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南坪重百瑞恩买过东西,服务态度很好!后期维护这些都还行。就是我4、5年前买过一个吊坠,当时的承诺是:如果以后要以旧换新,只要选钻石比以前大的或者总金额高于750元的,就可以了,可是去年年初的时候去买了对结婚钻戒后才知道,这个承诺已经变了,必须选择钻石大过旧款的,而且也不能换特价款,也就是说条件比以前苛刻些了,而且当我到百盛商场的瑞恩专柜去看款式,营业员得知我是换款之后,脸上就明显出现不屑和不耐烦的表情了,所有就个人觉得:商家的信誉很重要,不能随便更改承诺。总之一句话,钻石的优劣也不是我们这些普通消费者能懂的,我们懂得选的就是商家的信誉和服务。
黄金首饰不能退换属霸王条款,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消协出面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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