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以梦为马,披荆斩棘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梦为马,披荆斩棘,第1张

"当你想要评论某个人的时候,你只需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你所具备的优势。"

这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经典开篇,一开始只是觉得这句话很符合人生观念,除此没有其他玄机,后来才发现原来这句话说的就是盖茨比,他就是那个起点比别人低,却不应该被随意评价的人,因为他拥有最遥不可及的梦想。

01  拥有名利,不忘初心

曾经的美国是一个幻想的美国,在这里的年轻人认为只要努力就能过的更好,然而当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两极分化日益加剧,使得传统的美国梦变成妄想。盖茨比就是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他出身贫寒,却自命不凡。他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坚信命里有非凡的安排,所以他从小就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每一个可以爬升的机会。

盖茨比做军官的时候认识了黛西,那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名门闺秀”,对于盖茨比来说,黛西的出身以及其所代表的上流社会吸引着他,他用军装伪装着当时身无分文的自己,故意给黛西制造一种安全感,让她相信自己有能力照顾她,而此时单纯的黛西也能看到盖茨比的不同,所以他们相互吸引相互热爱着。

后来盖茨比去了战场,而黛西嫁给了汤姆

五年,黛西变了,盖茨比依然没有变,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深爱着黛西。

他坚持阅读了好几年的芝加哥报纸,只是为了能偶然瞥见黛西的名字。

他花了三年攒下的积蓄建了别墅,就是因为黛西住在海湾的对面,如果没有薄雾笼罩,盖茨比就能看到黛西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绿灯通宵亮着,那盏绿灯就是盖茨比日夜的希望,是盖茨比幻梦的象征。

他开了无数次盛大的派对,自己却从来都是形单影只。每当教堂的钟声回荡,时髦社会的红男绿女们就在他家的草坪上追欢买笑。人们一边喝着鸡尾酒,一边窃窃私语地遐想盖茨比是个怎样的人。

在尼克未出现之前,他们都没有见过盖茨比,因为盖茨比并不在乎这种奢侈的物质生活,他只希望黛西有天晚上能够出现。

他们疯狂地拜金,看重地位,一味地追求物质上的事物,而将精神抛掷脑后。在那个纸醉金迷的时代,只有盖茨比心中怀揣着当初的梦想。

02  费尽心思,终得一见

盖茨比在尼克家“邂逅”了黛西,他修剪了尼克家的草坪,为黛西精心布置了一温室的鲜花。

黛西到了以后他逃离房间,淋了一身雨后假装刚刚来。

在黛西面前,盖茨比又变回了当年的穷小子,他那不是贵族血液的自卑以及五年未见的陌生忐忑交织心头,所以他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慌乱紧张。

03  以梦为马,披襟斩棘

黛西是盖茨比纯洁的爱情幻梦,这个梦的意义大于黛西本身。五年的时间,盖茨比一直把黛西当作生命中指引方向的灯塔,在盖茨比与命运和孤独的战役中,黛西成了盖茨比人生的一切追求。

“他一刻也不停地望着黛西,我想他是想从她那双迷人的双眼呈现出的反应来估量房中一切物品的价值。有时候,他也茫然地盯着四周的一切,好像除了黛西真实地、出人意料地降临在他跟前,其他一切都变得虚幻了,甚至有一次他还差点摔下楼梯。”

从最初的窘迫不安到欣喜若狂,此刻他正由于黛西的突然出现而惊愕不已。他梦寐以求的时刻终于到来,五年的执着热切在这一刻变得迷惘。

当盖茨比一件一件的给黛西展示衣服时,黛西却哭着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叫好看的衬衫”,因为盖茨比的重现给黛西带来的是惊喜,这个惊喜建立在盖茨比有钱的基础上。在这个时候,盖茨比已经知道黛西是个传统上流社会的物质女人,他也明白眼前的黛西远不如梦中朝思暮想的那个黛西。

“但是她不理解,”他说道,“她过去是能够理解的,我们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

盖茨比明明已经知道黛西不是以前的黛西,却还是固执地沉醉在过去的回忆之中,不愿清醒。

"“她说话很轻浮,”我评论道,“里面充满了——”我迟疑了。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钱的味道。”他突然说。"

盖茨比敏锐的觉察到黛西声音里的铜臭味,他看到黛西再也不是当年的纯真少女,可是他还是保留着自己当年的理想,还是要抱着希望为自己编织的梦境去努力,还是要拼尽所有,将全部的才华和精力奉献给这个梦。

“她从没爱过你,听见没?”他大叫道,“她嫁给你只是因为我穷,她等得不耐烦了。这是个严重的错误,但是在她心里,她没有爱过任何一个人,除了我。”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如果爱是一种理想,那么在盖茨比的心中只能是实现或幻灭。他执着地要黛西否定过去,因为在他的梦里黛西深爱了他五年,等待了他五年,但是黛西只是说“我爱过他,我也爱过你呀”,他要的太多了,他的梦太单纯了。

"厌恶它那原始的粗野在陈旧过时的温文尔雅下的蠢蠢欲动,厌恶它那突然逆转的命运指引着当地人沿着一条捷径白手起家,最后却仍然落得一无所有。在这些她不能明白的简单朴素事物中,她看见了某种可怕的东西。"

这里的她是黛西,她安然高踞于穷苦人的生存斗争之上,她反感盖茨比奋力拼搏,跻身上游的世界,不管盖茨比现在多么富有,多么温文尔雅,他始终会受到上流社会的蔑视和排挤,在他们眼里,盖茨比只是一个暴发户。

所以当汤姆戳破盖茨比华丽的外表,黛西只是惊恐地看着盖茨比,无论她原先有过什么想法,此时都消失殆尽。黛西爱的是有钱有地位有高贵出身的盖茨比,盖茨比以为自己追求的是爱情,其实那是用金钱营造的幻梦,脆弱颠倒,狼藉不堪。

"于是他就只好放弃解释,只剩下那个逝去的梦随着这个午后悄然离去在苦苦挣扎,拼命想要触摸到那种无影无形的东西,向着房间那头的静默无声痛苦但并不绝望地争取着。"

当解释已无力挽回自己的名誉,当黛西不再面对盖茨比的感情,盖茨比知道那个绿色的灯塔已经落在了他年轻贫穷的过去,再也回不来了。

04  坚守梦想,慷慨殉道

“她明天就会缓过来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道,“我就在这等,看他是否会因为今天下午的不愉快找她麻烦。她已经把自己锁在房里了,如果他要对她采取什么粗暴的举动,她就会把灯关掉再开。”

黛西开车从纽约回长岛时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人,盖茨比担心黛西,就守侯在黛西楼下,直到四点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他是如此深爱着黛西,以至于准备为黛西承担车祸责任而黛西却在利用爱情为生活谋划出路。

"黛西和汤姆面对面地坐在餐桌前,中间放着一盘冷炸鸡和两瓶啤酒。他在桌子的另一头正专注地跟她说话,并且还热切地把手盖在她手上,她偶尔抬头看看他并赞许地点点头。

害死盖茨比的不是黛熙的丈夫汤姆,不是那个头脑简单的枪手,而是黛熙的懦弱,黛熙对盖茨比爱情的背叛。盖茨比死的那天,汤姆和黛西就离开了小镇,黛西连葬礼都没有来参加。

他们肤浅狭隘、自私冷漠、虚伪矫饰,他们搞砸一切,然后就退回到他们的财富和毫不在意、麻木不仁里去,或者说退回到任何把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东西当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制造的烂摊子。

"盖茨比坚信那盏绿灯,它象征着一个美好的将来,一年一年在我们面前退却,然后同我们擦肩而过。但是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得更快,手臂伸得更远,去拥抱又一个美好的早晨……所以我们继续向前划行,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被冲回过去的岁月。 "

当盖茨比看透了上流社会虚假的姿态,看透了黛西保守缺失的灵魂,依然坚持自己当初的理想,就算现实再残酷,梦想再遥不可及,他心中还抱有一丝希望。尽管他自己已经不相信会有电话来,但是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固执地献身于理想的追求,有始有终。他本是拥有远大前程的人,却死于一个谎言,一场误会,一场迷梦。

在盖茨比和黛西分开的五年里,盖茨比一直致力于建造关于爱情和理想的宫殿,在想象中不断美化黛西的形象。这种幻想超越了她本身,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激情把自己投入进去,不断地添色画彩,用飘荡在梦想之旅的每一根绚丽羽毛去装饰它。

Back then, all of us drank too much

The more in tune with the time we were,

the more we drank

And none of us contributed anything new

[醉生梦死 碌碌无为]

贱民之死

在影片最后,“贱民”们都死了

被车撞死 吞枪自杀 还有一个

穿着初见黛西的白色西装躺在红绸的黑棺材里

他们都死了 背着原属于“贵族”们的罪孽与骂名

他们都死了 还以为真的活在一个种族平等的时代

故事概要

该影片改编自菲茨杰拉德同名小说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于2013年上映,展现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内心空虚的生活,是“迷惘的一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1]。由于影片与书本有所区别,本文仅对影片内容进行评价。

影片以尼克(Nick)为第一视角,讲述了他在欲望之城——纽约中所经历的故事,一个关于他的邻居,住在豪华宅邸的盖茨比(Catsby)的故事。他本出生贫寒卑贱,在成为年轻、帅气的少校军官后又与身份尊贵的黛西相爱,后因战事而分离。一年后,托尼(Tom)出现获得黛西芳心,他送给黛西一条价值35万美元的珍珠项链,意为其举办一场前所未有的盛大婚礼。而在婚礼早晨黛西收到了一封信,大概就是盖茨比的来信,于是黛西想拒婚但仍然嫁了。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始终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这更坚定了他改变命运的决心。

通过盖茨比的不断努力,他成功了,变得富有了,他开始想办法制造与黛西的再次相遇的机会。于是盖茨比找到了尼克与贝克(Baker),出于想挽救被丈夫托尼出轨的黛西,他们加入了这次邂逅计划。盖茨比与黛西再度相遇,重新坠爱河。可惜好景不长,由于盖茨比的出生被挖出加上托尼出轨对象美特尔(Myrtle)的车祸使得他最终成为了“贵族”用于自保的牺牲品,而尼克目睹了这一切的一切,带着厌恶离开了这所曾经心心念念的欲望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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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理想 死于欲望#

在影片当中,托尼想要那种永恒的高高在上,他就是约尔逊所信奉的上帝之眼,他在餐桌上对种族歧视大加赞赏,赏给提及黛西名字的美特尔一巴掌,他也从不曾爱过这朵红玫瑰,在他看来他们都只是应该为他服务的下等人罢了。

黛西也不过想要当一个愚蠢又美丽的小公主而已,她曾有过像是童话般的梦境,而当她知道盖茨比只是“贱民”之后,她也就再没办法与时代相悖,继续当他的公主了,但她知道唯有当这一切都不曾发生,她才可以继续当原来是那个出生高贵、愚蠢又美丽的公主。

而盖茨比却深信着“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的美国梦,深信着自己就是上帝之子,可最后却还是因为他那贫苦的农民血统有失风度。

富有的“贱民”怎样也比不上贫穷的“贵族”,更何况他们一样富有。尼克或许也会开始怀疑之前在桥上看见的载着黑人的白人司机是假象,所谓的美国梦也自盖茨比装进棺材中无人看望开始,在尼克心中陨落消散。

#生于欲望 死于理想#

他们所受的教育是单纯的理想和浪漫主义,而满眼所见的,全都是金钱至上和欲望崇拜。——生于理想,死于欲望[2]。而盖茨比却是唯一一个“生于欲望,死于理想”之人。他生在这个满是欲望的时代,死时还抱着希望,等着黛西的电话。

这句话原是用于万能青年旅店的一首歌《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在看完影片后,我脑中却偏偏想到了它,或许是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几近所有人都是如此,我们来到这座欲望之城,开始了对理想的狂热追求,而最后不过是与大家一同坠入这世俗的道。

所谓理想的“American Dream”究竟是何物?平等、自由与民主,或许这是本意。可当我们走在纽约这座欲望城里,走在繁华喧闹的华尔街上,像是荷兰的郁金香狂热,浮起层层泡沫,溅起种种幻想。那么你是否有勇气将它戳破?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逆流而上 无能为力]

[1] 虞建华 什么是“迷惘的一代”文学[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3

[2] 生于理想,死于欲望——时代变迁下的遗孤豆瓣音乐

当一个人小心翼翼、毫无保留地爱着另一个人,当一个人奋不顾身、几十年如一日的追梦时,他近乎是一个圣人。

我在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脑子里总会浮现出另外一个人——《月亮与六便士》的主角斯特里克兰。

一开始我还觉得奇怪,这两人一个是抛弃妻子的渣男,一个是多年感情不变的痴情汉,怎么就被我联想到一块去了呢?

直到把两本书翻来覆去读了几遍后,才稍微有点明白,这两个人,实际上就是同一类人。

不管是毫无征兆地抛妻别子,孤身一人前往巴黎追梦,直至重病身亡的斯特里克兰,还是挥掷豪金把宴会办成全城的现象,不计成本尽可能多地接待客人,为的就是有一天能见到心爱的黛西一面的盖茨比,他们都是赤诚得像个傻子的人。

他们的骨子里都有着对某种“纯粹”的追求,他们的血液里皆有一种超乎常人的强烈的冲动,相比较普通人追求的“名利双收”、“现世安稳”,他们更渴望能触碰到心中的那道绿光。

盖茨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出身于贫穷的农家,自幼的梦想就是变成一个伟大的人,为了达成目标,过着一种近乎苦行僧的生活。

在一次宴会上,他邂逅了富家女黛西,并双双坠入爱河。尽管两人爱的情真意切,但这段恋情还是随着两人身份的悬殊——“Poor boys shouldn’t think of marrying rich girls”,也随着盖茨比去前线抗战被迫终止,等他再次回来找寻爱人时,才发现黛西已经嫁给了富豪贵族布坎南。

为了挽回黛西,为了能够旧情复燃,盖茨比不惜贩卖酒精、做赌场的生意,并借机大肆敛财,成为超级富商,直至买下了黛西家对面码头的超过四十英亩的大豪宅。

他等了五年,买了一座豪宅,大肆举办人声鼎沸的宴会,将星光撒给过往的飞蛾,但他自己却从未畅饮过一杯酒,从未跳过一支舞,看似功成名就实则落寞孤独的他,自始至终想接待的客人始终只有一个,就是黛西。

然而可悲的是,在浮华世界如逆水行舟一般努力奋斗的他,最后却被微不足道的人杀死、死得微不足道,深爱的黛西甚至连葬礼都没有参加。

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

因为他爱的赤诚,爱的义无反顾。他可以为了心中那盏绿灯,义无反顾地去牺牲付出,只要和黛西在一起,他就满眼是她,多年来从未改变。

小说中有两个片段让我非常感动,都是盖茨比和黛西相处时,旁人的所见所闻。

乔丹记忆里的他:

“黛西说话的时候,那位军官就一直看着她,每个女孩都会希望有人用这样的眼神注视着自己。这一幕对我来说太浪漫了,所以我一直都记得。”

叙事者“我”眼中的他:

“他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黛西,我想,他是在根据她那双令人爱慕的眼睛作出的反应,重新估算房子里每一样东西的价值。偶尔,他也会茫然地环顾一下自己拥有的一切,仿佛有她这个真真切切、令人惊心动魄的人站在身旁,所有的东西都不再是真实的了。有一次他差点从楼梯上滚下去。”

和薄情寡义、闯了一堆祸拍拍屁股走人的黛西夫妇相比,爱的像个傻子一样的盖茨比显然是个孤独可怜的人物,但盖茨比追逐信奉的那盏绿灯带给他的快乐,恐怕也是互相背叛的黛西夫妇一生都无法体会到的。

“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声明: 本文参考过其他译本,但绝非抄袭。              另,本译文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从西卵到纽约的半路,为了躲避一片荒芜之地,公路慌忙靠近铁路,并排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这是灰烬之谷——一处奇异的农场里,灰烬像麦子一般疯长,长成屋脊、山丘和奇形怪状的花园,又堆出房屋,垛成烟囱,氤作炊烟,甚至费尽心思幻化人形,朦胧地走动着,在漫天灰尘中摇摇欲坠。偶尔,一列灰扑扑的车厢顺着隐没的铁轨蠕动而来,吱嘎一阵鬼叫,悠悠地停下。接着,爬出一群灰人,手拿铅灰色的铁锹,蜂拥而上,掀起一阵尘暴,将他们隐秘的举动遮挡在幕后。

不过,在这灰烬之谷上方,穿过层层飞扬的烟尘,只要凝视得够久,你就能望见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又大又蓝——光瞳仁就有一码之高。他没有脸孔,但眼睛却从一副巨大的**镜片向外注视,镜框则架在虚无的鼻梁上。显然是某位搞笑的眼科医生,从皇后区来这儿竖起广告,指望肥一肥他的钱包,然后自己却永远陷入黑暗,又或在遗忘中逃之夭夭了。尽管这双眼睛因日晒雨淋、久未上漆,已略显昏花,但仍然俯瞰着那片阴沉的灰烬,若有所思。

灰烬之谷旁边附着一条又脏又臭的小河,每当吊桥升起让驳船通过,在等待的火车上,乘客们就只好干瞪着那片荒芜,一瞪就是半小时。正是因为每次必停,而且至少停一分钟,我才得以第一次见到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认识他的人都一口咬定他有情妇。熟一点的也看不惯他公然带她出入时髦餐馆,带去了又把人家晾在一边,自个儿倒四处闲逛,随意找熟人攀谈。尽管我好奇她的长相,却无意见她——但还是见到了。一天下午,我跟汤姆乘火车去纽约,当我们被灰堆拦住时,他突然跳起来,拽住我的胳膊肘,硬是把我拉下了车。

“我们下车吧!”他不容分说,“带你去看我的女人。”

我看他是午餐喝多了,才这样生拉硬拽要我陪他。他自以为是地认为我在周日下午无事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低矮的白色栅栏,在埃克伯格医生目不转睛地注视下,沿路向回走了一百码。举目所见,唯一的建筑就是一小排黄砖屋,坐落在荒地边缘,如同某种压缩版的主街,仅为便民所需,四周则空无一物。它有三间店铺,一间待租;另一间是通宵饭店,门前是一条灰烬之道;第三间是修车行——修理乔治·威尔逊汽车买卖——接着,我随汤姆走了进去。

店里生意萧索,四壁空空,只在角落里蜷伏着一辆破福特。我心头一闪念,这阴暗的车行一定是个幌子,用来掩人耳目,楼上却藏着豪华浪漫的公馆。这时,车行老板也从办公室门后现身,正用破布擦着手。此人一头金发,精神萎靡,面无血色,五官还算周正。咋一见到我们,他淡蓝色的眸中就迸出一丝微弱的希望。

“嗨,威尔逊,老伙计,”汤姆快活地拍拍他的肩膀说,“生意怎样啊?”

“没什么好抱怨的,”威尔逊弱弱地回应,“你什么时候才肯把车卖给我呀?”

“下周吧,我已经派人去处理了。”

“处理的还真够慢啊,不是吗?”

“不,不算慢了,”汤姆冷冷地说,“你要这么想,也许我干脆卖给别人算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威尔逊赶忙解释道,“我是说——”

随着他的声音消退,汤姆有些不耐烦,眼睛直绕着车行乱转。接着,我便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一晃眼,办公室门口的光就被一名女人的丰腴身影挡住。此女大约三十五六岁,身材微胖,却像某些女人一样,胖得恰到好处。她身穿深蓝色圆点薄皱纱连衣裙,领口上方的脸蛋称不上漂亮,但活力四射,仿佛她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在持续燃烧。她慵懒的笑着,经过她的丈夫,就像穿过鬼影一般,直奔汤姆,和他双手交握,四目相对。接着,她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对她丈夫低柔沙哑地吩咐道:

“别愣着啦,去搬两把椅子来吧,好让大家有得坐。”

“哦,好的,”威尔逊赶紧回应,并走向那间小办公室,瞬间融进水泥灰的墙壁。灰白的粉尘蒙住他深色的西装和浅色的头发,也蒙住周围的一切——除了他的妻子,她正在靠近汤姆。

“我想你,”汤姆热切地说,“乘下一趟火车走。”

“好。”

“我在下层的报摊旁等你。”

她点了点头,刚从汤姆身边走开,乔治·威尔逊就搬着两把椅子,从办公室门后出来。

我们在路旁见不着人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四独立纪念日了,一名灰头土脸、瘦骨嶙峋的意大利小孩正在铁道边玩“鱼雷”炮。

“真是个鬼地方,不是吗?”汤姆边说,边对着埃克伯格医生皱了皱眉。

“糟透了。”

“出去转转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去纽约看她妹妹呢。那就是块木头,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活着。”

就这样,我跟汤姆·布坎南和她的女人一道去纽约——或许并不是太“一道”,因为威尔逊太太谨慎的坐到另一节车厢去了。汤姆对此也心领神会,防着火车上那些东卵人的狗鼻子。

她已经换了一套棕色印花棉裙,到纽约时,汤姆扶她下车,那裙子便紧紧绷在她的丰臀上。她在报摊买了一份《纽约八卦》和一本**杂志,又在站内药店买了些冷霜和一小瓶香水。上了楼,在回声隆隆的车道旁,她一连放过四辆出租车后,才拦下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座椅是灰色的。我们坐上车驶离乱糟糟的车站,终于重见天日了。然而,她却猛然从车窗边转头,身体朝前凑,拍了拍前方的玻璃。

“我想买只那边的小狗,”她急切地说,“我要在公寓里养养狗,真是太棒了——养只狗狗!”

我们退回到一位银发老人跟前,此人长得活像约翰·洛克菲勒,真是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只篮子,篮子里蜷缩着一窝刚出生的小狗,看不出是什么品种。

“它们都是什么品种呀?”老人才到窗边,威尔逊太太就热切地问。

“啥品种都有。你要什么品种呢,太太?”

“我想买一种警犬,但我看你这儿没有吧?”

老人犹豫地朝篮子里瞅了瞅,伸手捏住一只狗的后颈,将它拎了出来,它还在不停蠕动着身躯。

“这哪是警犬!”汤姆说。

“不,它的确不是警犬,”老人略显失望,“多半是只硬毛猎狗。”说着用手摸了摸狗背上抹布般的棕色皮毛。“瞧瞧这身皮毛,真不赖。这种狗绝不会得感冒给您添麻烦的。”

“它好可爱,”威尔逊太太迫不及待地问,“多少钱?”

“这只吗?”他赞赏地看着它,“您付十美元吧。”

这只硬毛猎狗就这么易手了——虽然四脚白得出奇,但就它身上某处而言,毫无疑问有硬毛猎狗的血统——威尔逊太太将它安放在腿上,欣喜地抚弄着它那足以遮风挡雨的皮毛。

“它是男生还是女生?”她委婉地问。

“它呀,是男生。”

“那是只母狗,”汤姆斩钉截铁地说,“给你钱。再去买十只吧你。”

我们驶上第五大道。这个夏天的周日午后,温暖而和煦,简直一片田园风光。就算街角拐出一大群洁白的绵羊,我也绝不会感到惊讶。

“等等,”我说道,“我得跟你们分开了。”

“别,你别走呀,”汤姆赶紧插话,“要是你不去公寓里坐坐,默特尔会难过的。对不对,默特尔?”

“来嘛,”她也央求道,“我打电话把妹妹凯瑟琳也叫来。有眼力的人都称赞她是大美人呢。”

“哎,我也想,只是——”

我们继续前进,车再次掉头开过中央公园,向上城西一百多号街驶去,开到西一百五十八号街,停在一长排蛋糕似的白色公寓间某处。威尔逊太太环顾四周,一副皇后回宫的派头,抱起她的小狗,挽着大包小包,神气十足地走了进去。

“我去叫麦基夫妇上来,”在电梯里,她宣布,“当然,还要给我妹妹打电话。”

寓所位于顶楼——一间小小的客厅、一间小小的餐厅、一间小小的卧室和一间浴室。客厅拥挤不堪,充斥着一整套大得不相称的织锦家具,连门口都塞得满满当当,稍微一走动,就会被绊倒,和凡尔赛宫荡秋千的仕女跌成一堆。墙上只有一幅画,画面被放得太大了,近看像一只母鸡蹲在抽象的岩石上;远看母鸡却又变成一顶软帽,而一副胖老太的尊容,则笑眯眯地盯着客厅。桌上散着几本过期的《纽约八卦》、一本《西门·彼得》和一些百老汇花边杂志。威尔逊太太先忙着照顾她的小狗。电梯男孩极不情愿地去找来箱子,在里面铺满稻草,备好牛奶,并自作主张地带来一罐又大又硬的狗饼干——其中一块在牛奶碟中泡了一下午也没人管,被泡得稀烂。与此同时,汤姆则从上锁的柜子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我这辈子只醉过两次酒,第二次就是那天下午。正因如此,即便八点钟后依然阳光灿烂,满屋和煦,当晚发生的种种却像蒙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迷茫不清。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腿上,打了几个电话;因为烟抽完了,我就走出去,到拐角处的小店去买。回来的时候,人都不见了,于是我只好乖乖地坐在客厅里,随便翻阅《西门·彼得》的某章——要不就是书写得太烂,要不就是威士忌搞得我神志不清,反正我压根看不进去。

当汤姆和墨特尔再次现身——喝完一杯酒,我就和威尔逊太太就直呼其名了——客人们已相伴出现在寓所门口。

妹妹凯瑟琳,三十上下,是那种世俗的女孩。她身材苗条,梳着红色波波头,脸上涂得粉白粉白的。眉毛被修过,重新描成一条时髦的弧线,但原先的眉线又自然生长,极力地恢复着,给人感觉不够清爽。她一动,数不清的陶瓷手链就在胳膊上荡起节拍,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她熟门熟路地进来,旁若无人,当自己家似的环顾四周。我纳闷屋子是不是她在住,于是问她,她就放浪大笑,大声重复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女朋友一起住在旅馆呢。

麦基先生就住在楼下。他脸色苍白,面容文柔,显然刚刮过胡子,颧骨上还留着白泡沫点儿。他恭敬地跟每个人打招呼,并告诉我他是玩儿艺术的,后来才明白他是个摄影师。威尔逊太太母亲那张模糊的相片正是他扩的,还幽灵般地悬在墙上呢。他太太则尖声尖气,精神不振,剑眉俊目,惹人生厌。她骄傲地对我说,自从结婚以来,她先生已经为她拍了一百二十七张照。

刚刚,威尔逊太太又换了一身装束,此刻正穿着宽松的礼服,淡**的雪纺绸,每经一处,就会沙沙作响。她这一换装束,气质也随之一变。车行中那股旺盛的活力,变成了傲慢的骄气。她的音容笑貌,举止言谈,每时每刻都在急剧变化,越来越过分。她越膨胀,四周的空间就挤得越小。最后,在烟雾缭绕、吱吱嘎嘎的吵闹中,几乎要旋转成宇宙的中心。

“亲爱的,”她矫揉造作地大声向妹妹述苦,“有些家伙总会骗人。他们满脑子都是钱。上星期,我找了一个女人来看脚,结果你猜怎么着,结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治的是阑尾炎呢。”

“那个女的叫什么名字来着?”麦基太太问道。

“艾伯哈太太。她四处上门给人看脚。”

“我喜欢你这件礼服。”麦基太太强调,“它好漂亮哦。”

威尔逊太太扬了扬眉毛,对她的恭维不屑一顾。

“它早旧了,”她说,“我只是懒得打扮才随便穿穿。”

“可穿在你身上太完美了,要是你还不明白,”麦基太太试图说服她,“就你摆那个姿势,切斯特只要一拍,就准能搞出一张杰作来。”

大家都默不作声,将目光投向威尔逊太太。她撩开眼前的一缕头发,回眸望我们灿烂地一笑。麦基先生则专注在她身上,歪着头,举起一只手,缓慢地在面前来回比划着。

“我应该打个光,”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得拍出立体感,还得把后脑勺的头发都拍下来。”

“要是我就不打光,”麦基太太大声反驳,“我觉得——”

她先生“嘘!”了一声,众人的目光又转向模特儿。就在这时,汤姆·布坎南的呵欠打出声,霍地站了起来。

“麦基家的,你们二位喝点什么吧,”他说,“默特尔,再来点冰块和矿泉水,要不然都睡着了。”

“我叫人去拿了,”默特尔眉毛一竖,对下人的无动于衷无可奈何,“这些人哪,你得时刻盯住他们不放。”

她看我一眼,莫名其妙地一笑。然后扭腰摆臀,跑到她狗儿子那里,狂吻一阵,才拖着礼服进厨房,像是有十几个大厨在那儿等着她使唤。

“我在长岛那边拍的几张真不赖。”麦基先生宣称道。

汤姆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其中有两张裱起来了,就在楼下。”

“两张什么?”汤姆质问。

“两张习作。一张叫《蒙托克角——海鸟》,另一张叫《蒙托克角——大海》。”

妹妹凯瑟琳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坐下。

“你家也住长岛吗?”她询问道。

“我家在西卵。”

“是吗?我上个月才去那儿参加派对来着。主人是一个叫盖茨比的。你认识吗?”

“我就住他隔壁。”

“哦,有人说他要不是威廉皇帝的侄儿,要不就是皇室表亲什么的。他的钱全都打那儿来呢。”

“真的?”

她点了点头。

“我挺怕他呢,不想和他扯上关系。”

关于我邻居的这些饶有兴趣的消息,突然被麦基太太打断,她指着切斯特大声嚷嚷:

“彻斯特,你真应该为她拍一张。”她顿了一下,可麦基先生不不耐烦地点了点头,就把注意力转到汤姆身上。

“要是有门路的话,我想在长岛多拍几张。我只求有人引见一下。”

“那你问默特尔吧,”正好威尔逊太太就端着托盘走进来,汤姆就哈哈大笑,说道,“她给你写封介绍信,默特尔,如何?”

“干嘛?”她吓了一跳,问道。

“帮麦基先生写封介绍信,引荐给你男人,请他让他拍几张相片。”他随意动了动嘴皮,张口胡诌道,“《乔治·威尔逊和加油泵》,或者诸如此类的玩意儿。”

凯瑟琳凑过来我,身体前倾,对我耳语道:“他们俩都受够枕边人啦。”

“不会吧,他们?”

“受够了,”她瞧了瞧默特尔,又瞧了瞧汤姆,“我是说,既然受不了,何苦继续生活在一起呢?换作是我,就先离婚,再立马各自结婚。”

“那么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啰?”

答案出乎我预料。问者无心,听者有意,默特尔气急败坏,反应剧烈而粗俗。

“瞧吧?”凯瑟琳得意地嚷道,接着又压低嗓门。“是他太太隔在中间,说她是天主教徒,不兴离婚。”

黛西根本不是天主教徒,我不由得心底一颤。这是个处心积虑的谎言。

“等真结婚的时候,”凯瑟琳继续,“他们正好可以去西部待一阵子,等风波过去再回来。”

“去欧洲更好吧。”

“噢,你喜欢欧洲吗?”她惊呼道,“我刚从蒙特卡洛回来呢。”

“喜欢呀。”

“就在去年,我和另一名女孩子一起去的。”

“待得久吗?”

“哪里,我们只去蒙特卡洛就回来了。我们经过马赛。出发的时候,身上少说也有一千二百美金,只是才两天,就在包间里被骗了个精光。我跟你说,差一点回不来。天啦,我恨死那个地方了。”

傍晚的天空在窗外盛开,像地中海般湛蓝,甜蜜如斯——然后,麦基太太尖利的声音,又把我的思绪招回房内。

“我也差点犯了大错,”她又精神大振,嚷嚷道,“差点就嫁给犹太人,他追了我好几年呢。我知道他配不上我。每个人都劝我:‘露西,他配不上你!’假如没遇到切斯特,他肯定得手了。”

“可不是,听着,” 默特尔·威尔逊说着,直上下点头,“至少,你没真嫁给他呀。”

“这我晓得。”

“哎,我倒是嫁了,”默特尔含混不清地说,“你跟我的不一样就在这里。”

“干嘛嫁呢,默特尔?”凯瑟琳追问道,“也没人逼你呀。”

默特尔陷入沉思。

“我嫁他,是因为我以为他是个体面人,”她终于说了出来,“以为他多少有点教养,谁知他连给我舔鞋都不配呢。”

“有一段时间你可是迷恋他呢。”凯瑟琳说。

“迷恋他!”默特尔嚷起来,难以置信,“谁说我迷恋他了?我迷恋他,还不如迷恋那边那小子呢。”

她突然朝我一指,大家都责难地看我。我只好尽力撇清自己,表明过去跟她毫无干系。

“我唯一发疯的是,居然跟他结婚了。一结婚,我就知道坏事了。他婚礼上穿的西装,居然是向人借的,连说都没跟我说起过。有一天人家来讨还,他刚好不在,”她望了一圈,看谁在听她诉苦:“‘噢,这西装是你的?我现在才知道。’我说着,但照样还给了他。然后我栽倒在床上,痛哭了一下午。”

“她真该离开他,”凯瑟琳继续对我说,“他们在车行楼上住了十一年。汤姆是她的第一位甜心宝贝,也是唯一的。”

那瓶威士忌——已是第二瓶了——被在场人频频斟要,唯有凯瑟琳滴酒不沾,她“什么都不喝也感到飘飘然”。汤姆找来门卫,要他去买一种有名的三明治,好作一顿完整的夜宵。我想出门走走,一路向东,穿过黄昏,直达公园。但只要一起身,粗野而尖利的各种嚷嚷,就将我拉扯回去,像绳索一样把我紧紧绑回到椅子上,动弹不得。我忍不住揣想,就在这城市的上空,不算太高,透过**的窗户,不为人知的秘密被暴露,散落在漆黑的街道上,吸引着路人抬头。而我跟他一样,一边仰望一边迷茫。我既在窗内,又在窗外,对人世的变幻无穷,既是厌恶,又是着迷。

默特尔拖过一把椅子,挨我坐下。伴随她温热的气息,突然向我一阵倾倒,全是她跟汤姆邂逅的故事。

“我们面对面坐着,座位狭小,火车上一向只剩那样的位子。我本来要去纽约看妹妹,顺便住一晚上。他当时穿着西装,脚上是高档皮鞋,我情不自禁地瞟他,但只要他一看我,我立刻抬起眼皮,假装看他头顶的广告。出站时,他紧跟着我,穿白衬衫的胸部贴着我的胳膊——我警告他说要报警,可是他知道我言不由衷。我当时那个兴奋啊,迷迷糊糊地就钻进一辆出租车,几乎忘了自己乘的不是地铁。当时我脑子里反复念叨:人生苦短啊,人生苦短。”

她转向麦基太太,一阵假笑响彻客厅。

“亲爱的,”她大声说,“我穿完这次,就把衣服送给你吧,明天再买一件。我得拟个单子,看看哪些事必须做。要按摩,要烫头发,要给狗狗买项圈,要买个小巧可爱的烟灰缸,有弹簧按那种,还要买个花圈,系上黑丝带,摆在妈妈坟头,一个夏天都用不坏。我得记下来,省得忘东忘西。”

九点钟——再一看表,我发现已经十点了。麦基先生在椅子上睡着了,紧握的拳头搁在膝上,看起来像名斗士的相片。我掏出手帕,擦去他脸上干掉的泡沫点,它烦心了我一下午。

小狗蹲在桌上,在烟雾弥漫中东张西望,偶尔有气无力地呻吟几声。人们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又出现,合计着要去哪里玩耍,然后又找不到彼此,于是四处收寻,最后发现却近在咫尺。其间,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站着,激烈地争执,吵着威尔逊太太能不能提黛西的名字。

“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扯着嗓子辩驳,“我想提就提,黛西!黛——”

汤姆·布坎南动作奇快,伸手就是一巴掌,打破了她的鼻子。

鼻血染红了毛巾,被抛弃在浴室的地板上;女人的责骂叫嚣,盖过疼痛的哀嚎。麦基先生从瞌睡中惊醒,晕头晕脑地向门外走去。走到一半,又转过身,瞪着眼前的场景——他太太和凯瑟琳一边怪罪,一边安慰,在拥挤不堪的家具之间跌跌撞撞,忙乱地寻找急救用品。沙发上,心碎的人儿鼻血直流,还想把《纽约八卦》铺在那凡尔赛织锦上。麦基先生掉过头,继续走向门外。我也从吊灯上取回帽子,跟了出去。

“改天一起吃午餐吧,”跟着电梯吱吱嘎嘎地下降时,他提议道。

“去哪儿?”

“哪儿都行。”

“别碰楼层开关。”电梯男孩嚷嚷道。

“请你原谅,”麦基先生神情严肃,“我无意碰它。”

“好吧,”我答应了他,“乐意之极。”

……

然后,我就站在他床边。他则穿着内衣,搭着被单,坐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大大的相册。

“《美女与野兽》……《孤独》……《小店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再然后,我就躺在宾州车站冰冷的底层月台上,半睡半醒,一边盯着刚出的《先驱论坛报》,一边等候四点钟那班火车。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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