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是个典型的庞氏骗局,其实就是以拉人头的方式做的传销,首先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在商业分销的角度来讲,直销是一种分销模式,它有三个特点:一、有明确的目标客户群体,二、没有中间销售环节或尽量少的中间环节,三、可以度量的销售效果。
1、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销售行为,他销售的是企业的产品,目标是建立忠诚的客户体系;非法传销是一种以拉人头为手段敛财的行为,销售的是一种机会。
2、多层次直销不允许有高额的入会门槛;传销第一步就告诉你有一个高额的入会门槛或等值的高额产品。
3、多层次直销在教育中会宣扬劳动才会得到收获的辩证的观念;非法传销的教育中强调运作起来很简单,只要拉人头就可以,
我问过他们可不可以直接买黄金,回答是不可以,他们做的是推广,不是黄金销售
瑞士黄金不是黄金。是一个投资产品。名字叫瑞士黄金。
这个是骗人的,说白了在国内属于非法集资项目。打着国外的旗号来国内诈骗。利用的就是贪心作怪,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是骗人的但是还是会去做,就是因为目前有利可图。但是都没想过这个卷钱跑的时候你到哪里哭去?找谁投诉?
是否是传销一定要把握几个点:有没有产品(黄金),有没有标准,是不是自己定价(伦敦交易所金价),是不是拿人头奖(不是,均富,协同出局才有奖金) 瑞士黄金不是传统的直销行业,结合了市场倍增的原理,受《国际互联网公约》保护,三层结构七人出局,两两复制,均富制度,其实已经规避了相关法律风险。十下レイ言zcc229zjy
第三帝国军队通过各种手段聚敛的巨额财富仅黄金就达三四百吨。除去法西斯党魁埋藏的部分黄金外,余下的巨额财富的流向仍然是个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40年后,这个历史之谜才为瑞士《二十四点钟报》等报刊所披露。据报道:1941~1944年,总计有350吨纳粹黄金悄悄地流入瑞士国民银行,折合17亿瑞士法郎,其中70%的黄金(约12亿瑞士法郎)由瑞士国民银行买进。
这笔巨额黄金在战争期间为纳粹德国发挥了很大作用。一是向葡萄牙购买战略贵重物资——钨,它是军火工业,尤其是飞机制造工业必不可少的材料。当时,出于国际舆论的压力,葡萄牙政府不愿接受纳粹德国这笔不义之财,除非通过瑞士银行转手成交。这是当时瑞士国民银行副董事长罗西在秘访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之后所拟的内部通知中承认的。二是纳粹用于支付从瑞士购买的工业设备。瑞士历史学家韦尔纳·兰斯在其著作中指出:“当时,80%的瑞士精密仪器工业,70%的电力工业,60%的军火工业都是为德国人工作的。”另一位历史学家克莱斯也揭露,由于当时瑞士向德国的设备、能源输出非常重要,以致纳粹曾计划为瑞士提供专门用于军事安全的保护措施。鉴于这些理由,有人把瑞士称为“第三帝国黄金的中转站”。
战争爆发前,1938年德国的黄金储备不超过122亿瑞士法郎。然而,在战争期间纳粹黄金却源源不断地流向瑞士,引起盟国的高度警惕。它们怀疑德国的黄金是从被占领国波兰、比利时等掠夺来的,有些黄金还可能是来自纳粹集中营的被害者遗物。于是,盟国向中立国瑞士、葡萄牙等发出警告,但当时盟国忙于战争无暇顾及此事,同时纳粹黄金的流动又非常保密,几乎无人知晓。战争结束后,盟国经过与瑞士的谈判,达成了华盛顿协议,瑞士同意拿出25亿法郎的黄金补偿盟国,美、英、法盟国则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瑞士战时购买纳粹黄金一事。
目前还没有人能够作出令人满意的解答——为什么瑞士国民银行为首的金融界要购进这批沾满被占领国人民鲜血的“不义之财”?有人猜想这或许纯属业务交易,无政治动机,或许还有人认为瑞士银行对购进德国黄金有自己的辩解,他们轻易地相信了纳粹德国的“保证”,但这些看法难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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