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丁九篇》。根据查询梦中邂逅博尔赫斯小说相关资料得知,梦中邂逅博尔赫斯收录在《但丁九篇》书中。但丁的《神曲》是博尔赫斯钟爱的作品,本书收录了他为它写下的九篇妙趣横生的短文。本书有别于艰涩乏味、空洞无物的学术论文,有的从《神曲》里的一个人物,有的从其中的一个细节,有的甚至从某个词语出发,结合心理学,哲学,神学等各领域的观点,丰富了对《神曲》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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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地铁站的邂逅》第一次邂逅,是在空荡荡的地铁车厢里肖行堪从奶茶店面试回来,看见那个男人靠在车厢一隅打电话,西装革履,好看得不像话于是他偷偷拍下别人照片,结果被抓了个正着第二次邂逅,还是那条地铁线上,他从奶茶店签合同回来,见义勇为做好事反被打了个血流不止第三次邂逅,同样的地铁,他知道了这个男人叫杨兆,在大雨的天气跟着这个人回了家第四次邂逅,肖行堪将名为“风暴の瓶”奶茶送给了杨兆“风暴瓶……这个奶茶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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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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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媛媛为身上的吻痕,犯愁起来。
她突然想起,再过两天,自己的例假,就要来了,只要让张长友知道例她假来了,他就不会马上回来。
想到这里,她拿起电话,想打给张长友,但又犹豫,大白天和他说这个,反倒怕引起他的怀疑,对,问问陈东,陈东是她弟弟,比她小三岁,他现在跟着张长友,在矿里做管理,他应该知道张长友的行踪。
“陈东,你还好吗?”陈媛媛这样问他。
“姐,我好着呢!有事吗?”
“没事,只是好久没见到你,就打个电话问问你的情况!”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秀眉还好吧?”
陈媛媛问的秀眉,是她的弟妹,也一起在矿里做事。
“她也很好,只是你自己一个人在家,要照顾好自己!”
“你今天有看见你姐夫吗?”这才是陈媛媛最关心的事情。
“见到过他,这两天上面在检查,他正陪着他们呢!”
“哦,要检查几天?”
“两三天吧!”
陈媛媛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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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Anna是1999年的9月15日。那天早晨我跟往常一样,5点30分起床,5点50分就出去晨跑。跑了一段路拐弯以后,突然发现前面有个红色的影子。我加快速度,冲到了前面,发现是一个穿红色运动服的女孩也在跑步。她手里拿着一本书。我想,这下我有了一个晨练的伙伴了。我与她保持同样的速度跑着。我感到奇怪的是,她似乎当我是透明的,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忍不住打了一声招呼"Hi!”。而她只是挥了挥手表示回礼,继续专注的跑。我也就默默的跟着她跑。直到我们分道的时候,她仍然没说过一句话。
第二天我依旧在同样的时间出去晨跑,几乎在同样的地方又看到了她。我对她说:
“Goodmorning!Nicetomeetyou!”
她转过脸来,眼里带着有些异样的神情边跑边看了我一下,回答说:
“Morning!Nicetomeetyou,too。”然后继续一言不发的跑着。
我顿时觉得这女孩有个性!或许她对我用英语跟她到招呼感到有些奇怪才用异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吧。因为我们住在比较偏僻的小地方,会说英语的除了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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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声「预谋邂逅」同名故事。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他说了句:“喂”。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 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的每天日程。 他住得比我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好东张西望,来一辆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跐溜地蹭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站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围成一圈聊天的另一边,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把球砸到我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 写过情书想过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的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礼拜。 于是在早放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时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 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 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一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移民去了荷兰。 我以为没有被你看出破绽;却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后来我高考真的没有落榜,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来我工作,后来我辞职,后来我成为了“炸鸡少女阿肆”。 后来有一天我在私信里面看到一条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写: “其实那天我想跟你说的是,喂,我要走了。” 我点击进那个人的主页,所在地显示为:荷兰,阿姆斯特丹。 他最新的一条微博是: “这不经意的片段,是你预谋的偶然。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后面添加了一条分享阿肆的歌曲《预谋邂逅》的链接。 我有点怔怔的,回忆里时常冒出来的那个没有下文的“喂——”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和他的主人重逢了。 “喂,我要走了。” 从未真正相遇,又谈何告别呢。 假若那天我没有落荒而逃,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呢? 过了两天私信又多了一条: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跟你告别吗?” 多年无解的“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遗憾突然又从时光的缝隙里钻出来,像一条巨蟒勒住了我。 然而最后,我还是在回复框里敲下了这么几个字: 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发送之后,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 过往种种错过,我才成为了今天的我。 你的生活里总会出现一个又一个暂时得不到安放的遗憾。 直到有一天你能够将自己的纠结解开。 你就会像此刻的我一样无比坚信:因为他是喜欢我的。 这幻想中的乐观,是我内向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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