中一位女的,就是跟我臂膀相撞的那一位。男的是我的同行,虽不同单位,但早就认识。

 真是“恩家路宽”,怎么又走到一起来了!

 是时间的捉弄,还是空间过于狭窄?这家快餐店已坐满了人,就剩下一张桌子我一个人坐下,他们三个人本也可以同桌坐下,但那位同行老师说:“我们换个地方吧,这地方也太小了。”

 他说了,我也未置可否,这是他们年轻人的事。

 怪就怪在那位同行非要我一起去不可:“好久不见了,一起去聚聚。”碍于老相识同行的面子,只好跟着他们三位另去找一家食店。

 我跟着那位和我肩膀相撞的女人后面,觉得臂膀还隐隐作疼,两人一句话没吭,只是有点不好意思。

 在另一家食店坐下,坐在我对面的又是“恩家”,这下子四目对视,总不能不说一句话了:“真不好意思,刚才是我的不对,是我心太急了,不小心撞到你,可我不是故意的。”我说了这话,但觉得是多余的,五岁的小孩也能这样说。

 “没事,‘不打不相识’,世界这么大,能碰在一起的人,也许是先世我欠你的,提醒我偿还你的孽情。”说完还哈哈大笑。

 我们几个都被她逗乐了。我问那位同行的朋友:“这位‘乐神’叫什么名字来着?”

 “叫馨蕊。”

 “‘馨蕊!’好听的名字,是花了多少钱买来的名字?”我也凑乐地说。

 “不用钱买,是您送给我的。”她又开玩笑了,想必是要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食店老板把菜码在桌上,我和那位同行的喝了点酒,女士们吃饭,最后算账时是那位逗我的女士买单,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男人的社会,为什么让一个女子买单?但我的同行要买单,被那位女士拦住:“你的钱比我的多吗?我们比一比,你的多,你买单,我的多,理应我买单。”说罢,拿出一大叠“大红牛”,我那同行的无语了。我更不敢吭声。

 吃好饭,那两位女士要回去,同行的叫我开摩托车载其中一位去车站搭车。我不好拒绝同行的“重托”,载了那位叫“馨蕊”的女客人,一路扬长直抵车站。到站一问,没有去目的地的班车了。

 这下可懊恼了,两位女士执意要回去,“有心难留无心人”。我那同行的招来一辆的士,叫两位女士坐上,把两佰元钱付给司机。料不到的是,那位不服男的叫“韾蕊”的女士又横刀一喝:“这钱我来付,你们谁也别逞强。”

 我又静溜溜的躲在后面,毕竟大话也不能当钱花!

 送走了两位女客,我回了家,我那同行也回去了。我以为故事没有了后继,忙我自己的事。

 但世间的事说有未必有,说没有未必没有。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是那位同行的打来,说那两位女朋友,搭乘的的士车在半路没油搁浅了,叫我去接那两位女的,送到高速公路路口搭顺风车。

 我吃了人家的饭,不好推辞,只好另叫我邻近的一位朋友和我一起,用摩托车送两位女客人去石梅高速公路路口搭顺风车。幸好我那位朋友也乐于助人,招之即来,一个人载一个“免费客人”,送到高速公路路口。

 到了路口,没有顺风车,有几部拉客小汽车,其中有一个司机认识我。我好说歹说,等凑足满车位的人,他才答应把两位女客人送到目的地。

 两位女客人上了车,互道告别,目送小汽车渐渐远去,直到消失,我的心也随风而去。

散文 ‖ 美丽邂逅之后

 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是我来到德国的第一年,一个平常的五月,第一次遇到了她。

 星期五下午放学后,我早早地回到了家中,但却在院子里没看到我的住家母亲①。心里想着,她大概是有什么事情出去了吧。我的住家母亲约莫六十余岁,身材微胖,却不显臃肿。平日午休后,她喜欢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手里捧着报纸,边读报纸,边品尝咖啡。只要天气好,或者只要下午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她都会坐在那里呆上一两个小时。每天放学后,除了我们家里的两只小狗摇头摆尾地迎接我之外,第一个看见的人就是她。她脸上总是挂满了和善的微笑,慈祥地看着我,问着我这一天在学校里都学了些什么,听课是否能明白……很是关心我的学业。但今天,却不曾看到她的身影。我刚要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就从屋里走了出来。跟我说,今天有一位客人要来,所以她和我的住家父亲去接她,而且要我也一起去。这时,我才想起来这件事。

 前一天,住家母亲便提起过这个事,并给我看过这位来客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略显青涩的女孩。通过住家母亲的叙述,我才晓得她原来也来自中国,之前也在我住的这个寄宿家庭生活过,她读高中时,还是我的学姐,也在我现在读书的高中就读,毕业后去图灵根上了大学,才离开了这个家。这次学校放假,回来看看。

 我所生活的这个寄宿家庭,曾经接待过来自不同国度的许多学生。这些大孩子们如今虽然已经天各一方,却经常会有人回来看望热情好客、亲切善良的住家母亲。对于来到我家做客的事,平时我也没太在意。但这位来自中国的女生,以前虽未谋面,却有了一份自然的亲近感。因为同是中国人的缘故吧,在异国他乡能遇见同胞本就不易,更何况她之前还跟我在一个学校上过学,而且还住在了同一个寄宿家庭,这些巧合让我感到诧异,我竟与她如此有缘,所以此次,我一定要去。我们上了轿车,就火速前往火车站。

 我带着耳机听着音乐,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火车站,我们三个人一起前往等待接站的区域。Sie ist da!(她在那!)我听住家母亲喊道,我抬头望去。映入眼中的是一位身材苗条的女生,可能是比较瘦的缘故,所以显得比较高。一副颇具江南人的清秀面庞,加上一头长长的秀发披在肩上,整体形象已经彻底颠覆了我从前照片中认知的模样。她身着一件淡灰色的夹克衫,敞着拉锁,露出了里面的白色T恤。下身穿了一件浅色的牛仔裤,更好地凸显出身材的秀美。她那白晳的脚踝,配上一双白色休闲鞋,显得清纯脱俗而又不失优雅。当时,那一刻,她确实深深吸引了我,不仅仅是因为她的长相与着装,更是因为她身上所拥有的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独有气质,可能是因为她由内到外所表现出来的自信,也可能是因为……一时我也说不好,反正这与照片上的她完全不同,在当时我只能以“女大十八变”去解释了。但现在我却有了更多的理解,每当一个人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由于环境因素,人文因素

 亦或是个人因素,都会使自身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很显然她来到德国的时间比我要长很多,所以自然身上也改变了很多。(我后来也发现,我来德国前的照片和现在的我差异也很大)

 “你好!我叫Kexin,你呢”她用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咧着小嘴对我微笑地说道。夕阳的红光照耀在她的脸颊上,微风拂起她的长发,在空中凌乱地飘舞着。她慢慢地用她纤细白嫩的手,把挡在面前的头发捋到两边,我这才发现她的头发最末端竟是一种深绿色。可谓“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我盯着她看愣了一下,赶忙回答道:“你好,我……我叫Berry(我的德语名)。”目光又回到她脸上,她始终保持着微笑,这使我心情放松了许多。

 回去的路上,我紧挨着她坐,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与一丝丝紧张(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真屌丝,这么一点事还紧张,真没出息)!我们也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互相问着对方的一些事情,就此,我们也发现互相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比如玩游戏,刷抖音等等,但唯一的差距,就是我俩的德语水平天差地别,她来到德国三年了,我才一年。我也得知,她家里是做陶瓷生意的,她的爷爷当年就在德国生活过。她不到14岁就自己一个人来到了德国,上高中时,在班上她是唯一的一个中国人,与老师、同学语言不通,自己之前也没上过语言班。她说那是她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但她并未放弃,凭着自身的努力,很快就在德语方面取得了优异的进展,一年时间过了B1和B2(两个德语水平的考试,相当于高中水平),苦日子总算是熬出了头。我仔细地聆听着,从心底产生了一股敬佩之意,都是同道中人,我又怎么会不明白她所付出的辛苦,怎会不理解她的感受呢!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实属不易。再看看自己,一个男生,15岁,身边那么多中国朋友,也不曾孤单过,上过语言班,B1与B2却都是考了两次才通过,并且第二次的成绩还不如人家一个人自学,没上过语言班,并且人家第一次通过的成绩,要比我这个第二次通过的还好,这使我汗颜,并产生了一丝丝自卑。都是人,怎么差距这么大呢,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直到现在她的经历还时常激励着我。

 她在这里呆了四天,我们都相处得很愉快,我们一起打游戏,看电视,她还为我讲过德语题。我永远都忘不了她给我讲题时那柔美的声音,淡淡的体香,以及那一直吸引着我的倩影容颜。我们也无话不聊,星座,生日,生肖,以及玩英雄联盟喜欢打哪路,喜欢用什么英雄。更有缘的是我们的本命英雄还都一样,这使我颇为欣喜。她还说如果有机会一起玩的话可以给我辅助。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周一她就要走了,我也要开始上学了。周日晚上,我思量了好久,最后才决定把她叫到我的房间里,借口说想聊聊,她并没有拒绝。她来到我的房中,坐在沙发上,而我搬了把椅子坐在她对面。也还是一如既往的随便聊着,但我却有些心不在焉,因为感觉心里有块石头,使我沉重而又压抑。我有些别的什么想对她说,但又有很多顾虑;我曾想过为她吟咏《诗经·郑风·野有蔓草》中“……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的诗句,又怕唐突了佳人……

 转天早上我要去学校了,心中颇有些依依不舍。我们相互道了别,她给我了一个深深的拥抱,我受宠若惊,且倍加珍惜。我上汽车时,还朝她的房间的方向望了一眼。车开了,带着我的失望一起离去。当时我只希望,能有缘再见。

 如果当时我知道,这可能是我们这一生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相见的话,我一定会义无反顾地,表达出藏在我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是啊!虽是惊鸿一瞥,乱我心曲;美丽邂逅,浮生若梦。至少我不后悔遇见你。你能出现在我的世界,已是我的荣幸……

 直到好久以后,可以说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心中还是有些说不出的遗憾,感觉自己错过了什么。我也曾想过这一切可能只是我想多了,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年幼无知,不成熟。可能她对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她的感觉,谁年轻时还没有疯狂过呢。我只能祝福她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切顺利,学业有成了。可能我们之间的缘分已至此戛然而止,她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曾经有位男生,早已把她深深地刻在了心中。开始,我与她,或多或少的也有着联系,但我却发现她回消息的速度很慢,有时候甚至不回,这让我困惑不解,也夹杂着一丝丝伤心,可能双子座就是这样吧,喜新厌旧的。

 现在,我早已抬头向前。虽然旧“情”难忘,但却不像以前那样痛彻心扉。而她大概也把我忘记了,我们也没有再联系。过去的一页,总是要翻过去的,人生之路还在前面。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流光淡淡划过,留给了人间极美,沿途风景如画,行走在绿树林荫的八月,花开盛浓。

心底泛起丝丝欣慰,荡起阵阵涟漪,觅一处幽静恬淡的去处,与自己深刻相处,只需几分尘烟,几分清欢,让这浪漫的心绪,在这八月尽兴狂欢。

季节乘着八月的轻舟,行走在光阴的途径里。流云在湛蓝的高空游荡,不问朝夕,不言悲凉。

挽一抹八的流光,让心绪飞舞清扬,让笔尖的墨潺潺流淌,留住一怀的柔情蜜意,许下一地的槐香惜玉,与八月牵手相遇美丽。

季节如此的多彩多姿,风景如此的美丽迷人。重逢在八月最绚丽的时候,相遇在季节最浪漫的时节,人生如果可以重来,生活如果可以重选。心动掠过的地方,便是一地红花,一片彩云。

美丽的八月,花香四溢,足够惊艳人间,足够浪漫一季。绚烂的景致唤醒深藏心底的 情感 ,拥有了最初的心动。只需默默回忆,只需静静收藏。把握住最美,把平淡的日子过成诗。

八月的美丽,用文字镶嵌入诗里,八月的花香熬成一字字磬香,小心的折叠收藏心底,安放在 情感 深处无人触动到的地方。

心底泛起的诗意,与艳丽的百花争妍,柳枝扭着细腰在风里摇摆,花儿还在竭尽全力的争开,香气熏染了人间,醉了每一个提笔弄墨的游客。字句里馨香着尘世沧海。

我喜欢独处,喜欢一个人静坐在这个季节,蘸一笔八月晨曦的露水,描写心中沉淀许久的心语,抒发内心温婉的情怀。

我不喜欢喧嚣,喜欢在安静处与自己独处,捧一本书,品一杯茶。忆往昔岁月,想曾经最美最好,在那一刻的宁静里,深情的与自己谈心,深感到生命里从未有过的清宁与寂静。

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那一刻,心境如此的美幻美妙绝伦。

八月的轻舟载着如诗的画卷,缓缓从岁月的深处驶来,踩着时光的脚步行走在季节的岸边。看花红枊绿,听风雨交替,感受着最初的激情。获取一份美丽,用心感悟人生!

“邂逅”这个词明媚且轻软,犹如一缕缕暗香疏影,横斜在红尘的渡口,让人闻之心动。人世间美好的相遇,多半由邂逅两个字在心底衍生。

这个词犹如一个时光宝盒,收藏着所有的经典桥段。一旦开启,那些蛰伏的碎碎念念,那些令人心动的雅致旧物,便如同只只彩蝶在眼眸、在心底振翅欲飞。

邂逅,是与美的相逢。如果可以穿越时空,我最想邂逅两个人:一个是被林语堂先生称为“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芸娘”;一个是被世人称为“生活美学家”的袁枚。

世人认识芸娘大多是因为沈复的《浮生六记》,六记中仅存的四卷,我最喜欢以芸娘为核心的《闺房记乐》和《闲情记趣》这两卷。

懂文辞,善解语的芸娘是一个浑金玉璞成为一体的女子,她热爱自然,流连于风花雪月;喜欢交朋友,闺蜜众多而且大多生动有趣;闲来也会和沈复斗嘴取乐,温厚的性情使她常常处于下风;见到美好的事物便如醉如痴……

芸娘虽出生在古代,骨子里亦有不同寻常的热情与浪漫,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她喜欢美景、美文、美人,沈复帮她挖掘出很多作为“人”而不只是“妇人”的快乐。也许,真正的爱,应该就是这样吧,不是愿意给你更多,而是愿意带你领略更多,帮你变成一个更善于体验生命乐趣的人。

芸娘是风雅感性的女子,她用自己的聪慧和沉静,把与沈复清寒不易的生活,过出了清暖温柔的味道。

再读《浮生六记》,在文字中邂逅芸娘——这个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诗意女子。心底里依然喜爱她对诗词歌赋的小小才情;喜爱她对平淡烟火的满满热情;喜爱她把繁琐的日常经营得意趣横生;喜爱她对沈复一生的深情和痴情;喜爱她对花木园林艺术的精妙入神;喜爱她对起居饮食到衣服器皿的适宜雅洁……

一个男人生命中如若遇到“芸娘”一样的女子,愿用她的深情、长情和才情谱写属于他们的“浮生六记”,他一定会对此女待以倾城的柔情,给她安暖的余生!

逍遥唯有随园,任性最是袁枚。懂情调、懂生活的袁枚辞官后,重金买下小仓山“随园”。辞官后,他决心做一个洒脱不羁的人,把随园打造成"一个随心所欲的居所”。本着“造屋不嫌小,开池不嫌多;屋小不遮山,池多不妨荷。奇峰怪石,重价购来,绿竹万竿,亲手栽植……”的园林设计宗旨,他把随园打造成了南京最美的风景。

在清代乾隆年间,袁枚与纪晓岚素有“北纪南袁”之称。袁枚爱美景,也爱美食,且懂得吃,他写的舌尖上的中国文化食谱——《随园食单》,受到世人的追捧。

袁枚用自己热爱的方式过好一生,把自己活成了自己最好的作品。他的生活美学,他的美食文化,传承了一个又一个百年。

有时候,一次短暂的邂逅,便会有一些蕴藏的美感,惊艳了你的眼眸。一日,偶遇一家普通的饭店,因为店内诠释了袁枚极富格调,极有风情的生活美学理念,整个室内便因品味和雅趣熠熠生辉。从我遇见它的那一刻,我就被店内的风格深深吸引住了眼眸。

室内的每一处装饰,都有它独到的`风雅,独有的清幽。隔着流年的纱幔,我仿佛看见,袁枚——这个数百年前的诗人、散文家、生活美学家,手捧令世人艳羡了数百年的《随园雅集》,在室内低眉浅语;看到他身着长袍时的从容飘逸;看到他把生命中的每一寸光阴过到极致;看到他把每一个烟火日常过出风雅意趣。

在清代颇有声誉“南袁北纪”中的袁枚,这个清代的才子,这个生活美学家,鲜衣怒马一辈子;轰轰烈烈一辈子;随意享受生活中的美学一辈子,一生激情飞扬,把生活过得活色生香,他应该是人生最大的赢家。

严格来说,我和文字也是一种美丽的邂逅,无论是读书,还是写作,我都在用文字接受并传达着美好的事物。

常常幻想某一天,我亦会在时空之门邂逅芸娘,和她一起去南京畅游袁枚的随园。去随园看风生竹院,月上芭蕉;与她持轻罗小扇,并坐小窗,看飞云过天,变态万状;与她赏秋菊,谈园艺;与她共饮藏在荷花苞内的清韵茶;与她西窗下聆听雨打芭蕉落闲庭……

人生最美是邂逅。如若邂逅芸娘,我定会和她成为推心置腹的好友,她会带我看她在假山花草间,用细线绑置的栩栩如生的草虫;我会给她看我在青花瓷盆内养的“空山无人,水流叶绿”的石头,看我用一湄好水滋养的一山烟岚……

  午夜伴随着微微的凉意,冲淡了一天的繁忙,带走了白天的嘈杂,也消除了自己的疲劳。焚上一炉清香,沏上一杯浓茶,打开自然之窗,也打开自己的心灵。静谧的夜,带来如诗、如梦般的遐想与记忆。

 我期盼午夜这美丽的时光,临窗静听,似那长笛与短歌共饮互酌,像所有的相思铺排,如所有的往事与皓月共饮。特别是在雨夜的时分,淅淅沥沥的雨丝敲打着玻璃窗,敲打着屋檐发出“滴滴嗒嗒”的旋律,似轻曲清唱若丝般清丽。躺上床,关上灯,想让疲惫的身躯休息,感受这午夜最美的时光。我喜欢雨夜,不仅在于她的静寂,更在于她能引起自己如痴如醉的遐想与回味,在于她能引起自己对记忆的寻觅,寻找那一份失落,一抹淡淡的情怀。

 我也喜欢星光灿烂的午夜,当墙上古老的时钟发出“嘀嗒、嘀嗒”的声响时,夜静寂无声,风吹得窗外的树枝簌簌的响,伴着点点的星光,夜是那样的恬静与深远,打开窗棂,点上一支烟,惬意地享受这无暇的静谧,让自己的心灵尽情地游荡,无论是怎样的午夜,我总是那么地期盼,午夜是那样的恬静与和谐,那样的悠闲与自得,放松了自己,也感受到了轻盈;午夜总能给人带来许多遐想;午夜是那样的完美。

 风吹落叶,拾一缕青烟的飘渺,揽一丝午夜的惆怅。午夜,敲出寂寞,敲出忧伤,也敲在了心里。午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打开夜窗,静静地坐在临窗的书桌旁,伴着微弱的灯火,焚上一炉清香,沏上一壶浓茶,打开书籍,让自己静静在静谧、恬静的午夜里邂逅书籍中的故事,让自己的心绪在书籍的海洋里放牧。

 在这午夜最美的时光,翻读着那优美的文字,邂逅最美的你。午夜是一种很玄的东西,邂逅书籍,总有机会在不同的书本中找到自己心中的那些谜底。邂逅你是那样的清新而生动,总让人忘记生活中的琐碎与繁杂,安静地坐在昏黄的灯光下,邂逅你,翻读你,总能让自己回归内心的平静,也总能让自己在另一个世界里放牧,让自己在你的情节故事里有更多的交集,感受更多的`温暖情怀与动人的故事。

 时光流转,蓦然回首。夜色深沉,午夜在这最美的时光里,邂逅最美的你,看着翻过的书页,只撒下一腔的内心情绪,释放了自己心灵深处的悲怆与伤感,也使自己的心灵得到片刻的慰藉,打开自己的心扉,让自己在这时刻邂逅最美的你,使自己不再有心理的挣扎。午夜,怎敌你晚来的魅力与风情。

 似水年华,最是寂寞开无度。午夜,在最美的时光,邂逅最美的你。

  我坚信,再神通广大的人,也不会一下子就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一人。

 母亲的唠叨已经像强烈的电波充塞我的耳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看看对门的英子吧,比你小两岁,怀里都有一一团一肉一乎一乎的娃了!文文那丫头片子呢,怎么不见来家呀,张罗结婚了吧!

 我疑心母亲是担心我赖在家里,恨不能像一盆脏水将我泼出去,因为在母亲看来,我笨手笨脚,我倔强傲慢,我脱离群众,嫁给谁谁都会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我躲避着母亲拉长的脸和无休止的啰嗦,独自拿过小镜子将自己打量,唉,真的很糟糕呢,脸上的青春痘像发起的天花一样长得轰轰烈烈,红肿的豆豆将我原本凸起的前额一团一团一包围,崛起的下巴显更加张扬,这样一副面孔让青春期的我自卑到了极点,幻想雨巷里演绎的一场浪漫的相遇几乎成了泡影,自己如何能成为那个结着愁怨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呢?

 那些时候母亲在外面跑的更勤了,我知道母亲是在调动自己所有的人脉为我张罗婚事。这样辛勤的结果是很有成效的,那一日,母亲见我进门就哗啦啦从脸上掉喜色,母亲关了门低声与我唠叨了半天,大致的意思我知晓了:介绍人系爸爸单位的苏会计,人嘛,中等个,函授大专,一个男孩儿,住房三间,爸爸是个小头目……

 这样优越的条件不去相看母亲无论如何不会饶恕我的。 唉,又是相亲……

 说实话,那时候我对相亲这样古老的习俗厌恶极了,它让我想起了万恶的旧社会,议婚阶段批了八字,换了庚帖,当事人浑然不知,其中的操作全凭媒人的快腿和一张巧嘴,傻乎乎被人带到集市或是庙会上,由 媒人隔着人群遥遥一指,双方只是一瞥,哪能看得真切。也有下三滥的媒人使用指鹿为马柱移花接木的法子,把没有鼻子的说成“眼下没啥”,把一个胳膊的说成“干活就一把好手”,这样受骗的一方悔之晚矣。在从一而终的旧社会,既然生米做成了熟饭,只能自认命苦,日子久了,也就有了白头到老的婚姻。

 我可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时代青年啊! 母亲以不容商量的目光生生压回了我的质疑。

 哼,相就相吧,也许前面向着一片开阔之地,也许向着一条幽静的小路……

 那一天,天色阴暗,看不出老天爷有什么好心情,我简单收拾一下就赶赴那场蓄谋已久的见面相亲,我穿了件乳白色的小翻领单衣,旧的,我是不喜欢见面要穿新衣服的,如果说相亲是要挑一毛一病的话,那么应该初次见面就要把一毛一病抖落干净了,免得日后慢慢显现出来。

 天越来越暗,终于走到半路就掉下雨点来,我没带雨具,又想准时赴约,不得不在雨中奔跑,白箭似的雨点急急地钻,我的身上挂满了水,边跑边想,天公不作美呀,这次相亲估计是泡汤了。我的样子狼狈极了:头发湿成一绺,像破抹布一样趴在脑门儿,而湿衣服贴在身上,鞋子里面也进了水,瓜瓜响,有熟人见了我就打招呼,这是急着干什么呀?哼!相亲。

 到了相亲地点我已累的气喘吁吁,只是不停地擦脸上的水珠,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做了怎样的回答,只记得屋里七大姑八大一姨围了很多人,我像小丑一样接受许多双眼睛的检阅…… 回到家里我做贼一样逃避母亲的追问,对于这次失败的相亲,我是很内疚的`,感觉对不起母亲的一片苦心。

 花喜鹊在我家树上叽叽喳喳唱歌的时侯,母亲说,这个春天一定是有喜事了! 我是期望真的能如母亲所愿,锁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因为我对相亲这码子勾当已经越来越没有信心了,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为了结婚的目的放在一起,总是会有一点点的尴尬,第一眼就那样重要吗?一个人的才华和能力怎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展现出来呢?

 看得出,家里对我这次的相亲是引起的足够重视的,姐姐陪我买了一件大红的西服上衣,母亲一亲自助阵陪我相亲,城里那些时候隔三岔五就停电,那天正好赶上了。介绍人小郭家里点起了三根蜡烛,摇曳的烛光将那晚的气氛烘托得暖意融融。这一次我借着光亮偷看了那个他几回,他也装作满不在乎地乜斜了我几眼。小郭媳妇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她说,我们别瞎搅合了,让俩孩子单独出去走走。

 那晚的月亮极好,我们并肩走着,男孩个子很高,我需仰视才能看见他的脸,这种仰望的感觉极其美妙也很熨贴,因为在我潜意思里,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一路的行走沉闷得要命。男孩子说话不多,几乎都是我问他答,我问他每天吃晚饭都做些什么?他说,睡觉。啊?他听出我惊恐的语气,急忙改口说:不不,有时是看了电视才睡觉的!我知道他的语无伦次是有些紧张,他只是个电工,电工是不需要不懂得托尔斯泰和鲁迅的。回来的时候,路灯亮了,在一颗银杏树下我们停下来,男孩终于大胆地对我说,你身上的红衣裳很漂亮,他说希望明天还能在这条街上看到我,我没有抬头,也没有说不,在他送我到胡同口的时候,我轻轻地向他摆手,说了声再见……

 一道光从木栅栏射过来照在我的脸上,我仰着头在邈远的天空下晾晒自己的日子。 他的到来,颠覆了我以往对相亲的偏见,也许在由红娘引荐的人选中不乏优秀的异性。相亲终究比偶遇来的稳妥,毕竟对对方的人品和家境有所了解。

 他是我哥哥的朋友,经常来我家,但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并没有见过,他倒是在家里的相框里熟知了我的模样,他个子不高,黝一黑,左脸太阳穴的位置有块黑痣,我说一定是上帝眷顾他怕他走失,特意留了记号。他是唯一给我写过信的对象,信写的简明扼要,像是领导的口气,事实上他后来果真做了领导。他的字写的很有风骨,我一下子就喜欢了。

 周末回家,他邀我去看海,我们沿着海边走,那天我穿上了一双洁白的护一士鞋,走得格外小心。他的语速很快,话题也四方八面的,谈社会,论人生,畅想对艺术独到的见解,我只有乱点头乱嗯嗯的份儿,对于他,我一半欣赏,一半怀疑。当走过一个渔滩的时候,我不小心一个趔趄踩进了水里,泥巴溅漫了鞋子,我的心掠过一丝惆怅。果然我们终究没有同上一条船,就像我鞋上的污点,暗示着前面的淤泥险滩。这一次,起因不是我,也不是他,是我的母亲。母亲说他太狂妄,将来我会吃亏的,母亲还说,脸上有痣,终是不吉利的。

 一年以后,我终于像一棵行走的树,在一个屋檐下安营扎寨了。有人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一次懵懂,一次深刻,一次一生。最后的一次,不管有怎样的开始,不管中间经过怎样的波折,最终要在一个点上相会,那为什么会如此顺利如此圆满呢原来在我们相看之前,他已经在前世将我的底细打探的一清二楚了,所谓的人生际遇,总是有不确定的风景在等着你,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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