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泰国已成为世界上珠宝及其饰物加工方面数一数二的国家。之所以能达到这样,首先是有丰富的高品质的宝石原料,特别是尖竹汶府和北碧府著名的红宝石和蓝宝石,其次有大量专业的能工巧匠和首饰设计高手,再加上劳工和管理方面的成本相当低,以及泰国对珠宝原料免进出口税,这就使各种各样高贵的珠宝原料大量从世界各地送入泰国加工。
宝石要经过精工的切割和精细的磨光,才能呈现它的美丽。珠宝技师将根据宝石的形状和角度设计首饰的外型,打金匠再根据设计图样制造首饰的骨架,然后将宝石吹镶在上边,经珠宝技师的琢磨修饰才完成这巧夺天工的艺术结晶。
泰国珠宝专卖店陈列着不同款式的珠宝首饰,精巧的工艺品令顾客目不暇接。
购买珠宝玉石应注意几点:
-切勿让导游或新结识的朋友决定去何处购买,他们可能为佣金而建议游客在某店铺购物。
-细心选择店铺,在宝石专卖店购买比在旅游纪念品商店购买安全。
-不妨多走几家店铺,比较一下类似货品的价格。酒店商场内的店铺由于租金较贵,货品的价格也会贵些。不过,对于时间较紧的游客来说却方便,加上星级酒店内的商场、店铺均具水准,声誉良好的商店通常以协议书的形式列明细则,如顾客在90天内对选购物品不满意,可退回该店。如果遇上不愿意签订协议的店铺,请改往别处购物。
-切记向店铺索取依据,并仔细核对。
-旅客应以自己喜欢与否为购买取向,不要以买来作投资或转售为目的。珠宝玉石可能有投资保值潜力,但并不保证一定能赚取大利,购买之乐趣不应以利益为着眼点。
一、泰国税制框架
泰国税收的基本法律为《税收法案》(Renenue Code),该法主要调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和印花税。另外,《燃油所得税法案》管理石油和燃气的特许经营行为,《海关法案》管理关税和进出口行为,消费税和财产税由其他法律管辖。
泰国的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特别行业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以及财产税。从税收的归属来说也可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占主导地位,主要分为六大类,地方税分为两大类。
中央税收包括针对收入和利润征收的所得税、以社会保障分配为目的的工资税、针对财产征收的房地产转让税、增值税、消费税、特别营业税、扑克牌税、针对国际贸易和交易征收的进口关税、出口税等。
地方税收包括对财产课税和机动车税。其中财产税包括针对房地产征收的房产租赁税、土地开发税、房地产转让税,针对货物和服务业征收的增值税附加、特别营业税附加、部分商品的消费税附加,以及对使用某种货物和财产或许可从事某种行为的税收。
二、税务管理机构
泰国财政部是泰国负责财政和税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辖财政政策办公室、总审计长厅、财政厅、海关厅、国货税厅、税务厅、国债管理办公室等8个厅和政府**办公室、烟草专卖局、住房银行、泰国进出品银行、扑克牌厂、资产管理公司等16个国有企业。其中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是税务厅、国货税厅,以及负责关税征收的海关厅。税务厅主要负责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特种行业税以及印花税,国货税厅征收特定商品消费税,海关厅负责进出口关税的征收。地方政府负责财产税以及地方税的征收。
泰国税务厅成立于1915年,是泰国财政部负责税收征管的最高管理机关,主要征收和管理以下税种: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印花税和石油所得税。税务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并设四个副厅长。税务厅的组织机构在全国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收管理和各府税收管理机构。
近年来,泰国税务机构通过开发信息技术平台,不断提出更加有效的征收方法,建立更加公平有效的税收征收机制,并保证税收征管工作与政府的政策协调一致。
各府的税收管理包括府税务办公室和曼谷以外的区税务办公室。府以下的税务管理机构直接向府尹或区行政长官报告。
泰国税务厅负责征收的各税种分类情况表
(财政年度1998-2003)
(百万泰铢)
税种\年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1 个人所得税 122,946 106,070 91,790 101,146 108,371 117,309
2 企业所得税 99,478 108,820 145,558 149,663 170,415 208,859
3 增值税 232,388 201,976 192,512 215,318 228,196 261,306
4特别营业税 35,241 21,311 17,016 12,852 13,715 12,757
5营业税 342 185 126 84 99 N/A
6印花税 2,991 2,824 3,350 3,410 4,122 5,348
7燃油所得税 5,316 10,872 10,739 17,154 19,128 21,773
8 其他 263 258 236 241 236 330
总额 498,964 452,317 461,325 499,868 544,281 627,682
(泰国税务厅官方网站)
国货税厅实行厅长负责制,下设税务管理处、收入处、审计监督局、法律事务局、税收计划局及各府的消费税办公室等部门。主要依据消费税法案对规定的某些商品或服务征收消费税,应税商品或服务主要包括:汽油及汽油制品、非酒精饮料、空调等电器、铅晶制品、汽车、摩托车、游艇、香水、羊毛地毯、电池、赛马场和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等。大部分商品为从价税,对汽油和非酒精饮料则按价或按数量和重量计算。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部分货物或服务可免征消费税:依据关税法免征关税的货物;出口货物及损坏或变质的货物; 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货物;外交人员所有的物品;燃料或燃料制品用于国际航空器或500吨位以上的船舶;将所得捐赠给公共慈善事业所提供的服务。
海关厅是财政部直属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关税的征收,并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负责海关监管工作,打击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及国际贸易便利化。
三、四大主要税种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PIT)
泰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基为所有应税收入减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从5%到37%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根据国际惯例及双边协定,联合国官员、外交人员及一些客座专家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收入法案第40款的有关规定,部分个人所得可以在税前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扣除,如租赁收入可根据财产出租的类别,扣除10-30%不等;专业收费中的医疗收入可扣除60%,其它30%,版权收入、雇佣或服务收入可扣除40%,承包人收入可扣除70%,第40款所规定的其它商业活动取得的收入可根据商业活动的性质扣除65%至85%
(二)企业所得税(CIT):
企业所得税是对依照本国或外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在泰国从事经营活动征收的一种直接税。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以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即用所有本会计年度中的经营收入减除税收法典中规定的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对股息收入,一个泰国公司从另一家泰国公司收到的一半股息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果是证交所挂牌的公司,其所收到的所有股息都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在泰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都需依法纳税,纳税比例为净利润的30%,每半年缴纳一次。基金和联合会、协会等则缴纳净收入的2-10%国际运输公司和航空业的税收则为净收入的3%
未注册的外国公司或未在泰国注册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国的收入纳税。正常的业务开销和贬值补贴,按5-100%不等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扣除。对外国贷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征收公司所得税。
公司?部合作所得的?利免征50%的税。对于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和在泰国证券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红利全部免税,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红利之前或之后至少持股3个月以上。
在允许扣除费用中,研发成本可以作双倍扣除,职业培训成本可以做15倍扣除。
在泰国,有各种各样的商业组织经营形式。选择不同的形式注册会影响税率和税收优惠的不同,最常见的是分成泰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两大类。泰国公司是指依据泰国法律登记的公司,外资比例不高于总资本的49%外国公司是指公司在泰国经营、但是依据外国法律登记的公司,或虽不在泰国经营、但有来源于泰国的所得的公司。
泰国公司的正常法人所得税税率为30%,但下述情况可得到低税率优惠待遇:
注册资本低于500万泰铢的小公司,净利润低于100万泰铢的,按20%计算缴纳所得税;净利润在100-300万泰铢的,按25%计算缴纳。
在证交所(SET)登记的公司净利润低于3亿泰铢的,按25%计算缴纳。
新在证券交易所或新生股票投资市场(MAI)登记的公司,分别按净利润的25%和20%计算缴纳法人所得税。
设在曼谷的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经营总部按合法收入利润的10%计算缴纳。
协会和基金会按总收入的2%和10%计算缴纳。
外国公司在泰从事经营,无论是分支机构、办事处、个人或代理,均应就来源于泰国业务利润的30%缴纳所得税。国际运输公司按照总收入的3%计算缴纳。
不在泰国从事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就来源于泰国收入的部分项目缴纳预提所得税,不同收入的税率可以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条款得到降低或免除。
国外来泰投资的公司如果注册为泰国公司,可以享受多种税收优惠,如取得BOI投资促进优惠待遇的公司可获3-8年的所得税减免;设在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或取得投资促进优惠待遇的公司,降低或免除原料和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取得投资促进优惠待遇的公司,运输及水、水供应成本可在计税时双倍扣除;聘请高级研究人员进行项目研发的成本可在计税时双倍扣除;为提高人力资料水平进行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作15倍扣除;中小企业可在获得电脑、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一次分别将成本的40%、25%、40%折旧计入成本。
在泰经营的公司必须每年两次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其中半年度纳税申报表在上半会计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报送税务机关,应纳税所得额为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的50%;年度纳税申报表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150天内报送税务机关。
(三)增值税(VAT)
增值税制度从1992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取代原有的商业税制度。1999年,泰国增值税的普通税率由10%下调为7%
增值税是在生产和销售的每个环节对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2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生产厂家、服务行业、批发商、零售商以及进出口公司。增值税按月缴付,应纳税额=销项税 - 进项税。
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年营业额不足120万泰铢的小企业;销售或进口未加工的农产品、牲畜以及农用原料,如化肥、种子及化学药品等;销售或进口报纸、杂志及教科书;审计、法律服务、健康服务及其它专业服务;文化及宗教服务;
实行零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出口货物、泰国提供的但用于国外的劳务、国际运输航空器或船舶、援外项目下向政府机构或国企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向联合国机构或外交机构提供的货物或劳务、保税库或出口加工区(EPZ)之间提供货物或劳务。
《税法案》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做了详细规定,对货物来说,一般销售货物的,为货物移送时,或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或收到货款、开出发票的当天;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或收到货款、开出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支付关税时,或提供担保时,或设立担保人时,或开出提单时;出口货物的,除同进口货物外,还包括货物移送至出口加工区或从保税库出口时;对应税劳务来说,为款项支付时,或开出发票时,或劳务使用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以早的为准。
当每个月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在下个月可返还现金或抵税。对零税率货物来说,纳税人总是享受退税待遇。
与招待费有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可扣除费用。
(四)特别营业税(SBT):
特别营业税是1992年开始实行的一种间接税,以取代原有的营业税。部分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划入特别营业税的范畴。
征收特别营业税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业及相关业务,寿险,典当业和经纪业,房地产及其他皇家法案规定的业务,其中,银行业、金融及相关业务为利息、折扣、服务费、外汇利润收入的3%, 寿险为利息、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收入的25%, 典当业、经纪业为利息、费用及销售过期财物收入的25%,房地产业为收入总额的3%,回购协议为售价和回购价差额的3%,代理业务为所收利息、折扣、服务费收入的3%在特别营业税的基础上加收10%的地方税。
免征特别营业税的业务主要包括泰国央行、政府储蓄银行、政府住房银行及农业和农业合作银行的业务,泰国进出口银行、泰国工业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工业金融公司及二级抵押公司的业务,国家房屋局、政府典当和养老金基金机构的业务,以及在泰国证交所挂牌的证券销售业务。
从事特别营业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在开业后30天内向税务机关登记为特别营业税纳税人,并填写纳税人登记申请表。
无论是否发生业务,特别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都须按月填报,并在次月15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和缴纳。有多处营业场所的应分别填报缴纳,除非得到税务厅长的批准。
四、特别鼓励措施和待遇
(一)鼓励出口企业依法经营,并给予优惠待遇。
税务厅根据出口企业纳税的经营和纳税情况认定“优质出口商”和“注册出口商”两类企业,在退税方面给予优惠,及时收到出口退税款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认定为“优质出口商”的出口企业,通过互联网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可在填报后15日收到出口退税款;在地方税务办公室纳税大厅填报纸质纳税电报表的,可在填报后45日内收到出口退税款,优惠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前三个月可提交延续申请。
申请成为“优质出口商”的企业必须是进行增值税税务登记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泰铢,并在过去的一年里达到一定的出口比例。出口商的出口退税直接存入银行帐户,与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必须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无违纪行为。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须经股东大会一致任命,并向税务厅提报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情况。
“注册出口商”的申请条件与“优质出口商”类似,部分条件略宽,因此享受的待遇也次于“优质出口商”。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出口商可在30日收到出口退税款,在纳税大厅填报纸质纳税电报表的出口商可在45日内收到出口退税款。
(二)鼓励设立区域经营总部(Regional Operating Headquarters)
ROH是指在泰国注册开展业务,并向其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专有资格服务的股份公司。提供的专有资格服务包括:
经营和管理服务,技术服务,业务规划协调、原料配件调配供应、研发、营销和促销计划、培训和人员管理、经济和投资研究分析等方面的支持性服务等。
在泰国成立区域经营总部(ROH)可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特殊的折旧率、为ROH工作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给予特别待遇等。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向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专用资格服务所得收入减按10%征收所得税;为在泰国的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进行研发工作所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来自非关联企业的也可享受此待遇;向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贷款的利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来自关联企业的股息所得免税,付给泰国以外的未在泰开展业务的公司的股息免税。
加速折旧许可。固定资产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25%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用于ROH正常经营所购建建筑物的折旧期限不应低于20年。
外派人员待遇。由 ROH派往国外工作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得收入在泰国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其收入必须是国外机构支付。外派人员也可选择按15%缴纳预提税,这样这部分收入可不纳入年度个人收入申报中。
ROH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前提是符合以下条件: 依泰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公司上一年度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铢;公司应为3个以上在泰国以外国家的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为国外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所得收入不应少于其总收入的50%;有关资料在税务厅备案。
(三)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泰国对中小企业 (SMEs) 提供以下税收优惠措施:
对于实收资本在500万泰铢及以下的泰国公司,降低法人所得税税率。净利润在100万泰铢以内的,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净利润在100-300万泰铢之间的,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利润超过300万泰铢的,按正常30%税率缴纳。
泰国公司拥有的耐用资产(不包括土地)低于200万泰铢,雇佣员工低于200人的,第一年可获得以下特许优惠: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30%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折旧期限不应少于3个会计年度;建筑物和厂房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25%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每年折旧额不应超过总成本的5%;机器设备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30%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每年折旧额不应超过总成本的25%;合格的风险投资(VC)公司投资于耐用资产(不包括土地)低于200万泰铢且雇佣员工低于200人的泰国公司,所获得的股息收入及出售股份的资本收益,全部免缴法人所得税。
五、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分析研究于经济全球化的形势,借鉴国外税制改革的特点和趋势,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目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不合理,间接税比重过大,负担过重,直接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偏低,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因此,应建立适应国际规范的税制结构,适当降低流转税的比重,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开征社会保障税,逐步建立以增值税、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通过增值税体现税收的组织收入功能,所得税实现经济调控功能,社会保障税起到稳定社会的功能。
(二)增值税方面,泰国实行7%的低税率,易于实现出口退税,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出口的积极性。我国由于增值税率较高,退税率变动频繁,且拖欠退税款的情况比较普遍。
另外,我国现行不规范的生产型增值税,与世界上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存在差距,存在重复征税和税负失衡的问题,不利于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让国内产品完全以无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固定资产投资。目前,我国已在辽宁开始尝试转型,采取对机器设备投资进行抵扣的作法,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应尽快在推广,最终实现全部新增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
(三)消费税的征收有较强的时效性,并反映国家的消费导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调整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和征收范围,对护肤护发品、化妆品等普通消费品停止征税,提高奢侈品、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的税率,并通过消费税调节达到保护资源和环境的目的。
(四)按国际规范完善所得税制。多年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内资企业负担沉重,妨碍了内外的公平竞争,因此,应尽快研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使大家站到同一个起跑线上。
另外,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许多新生的所得项目未列入个税的征税范畴。因此,应逐步扩大个税征税范围,实行适度的超额累进税率,减少累进税率级次,建立规范、严密的个人收入监控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体系,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五)目前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统一性,不符合公平原则,且变动频繁,稳定性差,透明度低,不利于操作和执行。应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单独立法,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从区域优惠、直接优惠向产业优惠、间接优惠转变,通过优惠措施达到鼓励对中小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知识经济产业以及能源、资源行业投资,鼓励对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的目的。
可以。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泰国红宝石的价格一般在每克100-300元之间,绿色蓝宝石还算可以,按成色,约3000-10000泰铢左右,也便是600-2500左右人民币一克拉,所以3000块钱在泰国可以买到一颗宝石。泰王国简称泰国,首都曼谷,位于中南半岛中南部,属热带季风气候,地势北高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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