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黄金首饰能过海关吗

假黄金首饰能过海关吗,第1张

过不了。假黄金首饰不能过海关的原因是因为海关对贵金属的进出口有严格的监管和限制,贵金属如黄金在国际贸易中属于特殊商品,其价值较高且易于伪造,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防止走私假冒伪劣商品,海关在进出口过程中会对贵金属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

外国黄金100克一般能带回来中国的。但是需要向海关申报。

一般来说,如果携带不过50克的黄金及其制品,不用特地向海关申报的。但是超过50克就必须申报了,瞒报或者用其它方法逃避海关监管的,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如果携带黄金及其制品200克左右,海关一般视为自用的合理的,检查后放行。超过200克就会当做进口货物,要交税了。

不能过海关,出入境黄金管理很严格,50克黄金以上非制成品即算做走私,个人携带的制成品黄金首饰一般不包含在内,但是数量过大也会进行检查。

佩戴黄金首饰入境要称。

按现行海关规定,旅客携带黄金及其饰品出入境有以下五项规定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入境应向海关申报,境内居民短期出境携带黄金及制品每人每次限十五点六克,迁居海外的限三十一点二克超出限量的,须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

黄金介绍

黄金是化学元素金的单质形式,是一种软的金**的,抗腐蚀的贵金属,金是较稀有较珍贵和极被人看重的金属之一,国际上一般黄金都是以盎司为单位,中国古代是以两作为黄金单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金属,不仅是用于储备和投资的特殊通货,同时又是首饰业电子业现代通讯航天航空业等部门的重要材料。

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2021年中国居民出境旅行携带黄金的数量限制是50克,也就是说每人最多可以携带50克黄金离境。此外,如果需要携带更多黄金或其他贵重物品出境,需要向海关申报并获得批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出境前查询相关规定,以确保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

1、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受限制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能提供证明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许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限额: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放行,超出限额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项规定:一、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入 境应向海关申报。 二、境内居民短期出境携带黄金及制品每人每次限156克,迁居海外的限312克,超出限量的,须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 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

如果被查到并没没收,是指被“充公”了,在被没收的那一刻,那些物品就已经是“公”的而不是“私人”的,所有权已经在那里被剥夺,因为海关没有责任为其所有者保存被查处的物品。

——走私: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下列行为之一属于走私行为:(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3)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4)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5)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定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用于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或者将特定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的货物擅自运往境内其他地区的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黄金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物品,旅客携带出境黄金饰品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免予验核签章;携带金银及其制品出境,海关凭原入境时的申报单查核放行。凡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登记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携带出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登记。

第二十六条 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wu/481923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8-27
下一篇2023-08-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