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和订亲是一回事吗

订婚和订亲是一回事吗,第1张

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提亲是男方带着礼物到女方家表达想要娶他们女儿的愿望,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方父母和本人一同前往女方家中,向女方父母说出结婚的想法,同时也是双方父母见面的一个正式场合。订婚则是把婚事定下来,即男女双方约定婚约,是结婚的前奏。

2、流程不一样:提亲相对而言比较简单,男女双方家人一些商量婚事,彼此了解。男方提亲时所带的礼物也相对简单,通常是一些伴手礼,比如茶叶礼盒、水果等等。订婚则相对复杂,需要进行举办订婚仪式、订婚宴等。同时,男方在准备礼物上要稍微贵重一些,以显示男方的诚意。一般在订婚中,男方会准备聘礼、聘金以及订婚戒,而女方也会根据习俗进行回礼。

3、所处的环节不同:提亲是订婚前的一步,也是双方家长第一次正式见面,主要是男方表达迎娶女方的意愿。订婚是结婚前的一个重要流程,也是男女双方达成婚约的仪式。一般而言,男女双方相处一段时间便会奔向婚姻的殿堂。无论是提亲还是订婚都是结婚前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可忽略。。

基本是一个意思。

如果说要细分两者的关系的话,就要先从规模上来说,一般的地区之所成为定亲,是因为双方确定为亲戚关系了,选一个吉日来下聘书同时告知亲朋好友家有喜事,从定亲之日后两家人就是亲戚关系。但是这个定亲一般来说规模可大可小,有的简单主义的都是小型的家庭聚会般定亲,这样既能确定关系,又不会有太多人嘈杂,场面相对来说比较温馨些。大多数的地区在定亲当天准新郎是不上门的,会有媒人或者见证人带着聘礼前去女方家,完成定亲仪式。

提亲和定亲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不可以一起完成的。

提亲:指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媒人联系双方家长或男女青年。并查明双方年龄、工作职业、生辰八字、工作能力、经济条件等,牵线提议结亲。

男方带着礼物到女方家表达想要娶他们女儿的愿望,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方父母和本人一同前往女方家中,向女方父母说出结婚的想法,同时也是双方父母见面的一个正式场合。

定亲:是双方身体状态、工作能力或职业条件对等或认可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订立的婚约。

通常是男到女家。去时需带上烟酒、猪肉、果馅以及给女方的衣物等。为图喜庆和吉利,所带的礼品均为双数,视情况不等。而女方则送男方一双"稳跟鞋"和一条裤带,意喻着这桩婚姻将男女双方牢牢系在一起。

定亲的仪式一般很简单,在媒人的主持下,参加定亲的有男女双方及双方的家长和一些亲人。大家在一起喝喝酒,吃吃饭,拉拉话,认认亲,定亲的仪式就算完了。再以后就是结婚的事了。各地也有自己独特的定亲风俗。

是。

定亲和订婚是一个意思。一般来说,定亲就是女方同意了你的求婚,女方家长同意了你娶他们女儿,之后开始张罗好一切事情,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宣布你男方和女方的关系。订婚是两个人的仪式,也是正确确定结婚,将登记办酒摆上日程。

订婚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于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订婚是在结婚前,举行个仪式来证明双方的恋爱关系,表明确定双方的关系向婚礼迈进了。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约定,以证明双方的关系,这种约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订婚礼节一般是男方下聘礼,男方父母、媒人带着新郎去女方家订婚。然后女方回礼。具体送什礼品,根据每个地方的风俗而定。

首先很高兴回答LZ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LZ有用:

首先订婚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我国只承认法律婚姻,也就是领取结婚证才叫做有婚姻关系,订婚仪式就算举行100次,从法律上来说你们还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个体。

其次从风序良俗的角度上来说,订婚是结婚的前件,代表着双方家长对一对新人的承认和祝福。在我国的普遍风俗中,一旦订婚,除非出现了极其特殊的意外(比如一方重伤、死亡、犯罪或者其他家庭出现极大变故的情况),否则婚姻不可取消。也就是说,如果是恋爱关系,那么双方只要“处不来”“没感觉”就可以直接分手,而如果已经订婚,除非双方都同意,或者一方发生了非常巨大的足以影响婚姻的变故,否则结婚的进程就不可取消,订婚双方中的一方单方面解除婚约对另一方是极大的侮辱和伤害。单方面的退婚可能导致两家人反目成仇。

最后,对你个人来说,订婚意味着你们已经确认了恋人和未婚夫妻的关系,也就是说不仅要像恋人一样相处,还要共同为未来的婚姻生活做好心理建设和准备。虽然相亲或者是父母牵线的婚姻并不会像自由恋爱那样有趣,但既然已经发展到订婚的阶段,说明双方从人到家庭都没有什么对方和对方家庭无法接受的怪癖。这是极好的现象,婚姻毕竟不是儿戏,也不像某些幼稚的小白以为的那样“是我和他/她之间的事情”。婚姻的意义就是两个家族的联合,因此由于结婚被生拉硬扯到一起的除了两个人,还有你们背后的家庭,从近亲的父母姐妹,到远房的表哥堂嫂,都由于一段婚姻而被拉到了一起,成为了“亲家”。因此一段婚姻,家人的承认和祝福是极其重要的,而这一点你们已经拥有了,因此完全应该怀着自信和感激去经营你们之间的感情。

个人觉得你并不是想问一个法律问题,而是问一个个人的情感问题,即:我和她/他还不是很熟,这就要“被婚姻”了,真的没有问题么?我们应该如何相处?现在还不熟,万一以后没法相处怎么办?……之类。

我个人的看法(只是基于个人,可能和很多大众对你的建议和认知都不同),爱本来就是一个动词,它代表着很多爱的行为,比如关心对方,互相信赖,互相负责……亲情、友情、爱情,都是爱,都必须具有这些共通的行为,如果做不到,那么就无所谓“爱”了,就好像你说你爱你的母亲,但是你既不关心她的生活,也懒得和她联系,更不愿意给她帮忙,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不会给她出主意……那么你对目前的“爱”在哪里?

常常听见很多人吹嘘的所谓“爱情的感觉”,我从来没有真正见过,很多摆出“前辈”姿态教训我的人都说“首先要有爱的感觉”……然而这些“前辈”们都没有获得什么真正的幸福,他们所谓的“爱的感觉”也像天上的云彩一样琢磨不定,基本上如果天气很好心情很好也没有什么生活压力,那么他们还可以有很多“爱的感觉”,而只要其中任何一方面出了状况,尤其是现实和经济上的,“前辈”们就会跑来对我吐槽“真不知道和他/她在一起有什么用”“离婚好了”“烦死了,根本无法交流”……说白了我认为这些“前辈”就是一帮妄想依赖某种荷尔蒙分泌获得的脑部刺激来决定和支持自己终生行为的存在——和草履虫从质上面没有太大区别。

真正幸福的婚姻并不需要这种莫名其妙的“爱的感觉”,不论被诗人和文人吹嘘了多少遍,“爱情的感觉”这个东西就像鬼神一样只是个“也许有”的存在——很多以为自己被“电”到的人其实只是荷尔蒙刺激正线粒体给了他们自己一个自我欺骗的假象罢了,你要靠身体里面激素给予的假象来活一辈子,也太可悲了。真正幸福的婚姻就是互相信赖、扶持,某种意义相当于有身体关系的朋友,不过比朋友更可靠,更私密,更具有独占性——你一般不会太希望自己的老婆/老公睡到别人的床上去,朋友的话,则不一定……谁上大学还没有个舍友什么的,对吧。

我对你们的建议是,你现在可以经常找机会去和对付逛逛街,买点东西,周末去超市给家里买储备食物,或者一起去爬上,泡咖啡吧,聊聊天,说说工作,把你对周围人和事的吐槽都吐槽给对方听……平时没事给对方发个短信“早上好”“中午好”“吃了没”“注意加衣服”“注意喝水”“看到挺有意思的**/电视剧/漫画/小说/新闻……”间隔2-4天给对方打个电话,没有特殊情况不用超过半个小时……交流你们的生活、工作、三观……让你们逐渐熟悉起来。如果有房子,那么一起去看房子的修建,一起去逛建材市场,一起在网上查装修资料,看看是你喜欢的白色好还是我喜欢的米色好……爬山逛街的时候,没事牵牵手,如果对方送了你什么礼物,可以亲亲以示感谢……

别上床,从感情上来说你们现在上床也没什么感觉,强迫自己万一性冷感就太丢脸了。从法律上说你们也还没有婚姻关系,如果发生性关系,从法律上来说属于“通奸”……也不是什么好事……再退一万步说,万一最后实在实在成不了,没上床至少你们都有退步,如果发生了关系,估计双方家长就算用绑的也要把你们绑做一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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