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黄金和期货黄金有什么区别?

现货黄金和期货黄金有什么区别?,第1张

现货黄金和期货黄金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现货黄金的实质:现货黄金(也叫国际现货黄金和伦敦金)是即期交易,指在交易成交后交割或数天内交割。现货黄金是一种国际性的投资产品,由各黄金公司建立交易平台,以杠杆比例的形式向坐市商进行网上买卖交易,形成的投资理财项目。

2、期货黄金的实质:黄金期货亦称“黄金期货合约”。以黄金为交易对象的期货合同。同一般的期货合约一样,黄金期货合约也载有交易单位、质量等级、期限、最后到期日、报价方式、交割方法、价格变动的最小幅度、每日价格变动的限度等内容。

黄金期货合约按计量单位不同,一般可分为两种规格,以芝加哥谷物交易所为例,一种是重1000克、纯度为99 5%的黄金期货,一种是重100金衡盎司、纯度为99 5%的黄金期货。

二、两者的优点不同:

1、现货黄金的优点:利用杠杆原理——低投入、高回报,资金利用率高;双向交易——做多做空机制,投资灵活;T+0交易——可以当天买卖操作,短线机会大;网上交易——随时买卖,操作便捷、安全;无涨跌幅限制——套利空间大;24小时交易——适合上班族理财投资;全球市场——无庄家,交易活跃。

2、期货黄金的优点:双向交易,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实行T+0制度,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可以买卖;以小博大,只需要很小的资金就可以买卖全额的黄金;价格公开、公正,24 小时与国际联动,不容易被操纵。

市场集中公平,期货买卖价格在一个地区、国家,开放条件下世界主要金融贸易中心和地区价格是基本一致的;套期保值作用,即利用买卖同样数量和价格的期货合约来抵补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也称“对冲”。

三、两者的交易机制不同:

1、现货黄金的交易机制:做市商或撮合交易机制。

2、期货黄金的交易机制:多空双向交易机制。

不是的。这要从交易制度说起。

股票、期货是撮合交易制度,就是有一定数量的买,必须要有对应数量的卖,两个数量不对等时,价格就会根据买卖数量的强弱而波动,直至涨跌停。

但黄金不是这种交易制度。我们也知道,可以说黄金是全球不多的没有国界的一个交易品种,全世界任何地方,行情都是一样的。这种全球一致性,形成了黄金交易的一个层次分明、数量庞大的交易体系。

以我们的交易为例,我们通过香港金银贸易场的会员交易,会员同时把这个单子要进入金银贸易场(不进入的最好别做),金银贸易场把对冲后余下的头寸,要放到国际市场对冲。最后要对冲到伦敦黄金市场的五大做市商(如汇丰银行、巴克莱资本等)。投资者-经纪商-贸易场或者交易所-做市商银行,这是一个简单的理解,实际要复杂。

静止的以一个时间断面来看,做市商银行可能是亏的,也可能是赚的。但时间是一个连续的,对于做市商银行来说,某一时间点的盈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连续交易形成了庞大的现金流。而从数学概率来讲,市场上盈和亏的概率是一样的。

所以,从投资者角度来讲,不是零和。理论上讲,是可能同时赚也可能同时亏的。

(坐庄对赌的不适合这种理解)

      现货黄金做市商(Marketmaker),指金融市场上的一些独立的证券交易商,为投资者承担某一只证券的买进和卖出,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传统交易是由一个处理几百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的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个上市公司服务。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为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的资金买进股票,然后再卖出。这些做法使得市场的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的深度和广度。做市商的义务:-持续达到特定的保存交易记录和履行财务责任的标准-不间断地主持买、卖双方的市场,并在最佳价格时按限额规定执行交易指令-发布有效的买、卖两种报价(充当流动性提供者,解决交投量不足的问题)在证券交易完成-后90秒内报告交易情况,以便向公众公布。

      世界上现货黄金做市商模式的最典型代表是伦敦黄金市场,有五大著名的做市商。他们全是声名赫赫的大银行:洛希尔国际投资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加拿大枫叶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

现货黄金做市商制度的特点:

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小,风险也比较高,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创业板设立初期会出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将来的市场不会出现低迷的现象。

      如果有了现货黄金做市商,他们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就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即使市场处于低谷也是一样。

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现货金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的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

      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这样一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市场的投机性大大减少,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现货黄金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风险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者在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

4、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

      在单纯的指令驱动市场上,常常发生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做市商制度下,出现这种情况时,由做市商来履行义务,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缓和相应的价格波动。如买单暂时多于卖单,则做市商有义务用自己的帐户卖出。

5、抑制价格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证券做市,一般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具有较高的价值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和交易,从而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忌,一方面操纵者不愿意"抬轿",另一方面也担心做市商的行为会抑制市场价格。

一、我们公司提供的平台做的是黄金现货买卖延迟交收业务。客户只需一定的定金,就可以按照国际黄金即时价格买卖国内标准金条,通过价格波动买进卖出获取利差,并可以进行实物黄金交割。

二,产品介绍:

1、品种:AU9999的中鑫金条

单位: 100盎司 1盎司=311035克 一手=100盎司=3110克

一手的价值=100盎司黄金价格汇率=大概50万人民币左右

例:100盎司620美圆/盎司8=496000 元

2、客户开户存入三万以上的定金就可以开始买卖价值50万以上的黄金

3、如何买卖、赢利及风险

1、买涨 低位买进,高价卖出获利

例如:在600美圆时买进,当价格涨到了620美圆时卖出获利

赢利计算:(620美圆—600美圆)100盎司8 =16300 元

2、卖跌 高位借入卖出,低位买进归还

例如:在600美圆时,先从我们公司借入黄金在市场卖出,当价格跌到了580美圆时,从市场买入还回我们公司,一卖一买的差价就是您的赢利

赢利计算:(600美圆—580美圆)100盎司8=16300 元

3、买卖的风险:当你买涨,而市场黄金价格下跌时,即操作方向错误,就会造成损失。同样,卖跌也存在因操作方向错误而亏损。

三、买卖技巧

  黄金的长期趋势是看涨的,客户根据黄金的价格趋势买卖,跟着趋势买涨卖跌赢得利润,‘顺势操作不赚也难’;严守止损概念,亏小赢大;其实盈利很简单,成功的密码是:简单的动作,不断的正确重复

易区别清楚,产生了各种误解。笔者根据对欧洲黄金市场和香港黄金市场的实地考察,在比较了现货延迟交收业务与期货交易的各种细节特征后,咨询了国家期货业立法专家的意见后,现货递延交易与期货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区别:

  1交割时间期限不同

  期货是指有交割时间期限限制的标准合约,所以叫期货。而现货延迟交收业务一般没有交割时间期限的限制。

  2做市商和交易场所不同

  期货交易一般都需要在期货交易所里进行集中撮合交易,而交易所必须是会员才能交易,一般客户必须通过会员代理才能做交易。目前黄金期货在全球范围内主要在美国和日本有,美国和日本都是如此。

  国际黄金市场上市场交易量和市场交易规模最大的伦敦黄金交易市场并不存在集中撮合交易的交易所,而是由五大黄金做市商(著名国际大银行)和下一级的大量金商组成的黄金做市商网络提供现货黄金延迟交收模式。

  3价格形成机制不同

  现货延迟交收交易的价格是由黄金做市商报出买卖价格,依据做市商的报价,客户决定是否与做市商交易。

  期货交易的价格形成机制是在交易所里由所有交易者集中竞价形成的价格。

  4交易对象是否是特定

  “交易对象之间是否特定”是期货与现货模式的最大区别所在,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易时,他的交易对象是不特定的,在交易所里任何一个做反向交易报单的投资者都可能是他的交易对象,交易所是这些非特定交易者之间进行撮合交易的中介保证环节。这一点期货和股票市场是完全类似的,它们都是非特定交易对象的交易所模式。

  在做市商交易模式里,交易对象是固定的,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只要做市商报出的买卖价格,投资者接受价格并做出交易决策,按双方事前的合同约定就能达成交易。双方交易达成后必须要履行合同约定,是一种正常商业合同约束下的交易行为。做市商交易模式最常见的就是银行的外汇牌价交易,任何外汇交易客户的交易对象都是银行,交易对象之间是特定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AUT+D业务不是黄金期货

  现货黄金延迟交收业务不是黄金期货的另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现货黄金延迟交收业务(AUT+D)业务并不归口中国证监会监管。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中国证券期货行业归口管理单位是证监会,如果将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AUT+D业务定义为黄金期货,那么上海黄金交易所和其100多家金商会员单位就都应该归口证监会。但事实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所有会员单位和全国的金商都没有归口证监会管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归口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以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业务为代表的现货黄金延迟交收业务是现货交易的一种,并不是黄金期货。

至于,有些人认为的现货黄金延迟交收业务里的“仓单、多仓、空仓”等交易名词是期货术语的说法,其实这是对商品交易的不了解所产生的误解,在各种现货商品交易中类似的仓单交易名词这是很常见的,这些名词并不是期货交易的专有名词。 “资金放大杠杆效应”并非期货交易专利

  其实,争议的核心是在交易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上。有人因为现货黄金延迟交收有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就误认为是期货交易。只要充分理解现代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发展,就会明白现货商品交易的资金放大杠杆效应是非常常见的。

  比如,在房地产行业,某个客户甲从开发商那里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他可以首期只付10万元的预付款,当这个房产过了一段时间升值到150万元一套时,这个客户甲可以将这套房产按新的市场价格卖给开发商或卖给新客户乙,客户甲在这个过程中初始只支付了10万元,却拥有了100万元房产的权利并获得了全部的增值效应,炒房获得50万元的收益,这种交易过程也是一种资金放大的杠杆效应。

  再比如,汽车行业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也有类似的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购车人只要付出一点首付款就可以将汽车开回家,而维系这种资金杠杆交易模式的是一系列的合同法律约定。假设客户购车后,车价出现大跌,购车人不愿意再支付余下的分期货款,此时就是购车人单方面合同违约,贷款银行可以就此追讨汽车,强行卖出汽车归还银行已经支付的货款,从购车人的角度看,他遭遇了类似期货交易的强行平仓。

  并不能因为“房地产和汽车业的分期付款”交易模式存在这种资金放大的杠杆效应,就因此将这种交易过程界定为“房地产或汽车期货交易”。

  事实上,类似这种现货远期交易的资金杠杆放大模式是非常多的,在一般商品交易行为中的订货、信用证、合同定金、分期付款、现货远期交易等各类合同约定的交易行为中,都具备有一定的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资金杠杆放大效应”是金融与信用经济发达的一种自然体现,并不是期货交易的专有现象。

  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M a r k e t M a k e r)又被称为坐市商、造市商。做市商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在其愿意的水平上,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商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

  做市商制度最大优势在于保持市场的流动性、维持价格有效性,提高投资者交易的效率。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市商交易制度延续至今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要比交易所竞价撮合交易制度要早几百年。至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为各类大宗商品与货币型金融产品如外汇、贵金属、股票市场提供交易流通性的主要交易制度是做市商交易制度。

  世界上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是英国伦敦黄金市场,其并没有中国投资者所熟悉的交易所一样的撮合竞价交易中心,是一个由众多黄金做市商组成的无形市场,正是这个“无形市场”却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决定着世界黄金市场的价格。美国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也是由大量的股票做市商来组成的交易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做市商交易模式更是独步天下,全球各国的外汇交易都没有交易所模式的外汇交易所,全球的外汇交易几乎全部是由以银行为主的外汇做市商来完成庞大的外汇交易量。外汇做市商除了大型银行以外,遍布世界各地的外汇找换公司,甚至酒店里的外汇兑换点等都是一个个的小外汇做市商,是大大小

小外汇做市商组成的网络完成了全球金额庞大的外汇交易。

做市商的行为是坐庄吗

  坐庄在中国股市是非常敏感的话题,中国投资者对庄家是“既恨庄家,又离不开庄家”,“没有庄家的股票不涨,庄家总是欺骗中小投资者”是投资者对股市庄家的朴素认识。过去几个操纵股票坐庄中科创业、银广夏、德隆系的大庄家都没有了好下场,更是让中国投资者看到庄家人人喊打。

  做市商制度已被国际上许多成熟的市场广泛采用,其中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及其做市商场外市场堪称最成功的典范。如果中国投资者有机会到美国股票市场上看许多小型股票的做市商交易模式,一定会非常惊讶地感慨,这些做市商就是在“坐庄”呀,这种模式与中科创业、德隆的模式几乎是一样的,是公开合法的坐庄,怎么美国政府监管部门不监管打击呢?实际上这是中国投资者对做市商交易制度的误解。

  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做市商交易制度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易制度,美国实行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专业经纪人制度和场外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并行的交易方式,其中做市商在场外市场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债券和非上市股票,通过NASDAQ系统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6000多个做市商联系在一起,并可迅速提供在各地场外市场交易的近7000种股票和债券的买价和卖价,提供统一的清算和监控。

  美国股市的做市商与中国股市过去股权分置制度下的坐庄操纵模式有很大的不同。美国股市的做市商除了促成交易的活跃,增加股票交易的流动性外,还要完成对股票价格发现功能。对做市商操纵价格的制约机制就是全流通交易制度,大股东持有股票的可流通性对做市商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得这个股票的交易价格能够充分反映它的价值所在。同时,一只股票不是一个做市商,不同做市商之间形成制约。这样任何想偏离这个股票价值之外的报价行为都可能受到制约,使得股票做市商拥有报双边买卖价格的权利,但不能轻易操纵股票价格。

  在外汇交易、黄金交易和多种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由于这些商品的价格完全透明公开,做市商虽然拥有自我报价的权利,但根本不可能操纵市场价格,只能用双边报价与市场价格保持一定的价差。做市商交易制度,虽然从做市商可自由报价的交易制度上可以理解为一种坐庄模式,但它并不能够操纵市场价格,越是大宗国际性的商品,越不可能操纵市场价格。

  做市商的利益与风险

做市商在增加股票、证券、商品等标的物的交易流动性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做市商做出以上贡献这种行为本身也是为逐利所驱动。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来源的利益:

  1价差收益:

  做市商报价的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之间的存在价差利益,做市商通过“低买高卖”获得的标的物商品或证券的买卖价格差利益,这是做市商的利益来源之一。

  2交易佣金:在一些大宗商品或交易不活跃的证券品种中,有些做市商还按一定比例约定,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在交易量大、交易非常频繁的大型证券或标的商品中,做市商一般不再收取交易手续费,比如在外汇交易中,做市商一般都不再另收取交易费,做市商通过调节买卖报价差的大小来获得收益。

3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收益:

  做市商按低报价买入标的商品后,不太可能马上高价卖给客户,一般需要持有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过程中,就存在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和收益。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利益与风险是由做市商自己来决定,并由做市商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等标的物做担保,所以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利益与风险都由做市商自己承担。

  如果客户卖出商品或证券给做市商,做市商买入后没有及时卖出,此阶段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假设价格上涨,做市商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后,就可获得额外的投资收益,这是市场对做市商承担市场风险的奖励。假设市场价格出现下跌,做市商只能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出现买卖价差亏损,这是市场对做市商没有充分迅速履行交易的惩罚。

千万不要相信那个推荐答案。

风险最高的是国内的私盘,那些大大小小的贵金属“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易市场”。

上金所是国务院批准的,是亲娘养的以银行资本为后台的做市商。上金所通过“低杠杆、分时段、高手续费、集合竞价等常规手段来把前期亏损捆绑于产品中,回本艰难,也就是下单即亏损,是个怪胎。5-10倍杠杆。

北交所是“北京市政府批准”,首先其本身有待商榷,其次北交所的很多宣传信息涉及虚假,其黄金制品一栏细心者都可以发现全部为PS,其建立时间也在11年9月左右,根本没有“悠久的历史”。50倍杠杆,坑爹的一个平台。

天交所是“天津市政府批准”,08年9月间建立,其建立初期的目标是和怪胎争抢民财,因此其产品制度稍稍优于上金所的T+d,但是脱离不了其民间私盘的本质,在下单时显示了其真正的“延迟交收”,有句话叫: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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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的投资品种有:

1银行的“纸黄金”(特别提款权);

2上海黄金交易所的AUt+d (现货黄金延期交易);

3国内大大小小的私盘(现货贵金属交易,依靠自律);

4国外受金融机构监管的交易所盘面(现货外盘,依靠自律及监管,即广义伦敦金);

5国外大大小小的私盘(现货外盘,依靠自律);

6上海黄金期货交易所(期货)。

2-5均为做市商性质,只是资金后台不一。

做市商最明显的特征是“损人利己”的价值观,基于这种价值观上所确立的经营模式,必然不外乎三种手段:

1交易产品本身捆绑客户亏损。

比如上金所的t+d、浙江汇联的金银制品等“低杠杆伪撮合”的做市商

2通过各种强制性手段抢劫。

比如高杠杆的维财金和一些无监管外盘和大多数内盘做市商。

3综合1、2两种方式。

比如会员制度的天交所。

关于此三类的运营机制和牟利方式,一言难尽。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要在通胀时代投资以避险,可以有多种选择:

最稳妥的是购买地方政府债和央企企业债(国债在通胀期间是肯定不会发放的),一般现在发行的此类债券视购买资金量大小有1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

其次可以做银行贴息存款,无风险,收益没有债券高,但是可以拿到贴息的那部分现金。

要注意的一点是一手交存款证明一手拿贴息;

再次可以做相对稳健的信托投资,年化收益一般在13-14%左右,但是目前的经济形势并不好,所以信托对盈利的风险比例就扩大了,不建议做;

还可以购买实物铂金,做实物交割必须要先明确能收货的机构,不然就不要买。铂金一般是黄金的两倍价格,但如今是价格历史低点,稍早一段时间甚至和黄金价格倒挂,所以最近关于南非的供货量铂金又稍有上升,但不失为目前比较稳妥的避险方法。(前提是资金量够大,那么手续费、加工费、运输费、仓储费的比例就相对较小了,资金量小的就没有必要了)

最后,如果你比较相信自己的“技术”,不妨去外盘试试运气,必须甄别是否为由金融机构监管的外盘,这个可以去金融机构的网站上查询受监管单位,也不要相信国内外盘代理的鬼话,一切都需要自己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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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关疑问,可以站内信PM我。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做市商是一种场外交易,没有固定交易场所。它最大的方便之处是交易的便利性,投资者在一个既定价格交易成功的概率很大,受成交量的约束较小。由于做市商是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交易对手,自身会面临经营风险,当然,做市商之间也可以进行风险对冲。做市商要求自身财势雄厚,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国际上的做市商通常由较大的金商或银行来担任,如伦敦现货黄金/白银(伦敦金/伦敦银)市场五大金商与瑞士三大银行是全球最典型的做市商。 中国内地目前存在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几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纸黄金,都是做市商交易模式。由银行或金商直接充当所有买卖参与者的交易对手。目前国内几大商业银行采取的做市商模式,都是100%的全额交易,这与伦敦金/伦敦银(现货黄金/白银)采用保证金交易的做市商模式不同。 以上内容由领峰贵金属提供,只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任何现货黄金操作建议或者现货白银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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