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狄仁杰》是什么时候谁写的?

《神探狄仁杰》是什么时候谁写的?,第1张

是荷南汉学家高罗佩写的 在西方狄仁杰是与福尔摩斯齐名的大侦探
这是高罗佩的资料

痴迷中国文化 写出侦探小说
史海回眸:高罗佩塑造了狄仁杰
刘作奎

侦探狄仁杰的形象

对中国文化情有独钟

荷兰人对中国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荷兰的汉学大师高罗佩博士对中国文化的传播。他的侦探小说《狄公案》发行100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外文出版。高罗佩在中国文化、艺术、法律及社会等方面渊博的知识在他的小说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断指记》便是其中一例。在1964年春荷兰的“书籍周”上,该书曾被免费赠送给买书的人;他的另一本《黄金案》被荷兰贝尔纳亲王翻译成西班牙文出版。他因成功地把唐朝官员狄仁杰塑造成了“中国的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使自己大红大紫,在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高罗佩,原名罗伯特·汉斯·范·古利克。高罗佩是他到中国后起的名字。他1910年出生于荷兰祖芬,幼年时曾随父亲在荷属东印度住了9年,1923年回到荷兰。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文字使他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读高中时,他开始学习梵文,16岁时,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1929年,他进入当时荷兰的汉学中心莱顿大学学习中文与法律,同时系统地学习中文。1933年,他进入乌得勒支大学攻读中文、日文、藏文、梵文和东方历史文化,连后来学的,他总共通15种语言。25岁时他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此时已初露端倪。

1935年高罗佩毕业后,到荷兰外交界供职。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他先后供职于荷兰驻东京、重庆、南京、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的领事机构。1943年,他来到中国重庆。那时重庆是抗日战争的大后方,也是中国学者、名流荟萃之地。当时高罗佩担任荷兰流亡政府驻重庆使馆一秘。重庆中外文化人云集,使他有充分的机会接触这些名流,为他全面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迷恋中国琴艺与书法

1943年初到重庆时,高罗佩就被神奇美妙的中国文化所吸引。安顿下来之后,他开始细心研究中国文化的精髓。首先,他对中国琴艺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说自己“癖嗜音乐,雅好古琴”。不久,他聘请中国琴师叶诗梦指导自己弹奏《高山流水》等乐曲,并颇有体会地讲,“贵国琴理渊静,欲抚此操,必心有高山流水,方悟得妙趣和奥秘。”每当弹琴时,他神情专注,摇头晃脑,一副沉醉其中的模样。同年他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社会名流组织“天风琴社”,专门从事中国琴艺研究。这年中秋节,高罗佩“偕未婚妻水世芳女士与美国东方学者艾维廉博士等社会名流

聚会,在嘉陵江边鼓琴弄瑟,引吭高歌”。时人称:“此次雅集,堪称抗战时期华夏文化绚丽异彩的一次弘扬,是文人的盛会。”

高罗佩认真投入中国琴文化研究,还真搞出来点名堂。1940年,他花费大量心血写成英文专著《琴道》一书,由日本上智大学出版,此书被认为是古代琴学研究领域的权威之作。不仅如此,高罗佩在追寻中国琴学东传日本的踪迹时,发现明末清初有一位旅日僧人,法号东皋,在日本琴史上很有影响,也许是把中国琴学传入日本的第一人,而其名字却绝少出现在中国史籍中。随后他用了整整7年时间遍访名刹古寺、博物馆院,共获得禅师遗著遗物300余件,辑成《东皋新越禅师全集》,原拟于1941年付梓,后因太平洋战争爆发而流产。1944年,他在重庆出版了《东皋禅师集刊》,成为中国佛学史补缺之作。这位异乡客因热爱中国文化而发掘出如此多的东西,确实令人吃惊。

高罗佩从20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据他的夫人回忆:“从我认识他,一直到他临终,他没有一天中断过练习中国书法。”到重庆后,他更是将这种爱好发挥到了极致。他的“高体”字独有一格,在西方人中,他的书法无疑是首屈一指的。他的字笔力雄健,功底深厚,并偏爱行书与草书。中国书法家沈尹默、郭沫若、于右任等常是他的座上客。他还能写中国旧体诗词,曾与郭沫若、徐悲鸿等唱和,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道独特的景观。中国旧体诗既讲音律,又求意境,外国人一般很难把握。天性认真的高罗佩搜肠刮肚,推敲个不停。下面的一首七律是赠给友人徐文镜的,如果不说,很难辨别出是外国人的手笔:漫逐浮云到此乡,故人邂逅得传觞。巴渝旧事君应忆,潭水深情我未忘。宦绩敢云希陆贾,游踪聊喜继玄奘。匆匆聚首匆匆别,便泛沧浪万里长。

娶中国女子为妻

由于对中国文化的强烈认同和沉迷,高罗佩一心想找一个有教养的中国女子终身为伴。

经过他不懈努力地追求,终于如愿以偿。在重庆任荷兰使馆一秘时,他爱上当时在大使馆任秘书的江苏名媛水世芳女士。水世芳为清代名臣张之洞的外孙女,其父亲水钧韶曾在中国驻列宁格勒总领事馆工作,后来任天津市长。水世芳系名门之后,并且是齐鲁大学毕业生。共同的爱好与兴趣以及高罗佩的诚意打动了中国少女,两人经常在各种场合出双入对,最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1943年,高罗佩与当时22岁的水世芳结婚。有趣的是两人一共结了“两次”婚。一次是按中国的传统举行,一次是按西方的传统举行。这在当时也成为一种美谈。婚礼期间,贺客盈门,多为中西文士。值得一提的是,他和学路相近的英国学者李约瑟多年友情,就是从重庆婚礼席上开始的。高罗佩与水世芳共有4个子女。

创作侦探小说一举成名

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一本清初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颇为赞赏。他也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喜欢读西方的侦探小说,这些小说在西方水平很低,而且当时翻译成中文后水平更低了。高罗佩对中国人没有看到自己历史上有出色得多的侦探小说而遗憾。同时,欧美等国兴起的“福尔摩斯热”也激发了高罗佩要在东方这块神秘的土地上挖掘出中国人自己的大侦探。他索性把《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沿用主人公狄仁杰,又用英文写了《铜钟案》。1949年,他准备用英文作为稿本,再写成中文和日文出版,但中国出版界根本不关注狄仁杰,日本出版商认为此书把几个和尚写成坏人,有侮辱日本佛教界之嫌,因此此书最后只能以英文出版,但出版后大获成功,一发不可收拾。高罗佩又写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等,合成一组,此为初期的《狄公案》。高罗佩本准备就此歇笔,此后也好几次宣布封笔,但是广大读书界欢

迎,出版社不断敦促,只能再接再厉。1952年,高罗佩奉调到荷兰驻印度大使馆担任参事,他以《狄仁杰奇案》为书名,用中文把《中国迷宫命案》改写成章回体小说,于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出版社出版。这本小说共有52回。西方人写中文章回体小说,高罗佩是绝无仅有的。从1954年至1967年,他又用英文撰写了《中国潮中案》、《漆屏风》等十几个中短篇小说,这些小说组成了130万字的宏篇巨制———《狄公案》。《狄公案》的英文名字是《JudgeDee》,可直译为《狄法官》,出版后立即征服了西方读者,在欧洲风行一时。“JudgeDee”(狄公)从此成为欧洲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成了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的福尔摩斯”!

狄仁杰是唐朝武则天时代的一位宰相,《旧唐书》中说他在担任大理寺丞(相当于最高法院的审判厅厅长)时,一年判了17万个积压的案子,没有一起上诉。高罗佩就是依据这句话,再加上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的素材,演绎出了一部传奇小说。

现在狄公小说在西方流行已久,被译成十多种文字,甚至包括瑞典语、芬兰语、克罗地亚语等小语种,并有好几次拍成**。

一个高产和多才的中国文化研究者

高罗佩的多才多艺在出版《狄公案》时得到全面体现。为了完善书的内容和形式,全部《狄公案》以及其他关于中国古代文化著作的插图,都是由他亲自精心设计,亲手绘制而成的。他对中国古代木刻插图艺术也模仿得惟妙惟肖,简直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经他亲手绘制的插图,如果不认真辨别,你一定会认为是出自中国古代画家之手笔。为了消除人们的误解,他在每幅插图上都署上“H·R·H”的签名。这3个字母是“荷兰·罗伯特·汉斯”的缩写。他在精心绘制的一幅中国画上用汉字题款:“荷兰国笑忘高罗佩识于芝台之中和琴室。”这里面的“笑忘”是他自取的字,暗寓“笑忘百虑”之意;“芝台”是号;“中和琴室”是书斋名。他与水世芳女士结婚之后,把书斋改名为“吟月庵”。这些古色古香的字号、书斋名称,体现了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倾心向往。

1950年,高罗佩的小说《迷宫案》准备出日文版时,出版商要求以裸女画为封面。高罗佩认为这种做法绝非中国传统,于是拒绝了。但随后高罗佩意外地发现,性问题在中国有很深的传统,便开始研究中国春宫,经过长期努力辑成《秘戏图考:中国彩印春宫版画》一书。1961年,高罗佩又出版《中国古代房内考》,是全世界系统整理中国房中术书籍的第一人。一位美国女学者这样评论道:“无论自取材或立意言之,都是无价之宝。”

即使是在这些学术研究中,高罗佩也时不时暴露出对中国文化的强烈认同,从反面说就是强烈的亲华色彩。在研究中国古代房中术时,他认为在中国春宫画及房中术中,“看不见西洋人种种暴虐诡异的反自然病态”,因此中华民族身心健康,两性生活自然而正常,“中国民族与文化持续不衰,最大原因是他们2000多年以来不断地研究男女均衡的艺术”。至于中国春宫画,“证明以为中国古代画家拙于描画人体,完全是西方偏见”。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认同令中国人感动,但未免对西方关于性的认识有所贬抑。而且高罗佩在许多著作的行文中,由于过分投入,经常以“吾华”来称呼中国,把自己完全融入中国文化之中。

1965年,高罗佩又被派到远东,出任驻东京大使。在东京他也养了一只长臂猿。在那里他完成了他的最后一部著作《中国长臂猿考》。1967年夏,高罗佩请假回国,自此再未返回远东。同年,他在海牙患癌症去世,享年57岁。当时他的身份是“荷兰驻日本大使”。▲

《环球时报》 2003年09月22日 第十一版

参考资料:

http://wwwpeoplecomcn/GB/guoji/1031/2105680html

荷兰人高罗佩

写狄仁杰的荷兰人--高罗佩
时间:2007/02/20 出处:

作者:赵毅衡

他是名士派头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Robert Hansvan Gulik,1910——1967年)。他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说(JudgeDeeMysteries)影响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非学术圈子里的西方人,他们了解的中国,往往来自《狄公案》。而且此套小说在西方雅俗共赏,影响不限于只读通俗小说的俗众:伯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长贝林教授研究中国法制史,就是从狄公小说入手的。 高罗佩父亲是荷属东印度的军医。高罗佩1910年出生于荷兰,但是五岁起就到雅加达上小学,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使他对中文产生兴趣。读高中时,就开始学习梵文,十六岁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后在莱顿与乌特雷支大学攻读中文、日文、藏文、梵文,连后来学的, “通”十五种语言。上大学前,他已经参加编辑印第安“黑足族”(Blackfoot)文字词典,学士论文是《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的法律》,这个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可见才20岁的高罗佩眼光之远,也看出他对中国人的同情由来已久;他的硕士论文是米芾《砚石》英译,25岁以中日印藏诸民族的“拜马教” 考证,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弱冠就初露端倪,兴趣太广泛这“毛病”也早就显明。 1935年高罗佩毕业后,入荷兰外交界供职,主要任职于远东各国。他自己说他是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工作却只有暂时意义;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学术有永久价值;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是消遣。我个人觉得高罗佩的外交官生涯并无特色,在东南亚不断调任,他自己深以为苦。唯一觉得日子过得有意思,是1943——1945为荷兰流亡政府任住重庆使馆一秘时,当时重庆中外文化人云集,他如鱼得水。此后他两度使日,正合他收集中国文物的目的,也是高兴日子。高罗佩虽然1967年57岁英年早逝,但是一生事业著作极丰,兴趣爱好更是三头六臂:他是名士派头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 先说高罗佩的艺术爱好:他琴棋书画无不擅长。二十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他的“高体”字独有一格,风姿高迈,中日专家均能识别;他曾从叶诗梦学古琴,并在重庆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 “天风琴社”,有英文专著《琴道》;追踪中国古琴流传日本的历史,他发现了将曹洞宗带到日本的禅宗大师东皋心越的大量资料,1944年在重庆出版《东皋禅师集刊》,为近世佛学史补缺之著;曾学围棋,未知最终达到的段位;曾学中国画,译陆时化《书画说钤》;曾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gibbon),并亲自养猿观察,作《长臂猿考》1958年出版五百多页的巨著《书画鉴赏汇编》教洋人如何辨别真赝中国文物,并且以自己所刻印章作例,说明什么是假货,很有自知之明。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曾经君子求淑女:抗战时期在重庆任荷使馆一秘时,与时任使馆秘书的水世芳女士恋爱,水为张之洞外孙女,名门之后,齐鲁大学毕业。在重庆举行一西一中两次婚礼,贺客盈门,多为中西文士,他和学路相近的李约瑟多年友情,就是从重庆婚礼席上开始的。 高罗佩在重庆时,读到一本清初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他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耽读西方三流侦探小说的三流翻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历史上有出色得多的侦探小说。他把《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后,就袭用其主人公狄仁杰,用英文写了本《铜钟案》,原拟用英文作为稿本,再写成中文和日文出版。但其时1949 年,中国出版界顾不上狄仁杰,日本出版商认为此书把几个和尚写成坏人,有侮辱日本佛教界之险,危及战后敏感的社会关系。因此此书最后只能以英文出版。但出版后大获成功,一发不可收,高罗佩只能再写四本,《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等,合成一组,此为初期《狄公案》。高罗佩本准备就此歇笔,此后也好几次宣布封笔,但是广大读书界欢迎,出版社不断施压(这是高罗佩一生唯一赚钱的一套书,其余均是赔本),只能再接再厉,共写了十三本狄公小说,包括一本短篇集,每年一本,欲罢不能了。 这些小说中的狄公,不是正襟危坐的青天大人包公、施公,也不是鬼鬼祟祟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而是二者的奇妙结合:幽默开朗,时有俊语;智慧机敏却不矫饰;清廉刚正却不拘泥古板;喜欢女人却不失度;而且文武双全,紧要时还能挺剑格斗几个回合。他的上司、同僚,都是昏庸颟干页,只求升官,不问民间疾苦。而地方上的狱吏捕快则腐败堕落,与犯罪集团沉瀣一气,鱼肉乡民。狄仁杰在这一片混沌黑暗的阴谋暴行中坚持正义,对抗罪恶,却并不摆出一付怨天尤人,唯我独醒,欲挽狂澜与既倒的海瑞架式。如果中国历代清官都有狄公的迷人性格,中国政治恐怕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这些小说生动有趣,但其中说到中国的典狱,刑律,习俗却是于史有据,并非信口开河。高罗佩对明代中国情有独钟,(他的书斋易名多次,曾称“尊明阁”)书中社会习俗与明朝基本相符,而不是唐朝,但不少司法问题,却符合《唐律疏》,等法典。《铜钟案》中的和尚不规,勾结京官干预朝政,的确是唐朝政治的特色。高罗佩译注过元代刑典案例集《棠阴比事》,但他还从大量中国文献(包括俗文学)中汲取材料,例如《迷宫案》中就用了严世蕃用笔杀人故事,《龙图公案》中的拆画轴故事,《今古奇观》中的滕大尹故事。书中的迷宫设计来自《香印图考》,而其中女同性恋情节则借自李渔“贤妻选妾”剧本《连香伴》,并且加上高罗佩本人对中国多妻制社会中女子性生活的研究。光这一本小说,就有那么多讲究,让人不敢小觑像是通俗小说的《狄公案》了。 作为汉学家,高罗佩在以收集中国春宫画,房中术书籍,研究性学而享盛名。中国性学如今已是东西方共同的“显学”,高罗佩远远开风气之先,成为研究者无法绕过的出发点。在五六十年代的汉学界,的确只有高罗佩这样的名士派,才有此胆识。 高罗佩的性学研究,实际源自小说。他的《迷宫案》于1950年准备出日文版时,出版商要求以裸女画为封面(当时日本时尚)。高罗佩断然拒绝,说这绝非中国传统。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分别致函日本、中国几十家古董商,讯问有无明代木刻裸体画像,结果上海商号说他们的顾客有,可供临摹,京都的古董店却有明代木刻册页的原本刻版,即一套二十四幅的彩印《花营锦阵》。他这才明白晚明的艺术风气。由此他开始研究中国春宫,瑰集为《秘戏图考:中国彩印春宫版画》一书。1961年高罗佩出版《中国古代房内考》,是系统整理中国房中书籍的全世界第一人,后书有1990年上海版译本。 不过高罗佩的学术研究,的确带着感情色彩:亲华色彩。他认为在中国春宫画及房中术中,“看不见西洋人种种暴虐诡异的反自然病态”,因此中华民族身心健康,两性生活自然而正常,“中国民族与文化持续不衰,最大原因是他们两千年以来不断地研究男女均衡的艺术”。至于中国春宫画,“证明以为中国古代画家拙于描画人体,完全是西方偏见”。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热情令人感动,但是这两点结论,未免对我们这个民族过于恭维。 狄公小说中的插图,是高罗佩自己画的,仿明版《列女传》和《列仙全传》风格,但时有裸女形象来自中国春宫,他用半透明纸描下图形,组合而成,笔调稚拙,别有风味,与小说行文之轻快爽利互为映衬。 狄公小说在西方流行已久,狄公小说译成十多种文字,包括瑞典语、芬兰语、克罗地亚语等小语种。有好几次拍成**。 按高罗佩的原意,中文本应当是标准本。可惜此套小说中文本八十年代前一直没有机会出现。七十年代末,我劝友人陈来元(现任中国住津巴布韦大使)与胡明(现为中国社科院文学所胡适研究专家)以中国元明通俗小说的语言翻译这套书,以归本还源,因为这原是高罗佩写此套书的范型。他们做得非常成功,几可乱真,证明高罗佩的确是把白话小说读通了。当时内地竞相翻译《狄公案》的有多人,但陈与胡的拟元明口语译本竟成定本,也是电视剧中对话的所据本。他们译出来的《狄公案全集》有一百三十多万字。二十多年来,翻印、盗印本不知几许,电视剧改编也有多次,却从无人能重译,本文引用《狄公案》各书的标题,也是陈胡二位所取,竟成定译,这是二位朋友与我谈起时不免得意的话头。 不料最近我考得,1952年高罗佩从日本调任印度,在新德里时,曾把《迷宫案》从英文译成中文,题为《狄仁杰奇案》,在新加坡南洋印刷社出版,原来这就是高罗佩一再说“中文为定本”的原意:他真的写了中文本!全书前加了楔子一首:

运转鸿钧包万有,日星河岳胎鲜。人间万物本天然,恢恢天网秘,报应总无偏;

在位古称民父母,才华万口争传。古今多少圣和贤,稽天行大道,为世雪奇冤。

我们知道高罗佩能作旧体诗,对仗尤其工整,真是下过功夫的,不然何以为名士?但是读来终究是“做出来的”,难以像中国的旧体诗大师如鲁迅、郁达夫,挥洒如意而自然天成。但是这首“西江月”却真正吓了我一跳:如此合辙上调的“白话”唱词,不拿文人腔,不掉书袋子(这反而容易做到),完全民间艺人口吻,活灵活现。如果高罗佩能把《狄公案》全写成这样的中文,就是千古一人了。

【高罗佩作品一览表】 作品名称 英文书名 写作时间 公元663年(蓬莱县令): 《五朵祥云》 Five Auspicious Clouds 1967 《黄金案》 The Chinese Gold Murders 1959 《雨师秘踪》 He Came with the Rain 1967 《红丝黑箭》 The Red Tape Murder 1967 《四漆屏》 The Lacquer Screen 1962 公元666年(汉源县令、汉阳县令、韩原县令): 《湖滨案》 The Chinese Lake Murders 1960 《朝云观》 The Haunted Monastery 1961 《断指记》 The Morning of the Monkey 1965 《莲池蛙声》 The Murder on the Lotus Pond 1967 公元668年(濮阳刺史、浦阳县令): 《铜钟案》 The Chinese Bell Murders 1958 《御珠案》 The Emperor's Pearl 1963 《玉珠串》 Necklace and Calabash 1967 《真假宝剑》 The Wrong Sword 1967 《跛腿乞丐》 The Two Beggars 1967 公元668年(时间未确定,浦阳县令): 《红阁子》 The Red Pavilion 1964 《黑狐狸》 Poets and Murder 1968(遗作) 公元670年(兰坊县令): 《迷宫案》 The Chinese Maze Murders 1952 《除夕疑案》 Murder on New Year's Eve 1967 《紫光寺》 The Phantom of the Temple 1966 《太子棺柩》 The Coffins of the Emperor 1967 公元676年(北州刺史): 《铁钉案》 The Chinese Nail Murders 1961 《汉家营》 The Night of the Tiger 1965 公元677年(大理寺正卿、京都留守): 《柳园图》 The Willow Pattern 1965 公元681年(西都牧鱼,领大理寺卿): 《广州案》 Murder in Canton 1966

参考资料:

http://hibaiducom/queen/blog/item/995c252d5f3ef034349bf7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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