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优美的文章折射出作家人格魅力的光芒

一篇优美的文章折射出作家人格魅力的光芒,第1张

这是读创作者网红作家 蒋坤元 老师的优美散文《 袁秋茜,就是木兰溪姑娘 》后,我写的一首打油诗。

我当然是被她写的作家亲切地呼唤她为兰溪吸引而来的,我跟着作家的笔端,看到了她出席作家的书展会,看到她看见偶像丁立梅时高兴得合不拢嘴;看到她也和作家一样应邀到雪梅上海家吃水蜜桃;看到她首途姑苏甪直参加作家的《四十才是青春》新书发布会的翩翩风姿;也看到了她到广徽广德参加刑警刘静的婚礼,她跟作家和一班文友又很快乐地邂逅相遇。

多么艳羡木兰溪姑娘能够有机会跟作家和齐帆齐女作家等一班文友常相聚首,祖国的壮丽河山见证了他们纯真无瑕的友谊。我更为木兰溪姑娘对作家由衷的真诚礼赞和谢意所折服,因为作家提携新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啊。

譬如我之所以能够日更不会断更,不仅是因为我被作家几十年笔耕不辍如一日地勤奋写作所鼓舞,更是跟作家不断地给我点拨和善意提醒分不开的。

我以前常常写一些自己以为是诗的诗,作家一再提醒我,上榜时可能这个诗存在争议。不管是如何规定的,反正我是压根儿不知道这个消息的,后来查了查,果然不假,我也就不去鼓捣啥诗了。鼓捣有啥用,鼓捣了上不了榜,还有可能引起麻烦,这不是公公驮儿媳妇——吃力不讨好吗?

还有就是那时我看到日更文章字数满一百就行了,所以我有时就写它个三四百字敷衍塞责。就在这时,作家直接在我写的东东的评论区里就说了,要写满八百字,不然的话会被暂时“惩罚”的,被暂时封号七天,还要缴一些贝。我吓得一激灵,赶紧写满八百字。

多少次我想偷懒只写一些简单的文字,但我一想到作家在艰苦创业时还在机器旁伏案奋笔疾书,我就不会再懒散。因为作家这么优秀还这么努力,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奋斗。作家啊,你是我毕生的偶像,我终身会以你为前进道路上的标杆,披荆斩棘,凝聚起砥砺前行的磅礴伟力,奋勇向前。

前几天写了一篇评论他的文章《雪啊,雪》,我在里边引用了一代文豪鲁迅的《雪》里面的文字,一大段,字数上百。作家见到后,又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直接向我指出引文不能超过84字,我又立即改了。

我把这些事一一地说出来,其实就是告诉大家,我能不断地日更,跟作家一次次地点拨并拯救我是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的。

因此,我对木兰溪姑娘说作家奖掖和提携新人是深信不移的,因为他对我并不像一些文人墨客对我那样百般歧视,而是对我不断不厌其烦地点醒和鼓励。可以这么说,从作家作为中的一股清流,折射出的人格魅力的光芒,正如航标灯一样,烛照着我们在的航海上跨激流、避险滩,攻坚克难,所向披靡,勇往直前。

乔治·桑(1804年-1876年),法国浪漫派女小说家,原名奥罗尔·杜邦。乔治·桑喜欢描绘家乡绮丽的田园风光,具有浓郁的浪漫色彩。她的小说以发人深省的内容和细腻温婉、亲切流畅的笔触而独树一帜,在世界文坛享有较高的声誉。

最让人津津乐道的,不是她的小说,而是她与肖邦的恋情。按照现代人的说法,他们应该属于姐弟恋,虽然他们在一起生活了9年时间,却没有进入婚姻的殿堂。

她与肖邦相遇那年,肖邦28岁,乔治·桑34岁。从相识算起,一共十年。肖邦对她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乔治·桑简介,但不久就被她的魅力征服了。在一种他从未经历过的 支配下,他的音乐想象力达到了高度兴奋的程度。

肖邦在遇到乔治·桑之前,在孤寂中生活,又无法摆脱对爱情的渴望。忧郁的阴影笼罩着他。思想变得懦弱乔治·桑简介,想像变得苍白,灵感渐渐枯竭。他需要一种强烈的爱情来唤醒他心底的热情,在他无力的手指中重新注入艺术的生命力。他那干枯的心田期待着爱情雨露的滋润。肖邦的感情防线,在桑夫人的进攻下很快就全线瓦解。他们相爱了。

他们共同生活了九年,之后,肖邦的健康逐渐变坏,他和乔治·桑的关系也走向破裂。他们共同生活的九年,是肖邦一生中最重要的艺术创作阶段,是他最光辉的创作力高峰期。而肖邦与乔治·桑分手之后,他再也没有写出任何一部重要的作品。肖邦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对乔治·桑只有爱情,他不能忘记乔治·桑。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说:“我真想见她一面。”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至1997年5月16日),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和京味儿作家的代表。新中国成立前,曾任中学教师、历史博物馆工作人员。后来在北京做编辑,写剧本,被誉为 "抒情的人文主义者,中国最后的纯文人,中国最后的文人官僚 "汪曾祺在散文和短篇小说的创作,以及对戏剧和民间文学艺术的深入研究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他的作品有《守节》、《晚饭花集》、《过水》、《晚翠文坛》等。

汪曾祺是写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的高手。从他的代表作《守节》、《大傩》、散文集《蒲桥》、京剧《沙家浜》(汪曾祺是主要编剧之一),从文学研究者的关注度、被青年读者提及的频率、相关书籍的销售量、豆瓣的评分,可以看出汪曾祺的文学世界有着鲜活而强大的生命力。资深文学评论家、鲁迅博物馆馆长孙郁说。"汪曾祺的文章还在不断被阅读,大概是有不朽的智慧和人性的温度"。

代表作品。守节》、《大淖记》、《鸡鸭大师》、《一兵》、《羊屋一夜》、《邂逅》、《晚饭花》、《茱萸》、《初到福建》、《逝水》、《浦桥集》、《独步浦深》、《人间草木》、《旅食小品》、《矮纸集》、《汪曾祺小品》、汪曾祺。文学与绘画》、《范进中举》 。

他的代表作品的特点是苦心经营而无章法,以及对主题的深奥和深刻追求。他们朴实无华,以一种家常的方式说话。汪曾祺一生经历了无数的艰辛和挫折,以及各种不公平的待遇。但是,他始终保持着冷静和宽广的心态,创造了积极乐观、充满诗意的文学生活。贾平凹曾这样评价汪曾祺:"他是一只文艺的狐狸,把自己修炼成了一个老法师"。

 《邂逅》的作者是巴西作家维里西莫。下面是我网络整理的《邂逅》阅读题目及其参考答案以供大家学习。

《邂逅》阅读原文:

 她发现他对着几瓶进口葡萄酒若有所思地想改变方向,但为时已晚,购物车在他脚边停下了。他看了她一眼,最初毫无表情,继而露出吃惊的神色,接着显得有点慌乱无措,最后两人微微一笑。他们做过六年夫妻,一年前分居了。自从分道扬镳之后,这是第一次邂逅。两人笑了笑,几乎同时说了话,不过还是他先开口的:

 “你就住在这儿”

 “在爸爸家。”

 在爸爸家他摇摇头。他的购物车里装着罐头、饼干,还有许多瓶酒。他装作在车里整理什么,无非是免得让她看出他那副激动的样子。

 他听说岳父死了,但没有勇气去参加葬礼。那是在刚刚分居以后,他没有勇气去向这个女人表示礼节性的同情,因为恰恰在一个星期以前,他轻蔑的称她是“母牛”。他说什么来着“你是条没心肝的母牛!”其实她一点儿也不像母牛,而是个苗条女人,可当时他没有想出别的侮辱人的词儿来。那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她呢,管他叫“装腔作势的人”。他想最好别问她妈妈了。

 “你呢”她依然挂着笑容问。

 她还是那么俏丽。

 “我在附近这儿有个套间。”他没有去参加老人的葬礼,他做对了。第一次见面是这个样子,夜深人静的时候在超级市场不拘礼节的见面,这样更好。可天都这么晚了,她在这儿干什么呢

 “你总是深更半夜买东西”

 “老天,”他想,“她会把我的回话当作讽刺吧”这恰恰是他们夫妇的一件麻烦事,他从来不知道她会怎么样理解他所说的话,就因为这个,他竟然叫她“母牛”。这个侮辱性的词毫无疑问地说明他轻视她。

 “不是,不是,是跟几个朋友在家里聚会,决定做点儿吃的,可家里什么也没有。”

 “真是巧极了!我也有客来访,来买点喝的、肉饼什么的。”

 “竟有这么巧的事!”

 她刚说的那几个朋友,是他们俩在一起时的什么人吗是经常见的那几个人吗他可是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她向来比他善于交际。不过谁知道是不是男朋友呢她是个漂亮、苗条的女人,当然可能有情人,这条母牛。

 她呢,也在想:他厌恶凑热闹,厌恶走亲访友。在他看来,所谓消遣就是到爸爸家里玩纸牌。可现在竟然请朋友到家做客了。也许是女朋友吧不管怎么说,他还算年轻……大概是让女朋友呆在房间,他来买东西了。怪不得正买进口葡萄酒呢,这个装腔作势的家伙。

 他思量,她不想我。她家里高朋满座。看见她时我有点慌乱,她大概觉察到了,以为我怀念着她。我可不会让她称心如意,不,**。

 “我存的酒快喝完了,总有客人来。”他说。

 “我们家也是接连有聚会。”

 “过去你就一向喜欢搞聚会。”

 “你可不喜欢。”

 “人都在变,是不是改变自己的习惯……”

 “当然。”

 “如果你再和我一起生活,会认不出我来的。”

 她依然笑容可掬的说:“愿上帝饶了我吧。”

 六年期间他们相亲相爱。一个离开一个,两人谁也不能活。朋友们说,这两人,如果有谁死了,另一个就会自杀。可朋友们不知道,他们一直受到误解的威胁。他们相爱,但互不理解。好像是爱情有更强大的力量,代替了理解。他说的话她能理解,可他什么也不愿意说。

 两人一块儿走到收款台。他没有主动提出为她付账,反正她招待朋友用的是他转给她的抚恤金。他想问问她母亲怎么样;她呢,想问他感觉如何,尿酸的毛病又犯过没有。两个人刚要同时开口说话,却又笑了,接着便什么也没有再说就分手了。

 回到家里,她听见妈妈躺在床上嘟哝,说她一定得改改那套半夜三更买东西的习惯,应该交朋友,做点事,不要老是哀叹失去了丈夫。她一言不发,收好买回的东西就睡了。

 他回到房间,打开一盒肉饼、饼干包和一瓶葡萄牙的葡萄酒,孤零零地吃着,喝着,一直呆到有了睡意,便躺下了。

 睡着前她想道,这个装腔作势的家伙。

 睡着前他想道,这条母牛。

  《邂逅》阅读题目:

 16请简要分析小说为什么以“邂逅”为标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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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请对文中画线语句从技巧、内容、作用三方面简要赏析。(6分)

 睡着前她想道,这个装腔作势的家伙。

 睡着前他想道,这条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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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这篇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加以概括。并请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理解或看法。(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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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下列关于小说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他”心口不一,吝啬小气;“她”苗条俏丽,却缺乏细腻温柔的性情。

 B“他”和“她”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分居后的生活状况,如对对方热切关心而外表故作冷漠。

 C“人都在变,是不是”一年的分居生活使男女主人公的性情发生了很大变化。

 D爱情的消失使“他”和“她”分道扬镳,猜疑使“他”和“她”破镜难圆。

 E莱辛认为,艺术美在最富于孕育性的那一顷刻;从情节安排看,本文完美地实践了这一点。

  《邂逅》阅读答案:

 16B、E、A

 17①“邂逅”是小说的核心情节,小说情节从男女主人公在超市邂逅展开,文末以分手作结。②“邂逅”的意思是偶然相遇,暗示男女主人“什么也没有再说就分手”的必然结局。③“邂逅”为人物活动提供契机。

 18技巧:心理描写(或“内心独白”)。(2分)

 内容:表现了男女主人公因邂逅时对方的态度而不满,更写出彼此的孤独寂寞和“怀念”。(各1分,共2分)

 作用:突出误解之深,强化主旨。(各1分,共2分)

 19小说通过叙写男女主人公分居一年后邂逅的故事,(1分)告诉人们仅仅有爱远远不够,不能用爱代替理解,要学会表达爱,理解爱。(2分。大意正确即可。)

 “理解或看法”示例①:就爱情婚姻而言,不仅需要真爱,还需要表达爱。现今,离婚率居高不下,许多家庭或因爱不被理解而分道扬镳;或因缺乏沟通和理解,爱情被时间稀释,最终形同陌路。爱和理解,是幸福婚姻家庭的共同元素。(言之成理即可,3分)

 “理解或看法”示例②:就父母与子女而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是本能,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由于年龄、经历和所处环境的关系,代沟往往对这种爱加以消解,这就需要我们“爱就大声说”,子女与父母长辈之间加强沟通,增进理解,让爱和理解成为我们共同的语言。(言之成理即可,3分)

 以上就是我收集的《邂逅》阅读题目及其参考答案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这个括号里能填写的词语太多了。

1、同学们都(想)与这位作家见面。

2、同学们都(希望)与这位作家见面。

3、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与这位作家见面。

4、同学说都(不敢)与这位作家见面。

5、同学们都(高高兴兴地)与这位作家见面。

6、同学们都(等着)与这位作家见面。

7、同学们都(排着队)与这位作家见面。

8、同学们都(知道)与这位作家见面。

……

还记得“徒步全中国第一人”吗

生存记忆

说起驴友的老祖宗,或许要追溯徐霞客、玄奘、法显乃至许多宗教创始人,如佛教释迦牟尼,耆那教玛哈维拉,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摩尼教摩尼,基督教耶稣,他们有过漫长的游历,阅尽人间百态而悟道,就近几十年而言,全民偶像级强驴则无可争议是他!那个发愿走遍中国的余纯顺,现在已辞世26年了……

年初偶然说起余纯顺,作家张敏熙说最让她感动的是,艺康摄像馆的老板曾书亮,将镇店之宝唯一的尼康相机送给余纯顺,这让她许多年后仍对曾总保持敬意,而我和余纯顺是路上偶遇,甚至谈不上认识,事后看了艺康橱窗展示的大幅写真照片,才确认是他。

那一年盛夏,烈日曝晒,透不出一丝风,白晃晃的316国道空无一人。我在局下街边等着理发,忽然眼前一亮,一个四十多岁虬髯大汉,腰圆膀粗,脸庞黝黑,背着包从县城方向走过来,步履沉实,大步流星,仿佛唐传奇里的“昆仑奴”,裹挟着旷野气息呼啸而过,后背的马甲橘黄而醒目的“徒步中国”字样,跟旁人边走边聊,我后来才知道是当地记者,在余纯顺离开古田时送上一程……

也不知是马甲上的字吸引了我,还是那人粗犷的气质震撼了我,我情不自禁跟上,走了十几二十米,那壮汉回头冲我笑了,然后另两个人也回头,我有些不知所措,烈日下傻乎乎的,若无其事地把目光投向旁边的田野,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要在这种天气里跟踪几个陌生人。所以当他们拐向凤都路口,我就悄悄往回走了,过了一会,我在理发店看到俩记者也往回走。过完暑期我回到学校,第二年夏天再得知下落,他已躺在罗布泊滚烫的沙海,身体朝着故乡上海的方向,再也起不来了……

这是我对余纯顺仅有的印象。那时他刚过独驴生涯八周年纪念日,进入古田那天是第九个年头的开始,谁又能料到不到一年功亏一篑!有关余纯顺当年的细节,时任《古田报》总编陆汝明先生曾撰文回忆:

1995年的7月2 日,自广东进入福建的余存顺从福州到古田。10天前我通过省城媒体的简讯,对余纯顺历经七度寒暑决意孤身一人走全国的壮举刚有所了解,而今壮士莅临,我自然不会放过采访他的机会。

余纯顺是6月22日告别福州经由闽清北上的。到达古田之后,他计划取道南平、武夷山离闽,于冬至前后到达苏州。

7月2日那天,骄阳当空,空气燥热得仿佛随时都可能发生自燃。余纯顺身背绣有“徒步全中国/上海一台湾 /1988一1995”文字的行囊,在闽清一古田的203省道上,没走一里地,汗水早已湿透了他的灰色衬衫和深蓝色的长裤。

第一件事,是到邮电局(所)盖“古田县城关”的邮戳,在他那厚厚的16开本的邮戳本上是第1433枚;第二件事,只要有条件,就抓紧冲洗沿途拍摄的胶卷,将照片连同 旅游 日记寄给在上海的父亲,他因此和古田“艺康影楼”的老板和摄影师成了朋友。

余纯顺1988年7月1日跨出“走遍全国”第一步,曾11次渡长江,17次过黄河,行经23个省市区和32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其间历尽千辛万苦,承受无数次生与死的搏战,到达古田行程已达39952公里。因此,他走烂了56双鞋,磨出过200多个血泡。在西藏与之邂逅的外国人,惊叹之余大都对他的举动百思不解,有的干脆称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最末一个古典式的殉道者。”

人们闻讯纷纷赶来争睹壮士的风采,了解他的传奇经历,直到7月11日余纯顺离开古田那天,走出了两公里地,还有六七个人骑摩托赶来赠送盘缠,并请他签名留念。分手时,余纯顺红着眼圈对记者说:“七年中,我在哪个县城都没像在古田呆这么长时间。古田人对我的激励,将化为我前进的动力!”

那一年我21岁,厌倦了小城的人情世故,内心极其苦闷,是那次短暂的邂逅,让我对远方有了莫名向往,多年以后我也走在路上,走过西南、西北许多无人区,遭遇狼群,听过虎啸,历尽苦辛,九死一生!壮哉,余壮士!此道不孤,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与你有关!雷殿生,一个早年也在路上遇见过余纯顺的后起之驴,他在余纯顺死后12年历时31天,徒步终于走出罗布泊,总算完成余纯顺的遗愿,而我却一再蹉跎,至今也没有如愿进入罗布泊!

余纯顺是迷失了方向死于高温气候,他太自信了,拒绝了向导和GPS导航。雷殿生进入罗布泊的前一年盛夏,我带两个驴徒步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其中一个家伙也嫌弃向导,被我骂得体无完肤。即使长期生活在沙漠中的人也会迷路的,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太渺小了!只能顺着它的脾气,根本谈不上征服,说什么征服,能捡回一条命就算老天爷慈悲了。自从十六年前一个人穿越麦克马洪线活着回来,我对于自己的生命和这个世界,只有深深的敬畏而没有任何不恭!

作者简介:欧阳瑾,福建古田人。资深媒体人,自由学者,近二十年专注于全球政治与宗教意识形态研究。曾有过长达十余年的西南、西北及中亚、南亚、西亚的游历生涯。近年着力于闽东北山区 社会 学和民俗学田野调查,发起“本地人用本地话讲本地故事”的民间文创活动,已完成百余万字《闽江边的中国》丛书即将出版,并已陆续翻译成外文发布于全球亚马逊平台。

《邂逅》

[俄]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

会有一天,飞雪落满了道路,盖白了倾斜的屋檐,

我正想出门松松脚——是你,突然站在门前。

你独自一人,穿着秋大衣,没戴帽子,也没穿长筒靴,

你抑制着内心的激动,嘴里咀嚼着潮湿的雪。

树木和栅栏,消逝在远远的迷雾中,

你一个人披着雪,站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雪水从头巾上流下,滚向袖口缓慢地滴落,

点点晶莹的雪粉,在你那秀发上闪烁。

那一绺秀发的柔光,映亮了:你的面庞,

你的头巾和身躯,还有这件薄薄的棉衣裳。

雪在睫毛上溶化了,你的眼里充满忧郁,

你的整个身形匀称和谐,仿佛是一块整玉雕琢。

这好像是我那被带走的心灵,

好像被镀锑的钢刀深深地划下了血痕。

你那美丽的面容,将在我的心中永驻,

因此,我不再过问人世间的残酷。

啊,陶醉于这些回忆,只觉得这雪夜重影闪闪,

在我们两人的中间,我划不开分界线。

当我们已经离去人世,那些年的事犹自遭人诽谤,

没有人会去寻问:

我们是谁,又来自何方?

扩展资料:

1、帕斯捷尔纳克是一个在主流意识形态之下坚持个性写作的作家,其精神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创作的主题上。早在20世纪20年代,帕斯捷尔纳克的诗作就蛮声诗坛,但由于他的诗歌多以知识分子的内心世界为描摹对象,与轰轰烈烈的外部世界总是有反差。

2、他创作于20世纪40年代末的长篇小说《日瓦戈医生》就是其典型例证。帕斯捷尔纳克在小说中通过主人公日瓦戈医生在短短40年的人生中所遭遇的一切来展示俄国知识分子在20世纪的命运问题。

这部小说是作者用自己的笔与心灵发出的对现实社会理智而动情地思考,如作家所说:“《日瓦戈医生》是我第一部真正的作品,我想在其中刻画出俄罗斯近45年的历史”。

然而,在苏联文化“解冻”时期的历史背景下,小说的内容和主题与苏维埃的主流意识形态下所倡导的“歌颂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的人和事”创作精神不相适应,而且创作方法与苏维埃官方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为唯一的创作方法”不相吻合。

帕斯捷尔纳克在小说《日瓦戈医生》的创作中不拘泥于当时一统文坛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理论框架”的束缚,大胆地运用了现代主义的表现手法,以超越现实的眼光,把自己对国家、社会、人生等种种思考和感受倾注到长篇小说中。

写出了“超乎寻常、引人瞩目的作品,这不仅使俄罗斯本土作家震撼,而且令此时已经进入后现代主义的西方文学世界惊叹”。

3、帕斯捷尔纳克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如《最初的体验》、《一个大字一组的故事》、《第二幅写照:彼得堡》等作品多角度地表现了作家青年时代对于外部世界的独特理解和心理体验。

对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展开了深入思考,以独特的诗学方式传达出对时代风云的沉思,高度关注被卷入历史洪流中的个性、特别是当代女性的遭遇,清晰地显示出书写一代知识者的命运、把一代人“归还给历史”的鲜明意向。

4、1957年,发表《日瓦戈医生》,并获得1958年诺贝尔文学奖,后因受到苏联文坛的猛烈攻击,被迫拒绝诺贝尔奖。

5、1990年是诗人诞辰100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这年为帕斯捷尔纳克年。

6、1986年,苏联出版帕斯捷尔纳克的两卷本作品之后,又出版了一本由帕斯捷尔纳克之子叶夫根尼·帕斯捷尔纳克写的他父亲的传记,小说《日瓦戈医生》也于1988年公开出版,在帕斯捷尔纳克百年诞辰的1990年出版了他的全集。

-鲍利斯·列奥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的作者是斯蒂芬·茨威格,奥地利著名作家。他出身在富裕的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然后周游世界,结交了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受到他们的影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从事反战工作,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一九三四年遭纳粹驱逐,流亡到了英国和巴西。一九四二年,在孤寂与理想幻灭中和妻子双双自杀。

茨威格在诗歌、小说、戏剧和人物传记写作方面都有过人的造诣,尤其擅长写中短篇小说和人物传记,作品主要以“激情、女性”为主题,通过描写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展现出的各种复杂丰富的感情活动和心理状态。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可以这么说,它讲的是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18年,看完小说,我们不禁会发出感慨:为什么爱一个人可以如此深情?如此卑微地爱一个人,值得吗?

《牡丹亭》中有一句名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不顾一切,死心塌地而又无怨无悔。

女主爱了作家整整18年,直到她最后死去,如果她没有故去,多半还是会继续爱下去的。那女主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地爱上男主呢?

 女人爱男人,源于崇拜

我们说,女人爱男人,源于崇拜;男人爱女人,源于欣赏。自古美女爱英雄,何为英雄?心中崇拜,即为心中英雄。所以,女人爱男人,是从崇拜开始的。女主崇拜男主,所以真心实意地敬重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在作家搬家期间,还没有真正住到女主对面的房子中去,女主心里就对他充满了好奇心和敬畏心了,急不可待地等着作家搬进来住。

搬迁的工作是作家的仆人主持的,这位上等男仆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很深,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和其他仆役们亲密无间,谈笑风生,但又没有因此降低身份,和女主的母亲打招呼时毕恭毕敬,对女主这个小毛丫头也总是和蔼可亲的。

有一天,女主放学回家,看到搬运工正在把作家的东西抬进去,女主惊呆了,她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多好东西,比如印度的佛像,意大利的雕刻,色彩鲜艳的油画,还有越码越高的书堆,书堆里有法文书、英文书等等。

你看,作家人还没有出现,他在女主心里已经有光环了:富有、彬彬有礼、有学问又充满了神秘感。

更重要的是,他其实也是女主的救星。因为和上一个租户相比,作家简直不要太好。那一家人可以说是人见人怕,男主人是个酒鬼,老是揍老婆,这家的孩子还老是欺负女主,在她背后说脏话,用雪球砸女主,砸得她头破血流。

这让少年的女主怎么不期盼着作家的到来呢?想着想着,作家终于来了。他穿着浅褐色的运动服,上楼的时候两级一步,步伐轻捷,十分潇洒。作家把帽子拿在手里,脸上容光焕发、表情生动,头发漂亮有光泽。这和少年女主的猜想完全相反,她本来以为作家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和蔼老头,没想到他这么年轻英俊。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女主,她开始只对作家的事情感兴趣,这时,女主已经爱上作家了。

女主观察着关于作家的一切,他的交际圈很广,有不修边幅的大学生,有歌剧院的指挥家,有上商业学校的姑娘们,有乘着小轿车的太太们。

女主就这样小心翼翼地留心着作家的一切。直到一个时刻,女主彻底地迷上了作家。那天,女主跟一个女同学在大门口闲聊,作家从小汽车上跳下来,准备回家,女主情不自禁帮男主打开了门,作家看了女主一眼,眼光温暖柔和,冲着女主微微一笑,然后说了一声:“谢谢,**。”

就这一眼,就是这样的眼神,让女主彻底沦陷了。

听到这,也许你会说,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嘛,不就是一个懵懂少女爱上邻家叔叔的故事吗?

也许是的,如果不是女主,换做其他女孩,她未必会如此轻易地就痴迷上一个人。但女主不一样,她一旦认准了,就是一生。

 原生家庭的影响

美国著名“家庭治疗大师”萨提亚认为,每个人都和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将会影响他的一生。

心理学研究也表明,当一个人未能与父母建立起比较强烈的依恋关系,其内心的安全感空缺是无法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动消除的。很多缺乏安全感的人总觉得没有人会永远爱自己,但对爱情会抱着一种近乎神圣的热忱。这是因为童年时期爱的缺失,长大后特别渴望补偿回来,这是心理学中的补偿心理防御机制。

女主正是这样,她的父亲是个寒酸的会计员,很早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成天心情抑郁,郁郁寡欢,靠养老金生活,总是胆小怕事,对女主也不贴心,甚至从来没有亲吻过女主。

女主也很讨厌那些有点变坏的女同学,她们把爱情看成是儿戏,而在女主心中,爱情是至高无上的。于是,女主把原来分散零乱的感情的全部感情,集中起来都奉献给了作家。

从十三岁到十六岁,女主的每一个小时都是在作家身上度过的。她在自家门上的小孔中窥视着男主的生活,坐在冰冷的门廊里守候着他,把作家扔掉的雪茄烟头看作圣物,亲吻作家的手摸过的门把,晚上也借故跑下楼,到胡同里看作家哪间屋子里还亮着灯光。

正因为从小就没有享受到过父母的爱,所以,一旦爱情的种子发芽,女主就会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用全部的热情去守护这份爱。

可就在女主情窦初开的时候,重大的转折出现了,这进一步加深了女主对作家的感情,自此一往情深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原来,是女主的母亲答应了一个商人的求婚,她的母亲决定带着她一起跟着这个商人远走他乡了。这意味着,女主就要和作家分别了!

在女主还能住在胡同里的最后一个夜晚,那时她才十五岁,她站在寒气彻骨的走廊里,吓得浑身僵直,鼓足了所有的勇气,用指头去按作家的门铃,她想跪下来,求男主收留她做一个小丫头,做一个奴隶,她不想离开作家。

可是作家根本不在家,然后女主就在寒冷的夜里不睡觉,一直等着作家回来,因为怕自己睡着,也不拿毯子,生怕太暖和了就困了。

女主等到了夜里凌晨两三点钟,才等到作家回来了,可是他却搂着另一个女人。第二天,女主就被拖到另一个城市去了。

  契可尼效应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契可尼效应,说的是一般人对已完成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易忘怀,而对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目标的事情却总是记忆犹新。

而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初恋就是典型的未果事件,于是,导致很多人都有初恋情结,对初恋对象总是终身难忘,对初恋的感觉总是刻骨铭心的。

作家对此时十五岁的女主来说,就是刻骨铭心的初恋啊。这次的离别,更是让这种初恋发酵成了带着绝望的痴恋。

张爱玲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此刻的女主,早已甘愿成为作家身边一颗微小的尘埃,在自我的想象里开出一朵纯洁的白玫瑰,与作家无关,与现实无关。

 自知卑微,无怨无悔

女主的爱太卑微了。这种卑微集中体现在了男主对女主的3次遗忘上。哪3次呢?

第一次是在女主快满十八岁的时候,此刻距离女主爱上作家时候的十三岁,已经过去快5年了,女主对作家的感情却一如往昔,随着身体的发育,这份感情变得更加炙烈、更加具有肉体的成分了。

席慕蓉说:“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说的就是此刻女主的心情。当年拉作家门铃的小女孩,脑海里其实有一种潜意识,而现在,这个潜意识变成了真切的思想:女主打算把自己奉献给作家,完全委身于他。

于是,她拼命自食其力,工作养活自己,终于能离开家,来到作家的城市了。每天在店里干完很累很重的活之后,她都会站在作家的胡同里,即使风雪交加,寒风刺骨,也不例外。

可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作家也没有注意到女主,直到有一天,一辆卡车停在街上卸货,作家擦着女主的身边走过,和女主四目相对,他这才注意到了女主,可是他依然没有认出女主就是五年前住在对门的小女孩。

两天后,两人再次邂逅,作家只认出女主是两天前的那个十八岁的美丽姑娘,和女主攀谈起来,然后,他把女主当作所有和他有着露水情缘的女人一样,邀请女主一起吃晚饭,吃完晚饭询问女主是否要去他家里坐坐,女主根本无法拒绝男主,更何况他是她爱了五年、等了五年的人呢。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三个夜晚,第三夜之后,男主就说,他要动身出门去了。女主给他留了地址,可并没有等来男主的联系。就这样,他们第二次失联了。

男主第二次忘了女主,是在十年后,那时女主已经成为一个卖身的高级妓女,在一家灯红酒绿的舞厅里,男主用渴慕的眼神看着女主,示意她去前厅。

女主心慌意乱,可是不由自主,还是跟着男主走了,男主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夜间卖笑的女子。

一夜春宵之后,还是没有认出女主是谁,甚至还要付钱给女主,女主痛苦不堪,眼泪就要出来的时候,快步走出了男主的房门,却在前屋和男主的老仆人撞了个满怀,女主眼中含泪看了仆人一眼,可就这一秒钟,老仆人就眼睛一亮,认出了女主就是当年对门的小女孩。

可男主却根本不记得女主是谁了。

可是女主此时已经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就是在女主十八岁和男主有了3夜的肌肤之亲之后,女主就怀孕了。

临产前,不能去店里上班,只能靠变卖首饰过活。在女主最后的几枚金币被洗衣妇偷走了之后,她一贫如洗了,只能到屠宰场一般的产科医院去生孩子,那里都是穷困潦倒的社会渣滓,医生毫无顾忌地占着女病人的便宜,病房里惨叫不断。可女主还是不顾一切地生下了孩子。

此后,女主为了给男主的孩子过上优越的生活,她决定卖身。有很多男人愿意给漂亮的女主提供好生活,向她求婚,也很疼爱女主的孩子,可是女主还是深爱着男主。

她觉得自己只属于男主一个人,既然男主不爱她,那么她的身体怎么样,她也就觉得无所谓了,可是她的爱只属于男主,她也不愿嫁人,她不能拴住自己的手脚,要随时为男主保持自由,只要男主召唤一声,她就会义无反顾地跟过去。于是,在舞厅里的再一次邂逅,女主又一次没有拒绝。

可男主又一次地忘记了她。

男主第三次忘记女主,是在男主收到女主的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的时候,而这时候,女主已经去世了,因为女主的儿子因为流感病逝了,她和男主之间唯一的纽带断了,女主再也生无可恋了。

她给男主留下了一封信,在信里,把自己对他的爱,完完整整地说了出来。

男主看完了信,两手哆嗦,他模模糊糊回忆起了一个邻家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但这些回忆还是朦胧不清,混乱不堪,构不成一个图形。他终究还是想不起一个完整的女主的样子,他忘了。

勃朗宁写了一首著名的诗歌《我怎么样爱你》,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爱你,用我童年的信仰;我爱你,就像爱那些天上的圣者;我爱你,用我生命中的呼吸、欢笑和泪水;在我死后,我会更加爱你!”

这段话和女主信中最后的“我爱你”三个字,是同等份量的吧。

听到这,也许你要问了,如此卑微地爱着一个人,值得吗?

也许是值得的,又或者爱是无法用值得不值得来评价的,唯有女主自己的感受才是真的。每一次和男主的邂逅,男主都遗忘了她,根本记不起有她这样一个人,更不要说,对女主的爱有其他任何的回馈了。女主有失落,有绝望感,可终究还是充满幸福的,她自知卑微,但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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