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星座代表什么动物呢?

12星座代表什么动物呢?,第1张

想知道12星座代表什么动物吗动物跟人一样,也有特殊的习性和性格特点,各有各的不同。一起来看看这个动物是不是符合你的星座特质吧!

白羊座代表的动物——猎豹

其实对于白羊来说猎豹才是代表动物,猎豹可以表现出大白羊强劲的冲动和爆发力,也反映出后劲的缺乏。

金牛座代表的动物——牛牛

辛勤劳动的牛和淳朴老实的金牛座的性格一样,只有牛和金牛座一样诚实稳重,脚踏实地。,给人一种巨大的安全感。

双子座代表的动物——鹦鹉

聪明绝顶的鹦鹉最能代表双子座,聪明的双子同时更追求自由,渴望像鸟儿一样自由翱翔。

巨蟹座代表的动物——螃蟹

巨蟹给人的感觉十分温顺,不像螃蟹一样横行霸道,但是螃蟹的钳子对巨蟹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

狮子座代表的动物——小猫

别看狮子霸气外漏,其实心里住着一只大猫,温顺的时候就像一只猫一样,十分需要人的疼爱。

处女座代表的动物——浣熊

浣熊和处女座一样天生爱干净,总喜欢把呆的地方弄得一尘不染才开心,要求总是特别多。

天秤座代表的动物——鸽子

天秤座对待事情总有一把公平的称子,跟象征和平的鸽子一样给人们带去好消息。洁白的鸽子也就像天秤一样美丽大方。

天蝎座代表的动物——野马

天蝎的心里就是一匹野马,想找到一片草原,安静的时候喜欢沉思,但是又会随时准备成全别人的碧海蓝天。

射手座代表的动物——大灰狼

大灰狼给人的印象一直是狡猾,诡计多端,聪明的射手座也一直很有想法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别人可是拦不住他的

摩羯座代表的动物——黑熊

黑熊的体积很大,性格沉稳不争,内心最看重的就是家庭,为了家庭可以尽职尽责,毫无怨言。

水瓶座代表的动物——水獭

水瓶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这点跟水獭一样喜欢自由,同时又喜欢恶作剧,生活充满了各种趣味。

双鱼座代表的动物——鱼儿

双鱼就像生活在水里的鱼一样,离不开水的呵护,最适合待在一个无忧无虑的环境里,做着天真浪漫的美梦了。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毛毛》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毛毛》读后感400字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西顿动物记中的《毛毛的冒险之旅》。故事讲述了一直人性的小浣熊—毛毛,从刚出生开始,它的好奇心就特强,一心想去外面的世界,变成一只淘气的小浣熊。

一天,妈妈带小浣熊去捕食,毛毛逃离了妈妈的视线,被印第安人带出了森林。走到农场被农场主伯恩收留了,留在了农场。

农场里的人十分宠爱毛毛,毛毛不再害怕,变得越来越淘气,毛毛将墨汁涂在地板上、窗帘上……甚至涂在床单上,伯恩夫妇越来越生气,可是毛毛不知道自己犯下大错,还等着伯恩夫人的拥抱呢!

终于,有一天,伯恩忍受不了了,把它还给印第安人,快乐的日子结束了,毛毛变成猎狗的训练工具,一天在森林里训练的时候,毛毛借助自己的聪明勇敢逃离了印第安人,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

第二年春天,浣熊宝宝要离家了,它们要成立自己的新家,当然这里面也包括毛毛,它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调皮了,它变成了一个负责人的爸爸。

这个故事生动的描写了毛毛的成长经历,我就像主人公毛毛一样,跟着毛毛来到了森林,也跟着毛毛来到了农场主伯恩家,感受到了伯恩夫妇的和蔼可亲,也感受到了伯恩家姐弟的善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有时候不能太任性,因为那样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爸爸妈妈是不会故意害我们的,所以一定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哦!

《毛毛》读后感400字2

他爱跟周小周斗智斗勇,和可爱的夏米米聊天,说好玩的故事让同学们哈哈大笑,可他特别的爱吹牛。他觉得没有什么事情他不敢做,但他也很虚心地能接受别人的意见。

想知道教室里为什么会下起了毛毛雨么?事情是这样的:王小瞧在理发店剪过头发后,回家用摩丝和剪刀加工了一下,到了学校,一进班门,就开始吹牛说他的发型是自己用剪刀剪出来的,于是大家都很羡慕他,都想让他帮自己也剪一剪头发。第二天,王小瞧拿了爸爸的剃须刀和妈妈的小剪刀修眉刀粉扑儿等东西带到了学校,一进班门就大声地对同学们说:“理发师在此,要理发的快过来排队吧!同学们就开始争着让王小瞧理发,他的四个死党——周小周金多胡豆张敢比谁都快,最先跑到王小瞧的面前,于是王小瞧就开始带这四个人理发,王小瞧觉得一个一个地理发太慢,干脆一次理四个人的头发,就这样,他的四个死党成了他的第一批“幸运儿”。(因为王小瞧理出来的头发像山羊肯过的一样)把地上弄的全是头发,老师正好路过这里,她让王小瞧把地上弄干净,王小瞧用吊扇把灰尘吹跑,可风力太猛了,灰尘飞的更厉害了,连那些碎发也飞了起来。就这样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了。

《毛毛》读后感400字3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毛毛》的书。

《毛毛》的主人公是小女孩——毛毛,毛毛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流浪儿。只要你把烦恼说出来,她就会帮你解决问题,让你放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毛毛很勇敢,敢于和恐怖的灰先生做斗争。灰先生是时间窃贼,他全身都是灰色的,就连抽的雪茄都是灰色的,他骗人去他的时间储蓄银行里存时间。灰先生有了时间,却把时间放在时间花里,卷成雪茄烟,依靠他窃取的时间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毛毛的朋友也被灰先生骗了,毛毛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自己的朋友,她跟着一只乌龟去时光老人侯拉的家看看有没有办法。后来毛毛知道了一个秘密,最终战胜了灰先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毛毛和灰先生做斗争时,毛毛聪明、沉着、冷静,毛毛真勇敢,毛毛主要战胜灰先生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她不会被物质上的东西而迷惑,一直保持着愉悦的心情。相比一下,我们也不是该这样吗?我们应该保持着愉悦的心情,不要被金钱、物质给迷惑了。

有一次,我贪玩电脑,作业都忘记做了,害得我赶作业赶到好晚。

我们还要学会节约时间,节约生命。

行动起来吧!快乐起来吧!小心不要被“灰先生”给骗了哦!

《毛毛》读后感400字4

你们觉得时间是什么?《毛毛》这一本书将会告诉你时间是什么。

这本书里有爱倾听的小毛毛,疲惫的尼诺,强壮的尼克拉,可爱的孩子们,勤劳的清洁夫贝波·施特拉森凯勒,快乐的吉罗拉姆,可恶的时光窃贼——灰先生,可怜的弗西,善良的卡西欧佩亚,慈祥的候拉师傅。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座大城市里,有一座很大的露天广场,几千年过去了,露天广场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有一天,废墟中来了一个不知年龄,不知道爸爸妈妈是谁的小女孩,大家都非常喜欢她,渐渐的,她和大家都成了好朋友,大家觉得在毛毛身边可以让没办法和犹豫不决的人明确自己的目标,让很笨拙的人突然有机智的想法,让人勇气十足,信心十足,毛毛和小朋友在一起,就能想出很多有趣的游戏,有一天尼诺和尼克拉吵架了,毛毛在旁边没说一句话,只是静静的倾听,不知怎么了,它们又和好了,有一天灰先生来了,偷走了人们的时间,可是偷不走毛毛的时间,有一天,一只乌龟帮毛毛带到候拉厨师那里,候拉厨师告诉她了很多事,有一天侯拉师傅停止了时间,送给毛毛了一朵时间花,让毛毛消灭灰先生,最后在乌龟卡西佩亚的帮助下消灭了灰先生。

时间就是生命,生命很宝贵。

《毛毛》读后感400字5

时间是什么?有人会说,时间像流水,因为它一去不复返;也有人会说,时间就是金钱,只有牢牢把握它才能获得想要的财富。但读了《毛毛》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时间,它就是生命!真的,我确信!

主人公毛毛,一个不知身世的小女孩,她拥有异常灵敏的听力,更神奇的是能通过倾听来解决朋友之间的问题和纠纷。毛毛的存在本来就是这个城市的幸运和骄傲,但由于城里的人们受到了“灰先生”所蒙骗,过着所谓“合理”的生活,置亲情与良心不顾。毛毛“生气了”!

为了改变这一切,毛毛决定拯救人们,她冒着被灰先生追杀的危险,来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那儿。在那里,毛毛明白了“时间就是生命”这个道理,也知道了生命的诞生使生命之花绽放,但当生命结束时,又会有同样的生命之花再度开放。回到了现实生活中的毛毛,勇敢与灰先生战斗,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毛毛就像是专门守护人类的天使,她为了拯救大家,不顾自身安全,勇斗恶魔,让人敬佩。我也总在问自己,一个弱小的女孩子竟能战胜强大的现代恶魔,为什么呢?我想她靠的正是“时间就是生命”这种精神的力量战胜了其他物质上的诱惑。因为时间就是生命,因为生命就在我们心中。

合上书,静静地,“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回荡,我仿佛又听到了一个遥远而清晰的声音----喂!时间,我要抓住你,珍惜你每一分、每一秒!

《毛毛》读后感400字6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幻想小说《毛毛》,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幻想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不可思议。听我慢慢向你道来。

主人公毛毛是一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小女孩,她拥有常人没有的“灵敏听力”,只用倾听的方式就可以解决朋友们的问题。不知怎么回事,城里出现了一种时间窃贼,他们专门窃取人们的时间维持生命,他们自称灰先生。当人们已经被无处不在的灰先生蒙骗,醉心追求所谓的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在时光老人的帮助下,她回到现实社会勇斗哪些灰先生,并最终取得胜利。

此书的幻想色彩非常浓,它吸引人的地方不在于它的内容多丰富,而是对现代物质生活的批判。虽然这种生活可以赚到很多钱,但是,人们丧失了很多美好的东西:谈话的时间没有了,陪家人散步的时间没有了,探望朋友的时间没有了 ,娱乐活动的时间没有了。但是,这种世界是不是缺少人性呢

特别是现在的这种小康生活,生活越来越好,家庭条件越来越好,但是想挣钱的欲望也越来越浓,追求物质生活,天天忙来忙去,也错过了许多美好的东西。

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身边的人和物,不能因为钱,生活变得机械化,没有时间娱乐,陪陪家人、朋友。

《毛毛》读后感400字7

《毛毛》这本书是由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时间到窃贼——灰绅士与小姑娘毛毛的一场“时间战争”,让我体会到善良与邪恶的浓烈对比,最后,善良当然获胜!

这本书一开始说了一个没有家的小女孩——毛毛来到了一个圆形露天剧场废墟里 ,开启了她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夺取人类时间的可怕灰绅士来了!毛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开始与灰绅士进行战争,最后胜利!其实毛毛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但她善于倾听,懂得帮助自己的朋友,在朋友有麻烦、在人类有危险的时候,她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帮助了人类与朋友,最终成为了拯救人类时间的伟大毛毛。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有很多,一是要我们学会合理安排时间,但不是是一味的去节约,若你始终都是节约时间,没有休息与个人时间,那么你就会根本书的人们一样,天天都感觉枯燥无味,心里空虚。而我们这里说的合理安排时间是该休息的休息,该工作的工作,这样你会觉得你有了目标,不再乏味。二是让我们懂得善良,不能像本书中的灰绅士一样,邪恶卑鄙,应该怀着一颗去帮着别人做每一件事情。三是我们得做什么事的时候最好是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就像书中的毛毛一样,为所有事情尽上自己微薄的力量······这些道理很深刻,我应该深深记在脑海里!

《毛毛》是一本好书,我应该学会收藏这本好书!

《毛毛》读后感400字8

时间就是生命--------- 读《毛毛》后感

我是一个毫无时间观念的人,做事总是拖拖拉拉,有时还用大把的时间来发呆,觉得未来的路还长着呢,不差这么点儿时间。直到我读到《毛毛》这部书。

毛毛是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小女孩,她拥有常人所没有的灵敏听力。由于人们受城市中无处不在的灰先生的蒙骗,醉心追求所谓的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置亲情与良心不顾,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在时间王国中,她发现“时间就是生命”,知道后,她回到现实世界,打败了灰先生。

是啊,时间就是生命,我们要像毛毛一样,珍惜时间,做个有时间观念的人。

以前我做作业磨磨蹭蹭,看一会儿书,做一会儿作业,摆弄一会儿心爱的饰品,再写几个字……现在,不一样了,自从读了《毛毛》后,我集中精力,脑子飞转着,笔“唰唰唰”地在纸上飞跃,一个小时基本能够做完。做完了剩下的时间干什么去呢?看书,做练习,运动。我可以把剩下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填满我的课余生活。而不再是看着作业和题目发呆了。

《毛毛》读后感400字9

最近,我读了一本西顿动物记之《毛毛的冒险之旅》,故事讲述了一只浣熊毛毛在成长过程中的表现及性格,由于他的好奇心使他离开了大家而被皮尔逮住,从而开始他的冒险之旅。幸运的是毛毛先被农场主伯恩收养了,并度过了一段宠爱、幸福的生活,结果因为毛毛的调皮而闯祸,被赶出了农场,再次成了皮尔训练猎狗的工具,在万分小学生读后感怎么写危急的时刻,毛毛想起了爸爸妈妈教给自己的本领,并成功逃脱,回到了大家的怀抱,最后还成了一个有责任心的父亲……

看了这本书后,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我们小时候也像浣熊毛毛一样生活的无忧无虑,但我们有时也很倔强,经常调皮淘气,做事不时有自己的个性,还时常要和大人们斗嘴,惹得大人不高兴,当然我们也没少被教训。妈妈总是苦口婆心地教育我要如何安全过马路,碰到坏人要如何地求救,要如何与人相处,还要叫我学书法、学小提琴,上各种兴趣班,让我有时很讨厌,觉得为啥一定要由着大人来指挥我们的生活和学习。看了这本书后,现在明白了许多,其实大人都在让我们学习各种本领,指导我们是为了让我们少走弯路,都是为让我们健康地成长。每个家长的教育方法各不相同,但他们都希望子女在自己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通过这本书,我觉得我们确实要从小好好学习各种本领,既是生存的本领,生活的乐趣,更是做人的道理,这样既可以完成自己的理想,还可以孝敬长辈,孝顺父母,更可以在社会上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毛毛》读后感400字10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毛毛》的时候,就觉得它应该是本不错的书。读完了以后,果然令我失望。

这本书由德国最著名的科幻小说家米切尔恩德所写。主要讲述了与时间有关的故事。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空气一样,既不能浪费,又不能过多地使用。例如书中的费恩,他是理发师。以前他会用很多的时间去练习唱歌,但现在他再也没有时间去了,而是整天忙这忙那,甚至有点像个神经病。还有另一位名叫尼克拉的人,他是个泥瓦匠。以前他只是去找他的朋友毛毛,但现在他的工地上事情越来越多,每天都到深更半夜才回家,因此他再也无法去找毛毛了。然而造成这一切后果的究竟是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他们就是“灰绅士”,也就是所谓的时间窃贼,专门偷窃别人的时间。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也有过不少像费恩和尼克拉一样的经历,至少我经历过。有一次我在学校就把作业都写完了,想着回到家后与妈妈聊聊天的。可谁知道妈妈早已为我安排好了一切:吃饭、看书、练琴、做课外作业……这一系列琐碎的事居然忙了我整整一个晚上,更别提聊天了。可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妈妈都觉得好像缺少了一些交流和互动时的乐趣。到了后来,我们便慢慢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

《毛毛》这本经典的书,让我从中学到了怎样去合理的安排时间,珍惜时间。希望以后大家有空再去细细品味这本好书哦!

《毛毛》读后感400字11

书中,我邂逅了一位名叫毛毛的女孩,她不知年龄,来自何方,一双乌黑的眼睛透亮又深邃。

那时的人们由于灰先生的蒙骗,醉心追求所谓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将亲情置之度外。毛毛便冒着生命危险,在时光老人侯拉和乌龟卡西欧佩亚的帮助下,战胜了灰先生,重温了人间的温暖真情。

常常被教导:“时间就是金钱。”这本书却给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即“时间就是生命”。曾经有多少人被物质与物理的时间封闭,让生命变得乏味而毫无意义。时间花地绽放意味着生命的诞生,当生命终结时,又会有同样的时间花再度绽放。

“时间”一词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无法找到时间的源头,无法掌控时间的速度,就应该“合理安排时间,不浪费必要的时间”。

所谓节约时间,并不是盲目地节约,当节约必要的时间时,最终“受罪”的还是自己。俗话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我们要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当磨蹭、拖拉偷走我们的时间时,我们应该反省、深思。

或许,我们可以用发呆的时间去读一页有用的书籍,或是与人聊聊天。不将宝贵的时间耗费在电子产品上。将那些节省下来零碎的时间拼凑在一起,也会是一个庞大的数目。

**时间的灰先生就在我们身边,而我们只要合理安排好时间,他们将会无从下手,时间花地再度绽放也将永远定格在我们心中。

《毛毛》读后感400字12

《毛毛》读后感我读了一本名叫《毛毛》的书这本书主要说了有一个小女孩,她有许多朋友,可是她的朋友们都被时间小偷骗走了时间,但是她的朋友并没发觉,并且不快乐了,毛毛知道以后就去拯救她的朋友,在路上她遇到了一只名叫卡西欧佩亚的乌龟,并且这只乌龟救了她,成为了她的'朋友在这只乌龟和乌龟的主人候拉师傅的帮助下,她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灰先生救出了她的朋友们。我认为毛毛很有善,这也是她有那么多朋友和救出那些朋友的原因。她可以认真倾听别人诉说自己的开心事和伤心的事,我想,这一点我应该像她学习。

故事中的灰先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他只是一种用死时间来维持生命的怪物,但是他们很厉害可以说正常人是斗不过他们的,但就是这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打败了他们看来毛毛还是挺厉害的。卡西欧佩亚是一只可以把自己心里的想法从背上表达出来的神奇乌龟它可以预知未来,毛毛打败灰先生的功劳还有它一半呢。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善于倾听被人说话,不呢浪费时间,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一朵花。

《毛毛》读后感400字13

“时间就是生命,生命在人心中。”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毛毛》。这本书主要讲了时间窃贼与小女孩毛毛的故事,毛毛在时间老人霍拉先生和他的乌龟卡西欧佩亚的帮助下,战胜了靠偷取别人时间生存的灰先生。它告诉我们要合理地“省时间”,像书中的佛西先生那样,他把自己工作的时间缩短了,这样的“节省”就是在害自己,这样做他虽然效率低高了,可同时质量却变差了。灰先生把人们变成了没有快乐,没有痛苦,没有亲情,没有思想的人。我们的生活应该是丰富的,快乐的,而不是机械的。

就拿我们的作息时间表来说吧!我们原本丰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被分割得七零八落,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被规定的清清楚楚,不能多一秒钟也不能少一秒钟。我们被机械的时间禁锢在一个漆黑的匣子之中,孤独地构筑起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忘记了明媚的阳光。那些恶意节省我们时间的人不是像灰先生一样么?我们不能做被控制的傀儡佛西先生,我们要做故事中的毛毛,勇敢地挽救病入膏盲的人类,不顾安危地往复在霍拉与人类两个世界——她不是为了自己,尽管她一贫如洗,她是为了人类的安危在与灰先生进行殊死的搏斗!

“你节省的时间越多,你拥有的时间就越少”这句话意味着生活不再丰富。

《毛毛》读后感400字14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飞逝,日月如梭。”“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从古至今,大多数人都在提倡“珍惜现有的时间”。正巧,我进来刚读完一本名为《毛毛》的幻想文学作品,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为我们讲述了时间爱你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毛毛是一位不知年龄、不知来自何方的小女孩。她拥有常人所没有的“灵敏听觉”,她只需要用倾听的方式就可以解决朋友们之间的纷争和问题。由于人们受到城市里无处不在的灰先生的、蒙骗、醉心追求所谓的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和影响,所以他们置亲情与良心不顾,整天什么事情也不干。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在时间王国里,她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即“时间就是生命”。生命的诞生即生民的花朵盛开,当生命结束的时候,又会有同样的生命之花再度绽放。知道这个秘密的毛毛。回到了先是世界勇斗纳那些灰先生,并最终取得了胜利。

势力单薄的小女孩竟然能够战胜强大的现代恶魔——灰先生?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不过这个故事却常发生在我们现代人的身上,我们的精神上的力量是远远可以超过强大的诱惑力,“毛毛”就是我们制胜的法宝。

巴金爷爷曾说过:“你们心里有那么美好的事物,爱惜你们可以使用的宝贵时间,好好地学习吧,希望在你们身上。”

让我们记住巴金爷爷所说的话,珍惜现有的宝贵时间,希望就在我们的身上!

《毛毛》读后感400字15

《毛毛的启示》——在不盲目追求高效的同时不忘生活

高高的书架上,挤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突然,一抹橙色吸引了我的目光,那是《毛毛》。封面上,一个小女孩的背影,身旁是大大小小高高矮矮的钟表,像是一下子穿越到时间的发源地。我一下子着了迷,一心想把它带回家。我把它揣在怀里,也揣着一份激动的心情。

翻开书页,墨香沁人心脾。书中讲一个小女孩毛毛,生活在一个人们盲目节约时间,追求高效的时代。那里的人们像搭积木一样盖一模一样的房子,城市如同迷宫一般,寂寞而单一所有人的表情都是阴郁的,没有阳光,没有欢乐。毛毛深入时间之源,最终让人们找回了真正的生活。作者米切尔恩德把对生活的爱与对世界的担忧融入了书中,把一个生活的谜留给了我们。

合上书页,长舒一口气。我思忖着。现在的世界变化日新月异,人们向前的步伐也在加快。似乎,人们因此忽略了生活的精彩。我们的世界,被标准化与高效化的洪流所淹没。例如我们生活的城市,就如同建筑师的竞技场,失去了为人们服务,使生活更加美好的原本意义,成为了钢筋水泥的牢笼。我突然发现,生活在人们一味追求快的时候,变得单一而无聊。快乐的彩虹被阴云遮住。

节约时间并无错,但幸福生活更重要。人是鲜活的生命,可现在,人们都是冷冰冰的面孔,但这面具后,是急需滋润的心灵。这是盲目高效生活的错。人们忽略了太多美好的东西。

放慢步子吧,景致太多太多。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我整理的故乡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的读后感1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等我回家,接到警察电话一定要我交代全过程,并且说我是私藏罪犯,我当时就惊慌了………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故乡的读后感2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的读后感3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的读后感4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故乡的读后感5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的读后感6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的读后感7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的读后感8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故乡的读后感9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故乡的读后感10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月是故乡明》让我很受感动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故乡的读后感11

 我读了季羡林先生《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对作者所表达思念故乡的真情实感感触很深。

 在情景描写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捡到鸭子蛋时的快乐,他在故乡乐此不疲地玩耍,这让我感同身受、印象深刻。文章里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楚、突出重点,使用过渡句能承上启下等等,这都值得我学以致用。虽然作者去过许多的地方游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月亮,但还是比不过故乡的月亮,“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字里行间中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美丽的家乡——浏阳!现在秋天来了,桂花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银杏树上的“**小扇子”和枫树上的“红色小手掌”在微凉的秋风中飞舞。一簇簇粉紫色的木芙蓉不再害羞,走近一看,它的花瓣是围绕着**的花蕊向外生长的,在秋姑娘的照料下花开正艳。此时进去果园里瞧一瞧,映入眼帘的是一棵棵硕大的柚子树,树上硕果累累,这果肉鲜嫩多汁、甜而不酸,还开胃消食呢。还有又大又圆的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泽夺目,十分的诱人……

 我爱我的家乡!这里诗情画意,这里山清水秀,这里柳绿花红,这里空气清新……我现在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长大后为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故乡的读后感12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的读后感13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的读后感14

 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季羡林对故乡浓浓的思念之情。

 季老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这漂泊的四十多年里,季老曾到过将近三十个国家,他看过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月亮,那些高山上的月亮、大海上的月亮、非洲大沙漠的月亮都非常美丽绝伦,但是在他心中,不管离家多少万里,他都不忘自己家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成为他经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我不知不觉地想起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内蒙古。那里每家的房前都有瓜藤,瓜藤上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瓜,还有一大片玉米地。穿过树林,走过沙地,就到了大河。大河里的水时而多、时而少。水少时我们就去趟河玩,抓鱼,泼水,游泳,玩沙泥,真快活!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再也见不到故乡那样的美景,我多么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么想念那条大河!

 季老在月亮中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微苦中有甜美。作者忘不了家乡的月亮,我忘不了家乡的大河。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最好的,我心飞向故乡。

故乡的读后感15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过客匆匆》《岂有此理》《白昼的星光》都还行~好看~~

《你是我学生又怎样》《告诉大熊我爱他》田畈

《落落清欢》也是这样男主对女主始终是不离不弃。

《人生若只出相见》是梅子黄时雨的。

《妃子笑》《留白》《四月爱未央》《鱼在金融海啸中》人海中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耳洞》《时擦》笙离

《指尖欢颜》《末路相逢》《尽在不言中》《良辰讵可待》都是晴空蓝兮的,走温情路线。

《良言写意》《衾何以堪》木浮生的,也很好看,走不完美中的完美路线,当中的男主都身体不太健康,但是很好看。毕竟世界上那么多完美的也不多,也不现实。

《大约是爱》《初情似情》李李翔的,他的文还比较有保证。《终是自在》《幽幽夏季》《晚风》人间小可

《何所冬暖》《何所夏凉》这是一二部,第一本虐,第二本是写婚后生活的,很幸福,男主很爱女主,作者顾西爵。

《岁月是朵两生花》唐七公子的,他写过一篇很出名的小说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过这本不是现代文。《怎么才算情深》《田萝姑娘》都还行。

《我的邻居很腹黑》虽然名字很小白,但是内容还不错。

《花开淡墨痕》很写实,也很好看,喜欢里面女主的性格。

《一路向北》《一生暖暖》也走温情男主型。《十年一品温如言》很好看。。。是我曾经一段时间的大爱。。。不过是高干文。古代的《两只前夫一台戏》电线的文。《月沉吟》其实还比较喜欢女主,很聪明淡定。。。

《月影横斜》这本也不错。。。

克里斯_雷德菲尔德的军事生涯开始于美国空军。

他的服役记录显示他有着严明的纪律并获得了大量嘉奖,指挥官描述克里斯为“坚持不懈”“不可动摇的献身精神”和拥有“高适宜性”的人。

正是这些品质使他表现出色,但同时使得他经常与长官发生冲突。

由于这些困难的影响,克里斯从美国空军退役了。

退役之后,克里斯被浣熊市特种部队(STARS)看中,因为他拥有掌握各种枪械的能力和徒手搏击技能,并且他还有驾驶固定翼战斗机和直升飞机的能力。

加入了STARS后,克里斯被任命为阿尔法小队的先头侦查员(PM)。作为先头侦查员,他有责任在部队到达前侦查和确保目标地点,并且要求他有出色的射击和搏击技能,以及使用各种枪械的能力。

这正是他所精通的领域,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使用不论是小型枪械还是大型武器。

克里斯在STARS的表现非常的令人满意。看起来好像他终于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地方,但是命运却为他打开了另一扇大门。他并不知道,生命中的新一章将会翻开,那就是1998年7月那命运的一晚。

STARS布拉博小队受命调查浣熊市周边发生的失踪事件,失去无线电联系。于是阿尔法小队被派遣进行调查搜救。当他们发现直升机残骸后没多久,就遭到了野生食肉犬齿动物(被称为BOW 刻耳柏洛斯)的袭击,被迫躲避到附近的洋馆之中。

洋馆事实上是制药巨头安布雷拉公司下属的阿克雷研究机构。在这个研究机构中,他们进行了了无数非法生化武器的试验。在这里,克里斯和他的搭档,吉尔_瓦伦丁,被迫与大量的BOW进行交战,而这一切被阿尔伯特_威斯克记录下来作为研究数据。

威斯克是STARS的指挥官,也是克里斯和吉尔的长官。但是他的所有行为其实都是受安布雷拉公司的指示,威斯克利用他在STARS的职权来利用克里斯和吉尔。威斯克释放了部分BOW进洋馆来进行他个人的数据采集。

这场在阿克雷山上发生的惨剧被称作洋馆事件,最后克里斯和吉尔摧毁了被称作暴君的生物,也目睹了威斯克的死亡和实验室的毁灭。

从洋馆生还之后,克里斯通报了上级部门以试图对安布雷拉进行关注,但是他的警告因为安布雷拉的强大权势都被无视了。介于此法无效,他转而向美国政府通报此情形,然而任然没有任何作用。他知道想要个人对抗这个如此大的公司是很难的,甚至是绝望的,最终他别无选择只有离开。

克里斯还是决定独自展开调查。他没有告知家人他的意图,离开前往欧洲。

克里斯不想因为他的调查导致家人被牵连,但是讽刺的是还是牵扯进了他的一名家人。

克莱尔_雷德菲尔德无法联系到她的哥哥,于是来到浣熊市试图寻找他。当她刚刚到达,却发现那里已经充满了因为T病毒散播带来的恐怖景象。

在那片疑惑和死亡之地,克莱尔遇见了里昂_S_肯尼迪,并一起从浣熊市里杀出生路。经过了浣熊市的严酷考验,克莱尔飞到巴黎开始调查安布雷拉在欧洲的行动,但是她被俘并送到罗克佛德岛。

当克里斯从里昂那里得知了克莱尔的下落,他赶到了罗克佛德岛解救出了克莱尔。

正是在那里,克里斯得知了更多的真相。

安布雷拉在南极洲拥有研究机构。

亚莉克希亚_阿什福德还活着。

有一种被称作T-维罗妮卡的新病毒。

最重要的是,阿尔伯特_威斯克还活着。

那个洋馆事件的背后黑手,克里斯的原长官,从洋馆的毁灭中活了下来。

又一次,克里斯不知不觉的陷入了威斯克的阴谋,他不得不又一次面对这个命中注定会出现在他面前的人。克里斯很轻松的就被威斯克的超人能力所打败,但是命运之神那天关注着他。

熊熊的大火吞噬了小岛。克里斯和威斯克对决也被暂时搁置了。

克里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意志,他决定不论如何牺牲自己,都要终结安布雷拉。

很快时间来到了2003年。克里斯正在清扫俄罗斯,而他的搭档,吉尔_瓦伦丁与他并肩作战。

在这时,安布雷拉已经处境艰难。因为浣熊市的毁灭,公司已经被上诉,股市价值直线下跌。安布雷拉的倒闭已经只是时间问题了。

也是在这期间,克里斯发现安布雷拉计划研发一种新型的BOW。

克里斯和吉尔获得了情报并赶往进行T-ALOS计划的高加索实验室。计划正在秘密实施中,他们与反生化恐怖组织联合进攻了该地。

这场事件后不久,曾一度不可一世的安布雷拉再也不复存在了。

但是安布雷拉埋下的种子却继续生长,蔓延着全世界。BOW再也不限制于冲突地区,而开始被恐怖份子用于袭击无辜的平民。正是在这时,克里斯和吉尔加入了BSAA,一个致力于消灭生化武器的组织。

他们两人周转世界,共同战斗打击生化恐怖主义。他们始终发现安布雷拉的影子还笼罩着。

当克里斯和吉尔前去质问安布雷拉的创始人奥斯威尔_E_斯宾塞,却发现他倒在血泊之中,旁边站着手上沾满鲜血的威斯克。

这是克里斯和和威斯克的第三次交锋。

这次的战斗以吉尔的悲剧终结,她别无选择,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来阻止威斯克。在最后的努力下,她抱住威斯克一同坠入了悬崖。BSAA搜寻了吉尔的尸体三个月,但是却没有任何发现。

三个月搜索无果,吉尔_瓦伦丁被BSAA官方宣布殉职。

没人知道克里斯在吉尔的空墓前立下了怎样的誓言,但是失去了她,克里斯没有对打击生化组织产生任何的动摇。他效力于BSAA北美分部,他的调查引领着他走遍世界。处理了众多的事件,很快他成为了BSAA中任务最多的成员。

通过他的一项调查,克里斯发现一件在非洲将要实施的生化武器交易与一个叫理查德_欧文的人有关,克里斯紧急要求参与抓捕欧文的行动。

他有他自己的理由来参与这个行动,克里斯没有任何怨言,尽管是否能够获得更多信息还是未知数。

作为一名最受尊敬的BSAA特工之一,他的到来会令任务的成功率大大提高

里昂·斯科特·肯尼迪

生化危机2初登场 21岁 (年份是1998年)

1998年9月29日,里昂到浣熊市就职,但是由于他的迟到,错过了就职仪式。里昂到达的时候,发现城中的和

市民已经死亡,并且变成了丧尸。他遇到了幸存者之一:克莱尔·雷德菲尔德,她为了寻找哥哥克里斯·雷德菲尔德来到浣熊市。他们两人决定先到浣熊市局中避难,并且决定分开寻找生还者及这个城市的出口。

在浣熊市局探索期间,里昂遇见了神秘女子艾达·王,她要求里昂协助寻找她失踪的男朋友。其后他们进入了安布雷拉公司的下水道秘密入口,发现一个秘密的地下研究所。安耐特·柏肯同时到达了研究所,她是这间研究所主任威廉·柏肯的妻子,她的目的就是取回丈夫所研究的G病毒。不幸她因为研究所的震动,被横梁掉下压至重伤。于是里昂在安耐特手上得到G病毒样本,艾达立刻现身欲抢去样本,里昂终于知道艾达是威斯克派来的间谍。安耐特这时候亦赶到来,她的一枪令艾达受到致命伤,并且从桥上跌下深渊,里昂伤心欲绝,愤怒的丢弃了来之不易的G病毒,但研究所同时响起爆炸的倒数,里昂必须收拾心情离开研究所。

最后,暴君出现并且袭击了里昂,神秘复活的艾达给了里昂一支火箭发射器协助击败暴君。最后里昂与克莱尔及雪莉·柏肯(威廉·柏肯和安耐特·柏肯的女儿)团聚,一起乘坐火车离开研究所。

在这事件以后,克莱尔决心继续寻找哥哥克里斯,里昂则留在美国。他与美国政府在一个未公开的交易中以自己为代价,换取美国政府保证雪莉·柏肯的安全,其后里昂便加入了一个反安布雷拉公司的小组。在一次行动期间,他向克莱尔发送电子邮件,提供了克里斯的下落,于是克莱尔便前往欧洲继续寻找克里斯。

安布雷拉公司破产后,里昂回忆自己在浣熊市中,誓愿保护人民,绝不让像安布雷拉公司一般的邪恶力量侵害人民。美

国政府明显地注意到他可观的天分,于是培训他成为一个由美国总统直接统率的最高机密组织成员,里昂此时认识了另外一名战士杰克·克劳萨。2002年克劳萨据报在一次直升机失事死亡。里昂往后通过了苛刻的训练,他将体能推至极限。里昂从一个经历了尸变的新变成了强悍无比的美国特工。

2004年,27岁的里昂接到了一个秘密任务,美国总统的女儿阿什莉·格雷厄姆被欧洲的一个凄凉之地的一个神秘宗教团体光明教(Los Iluminados)绑架,他的任务就是解救被绑架的阿什莉。在他的任务期间,得知光明教的教主是奥斯姆德·萨德勒,并且拥有寄生体Plaga样本。里昂与萨德勒的两个同盟,神秘村庄村长比特洛斯·曼德斯及古堡城主雷蒙·萨拉查对抗。

在里昂到达城主房间时,艾达再次出现,里昂已经知道她是威斯克的下属,于是询问她到这里的原因,但是艾达却不辞而别。其后与杰克·克劳萨见面,原来克劳萨没有死去,但克劳萨成了萨德查和威斯克之间的双重间谍,克劳萨最后因为寄生体Plaga带来给他强大的能量,背叛了威斯克及他的组织,一心为萨德查服务,并且受命追杀里昂。里昂为了救出总统的女儿,跟克劳萨决一死战,里昂凭着强大的武器击倒克劳萨。最终,里昂救出总统的女儿,并且利用一个特别辐射机器去除了自己和阿什莉身上的寄生虫Plaga。接着,他与萨德查的决斗中,艾达再次及时将火箭发射器给他,使他成功杀死了萨德查。

在决斗以后,艾达从里昂手中夺取了Plaga样品,并用炸弹引爆整个小岛,但给里昂和阿什莉时间通过水道逃脱。尽管如此,里昂告诉我们,他也爱着艾达:“她是个我心里无法抹去的人就让她停留在我的回忆里吧。”在他曾与第一、二章节帮助他的女联络员哈妮肯再次通讯,他注意到她不戴眼镜,接着问她的电话号码,她立即提醒他“正在当班”,明显地拒绝了里昂。接连被两名女性拒绝,里昂只能回报一声笑叹:“我的生活唉。”

。克莱尔·雷德菲尔德如今是一位非政府组织的成员,为了救济受到生化武器侵害的受害者而在全球各地不断地奔走。然而,当她到达这家机场时,她亲眼目睹到一个丧尸出现在机场的人群当中!但一切都太迟了,先是一位机场警员被咬伤,随后不断地有乘客和机场的员工受到感染,机场很快陷入一片恐慌当中!甚至,一架本已飞离机场的客机此时又坠向机场,而从客机中走出来的乘客和乘务员,已经全部都是丧尸是T病毒!那个7年前由臭名昭著的保护伞公司开发的恐怖病毒,现在又重新出现,而这次它却落入了恐怖分子的手上,他们目的就是为了要挟美国政府满足他们的种种要求。于是在这种紧急形势下,白宫派遣特工里昂·斯科特·肯尼迪为这次恐怖事件的特别指挥官奉命协助政府军队应对局势。里昂与当地的特种部队合作,同时又再度与克莱尔邂逅,一边共同击退丧尸一边在机场里营救幸存人员。凭着他们的丰富经验,已经隐隐察觉到隐藏在这次事件之后的似乎有着一场不可告人的内幕7年前的浣熊市事件是由于Umbrella制药公司的人为失误导致的,美国政府迫于舆论压力冻结了Umbrella公司的资产,Umbrella公司破产,而其开发的“T”和“G”病毒散落到不同渠道,整个事件的真相被隐瞒;7年后一个普通的清晨,美国哈弗威尔的一处机场遭到生化病毒恐怖袭击事故,于是为了控制局势,白宫派遣7年前成功逃离浣熊市的直属特工里昂·斯科特·肯尼迪前往协助政府军队应对危机;时隔7年再次出现类似的危机事故,这其中究竟隐藏着多少秘密呢

阿尔伯特威斯克

原名:AlbertWesker

年龄:48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注射了威廉给他的病毒,从而使自己强化,变得非常厉害。但是仍然保持着人的形态,只是眼睛变红了,成了野兽的眼睛,这就是为什么威斯克老是戴着墨镜的原因。

原STARS阿尔法(Alpha)小队的队长,在此之前曾经是安布雷拉公司的研究员,威廉·柏肯(William Birkins)的同事。在《生化危机1》中,他将STARS的队员引入洋馆,意图获取他们与暴君战斗的数据,然后将这些数据交给安布雷拉公司的敌对公司。他早已经有了背叛安布雷拉公司之心,为了不被安布雷拉公司察觉,他在洋馆作了一场假死的好戏。威斯克和艾达属于同一组织

来他是安布雷拉公司创始人之一詹姆斯·马库斯的得意弟子,和威廉·布金出自同一师门。后来为了探查STARS的底细而被公司安排进来了警队。但实际上他早就准备叛离安布雷拉,进入STARS执行任务只是为他的跳槽行动做掩饰而已。 他和威廉杀死了自己的师傅马库斯,并且把他的尸体丢进了下水道,却不想马库斯被生化怪物所救,不但没死,而且还拥有了召唤生化水蛭和剧毒的本领。之后马库斯为了报复安布雷拉,闹出了很多乱子——但是《生化危机2》中的病毒爆发不是他干的,而是威廉和汉克率领的安布雷拉特遣小组在争夺G病毒和T病毒时,威廉变成怪物杀死了特遣队,并且砸碎碎了G病毒的容器,从而使病毒泄露。 准确来说,威斯克接受病毒强化后,还是人的外表和人的思维,但是却拥有了超人的能力

《银河护卫队2》你们都看了吗?

扛住保洁阿姨怨念的眼神看完5个彩蛋了吗?

看完是不是酣畅淋漓,但又有一丢丢的懵逼?

这就对了!

因为你没看懂片子里埋下的20多个彩蛋。

关键时刻找毒舌肉叔。

不废话,《银护2》所有彩蛋都帮你找全了,以下分成「人物篇」、「彩蛋篇」、「片尾加餐」三部分,开八——

(配合劲歌金曲Vol2效果更佳)

还没看片怕被剧透的,可先看第一部分「人物篇」,无剧透放心食用。

星爵生父 Ego

库尔特·拉塞尔饰演的星爵生父Ego,中文译意之一是自我。

全名叫做“Ego,一颗活行星”(Ego the Living Planet)。因为…… 他的原始形态不是人,是球 ,生于黑暗银河系。

**中给了人形Ego一个合理解释,高潮大战出现的Ego星球形态,几乎100%还原漫画。

Ego称自己是“天神”(Celestials)中的一员。“天神”是一种宇宙超级神族,二千英尺高, 全身穿着盔甲。

天神的存在早于宇宙万物,一个星球是否适合有生命存在、哪些该活哪些该死都由他们决定——反正好厉害就是了。

在《银护》第一部里,收藏者向星爵等人解释无限原石的能量时,就给他们展示了一位天神用原石毁灭一个星球的场景。

收藏者本人的居住地“Knowhere”, 就由一位天神的骷髅改造而成 ——可想而知天神有多大。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星爵在第一部中,能够手握原石还没有灰飞烟灭的原因 ——他拥有一半神族血统。

螳螂女 Mantis

漫画里螳螂女是人类,拥有一半德国血统、一半越南血统。

但导演詹姆斯·古恩想让星爵成为全片里唯一一个地球人 (看过片就知道,这个设定很重要),因此在**里把螳螂女身份改成外星人。

**里,螳螂女可以通过触摸感知对方的情绪和能量场,还有“镇定剂”和“安眠药”的功效。

演员Pom Klementieff是韩国+法国+俄国混血,本尊长这样:

毁灭者你还好意思笑人家丑嘛?!

被**“丑化”的美女不止螳螂一个——

阿伊莎 Ayesha

全身金光闪闪,亮瞎肉叔钛合金狗眼的这位。

漫画中阿伊莎是由科学组织英克雷创造的超强新人类“完人”,也被叫做“她(Her)”。可以使用宇宙能量、在任何环境飞行、不灭、自愈、调整物体的分子结构。

她是一位完美主义者,所以片中,本着 制造完美基因人类 的精神,暗示可以跟血缘天赋异禀的星爵“用人类的方式”来一发。

可你涂得跟少林十八铜人似的——谁敢(想)啊?!

其实本尊是,身高1米9,澳洲盛世美颜伊丽莎白·德比齐。

斯塔卡 Stakar

由史泰龙客串出演(第一眼看到肉叔还以为自己穿越去了《敢死队》)。

漫画里这是一个牛掰哄哄的角色,也被称为“星鹰”(Starhawk),长生不死,不断历经幼年到老年的轮回,并有着超级速度、力量以及强化过的感官能力。

**里并没有对他的背景多做介绍,看上去更类似 掠夺者带头大哥 角色。

好,关于新角色我们就简单介绍到这里,下面进入彩蛋/致敬篇。

以下剧透预警!建议看完片再食用。

- 1 -

**以树人宝宝一段独舞开场。

在老牌摇滚乐队ELO的《Mr Blue Sky》伴奏中,身后队员杀得天昏地暗,只有格鲁特宝宝怡然自得跳着魔性舞步。

跳到一半,毁灭者啪唧摔到他身边,格鲁特立刻定住,恰好呼应前作最后的彩蛋。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部里树人宝宝的销魂舞姿,正是来自导演本人詹姆斯·古恩。据他说,为了避免尴尬,他一个人关在空房间里录了这段舞蹈视频,再由特效师把动作“移植”到树人宝宝身上。还因为特效制作得太精准,**上映后被朋友问:这种舞姿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

请欣赏导演现场教学:

- 2 -

本着“怪物越丑,死得越快”的原理,开片就是一场银护vs“太空章鱼”的大战。

这只叫做Abilisk的太空巨怪很有可能来自漫威漫画中的另一个平行世界——Cancerverse(癌变宇宙)。这是一个被克苏鲁邪神吞噬了“死亡”概念的扭曲时空,“死亡”缺席意味着生命无休止地进化和异变。

这也是为什么Abilisk巨怪长着无数层牙齿+无数条触手的原因。

- 3 -

**里出现了一个下着雪的村子,勇度拉着裤链一脸满足,旁边站着一个性感女外星人。

这个“红灯区”在漫画里叫做Contraxia行星,居民构造基本跟人类差不多,只不过他们从正中间被分为两种颜色——正常肤色和紫色。

- 4 -

还记得上一部最后,被收藏者从监狱里解放出来的 霍华德怪鸭 么?

猜猜他一出来就去了哪儿?没错,在“红灯区”花天酒地呢。

- 5 -

星爵的人类妈妈扮演者Laura Haddock曾在2011年的《美国队长》第一部里出镜,饰演美队的一位迷妹。

- 6 -

除了劲歌金曲,《银护》系列对复古游戏的致敬也是不遗余力。

最开头的打怪戏,星爵用一款仪器定位,这个追踪器对美国人来说应该很眼熟——它的外型是七八十年代美国很火的一款 掌上游戏机Mattel 。

还记得金色女王的无人机队伍攻击星爵飞船的对战戏么?

像不像升级版80年代的游戏 “小蜜蜂” (Galaga)?

这不是此款游戏第一次在漫威宇宙里被提到。《复仇者联盟》里,钢铁侠在神盾局指点江山,顺便揪出了一个开小差的员工,他正在玩的游戏就是“小蜜蜂”。

还有,别忘了星爵对Ego的最后一击—— 吃豆人 。

- 7 -

为逃离阿伊莎的追击,星爵的飞船强行降落在一个陌生星球——博赫特(Berhert),在这里,星爵遇见了自己爸比。

他们不是第一群在博赫特被撞得稀巴烂的超级英雄,绿巨人比他们先到一步。

60年代,浩克曾降落在博赫特星球上,还跟一个叫做“星际大师”(Galaxy Master)的怪物打了一架。

- 8 -

勇度和火箭浣熊的越狱戏,绝对是全片的高亮时刻。

越狱前,勇度让树人宝宝帮他从床头柜抽屉里偷出他的头盔,并给了树人一块火焰形状的令牌,告诉他头盔就在刻了相同标志的抽屉里。

这个图案正是漫画里“银河护卫队”的标志。

因为漫画里,勇度正是银河护卫队初代成员之一。

- 9 -

勇度和火箭浣熊700跳逃离博赫特星球的那场戏里,藏了两个彩蛋。

第一个比较明显,漫威常客 斯坦·李 老爷子。

他穿着宇航员的衣服,对着一个长相一言难尽的光头絮絮叨叨,还提到了自己“曾经有一次装成快递员送货”的经历——他在《美国队长3》和《神奇四侠2》里都以快递员身份出现。

光头是 观察者 (The Watcher),这个种族在宇宙中的使命就是—— 我就静静看着不说话 。他们拥有比宇宙中其它生命上亿年早的科技水平,不参与宇宙中任何生命体的事件,只会以旁观者的身份见证。

至于这个彩蛋的含义……肉叔留着跟最后一个彩蛋一起讲。

第二个比较难看出来。

勇度和浣熊穿越到了一个陌生星球几秒钟,你可以看到两个正在打架的巨型石头人一闪而过。

这两个石头人是 克鲁南族战士 ,曾在《雷神2》里出现,被雷神用小锤锤轻松制服。克鲁南战士最初来自星球浩克漫画,接下来它们还将出现在今年的《雷神3》。

- 10 -

据卡魔拉爆料,星爵从小就告诉朋友自己的爸爸是 “大卫·哈塞尔霍夫” ,开着会说话的跑车,好不威风。

大卫·哈塞尔霍夫是80年代著名的好莱坞明星,在美剧《霹雳游侠》里担任男主角。片中星爵从口袋里拿出的一张报纸上,印的就是他在剧中的造型。

而大卫·哈塞尔霍夫本人也在片中客串了一秒钟——星爵和Ego对战,Ego被用枪暴击后,短暂变身成了儿子“梦想中的爸爸”大卫·哈塞尔霍夫。

- 11 -

除了《霹雳游侠》,片子里还出现了另一部剧 《干杯酒吧》 。

星爵跟卡魔拉在Ego的星球上终于跳起了舞——此处也是呼应第一部中未跳成功的舞。

然后两人就“一段不可告人的浪漫关系”争执起来,此处星爵提到《干杯酒吧》,上世纪80年代最著名的情景喜剧。剧中的男女主角山姆和戴安跟他们一样,也维持着“不可告人的浪漫关系”。

- 12 -

呼应前作的还有——上一部树人是火箭浣熊的“保镖”。这一部里反过来,浣熊处处护着树人宝宝。

看下面这个镜头,两人用同样的体位合二为一,只不过调了个个:

- 13 -

刚降落在博赫特星球上时,星爵在争执中叫了干脆面君一句“浣熊”,它立马炸毛。

星爵居然二话不说就道歉,然后改口称它 “垃圾熊猫” (trash panda),还转头跟毁灭者说,这称呼可比叫“浣熊”差多了。

这是什么梗?

近两年,浣熊的“垃圾属性”已经被全世界承认,它们除了卖萌,日常属性还包括……翻垃圾、吃垃圾、睡垃圾。

连谷歌都贱贱地把它们加入了彩蛋:

哈哈哈哈没关系干脆面君,就算你爱吃垃圾,我们也照样喜欢你。

- 14 -

Ego想让儿子跟自己一起完成大业,他将自己的能量注入星爵体内,那一刻,星爵眼里出现了星辰大海,嘴里重复着一个词—— 永恒 (Eternity)。

“永恒”是漫威漫画中一个相当强大的神级人物,支配着多元范围内所有宇宙的存在。他的实体化外观,就是一个小型宇宙神殿。

- 15 -

高潮大战时,Ego开启了他之前在地球上密苏里州留下的、足以吞没整个星球的“种子”。

看起来像一大坨鼻涕一样的黑紫色物体迅速膨胀,占领了星爵出生的小镇。小镇上的居民四处逃散,如果你仔细看,一辆蓝色的吉普车里,就坐着 星爵的人类外祖父 ——他曾在第一部的开头出现。

- 16 -

还是这个场景,除了星爵的外公,你还能看到另外一对人物——“奇怪的老头”和“怪老头的情妇”。

谁的戏这么足?哈哈哈,是 导演詹姆斯·古恩的爸妈 。

- 17 -

遗憾的是,导演基友内森·菲利安(《萤火虫》《灵书妙探》男主角)的客串被剪了。

内森在上一部就有客串——还记得在监狱里被树人插(鼻孔)得酸爽的蓝色大块头嘛,就是他声演的。

这部里,他原本客串的是西蒙·威廉姆斯,漫画里的“神力人”,不当超级英雄后,神力人成了好莱坞明星……

从外国网友的路透照来看,片中西蒙·威廉姆斯正在办一场自己的影展,墙上挂的都是“盗版”海报——内森·菲利安cos的版本。

可惜最后的成片里,这段客串被剪了。

- 18 -

不止正片满满的彩蛋,连结尾滚动字幕里也藏了好多,看看你们有没有发现。

记不记得《银护1》里,被收藏家关在玻璃箱里,还跟火箭浣熊互怼的 太空狗Cosmo ?

这其实是导演本人的狗,叫DrVon Spears,在片场还有自己专门的椅子——居然没有引起民愤?

它在《银护2》正片没有出现,而是出现在结尾字幕里,眼尖的你看见了没?

- 19 -

我们知道,《银护》系列里的角色大多被星爵传染上了“一言不合就尬舞”的毛病。

这部最后的滚动字幕里,我们也能看见一位得了“手脚不听使唤症”的人—— 杰夫·高布伦 。他将在今年11月份上映的《雷神3》中饰演重要角色“大师”。

这也是《银护2》中除了石头巨人之外,第二个关联《雷神》系列的彩蛋。

- 20 -

有动物参与拍摄的**都会在片尾特别声明:没有动物在拍摄中受到伤害。《银护》系列当然也有写。

第一部片尾字幕写的是:没有浣熊和树人在拍摄中受到伤害。

这一部最后还加了一句: 没有浣熊和树人在拍摄中受到伤害,但对于照看它们的人就不一定了。

- 21 -

还有一个有趣的细节。

字幕里的一些人名和内容,最开始都是以 “我是格鲁特” 的方式现实,等滚到银幕中间,才闪了几下显示出真正的内容。

这个梗大概是因为树人从头到尾只有“我是格鲁特”这一句台词,为了能让配音的范·迪塞尔能更好把握情绪,每次导演都会单独给他一份正常有台词版的剧本。也是不容易。。。

最后,轮到片尾的五个彩蛋——破了漫威**彩蛋记录,詹姆斯·古恩真·业界良心!

如果你在**院没看到,这个解读版绝不能再错过。

彩蛋1

不听话的勇度之箭

勇度死后,星爵把勇度的武器,头盔和哨箭给了“掠夺者”成员Cracklin,似乎暗示他将接过勇度的衣钵。

之前勇度曾跟星爵说,自己控制这支箭不靠口哨,不靠意念,靠心,所以这大概也是彩蛋中,哨箭还不太听话的原因。

饰演Cracklin的演员其实也有来头!

他是导演弟弟肖恩·古恩(他也是上一部里火箭浣熊和树人的动作捕捉演员),据说他也将出现在明年的《复仇者联盟3:无限战争》。

爸爸、妈妈、弟弟、基友、狗全部出镜……看来导演是打算把这部片neng成家族企业!

彩蛋2

掠夺者集结

史泰龙饰演的斯塔卡,召集了来自不同星球的掠夺者头目们,表示要继续勇度的事业。

这帮“星际老炮儿”包括——查理-27,肌肉发达的木星人,文·瑞姆斯饰演;

水晶身躯的冥王星人马丁内科斯,迈克尔·罗森巴姆饰演,他也是美剧《超人前传》里的反派卢瑟扮演者;

Aleta Ogord,杨紫琼饰演,漫画中是斯塔卡的妻子;

钢铁侠制造的智能机器人Mainframe(幻视的另一款机器形态),由麦莉·塞勒斯声演(想不到吧)。

这几位也是1969年《银河护卫队》漫画里的初代“银河护卫队”成员 ,导演正是用这种方式致敬原著。

除此之外,还有一位不会说话只会比赞的红色外星人——Krugarr。注意他的比赞方式,有没有让你想起热爱“兰州拉面”的奇异博士?这是因为漫画中,Krugarr是 奇异博士收的徒弟 。

彩蛋3

亚当是谁?

被星爵打败的阿伊莎气鼓鼓地创造了一个更高端的进化体,叫“亚当”。

这才不是亚当夏娃的那个“亚当”,她指的是 Adam Warlock ——漫威漫画中的超级大反派。

这个角色导演在剧本阶段曾将其写进剧本,但后来因为片子出现的人物实在太多,只好忍痛砍了,腾出更多戏份给螳螂女……

漫威老总凯文·费奇已证实这个角色不会在《复联3》出现,但有可能在《银护3》露脸。

彩蛋4

青少年格鲁特

这个没什么好说了。不过仔细看,你可以看到青少年格鲁特的满房间树枝里, 缠了一些纸巾 ……你懂的。

彩蛋5

斯坦·李的最佳客串

最后的压轴彩蛋还是老爷子。他延续正片中的亮相,穿着宇航员的衣服和头盔,继续跟几个观察者们叨逼叨,把对方都说得顶不顺了,转身抛下他就走。

这个彩蛋是什么意思?

漫威有一种粉丝理论—— 漫画里的观察者,其实就是斯坦·李自己的化身。

就像他在每部漫威**里都以不同的角色出现,想想看,如果这些不是简单的“客串”,而是他作为“观察者”在默默监视着漫威宇宙发生的一切,不就说得通了?

这个理论目前还没得到官方确认,不过漫威老总凯文·费奇曾表示,老爷子的这次客串其实是在说——

斯坦·李才是漫威宇宙中最永恒最牛逼的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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