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去商店改变。 要进行旧的交易,首先需要带证书购买中国黄金,发票购买信息等。 到达商店后,选择新款式支付费用和差额(根据当天的金价)。
如果不是中国黄金的黄金:收取8元的折旧费,现场黄金检验(用机器测量黄金含量来衡量),根据测得的纯度,再扣除1%的损失。
如果是中国黄金的黄金:收5元。
扩展资料:
1、消费者购买新商品时,只能用同一品牌或同一厂家生产的旧商品折价。
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回馈和稳住老顾客,并吸引新顾客。
2、消费者购买新商品时,可以用任何一种品牌的同类旧商品进行折价。
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商甚至推出住房的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买新商品房时,原有旧住房可以折抵一部分价款。
任何品牌的同类旧商品均可折价换新商品的做法目前最为普遍,它能吸引所有拥有旧商品的顾客购买新商品,促销效果最好。
3、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只能用竞争品牌的旧商品折价或兑换新商品。
4、消费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用任何品牌的同类旧商品折价购买新商品。一旦超过了这一时间的界限,就只能用同一品牌的旧商品折价来购买新商品。
这种做法能刺激广大消费者在这一时间内尽快购买,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优惠了老顾客。
-以旧换新
直接去门店换。以旧换新首先需要带上购买中国黄金的证书,发票购买资料等。到达门店后选择新的款式缴纳工本费及差价(根据当日金价)。
如果不是中国黄金的金子:收取8元折旧费,现场验金(是用测黄金含量的机器测),按照测出的纯度折钱,再扣1%的损耗。
如果是中国黄金的金子:收取5块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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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首饰以旧换新就是把旧金饰交给金店,从而折扣一定价款,起着折价作用。
参考资料:
黄金首饰“以旧换新”调换规则:
一、凡在中国黄金旗舰店、各直营店、授权加盟商处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凭有效销售凭证),收取工费(含损耗、折旧)10元/克;
二、非上述各店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凭有效销售凭证),收取工费(含损耗、折旧)15元/克;
三、非中国黄金产品(千足金999):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20%,按当日首饰金价的3%收取损耗费、8%收取工费;
四、非中国黄金产品(足金990以上):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30%,按当日首饰金价的3%收取损耗费、10%收取工费。
五、注意事项:
1、足金990以下,不属于调换范围;
2、黄金经熔化检测后,黄金饰品不能再恢复原样;
3、黄金首饰“以旧换新”调换操作流程:
(1)检测
(2)称重
(3)调换
扩展资料
黄金首饰的选购方法:
1、要有正规的税务发票,标明:饰品名称、成色、重量。以便日后查询;
2、根据各人年龄、气质、体形及购买动机进行选购。目前商店所售饰品多为深圳、广州一带的首饰,其特点是款式新颖、美观大方,但纯度不一定很高;还有浙江生产的饰品,款式比较传统化,但含金量相对较高;
3、应仔细检查饰品有无毛刺、链身是否平直、搭扣、接头、耳夹等是否安全。为了使手链的搭扣、耳环的接头、耳头等部位更牢固,这些部位的成色要低些;
4、首饰的佩戴时有时会变白,这是因首饰与化妆品、洗发液、洗洁精或摩丝等相接触时,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在佩戴过程中也应少与化妆品接触,一旦发生,可凭发票要求商店解决。平时存放首饰时,最好用柔软的布,把每件饰品分开包装,以免相互摩擦,造成损失。
参考资料:
一口价黄金回收有两种方法,一是按克回收,二是以旧换新。
1、按克回收
只要是黄金都具有回收价值,一口价黄金基本都是由3d硬金工艺制作的,主要用于赠礼和佩戴,看起来精致立体,但重量其实很轻,手工费较贵。
一口价黄金与普通按克售卖的黄金回收的时候都是按克回收的。普通的黄金首饰在售卖以及回收的都是按照克重计价的,所以这类的黄金首饰相对价格还是比较透明的,但是一口价黄金在回收时的折损会非常大,基本会亏30%~50%。
2、以旧换新
购买者可以携带旧金饰前往金店,重新更换一个新的黄金首饰,旧金饰可以抵一部分的钱。但由于一口价黄金的手工费过高,回收价格便宜,需要额外补的差价会比较多。
黄金回收注意事项
1、提供票据
一般购买的黄金都有票据,这是对黄金证明的作用。回收时一定要带上,这同时也是考验黄金出售商的时刻。
2、提前称重
不良商家会通过吃称重、吃纯度来间接克扣你的价格,所以在回收之前一定要对实物黄金做一个称重和纯度检测,这样你心里也就会有底。
一般每个地方都会有国家认可的黄金检查机构,但是检查需要一些费用。比如:数量大的情况下可以先去检查一下,数量小也可以到当地黄金销售门店进行称重一下。
3、了解金价
黄金回收是根据国际实时金价而定的价格,在中国一般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价格为准。当然回收商是要收取一些手续费的,每家的收取费用及方式略有不同,这就需要你自己进行货比三家,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商家进行交易即可。
黄金以旧换新收重和现重的意思如下:
收重:以旧换新时收到黄金时一开始的重量。
现重:黄金经熔化后的重量。
相关知识:
黄金首饰“以旧换新”调换规则:
一、凡在中国黄金旗舰店、各直营店、授权加盟商处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凭有效销售凭证),收取工费(含损耗、折旧)10元/克;
二、非上述各店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凭有效销售凭证),收取工费(含损耗、折旧)15元/克;
三、非中国黄金产品(千足金999):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20%,按当日首饰金价的3%收取损耗费、8%收取工费;
四、非中国黄金产品(足金990以上):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30%,按当日首饰金价的3%收取损耗费、10%收取工费。
五、注意事项:
1、足金990以下,不属于调换范围;
2、黄金经熔化检测后,黄金饰品不能再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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