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一 不开回购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的银行只销售金条,不提供回购业务。据中国工商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出售的金条没有开通回购。也就是说,金条买到手里,只能通过其他的渠道变现。工作人员表示,在该行购买金条,投资者可以选择提取金条,也可以选择暂时在银行保存。目前保存不收取费用。 总体来说,金条可以分为投资金条和纪念金条两种类型,很多银行销售的金条属于纪念金条,用于收藏。据交通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该行出售的世博会题材金条就属于纪念金条,这种类型的金条,银行同样不提供回购。 类型二 支持回购 是否“开通回购”的问题,中国农业银行的答复是:“我们支持回购。”投资者在该行购买投资金条,购买的时候要收取98元/克的手续费,回购则要收取08元/克手续费。工作人员表示,昨日就有投资者在此回购了部分金条。 支持回购的银行都表示,在办理回购时,只认自己银行发行或代理销售的金条或金币。来自其他黄金卖场、典当行等渠道的黄金一律不给回购。 此外,部分银行能办理黄金回购业务的网点数量极少,据农行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沈阳农行只有一个网点可以办理回购业务。 类型三“不提取式”回购 所谓的不提取式回购其实就是银行内的代保管业务。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代保管业务就是投资者购买了投资金条之后并不提取,将其保存在银行内。银行代保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保管期间,投资者可以选择逢高卖出获得收益。和纸黄金的区别就是,投资者确实持有黄金,并且随时可以提取出来。代保管黄金一旦提取,银行方面就不再提供回购的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的个人实物黄金与投资金条有相似之处,又有较大的差别。个人实物黄金买卖最低按照1手(1000克)进行操作,如果投资者要求提取,则需要交纳包括提取费、回购手续费等多项费用。一旦提取也不能回购。个人实物黄金主要是针对不提取黄金的投资者。 类型四 提取式回购 同样是黄金销售单位,金店的规矩相对少一些。中兴金店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店一直可以做黄金回购。按照2元/克收取回购费用。金店不提供保存黄金的服务。 萃华金店工作人员也表示,可以回购,该店也不提供保存黄金的服务。只要在工作日的9点30分-15点30分,都可以到金店回购。回购时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农行的回购同样是提取式回购,他们表示不为投资者保存黄金。 商报提示>>> 必须有收据 无论是银行还是金店,都规定了在办理黄金回购业务时,必须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还必须带齐当初的购买单据、发票等资料。另外,销售凭证上的编号必须与要办理回购的金条或金币编号一致。实物黄金的包装应当完好,黄金不能有划痕或破损等,如果黄金上出现破损,就不能变现了。 相对于银行来说,金店对黄金回购丢失发票的问题上有一定的变通,那就是可以选择在柜台兑换黄金首饰。“不过黄金首饰不算是投资品,未来再想变现,收益不会高于投资金条,这样做很不划算。” “我卖我回购” 黄金销售机构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不会接受其他机构销售的黄金,即便是黄金的说明书上盖上银行的印章也不行。“这是一个规矩,各家银行、金店都只回收自己制作和销售的金条。”业内人士张先生表示,如果购买实物金条,最好提前了解是否可以回购等问题,买金条也最好在一个销售机构购买,留好收据是能否以最高价格变现的基础。持有标准金条(锭),如急需变现或认为已有可观盈利不想再持有黄金时,可由本公司指定银行网点按上海黄金交易所即时报价全额回收,本公司仅收少许手续费,其他回购价都 在10元以上,一般来说是当作加工费的
一、实物黄金回购方式:
1、回购地点:建行分行营业部
2、回购范围:成色在99%及以上的黄金进行回购,还可以对其他商业银行、黄金企业发行的投资类黄金产品以及首饰类、摆件类等足金及以上黄金制品进行回购。
3、代理回购价格:
建行金投资金条:以回购当日实时报价定出基准价,并以基准价减去2元/克作为产品的回购价格;
建行金非投资金条产品(贺岁金条及金章产品):以回购当日实时报价定出基准价,以基准价减去5元/克作为回购价格;
非建行所销售实物黄金金条产品:以回购当日实时报价定出基准价,以基准价减去5元/克作为回购价格。
二、实物黄金回购流程:
1、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行借记卡、实物黄金及配套证书到分行营业部回购柜台,出示相关证件和凭证(客户单笔回购量超过1000克,或者单日内累计回购量超过1000克,则需要通过回购服务专线提前二个工作日预约)。
2、乙方经办人员向客户说明实时回购价格和相关事项,双方同意后,客户签订回购意向书。
3、乙方经办人员进行实物黄金检验,鉴定实物黄金重量和质量。
4、实物黄金鉴定无误后,客户填写回购确认书,回购确认书要显著标明回购重量、品种成色、交割价格、转账金额等要素。双方进行实物交割。
5、实物交割完毕后,乙方将回购款项全额转账支付到客户建行借记卡账户,不直接支付现金。
三、建行实物黄金投资金条回购标准:
1、实物黄金外包装、规格、标示等外观完好无损;
2、实物黄金外包装符合防伪要求;
3、实物黄金证书与实物一一对应,并且符合防伪要求;
4、实物黄金重量、成色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如不符合以上任一条标准,按照基准价减去5元/克进行结算
具体详情可到当地营业厅咨询。
中国银行买的金条可以回购,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或指定的其他机构,不能私相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银储备;负责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国家物价主管机关制定和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以下统称经营单位),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监督本条例的实施。
第五条 境内机构所持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留用的原材料、设备、器皿、纪念品外,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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