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京华辉煌历程 打造珠宝行业典范

传承京华辉煌历程 打造珠宝行业典范,第1张

范新伟

20世纪80年代,京华钻石诞生在青岛市四方区瑞昌路的一个大院内。京华钻石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现代钻石加工拉开了序幕。

从此,京华钻石踏上了一段不平凡的征程。经过二十七年的发展历程,这个最初只有几十人的小钻石加工厂,逐渐发展成为涵盖钻石加工、贸易、珠宝首饰零售与投资四大板块的专业化、规模化的钻石运营集团。

1积极探索创新,缔造辉煌业绩

中国现代钻石加工业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之后,在20世纪80年代末曾一度达到六七十家工厂,16万人的规模,大部分企业为国营和外贸公司所有。但由于政策体制及经营等原因,到20世纪90年代初大多数工厂都倒闭或停产。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钻石加工业凭借劳动力成本比较低的优势和广受认可的加工技术,在全球钻石加工业梯度转移过程中得到了较快发展,成为仅次于印度的世界第二大钻石加工国。

时势造英雄。经历了初创时期的困顿和彷徨之后,京华钻石秉承着“诚信、感恩、卓越、创新”的企业精神,以务实、顽强的作风,顶住了市场内外大风大浪的冲击,坚强的站立起来,并从行业中脱颖而出,义无反顾地扛起了中国现代钻石加工业崛起的民族大旗。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站得高,望得远。作为青岛市最早的外商投资企业之一,京华钻石积极引进香港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引进业界领先的钻石加工设备,使京华钻石在成立之初就雄踞业界制高点,为以后京华钻石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筑就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京华钻石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新思维,形成了底角407°~418°、冠厚13%~145%、台面58%~61%、腰棱2%~3%各项比例搭配精湛、抛光完美、火彩璀璨的圆钻做工,并将这种标准延伸到公主方钻、椭圆钻、橄榄钻、梨形钻、心形钻、祖母绿、阿舍尔等琢型,被国际认定为新的具有代表意义的做工标准,并冠以“中国工”称号,比肩“比利时工”和“以色列工”,得到国内外同行的一致认可和赞誉。

“一流企业看标准,二流企业看产品”。精致完美的“中国工”依赖于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对高标准、高质量孜孜不倦的追求。作为中国钻石加工的权威专家代表,京华钻石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起草了宝石琢磨工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了宝石琢磨工培训教材的编写,开启了宝石琢磨工技能等级鉴定;研制、发行了《中国钻石色级比色石》标准样石,为国家和行业部门进行钻石品质鉴定统一了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京华钻石凭借精湛的做工、良好的信誉和对中国钻石加工业的巨大贡献,成为中国钻石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完美的“中国工”必然要依赖于严格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为此,京华引进了一系列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标准化”管理模式,并于1999年在业界率先通过了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大大提高了京华钻石加工质量管理水平。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2传承辉煌事业,打造完整产业链

为优化资源配置,拓展产销渠道,打造一条真正意义上的“钻石产业链”,自20世纪末开始,京华钻石着手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1999年7月公司与香港周生生集团合作成立首饰加工厂,专门从事高档钻石、珠宝首饰的加工和零售。与周生生集团的合作,使京华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一个企业内完成自钻石毛坯的采购、打磨、首饰款式设计、制造到销售全过程的企业。

2000年,京华钻石成立了自己的珠宝零售公司,专业从事高档珠宝、钻石首饰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业务,致力于京华钻石零售品牌的培育和打造。2003年,随着京华旗舰店在青岛市区最繁华的香港中路落成,零售业务正式启动并实现了倍速发展,同时也正式拉开了创建京华钻石零售品牌的序幕。

朴实的京华人有着对钻石的深厚情缘,从业之初,就提出了“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经营理念。时尚的款式,一流的品质和“亲情化”的售后服务,也很快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京华钻石先后获得“中华金银珠宝名牌”、“中华珠宝名店”、“315诚信珠宝名牌”、“山东省珠宝行业产品驰名品牌”、“山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领军企业”、“山东省珠宝行业产品信得过单位”、“青岛最具诚信力珠宝品牌”、“消费者满意单位”、“青岛服务名牌”、“国家质检合格品牌”等荣誉称号。

2000年,作为上海钻石交易所发起者和八大股东之一,京华钻石最早进驻上海钻石交易所,从事钻石毛坯采购与成品销售业务,业务遍布世界各大钻石交易所,与比利时、以色列、日本、美国、中国香港及内地的各大钻石珠宝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年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5亿美元,进一步提高了京华钻石在世界钻石行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作为民族企业,京华钻石始终以“做大、做强民族钻石行业”为己任,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经验,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2006年底,京华钻石与清华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了钻石加工工业工程研究,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在职专业培训,进行钻石加工动作分析与时间研究,实现了钻石加工工艺流程的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提高了对生产流程的控制和管理水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打造核心竞争力,使京华钻石成为钻石加工新材料、新设备、管理新技术的试验基地和培训基地。

为占领行业制高点,京华钻石开始积极探索钻石矿的收购工作,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钻石王国。目前,京华钻石已经与多个国家的钻石矿进行了洽谈,并进行了长期的调研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收购事宜。

3重塑京华形象,打造行业典范

在当今资讯和媒体发达的信息时代,独特和规范统一的视觉形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京华钻石积极与专业公司合作,再次升级形象识别系统,全面整合京华品牌,积极重塑京华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京华钻石通过升级VI设计,对内进一步赢得了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加强了企业凝聚力,对外树立了企业的全新形象。通过全新的企业标识、醒目的企业色等元素,以形象的视觉形式代表和传达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宣传企业,从而获得认同、增强品牌美誉度和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提升了品牌价值和附加值。

二十七年的风风雨雨,京华钻石如同精心打磨的钻石一样,去伪存真,历久弥笃,越发绽放出璀璨夺目的光芒。展望未来,京华钻石将继续为行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努力打造珠宝百年品牌,把京华建设成为以钻石为主业、产业链完整、运营效率高、品牌优势明显、具有长久活力的集团企业,创造行业典范。

上海钻石交易中心没有零售。上海国际钻石交易所是不受理个人业务的都是公司性质的,只有公司成为他们的的正式会员 它们才会给开具钻石的发票的。

钻石:

钻石是指经过琢磨的金刚石,金刚石是一种天然矿物,是钻石的原石。简单地讲,钻石是在地球深部高压、高温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由碳元素组成的单质晶体。钻石美丽、稀有,是爱情和忠贞的象征,代表永恒不破的爱情。2017年5月16日,苏富比拍卖行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春季珠宝拍卖会,一对彩色梨形钻石耳坠以大约5740万美元、约合395亿元人民币的总价,创下拍卖史上的新纪录。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11月5日发布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上海建设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重要支撑,到2022年,实现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功能更加完善、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规模保持全国城市首位,贸易营商环境达到世界海运经济体前列水平,世界最大贸易口岸城市地位更加稳固,现就上海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产业、金融、航运和 科技 支撑,夯实贸易基础

(一)提升产业升级与贸易发展的联动效应。 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作用和进口的促进作用,持续推进产业创新、工业强基、设计引领和技术改造焕新等重大专项。落实三大产业“上海方案”,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创新突破,尽快形成出口能力。壮大新能源 汽车 、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医疗器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自主出口主导产业。加快 汽车 、钢铁、化工等重点产业的改造升级,提升出口优势。

(二)放大金融支持贸易发展的效能。 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和再融资。进一步升级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贸易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联合商业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容忍度,缩减定损核赔时间。推广“信保+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由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及其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予以担保支持。

(三)建设高能级全球航运枢纽。 加快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推进铁路进外高桥港区,扩大河海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规模。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持续提升航空网络通达性,加强航空货运运力。支持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和航运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 探索 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完善邮轮运行保障体系,打造邮轮物资配送中心。

(四)突出 科技 创新的引领作用。 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加快张江科学城等创新特色载体建设,集聚建设一批世界级创新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以支撑产业链创新和重大产品研发为目标,建设转化功能型平台,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二、培育综合竞争新优势,提升贸易能级

(五)集聚和培育一批高能级贸易主体。 完善总部经济支持政策,支持打造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力争每年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40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设立上海中小企业海外中心,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六)引导企业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加强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的研究,助力企业扩大与协定国的贸易规模。鼓励企业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支撑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多层次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实施“抱团出海”行动计划。支持企业通过参加海外展览开拓市场。引入一批贸易促进机构和进口商品国别(地区)馆。

(七)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竞争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八)提振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攻关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国际质量认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贸易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申报。提升品牌产品出口规模,培育一批出口品牌。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加大自主品牌推介力度。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商贸流通企业对接,拓展国内市场。

三、坚持均衡协调可持续,转变贸易发展方式

(九)推进进口商品集散地建设。 扩大关键装备、零部件和技术专利进口,对纳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产品予以贴息支持。做精外高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专业贸易平台。提升上海钻石交易所和中国(上海)宝玉石交易中心国际影响力。打造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

(十)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推动跨境运输、资金流动、自然人移动、信息流通等领域制度创新,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市区两级协同、长三角地区联动、境内外互动的发展促进机制。完善技术贸易促进措施, 探索 技术进出口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鼓励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和服务出口基地。

(十一)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互动。 支持跨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联合投资等方式,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构建畅通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资金结算支付体系和海外服务网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新增或增资重点工贸一体制造业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

(十二)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 提升飞机发动机等维修业务规模和水平,推动临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符合要求的全球维修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

四、发展新型贸易业态,培育新的贸易动能

(十三)提升离岸和转口贸易规模。 支持企业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贸易,银行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支持银行为真实合法离岸贸易提供便利的外汇结算服务。大力发展国际贸易分拨业务。

(十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集约高效发展。 深化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增设一批市级示范园区。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鼓励开展市场化经营项目。简化进口备案要求,研究在上海国际邮件互换局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关监管作业场地。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手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支持银行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十五)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务。 对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的各类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允许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对于企业未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的,银行按照规定审核后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十六)打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加快构建与数字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推动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在虹桥商务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港。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 探索 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建设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完善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服务功能,实现与海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联通。

(十七)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加快承接服务外包能力建设,发展服务外包新模式。加快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产品,推动服务外包与高端制造融合发展。开展生物医药研发便利研究,推进集成电路设计和检测保税监管试点。提升研发、设计和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领域竞争力。

(十八)建设百亿级和千亿级大宗商品市场。 聚焦金属、能源、化工、矿石等领域,打造若干面向国际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推动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以公司化模式运作,开展标准仓单、非标仓单、保税仓单与场外衍生品交易,推动大宗保税商品转让登记规范化。拓展现货衍生品及价格指数业务。 探索 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和保税交割提供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跨境金融服务。推动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国际油气交易平台。

五、统筹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做强贸易平台

(十九)发挥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 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探索 通过电子账册、信用监管、风险监控等集成化制度安排,完善海关综合监管模式。提升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质量。支持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为数字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业态提供高效便利金融服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前提下,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探索 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推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后续封关验收。对境外进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争取实行特殊税收政策。扩大浦东国际机场航空中转集拼规模。推行更加便利的船舶登记制度。

(二十)推动长三角贸易协同发展。 发挥长三角高端装备创新协同基地功能,建设高端装备创新协同体系。深化长三角海关高质量一体化改革,优化货物转运流程,推广集团保税监管模式。构建长三角风险评估协同机制,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监管体系。设立长三角产业安全监测工作站。

(二十一)深化长江经济带贸易跨区域合作。 对接沿江省市,完善大通关合作机制,加强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沿江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便捷流转。推进海铁联运和江海联运建设,建立健全长江港口江海联运体系。整合沿江港航资源,建设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综合服务平台。

(二十二)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优质农产品、制成品和服务进口规模。鼓励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企业海外代表处。发挥各类“走出去”平台作用,营造“走出去”生态圈。

(二十三)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 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机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保税展示展销监管制度,支持虹桥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和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保税展示展销业务发展。深化常年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做实展示、撮合、交易等服务。推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汇兑和贸易收支便利化,扩大资金池业务参与主体。

(二十四)打造虹桥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培育壮大一批贸易集成商,引入一批商品直销平台、国别商品交易中心、专业贸易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打造国际组织和贸易促进机构集聚高地。推动设立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医疗服务贸易平台。建设长三角电子商务中心。进一步推动全市进口交易服务平台集聚。

(二十五)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之都。 提升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吸引国际知名办展主体落户上海。进一步扩大国际性展览规模,入选世界百强商业性展览的数量保持全球前列。进一步宣传贯彻《上海市会展业条例》,完善会展业议事协调机制。扩大与国际行业组织合作,支持会展项目取得国际认证。支持会展企业提升数字化营销能力。

(二十六)深化各类外贸集聚区建设。 优化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深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的示范引领作用。 探索 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专业设备开展软件测试。推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六、深化制度创新,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二十七)健全贸易生态服务体系。 构建国际化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完善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聚集一批国内外顶尖的专业咨询机构,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发挥行业组织、贸易促进机构和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作用。

(二十八)提升口岸开放和服务水平。 争取浦东国际机场成为整车空运进口口岸。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联合审批,落实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开展上海港出口直装、进口直提作业模式试点。推进集装箱放箱、封志发放电子化、集约化。

(二十九)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外高桥港区全面实施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运抵验放”模式。继续发挥“疑难报关单专窗”作用,解答疑难单证问题。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三十)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 深化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对接,丰富地方特色功能。聚焦进口医疗器械等行业,归集贸易全链条信息数据,便利金融机构开展贸易背景审核。拓展区块链应用试点,便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税展示交易监管服务。开展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整合收费查询和办理功能,加强数据共享。

(三十一)打造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推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制定面向2035年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出口比例。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海外维权援助,深化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和专利布局。强化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三十二)推进贸易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外贸企业在外汇结汇、税收缴交等环节出现的非主观故意又可整改的行为,按照规定不纳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优化企业报关“容错机制”,对企业主动披露的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申报差错和违规行为,实施快速处置,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七、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三十三)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贸易高质量发展纳入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目标,上海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履行职责。

(三十四)完善法治保障。 推动《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修订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做好《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的宣传解读与推进实施工作。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升政策透明度,主动公开和发布涉企政策。

(三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支持方式和使用效益,鼓励各区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等 社会 资金加大对外贸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十六)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强化对外贸易运行监测,完善外贸进出口调查监测系统。加强产业损害预警,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化经贸摩擦案件应对,支持企业依法提起贸易救济调查,扩大贸易调整援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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