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禁止开采的政策

和田玉禁止开采的政策,第1张

法律分析:历年和田玉禁止开采的政策如下:

2007年10月,当地政府颁布和田玉禁采令,全面撤出各种大型机械设备;

2011年8月,当地政府再次下令,并且关闭了和田玉矿区中重要的源头玉龙喀什河料场,严令禁止在该地采挖玉石;

2014年,当地政府又实施了更加严格的玉石禁采令,使得该年份的新疆籽料产量骤降为0;

2017年8月,和田所有矿区再次接到通知全部停挖,但时间持续的并不长;

2018年4月,当地政府开始严抓非法矿场,关闭了一部分料场,并且严令禁止人工采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分析:1、地质勘察 。2、可行性研究阶段,申请划定矿界。3、安全预评价 。4、申领采矿许可证。5、设计阶段。6、设计审查并进入建设期 。7、基础建设阶段。8、安全验收评价。9、验收审查。10、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入正式生产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新疆和田县

 和田县位于和田地区中部,距和田市中心约1、2千米。东经78度至80度30分,北纬34度22分至38度27分。东与策勒县、洛浦县、和田市交界,东南与西藏自治区相邻,西南与印度实际控制区的克什米尔为邻,西与皮山县、墨玉县相连,北入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与阿瓦提县接壤。东西宽21至150千米,南北长500千米。总面积40300平方千米。

 和田县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所辖的一个县。和田县位于塔里木盆地以南,以盛产玉而著名,位于和田县黑山南汗尼亚依拉克河上游雪线附近,海拔5000米左右。此地段的河谷中为数千年来拾玉的主要地区之一。产出极著名的羊脂白玉、墨玉和玉。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wu/491551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8-28
下一篇2023-08-2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