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遇见初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遇见初一作文1一天清晨,我正在草地上悠闲地散步,走着走着,疲累了,便躺在绿茵茵的草地上,望着蓝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心情变得十分舒畅。
突然,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吓得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奇怪,天空怎么一下子变成这样了,赶紧走赶紧走。这时,一阵耀眼的光直射我的眼睛,天空中出现一个银色且转动的圆形飞碟,我惊呆了,睁大了眼睛,我揉了揉眼睛,没看错吧!这是传说中的飞碟!紧接着我感到一股恐惧,因为飞船正在缓缓向我这边驶来,我撒腿就跑,并大喊着:“救救我!不要把我吸进去啊。”但我终究逃不过飞碟的追捕,我被飞碟发射出来的光吸了进去。
“这里是哪儿,难道我已经在飞碟里了?”这里的墙壁和地板全是用特殊材质制作的,在外面看飞碟不大,但其内部远比外面看上去大多了。飞船还有红外线系统,这里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神秘,未知,高科技。我惊讶地说道:"乖乖,这外星人的飞碟还真不简单哩!“突然,有一个外星人过来,我赶紧躲起来,原来外星人头部比人类大,头发稀少,长着三只眼睛,鼻梁低,嘴唇如同香肠一般,和人类一样穿着衣服,又瘦又高,有1,8~2米高。这些外星人貌似在巡逻,手里拿着激光枪,我还是赶紧溜吧,这地方太危险了。我四处寻找着出口,同时戒备外星人。
我走着走着,看见一台云计算机,云计算机上跳出一个外星人,外星人说:”紧急集合,紧急集合,有要事要商量。“外星人都匆匆向商议室的方向走去,好奇心驱使我不想走,想去听听外星人在讨论什么事。
我透过窗户看见,坐在长桌最前面的人说:”这次我们打算侵略地球,诸位可有什么看法?“一个外星人说:”地球是个美丽的地方,且物产丰富,适宜我们生存,值得去争夺它。”另一个外星人说:“地球我们已经大致探访了一遍,污染严重,不再是几百年前的地球了。”一个又矮又瘦的外星人站起来,拍了一下桌子,愤怒地说道:“这都怪那些可恶的人类,浪费地球的资源,污染地球的自然环境,还不如留给我们开发利用。”在桌子最前面的人思考一番后,说:“好,我决定了,消灭地球的人类,重顿地球,给我们的子孙一个赖以生存的地方。”
“不要啊!”我不禁喊出了声。“谁在那里!”我立马就跑,可是出口被外星人堵住了。“原来是地球的小子,把他绑起来,在侵略地球之前,先拿你做个人体实验。“
”不!”我突然从梦中惊醒,我揉了揉眼睛,天空中一缕阳光从窗户外照射进来,我在想:人类必须好好珍惜地球,不然就会有悲剧发生啊!
遇见初一作文2作文兴趣班上课了,同学们却依然吵闹,老师一遍遍地强调着纪律,可在那些批评的皮鞭之下,我们班有些学生简直就是钢铁战士,刚安静一分钟,又吵了起来。
我应该还算比较听话的学生,但也会偶尔插嘴几句,而我的同桌,从坐下来到现在,没有讲过一句话。
他好像不喜欢讲话,有些内向,而且不受别人影响。从不跟着起哄。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他就像一颗夜明珠一般,在那漆黑的夜里,永远不被盖住光芒,反而将绚烂的光芒散出,照出一片光明。
他是初三的学长,比我高两个年级,我们这个兴趣班从六年级到九年级的学生都有。他总坐在角落,但他似乎有一种非凡的气概,无声地告诉你,他很强。
我看过他的作文,文笔老练,描写传神,像一位弛骋沙场的老兵,弹无虚发,枪枪致命。
我也不时注意他,透过他的眼镜,我能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丝平静,瞳孔更深处却有一片创作的火焰。他从不作多余的动作,只会做他想要完成的动作。
这一次,他来得晚了一点,他可能和大多数男生一样,不愿和女生一起坐。所以他成为了我的同桌,我们相遇了。
他拦下喧哗,留下了我写作时候的宁静。我不自觉地向这个新同桌看一眼,我有点吃惊,他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本《新华字典》。
也许你会认为我是大惊小怪,一本字典有什么好吃惊的?
当然,字典太平常了,可就是因为它太平常,所以几乎没有人会带着它,而且,我们的老师也会告诉我们不会写的字怎么写。
后者显然更加方便,那他为什么要带字典呢?我猜想,他不愿麻烦老师,让老师多帮助更需要帮助的同学。或者,他有随时学习的习惯,就像枪不离战士,药不离医生,帆不离航船,这令我十分感动。坐在他身边,我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生怕会打扰到他。
这次我的作文,我写得出奇地快,老师也表扬了我。不知是因为同桌的气场将我影响,还是我自己主动地学习他。总之,谢谢老天,让我遇见你。如果不是你,我怎么可能写得这么快?我怎么可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呢?我怎么可能对自己更加自信?我尴尬地笑了笑,用感激而又敬佩的目光看他。他对我点了点头,然后接着创作他的文章。
他将笔提起,悬在空中,手中的笔不停在晃动,像采珠人在挑选一颗颗自己中意的珍珠,他一定也是在挑选心中最中意的词句。
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他这样充满正能量,他们传播着阳光情绪,让身边的人也感到温暖,充满力量。
感谢上天,让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你!
遇见初一作文3何当共剪西窗烛,闲敲棋子落灯花。孤山寺北贾亭西,春风得意马蹄疾。何须浅碧深红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题记
遇见诗词,就像误打误撞闯入了一个如梦如幻的世界,他牢牢地系住我的心,让我魂牵梦绕,无法自拔。阳光是金色的甜酒,掬一捧月光是沁心的清凉。
从什么时候遇见了这个诱人的宫装女子呢?好像是从记事起,母亲的吟诵就徘徊在耳畔了。摇头晃脑中,《咏鹅》《春夜喜雨》,活泼泼的句子,让我猝不及防地被叩开了心门。记得母亲教我念“床前明月光”的那些日子,睡前,清亮的月光穿过窗帘的缝隙,让醉人的晚风轻抚额前一缕发丝,在呢喃的诗句中枕着诗意入睡,梦中,渡我到遥远的大唐盛世。
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恰如《锦瑟》里,有我最难忘的句子和回忆。秋天的黄昏,母亲与我的身影,因公园那座古色古香亭子里邂逅的弹古筝的老人而静止。满头银发,披着夕阳的柔情,翻飞的十指揉出岁月一曲长歌。她安详平和的面容似画中圣母,寺里观音。我看痴了,久不忍离去。“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母亲缓缓地吟诵着,闭着眼,像是在追忆,在思索。琴声,吟诵声,在落叶满地的山头。我想我遇见了生命中的诗意,道不完,诉不尽,每一次回眸都繁花似锦。
一诗一世界,一词一天堂。遇见诗词,天地任我遨游,他如一个朝夕相伴的友人,带我领略无尽的风光。李白“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情万丈,辛弃疾“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的悲壮,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愁苦泪,李煜“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般滋味在心头”的多情;白居易无奈而伤感的“同是天涯沦落人”,苏轼彻悟后“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超然……他们撑起了历史的沉沉浮浮,演绎了人生的百转千回。他道来的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音韵,讲述的是国破山河在的史诗悲歌;他无惧蜀道难,有儿女情长也有家国情怀。他多变,令人应接不暇,我凝视着他的眼,看到了自先秦至今的历史,无数人的情感在其中流淌,像溪河,虽不甚壮阔,却涓涓不断,是情怀的绵延,是欢喜的遇见。
遇见词墨诗香,犹如撞见彩虹,给予我生命无边的色彩,至此,我的梦想我的追求我满腔的热情啊,便晶莹透彻,精彩绝伦。一壶清茶一壶月,半卷闲诗半卷情。有诗词相伴,此生幸甚,更复何求!
后记:
诗词是什么?有人说是千年的积淀,有人说是文字游戏,有人说是情怀,众说纷纭。但于我,诗词是心中一片永远的净土,是种子,是一捧白月光,是心灵的慢慢品味,是灵魂的细细咀嚼。
多情的诗词啊,是生命里的古典,是每个中国人的故乡。
遇见初一作文4我是赤壁的一个幽魂。
我是赤壁千千万万亡魂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小幽灵。我如同其他亡魂一样,带着脑中无处安放的,几百年前的记忆浑浑噩噩地游荡着。直到一天,我遇见了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多么伟岸的男人啊!衣衫褴褛挡不住他出类拔萃的气质,挡不住他的万丈豪情,我被深深地吸引。
我见他对着不绝的江水时而小声述说着什么,时而又大声吟诵着豪迈的词,依稀记得,那是“大江东去,浪涛尽,千古风流人物,固垒西边。”不可避免的,我的眼前依稀浮现出曾经的曹孟德,他是我大吴的敌人,但我却崇拜着他。不是他的军事,不是他的阴谋,而是在儿时,对着涛涛的江水吟诵着“日月之行,若出其中”的诗人曹操。
思绪回到现在,那人也不知想起什么似的,大笑几声,脸上却有几滴的泪珠滑过。他拿起一个随身携带的酒杯,拿酒壶斟满了酒,一滴泪也溶进了酒里。他又是几声大笑,一樽还酹江月。
我决定跟着他,尽管我知道,赤壁中有我昔日的战友,有我曾经的长官。但他吸引着我,我毅然决然地随着他去了。
我知道了他叫苏轼,是个被朝廷贬了的人。我不解,他一心为民,为何被排挤?每当见到他被排挤,被嘲讽,我总是想气愤地打那些人。每当我曾经有力的拳头砸向他们,却总是悲哀地发现我会穿过他们的身体。
我喜欢这个苏轼,我像是他的知己,读得懂他每一首词,他的悲凉,他的烦扰,他的喜,他的乐,我与他一样,时悲时喜。我见过多情的苏轼,在烟雨迷蒙的江南小镇。他逛到一个风景独好的墙角,忽听到一串银铃似的笑声。他也笑了。我知道他动了情思。墙内的少女,会知道一个多情的诗人,为她动了一抹念想吗?
我见过豪迈的苏轼。在密州,他与朋友出猎,当晚写下“老夫聊发少年狂……西北望,射天狼!”我知道,他不服,不服日益老去的躯体,不服这朝廷。他想回去,回到庙堂,回到少年轻狂的时代。
他在老去,我不会老,但只能无奈地看他老去。直到有一天,猝不及防的,他死了。我看着他闭上眼,悲痛侵蚀着我。
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行军途中,一个老妇人讲的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伯牙,弹琴弹得非常好,一个人叫钟子期,伯牙弹什么琴钟子期都听得懂。有一天钟子期死了,伯牙再也没有弹琴了。
我当时很不明白,但我现在懂了。
我是一个幽灵,一个与苏轼心灵相通的知己,尽管他不知道,有过我的存在。
我毅然走向了火炉……
遇见初一作文5在我们五彩的人生中,有喜有悲,那些记忆里的人和事,就像你耐心的数着天空上闪烁的星星,无论夜空如何的黑暗与绵长,那些浮现总是美好。如果每个人都把爱心心相传,就会成为一道斑斓的彩虹,为那些遇到困难的人“铺路”。
那年,我在乡下奶奶家过着快乐的暑假生活。那段日子总是与许多的美好不期而遇。走在乡间小路上,你会遇见美丽的蝴蝶,忙碌的蜜蜂;静谧的夜晚,你会遇见漫天的繁星,皎洁的月光;偶尔的回眸,你会遇见纯真的童趣,慈祥的笑脸。
那天,我兴奋得连觉也睡不好,因为爸爸给我买了新的自行车。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太阳还没有出来,公鸡也还在打盹。我就急不可耐的把自行车从车棚里推了出来。我才学会骑车不久,想着好好骑上去潇洒一番,顺便玩一下我的“骑车绝招”。先来回杂耍技艺,再来个骑车鼓掌,然后还有独轮立滑……在我左扭右拧的折腾下,自行车被折磨的七上八下,吱吱作响。正玩的尽兴,只听见车底下“咔咔”的声音,一个急刹车,我低头一看,妈呀,不好了,车链子掉了!才刚刚下过雨,在这还有些泥泞的小道上,哪会有人来帮我修理呢?我呆呆的站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
那时,我是多么希望能有人从这路过,向我伸出援助之手啊!过了好大一会儿,一位踏着三轮车的老伯伯从远处正朝着我这边越来越近。路过我身边的时候,老伯伯看着我问:“怎么了,车坏了?”我说:“伯伯,是车坏了,您能帮我修理一下么?”伯伯下了车,笑了一笑,说:“我看看。”他把自行车放倒,用手把脚踏板转了转,然后就从他三轮车的工具箱里拿出几样工具。链条被他拆了下来,弄得伯伯满手都是油污和泥巴,他把链条上的泥巴清理干净,又用钳子夹了夹,然后熟练的装了上去。不一会儿,就修好了,他扶起车子,说:“好了,骑上试试吧!”我高兴的蹦
起来,抬起腿就跨上了车,嘿,真的好了!
“伯伯,我…我…那个…”我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老伯伯抬头看看我说:“怎么了,又?”
“我没带修车费。”我低着头说,不敢看他。
“嘿嘿嘿,这孩子,不收钱的,赶紧回家去把!”伯伯乐呵呵的说。他用三轮车上的蛇皮袋蹭了蹭手上的泥,蹬起车继续向前方走远了。
清风夹杂着雨滴,吹过这片大地,阵阵暖意犹如春雨点点入土。爱心滋润着这片土地,仿佛在引导着人们向那位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一样富有爱心,像他一样朴实而乐于助人的品质。
遇见,是雪中送炭的温暖;遇见,是古道热肠的慈祥,感谢那场“修车事件”,让我遇见那位陌生的伯伯,让我学会关爱。
遇见初一作文6微风吹花香,黑夜藏起方向,夜行的人不知所措,遇见你,是唯一的光。
——题记
夜,仿佛无边无际,渺远的天宇,似一只打翻了的墨碟,墨色蕴染,深灰的层积云密不透风地席卷了黛色的苍穹,寂静夏夜里只听得我沉重的呼吸声,如一直嘶鸣的风箱——闷热的天气,我实在难耐,鼻炎又犯了。
看我夜里难受得蜷缩成一个虾米状,爸妈决定驱车带我去上海治疗。
不曾想到,那一次无意遇见,令我终身难忘。
步入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一阵浓郁的`酒精味便扑鼻而来,我努力嗅着,竟莫名得感到安心清爽。
排队,挂号,取病历,习惯性一瞥,专家门诊,门诊医生:陶磊,这个名字一下映入眼帘,该是个和蔼亲切的医生,我暗自想。
步入诊室,一位秀颀的中年男子端坐于桌前。一身干净得看不出一丝褶皱的白大褂,干练的短发,一副金丝边眼镜背后,深邃的双眸散发出智慧的光芒。诊室有点阴暗,唯有一缕金色的阳光透过洁净的窗,跳跃点亮一隅。
并不和蔼,也不甚亲切。我望着他的眸,竟不由得紧张。
遇见你,是如此神秘。
坐于医疗椅上,他熟练的拿出一根扁木片压舌,打灯,观察,又拿一根金色感应器,在我的鼻腔内探寻。
他突然问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症状?”我闭口不答,作为病人的我向来不开口,只是配合治疗,说病史之类一向由妈妈代劳。
果然,妈妈开口道:“她其实小时候就……”话说了一半便被一个声音打断:“不好意思,我是在问你女儿,这么大的孩子,又不是小朋友,与医生交流,难道不是简单的事吗?”
他的声音并不响亮,不缓不急却字字如重锤敲打我心,期待的眼眸中闪烁着点点智慧,引人深思却又犀利,一针见血。霎时,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嘴微张,竟有些呆滞地看着这位主任医师。回首望瞭望爸爸妈妈,也皆有惊讶之色。
遇见你,是震撼。
空气仿佛凝固了十几秒,气氛有些凝重,我才缓缓开口“嗯……我小时候就有鼻炎,大约从5岁开始……”我结结巴巴地述完,心里有些慌。
他依然镇静自若,若一尊楠木雕塑,默立却光芒四溢。
“你们看,小姑娘自己不是讲得挺好的嘛。”
“来,我给你讲用药事宜……下次来复诊,记得咱自己的事要自己说。”
他的话,如一束灿烂金色的阳光直射我漫漫黑夜,我如醍醐灌顶般恍然大悟:原来自以为参加几次夏令营便自诩自立能力很强的我,在生活中仍然是一株脆弱的温室花朵,同辈如我缺乏的不就是自立的意识与顽强的韧性吗?他不仅是医生,更是良师,一针见血地敏锐觉察到我的病根。
遇见你,是幸事。
陶磊,这个陌生的名字,偶然的一次遇见或许你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但简洁的话语却如一道暖阳。感谢你,我会铭记这份温暖,然后,安心地、用力地走向以后的锦绣繁华。
遇见初一作文7在最好的年纪,我遇见了最好的你,然后,我要用全部的青春去回忆你……
我不曾知道,一次次不经意间的邂逅竟是刻意的等待。
记得有一次大雨倾盆,放学后,忘记带伞的你和兄弟共打了一把伞,随后在马路对面“漫无目的”地一瞥,看见我与好友撑伞等在红绿灯路口,你莞尔,让兄弟打伞先走,自己停下看似匆匆的脚步,用几本薄薄的书来抵抗正在咆哮的雨,站在马路对过等起我来。我挥了挥手,叫你不必等我,哪知你却笑着摇了摇头。最后,雨越下越大,可一伞容不下三人,你狼狈为奸,跑回家的路上湿透了全身。
谢谢你,忘记打伞,都没有忘记这次刻意的邂逅。我不会忘记,我路过青春时遇见的你的心意融进了这场雨中,打在我的衣角,却温暖了我的全身。
难忘的还有临别的日子。那些天里,你总是偷偷地跟在我的身后,再找个理由,奔上前来找我。我当时自然不知这个“骗局”,直到故事的最后,我才发现这必然的偶然——都是你精心策划的。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个炎炎夏日,我和一个极八卦的好友一同回家,你却不识眼色地在后面唤我名字。我当时想: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从这节骨眼儿上冒出来。好友“噫”了一声便急忙跑开,我还气愤地上去追赶她。那次,遇见你后,我便这样子匆匆路过。事后想想,不识眼色的竟然是自己。
刻意的,一切都是刻意的。不仅仅是一次次遇见,还有你所有的话,都是刻意的。
记得我们每天的日常就是拌嘴,最终的结果每每都是你败给我。那时,我总是暗暗自喜,因为面对平时从不服输的你,胜了总有些小骄傲,我还只道你斗不过我。
现在想想,我真的太不识眼色了。那么伶俐的你面对我还能每次都甘拜下风?后来想清楚了,你只不过想逗我开心。谢谢你,为了我,在你从不服输的人生中情愿认输。这刻意的认输,印证了你在我的青春里是无与伦比的,也许我们分别后真的没有什么过往存在了,但你在我心里和青春旅途中留下了永恒的、最美的、不败的一笔。
最后一次联系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总之我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忘记的。因为一些区区小事,我们起了争执,我很愧疚,因为那是我无端挑起的。但你又刻意惹怒了我,又刻意原谅了我和我们。
后来几次偶遇,再也不是刻意的,但心中的喜悦依旧。我总是盼望和你的过往再多一些,但是青春的列车要继续向前开。它等不了我和我们,但我很满足,也许某年某月会悄悄想起——当我路过最美的青春时遇见了最美的你……
在科学中,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可以说是非常的少,对于太阳系边缘区域来说,更加的处于模糊状态,而对于太阳系边缘的了解,可能都是建立在理论的只是之中。不过,美国对于人类长距离宇宙探索又有新的“突破”了,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根据NASA确认,人类已经拿到了最遥远世界的第一张照片。美国“新视野”号探测器再次立下功劳,但是我个人看到照片确实看不出来啥,太阳系边缘看不清,可能我这方面的知识太浅薄了,不知道里面有啥,你看到了什么吗?
根据科学纪录显示,在美国东部时间周二的时候,“新视野”号探测器飞越到了距离Ultima Thule仅仅3500千米的区域,而在转变的空间飞跃之中,探测器基本是处于“失联”状态,因为宇宙飞船将指向Ultima Thule无法与地球通信。这才是令人糟糕的,要想确认信号还需要等待,飞越4小时后才会向地球发送信号,并且信号的传输还需要6个小时左右。
为什么传输信号要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Ultima Thule位于离地球大约40亿英里(约64亿公里《多数科学报道说近70亿公里》)的地方,所以距离已经决定了传输信号的难度,对于数据的传输回来,可以说美国在这方面的探索成就非常的高,人类科学可以进行柯伊伯带和可能存在的“奇怪世界”了解,这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人类探测史上最遥远的一次星际“邂逅”。
科学家们表示,我们期待更加清晰,更高分辨率的,也就是说这只是一个初期的数据,“新视野”号探测器的飞越可能会创造美国探测的历史纪录吧,当然如今全球也就只有没有在做这项实验,“新视野”号探测器将接近它的下一个目标,那就是更为遥远的柯伊伯带天体小行星2014 MU69。如果成功,将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探测到最遥远天体的探测器。
能否进一步成功,我们也会继续观察,从已经有的照片来看,太阳系的边缘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天体,与我们平常了解的没什么区别,至于该“新视野”号探测器会不会在探测完成之后,飞出太阳系暂时也没有消失,不过对于太阳系边缘的了解,确实可以推进一步,毕竟这些照片的传输数据有利人类对整个太阳系的了解,这一点值得我们点赞,毕竟如今就只有美国才能达到,能够公布出相应的照片,也说明他们在这个领域的探索成果还是挺高,谢谢大家阅读!
人类文明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发展至今,无论生活方式还是社会形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有一种生活习惯始终未曾改变过,你能猜出那是什么吗?如果不能,请低头看看你脚上的皮鞋,或者手里的皮包,没错!那就是人类对皮革制品的利用。
即使在物质极大丰富的21世纪,各种新型材料层出不穷,皮革也依然贯穿于人类日常的方方面面。衣帽、皮鞋、配饰、箱包,甚至标志尊贵身份的奢侈品,全都离不开它,人类为什么对皮革情有独钟?由动物皮毛生产出皮革又要经过哪些工序?就让我们从50万年前——人类与皮革的邂逅说起。
皮革柔软的秘密:鞣制和大多数自带羽绒或皮毛的动物相比,人类想要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显然更加艰难,尤其是在棉麻纺织技术还未出现的远古时期。而保暖透气性俱佳又易于获得的皮革,无疑成为当时人类制衣的最佳原料。
早在距今50万年前,山顶洞人已经懂得利用皮革了,科学家在其遗址上发现了打磨十分锋利的小型石器和一端有孔的骨针,推测它们的用途极有可能是切割和缝制皮革。
但利用皮革制造衣物,绝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因为毛皮不仅很容易变质腐败,而且放置一段时间后会逐渐干燥僵硬。从血淋淋的生皮,到柔软舒适的皮衣,其间必须经过十分复杂的工序,包括脱毛、去肉、晾晒、鞣制等40多个步骤,而鞣制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我们知道动物皮主要由胶原蛋白构成,鞣制的原理在于通过化学作用(需要添加鞣剂),使胶原纤维重新分布、交联、固定,实现让皮革长久保持柔软的目的。经过鞣制的皮称为熟皮,就可以用来制作各种产品了。
遍观古今中外,虽然鞣制方法千差万别,但人们总能根据当地物产找到合适的鞣剂,并殊途同归制作出满意的皮革。在物产丰富的古罗马,人们习惯使用植物鞣制法。
最初一次偶然的机会,古人发现森林中浸泡过某些植物的雨水可以使皮革保持柔软,便将这些植物采集起来作为鞣剂来源,生产出闻名世界的皮制凉鞋。现代科学家认为,这些植物溶液中的有效成分是一种叫作单宁的化合物,直到今天单宁仍被广泛用于皮革加工。
与古罗马相比,生活于阿拉斯加雪地中的人们可选择的植物鞣剂少之又少。他们的方法是将动物皮剥下后在木架上铺展开,用小刀一点点刮去油脂和肉,之后把油脂和动物脑浆混合,反复涂抹在生皮表面。虽然过程有些令人恶心,但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鞣制技术。
古代中国皮革生产历史悠久,先后发展出明矾鞣制法和芒硝软化的工艺,而且对不同社会等级的人的衣料选材有着严格规定。就拿先秦时期来说,君王穿狐裘大衣,殿上卫士穿虎皮和狼皮战袍,而平民百姓即使家财万贯,也只能穿羊或狗皮做的衣物,可见中国古人对于皮革的重视程度。
铁器时代前的战场神器:生皮盔甲皮革不仅给人类带来温暖,还见证着战场的血雨腥风。冷兵器时代的人们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不断寻找防护身体的方法,开始人们只是把木材绑在身上以抵挡攻击,后来盔甲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使用者一方的战场优势。
未经鞣制的皮革恰好具有坚硬耐冲击的特性,成为制作盔甲的最佳材料,于是皮制盔甲逐渐流行于世界各地。殷商时期,中国皮甲技艺已经十分高超,在安阳殷墟墓穴的地面上,考古学家观察到很多奇特的纹理,并证实它们是皮甲腐朽后留下的痕迹。
据文献记载,古人一般选用牛或者犀牛的皮,首先清洗干净,然后裁剪为菱形或方形的规则小块,打孔后用线绳串联起来,再经过缝合、刷漆等工序,就制成了一件盔甲。
直到冶铁技术成熟之后,皮制盔甲凭借其轻便舒适、原料易得和相对廉价的优点,在相当长时间里依然统治着战场。兵马俑身上的铠甲原型,其实就是当时秦军普遍装备的牛皮铠甲。
让温暖不再建立在痛苦之上——人造革的诞生时间来到近代,两次工业革命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飞跃。皮革行业也不例外,全自动鞣制转鼓的出现,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降低了成本。原先昂贵的皮革制品走进寻常百姓家,一时间成为最受欢迎的时尚消费品。
在利润的驱使下,人们开始思考:能否找到一种模仿皮革的合成材料,既具有柔软、挺括、美观的特性,又不受动物数量的限制,能够随时随地生产出来。
1872年的一天,德国化学家鲍曼在实验室盛装乙烯的玻璃瓶中发现了从未见过的白色粉末——聚氯乙烯,不久市场上便出现了以聚氯乙烯覆盖在织物上制作的PVC人造革,它的纹理和触感几乎能以假乱真。
可是虽然人造革价格便宜,透气性和吸湿性却远不如真皮,如何打开销路呢?商家开始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宣传说“人造革是不会造成痛苦的皮革”。
20世纪人造革在世界流行开来,并衍生出名目繁多的种类,大有取代动物皮革之势。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越发崇尚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于是近几年奢侈品市场出现了抵制皮草的浪潮。
或许在不远的未来,人类可以研发出完全替代天然皮革的材料,不再需要以动物的痛苦为代价。
人类起源之谜
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
自从达尔文创立生物进化论后,多数人相信人类是生物进化的产物,现代人和现代猿有着共同的祖先。但人类这一支系是何时、何地从共同祖先这一总干上分离开来的?什么是他分离开的标志?原始人类又是何时、何地转化为真人的……
对于这一系列的疑问,古人类学家一直在努力寻找正确的回答。多数古人类学家认为:真人是以制造工具为标志,真人出现以前的人类祖先,科学家们称之为“前人”。直立是前人从人猿共祖主干上分离的形态学标志,他从主干分离的地区可谓人类最早的摇篮。真人不断演化发展,最后成为现代人,同时形成现代不同的人种,这个进化过程完成的地区便是人类演化最后的摇篮。
在探索人类起源时首先要确立一个前提,即人类是一个生物物种,他只能有一个祖先,不可能是多个祖先。不能说黑人有一个祖先,而白人又有另一个祖先。因为不同的物种之间虽能婚配,却不能生育后代,只有同种能育。如果我们主张人类多祖论,就会在生物学上犯常识性的错误,现在已证实了人类多祖或多元论是违背科学常理的。
人类从人猿主干上分离,究竟发生在哪一地区?是在非洲,然后走进亚洲,还是在亚洲?
非洲是人类的摇篮首先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他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中作了大胆的推测。另一位进化论者海格尔则在1863年发表的《自然创造史》一书中主张人类起源于南亚,还绘图表示现今各人种由南亚中心向外迁移的途径。此外,还有中亚说、北亚说以及欧洲说。由于人类的摇篮随人类化石的不断出土,而摇摆于各洲。
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从1823年到1925年就有116个个体,其中包括猿人阶段的海德堡人。而新石器时代的人骨发现得更多,有236起。因此,人们打开地图一看,欧洲布满了古人类的遗址。而当时除了爪哇猿人外,在亚洲其他的区和非洲还没有找到过古人类遗址。还有,最早发现的古猿化石也出土于欧洲,即1856年在法国发现的林猿化石。加上20世纪20年代“辟尔当人”的骗局喧嚣一时(辟尔当人被有些学者看作是最早的人,甚至称他为“曙人”。最后被揭露,所谓“曙人”,原来是来将一个新石器时代的人头骨和一个现代猿类的下颌骨凑合起来的假品),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人类起源的中心是在西欧。但随着亚非两地更多人类化石的发现,人类摇篮欧洲说才逐渐退出了舞台。
“北京人”的发现不仅拯救了爪哇直立猿人,也使中亚起源说更加风靡一时。
1887年,荷兰解剖学家杜布哇,抱着寻找早期人类化石遗骸的热望,来到印尼的爪哇岛,居然找到了原始人的化石。1890年,在一个名叫垂尼尔的地方,先是找到下颌残片,次年又发现一具头盖骨,这就是著名的“爪哇人”第一号头盖骨。1892年,又在不远处找到一根大腿骨。杜布哇研究了这些材料后,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体,而且正是人们要寻找的人与猿之间的“缺环”。
爪哇直立猿人的发现使南亚说为之一振。然而杜布哇的发现却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最强烈的反对来自教会。教会坚持说,人类的祖先应是亚当,怎么可能是猿人呢?
1911年,古生物学家马修在《气候和演化》一书中,列举种种理由鼓吹中亚高原是人类的摇篮。其理由,一是中亚因喜马拉雅山的崛起,致使自然环境变得不适宜生存,但对动物演化来说,受刺激产生的反应最有益处,所以这些外界刺激可以促进人类的形成;二是哺乳动物的迁徙规律常常是最不进步的类型被排斥到散布中心之外,而最强盛的类型则留在发源地附近继续发展,因此在离老家比较远的地区反而能发现最原始的人类。当时发现的早期人类化石如海德堡人和爪哇直立猿人,与这一假说正好吻合。
1927年,中国发现“北京人”化石,之后相继发现了“北京人”制作和使用的工具以及用火遗迹。
1930年,美国古生物学家刘易斯在印巴交界处的西瓦立克山到一块上颌碎块,该标本从形态上看有些接近人的特点,他便借用印度一个神的名字“拉玛”把它命名为“拉玛猿”。但由于当时他人言轻,这一看法未被首肯。到了60年代,古生物学家皮尔宾姆和西蒙斯对林猿类26个属50多个种作综合研究时,注意到拉玛猿形态上的似人特点,认为它可能是人类这一支系的祖先类型,并将它从猿科中转到人科中,人类起源南亚说再度兴起。然而随着非洲早期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的大量涌现,使人类起源非洲说重新崭露头角。
在达尔文推测人类起源于非洲时,当时少见化石证据。这种情况在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改变。在南非盛产金钢石的小城金伯利附近,有一个名叫塔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采石场,在采石时经常发现哺乳动物化石。1924年曾发现一具幼年猿类头骨,后经解剖学教授达特的研究,认为它人形态介于人和猿之间,遂将其命名为“非洲南猿”。1936年,在德兰士瓦地区斯特克方丹采石场发现一个成年个体的南猿化石,次年又在一名叫克罗姆特莱伊采石场找到完整的南猿下颌骨和头骨碎片,南猿逐渐引起学术界的认同和重视。但就它是“最接近猿的人”还是“最接近人的猿”,学术界仍有争议。解决争议的关键是南猿能否制造工具。虽然人们曾在发现南猿化石的洞穴和裂隙中找到了石器,但同时还有进步类型的人化石伴生,因此南猿是否是工具的制造者很难取得一致意见。此外,由于南猿化石出土层位不清,故南猿确切的生存年代还一时无法搞清。
正当人们左右徘徊时,东非的化石发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从1931年起,英国考古学家路易斯·利基就在东非大裂谷一个名叫奥尔杜威峡谷的分支部分进行发掘,找到了不少非常原始的石器。它们是用河卵石或砾石简单打制成的,年代是更新世早期。谁是这些工具的主人呢?利基夫妇在这里搜索了20多年,终于在1959年7月的一天发现了一具南猿头骨。它比南非粗壮南猿还要粗壮,学名为“鲍氏南猿”,一般称其为“东非人”。通过种种理化测年法测得他的生存年代为距今170万年。
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
“东非人”及“能人”的发现,不仅揭开了东非地区一系列重要发现的序幕,而且将作为“缺环”代表的南猿,由“最接近人的猿”,一下跃升为“最接近猿的人”或“人类的先驱者。”以利基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据此认为人类起源于非。
进入70年代,世界范围内古人类学的重要发现和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首先是在巴基斯坦波特瓦高原,之后又在匈牙利、土耳其、希腊、肯尼亚和我国发现了大量的古猿化石。虽然它们名称不一,但基本可分为大小两种类型,大的属西瓦猿型,小的为拉玛猿型,而且往往两者并存。经过各方专家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并非不同的种属,而是雌雄个体而已。既然拉玛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属,焉有人类祖先之说?人类的直系祖先曾一度因“拉玛猿”而明朗过,现在又迷茫了。
但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为人们了解自身起源的奥秘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分子生物学,特别是分子人类学的发展,不仅从微观分子水平上展示了人与其他灵长动物,特别与大猿类密切的血缘关系,而且依据遗传物质的变异度,可以推算出它们分化的大致时间跨度。原先认为人和猿分离的时间大约为距今2000—2500万年间,而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的推算,只在距今400—500万年间!
鉴于此,新的人类演化概念产生了,由此也决定了探索人类的发祥地不能再依据旧说行事。由于非洲大量涌现的南猿和早期人属化石,人类早期阶段的复杂图景终于开始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自1924年找到首个幼年南猿头骨以来的70余年,在非洲有不下20个地点发现了最早阶段的人类化石。1974年,由美国古人类学家约翰逊领导的多国考察队,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法地区发现了一具保存40%遗骸的被称为“露西少女”南猿骨架,其生存年代超过300万年,以后被订名为“阿法南猿”。在阿法地区还曾发现一处埋有13个阿法南猿个体的骨骸,它提供了早期人类群居的证据,为此有人将之称为人类的“第一家庭”。
90年代,非洲的古人类化石重要发现接连不断。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拉米斯发现距今440万年的南猿化石,最初被命名为“始祖南猿”,经过进一步发掘与研究,更名为“始祖地栖猿”。1996年,来自13个国家40多位科学家组成的考察队在阿法盆地的中阿瓦什地区,找到了距今250万年的南猿化石。由于它在形态上混杂着接近人和许多不同类型南猿的特点,被认为是连接阿法南猿和早期人属之间的一个新种代表,被订名为“惊奇南猿”。在肯尼亚图尔卡纳湖东岸的库比福拉地点,则相继发现了阿法南猿、鲍氏南猿,“能人”,以及曾被叫做“1470号人”的头骨化石。后者最后被订名为“卢道尔夫人”,距今年代为190万年,并被认为是人属中的最早成员;在湖西岸,1985年曾发现有一具距今250万年的头骨,被命名为“埃塞俄比亚南猿”,他是粗壮型南猿的祖先;1995年在西岸的卡那坡地点发现的距今410万年的原始类型南猿化石,被命名为“湖滨南猿”。令人瞩目的是,它们的下肢骨显示出直立行走的特点,而上肢骨却仍保留着上攀援的特点。这表明分子生物学所推测的距今500万年人与猿分道扬镳可能是对的。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
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
早在1907年发现的海德堡人,曾一度被视作欧洲的猿人或是向尼安德特人过渡的类型。1994—1996年,在西班牙北部阿塔普卡地区,发现了80多件人类化石,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78万年以上,被认为是海德堡人的祖先。而在之前的1991年9月,在格鲁吉亚东南边境一个名叫德玛尼西的地方,发现了一具保存完整齿列的下颌骨,形态呈直立人型。以后又发现比较完整的头盖骨化石。据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180万年,故德玛尼西人被认为是非洲以外已发现的年代最古老的直立人化石之一,也是迄今欧洲最早的人化石。
以色列出土的尼人类型的古人类化石也很著名,最近又以早期石制品引人注目。在以色列境内有一条约旦河谷,是东非大裂谷的北延部分。
1959年在这里发现乌贝蒂亚旧石器时代遗址。从该地上新世至早更新世地层中出土了大量哺乳动物化石和石制器,据古地磁法测得距今年代约在150万至100万年间。有些学者认为这个遗址是非洲之外最早的直立人文化遗址之一,它的主人可能是刚从“能人”演化而来的早期直立人。
我国在近半个世纪也发现了大量有关人类演化的化石材料。自50年代在云南开远发现古猿以来,70年代和80年代在云南禄丰和元谋又相继发现古猿化石,可分大小两种类型。有些学者认为大型者可谓西瓦猿型,小型者属拉玛猿型。拉玛猿作为人类远祖的论点其时在我国正风行一时,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人类远祖已在中国找到,便将小型古猿命名为“中国古猿”,以表达人类起源于中国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科学界对拉玛猿属性认识的变更,国内有些学者将云南不同地区的古猿归属到一个新属,即禄丰猿属之内。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它们只是云南西瓦猿中不同的亚种。
60年代,陕西兰田公主岭和云南元谋大那乌发现了直立人类型的兰田人和元谋人,他们距今年代超出100万年,后者甚至达到170万年,成为目前已知中国境内最早的人化石。但遗憾的是,元谋人化石目前仅限于2枚上内侧门齿,以及年代稍晚的一段胫骨,而在非洲发现的年代大致相同的却有完整的骨架。虽然曾经有人将湖北建始地区发现的几颗化石牙齿看作是与南猿类型接近的材料,但因材料太少未获得学术界的承认。
1989年在湖北郧县找到2具原始人头骨化石,一开始又将其归于南猿之列,修理后发现乃属直立人型。1980年在安徽和县及1993年在江苏南京也发现了直立人型头骨化石。虽然对于它们的年代说法很多,但均未超出50万年。
自1985年起,在四川巫山县龙骨坡出土了一批早更新世哺乳动物化石,其中包含像人的1枚门齿和一段下颌残块,同时还宣称出土了有人工痕迹的石制品。一开始它们被部分学者鉴定为直立人型,后来国外学者介入,认为与直立人形态差异大,而与非洲的“能人”和“匠人”相近,并进一步测定了其年代为距今180万年以上,甚至超过200万年。
进入90年代,非洲出土大量早期人化石,并且这些化石构成了一个相当完整的演化体系,而亚洲地区出土的化石很难与它相提并论。相较而言,非洲似更有条件作为人类的发祥地。古人类学的研究还表明:能人/卢道尔夫人具有较大的躯体和较重的脑量,故具有较强的体能和较高的智能,不仅已能制造工具,很可能还有较紧密的群体关系。加上新世时期古气候的变化,引起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哺乳动物的迁移,由此带动了古人类群的迁徙。这些研究成果在90年代后期汇成“走出非洲”的假说。部分学者提出: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以色列的乌贝蒂亚、格鲁吉亚的德玛尼西、巴基斯坦的伯比山以及我国的“巫山人”诸遗址,均被看作是早期人类迁徙途中的遗迹。以后,非洲的能人/卢道尔夫人演化为匠人,而在亚洲则演化直立人。也有人构想出另一种过程,即非洲早期人类首先迁徙到亚洲,演化为直立人后,又返回到非洲,并迁徙到欧洲。不过“走出非洲”尚有另层意思,即现代类型的智人也是由非洲的智人迁移到各洲去的,时间大约在距今10多万年前,即所谓“夏娃说”。
发现早于200万年前的人类化石固然重要,但要使我国距今150—200万年的古人类能站稳脚跟,更是当务之急。
20世纪80年代,我国有些学者在发掘和研究元谋西猿时,认为在元谋盆地小河地区豹子洞篝发现的古猿伴有石器。能制作石器,岂不是人?故将之订名为“东方人”,并将其生存年代定在距今250万年前。而在同一地区的蝴蝶梁子发现的一具幼年头骨,鉴定为拉玛猿型,认为是人类的祖先,后来宣称在地层中也找到了“石器”,将之更名为“蝴蝶人”,其生存年代定为距今400多万年前,并进而构筑了“开远拉玛猿”——“禄丰拉玛猿”——“蝴蝶拉玛猿”(或“蝴蝶人”)——“东方人”——元谋猿人——昭通人(智人的早期代表)——西畴人、丽江人(智人的晚期代表)等相当完整的系列。鉴于此,有人提出滇中高原及其邻区是人类起源的关键地区。但遗憾的是,早在70年代后期,学术界已抛弃拉玛猿是人类远祖的观点。后经研究,所谓“蝴蝶人”的“石器”原来是天然石块;而“东方人”的石器,后来被证明是地表上拣来的,而且时代甚晚。
1997年,我国启动了寻找200万年和更早时期人类的“攀登项目”,投入了不小力量,但迄今收获甚微。后来在安徽繁昌发现了距今200—240万年的石制品和骨器,发现物出自早更新世裂隙堆积中。但那到底是不是人工制品在学术界曾引起很大争议。此外,光有石器还远远不够,它只是间接证据,关键是找到人化石。
1999年在河北蔚县上新世地层中找到了一件距今300万年的石器,这远远超过了非洲发现的不超出260万年的界限,并认为这是对人类非洲起源论的一次挑战。但该标本发现于1990年,事隔9年后才公布于世令人费解。
中国学者要挑战非洲起源论,就必须找出更多的早期人类化石。发现早于200万年前的人类化石固然重要,但要使我国距今150—200万年的古人类能站稳脚跟更是当务之急。就连目前所认定的我国最早的元谋人化石,国内外有些学者认为其距今只有60万年!我们必须找到更早时期的人类化石,而且这些化石能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使得非洲材料从属于这个体系才行。我国的古环境条件不算太差,既然已发现了丰富的中新世和上新世的古猿化石,这样的生存环境同样适合早期人类生存。我们并不完全排除人类起源亚洲的潜在可能性,但仅有设想和冲刺的良好愿望是远远不够的。具有说服力的化石材料才最具科学性。
人类共同的祖先是共同的!(300百万年前的南方古猿)
不同的肤色是与居住地有关,居住在非洲的因为阳光强烈,肤色变黑;欧洲因为阳光较弱,肤色就白;亚洲居中,肤色也居中。
不同的语言是自然形成的,因为语言实际上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不是与生俱来的。
不同的习俗是因为自然环境的结果,某地的习俗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有必然的联系。
关於人类起源的神话传说,各民族都相当丰富,其中有些说法颇为相似,当然不同的也不少,在这些神话里头,很有趣的,我们可以发现有和进化论不谋而合之处。
归纳各种神话,人类的起源可以分为『呼唤而出』、『原本存在』、『植物变的』、『动物变的』和『泥土造的』五种,现就分别叙述。
《埃及神话》说人类是神呼唤而出的。自古以来,埃及一直是个神秘之地,她是所有古老国家中最自我封闭的,她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外在的文明很难对她发生影响,因此她的人类起源的说法也和别的民众不同。
埃及人认为远在埃及于世界上出现之前,全能的神就已存在,他创造了天地的一切,他呼唤『苏比』,就有了风;呼唤『泰富那』,就有了雨;呼唤『哈比』,尼罗河就流过埃及,他一次次呼唤,万物一件件出现,最后,他道出『男人和女人』,转眼间,埃及就住满许多人。
造物工作完成,努就将自己变成男人外形,成为第一位法老王,统治大地人类,开创安和繁荣景象。
人类原本就存在着的神话,散见於北美印第安人和纽西兰毛利人。印第安人神话中说到神创造天地,然后从地下带领人类上来,生活在大地上。毛利人的神话说『兰奇』和『巴巴』是天和地,是万物源头,当时天和地未分开,四下漆黑,其儿子渴望得到光明,便用力将天地推开,光明於是出现,一向藏在黑暗中的人类便被发现,原来他们也是天地所生。
认为人类是植物所变的为日耳曼神话,它说天神欧丁 (ODIN) 有一天和其他的神在海边散步,看到沙洲上长了两棵树,其中一棵姿态雄伟,另一棵姿态绰约,於是下令把两棵树砍下,分别造成男人和女人,欧丁首先赋予生命,其他的神分别赋予理智、语言、血液、肤色等,成为日耳曼的祖先。
人类是由动物变的之神话相当常见。在澳洲神话中说人是蜥蜴变的;美洲神话则说人是山犬、海狸、猿猴等变的;希腊神话也说某族人是天鹅变的,某族人是牛变的。
我们由这种『动物变人』的神话中,可以发现很接近进化论的说法,尤其是美洲神话中说人是猿猴变的,就完全与进化论相吻合,这种巧合,很耐人寻味。
我国神话论及人类起源的有数种,比较早的说法是《淮南子精神篇》:『有二神(阴、阳二神)混生,经天营地……类气为虫(混浊的气体变成虫鱼鸟兽),精气为人(清纯的气体变成人)。』这种说法并未受多大重视。
晚一点的说法则指盘古垂死化为万物之时,身上的寄生虫变为人类。绎史卷一引五运历年纪:『(盘古)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人)。 』此种说法也没有流传开来。
另一种说法是指人类由黄帝所造,然后由其他的神上骈和桑林赋予四肢五官,见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这种说法很有趣,和日耳曼所述的很相似,可惜上骈和桑林是什麽样的神,在其他古籍中并无叙述,徒留一个谜
01
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这世间有一种相逢,叫一见倾心;有一种懂得,叫流水知音;有一种了解,叫知己知彼;有一种默契,叫心有灵犀;有一种微笑,叫于无声处;有一种眷恋,叫一往情深。”
有爱的两个人之间,才能如此契合,大概这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吧。
爱情真的太过于美好,以至于所有人都希望遇到一个人,用一个最浪漫的邂逅,开始一段最幸福的感情。
相信每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套自己衡量女人的标准,男人不会对所有的女人产生感觉,只有符合他内心标准的女人,才会令他一见倾心。
女人要知道,男人只会对这样的女人一见钟情,一旦爱了就不会放手。
02
有文化有内涵的女人
现在的女人,如果说光有一副美丽的皮囊,是不能吸引住男人的眼球的,男人还要看这个女人是否真正有涵养。有文化和内涵的女人,其实一定很好,“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有文化背景的女人,首先具有一种新的高度,男人会对这种女人有不一样的眼光来看待,他会更崇拜,更佩服,一旦爱了,就不会轻易放手。
外表清新靓丽女人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对一切美好的事物,他都会抱着欣赏的态度,也会有所向往。女人若是外表很可人,打扮的也很清新,这样会把男人深深吸引住的。
外表清新靓丽的女人,会给男人带来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会让男人很留恋。虽然我们常说,女人光有好看的皮囊是不够的,但是,美丽的外貌,恰好能让你在第一时间,吸引男人的心。
举止优雅的女人
女人的举手投足间都体现着女人的修养,举止优雅的女人,她言谈举止温柔,有内涵,甚至可以说很端庄,男人会被女人这种独特的气质深深吸引住。
人都喜欢和品性好的人相处,因此,只要男人见到过这样的女人,一定会过目难忘。举止优雅的女人,很容易的就能吸引男人的心,让他一见钟情。
秀外慧中的女人
女人要有气质,但不一定非要出众。女人要有头脑,但不一定登峰造极。
秀外慧中的女人,内外兼修,可以给人一种很“高贵”的感觉,男人会真正喜欢这种女人,并且长久的生活在一起,也不会让男人失去对她的兴趣,因为她是那么的优秀。
清爽干练的女人
女人的清爽干练,会成为女人一种独特的魅力,这样的女人,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软弱。
她能得当的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她生活能料理得很好,工作上的事情能办得妥妥当当的,什么事情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男人只会对这样的女人一见钟情,因为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让他操心,还能给他带来帮助
03
人都是向好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更喜欢优秀的女人。
那些能够让男人一见钟情的女人,都有属于她自身的,独特的优点。
这些优点,让男人一旦爱上了,就不会轻易放手。
因此,女人若想有一个男人爱你,对你一见倾心,你就要让自己变得优秀起来,有你独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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