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工作不拍戏,在温哥华居住16年的王祖贤,是什么维持她生活的?

不工作不拍戏,在温哥华居住16年的王祖贤,是什么维持她生活的?,第1张

其实王祖贤能够以不拍戏不工作的状态,在温哥华生活16年,就是因为王祖贤在事业巅峰期,通过拍**获得了很高的片酬以及代言费用,同时王祖贤还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投资能手,通过投资房地产,王祖贤也积攒了非常丰厚的财富,除此之外,王祖贤勤俭节约的生活态度,也是她能够以不工作不拍戏的状态,在国外生活16年的原因。

一、事业巅峰期所获得的片酬和代言费用,是王祖贤能够在温哥华维持生活的原因

经常关注香港**的朋友,对于王祖贤这位演员绝对不会感到陌生,因为在香港**黄金阶段,王祖贤也给无数观众带来了非常多的经典角色,然而当王祖贤远去加拿大之后,王祖贤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媒体镜头面前,这些年王祖贤一直处于不拍戏不工作的状态,所以很多人都非常好奇王祖贤是凭借什么来维持自己在温哥华的生活。

王祖贤之所以能够再退出娱乐圈,这么多年之后依然能够收获观众如此高的关注,就是因为王祖贤在个人事业巅峰期创造了无比辉煌的成就,在众多经典**当中王祖贤的表现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以及喜爱,所以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王祖贤在事业巅峰期才会有非常高的**片酬。

除了拥有极高的**片酬之外,王祖贤还受到了广告代言商的青睐,因为王祖贤本身就是一个模样出众的美女,再加上王祖贤在观众心里有如此高的影响力,王祖贤自然会成为广告商眼中的宠儿。

在这种情况下,广告商们为了邀请王祖贤进行产品代言,往往会花费非常高的代言费用,正是因为在事业巅峰期,拥有着高片酬以及高代言的能力,使得王祖贤也积攒下了不小的财富。

二、成功的投资理财是王祖贤能够在温哥华生活16年的原因

虽然只凭模样外表,王祖贤就能够秒杀一众美女,但是了解王祖贤的人都知道,王祖贤是一个内在修养要比外在样貌更出众的人。

在通过演员身份获得成功之后,王祖贤开始把心思放在了商业投资领域,因为王祖贤很清楚,演员就算取得再大的成功,也不可能维持一辈子的时间,所以王祖贤在获得大量的财富和资产后,就开始把钱投资到了房地产领域。

正是由于王祖贤在投资理财领域的眼光非常的准确,这使得王祖贤很快就通过投资理财积累了一大笔丰厚的财富,要知道王祖贤在刚投资房地产的时候,并没有花费太多的钱,而现在王祖贤手里的资产价值已经达到了上亿元的水平,可以说只凭借自己在投资领域赚到的财富,王祖贤就完全能够在温哥华以不工作不拍戏的状态,定居16年的时间。

三、勤俭节约的生活态度是王祖贤能够维持自己在温哥华生活的原因

虽然凭借自己出色的赚钱能力,王祖贤完全可以过上富人水平的生活,但是王祖贤在加拿大温哥华定居的这16年的时间里,一直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

因为王祖贤很清楚,就算自己现在拥有着很多的钱,如果自己过分奢靡,那么早晚有一天自己手里的钱就会被挥霍一空,所以王祖贤在加拿大温哥华生活的这16年的时间里,一直过着勤俭节约的生活。

正是因为王祖贤懂得合理利用自己手里的资产,这使得王祖贤手里的钱根本没有被浪费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王祖贤就算16年的时间不工作不拍戏,王祖贤依旧可以维持好自己的生活。

不得不说,王祖贤目前的状态是令很多人都羡慕的,因为大家都想过上这种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大部分人都因为各种因素,无法过上王祖贤式的生活。

结束语

虽然王祖贤没有重回娱乐圈的打算,但是王祖贤一有时间,就会在贴吧里和自己的粉丝进行互动交流,正是由于王祖贤一直没有忘记过支持自己的粉丝,所以王祖贤才会一直拥有着一大批忠实的粉丝。而作为一位普通的粉丝,我也希望王祖贤未来的生活能够一直幸福地平凡下去。

  温哥华的情人

  殷谦/著

  我常常在落雨的时候想起她,包括那些让我难忘的日子。

  在久雨初晴的这样一个周末,一个人静静地听蔡琴的《那些事,那些人》,是轻抚自己最好不过的方式。

  从独自去南京找她到现在已经有三年时间了。

  在这之前,我们在第一次简单而陌生的邂逅以后,还有过一段漫长的飞雁鸿书的岁月,在信中我们都回避着一种隐藏在心底的情感,我怕影响到她的学习,我比她大四岁,可在我眼里,她还是个孩子。她说每次放学的时候都要在学校的收发室门前停留很久,看有没有我的信,而每次都很失望。她说,好不容易能收到我的信,每次看了都没劲,信里总是强调她要好好学习,还有就是不忘记都要说一句:“你还小,学习是首要的。”她说以后就怕我写信给她了。而她写给我的信却很多,那时候我住在北京珠市口附近,我工作的单位就在前门大街,每次单位的小杨来分发信时就会问我,“这是谁啊?怎么写信就象发传真似的,那么快。”这个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她要毕业了,按照我们的约定,我又要去有她的那个城市。要见面的日子如期而至,我匆匆去了济南,又一次匆匆找了工作,在一家文化传媒,离她读书的地方不远,这样我们就可以时常可以在一起。

  那年她19岁,乌黑的头发梳扎的19条辫子自然地垂落在她的背后,朝气更加映衬出她的活泼,烂漫青春的脸上透露着一丝妩媚,她刚刚从一所知名的中学毕业,看到我,她说:“北野,我长大了。”她习惯于叫我“北野”,我叫她“涵”。

  原来所有的甜蜜与痛楚都来得一样的真实和漫长。

  点一盏香熏灯,听蔡琴的一首首老歌,啜一杯苦涩的咖啡,嗅一嗅那束早已干枯却馨香犹存的干花,那些事,那些人就那么轻盈又沉重地跳出来,还有那些不该说却说了的话,不该做却做了的事,不该爱却爱了的人…… 都不约而同地一起来重重地敲击着记忆的小窗。

  一、奇怪的缘分

  那一年因为工作,我独自生活在北京,我孤独地做着自己喜欢和不喜欢的事,和陌生而熟悉的人成为平平淡淡的朋友,以为生活将会永远这样,没人分担我的痛苦,也没人共享我的欢乐。

  然而,因为工作上的变动,我前往另一个城市济南,在这里我却和这个叫涵的女孩不期而遇,那像是几个世纪前让人熟悉的约定。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我们在租住的那幢楼房相遇。

  清楚地记得,当时她拖着一个大箱子艰难地往三楼爬着,在二楼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她的脸,那是一种很少见的高贵气质。看到她吃力的样子,我径直走了过去,我说:“我来帮你提吧!”她吃惊地打量着我,双手紧紧攥着箱子的提手,然后坚决地摇摇头说:“谢谢,不用了!”看到她的疑惑,我微笑着说:“你不用担心,我就住在二楼,那边……”说着,我朝一个门上贴着**海报的房间指了指,她转过头看了看我房间的门,又看看我,然后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她终于点点头。在她的房间门口,我们还有过一段简单的对话。

  “我叫北野,你呢?”我说。她不语。

  “这箱子蛮沉的,肯定放了很多书吧,你是学生?”为了打消空气中的尴尬,我一口气说了很多话,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很红,因为它烫极了。我道别,她终于开口说了第二句话:“那再见了。”我望着她微微笑了笑,走下楼去。

  回到宿舍,我开始看书,思考,一直到傍晚。正当我要出去散步的时候,却传来了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她。她说,中午的时候你帮我拎了行李,原本要给你说声谢谢的,可是当时突然又忘记了,现在来特意给你道谢。我笑笑,请她进房间坐坐。也许很投机,就这样,两杯清茶,我们谈了很多。她告诉我,她叫涵。

  涵是一个在写作上有造诣的女孩。她说她喜欢诗歌,喜欢写一些诗句,她可以通过自己的诗句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后来经过努力,她考上了江南的一所大学。她说自己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生活和学习,就这样她在这里租赁了宿舍,为了更方便更自由地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涵因为喜欢文学而和我谈得很开心。因为我也是搞文字工作的,自然也有很多作品发表。剩下的几个小时里,她埋头翻看着我的作品。涵说很喜欢我“颓废糜烂”的文字,还有文字中流出的那种“忧郁忧怨”的情绪,让她感到欲哭无泪。很晚了,我约她去吃饭,她欣然答应,一路上很活跃,很俏皮的样子,用餐过后,她说她很高兴,认识我。我说我也是。

  作者: 才子佳人 2005-7-26 17: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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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温哥华的情人

  第二天,她便开始了忙碌的学习生活,那种新鲜感似乎让她兴奋不已,可却有不少麻烦。下午上课的地方离住处有1小时的车程,中午1点半她就出发了,有那么几次,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她竟然沉沉地睡着了,最后坐过了站,差点迟到。我决定要暗中帮助她,让她摆脱因为常常迟到而造成的心理压力。她读书的大学和我工作的地方几乎是南辕北辙,因此我要常常付出两倍的时间来先送她去学校,然后又返回去去单位。就这样,每天,我都会如约而至。直到有一天下着大雨,我依然准时出现。她问我是不是不用上班,我说我是去上班,我的单位和你的大学很近,我们同路。她有点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我发现她偷偷盯上了我。下车后,她走上过街天桥,我也走上来;她走进学校,我也随后,看她径直走向教室的方向,我就回头走了。没想到,她又折回去,看到了我站在不远处的站处牌下等车,这就是我们来时的那一路车站。她似乎有什么急事,向我跑来,到了跟前就气喘吁吁地说了声“谢谢!”我说:“谢什么?”她又是那副疑惑的样子:“你知道。”说完这话,她转身离开了。一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知道那是感动,也正是这两个字,让一直以来封闭着她周身的冰开始一点点融化。接下来的日子,我依旧与她同行,每次在车上唤醒她,送她上课,然后又站在另一边等车。不同的是,我们的交谈渐渐多起来,而她也会在我离开时表现出恋恋不舍的样子,我已经很放心她一个人往返于学校了,因为在我的帮助下,她渐渐熟悉了公交车上的环境,就算没有我,她也会睁大眼睛一直到下站,我改变了她上车睡觉的习惯。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不在车上睡着了,她说,因为我上车就想你,一直到下站。

  不能否认,她对我越来越有好感,因为有一天她亲口对我说,我成熟又不失孩子气,博学却谦虚,和她身边的男生很不一样。本以为在这个陌生城市她会更加孤寂,谁知她却前所未有地快乐着,因为我的存在。

  我们就这样从陌路走到一起,彼此心照不宣地关切着对方。我依然忙碌我的工作,她依旧刻苦地学习。我们会在周末或者假期的时候继续我们简单的交往。有一次,她让我看一首诗。我当时的感觉很茫然,也许是很久没有写诗的缘故吧,我对诗歌渐渐地淡忘了。我的工作压力大,没有很多的时间停留在诗情画意中。那首诗后来被我保留了起来,现在再看,却有不同的感受:

  昨日很凉的夜里梦你很累很艰涩

  在一夜舒放的逃花下,独自

  向黄昏诉说你的才情和倩影

  你说很珍惜我我说是款款召唤

  曾经交融的心在空间错位时

  回声跌宕在山峰隔开的盆地间

  绯红弥漫季节的日子里,不知道

  能否掩映跳荡的这颗心

  有轻寒恻恻,有池水涟涟

  有暮帘揭开,有风

  自撒哈拉来吹怅惘遍地

  你比烟花寂寞

  当时,涵给我这首诗的时候我并没有说什么,她就一点儿不高兴,我也就佯装着看了一遍。她很认真的问我诗写得怎么样。我说:“好是好不过……”“不过什么?”“没什么。”“你说不说啊?你说你说。”她拉着我的胳膊不停地摇要摇,俨然像个孩子。我说:“不过,很颓废,糜烂。”“你报复我?”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我说:“怎么说?”她说:“我记得我那天看完你的作品说过同样的话。”我笑了笑说:“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关联。”她瞥了我一眼说:“不过我相信你对我诗歌的评价。”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的诗本来就好,你是诗人,我以前就看过许多。”我没有说话,其实,我很久已经没有写诗了,不是不想写,是因为很久没有了那一份激情。

  “你为什么叫北野?”涵突然问我。

  “嗯?不为什么。”我轻描淡写地回答她。是的,这是什么样的名字啊,后来总有许多人把我和Japan联系在一起,说我是Japanese,中国人是有严重的对敌情绪的,尤其是对Japan,我觉得我起这样一个名字真的很不光彩。

  “原来我以为你是Japanese”涵笑呵呵地说着。

  作者: 才子佳人 2005-7-26 17: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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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温哥华的情人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我说。

  “你喜欢看北野武的**吗?我很喜欢看,我一直把他当作是你。”涵说。

  “我没看过。我不喜欢**。我起那样的名字和Japan和北野武都没有关系。起这个笔名只是为了方便发表。意思是北方的原野,因为我出生在新疆。我用这个名字发表文章的时候我还不认识北野武。”我解释着。涵看着我抬手遮掩着嘴轻轻地笑了笑。

  “你别着急啊,看你都急流汗了。”涵说。我无话。

  二、我们都要走了

  一个月后,我告诉涵,我可能要回北京了。在体育场的台阶上,涵有点儿不悦,一直追问我为什么要回北京。我说:“我的单位要让我回去了,因为工作。”涵显然有些生气了:“你不能不走吗?你走了那我呢?”我笑问:“我走了你上你的学啊,要怎么办?”她捋着几根小辫沉默了。“那要怎么样呢?我也没办法。”我说。涵不再说话,不一会儿她就走了。看着涵的背影,我的心有些漠落。其实我也不习惯于这种奔波,这让我疲惫不堪,而且生活很不稳定。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总想在一个地方能住的长久,可是天不遂人愿,我犹如一个浪迹天涯的旅人,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好象有点乐此不疲,可是那都是没有办法的。我没有理由和自己的工作过不去,而事实上,这样的生活却给我的写作注入了许多新鲜的血液。但是,现在,我不想动身,我怕离开涵。

  在我对涵说要离开南京去北京的后一天,涵邀我出去走走。在南京市的大街小巷我们步行了整整一天,可是我们不觉得累。

  这一次涵一反常态,她竟然说:“北野,你去北京吧。”这句话倒让我的心凉了下来,我考虑着是不是涵不在乎我了,希望我离开她呢。

  “为什么?”我凝视着她。

  “不为什么。”她低着头说,“我想,如果你走了,我在这里也没什么留恋的,我也许要走了。”

  “你要去哪里?”我惊讶她的回答,我担心自己的决定会改变她的学习和生活。

  “去Vancouver不过还不能确定。”她说。

  “嗯?去那里干吗?”我不解。

  “我只是想去那里读书。我去了你能来吗?”涵问我。我没有回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Vancouver这个地方,我做梦都没想过要去那么远,工作那么忙碌,我的条件允许么?我心里想,也许这次是分别,但我会在心里想你,我想说:“I miss you so much”我没有回答涵的话,涵能感觉出什么。只是说,我知道这是多么的不容易。

  “我过两天就要走了,我先回家去看看父母,再者就是商量一下去Vancouver读书的事。对了,我的寝室里有几首给你写的诗,如果你想看就去吧,钥匙我放在门口的信箱顶上。”说完,涵顾自走了,这一次我没有看她,不知道她去了哪个方向。

  我知道,我们会再见的,因为,我们没有结束,因为,像那句话说的一样,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回到同一条路,或者是北京的前门大街,或者是通往未名湖的熟悉小路上,在那儿,我们相遇。

  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降临人间的时候,我透过布满水气的窗户,看着玻璃外那些似天使羽翼上抖落的白羽一般的雪花,将整个空旷的校园弥漫成一片刺眼的白。然后我的心开始一点一滴地痛起来。我知道,三年前的那场雪还在我心里飘着,三年如一日冻得我心里一片坚脆冷寂,寒气沉沉……

  隔着车流汹涌的街道,我望着涵站在对面,就像站在时光的尽头——四周纷扬的雪花仿佛暮春伤逝的落樱一般在她 周围翩然而舞,路灯淡**的灯光将夜幕染成淡淡的**,涵那件在冷风中纠缠的紫色风衣衬托得格外刺眼。这么近的距离,却仿佛隔着两个世界的空虚。我只能在路这边不停地喃喃自语:“涵,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I love you but I’m sorry I cannot let you feel happy”而这个时候,涵站在对面,泪水涟涟,泣不成声。

  有人说,爱情是生命的发——长是风景,短是痛别;而绝,是超脱。

  涵,我总也留不长我生命中的发,怎么办,怎么办,莫非我只能是你记忆中的那些事,那些人么?在你记忆的门里,那些事,那些人总是让你感激,感激在你生命的旅程中与他们的一一相遇,而我多想让你明白,当你推开记忆之门,当你感谢和那些事那些人相遇的过程时,有一道风景曾经让你感动和心存暖意。

  作者: 才子佳人 2005-7-26 17: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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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温哥华的情人

  涵,在相遇的过程里,我依然会感谢有你在我身边,感谢那一段奇妙美丽的缘分。

  推开记忆的门,我在心里看见了远去的人,涵,是你,曾陪我走过生命里的淡淡早晨。

  一切似乎都已结束,我们没有回去的钥匙。

  三、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一直怀疑自己将来能否成为一名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因为我总是近乎固执地相信,在这个茫无边际的宇宙中有神的存在,它在冥冥中编织着每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我的祖母是虔诚的天主教徒(Romanist),每星期都会在北京菜市口附近的一座教堂礼拜。很小的时候,我就跟着她和另外一些教徒还有牧师(churchman)唱礼赞。我想这也许是我相信神的原因,虽然我不信上帝,因为我坚信——神还只是一个孩子,所以它才会创造那么多的生离死别来打发它无聊的生活。

  涵是个干净利索的女孩,喜欢穿淡粉色的裙子和粉色上衣,总是充满好奇和活力。在南京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带她去南京一家教堂去听礼赞,她看着那些落满微尘的烛台和高大的十字架大呼小叫了好一阵子,弄的我很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如何让这个小丫头静下来,不过好在上课的牧师(churchman)是个极慈祥的old man,他笑眯眯地看着一脸兴奋的涵:“孩子,你喜欢它们吗?那是神的东西,不过你可以玩,因为神是很疼孩子的。”

  是啊!神是那么疼我们。

  告诉涵让她做我女朋友是在我们相识那年的圣诞节。那天的教堂是一年中最热闹的一天,为了凑热闹我约上涵一起去。涵没放学就偷偷溜出来和我去看——教堂里一帮信徒的唱诗会。我和涵一边听着那些让人心神澄净的圣歌,一边品尝着教堂里准备的各种好吃的点心,有一些甚 至是欧洲的老式点心,平时很难见到。就在这享受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优待时,涵在我身旁不出声地哭了起来。

  “怎么了。”我一边问一边弯过身去看她的脸。

  “没什么,突然间好怕。”她脸上的肌肉显得有些痉挛。

  “怕什么,有我在,我会永远陪你的,涵,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不知为何会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这种话——也许这就是宿命。

  一直到我离开的前一天,她就是我们分手的那天,我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起来——她说她在那干净纯粹的歌声中看到无数可爱的angel和满身被忧伤浸透的soul她好害怕死亡和分离,尤其是我的离开。

  日子平静得像秋天里飞舞的落叶,凌乱琐碎,充满世俗的幸福。我满以为这滩平静的水除了涵之外不再会有什么亮点,然而暗流却将我们措手不及地吞没。

  在三年前的冬天,一位陌生的客人走进了我家。他和父母长谈了两个多小时后才走,临走前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眼,我感觉到自己体内有种东西渐渐舒展开来。当天晚上父母告诉我,我不是她们的孩子。我的亲生父母回来接我了。

  宿命的车轮不停地缓缓前进,纠缠千年的星线依旧错综难辨,我在命运的戏弄下颓然倒地——是该放弃,还是背判上帝。

  我选择了放弃,我放弃了涵,留下了我一生的伤痛;放弃了养父母眷恋的眼神,去偿还生父母的思情;放弃了一切,一切的一切……

  大雪中,我听到无数被伤感浸透的灵魂在低声吟唱……

  吃罢晚饭,我独自走在霓红街头。

  天快亮时,在离我很近却又很远的那个方向,你说睡吧。

  于是我便沉默。涵,你不会知道,我在梦中数度轻抚你的脸,却抚触到了自己的忧伤。

  涵,你不知道,我多想,千年之后,我仍能让你在推开记忆之门的时候,化做庄周的蝶,舞在花间。让你看见我的宛尔,成画。于是痴痴地在梦的边缘,等你叩门的绝响。怎奈烟色的记忆里,总不见你寻路而来。

  你不来,我怎敢老去!静夜里如此的思念,会把你惊醒么?

  此刻,你停泊在哪一隅的夜凉里?是否,有我一抹如水的淡蓝?

  四、感受着孤独

  不可否认的是,自己是一个极其安静的人。或者说是一个极其喜欢安静的人,这样可能更为恰当一点。

  作者: 才子佳人 2005-7-26 17: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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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温哥华的情人

  非常喜欢黑夜,并不是迷恋所谓的都市夜生活。告别了一天中的喧嚣与烦躁,夜幕一点点的降临时,随之而来的,就只是安静的天空。尤其是在午夜十分。周围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寂静。于是这时,就有种飞起来的感觉,飘飘的,舒服极了。

  有时候又常常在想,在这个喧闹复杂,物质横流的都市中,为什么自己却依然孤独着。不过,我却喜欢这种孤独。我认为孤独和寂寞不一样。寂寞会让人空空的。而孤独时,我就会越发的清醒过来,以便于清楚的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所以常常的尽情的享受着这种孤独感。或许说这是一种自恋的倾向,可是我却并不讨厌。有人说,时常回忆的人,象征着他已经渐渐的老去,而我却不认为这样。我觉得,回忆是一种心情,只有当你的心情在最最平静的时候,才可以去回忆。回忆过去的苦,过去的甜,过去的酸,还有过去的辣。回忆其实是一件另人愉快的事,心中那些尘封已久的,都会一点点的浮现出来,然后细细品味,这,或许又别有一翻滋味吧!

  然而在回忆的时候,我却又只是回忆一半。并不是说另一半已经忘却或者不愿提及。只是希望用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意愿来编织一个较为完整的结局罢了。毕竟,导演一部戏要比导演人生简单的多,也精彩的多。

  生活与梦境毕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好比我和涵,可最后未必会相守;两个相守的人,未必会相爱。从相识到相恋,再从相恋到相守,看似简单,看似平凡的过程,但真正转回到现实生活中,又会有多少人能够走的如此的圆满?很喜欢看夕阳落日下的两位年迈老人相互的搀扶着,这又是一幅怎样的画面?真是不得不叫人为之感动。

  更相信relationship by fate,认为“缘是天注定”。所以但凡什么事都会秉着顺其自然为好。于是有时,本该水到渠成或者本该如此却因为想着“缘分”两字又变的复杂了许多,曲折了许多,也悲伤了许多。涵不光有着极为安静的面容,且连骨子里也渗透着那种超乎想象的静。于是我们自然而然的两个单独的个体便走到了一起。很奇怪的是,我们是让外人看来很是奇迹的组合,由于我们之间的言语少之又少,却依然彼此牢牢相互吸引着。或许终归是或许,人生中没有那么多的或许。于是,她成了我生命中的一名过客。其实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过客。世界本质就是孤独的,所以人们就会不断的去寻找,去发觉任何的事物,包括人和物来替代这种孤独。当然,能够最终的拥有是最好不过的了,但若不能天长地久也不必太过于强求了。人生中的数名过客也只是为了稀释孤独而来的。两颗孤独的心相遇了,或许带来新的孤独,但或许也真的就带来快乐了。试想一下,多年之后,想起这些过客们,如果忘记了,那么也许就真的消失了。如果依然清楚记得曾经的某个支离的碎片,这名过客大概就升华到你的回忆里了吧。

  一直喜欢听忧伤的情歌,看悲惨的**,读伤人的故事情节。凡是一切能够让我撕心裂肺的悲剧,我都喜欢。我常常会躲在这些悲剧的背后,来掩饰我偶尔不快乐的心。明白其实自己并不是世上那个最不幸的人,只是偶尔有些小小的悲哀缠绕在身边而已,或者也只能算是一种无病呻吟罢了。其实自己所追求的,只是想刻骨铭心一些。我不想来到这世上一趟,到临走时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点的痕迹。大概只有这些丝丝的遗憾能够称的上是一种痕迹吧!于是便开始有意无意的制造出一些悲剧来。并不敢奢求在别人的记忆中能够刻骨铭心,但又有谁不渴望在即将离去时,能够留下一点或多或少的印记呢?

  喜欢黑夜是因为他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在亦假亦真的苍穹下,孤独的眼眸里总灵动着一种平静而刺激的东西。

  有人说那是灵感,有人说那是渴望,还有人说那是过去。夜阑入静时,总会在不知不觉的幻影里去追回那段魂断梦牵的过去,有时会带着冷却的伤感去憧憬未来。我有点恐惧,因为这恰恰是我向往而又最不敢接近的东西。

  或许在我接近死亡的那瞬间,突然想到依然清楚的或者某个人的记忆深处,我想,我会幸福的笑的。

  作者: 才子佳人 2005-7-26 17:3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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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温哥华的情人

  那么大概,我留下的属于自己的最后的定格,就应该是这是安心的笑容了吧!

  五、长长的夜冷冷的街

  时针刚过9点,这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至少对某些人来说是这样子的。今晚的我有些反常,往往都是和涵一起回家,而今天却选择独自步行。其实我也不明白,或许只是想就这样静静的走走。身边来来往往,匆匆飞驰的车辆,一个接一个。我直视前方,眼底倒影出夜幕中的霓虹灯火,有些刺眼。经历了和涵的分手,使得原本憔悴的我更显脆弱。不久前,我接受了这种独自一个人的生活,走着自己不痛不痒的路。世上并没有完美,生活方式许多种,我只是选择了其中一种罢了。有了这些想法,我到也过的是心安理得。甜的发腻也好,酸的流泪也罢,只愿涵过得比我好,我也无怨无悔。这世上真有同样重量的心吗?我自己反问道。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也不过是自己的一相情愿罢了。我永远无法明白涵到底在想些什么。日子依然像从前那样,只是很平静,平静如水,平静得连一点涟漪都没有。

  我于是又回到从前,我开始失眠。失眠的时候就开始胡思乱想,开始回忆,开始问自己:“你说,人是不是真的很复杂,复杂到你根本就不了解他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心态?”明白不可能完完全全的去了解本质,但至少可以感觉到某些东西也好。然而呢?我也一直以为,在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的爱情是最最坚不可摧的,可是呢?一切的一切似乎就好象是一场幻影,时隐时现。

  原来人的心真好像是一个无底洞,“穿梭一段又另一段感情中,爱为何总填不满又掏不空,很快就风起云涌,人类的心是个无底洞。”贴切的词句,把如今人们肮脏,可怕,贪婪的心灵剖析的淋漓尽致。人的心究竟可以分成几半?想到这里,我笑了。

  突然有种冲动,突然鄙视自己,鄙视到了极点。竟然为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妥协了自己。其实从开始,我就非常清楚很多事情,很多涵认为做的很隐秘的事情。只是我不想去碰处那些隐秘,那些隐秘是块无形的缺口,虽然小,可毕竟是块缺口。如果碰触,它将迅速爆裂,之后便会变成永远跨不过去的坎。

  我开始就知道涵有了男朋友,因为我在几次去找她的时候亲眼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我没有看清那个男孩的脸。

  于是从开始,一次次的闪躲,一次次的欺骗,直到此时徘徊在决裂边缘。

  猛然间,我觉得涵像是自己在某天逛街时看上的一件衣服,挂在橱窗里,却早被人订购了。可是我仍然伸出手去,将她偷回家,却只能贴身穿着,成为我的一件睡衣,永远无法示人。或许睡衣还不算可悲,可悲的是,费劲心思偷来的睡衣也仅仅只有其中的一条袖子而已。

  想到这里的我忽然站住了。不,我要的不仅仅只是一件睡衣的袖子,我要全部,要一件可以向所有人展示炫耀的外套的全部。此时的我想微笑,可是眼泪却汹涌而下。

  于是不敢低头,便高高仰起。

  希望的季节,种下一粒新的种子,是不是来年的这时,就能收获到美丽的果实了呢?

  这是一个飘雨的黄昏。整个城市被迷蒙的烟雨笼罩着,汹涌的车辆依旧穿梭在公路中央,它们似乎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天气变的温柔起来,反而更加猖狂。在行人走过的时候偏要故意地溅起几朵泥花才罢休。路人们有的骂骂咧咧诅咒这该死的天气,有的干脆撑起一把小伞把自己罩在那个无雨的空间,便开始在雨中惬意地漫步……背景中的夕阳被雨水稀释得只剩下一片模糊的灰黄,在天边映照

抱歉,让大家等了这么久才更新文章。

刚刚结束我们一家三口的自驾公路旅行,终于抽出时间上来码字。

这次的旅行横跨2个国家(美国、加拿大)、4个州/省(美国的加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4个主要城市(旧金山、波特兰、西雅图、温哥华)及无数个短暂停留的沿路小镇,我们沿着美国5号公路北上完成了目的地旅行,之后则顺着美国西海岸101公路与太平洋相伴沿路返回,全程3500公里。

虽然只有短短的12天,却也有种在外漂泊了很久的时过境迁感。这一路Alex的成长也愈发飞速,刚满11个半月的他实现了第一次出国、第一次看雪、第一次上悬吊桥、第一次近距离见到太平洋、第一次在红杉国家森林公园里见到麋鹿……等各种人生第一次。最重要的是,在旅途中他遇见了好多好多有趣的陌生人,这些相遇都在他的生命轨迹里或多或少地留下了印记,让他的成长足迹饱满而丰富。

由于旅行的点滴见闻太多,这里就不细碎赘述。只和大家分享我总结出的几个重点感悟,带娃旅行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自从有了娃后,我和老公大概一起出行过的最远距离也不过是湾区南边的蒙特雷(Monterey),那还是当Alex是个摇篮里的小奶娃的时候。

无法想象带着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人在外旅行时的状态,好像除了狼狈就别无其他。六个月以前总觉得他还太小,心想着“等他大一点再出门旅行吧。”结果大一些了,别人又对你说:“其实带娃旅行的黄金期是六个月以前,因为你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喂饱他。”于是又犹豫了:“那要不等他会走路了再说吧。”终于会走一点路了,又担心:“走得还不稳,容易摔跤,等他走稳了再说吧。”……

纠结到最后的台词就是:“还是算了吧,何苦折腾自己呢?”——这大约是多数父母都经历过的结局。

的确,Alex早已不是那个只要抱在怀里喂奶、放在推车里推行就可以乖乖任凭我摆布的小婴儿了。他会走、想跑,并且依然会摔跤;他有自己的想法、情绪和脾气,并且偶尔很难搞;他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是吃饱睡足这么简单,更多的是身体和大脑的双重感知刺激,以不断满足他对世界多维度探索的渴求。

对我们来说,要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应对和处理小人的各种不可预知的状况,听上去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难题。

但,我们不断问自己,到底还在等什么呢?时间一点一滴地流失,Alex一天一天的长大,我们想要自己和他都能够活在当下,不辜负生命的每一天。我们必须要带着他勇敢地走出去!

事实证明,没有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带娃旅行黄金期,每一个旅行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对不同时期的生命所存在的意义。

带小婴儿旅行固然相对轻松,但这是一种完全以父母需求为出发点的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婴儿更像是一个携带的“附属物件”,并不能作为体验者之一参与行程,跟其他旅行者产生情感共鸣。

与Alex一起旅行的12天里,他对我们来说更像是一个旅伴。

作为其中最重要的参与者,Alex在此过程中对每一件新事物的反馈与表现让旅行的过程变得更有意义,也更有趣。我和老公十分开心他能看见我们所见到的风景、甚至开始品尝我们所品尝的一些美食。我们知道, 他的世界被真正的打开了,打开到一个不同以往的、更加宽广的境界。他的惊喜、欢乐、刺激、兴奋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的脸上,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他与这个世界正在发生连接,这对我们来说比任何事情都要珍贵。

旅行前我也觉得带娃旅行必然是一个“累到死”的苦差事,但回想起整个过程,我竟然想不起任何“累”的时刻。

也许身体的确是累的,只记得回到家的第一个晚上我们睡得特别香甜。但整整12天里,我们的精神是满满的,心理上有种被“喂饱”后的满足感。

也许对人类来说,最累的体验其实是精神世界的匮乏。

这一路每天都在不断吸收新鲜事物,我和老公像自动打了鸡血,开心、新奇,充满力量。而Alex也是每日充满活力,看起来比在家时开心。

各种感官刺激不断向他迎面扑来,他的眼睛不够看,耳朵不够听,小嘴不够用。这次旅途中,他学会了新的单词,现在他可以说“bubble(泡泡)”、“嗨!”、“拜拜!”、“Go! Go! Go!(冲冲冲)”

哪怕是我们住的酒店房间,对他来说也是完全新鲜的探索空间,一会自己跑到镜子面前哈哈笑,一会又走去厕所把厕纸一张一张撕下来玩,一会又翻箱倒柜去按保险箱上的密码按钮……他简直忙坏了。

由于住的是酒店,我们也不必自己清理Alex留下的战场,酒店房间大多也都没什么危险的电器或尖锐的家具,索性就让他尽情地玩。这部分体验其实比在家轻松。

由于Alex这个成长阶段需要让他每天自由跑动、燃烧卡路里。所以我们在旅途中坚持在做的事就是每天找机会让Alex自己下地走路。例如从酒店的大堂走到电梯口,或者从电梯间走过长长的走廊回到房间,这一路没有任何障碍物,地板也都是厚实的地毯,不怕他摔或磕碰,与他玩躲猫猫游戏,是最好的锻炼方式。

Alex每次都会大笑着在走廊里跑,他还第一次学会了自己“乘坐”电梯,当电梯上下时他会自己跨步半蹲,保持身体平衡,等电梯门打开后自己再快步走出去。

在户外,我们也会尽量让他自己走,让他体验不同的地面:马路、草地、海滩、雪地……感受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体味海浪拍岸、惊涛呼啸。这一切的感知是他在家里那几百平米的空间里永远无法获得的。

带娃旅行不能说不累,但最后你记住的往往只有那些美好瞬间。就像生娃很痛,但之后你永远记得是娃躺在你胸前的幸福感。至于过程中的挑战与困难,你总有办法克服。并且,你要相信这真的只是旅行中很小的一部分。

如果你问我,是否还会再带娃出去旅行,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必须的!”

这一路的美景数不胜数。但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遇到的人。并且,这些“遇见”大部分属于Alex,不管他将来记不记得,这些小小的邂逅都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浅浅的一抹颜色,而所有这些深浅不一的颜色最终将汇聚成他多彩绚烂的一生。

我们在抵达波特兰之前在一个叫做艾什兰(Ashland)的小镇住过一晚。那是一个以莎士比亚戏剧节而闻名美国俄勒冈州的山上的城市。在抵达的那一晚,我们就经历了公路大雾,关于这个小镇的初步印象就是带着仙气的童话中的古镇。

我们那晚在离小镇大约1小时车程的一家印度餐厅用餐。吃完饭我们让Alex在店里遛哒,一位女服务员走出来清理桌子,不怕生的Alex和这位服务员眼神对视,他看了她很久,她也静静地、微笑着看着他,然后她神神叨叨地对我们说了一番话:“我有进修过精神疗法,以我的经验,这个孩子很特别。他很特别。他的身上有五种不同神灵的元素,他是一个王。我很幸运可以遇见他。……”

我和老公还没反应过来,她又不断对着Alex说了好几句:“你很特别……你很特别……你是一个王,你是一个王,不是吗?别人一定要像对待王一样地对待你……”

好吧,如果连人们平时说话都要如此戏剧化,我只能说这个地方是“仙”到骨头里了。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服务员,她看起来上了些年纪,额头的鬓角有些斑白,身着朴素,说话的声音轻柔却很有力量。这种像莎翁台词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竟然也毫无违和感。

当然,关于Alex的浪漫邂逅还有很多。

我们在波特兰的一家户外运动服饰店里购物时,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上前和Alex打招呼。

“快看!这有一个baby!”妹妹上前来拉拉Alex的手。Alex受宠若惊地望着她。小女孩又轻轻地拍拍他的头,嘴里不断说着“Baby! Baby!”大概是太兴奋了,她不小心摔了一跤,我连忙问她:“你没事吧?”她迅速翻了个身爬起来,拍拍屁股:“我没事。”姐妹两围绕在Alex身旁不停地和他打招呼玩耍,直到她们的父母走过来要带她们离开时,姐姐对Alex说了一句话:“拜拜,baby!我们说不定某一天还会再见的。”

我惊讶于这么小年纪的孩子竟可以说出这么浪漫的话。我立刻脑补了几十年后他们相遇的场景,大概是一出新版的爱在黎明破晓前吧。

当然,除了浪漫也有温暖的邂逅。

例如,在西雅图下着雨的街边,Alex突然着了魔般地哭闹着要喝nei nei,我只得蹲在地上给他喂奶,老公在一旁打着伞。一位好心的女士跑过来邀请我们去旁边她工作的酒店大堂躲雨休息。

在另一个俄勒冈州的小镇,我们去超市买杂货,Alex握着我们刚刚给他买的气球在里面走来走去。迎面进来一位女士,Alex和她打招呼,她也热情地回应。结果Alex就一直尾随这位女士走到她在选购的箱子区,那位女士发现后惊喜万分,热情地和Alex玩耍了起来,又唱又跳,Alex也热烈响应,两个人简直像失散了多年的亲人。正当Alex要伸手去抓她的车钥匙时,一不小心让手中的气球飞走了,一直飞到屋顶再也下不来。原本大家都很沮丧,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位男士,他从手里递给Alex一个新的气球,没说什么便微笑着离开了。

“这儿的人真友善!”我不禁感叹。

那位女士说:“我们这里地方小,大家都挺相互照应的。如果你们不急着赶路,欢迎有空去我开的餐厅坐坐,那里有很多为孩子准备的玩具,很kids-friendly的。”

另一位“好心人”的相遇是在我们回到了加州后,在一家汉堡店里,Alex和他打了个招呼后,他竟然悄悄地去柜台买了一杯热可可送到我们手中,他说:“我有四个孩子,我知道那种为人父母的感觉,你们的宝宝实在太可爱了!这杯饮料是买给他的。”

最令我感动的邂逅,其实是在海岸线101公路边,我们看到一处海岸美景,忍不住停下了车。一对也停车看景的老年夫妇走到我们车窗边对我们说:“悬崖下面有很多海狮!”我们兴奋极了,立即下车去看,这对夫妇一边看一边和我们聊天,还把他们手里的望远镜借给我们。临走时,老奶奶对我们说:“旅行愉快!我们最爱看到一家人在一起旅行。”

不知为何,这句看似很普通的话却突然让旅途中的我很感动。我在想,这两位老人也有孩子吗?或许他们有很多家庭成员。但现在陪在自己身边看风景的只有老伴。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最后陪我看风景的人只有老公,有一天Alex会离开我们,独自去探索他的世界。也正因如此,每一次有Alex参与的家庭旅行对我们来说都弥足珍贵。

我很庆幸,在他11个月的时候体会到了和他在一起旅行的滋味。这是我们2017年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Ps 此文献给所有爱旅行、不怕折腾的父母们。

2018,要继续上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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