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有所悟】阅读,邂逅生命成长之美

【读有所悟】阅读,邂逅生命成长之美,第1张

在教师群体中,总有这样一批出类拔萃者,他们的课堂风趣幽默,深受学生喜爱;他们的教学质量优异,受到各方赞誉;他们充满着人格魅力,影响着身边众多的人;他们不停地跋涉探索,找寻着教育的真谛。人们通常称他们为“名师”,他们是教师身边的榜样,是大家学习和追赶的目标。

跟随张贵勇的《读书成就名师》书中的15位名师一起分享读书方面的快乐与收获,跟着他们一起思考,一起成长。15位杰出教师的读书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于永正、吴正宪、窦桂梅、夏昆、吴非、闫学等十五位教师成长的历程。虽然每位教师的经历各不相同,性格特征也有很大的差异,但我们总能找到这些名师成长旅程中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坚持不懈地阅读,就是教师成长为名师的“秘诀”,这是公开的秘密。每个人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都可能成 为名师。读完这本书,可以学习和值得借鉴。给我的感受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多读书:成长无捷径,读书很重要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厚重,是每个老师身上深厚的文化底蕴。正如王崧舟老师所说“底蕴是靠书堆起来的。书读的多,不一定底蕴就深厚。但是不读书,少读书,是一定没有底蕴的。语文课,很大程度上教的不是知识、不是技能,甚至不是课程,而是底蕴。一位有文化底蕴的教师才能向学生输出正向的价值,让学生感悟到语文的魅力。”似乎语文老师读书是理所当然,但是,当看到吴正宪老师潜心阅读哲学和心理学书籍时,你才能明白为什么她的数学课孩子们喜欢上;当看到听过华应龙老师数学课的人,都钦佩他融数学于生活、于游戏的能力,惊讶于他让孩子们在动手玩的过程中,轻轻松松喜欢上数学时,你一定也会明白这种功底和他潜心阅读是分不开的。15位名师给我的厚重感,不仅是他们书读的多,而且涉猎面非常广,几乎都是经典书籍。比如教育经典《叶圣陶教育文集》、《吕叔湘文集》、哲学、心理学、人文类、儿童文学等等,每个领域都有涉猎,而且还一定要阅读理论性书籍。

闫学说,“总结自己的成长经历,没有什么捷径,无非就是阅读。”吴正宪说:“本领不是天生的,只能不懈努力,拜书本为师。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无捷径。”本书的作者张贵勇也说:“其实,名师的成长没有捷径,无非是苏霍姆林斯基一直提倡并践行的阅读、反思、实践。”

为什么读书对教师的成长如此重要?王崧舟告诉我们,教师专业成长的历程实际上是两个转化的过程,即“读书——底蕴——教学”,第一个转化是从读书到底蕴的转化,这是一个积淀的过程;第二个转化是从底蕴到教学的转化,这是一个创生的过程。于永正对此也有很深的感触,他说:“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我的课内容很丰富,其实是我平时注意积累,注意从读书中获得更多知识,从读书中找到迅速提取信息的方法。”

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人生进行规划,尽管有些规划可能是下意识的,自己并不一定非常明晰。有了规划,就会投入,就会运作,也就因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但很多人在规划中,并未将读书放入其中,可能觉得读书这件事情比较虚,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不少人觉得读书很重要,但又总是抱怨太忙而抽不出时间来阅读,或许就与此有关。

对此,薛瑞萍有自己的见解:“恋爱的人总有时间拥抱,想读书的人永远都有时间。” 闫学说:“当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就不愁没有阅读的时间。阅读,像呼吸一样自然。” 张云鹰也说:“读书是人生最合算的投资,是不可缺失的生活方式。”看来,教师应当在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中,将读书这件事情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并让其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这既是自身成长的内在动力,也是成为一位名师的必由之路。

读书一定要成为自己生活的方式,才不会觉得是一种负担,是一种额外的劳役。对有人提出的教师读书要坚守的观点,吴非就很不赞同。他说:读书竟然需要“坚守”,这种局面很可悲,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坚守“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对痛苦的忍受,如果到了这样的地步,何乐之有?读书对于我,像吃饭一样是一种需要,一种精神的需要。

程红兵认为:“现在语文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语文教师的功底太差,不看书,只看教参,没有人文积淀,对文本的理解和分析不够,与学生没有知识落差。”其实,这何尝仅仅是语文教师的问题呢?多数教师除了教材、教参、教辅这三类书籍之外,基本上不读其他书籍,对自己本学科的前沿不了解,对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不知晓,这大大制约了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

吴非借助哲学家的话说:一个人就是他吃下去的东西。一个人的未来取决于他读不读书,读什么样的书。华应龙认为:“有的人读书能读出很多东西,有的人却收获很少,其间的差距,主要在于阅读的厚度上。”

扪心自问,自己应该也算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可是自己读的书都有哪些方面呢,经典性、理论性的东西自己能耐着性子读下去吗自己偶尔也读一下教育方面的书籍。看完15位名师所涉猎的书籍,我真的觉得很惭愧,他们读的书我大都没有读过,这样看来,自己还不能算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会读书的人,因为自己一直都不是一个喜欢“爬坡”的人。当看到闫学老师提出的,“有坡度读”、“阅读重在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时,我才意识到自己阅读的症结所在。

二、多琢磨:阅读有方法,成效见课堂

读完这个本书,我想第二个关键词应该是“思考”,也就是要把阅读与自己的生活结合起来才会有收获。正如闫学老师的那句“我的成长史就是完善知识结构的阅读史,就是笔耕不辍的写作史,就是持续反思的研究史。” 而王崧舟老师也有谈到“只有全身心地沉入其中,切己体察、熟读静思,才会有收获、有积淀,才能转化为生命的底蕴。而于永正老师在读书时更喜欢把自己摆进书中,把自己从事的工作摆进书中。他有这样一段话“我这个人读书喜欢想自己。我是抱着从书本中寻找智慧、思想和方法的态度来读书的。如果读书不与自己、与工作联系起来,学而不用,对我来说,读书就失去了大半的意义。”

关于读书时的琢磨、思考我觉得这是一种阅读的习惯。而在学校给予的种种压力之下,我也慢慢在养成这个习惯。比如,读书的时候,我也开始圈圈画画,开始结合自己的工作思考如何运用书中的知识。其实,这些都源于读书后要写读书心得,所以一开始读书就会一边读一边想心得怎么写,其实写读书心得的过程也就是在思考如何与自己的生活、工作联系起来,并融入进去的过程。这样说来,我应该感谢每本书一定要有一篇读书心得,每个月一定要上传一篇读有所悟这样的任务了。

爱看书的教师和不爱看书的教师,在课堂上的表现是有很大差异的。华应龙对此有过认真的分析:“爱看书的人在课堂上充满激情,有信心,有底气;而不爱看书的教师大多习惯于照本宣科,有些木讷,缺少那么一点自信,不敢偏离教学计划,更不敢敞开心扉应对学生的挑战。”

每天上课,都会遇到很多疑难杂症,需要教师来分析和解决。而读书是解决这些问题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华应龙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事例:给四年级的小学生上“游戏公平”一课,做了一个抛硬币的游戏,想以此来说明正反两面的可能性是相等的。但在课堂中,常常会遇到尴尬。抛十次硬币,有的小组是2正8反,有的小组抛出了9正1反,小概率事件变成了大概率事件。问题出在哪里?华老师从书中去寻找智慧,后来在王健先生的《创新启示录:超越性思维》一书中得到了启发:把硬币抛1米高和抛1厘米高,结果当然不一样!问题迎刃而解。相信喜欢读书的每一位教师,都会讲出一些类似的故事来。

不读书教师的课堂,教学常常局限于知识的传授。对此闫学说:“不读书的教师生涯,是一种无休止的重复和受难。”吴正宪也说:“如果教师只是一架传授知识的机器,那么学生就会远离你,师生之间的情感就是一片空白,课堂必然失去活力。”吴正宪注意到,孩子们的喜怒哀乐是与他们的学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她认真学习儿童心理学,阅读了大量这方面的专著,并将这些心理学的理论与自己的课堂教学紧密结合,使自己的数学课堂充满了浓浓的人文情怀。程红兵也认为:“教育不能被简化为科学。我们选择什么教给学生以及如何去教,某种程度上也是道德问题。”

吴非强调:“一名教师能走多远,取决于他能否独立思考。有了思考能力,就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东西。”而读书是培养教师独立思考的重要途径。在这本书中,周益民就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皮亚杰的认识论指出,儿童的智力和情感都是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很多人对此信任不疑,并依据他的这套理论来实施教育。周益民通过读书意识到,儿童的智力和情感并非如皮亚杰所说的如此,一个人的情感、灵性在童年时代达到最高峰,如果不加以呵护,越来越退化。这不仅是对教育理论的一种反思和批判,更是践行自己教育主张的基础。周益民提醒广大教师:“儿童往往湮没在成人的思维、成人的需要、成人的权利与成人的虚荣中。”我们对此应该有清晰的认识,要怀着尊重的心态去真正地理解儿童。

程红兵说:“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而守护教育的根基在课堂。”读书对课堂教学如此重要,那该如何去读呢?闫学强调:“爱阅读的教师会对学生的精神层面产生重要的影响。”教师仅仅喜欢阅读还是不够的,“无明确的阅读规划,是一种低价值的重复,是在浪费时间。”她在《教育阅读的爱与怕》一书中提出了“有坡度的阅读”、“阅读重在完善知识结构”等概念,直至教师阅读的软处和痛处。闫学强调,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应有完善的知识结构、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开阔的人文视野。这三个板块的知识缺一不可。

钟志农是一个“奇人”,五十岁那年放弃了教育局长的位置,开始从事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并成为一代名家。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读书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一个名师的成长就是与他的读书史是紧密相关的。他总结的读书的七个字:勤、通、用、新、严、久、精,很值得广大教师借鉴,他对阅读的渴求,更值得每一个教师学习。

王崧舟认为:阅读最重要的是达到融会贯通。就像季羡林先生对年轻人讲的,“你们做学问,要达到三个贯通:第一个是中西贯通,第二个是古今贯通,第三个是文理贯通。你做到了这三个贯通,那么你的文化底蕴就像金字塔的底座那样变得宽厚、坚实。”

三、多动笔:读出真自我,奠定多元色

这是15位名师的共同之处。写读书心得、做读书笔记、写学习笔记等等,15位名师每位应该都有几十万字的笔记、心得之类的东西。因此,不管是文思敏捷的语文老师,还是理性思维为主的数学老师,哪位名师没有出几本书呢这些书无疑大部分都来自他们平时的积累。

其实,多动笔从工作的一开始我就被前辈告知过。记得我刚上班一位前辈跟我介绍另一位年轻的前辈时说,“她从一开始做班主任就开始写班主任工作日志,这也是她成长的这么快的原因所在。”所以,做班主任那五年,虽然自己没有什么经验,但在不断学习中,自己坚持写“班主任工作日志”,所以有几次的班主任征文比赛,我都是从工作日志拿出来的。现在不做班主任,做教育管理工作,开始写教育生活日志。要继续写下去。

读书的过程,实际上是在两个方面不断探索的过程。

一个方向是向内,不断探索自己的内心,尝试正确地认识自己。王崧舟说:“我们不断地向外求,心灵变得四分五裂,对自己内心的需求关注的越来越少。实际上,阅读是唯一能让人找回自我、感知自我存在的方式。”窦桂梅强调在阅读中要对文字保持高度敏感,“凭借文学的力量,一位语文教师把心中积蓄的情感散发出来,并将之弥散到课堂中去,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另一个方向是向外,不断地探索与自己生活工作相关的领域,建构起自己对世界的认识。李镇西说,古今中外教育家所面临的主题是共同而永恒的,这就是“人的解放”以及由此而来的对人性、个性、创造性以及师生关系、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生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思考与探索。这就是他对这个教育世界的认识。

“读书其实就是与作者约会,幸福着他们的幸福,悲伤着他们的悲伤。”张云鹰的这句话,或许很能代表众多阅读者的心声。钟志农说的也很有意思:“人生很短暂,好书跟人一样,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我不想带着遗憾离开。”

教师爱上阅读,会对学生阅读产生重要的影响。于永正说:“学生时代啊,一定要多读一些经典著作,这是为人生奠定底色的。”吴非更是强调:“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思考,通过广泛的阅读,培养一种批判意识,这样才会更好地看清各种历史和社会现象。”“一个人,如果到了十七八岁,还不能认识到人文精神的重要,还没有独立思考的意识,指望进了大学再修炼,性情心灵和教养已经有很多补不了的空洞了。”

今天的师生,身处互联网+信息化社会的洪流之中,在阅读习惯的培养方面又多了一些障碍。信息传播手段的快捷化、碎片式,浅阅读的流行,对阅读的冲击很大。为此,华应龙特别提醒大家:“少上网,上网会不经意地流失我们的读书时间。”《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的作者卡尔也说:“从纸面转到屏幕,改变的不仅是我们的阅读方式,它还影响了我们投入阅读的专注程度和沉浸在阅读之中的深入程度。”

医学家经研究,得出一个可靠的结论:神情专注的人更长寿。比如书法家,一般都比平常人寿命更长。因为在练习书法时,必须专心一志,摒除杂念,聚精会神,气沉丹田,心手合一,神至笔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分心。

当一个人倾注于一项喜欢的事业时,他自然也就沉浸在一种愉悦的情绪中,全力以赴地去做,尽心尽力地去做,心平气和地去做。在他全情投入的过程中,很自然地处在一种宁静致远、物我两忘的至高境界。这种境界可以使人乐以忘忧,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功能。阅读,不就可以为我们带来这样的境界吗?

这本书,我是在上面画的最多,折的最多的一本,因为这本书关于阅读有太多我喜欢的文字,有太多契合我的想法,所以是我中意的一本书。当读到窦桂梅、吴正宪、王崧舟老师时,我甚至在网上搜了他们的上课视频,我想认真看看这么有文化积淀的老师的课堂是什么样子的。

读书,现在才觉得自己缺的太多,所以就从“缺啥补啥”开始。2020年剩余时间里,自己的挑战就是,每个领域的书籍,特别是理论性的,至少认真研读一本。程红兵老师说:“名师与普通老师的区别就在于韧性、在于坚持。阅读可以影响人,而坚持阅读,不断思考才是改变人的关键所在。”所以,尽自己所能,认真读书并珍惜每一本好书吧!可以为还没有真正走上教育阅读之路的教师指点迷津。当然,对于教师而言,并不一定要追求成名成家。但是,教师通过走正自己的阅读之路,在不间断的阅读中,丰盈自己的精神,拓宽自己的事业,提升自己的素养,让阅读邂逅生命成长之美!

                                    辽宁  鞍山    李斌

                                        2020、10、10

霍金遇到挫折:

1963年,霍金21岁时患上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卢伽雷氏症),全身瘫痪,不能言语,手部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

霍金不再能讲话,必须用特别方法传达信息,对方一手拿着一张字母卡,另一手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用食指指,当指到霍金想要的字母时,霍金会扬起眉毛,这样,可以慢慢地把整个单字拼出来。

他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和两只眼睛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

1979至2009年任卢卡斯数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在统一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理论——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和普朗克创立的量子力学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

2017年为英国BBC录制纪录片《探索新地球》。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11月6日表示,技术有望逆转工业化对地球造成的一些危害,有助于消除疾病和贫困,但人工智能需要加以控制。2017年11月,霍金预言2600年能源消耗增加,地球或将变成“火球”。

扩展资料:

霍金患有一种不寻常的早发性和慢发性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这种疾病俗称渐冻症。这疾病开始于霍金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最后一年,那时,他发现自己动作越来越笨拙,时常不知缘由地摔跤,划船也变得力不从心。

有一次,他还从楼梯上摔下来,头先着地,造成暂时的记忆力轻微丧失。在剑桥大学时,状况更加恶化,他的讲话有些含糊不清。霍金的父母亲也注意到他的健康问题,带他去看专科医生。在21岁时,医生诊断其患有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只有两年好活,但是,两年光阴飞驰而去,他仍旧活着。

60年代后期,霍金的身体状况又开始恶化,行动走路都必须使用拐杖,不再能定期教课。由于霍金逐渐失去写字能力,他自己发展出一种替代的视觉性方法,他在脑里形成各种不同的心智图案与心智方程,他可以用这些心智元素来思考物理问题。物理学者维尔纳‧以色列表示,霍金的思考过程,有如莫扎特只凭借想象就写出一整首极具特色的交响乐曲。

霍金不愿对恶疾低头,甚至不愿接受任何帮助。他最喜欢被视为是科学家,然后是科普作家,最重要的是,被视为正常人,拥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欲望、干劲、梦想与抱负。

——斯蒂芬·威廉·霍金

妖言——第一章(飞扬去兮)

风扬起的时候,你遇见了我,飞舞的时刻,我看见了你!

——李飞扬我的心被撕成了两半,一半是妖的邪,一半是人的善。其实到底谁邪谁善,又有谁能说得清楚。

这一切全得拜李飞扬所赐,但事到如今,除了那初恋时分苦涩交加的感觉外,就连他的模样我都记不清楚了。

我当时也算得上蛮清纯的一个小女孩吧,15岁,傻里傻气的,脑袋经常被路边的理发师削成个“包菜头”,菜叶子耷拉在小小的脸上,看不出是怎样的脸型。但老妈很喜欢这副德性,说女孩子就该以老实为本,努力读书,踏实做人,望着街上偶尔穿过的艳妆女子,她总会嗤之以鼻地嘟嚷一声:妖精!都九十年代中期了还有这种事,真是社会主义的悲哀,然而义愤填膺是没有用的,打死我也不敢向她们学,否则老妈那可没好果子给我吃。平时只是背地里对滥用职权的年段长嘀咕几声“神经病”,都会尝到她的“毛栗子”,所谓的毛栗子,就是她曲起结实的中指用关节在我脑门上狠狠地来那么一下。换作别人倒也还好,偏偏是她这样一个做惯了大小粗活的家庭主妇,手指被磨练得可与棒槌相媲美,这样的猛烈一击,让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旧社会的土匪恶霸。有过几次经历之后,只要看到一点苗头,我就有种不寒而栗的畏惧。所以,我想我是标准的老实疙瘩,不会拖欠作业、不会早恋的那种应试制度下的牺牲品,然而,却还是恋上了李飞扬,无可救药的。

和他的相遇在当时看来有那么一点罗曼蒂克的味道,那天放学的路上,我与同桌莲子手拉手、肩并肩地在汹涌的人潮中突围,一个飘忽的身影至身边擦肩而去,这就是李飞扬。匆忙的视线首先看到的是一袭被风吹起衣角的宽大衬衫,接着是他健壮的体格,很高,少说也有一米八五吧,最后则是他斜侧的半个脑袋,油黑的碎发掩盖在上面,一样飘逸。

他若就这样离去倒也罢了,可他偏偏回过头来望了我一眼,这下可好,出事了!一阵强烈的电流从我全身穿行而过,这一般是小说、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情节,要不也会是传说中狐狸精之类的东西干的勾当,可他偏偏有这本事,还挺足。15岁的女孩当场被一个没名没姓的帅哥掳获了,九十年代的又一惨案,除了天上没有电闪雷鸣之外,什么征兆都出现了。更可悲的是,当时这个女孩还不懂得悔悟呢,拉着身边的莲子一脸兴奋地问东问西。莲子是那种很聪明的女孩,聪明到超出她的年龄不知多少,这使她的交友面遍及校园,到处都跟人称兄道弟似的打招呼,所以,在这种时候,打听一个陌生人的下落,她当然是首选。她望了一眼几乎消失不见的那个背影,低头想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好像是李飞扬!”

李—飞—扬?!

没听说过。按理说这样醒目的人物,不可能没有名气呀,不过这样也好,说明他没被那帮尖叫声胜过狼嚎的小女生发现。其实按现在的眼光来看,我充其量也只能算个小女生,但往往越小就越有逆反心理,容不下半个小字,谁要敢说我小,轻则用我那游魂般的眼神狠狠地盯他几下,重则(为了顾及本人形象,还是不便多言)……

谁知像咱这样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事儿还偏偏挺多,我管你是李飞扬还是轻舞飞扬的,就像大街上撞见一个帅哥似的,走了不也就没事了嘛。然而莲子不知在背地里搞了什么花样,在一个昏昏欲睡的慵懒中午,突然贼笑地跑过来对我说:我让你和李飞扬认识!这副笑容要是配上嘴角边的一颗黑痣,那可真有点专职人员的味道了,我愣了半晌,她又重复了一遍,而且这次是扩大分贝的,我捂住了她的嘴,打算先让心跳归位。

在莲子的安排下,我在教学楼后面的葡萄藤下见到了李飞扬,这一回可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正面,微笑着,有一点点玩世不恭的调皮,依旧是紧身T恤加宽大衬衫,只不过没有风,飞不起来。可我的心,却似乎腾地一下陡然升空,不比最新型的直升机慢上多少。莲子很老练地与他打招呼,像熟识的老友似的,而我则有些呆滞地站在原地,仿佛戏台上忘词的演员。

三个人聊了一会之后,莲子再一次贼笑着离去了,而李飞扬为了缓和尴尬的气氛,决定请我喝汽水。想不到为了那一块二一瓶的廉价汽水,而且还是老板算错钱的(少收一份)汽水,我就此出卖了灵魂。

我们每个人命中都有注定的克星,你就是被他的免费汽水害得腹泻三天、筋疲力尽、说话都吐不出整音、活脱脱的跟鬼上身似的,也不会想要去脱那副桃色的隐形眼镜。李飞扬就是我命中的克星,所以栽在他手上,我也认了。像我这种既无才也无貌最多就是操行优等的傻女孩面对他的洒脱不羁、风趣幽默岂是招架的住的,一段笑话就把我乐得颠颠的,之后整天心里放着,嘴上念着,完全是一付中毒太深的模样。

我除了嘴上没说,心里的那点底子可谓表露无疑,莲子清楚,李飞扬更是清楚。可我并不知道李飞扬是否喜欢我,他对我不差,也乐意与我放学路上搭个伴一道回家,而且面对我时不时送去的点心、礼物也来者不拒。我觉得这样也就够了,再过半个学期他就高中毕业了,考上大学还指不定飞哪去呢,人家不是有句名言叫“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就让我在花季到来之前,彻彻底底疯狂一回吧,不计后果。

有一件事情我怎么也忘不了,就是那天放学下起了大雨,李飞扬来接我回家,红红的伞看起来很喜气,与我当时的心情很是呼应,就在那把伞下,伴随着淅淅沥沥的雨声,我仿佛听见他喃喃地念道:小然,我喜欢你。他也许还不知道,我们老家有个古老的传说传说,凡是在红伞下走过的男女,便会到神明相伴一生的祝福。于是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美梦可以成真,我愿意拿一生当作赌注,这就是我在他身边,在红伞下,这一生最初的许愿。

但也许是我听错了,人家是年段里前100名的优等生,要上重点大学的。在距高考不到二个月的时候,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们都面临着毕业,为了你能考上重点高中,我能考上重点大学,这段时间里,还是别来往吧。我呆住了,有些疑惑的,难道我影响了他的学业不成?他要听那个什么谁的磁带,我还不是大老远跑了十几条街去给他买;他要喝那什么冰茶,我还不是二话不说就骑上单车窜了出去;他只要说一句要读书,我更是不用他讲第二遍就立马闪。可是他呢,昨天放学后我在班级门口等了他一个小时,天都黑了,他最后才漫不经心地来一句“你先走吧,我还有事”,结果我一个人边哭边骑着车,险些和一辆黄河大卡接吻。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心碎,当即头也不回地掉头就走,脸上的颓废劲和电视上的摇滚歌手差不多,可惜我不会吼摇滚,只能回到家蒙起被子狠狠地哭了一场,还不能让老妈看见。你怎么舍得我的泪流向海,流了也就流了,今后别再有麻烦就成,可这人偏偏就是贱,不出三天,他又托人给了我一封长达五页的长信。信里面尽是一些千篇一律的劝慰的话,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感动,总之捧着信,手微微颤抖,还遮遮掩掩地不让莲子看。那封信至今也没保留下来,否则我猜现在的我一定会狂笑地出声,然而我当时可是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自己的小人之心作了忏悔,若是连累飞扬哥考不上大学,这颗纤细而稚嫩的良心岂不是要懊悔一辈子了吗?于是那几个月里,我尽量不去找他,有什么关怀慰问都叫周围的同志们转达。李飞扬大概也是动容了,临近高考的时候让莲子给我一张字条,里面是他所要报考的大学,并要我把报考的志愿告诉他。就因为这个,我对老妈说死我也要上中专,这个琼瑶、席绢真是害人哪,让新一代的青年满脑子尽是对爱情的憧憬,使我也相信了什么痴男怨女的神话,认定了我和李飞扬必有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依旧忙他该忙的一切,有人说他有时还会逃课去“导电”,我死也不信,真有这时间他肯定会来找我聊天的,那冷冰冰的电脑还比真人亲切不成。直到有一次我在电脑房门口看见他,也对自己说他是碰巧经过的,他倒也若无其事地与我搭起话来,还破例地将我送回家。为此第二天我特意现学现卖编了时下流行的手链送给他,缠绕在结实的手臂上,很有些痞子的味道,痞也痞得那么个性,不愧是让人一见钟情的李飞扬。

一转眼,大家都毕业了,我如愿以偿地考上那所中专,可他并未如愿,而是辗转念了一所外地的大专。那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他,莲子也不愿告诉我他的行踪,如果他知道那段时间我的眼泪基本可以解决一场小型旱灾,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同时我还在替自己千辛万苦地寻找罪名,把高考失利的最大因素——旁人影响揽到自个儿身上,以为自己足以使自己愧疚一生。而对于他的消失,我同样以为是高考的因素,大概高考失利,心情不好,需要修养一段时间吧。谁知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直到中专一年级的下半学期。

那一天,同学很随意地甩给我一封信,仅仅是看到封面上的字迹,我的心就狂跳不止,在异乡稍稍稳定的情绪又汹涌起来。他终于还是来找我了,他终于还是没有把我给忘记,往昔的梦想又依依稀稀浮出水面。几封信下来,感情不但恢复了原位,涨势更胜风头最劲的股票,考虑了良久,我终于决定说出许久以来的心声。

李飞扬,我真的喜欢你,是真的。

他没有任何表态,只是告诉我现在没有女朋友,一个人孤单地过。我想,他至少应允了我的爱吧,于是,在相隔千里的地方,仍想尽办法地对他好,嘘寒问暖从不间断。一直等到二年级的那个暑假,我们终于重逢了。

他眼里全是飞扬的喜悦,可并不是因为许久不见的我,而是另一个女孩。他谈恋爱了,据说还是他们学校的校花,并且是从一入校就开始的,也就是说,他骗了我。我的表情很平静,也许受过太多折磨,承载能力已大大超出了自身的预料,只是心里像有几十张爪子齐力往外扯似的,很不舒服。

我不说话,他便也没有说话,直到最后,想要离开了,他才说:“你知道吗,你最大的缺点就是你最大的优点,你实在对我太好了,好到令我无所适从。”

这让我想起一个贪婪的人在喝一大碗鲜鸡汤,一饮而尽满嘴流油的时候,他居然还说这鸡汤太补了,有点承受不起。

从此后我再也没有与他联络,就把时间留给他去慢慢地去品另一碗鲜汤吧,品完之后别再狡辩什么就好。但我觉得自己像是饮了一碗毒药,药性正在慢慢腐蚀我的心肝脾肺肾,是的,我的心里无法平衡,人家只是说了一句有了女朋友,就可以甩甩袖子划清界线,而你呢,死守着这份痴情流着口水做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枕边的泪水该干了,口水也该干了,可是,我的心毕竟没他那般坚硬,最初那个衣角飞扬的男孩,依旧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是上了一道封印而已。

我没有学人家扎个小草人,贴上他的生辰八字往墙上死命钉,最多只是在草稿纸上疯子似的写了几百个“李飞扬,你去死吧”!

之后我改头换面,蓄起长发,重新做人。倒也奇怪,随着头发的增长,一切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李飞扬之后我遇到的接二连三的异性都奇迹般地成为手下败将,且被甩时伤心的模样并不比我当初幸运多少。我知道,我在变,朝着我所不能掌握的方向,有条不紊地变。我再也不会受骗上当了,却在不知不觉中欺骗着别人,为什么会这样我也搞不清楚,也许只是一种人性的扭曲,但那从内到外彻底的一种升华,从那一刻,我决定,做一个妖精,有足够能力护卫自己的妖精。

这个选择使我脱胎换骨地摆脱了旧日的阴影,再也不是那个夜深人静想起伤心事躲在被窝里哭得死去活来还不敢让室友听见的可怜人了,兴奋之余真想学着电视里那些优秀的前辈仰天长笑几声,李飞扬,我究竟是该恨你还是谢你?

最后总结下来,我还是应该将他痛损一顿后再说声谢谢,人生便是如此,失败乃成功之母,经过这番磨炼,无论是智慧还是外表我都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连学费都全免了。哪个人生来就是一帆风顺的,就连情圣一开始还指不定被人甩过N次呢,成名之后大家看到的只是耀眼的光环,而往往忽视了荣誉背后的苦和累(这可是多方采访下得到的结论,绝对真实可信)。

如果没有李飞扬,我或许还是那个留着包菜头的土包子呢,那么接下来遇上樱木的时候,我说不定还得到庙里拜拜以求多福呢。樱木当然不是《灌篮高手》里私逃出来的那个樱木,是我上网后遇到的一个男人而已,真的故事开始了,你可要竖起耳朵听得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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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这世界上最坚贞也最不可靠的东西

时间过了,爱情淡了,相爱的人也就散了

若是缘尽也硬要牵扯

原本的美好,就会变成种束缚

upload=jpg]UploadFile/2006-11/200611242397946jpg[/upload]妖言——第二章(致命邂逅) 有一种爱情,是脱手而出的篮球,在坠入篮框之前,谁也不知道最终的答案,即便是身经百战的高手,也逃不过钦定的束缚。 ——樱木我敢说咱们的男主角要是早一点了解我的话,定不敢越雷池一步,只可惜道行太浅,要不就是前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命中注定有此劫难。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许多人在同时登一张梯子,而最高点的位置只有一个,哪怕仅仅比别人稍慢一步,唯一的命运都只有顺着来时的方向直线下滑,比股市大跌时的那个什么图还惨绝人寰。上面的人没有拍手称快,也就应该捂着嘴偷笑了。学业是这样,事业是这样,爱情亦是如此。 可是樱木不懂,这也正是他与同龄青年差异的地方,他脑子里装满初中生一样的单纯,这使他看起来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是在回乡实习的那一年和他认识的,实习嘛,就是学校课程排不满,却又不愿放弃大笔学费的杀手锏。为了以示抗议,我决定坚决执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政策,并死缠烂打求老妈买了一台电脑,以避免无聊之极产生动摇。 那是一台灰白色的电脑,非常恬静的颜色(和姬然一样淑女呢,呵呵……),这一期的“玫瑰之约”里,还有一个长得不咋样的女人在镜头前哭得死去活来,因此老妈严正声明:不许和电脑里爬出来的那些人瞎聊!吓!电脑里会爬出人来吗?你当是现场恐怖片放映啊,那是聊天室啦,让人和人能隔着电脑直接交流。 起初慕名涌进聊天室的时候,只觉得有种观望了男性世界的百科全书的感觉。鱼龙混杂的,既有会吟二首变态歪诗的斯文败类,也有半晌吭不出一声的二愣子;还有同时向好几个MM献殷情的色狼;至于那种假装清高的闷骚型老男人,资深老恐龙都懒得搭理。 一开始倒也还好,时间长了,手酸眼疲兼肠胃反应,不比生一次孩子轻松。当然,我没有生过孩子,正是因为没有生过,才敢在这里妄自菲薄,否则宁愿舍弃自己诉苦的机会,要为女权主义作一番摇旗呐喊。在并不算长的时间内,我很快总结了青蛙们的所有台词,无非是“你多大了”、“你漂亮吗”、“你有男友吗”之类的肤浅语句。 凡是本姑娘看不顺眼的,昂首挺胸一甩头发,不是在公聊里把他们狂损一顿,就是私下传话给其它MM,使得她们群起而攻之。其实这严重违反了女妖的行为准则,按理说,应该让他们一个个发出接连的惊叹:妖,非常地妖!然而我是一个非常挑食的妖精,臭鱼烂虾怕吃坏肚子。 正当我对网络接近失望的时候,偶然间闯入了一个新开的社区,里面大多是本地的网民,居然一下子就被我看到了一个禁止女生进入的贴子。反对性别岐视是每一位女性应尽的义务,我义不容辞地闯了进去,大肆批驳了一番,没想到隔天偶然路过的时候,发现里面有许多青蛙的回贴,言词中的哀怨令人深表同情。除了最后一贴,令人难以忍受:科比 于99-10-12 晚上 23:19:00回复:女生?女人?谢谢。 如果你是女生,那么你所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对发贴人极不尊重(文盲除外)。 如果你是女人,而且要是老女人哦,倒还值得原谅。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居然敢对本姑娘如此无礼,也不看看我姬某人的名号,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的plan:闪烁的,是地狱的火焰;飞扬的,是天堂的尘烟;她问,那么尘世的阳光又在何处,他说,你已经看不见尘世的阳光,因为,探索光明的其实并非眼睛。 再看看他的,简直就是三岁小孩的东东:什么能使你high到最高点?打一运动。 谜底:篮球。 他以为他还是高中男生呀,什么不好学,学刘晓庆扮清纯,可别逼我使出绝招。 然而,真当我想要使出绝招的时候,他却从这个BBS上消失了,并且在本姑娘守株待兔与明查暗访的合力夹功下,仍一无所获。看来现在的小男生是越来越吃不住了,改天建议他们去吃蛇胆,吃胆补胆嘛。 但是,世界却是真的安静多了,我在这个BBS上的人气也是与日俱增,其中一个判定不了类别的X物种还成天哭着喊着要见面,逃到最后不得不佯装生病蒙混过关。可不管怎么说,那种与现实截然不同的成就感是别处难以寻觅的,我喜欢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心中那朵艳丽的花儿被赞美与呵护滋养得愈发美丽起来。 然而有一天,BBS上又来了一个不迅之客,初来乍到的就狂发了十来贴灌水贴,居然还有人跟着在那群魔乱舞,一气之下,我掉头直奔聊天室。可悲的是,聊天室内只有一个人,还正是那个新来的黄毛小子,我正打算开溜,一下被他叫住。 “你好呀,你在论坛那块很活跃嘛。” “这都被你知道了,这就是成名后的种种悲哀呀!” “嘻嘻……你好自恋哦。” “别笑得像个女人,兄弟。” “我可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别以为你是女人,你要是乱讲话我一样可以告你诽谤。-_-’ ” “是呀,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男子汉,初几了?” “我都已经工作一年多了!:(” “天哪,你老板是谁,居然敢招收童工,你可以告他的。” “老大,我已经成年了。” “你再告诉我你还一米八几的个子,强壮得死蛙性格(施瓦辛格)似的,我就死给你看。” “我的性格可不像死青蛙,个子嘛,倒真有一米八几哦。” 其实这个时候我完全可以凭借“躲避青蛙二十招”退出聊天室不听他吹的,可我还是将这场弱智的游戏维持了一个小时,最后首先告辞的反倒是他,难道他学过“躲避美女二十招”?不对,谁会躲美女呀?八成是变态,看来他就是变态。 “唉呀,得加班了。” “真是爱劳动的好孩子,不送。” “给你我的电话吧。” “我又不打,你给我干嘛。”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下线之后你又想我了。还有,你的呢?” “哼,我嘴可是很硬的,再说我从不和网友建立超出网络的关系。” 可是结果呢,我不但记下了他的电话,还把自己的电话泄了出去,这回我可是怎么想都想不通了。人家那只X物种死缠烂打磨了快半个月了,我坚韧的程度都不亚于江姐、刘胡兰,怎么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蛋都能把我的话套出来,难道是因为我比较尊老爱幼?除了这个解释,我实在想不到第二条了。 下线之后,我望着他的号码苦思了很久,还是找不到答案,算了,再想下去脑细胞不知又要阵亡多少了。不过他今晚做梦的时候发现有人掐着他脖子不放,那一定是我。 哦,对,说了这么多,忘记把他的名字报出来了,他叫樱木,非常没有创意的一个名字对不对,没错。只有这种思想贫脊,又盲目崇拜动画人物的人才想得出来,人家樱木花道这样一个留着红头发又健康可爱的形象被他这么一毁,顿时变得像被打倒的“四人帮”了。想想我的其它网友,哪一个名字不比他好,什么CD、DVD、无绳电话的,就连最次的“河马”也性格得一塌胡涂,可见没有脑子是何等的悲哀。 不过再一次碰到樱木的时候,我竟发现他与动画片中的樱木有相似之处,比如说那股傻劲,虽然我看不到他的脸,却完全可以想象出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定与Q版的樱木如出一辙。冲着这一点我是不是应该不那么讨厌他一些呢?否则有可能遭到樱木迷的围攻哦。哼哼……多亏他取了这个好名字,若是叫什么樱花呀,木头呀之类的,我才不理呢。 “樱木你和《灌篮高手》中的樱木像吗?” “身高一样,球技比他好一点啦。” “你们还有一点像的。” “什么?” “都狂妄得能引起我的肠胃反应。” “呵呵……你吐呀吐呀吐习惯就好了。” 我终于发现一个女人的身材与她周围的异性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哪位大姐的体重可以与非洲大象相媲美,那么她周围一定有不少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的好男人;相反像我这样经常被人错认为Model的女孩,身边则一定充斥着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青蛙。比如我那位能使磅称指针顺瞬间扭转几十度的姐妹,就找了个敢挑战贾宝玉的新好男人,不过贾宝玉到底有多好,那么多专家学者研究了那么多年,依旧没有个底线,就像我那个姐妹,究竟还会生多少斤肥膘,也一样没有个底线。如此说来,上帝还是很小器的,只给你做一道幸福的单选题,于是,纵然对现状再多不满,我也不敢有半句怨言。万一他一气之下不但扯断了你的红线,连唯一引以为傲的身材都一律收回,岂不是欲哭无泪吗? 时间很快到了周末,因为老爸老妈抢着要玩电脑,我只能休兵一天睡个大觉,一直睡到傍晚时分,一个电话把我给吵醒了。 “喂,谁呀?”说实在我当时有点火。 “姬姬呀,BBS的网友都在这,你也快点过来吧。”我呸,真没口德,人家明明是姬然,你居然把最重要的部分省略去了,普通话再讲不标准,岂不是变成“鸡鸡”了。当然,重点还不在这里,重点在于我那保密度不亚于安全局档案的电话流失了。 “先别跟我扯,说,哪来的电话。”我的语调不亚于手持烙铁的官员。 “哈哈哈……你来我们就告诉你。”此时异常灵敏的耳朵又逮到电话四周此起彼伏的怪异尖叫:来吧,X物种要请你吃饭。 来!?哪怕现在手持烙铁的人是你们我都不会来的。要知道此时的我,披头散发、双目无神,就连睡衣上的小兔子都一脸倦容,且第一个钮扣与第二个钮扣还扣错了位,这样的样子,叫我怎么来。当然,不得不承认,对于出门见人这种事,我还是比较慎重的,怪只怪我在网友们心目中的形象实在太好,若是第一次见面就如此草率,破坏了青蛙们的全部幻想,使他们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做出什么傻事,岂不是一失足成千苦恨。于是,我以今日状态偏差拒绝了他们,听闻电话那头传来绝望般的哀号,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电话一不小心就掉了下来。 再一次见到樱木的时候,我劈头盖脸地狠批了一顿,除了他,还有谁有我的电话。谁知他不但不认错,还说自己是成全众人,我呸,那要是我把他的电话贴得大街小巷电线杆全是,上面再写上一些生动形象的广告,是不是也是成全众人了呢?由此一件事,原本对他稍稍扭转的印象又彻底颠覆了,找个时间一定要给他来点刺激的,但具体来点什么呢,在一次聊天中我找到了答案。 “樱木,你到现在还没找到晴子吗?” “呵呵呵,没有呀,恋爱这种事,离我实在太远了,至少二年之内绝无可能。” “话不能说得太早,说不定不出二个月你就被俘虏了。” “笑死人了,被谁呀,你吗?哈哈哈……” 就冲这句话,死樱木悲惨的命运便已无可改变,好久没玩这样的游戏了,我会让它成为世纪末最完美的笑话。樱木哭泣的样子,会不会很好看呢。 不过,这傻小子一定对我的计谋一无所知,并还会为我猛然间转变的亲切乐不可支,这样的对手,实在菜鸟得令人缺乏成就感。不仅如此,在更为频繁的交往中,我发现他比我预料的还要单纯,仅仅是一点点的温暖都视作源源不断的阳光,很快地,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完成了第一步——拢络人心的计划。 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懂得用OICQ联系,每回上线的时候,樱木只能在论坛发布公告,然后在聊天室里等我,上班没事的时候也喜欢找我煲电话粥。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虽然他还是死咬着立场不放,但我却可以学着某家黑店的老板娘一边奸笑着一边说:此药乃慢性也。 按理说,这样攻于心机的把戏玩起来是蛮累的,可这一回我却丝毫没有往常的感觉,有时听他的笑话,听着听着就在电话那头笑出声来。然后他就会说,你笑起来好可爱哦,如果我就在你身边的话,一定要摸摸你的头,唉……老虎股碰不得,妖女的头摸不得,这都不知道,真是傻得可以了。 上网的时间长了,每个人都有固定的规律,我不是那种颓废的午夜精灵,所以只会选择家人关心国家大事,全神贯注观看新闻联播的时候在房间里偷着乐。事实上,我倒真想学人家颓废一把,可惜每回半夜上网总会被逮个正着,且无论手脚再轻、灯光再暗都无一幸免,惩罚措施就是禁网三天。姜还是老的辣,老娘这招果然阴狠,既能使我生不如死,又能节省三天的网费,不失为一箭双雕的好计策。 然而每天这个时间人都不多,一般除了樱木就别无它人了,冷不防就变成我们的二人世界,二人世界就二人世界吧,反正对我而言也没有什么损失。聊到后来,话题开始涉及到彼此的感情。 “樱木你真的没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呀。” “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什么?” “你是……” “我是什么?” “你是和尚,哈哈哈……” “和你个鬼哦,我也有过喜欢的人哦!” “原来和尚也会动凡心呀!” “去你的,我也是正常的男人,当然有感情啦。” 正常的男人?正常的男人会二十出头对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想着工作篮球?敲锣打鼓恐怕都没人信,我一直都觉得他是那种几百年才出一个的怪物,在听完他的爱情故事之后,这种信念愈发坚定起来。据说那个女孩是他的同学,听说在校的时候两人彼此喜欢着对方,却又都没有表白,女孩或许出于矜持,而男孩呢,觉得没有可能的校园恋情毫无意义。没有意义又为何在事后暗自嗟叹,人呀,总喜欢在矛与盾中挣扎,挣扎到最后往往又得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像他这种不乘人之危,不占人家小女生便宜的模范已经很少了,当然,世上像这样的男人要是多来几个,那些三流的言情小说家恐怕连口饱饭都没得吃了。 说到这里,我也不禁感慨万千,把当年的事迹拿出来当作教育的典范,告诉他小子,老娘当年一样纯情得可以写入琼瑶的小说,而对方

在那个春日里,我在公园邂逅了一位令我着迷的年轻姑娘。她身材高挑修长,穿着优雅,长着一张英气聪慧的脸庞。我对她一见钟情,她就是我喜欢的类型,很快她便充斥了我的脑海。她应该没比我大多少,却更成熟优雅,她的轮廓已经凸显,已经差不多算是个十足的女人了,只是脸上还略显傲慢与稚嫩,这一点也正是我最为中意的地方。

我从没成功接近过我喜欢上的姑娘,这一次当然也没有例外。但这个女孩却给我留下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印象,这次一见倾心的爱恋对我的人生影响深远。

突然间,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一幅高贵典雅而又令人崇敬的画面——啊,我内心的需求与渴望从未像现在这样,我从未对崇敬与爱慕产生如此深沉、强烈的愿望!我把她唤作“贝雅特丽齐”,因为我知道这个名字。虽然我没有读过但丁的作品,但是我看到过一幅英国油画,我还收藏了这幅油画的复刻品。画上是一位前拉斐尔式的女性形象,身材修长苗条,头部窄长,手脸精巧。虽然她也有我钟爱的修长与英气,容貌清丽脱俗、灵性十足,但我喜欢的那位美丽少女与画中的女孩并不十分相像。

我与贝雅特丽齐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她当时还是给我的生活刻下了难以磨灭的深深印记。她将自己的形象置于我眼前,为我开启了一片圣地,使我成为庙宇中虔诚的朝圣者。一夜之间,我戒掉了酗酒和浪荡的恶习。我重归孤独,重新乐于阅读,再次爱上散步。

突然的转变让我受尽了嘲讽。但我现在有所爱之人,所求之物。我又拥有了信念,生命充满了未知的奥妙和多彩神秘的朦胧——这一切使我得以抵御嘲讽的侵袭。我独自待在家里,成为一幅图画的奴隶、仆人和爱慕者。

想起那段时光,我至今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又一次尝试用全心全意的努力,在那个支离破碎的生活废墟上建立起一个“光明世界”。我又一次追随着唯一的渴求去生活:肃清内心的阴暗奸邪,全然沐浴在光明之中,跪拜在上帝面前。可是,此刻这个“光明世界”毕竟是我自己创造的,它不再是重回母亲温暖的怀抱,不再是栖身于无须担负责任的安全港湾。它是一种全新的、由我自己创造和追求的使命,它需要有责任感和自控力。一直让我饱受折磨,让我一再逃避的性意识,如今也要在这圣洁的火焰中升华为坚定的灵魂和虔诚的信念。一切黑暗和丑陋都将不复存在,不再有唉声叹气的漫漫长夜,不再为看到色情而心跳不已,不再把耳朵贴在门上去偷听禁忌的事情,不再有*邪的念头。我搭设起了供有贝雅特丽齐画像的祭坛,我献身于她,献身于灵魂和上帝。我把从黑暗势力手中夺回的生活奉献给了光明。这一次,我追求的目标不再是享乐,而是纯真,不是幸福,而是美好和灵性。

对贝雅特丽齐的狂热已经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昨天的我还是个早熟的纨绔子弟,今天的我已经栖身庙宇,虔诚敬拜。我不仅舍弃了习以为常的放荡生活,还力图改变一切,将纯净、优雅与尊严带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首先想到的是要在饮食、言谈和着装方面做到这一点。早上,我开始用凉水洗浴,虽然起初这做起来并不容易,必须要有强迫自己的毅力才能坚持下去。我举止庄严肃穆,穿着得体,步伐缓慢而威严。旁观者可能会觉得奇怪——我自己的内心却充满虔敬。

为了给自己新的信念找到一个表达的出口,我不断尝试各种新的练习,其中有一项对我至关重要。我开始画画。事情的起因是,我手上那幅英国的贝雅特丽齐画像与那个女孩并不是十分神似。我想试着为自己画一幅她的画像。我满怀喜悦和憧憬,在我的房间里——近来我有了自己的房间——买好了精美的画纸、颜料和画笔,备齐了调色板、玻璃杯、瓷盘和铅笔。我买到了精巧的小管装坦培拉颜料,这种颜料让我爱不释手。其中那浓郁热烈的铬绿色颜料第一次在小白瓷盘上闪耀的情景,我至今仍历历在目。

我小心翼翼地开始进行尝试。要画好一幅人面肖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于是,我开始先尝试着从别的东西入手。我画出了装饰品、花朵和想象出来的小风景,小教堂边的一棵树,还有一座长着柏树的罗马桥。有时,我全然沉浸在这个游戏般的创作中,幸福得像个得到了颜料盒的孩子。最后我才开始描画贝雅特丽齐。

有几幅画画得相当失败,被我扔掉了。我越是想象那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个女孩的面容,画面就越模糊。最终我放弃了胡思乱想,径直开始作画,任凭色彩和画笔激起的幻想来引领自己。随之得到的是一副梦想中的面孔,我对此还算满意。我随即继续进行这种尝试,虽然与现实仍有差距,但每一幅画都表达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接近我的设想。

我越来越习惯拿起梦幻的画笔来描绘线条、填补空白,没有原型参照,一切都是在游戏般的探索中生成,都源自潜意识。有一天,我几乎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终于完成了一幅画像,这幅画作比以往的任何一幅都要更为强烈地表达出了我的情感。这不是那个女孩的脸,其实不管我再画多久都不会是。它是不一样的、不真实的存在,但也不无价值。与其说这是个女孩子的脸庞,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少年的头像。

一段时间以来,这幅画像一直充斥着我的脑海,占据着我的生活。我把它藏在抽屉里,这样没有人能找到它,没有人能嘲笑我。但只要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时,我便会把它取出来,与它交流。晚上,我用别针把它别在床上方的墙纸上,注视着它,直到入睡。早上醒来时,它也最先映入我的眼帘。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又开始经常做梦,就像小时候那样。我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做过梦了。如今它们又重现了,一幅幅新鲜的画面,我的那幅画像也越来越频繁地在我的梦中出现。在梦里,它有了生命,能说会道,或与我交好,或与我为敌,有时甚至还会做鬼脸,有时它又貌若天仙,和谐而尊贵。

一天早晨,从这样的梦境中醒来后,我突然认出了它。它似乎十分熟识地望着我,呼唤着我的名字。它好像非常了解我,就像母亲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我。我激动地注视着这幅画,那浓密的棕色头发,半女性化的嘴唇,散发着奇异光辉的挺立额头(图画干了以后,自然生成的光晕)。在我的内心当中,我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那个领悟,那个发现,那个认知。

后来,我也经常拿这幅画与我记忆中德米安真实的相貌做对比。两者虽然十分相像,但还是不尽相同。可是,这就是德米安。

一个初夏的夜晚,泛红的夕阳穿过西边的窗户,斜照进房间。房间里逐渐暗下来了。我突发奇想,把贝雅特丽齐的画像,或者说是德米安的,用别针别在窗框上,看着夕阳穿过画像照射进来。整张脸渐渐模糊,不显轮廓,然而泛红的眼眶、额前的光亮、深红的嘴唇却在画板上熊熊灼烧起来。我一直端坐在它的前面,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渐渐地,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画上的人既不是贝雅特丽齐,也不是德米安,而是——我自己。它并不像我——肯定不像,但我感觉它构成了我的生活,是我的内在、我的命运,或者说是我的心魔。我交往的朋友、我的爱人,应该都是画中的模样。我的生死也将如此,这就是我命运之歌的音调与旋律。

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其中的一句格言。我拿钢笔把它写在了画像的下面:“命运和气质是同一个概念的两个名称。”这一刻我才读懂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还常常会遇见那位被我称作贝雅特丽齐的女孩。现在的我,内心波澜不惊,但依旧能感受到一种温柔的契合,一种感性的预知:你我二人紧密相连,但那不是你本人,而只是你的意象,你是我命运的一部分。

我对马克斯·德米安的思念越发强烈。几年来,他一直都杳无音信。我只在假期见过他一次。我发现,在自己的日记中没有任何关于这次偶遇的只言片语。我明白,那完全是出于羞耻和自负。而现在,我不得不努力在脑海中搜寻当时的记忆。

放假期间,有一次我在家乡闲逛。那正是我经常出入酒馆的那段时间,所以我的脸上写满了骄傲自大而又略显疲倦。我走在路上,手中挥舞着手杖,眼睛注视着那些苍老、低贱又千篇一律的市侩面孔。这时,我的老朋友迎面走来。我看到他,当即就浑身一颤。瞬间我就想到了弗朗茨·克罗默。但愿德米安是真的已经忘记了这个故事!面对他,我总有一种歉疚感,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其实那只不过是个童年时期愚蠢的小故事,但正因为如此,我的内心才更产生了这种歉疚感……

他似乎在等着我跟他打招呼。见我并无此意,于是他主动朝我伸出了手。又一次与他握手!如此强劲有力,温暖却又冰冷,充满阳刚之气!

他仔细地端详着我的脸,然后说道:“你长高了,辛克莱。”我觉得他倒没有什么变化,亦老成亦年轻,一如从前。

他与我结伴同行。我们一同散步,聊着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对那件往事却避而不谈。我突然间想起来,自己曾多次给他写信,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唉,他最好把这件事也一并忘掉,那些愚蠢透顶的信!对此他也只字未提。

那时我还未曾与贝雅特丽齐相遇,没有那幅画像,我还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快走到城里时,我邀请他一同去喝酒。他同意了。我故作豪气地点了一瓶酒,把杯子斟满后,和他碰了一下杯,然后做出一副熟谙酒场的大学生模样,把第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经常来酒馆?”他问我。

“算是吧,”我慵懒地说,“不然还能做什么?到头来,你会发现,这里才是最有趣的。”

“你这么认为吗?也许是吧。这里面有些东西是很迷人——心醉神迷,酒神巴克科斯式的体验。可是,在我看来,经常来酒馆的那些人大都已经失去了这种乐趣。我觉得,留恋泡在酒馆里的生活恰恰是最庸俗的行为。是啊,彻夜狂欢,烛光辉映,喝到醉生梦死,踉踉跄跄。但是,如果终日如此,一杯接着一杯,难道这就是你眼里的生活真谛吗?你想象一下,如果浮士德[插图]没日没夜地光顾酒馆,喝到烂醉如泥,那将是一番什么样的情景?”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满怀仇视地盯着他。

“是啊,但正因为如此,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浮士德。”我应付道。

他有些惊愕地看着我。

紧接着他笑了,笑声一如既往地爽朗而又饱含优越感。

“好吧,没必要为这种事而争吵。酒鬼和浪子的生活一定比寻常百姓的丰富多了。而且——我曾读到过——放浪的人生正是成为一个神秘主义者的最好准备。像圣·奥古斯丁,他早先是地道的享乐主义者,一个花花公子,后来却成了先知。确实有不少他这样的人。”

我不信任他,所以,心里想着的是绝对不能受他摆布。于是,我摆出一副自命不凡的面孔回应道:“是啊,每个人的喜好不同嘛!其实,我也并没有要成为先知之类的想法。”

德米安微微眯缝着眼睛,目光却像一道闪电一样射向了我,似乎早已洞察一切。

“亲爱的辛克莱,”他慢悠悠地说道,“我并不是故意要聊这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顺便说一下,我们都不清楚,你现在究竟为什么要酗酒。在你的灵魂深处,构成你生命的东西应该知道。弄清楚这一点就好了:我们的内心有样东西,它全知全能,每件事都比我们自己做得更好。很抱歉,我该回家了。”

我们匆匆道了别。我闷闷不乐地坐在那里,喝光了那瓶酒。准备离开时,我发现德米安已经提前结了账。这让我感到更加恼火了。

这件小事再一次占据了我整个的思想,我满脑子都是德米安。他在市郊酒馆里对我说的话,一遍遍地在我的脑海里回响,始终清晰、难忘。——“弄清楚这一点就好了:我们的内心有样东西,它全知全能!”

我看着挂在窗户上的画像,画上的颜色已经褪减,然而那双眼睛却依然目光炯炯。这是德米安的目光,或者是我内心深处那个全知物体的目光。

我非常想念德米安!我对他一无所知,对我而言,他总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只知道,他现在可能是在哪里读大学,高中毕业之后,他的母亲便搬离了我们这个城市。我在脑海中搜寻着所有关于马克斯·德米安的记忆,一直追溯到我与克罗默之间的那段往事。我的耳畔响起了他当时曾对我说过的话语,这些话在今天仍有意义,历久弥新,对我来说振聋发聩!在我们最后一次不甚愉快的碰面中,德米安发表了一通关于浪子和圣人的言论。现在,这些话也突然在我的灵魂面前闪耀。我的经历不正是如此吗?我不正是一直身陷酒精与污秽之中,沉沦而又迷茫,直到我的人生突然有了新的动力?那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力量,那是对纯净的向往、对神圣的追求。

我继续追忆着往事,天色早已暗了下来,外面还下着雨。我的记忆里也有雨声滴答,那是在栗子树下,德米安正在向我追问克罗默的事,那是我第一次向他吐露秘密的时刻。一段段回忆接踵而至,放学路上的谈话,还有坚信礼课程。最后,我想起了自己与马克斯·德米安的初次相遇。当时是怎样的一个情景呢?我一时间竟然没有想起来,但是我可以慢慢回想,我将自己的身心完全沉浸其中。我终于想起来了,还有后来的场景:他给我讲述了该隐的故事,然后我们站在我家的门前,聊起了大门上方那枚古老、斑驳的徽章,徽章位于下窄上宽的拱顶石上。他说,他对它很感兴趣。我们应该对这种东西多加关注。

当晚,我在梦里见到了德米安和那枚徽章。徽章的样子一直在不断变化,德米安把它拿在手里,它有时小巧,颜色灰白,有时巨大无比……

(摘自[德]赫尔曼·黑塞的《德米安:彷徨少年时》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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