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代的汉语教学的理解,不能用在一起。语义重复。
但也不完全说不可以用。
比如,一些现代的诗词
例:。。。偶然走在街头邂逅。。。
也可以。这里的偶然是指走在街头,然后在邂逅。
但最好不要两个词直接连接起来用。
作家群里,张洁性格突出、态度鲜明。凡是好事,她会无保留地表彰,而且容易绝对化; 凡她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事,也会不遗余力地谴责。我非常欣赏她的性格。
我们中国作协外联部,除行政工作巨细无遗,还有全职能的翻译任务。西德记者夏明娜女士要采访张洁,语言上,我就得去帮助沟通一下。
之前我没见过张洁,但读过 《爱,是不能忘记的》,我被感动。直到进作协后才有机会认识作者。人说张洁是个铁硬的女人,很厉害。
我叩开张洁家的门,甬道里昏暗不明,依稀能辨认出里屋门口是个身材高挑的人。我环顾这既是工作间,又是客厅和卧室的房子,空间狭小,客人过三便没了周旋余地。
谈话间因一时紧张,我把 《爱,是不能忘记的》 错说成了我刚脱稿的 《爱情悲剧》。张洁一怔,回过脸来,直截了当地说:“我从来没写过 《爱情悲剧》。”
我不无窘迫,急忙解释。张洁不以为然地笑:“小金还搞翻译,我也很喜欢外国小说。”
她的微笑先从眼睛开始,双眸一亮,眼睑一收,两颊和嘴角往上浮动,构成一副和蔼的面容。“这人爽快、随和。” 这是张洁给我的最初印象。
夏明娜备好了十个问题,张洁一一听完,神色十分沉静。起初还有几分矜持,但话匣子一打开就无法再收起来了。
张洁谈到了母亲、女儿和日夜不息的写作,此外还要承担起祖孙三代的全部家务。沉重的体力劳动没有帮手,硕大的煤气瓶她是一台阶一台阶地往上提。在夏明娜问到张洁离异后的生活时,采访达到了高潮。
张洁谈到因离异身体和精神上受到的双重打击。她独自抚养幼小的女儿,照顾年迈的母亲,经济拮据时有断炊; 由于营养不良几次晕倒在车间。然而张洁自认是刚强的女人,命途多舛不能将她击倒。
“我能活下去!无情的生活像鞭子抽醒了我。它吞噬我一分生活的幸福,但练就我十分生活的能力!”
夏明娜被采访对象感动,流畅的德语变得生硬梗阻,最后泣不成声; 反之,张洁受采访者感染,苦涩的表情如她的欢颜,也先从眼睛开始: 闪亮的双眸变得暗淡,眼球充满红色,最后落下成串的泪珠。
饮泣、悲咽、沉默,大家都沉默了,我感到自己的在场是多余的,这种心灵的撞击没有语言障碍,她们不需要翻译!
那次采访的情景我写成文章发表在 《中国妇女报》。一天张洁来作协找我,我把文章的报纸递给她,她读着读着,再次流了泪。
话题转到未来,张洁转悲为喜。记者问她是否还希望有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她毫不犹豫地说:“上帝用男人肋骨创造了女人,我一直在寻觅自己能成为其肋骨的男人。”
自那次采访后,我跟张洁的接触从未间断,首先是中国作家团的西柏林之行。我们抵达时已过半夜。还没出海关,蜂拥的记者已守候在那里,护照检查尚未结束,“自由世界”的媒体人突破海关口,闪光灯亮成一片。张洁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因为她的小说在德付梓,往下有连续的新书发布会。
《沉重的翅膀》 在西德出版,一夜间跃居畅销书榜首,满街都是张洁的海报,接踵前来的记者根本应接不暇,我翻译得天昏地暗。张洁诙谐地说:“我这辈子是头一回把舌头说得这么灵巧。”
西柏林及西德广播电台、电视台连播介绍 《沉重的翅膀》。各种报刊,甚至不少非文学杂志也连篇评介张洁小说。两个月中,报导、评论、采访录上达百余篇。有媒体发声,称:“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作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赢得如此众多的评论文章,包括歌德和德国诺奖作家托马斯·曼。” 张洁也因此第二年得到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柏林艺术中心 《沉重的翅膀》 颁奖仪式上,张洁端坐奖台,大厅座无虚席。初次聆听中国作家演讲的听众,无一不为张洁潇洒的风度、出色的口才和风趣的对答如流折服。
翌年春暖花开的季节,听说张洁又结婚了。我很想再见到她,当面送上美好的祝福。没想到很快遂愿。不过这次去的是她自己的家,“我和我爱人的家”,电话里她这么说,“不是娘家”。
这次采访张洁的是西德作家、《明镜》 周刊撰稿人施劳希尔,一位温文尔雅的长者。我们找到张洁的三楼单元,楼梯漆黑,没有走廊灯,开门是张洁爱人老孙,面容清癯,头发花白,但身板子看上去挺硬朗。
张洁的新婚住宅与我想象的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二居室加起来不过十五、六个平米。小间阿姨住,大间是他们的洞房: 一张旧铁床占去了房间的五分之二,几把软垫椅填充了角落。这里没有她放写字台的地方,搞创作还得回娘家。采访就在卧室进行。这位震动全德文坛的大作家,在如此简陋狭窄的房间接待了西德及各国众多的记者和作家。
客人没因女主人的声誉和她的境况如此不协调而感到意外。他平稳就坐,认真聆听张洁的一言一语,将全部的兴趣及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她的每个动作、每点表情上。
张洁抱歉环境拥挤。外宾说:“我是来拜访有名望的作家,不是来参观豪华宫殿。” 往后我问张洁:“跟老孙的小日子过得怎样?满意?” 张洁按捺不住地笑,使劲点头:“满意,满意!”
张洁的新婚印证了一句话:“因为有爱,一个女人会心甘情愿睡地板,哪怕冬天也是温暖的。” 两人虽半路夫妻一场,然张洁度过了人生最幸福的时光!
客人辞别时张洁赠 《方舟》 并留言:“生命的意义不在得到什么,而在给予什么。” 这正是她的生活观。
张洁性格刚硬,一旦深交便能发现真正的她。柏林街头邂逅我记忆犹新: 公侯大道我碰上她,她神态像涉世未深的女孩,眼睛放出惊喜的光束,紧拽住我不放手,怕我从地缝里消失,说:“汽车太快,轧死我赔不起,” 紧捏我的手过马路。问她去了哪儿,“逛商店啊!” 是的,像个孩子,又像个主妇,这才是完整的她。
(注: 此文获 2022年全国第二届散文大赛一等奖)
2022年06月05日 德国慕尼黑
《红海棠》?
杨若兮饰唐翘楚
许亚军饰杨俊德
张曦文饰王芡实
吕颂贤饰林冬云
冯淬帆饰司徒敏
余 娅饰唐太太
19世纪30年代后期的上海。年幼丧父的淑媛唐翘楚是家中长女,家境殷实,她和妹妹绰约、母亲的感情很好,虽然是个没有男人的家庭,但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唯一让翘楚不满意的是,母亲一直期盼她嫁入豪门、荫庇家人,总是张罗一些她不喜欢的男人介绍给她。但是翘楚有她的主意,她一直盼望能有一个让她一见倾心的白马王子,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她碰到了一个让她一见钟情的男人,他的笑容和寥寥数语让她沉睡多年的处女之心燃烧起来,这个街头邂逅既如一生一般漫长又像瞬间一样短暂
一部经典的**,当然有着多种优秀的因素。但真能让它成为人们钟爱其的原因,还是在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人性善良的渴望。那么你知道《罗马假日》的观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有关于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200字,希望你喜欢。
#610222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200字1
听过“蝴蝶胸针”故事的朋友应当都会被格里高利派克和奥黛丽赫本的感情打动到,而他们也恰巧是在这部剧中相识相知。
其实题目与其说叫做罗马假日,我倒觉得像是公主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一个公主逃出了行宫,想去过自由的生活,然后我们跟随着她的视角,看到了罗马小镇普通居民的生活状况,也在那些大街小巷中感受到了罗马古都的乡土风情。
也正是在这一天,公主遇到了穷的到处借钱还债的记者,而这个记者却嫌她麻烦,无奈只好把她安排在自我的住处借住一晚。让他恼火的是这个姑娘不明白是从哪里来的,并且还霸占了他的床。可是幸运有时候往往是在一瞬间降临的,第二天他去报社的时候,无意间在报纸上发现了那个姑娘的照片,这才明白原先她是那个出走的公主。凭着记者对职业的敏感度,他感觉自我就要发财了,“公主出逃”这是多好的一篇新闻报道啊,以后最终再也不用每一天想着怎样还债了。故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借着带公主去游玩的名义搜集新闻素材,他带她去看能吃掉拳头的石头,一齐喝香槟,她天真烂漫,他幽默生趣,剧中并没有过多的去刻画两个人的感情变化,但却被两个演员演绎的恰到好处,保有余地又吸人眼球。记得之前有人评论过:“有时候很难说清楚是一部**成全了一个演员,还是一个演员成就了一部**。”奥黛丽赫本和格里高利派克用自我精湛的演技成就了这不**,同时也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使得这部影片成为了经典,经久不消。
#610203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200字2
奥黛丽赫本这个名字,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可是由于工作繁忙,一向无暇去观看她的影片。昨日,看过《罗马假日》之后,我最终见到奥黛利赫本,确切的说,我最终见到了天使,见到什么是神!见到了历史上最美丽最高贵的女神!就像是魔术一样,她深深地摄住了我的魂魄!无可挑剔的美貌和演技深深震撼了我,令我为之倾倒,并最终居然倒导致了我的失眠!!而在此之前,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不一样于玛丽莲梦露的性感于张扬,赫本美貌、高尚、善良、慈爱、贤淑、端庄、稳重、不朽,身上的和风甘露祥瑞之气,以及她所释放出来的兼收并蓄包容万物的宽宏气场,足以打动你,打动任何一个人!她被人们称为永恒天使、凡间的精灵、优雅的公主、千年难觅的瑰宝。毫不夸张地说,当你看过《罗马假日》,之后,你就会深深爱上剧中的公主,爱上了赫本。我就是如此,因为应对这样的天使,又有谁不会爱上她呢?!
拥有无数头衔和称号的奥黛丽,不但美貌,并且人品极佳,晚年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亲善大使,为关心妇女儿童而奔波于各大洲,曾多次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捐款直到1993年辞世。
赫本的墓地位于瑞士的日内瓦湖边一个叫TOLOCHENAZ的小村庄。心痛没有与她于同一时代。盼望着有那么一天,我能够亲自前往,为她献一束鲜花,表达我的敬意!这或许是我的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可是期望有一天它能够实现。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神,如果有的话,她的名字就叫奥黛丽赫本!
#610202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200字3
《罗马假日》是一部十分好的黑白老**,没看过的真的应当看看。《罗马假日》的主人公安妮公主(赫本扮演),在意大利出席接见会时有一个特写动作,把鞋脱掉蹭蹭脚,然后把鞋穿上,再把鞋脱掉再蹭蹭脚,最终把鞋落在站在的台上。后被公爵以约其跳舞才把鞋穿上,避免了尴尬。当初我没理解,看到她在罗马一市场买鞋我才懂得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
当晚由于公爵夫人安排第二天的行程,使其失去理智被医生打了一针镇静剂,安妮装睡然后趁看守不备跑到罗马广场并睡着了,被一个小记者(派克扮演)发现并被迫带回家,安妮公主就这样在社会的底层生活了两天,着实欢乐了一把,后和小记者产生了爱意,要不是小记者有良知,她在罗马私自外出的消息和照片就被刊登到报纸上了。
王宫的生活就像她穿的鞋,他感觉不舒服,而普通市民的生活就像在市场买的鞋她感觉穿的舒服,她渴望的自由生活,不被约束。但最终安妮还是回到了王宫,小报记者把照片还给了她,最终念念不舍的离开安妮。(观后感guanhougan)让看**的感到惋惜,其实就是作者的一厢情愿。
我为什么写《罗马假日》的观后感呢,其实人在一生上下来就以被分成三六九等,是不以自我的意志为转移的。平民羡慕富人的奢华生活,富人羡慕平民的无拘无束,世上存在完美的生活状况吗?仅有上帝明白,世上真的有上帝吗?我看还是欢乐的过好自我的每一天比较实际。
最终说一下赫本,她经历了三次婚姻,去世的葬礼上,七十多岁的派克去参加葬礼,派克在她的墓碑上深深的一吻,说了一句话,你是我一生的最爱。派克身高1米91,长的十分英俊,**演的十分好,还有一部(百万英镑)演的也十分好,我挺喜欢。
其它的他俩演的**我感觉不如这两部,但百万英镑**里没有赫本。
#610192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200字4
奥黛丽赫本真美,一种无与伦比的风华,无论是短发还是长发。
《罗马假日》说的是某国的公主,到罗马访问,她厌倦外交辞令以及嬷嬷医生的规劝和管教,偷偷从使馆罗马圆形剧场溜出,在街头邂逅了美国新报驻罗马的记者,开始一日的假期。
在沙发床上沉睡,进理发店把披肩长发剪短至运动头,逛街吃冰淇淋,用仅有的里拉小票买了一枝康乃馨。男主想做专访新闻,偷偷跟在后面。男主的同事摄影师用打火机照相机拍下了公主抽烟,喝香槟,去战争许愿墙,在街上骑着电摩横冲直撞等等的照片。公主骑着电摩毁坏了摊位,居然进了警察局,之后被男主用美国记者证保了出来。到晚上,**更是到达了热闹的顶峰。公主和男主去赴约河边的舞会,跟理发师热情洋溢地跳舞,在被自我国家的便衣特工快要抓回去的时候,大闹舞场,甚至和男主跳进了河里。最终,在她听到当晚的新闻,国民和国王王后为传闻中她的生病无比担心时,她决定回去了。第二天又是新闻发布会,公主正襟危坐,只是在被问到哪一个城市是她最喜欢的城市时,她不顾劝诫坚决表示罗马的一天她会永生不忘,直至永远。
看**的时候,我在想,演得真好,无论是佯装醉态还是在沙发床上睡着半梦半醒,说梦话,甚或在街上横冲直撞,那表演之大胆,天然,带着一种美丽,但并不是全无表演的痕迹。也许是契合了一种女性的释放需求,那是完全大众的举动。公主也有着普通女孩子所好奇和渴望尝试的一切,冒险、逃生、抽烟、喝酒、忘情纵吻。即使是高贵美丽如公主,也还是会有平凡女子的愿望,比如遗憾自我厨艺很好,缝纫很好,想为心爱的人煮一顿晚餐、剪一件衣服却不能实现。比较的张力无比鲜明巨大,好看并且不费脑子,大家都能理解,这是她广受欢迎的原因吧。
黑白的**胶片,记录了生生不息的大眼红唇,青春丽影,格外美丽。
#610193 罗马假日英文观后感200字5
影片讲述了高贵任性童心十足的公主,在皇宫外游荡的两天时光里,体验了许多她从未有过的事情,不但爱上了五光十色的平民生活,并且还爱上了那位英俊潇洒的记者乔。最终在乔家的时候公主本来想留下来,当听到了广播里说她的国家因为她的失踪而感到恐慌时她选择了离开。爱有时能够很自私,但有时也能够很无私。公主为了国家、家族放弃了感情。
乔是一个伟大的男人,他没有叫公主留下,如果他说叫公主留下,可能结局就不会像**里那样。影片的最高潮是到了记者招待会的那一段,乔与安妮公主的眼神交流,当他们俩四目对望时,虽然俩个人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但俩个人的眼神交流胜过了千言万语。公主离去时没有回头、乔在大殿上久久不想离去,仅有她和乔明白,此去一别,相隔万里,难有再逢之日。
“最爱的,是罗马,当然是罗马!”只此一句,已胜过千言万语。虽然这部**结局并不是完美的、但它把爱推高到了另一个层次。这是对爱的另一种理解,就像歌词里唱的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没看这部**之前,我能够说是不懂爱的人,看了后我明白爱是包容、爱是无私、爱是奉献。你爱一个人,如果她过的幸福,你就会很幸福。这种才是大爱,就因为有了这种爱,人世间才出现了那么多唯美的感情故事。
成功的人不是从未曾被击倒过的人,而是在被击倒后、还能够积极地往成功之路不断迈进的人。我精心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名人是如何成功的故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名人是如何成功的故事篇1:扎克·霍斯金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只手的生活简直难以想象,但有些人仅用一只手也能创造更精彩的人生。这里说的不是杨过,而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人。他叫扎克·霍斯金。这个17岁少年,出生时没有左小臂,但他没有放弃篮球梦想,如今他能在美国中学联赛中砍下31分。如今,他已经成了美国新一代的励志偶像,根据最新统计,在Youtube视频分享网站上,关于他打球的励志视频点击量超过326万人次。
天生没有左前臂,篮球、棒球、冲浪样样在行
身高超过1米8,长得白净帅气,如果忽视他肢体的残疾,家境不错的霍斯金绝对算得上高富帅的代言人。然而,天生没有左手的他,曾让父母伤心欲绝。
“有时候,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有原因。我们不得不接受它,这就是生活。”霍斯金的父母鲍勃和斯蒂芬妮这样说,“对于自己的身体,他没得选择,因为这是与生俱来的,但是他可以选择自己面对生活的方式。”
这种方式就是体育。很小的时候,霍斯金就对各种运动着迷:最早喜欢足球,后来还迷上了棒球、篮球、冲浪……只要感兴趣的,霍斯金都会去尝试。“所有的运动都离不开手。我知道自己的劣势,我只能多尝试几遍。别人用一次,我就两次三次,直到掌握了为止。”霍斯金说。
还好上天是公平的,霍斯金虽然没有左手,但上天却给了他超乎常人的运动天赋。6岁那年,在和小伙伴们玩游戏的时候,他的敏捷和迅速,让他从来没有被抓住过。11岁那年,他已是校篮球队主力,曾在一场比赛中创造31分奇迹。
校队核心场均12分,看了他的比赛你会惊为天人
15岁时,他成为一名高中生,也正是这个平台,他慢慢成名。2011年的8月,霍斯金进入佐治亚州米尔顿高中,他并不想被区别对待,索性用幽默和坦然面对别人的疑问。“有成千上万次被问及我怎么没有手臂的问题,后来我索性很严肃地告诉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被鲨鱼袭击,手臂被咬掉了。”当看到同学一脸吃惊的表情,霍斯金会哈哈大笑,再告诉他们真正的原因。
很快,霍斯金融入了大家庭。在球场上,他也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并迅速成为学校的明星球员。刚刚结束的这个赛季,他场均砍下12分,三分球命中率高达60%,而运球、做假动作、上篮、投射,霍金斯都表现得不输场上其他球员,甚至成为校队中最好的两个球员之一。
“他是卓越的,”米尔顿主帅范·基斯说。“他的比赛你会惊为天人,而当你知道他克服了多大的困难后,会更加佩服他。这几乎是超现实的。”
当然,霍斯金的成功并不是偶然,队友菲尔顿就经常看到霍斯金在训练结束后单独加练的场景:“他真的是一名伟大的球员,因为学校篮球馆会在固定时间熄灯,所以他经常在黑暗里练习投篮,这也就不难理解他投篮为什么那么准了。”
真正让霍斯金成名的,是2012年11月16日和基督学院的比赛,他一人投进7个三分球,帮助球队获得胜利。有人把他该场比赛的视频放上网站,霍斯金一夜蹿红。短短3天,就有1万人收看这段视频,如今的点击量更是超过326万。
“我经常跟自己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实现梦想最重要的,是不要给自己找借口。”霍斯金说。
名人是如何成功的故事篇2:马杜罗
“马杜罗,你跟我出来一下。”
自习课上,当同学们聚精会神写作业时,马杜罗却趴在课桌上打瞌睡。他跟在迈克老师后面,无精打采地走出了教室。
“你相信石头会开花吗”老师的手掌里,躺着一枚光滑的鹅卵石。马杜罗不肯开口说话,只摇了摇头。两年前,因为一次偶然的患病,他落下了口吃的毛病;因为担心被别人嘲笑,他变得自卑,很少说话,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老师让马杜罗坐下来,拿出一把小巧的工具刀,埋头开始雕刻。很快,石头的上面,一朵小花栩栩如生。“你看,石头其实是可以开花的,只不过需要你转变一下思路而已。”老师又说:“我知道你一直喜欢看书,好故事应该与大家一起分享。周末的班会上,我希望能听到你的声音……”
马杜罗告别老师时,心情很复杂。回到家里,他开始认真练习,对着镜子纠正自己的发音,一遍,两遍……周末那天,因为口吃总是躲在角落里的马杜罗,居然主动站到讲台上。虽然他紧张得大汗淋漓,说话也不是特别流畅,大家却送给了他最热烈的掌声。
多年以后,大学毕业的马杜罗,早已改掉了口吃的毛病,成长为俊朗的小伙子。酷爱看书的他,梦想成为一名职业作家,整天躲在租来的房子里写文章。不料,所有投出去的稿子,或者毫无音讯,或者收到退信,从来没有一篇能够发表。
那天,马杜罗发现口袋里的钱只能再勉强维持几天的生活了。他怀着沮丧的心情,独自在街头漫步,竟然在街头邂逅了多年不见的迈克老师。与当年不同的是,老师早已经离开课堂,成了一位著名的雕刻家。
当他一口气说出心中的烦恼时,老师微笑着说:“你知道我手里那块石头为什么能开花吗首先,因为我酷爱雕刻,每天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另外,不管做什么事情,仅有喜欢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适合。就像我,每次将雕刻刀握在手中时,灵感总是如约而至……”
马杜罗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想起自己每次写字时的艰难,那种搜肠刮肚的痛苦,忽然就明白了,自己喜欢文字,却只适合当一名读者,而不是一位作者。
不久,马杜罗就按照街头的广告,跑去一家广告公司应聘。一年后,他又成为一名公交车司机。为人谦虚、热情大方的他,受到同事们的尊敬,被选为行业工会领袖。于是,在工作之余,他又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为争取普通工人的权益而奔波。从此,他慢慢步入了政坛,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旅程。
2012年10月10日,尼古拉斯·马杜罗被任命为副总统!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遍了委内瑞拉的每个角落。几乎所有熟悉马杜罗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真的是当年那个口吃的马杜罗吗会不会搞错
记者们蜂拥而至,面对他们连珠炮般的提问,马杜罗从容地反问:“你们相信石头会开花吗我信。”说着,他微笑着伸出手来,掌心里躺着的,正是迈克老师当年赠送的那块鹅卵石,隔了这么长的光阴,刻在上面的花朵,依然那么栩栩如生,一如年少时的梦想,从来不曾凋零。
名人是如何成功的故事篇3:林肯
林肯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但他更是一个从种种不幸、失败中走出来的坚强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具有那种面对苦难,坚强以对的精神,他就不会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打击之后,还能进驻白宫
1816年,家人被赶出了居住的地方,他必须出去工作,以抚养他们那一年他还不到10岁
1818年,母亲去世1831年,经商失败
1832年,竞选州议员,但落选了那一年,他的工作也丢了,想就读法学院,但又进不去
1833年,他向朋友借了一些钱,再次经商,但年底就破产了接下来他花了16年的时间,才把欠债还清
1834年,再次竞选州议员,这次命运垂青了他,他赢了!
1835年,订婚后即将结婚时,未婚妻却死了,因此他的心也碎了
1836年,精神完全崩溃的他,卧病在床6个月
1838年,争取成为州议员的发言人,但没有成功
1840年,争取成为选举人,但失败了
1843年,参加国会大选,但落选了
1846年,再次参加国会大选,命运第二次垂青了他,他当选了!而且前往华盛顿特区,表现也可圈可点
1848年,寻求国会议员连任,但失败了
1849年,他想在自己的州内担任土地局长的工作,但被拒绝了
1854年,竞选美国参议员,但落选了
1856年,在共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争取副总统的提名,但得票不到100张
1858年,再度竞选美国参议员,再度落败
1860年,当选美国总统
有人曾为林肯做过统计,说他一生只成功过3次,但失败过35次,不过第3次成功使他当上了美国总统事实也的确如此而最终使他得到命运的第三次垂青,或者说争取到第三次成功的,完全是他的坚强在他竞选参议员落选的时候,他就说过:“此路艰辛而泥泞,我一只脚滑了一下,另一只脚因而站不稳但我缓口气,告诉自己,这不过是滑一跤,并不是死去而爬不起来”
我相信,只有面对任何困难都永远坚强的林肯才能说出这样的豪言,第二个人是万万不能的而只有面对任何困难都坚强如林肯的人,才能像林肯那样,在跌倒无数次后,登上金字塔的塔尖
看了“名人是如何成功的故事精选3篇”的人还看过:
1 名人是如何成功的故事3篇
2 成功名人的故事3篇
3 学习名人成功经验的故事3篇
4 名人成功的故事精选3篇
5 名人成功的小故事精选3篇
这世界上有种男人,他们不承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被称为“四不男人”。这种男人在影视剧里可以找到范本。
一个是《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范柳原是个华裔商人,时年三十三岁,父母双亡;女主角白流苏是个上海日渐败落的大家闺秀,包办婚姻嫁了个浪荡子,得了肺痨死了,她回娘家住,寄人篱下。人家介绍范柳原跟白流苏的表妹认识,后来范柳原喜欢上白流苏。在众多他身边的女人当中,白流苏是最特别的一个,一个纯粹的中国女性,美丽、聪明、浪漫,她深深地吸引了范柳原。在香港,范柳原不断从言语上挑逗白流苏,他的似问非问,白流苏的似答非答,将两人的关系保持在一个若即若离的状态。
他使她吃醋,用的是激将法,逼着她自动的投到他的怀里去。很明显的,他要她,可是他不愿意娶她。晚上,他通过电话筒跟她探讨(或者只是灌输罢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恼得流苏一口气说“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就完了!还得绕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
范柳原爱白流苏,但是他不愿意和她结婚,是怕束缚,是不想被婚姻拴住,他处处地方希图脱卸责任——以后她若是被抛弃了,她绝对没有谁可抱怨。
一个是美国电视剧《欲望城市》里的大人物——Mr Big,四大女主角之一凯莉的老相好,英俊潇洒,有钱有地位。两人自街头邂逅开始一直纠缠不清,暧昧不明:
他邀请凯莉来自己家过夜却从不去凯莉家;
他把凯莉故意拉在自己家的生活用品原封不动地归还;
他不把凯莉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对凯莉出现在自己和母亲面前非常不快;
他对凯莉的身世不感兴趣,甚至很少问及她的家庭情况,也不问凯莉的生日,即使问了也会忘记;
他们不乏亲密的时刻,但从不对凯莉说“我爱你”;
他从来不会畅想两人的未来,乐得和凯莉一起共渡缠绵之夜,却从不说打算娶凯莉
……
这一切尤其是最后一条让凯莉非常伤心,她认为两人之间缺少承诺,缺少稳定,而这些恰恰是大人物不关心不在意甚至是不需要的。
要你,却不打算娶你,正是这类男人的通病,无论中国的范柳原还是外国的大人物。城市中,这类男人正在崛起,甚至有呈几何增长趋势。
他们往往正值黄金年龄段,自身条件优越,具有大多数女人需要的物质储备,又不缺乏风流倜傥浪漫幽默,就如范柳原说过的“我爱玩,我有这个钱,有这个时间”;他们很满足于现状,暧昧的男女朋友关系让他们觉得放心,可控制,再有就是男人最需要的自由——“不想被婚姻栓住”几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生道理。
与此同时,女人则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因为年龄的关系,一转眼就憔悴了。无论是白流苏还是凯莉,她们对婚姻的索求已经近于穷形极相,乃至于蛮横无理。在她们(尤其在白流苏身上体现的更是明显)看来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凯莉也是因为没有婚姻而无法确定与大人物之间爱情的真实度。
而一个对爱情和婚姻还有些追求的男人,就不能不退而谨慎对待。于是不承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在父辈那里被看作异类的男人,如今却堂而皇之出没于各种高档写字楼与商务会所。作为一个白领女单身,若是遇到四不男人的高危人群,纠缠还是放弃,即使高贵的白流苏或者理性的凯莉,都不能控制地陷入了困境。
当然,一定有人会问:后来不都是大团圆吗?至少白流苏和范柳原确实是结婚了。没错,《欲望城市》第六季里,凯莉和大人物据说也确定了关系。而这里往往相关联着诸多社会因素。
《倾城之恋》里大时代的背景使得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著,跟著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战争不可理喻地成全了白流苏。就如张爱玲自己写道:“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被命运抛到生死灾难的边缘,平实的生活就可能成为首选,这可能是对他们在乱世结婚的最好解释。
上海是一个我永远都无法亲近的城市美文
我到上海已经有7年了。
“到上海”永远都像昨天发生的事——即便我在这里已经度过了几乎整个二十岁区间。
08年22岁的我拉着所有的行李到上海时,整个城市只认识一个同学。
它的浮华与摩登,在我多年前第一眼看到时就倍受震撼。
——那是一个乘车驶往外滩的傍晚,作为旅客的我,看到延安高架两边的霓虹一点一点闪烁起来,星星点点的灯渐渐连成大片大片,一直铺漫开来,伸向蜿蜒的远方,而远方的灯火又更加恢弘气壮——你无法不被它吸引,急切的要加快速度,开到最亮堂的地方看看……
如果形容上海是个女人,她便自带傲岸。
我第一次接近她,就对自己产生怀疑。我涉世未深,怀疑自己是否具备接近她的资质:才华、品味、姿态、气质、……种种维度,我都要对自己重新评估一番。
看着自己穿的衣装,我如此的不显眼;
看着自己的履历,如此的不名一文;
看着自己独居的住所,如此的陈旧,不知何时能奔向遥远而高傲的未来。
当我一个人住下来后,就像“挖了一个洞”。用着使不完的力气,只想赶紧把洞挖大,挖到城市地心。
那种所谓“一个人住的辛酸与寂寞”,我一直没有。反而觉得,自由终于表现出它应有的方式了——一室户的上海老公房,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一台电视,一套沙发,最基本的配置,我始终像一个人旅行,住在旅馆的标间。
周末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工作日的晚上想看几部**就看几部,如果有朋友来了,拖拖地板就可以一伙人四仰八叉的睡着躺着聊天。
夜晚来临时,坐在床上看电视里的人讲上海话,我跟着一句一句学;有时候遥控器会忘了关,醒来就是七八点的新闻。
没有什么生病的时候,身体强健,也感觉不到无人照料的苦楚。
靠自己打扫卫生、自己交水电煤,自己和房东结算房租,自己一点一点认识新的朋友。
但也有不方便。冰箱里的东西常常坏,一旦心血来潮去了超市或菜场,多出来的菜吃不掉就会被搁置发霉。——于是我囤了好多罐头,橄榄菜、老干妈、牛肉酱、沙茶酱、芝麻酱、……任何难打理的懒人时刻,拿出一瓶酱,面或粥都可以好味道。
最早住的那条路叫茅台路。它挺长,长而细密。5点钟下班时,我会一个人无所事事的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口。
沿途拍了很多照,但那时还没有iPhone。像素不高的手机,呈现出很粗的`颗粒,路上伸出的长长晾衣架的样子,始终停留在我的脑海里。
——每个夜晚,我也是把洗好的衣服挂出街道上空的人;听到楼下门面“侬好”、“再会”交错的声音,体味这城中的市井生活。当深夜到来时,如果我还没有入睡,茅台路上经过的卡车会把家里震几震。于是我夜里出门从不害怕,因为这个城市不会有真正宁静的时候,它24小时都喧嚣。
奇怪的是,即使两年后和人合租了,也好像一个人住。寂寥滋味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搬去了一幢更老的房子。那个冬天,有一大家子老鼠,喜欢呆在家中。——疏于打扫,我一直找不到缘由,后来才发现,是我爸妈带来的核桃一直留在了橱柜里,我忘了吃,招来了老鼠。
但故事并没有WaltDisney和Mickey那么浪漫,我是尤其害怕老鼠的人。吓了几天不敢走去客厅,老鼠家族最小的那只,有一天就睡在我两百多块的高跟鞋里(当时还是最好的那双)——它酣香正甜,我却充满恐惧。
而越是老的房子,越是需要耐心。像人体老化的器官,房子的水管也常常血栓堵塞——冬天的热水器出不了水,要么是滚烫的,要么是冰冷的。湿冷的夜晚洗澡,总需要很大的勇气。
这时候想起来,“一个人的生活”总算有了点酸楚。
但好在我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对吃的不讲究,也正适合“漂泊的人”。
酱配白粥,或者一日三餐都是包子,也并没有感到多窘迫。甚至在租第二套房子的一整年里,我都喜欢去楼下吃碗长沙米粉。湖南的朋友总说,一看就不是正宗的,可我觉得,饱腹又鲜美。
但每次快过年的时候,我父母来,和我挤在狭小的房子里,我妈给我包一冰箱的饺子。我就觉得,终于有了“味道”。
那样难得的味道在几年后成家,变得稀松平常。过上了有家人的生活以后,再回头看一个人住的几年,仿佛在演高木直子的《一个人上东京》和《一个人住第5年》。有一次在地铁上重新再读,居然放肆大哭。
一个人住的时候,和一个人到城市的时候,都未曾觉得“现在已经有所不同了”——可是,当你回头的时候,一幕一幕,竟让人潸然泪下,也不知为何。
我和上海人一起工作过,生活过,连我也无法定义,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上海人”,虽然她的户口簿上是这样写的。
我学会了上海话,从“侬好再会”最简单的词开始,这甚至成了我学得最好的一门语言,我对它的精通远远高于英语粤语韩语。
但是在最近,我却放弃使用它了。如果不是很必要的话,我选择用普通话。
这些年来,很难描述对上海的喜欢或者不喜欢——那大概意思就是“没有很喜欢”——但既然“没有很喜欢”,为什么要在这里生活呢?
可能因为,随时准备走吧。
工作的那几年里,我总是对自己充满怀疑。尽管恪守职责,也严于律己,职场上表现尚可,未来也似乎一片光明。但我总觉得,这样不大对。
我怀揣着渺小的梦想,不是要在公司里谋得一席职位,而是在公司路口的报刊亭,看到自己周末写的稿子变成杂志里的铅字,能有一整年的激动。
但那样的时候太少了,大多数时间,我都不过是个写着碎碎念的博客持有者,讲着自己每天发生的事,多么平凡又渺小。
我一度沮丧,难道就这样了吗,人生就要这样在办公室坐下去了吗?
怀着孩子的时候,每天挺着大肚挤进地铁的门缝,总想着,这个城市有几千万的人和我一样,怀揣着十分渺小的梦想,却过着日复一日这样平庸的生活。我们步履匆匆的从斑马线走进写字楼,不知向何而去,也不知从何而来。
在我到达上海前,曾以为“都市白领”是个闪耀的名词,但真正持有这样的身份后,不过觉得人生一片空白,每天都在上演《搏击俱乐部》。
更令人迷惑的是,我们在城中失去归属。当人们问起你的家乡时,那不过是礼貌性的问候。人们真正在意的是你在上海已经有了什么,而不是你的过去。
所以今年有一次我在知乎的广告专栏上写了《何以笙箫默》,真切的自黑——当7年以后仍然一无所有的我看着**里那样的光鲜时,总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也许是我虚度。
每一年,我都要办理一种叫“居住证”的东西,它证明我在这个城市尚有一丝地位,但又无法真正的成为“上海人”。
和父母对户籍的担忧相比,我并不在意那看起来被赏赐的身份。
——这座城市永远不会有十分亲切的时候。它就像高高挂起的灯笼,闪烁着光,但那光又不够明亮。你要借着它的光前行,却永远无法掌灯。
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在这里住下了,可不会有很多人说,“我是上海人”。
我们与它,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但奇怪的是,当你去到一个新的地方时,人们会自然的说,噢你是上海来的。
我刚到上海工作时,曾去参加一个外教英语课程。一群人在咖啡馆里用英语聊天,老外问起你们分别从哪儿来,有个词被用得很多:Shanghainese。
假想下我在这里和我的女儿住一辈子,我可能也不会用这个词。——这真的有点奇怪。
而NewYorker,就是NewYorker吧。
Cantonese也是表达中国某个地方的人群,不过这个词涵盖的范围太广了,它不仅仅指广东人,还包括香港人、澳门人、甚至在海外所有流淌着广东血脉的人。
但是“Shanghainese”,就只有那么一部分人。土生土长的上海人。
也许我不应该再探讨词汇的意义。
我想说的是,这个城市永远有一种“疏离感”,如果你喜欢它,它就是“孤独也有其所有”的世界,人与人之间都有适当的分寸。如果你不喜欢它,它就是冷漠与没有什么情分。
如果你在这个城市有喜欢的人,见一面其实并不难,到处都有轨交,虽然跨越城市的地理距离有时间;但如果你不想见一个人了,哪怕你们就在隔壁,五米十米以外,你也可以永远不用见到。
你可以有一天就在人潮汹涌的街头邂逅了久违的人;也可以每一天都装作看不见身边的人。
即使是很好的朋友,也不可能频繁见面。一个月一次已经属于高频。而大多数一般关系的人,一年都不一定见到一次。——很难想象我们在一个地方生活,却永远没有时间见面。
这就是上海的魔力。
我有很喜欢上海的时候,那大概在春天的梧桐发芽时,夏天的风吹散热气时,秋天的雨飘摇时,冬天的繁华在夜里永不凋零时。
我喜欢它的四季分明,一定的湿度和温度,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
换季提醒人们,时间正在向前,你不是一无所有。你还有夹克与衬衫、背心与短裙、羽绒与围巾……你在变换衣着中,忙不迭的与过去告别。
告别的速度可以很快,有很多朋友匆匆而来见上一面,你们在地铁口说拜拜,也许一别就很多年不见。
但那地铁站的一别,却是如此平凡,像小镇某个未至的夏夜,人们摇着蒲扇在街头相遇,还以为明天会见。
我珍惜和一切人的相遇。正因在这座有距离感的城市,人们相遇不易。
可又有太多人从身边擦肩而过,人与人看起来又没有什么不同。
于是我记住了特别的故事,每天都有人讲述“离奇”——连我也不例外。
但这些离奇的故事,并不足以抵抗平庸。当略有成就的我们走入人群时,我们仍像走入了分不出颜色的海洋,所有的珊瑚礁只在海底闪烁。
2015年,离开习惯了6年的家庭和职场以后,我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
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照顾自己。
不再每天和很多人打交道,不再有家人陪伴晚餐。
一切都回到当初,刚来上海时的样子。
独自在家写作的大段大段时间,我感激城市的冷漠。
因为对别人来说,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却有了更多的时间专注。
如果我想要见朋友,就拾掇拾掇出门,仍然可以走进某个喧闹的小酒吧,听着这一季新发生的离奇故事。
但有一次我在酒吧听着一个非洲人唱爵士乐,他问我从哪来,我竟本能说:Nowhere。
有一晚我在家,就躺在床上唱了两个小时的Beatles。唱到那首《NowhereMan》时,更是心有戚戚焉。
——孤独也有其所有的世界。
我曾想去很多很多地方,像一个收集癖一样,把地图画满叉。
现在也仍然想……
但我意识到,我去不了那么多地方,也无法看到那么多的山外之山、城外之城。
在工作的那6年间,我做的最多的是:
每个冗长的下午,从办公室的座椅站起来,独自走到楼梯口,看对面的大楼——每天的阳光在它身上都有不同,不同的光,投下了不同的影子。
我和大楼,阳光之下都无新鲜事。
它看起来一成不变。
可我们又都在变化。现在,写作和陪伴女儿成长,都让我真切感到时间的力量了。
她在我的家乡生活,我在她的城市生活。
我们见一面、讲一次电话,就能告诉彼此的变化。
我总希望,每次见到她的时候,我也能欣慰的告诉她,
妈妈也和你一样成长了。
这座城市有流水一样的力量。
有人在其中被冲刷、磨得圆滑、挣扎然后失去了方向;
我们在其中,手牵着手,被它冲着前行。
女儿算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但作为异乡人的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着天生的距离。
尽管如此,她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亲的人了。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永远的离开上海,会不会对它有牵挂。
过去来的时候,我和自己说,随遇而安。
现在我还在这里,我仍和自己说,安之若素。
感谢它赋予我的平凡故事,我也努力理解它的照顾不周和冷漠。
正如PaulGraham在《CitiesandAmbition》中所说,每个城市都一种雄心壮志。
也许上海已经给了我了。
锦绣画传
致自己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风景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
在这座城市六年了,
看着他灯红酒绿人来人往
却越来越看不清最初的自己
也许是时候了
为自己拟一本记录岁月无痕的画本
是时候换个城市
换个活法,重新上路。
qq:152859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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