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不能超过20千克。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核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关法条:
第六十二条 行李是指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个人阅读的书籍、残疾人车和其他旅行必需品。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档案材料等贵重物品和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
托运易碎品、流质物品或以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在包装表面明显处贴上"小心轻放"、"向上"、"一级放射性物品"等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六十三条 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包裹也可使用领取凭证的传真件领取,约定内容应记载在包裹票记事栏内。收货人要求凭印鉴领取包裹时,应与承运人签订协议并将印鉴式样备案。经约定凭传真件或凭印鉴领取时,收货人不得再凭领取证领取。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一、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入境应向海关申报。
二、境内居民短期出境携带黄金及制品每人每次限156克,迁居海外的限312克,超出限量的,须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
不可以携带超过50g。
携带50克以上黄金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海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按规定予以征税放行。此外,由于黄金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资源性物资,携带黄金出境的规定更为严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50克黄金以上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
从澳回杭州可以带黄金,但是需要遵守中国海关的规定。根据中国海关规定,旅客可以携带黄金首饰或者金条,但需要按照规定的上限限额申报。黄金首饰限额为500克,金条则是150克。如果超过了上限限额,需要向海关进行申请审批,否则可能被没收或者处以罚款。
在携带黄金时,还需要注意黄金的品质和真伪。如果黄金质量不符合海关规定,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者被处以罚款。同时,为了避免黄金受损或丢失,建议旅客将黄金放置在手提行李内,并妥善保管。
总之,携带黄金回国需要遵守中国海关的规定,申报限额、注意品质、真伪,并妥善保管。
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
1、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受限制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能提供证明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许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限额: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放行,超出限额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项规定:一、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入 境应向海关申报。 二、境内居民短期出境携带黄金及制品每人每次限156克,迁居海外的限312克,超出限量的,须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 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
如果被查到并没没收,是指被“充公”了,在被没收的那一刻,那些物品就已经是“公”的而不是“私人”的,所有权已经在那里被剥夺,因为海关没有责任为其所有者保存被查处的物品。
——走私: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下列行为之一属于走私行为:(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3)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4)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5)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定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用于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或者将特定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的货物擅自运往境内其他地区的
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
1、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受限制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能提供证明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许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限额: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放行,超出限额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其中很重要一项便是取消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
按照此前规定,携带50克以上黄金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按规定予以征税放行。携带50克以上黄金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
取消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意味着今后个人携带黄金及制品出入境,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再需要央行发放的准许证。由此一来,黄金不再被当做货币来对待
10g的黄金可以带几件的,一般不会检查。不放心的话,自己打印一张商业发票,注明金额(美元),机场海关计算关税用。1000g以上大批量的需要黄金进出口许可,有专门的公司代理报关。自己千万不要带,进出国家的海关都会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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