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12种方法

合理避税12种方法,第1张

企业纳税筹划旨在关心纳税人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当今许多企业家所关注的。下面是企业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

1、了解目前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2、了解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3、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

4、没有生意也要进行零申报。

5、增值税税率只与行业有关,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6、合同作废也要记得缴纳税额。

7、不拿发票就要多缴税。

8、将个人专利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

9、合理提高员工福利,将员工福利计入成本,摊销利润

10、混合销售要依法而签,分别计税。

11、发票丢失,及时补救,仍能报销和入账。

12、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不能混杂在一起,要划分清楚。

合理避税的话题一直在企业内经久不衰。不少企业也正是因为没有进行合理的避税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合理避税的重点就在于合理二字上面,那么如何合理避税?其实这并不神秘。合理避税就这几招!

 1、首先得分清楚自己的公司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公司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所以避税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减税降税政策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增值说改动非常大,以前的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10万的政策。改为现行的月不超10万季度不超30万的增值税起征点。所以也就是说,月申报的公司季度开票额不超过十万免增值税,季度申报的公司,季度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

 2、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避税其实就很简单,就是你必须得有相应的成本票,成本票包含了房屋、水电、差旅、油票、车票等,当然还有员工的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得注意几个问题,做了工资薪金员工得交社保。

 3、一般纳税人的避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下调,以前的一般纳税人最高税率16%现在行最高税率是13%。

 一般纳税人注意事项,一般纳税人一般来说开票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有个优势就是可以进项和销项进行抵扣,所以可以减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小规模的区别不大。

 合理避税就这几招

 1、改变公司注册地区

 在不同的地点缴纳的税金是不同的,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在某些有节税优势的地区设立公司,。比如:陕西杨凌,是国家农业示范区,涉农企业一律免税。找到适合企业的地区,可以合理节税。

 2、改变经营方式

 对于 娱乐 业来说,营改增之前要按照20%的营业税缴税。

 案例:一家KTV要降低税负,把这家KTV以一家餐饮企业营业,只是装修的比较像KTV,具备KTV功能,并且顾客吃饭消费500元以上就可以让顾客以100元的价格唱歌。餐饮税率是6%,这样500元的餐饮消费交25元的税金,100元的 娱乐 消费要20元的税金,这样共交税45元,省了75元。

 3、转移利润

 转移利润也叫转移定价,这同时也是合理避税的一种方法。如上游公司通过定价把利润转移到下游低税率的公司。

 在老板的整个产业链条中,如果有一家公司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那么也可能会成为利润转移的对象。只是要避免被认定为关联交易。

 4、重组、合并和分立

 某企业要买400亩地,共4千万元,平均每亩10万元。其中有100亩准备留着,其他300亩打算平分3块卖掉。这种情况怎么买地划算呢?1000万买的土地,几年后出售时可能会达到5000万元,其中土地增值税是相当高的。

 建议:再去成立三家公司,各自购买100亩土地。将来出售土地时,是出售其中一家公司的股权而不是土地本身。

 5、杂费不要浪费,也是成本!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管理费用大有文章可以做

 我们企业在运营的时候都是会产生管理费用的,产生的管理费用是完全可以用来增加成本减少赋税的!

 一个企业如果是制造业的话,他们会有很多大型机器,如果我们将折旧年限压缩,年限越少,折旧的费用就会相对提高,每年折旧费用就会增加,每年的运营成本就会增加,这样算下来我们的减少了,我们的交税也就理所应当的减少了!

1、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西方经济学者一般认为,避税与逃税存在原则差别,即后者属于非法行为,而前者并不违法,它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少纳或不纳税款而已。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如何合理避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理避税的方法

 1

 转移股利收入,挂往来账

 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

 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将股利不作投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应付账款”。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购入B公司面值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另支付手续费8000元。

 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

 A公司将取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应付款”中以备以后挪用。

 2

 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处理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的赔款、罚金、滞纳金等各种罚没收入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有的企业为了将罚没收入挪作他用,便虚挂往来账户。

 如:企业向不履行合约单位收取罚没收入8万元,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却虚挂往来记入“其他应付款”。

 3

 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账或跨期入账,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

 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账,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

 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4

 出售股票收益,用于职工福利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账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有的企业为了弥补职工福利费的不足,便转作职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由于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支出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者授意财务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20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其他应付款”账户转入“应付福利费”账户,而不通过“投资收益”来处理。

 这样企业既虚减了利润,同时又逃交了应交纳的所得税。

 5

 截留联营利润,发放职工奖金

 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协商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利润隐匿在联营单位。

 同时授意联营单位将联营利润由“应付账户”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以后,该投资单位根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职工超税定额的工资及奖金。

 6

 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入联营投资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依法交纳所得税。

 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账。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

 双方协定,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资本。

 7

 转移营业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各种收入。

 营业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销售税金。

 而经营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

 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将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售价200万元,成本120万元。

 双方结算后,企业本应作为收入入账,同时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并按规定交纳产品的销项税金及附加。

 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直接将收入200万元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核算。

 同时结转成本时,冲减了“营业外收入”。

 结果使得企业少计交增值税80000元(令进项税为210598元),少计交城建税5600元,少计交教育费及其附加2400元,对企业利润影响额为712000元,对应交的所得税影响额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34960(元)。

 8

 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账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账没有设,为了贷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余,为了将利润控制在200万元,领导便授意将销售成本随意减少500万元,结果导致企业有500万元的销售成本未转销,使利润虚增500万元。

 9

 没收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

 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

 按年终实现的利润总额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200万元的物品。

 按制度规定,此损失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全部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使当年虚减利润200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10

 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调整当年利润

 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均应列作营业外支出。

 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利润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5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

 厂长授意,财务部部门作了清理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60万,借记:累计折旧40贷记:固定资产100,于年末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60,贷记:固定资产清理60。

 结果导致企业虚减利润60万元,少交所得税198万元。

 11

 应收入的包装物押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借用或租用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证: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收款。

 如:某建筑公司购入沙子时,借入袋子的押金30000元,借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30000元,贷记:现金30000元,收回押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0000,贷记:其他应收款30000,从而将收回押金转作小金库,同时也虚减了利润。

 12

 转移正常停工损失,入营业外支出

 按规定,由于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及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但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停工损失也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某企业年终对机器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在停工期间所支付工人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所耗燃料、动力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共计20万元,企业全部作为非正常停工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使其对利润的影响额为20万元,对所得税影响额为66万元。

在实践中,合理避税是一种合法的避税途径,那么公司如何最有效的合理避税,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公司如何最有效的合理避税,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合理避税常从筹投资和生产经营两个方面入手,具体分析如下:

      1、筹投资方面

      企业的筹资税收会对企业现金流量造成较大的影响,会直接波及企业的预期性收益。税法规定,资本机构中的新股和预留收益两部分均要缴纳税收,双层的税收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得企业的负担加重,企业为避税,采取对外筹资,筹资企业的利益可在税前被成本离校减掉,但该方法存在较大的风险,企业需加强风险管理,亦会衍生风险管理成本。我国新税法规定企业筹资可采取股票发行,股票所有者权益和分红均可在税后的利润分配,筹资方式不同会直接对企业的效益产生影响,且通过税务负担体现,因此企业进行合理避税时必须确保税前的投资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率愈高,企业的避税能力和水平越高。

      企业投资要时刻把握行业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的选择。不同的行业的税收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政策倾斜程度不同,因此企业在投资时要根据各行业的税收优惠,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准入;其次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税收方法和标准亦存在差异化,而诸如这些税收政策是以促进财政收入和经济可发展为目标,税法规定亦为企业避税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2、生产经营方面

      当前多数企业在处理税务规避时,采用扣除企业项目来完成避税,该方法是通过降低企业效益、提升成本实现。这种方法符合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新税法规定企业的所得税计算可将税金、合理项目和成本等扣除,但同时亦需控制企业的工资在合理的变动范围内。企业在进行合理避税的同时,要随时准备为税务机构关于合理交易提供证明。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东现金分红亦要缴纳部分所得税,因此企业分红时为合理避税可有效调整分配方式,降低现金分红改用股票分红。

      3、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

      常见的合理避税方法合理避税的方法有价格转让法、成本调整法、筹资法、地址选择法,分析如下:

      (一)价格转让法

      这是避税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指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获取更多利润和经济利益,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为确保企业集团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必须对价格进行合理筹划。

      (二)成本调整法

      成本调整法是通过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成本,减少利润,以达规避纳税义务的方法。但须注意,合理的成本和费用的调整和摊销,应根据现行税法、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做的一些“筹划”,不是违法乱摊成本、乱挤费用。

      (三)筹资法

      筹资也是企业进行合理避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指通过筹资,使企业税负最轻。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贷款、吸纳股权等多种方法来筹集所需资金。但必须对企业财务及资金结构予以考虑,使企业资金结构达到最佳,税负最轻。

      (四)地址选择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税收方面享有诸多优惠。优惠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诱导人才、资本和技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流向这些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立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造成了国内不同区域间的税收差距,为企业进行合理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

      4、企业实现合理避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正确把握和理解税收实质

      传统观念认为: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避税行为都是损害国家利益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发展,这种观点的不准确性就凸显出来,造成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是没有正确理解和把握税收的实质。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在分配时,必须兼顾国家整体利益和企业局部利益,片面的强调某一方面利益的重要性都是不恰当的。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能保证兼顾两者分配的公平合理,在税法中规定课税方法、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从而把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国家只要求企业依法纳税,因此,企业在确保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采取合理避税增加企业利益,这不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而是一种兼顾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特殊体现。

      (二)熟知税法,善于学习税法,自觉维护税法原则

      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中,要严格依税法办事,自觉维护税法严肃性。企业会计人员只有在认真学习和理解税法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合理准确运用税收政策对企业进行保护,把国家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合理筹划和有效安排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通过享受税收优惠等方式减少税负,实现合理避税。

      (三)选择积极合理的会计政策避税

      会计政策选用不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就不同。运用会计处理方法合理避税的主要方法有:常见的方法有存货计价法和费用分配避税避税法,当前存货计价法有先进先出和加权平均法;后者立足现行会计准则,通过费用合理分配避税,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这些均是均是采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该方法产品价格变动不大,企业的利润较为平均,不免因过高利润引发高税。

二、企业容易忽视而导致多缴税的4种情况

      1、没有生意也要进行零申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现在小规模企业一个季度的开票量不达九万元的话,可以进行零申报。零申报办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如果不办理,企业将会面临2000元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长期零申报,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如有不实情况,将会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2、增值税税率只与行业有关,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关于这一点,举个例子:增值税第二条规定:图书销售的税率是13%。即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3%。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某销售图书的公司,也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但他拿到的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在进行缴税时,还能继续适用13%的税率吗(即缴税时,按13%的税率抵扣17%的税率)。

      答案是肯定的,该公司仍然适用于13%的税率,因为行业性质决定了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是多少无关。

      3、合同作废也要记得纳税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然要与外界签订合同,如果中间发生意外,双方废止了合同,也是需要完成印花税缴纳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是否要缴纳印花税,应该看合同的签订与否。也就是,只要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那么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后申报缴纳印花税,而与该合同的过后作废、是否履行无关。

      4、不拿发票就要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发票)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

      然而有些人不以为意,当对方以优惠为名,诱导企业不开发票时,有些企业就会同意,这样做其实是吃亏的,举个例子:

      某公司购买1000元的办公用品,如果不开发票只需付900元,而如果开发票则需付1000元,表面看起来,不要就可以为企业节省100元。

      然而现实是:如果多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可以少缴330元;而如果少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要多缴330元。拿不拿发票的区别一看就明白了。所以,企业人员一定要记住:不拿发票就会多缴税。

      此外,企业要利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主体是个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公司如何最有效的合理避税,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公司可在筹投资方面、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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