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钻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什么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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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钻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什么依据呢?

裸钻代表永恒不变感情,结婚时买钻戒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表达爱意的形式。当夫妻之间感情不和而选择离婚,结婚时卖的钻石戒指要怎么切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是财产老婆提出离婚老公欲要回钻戒玉镯子2013年,石女性和缪先生步入婚姻的殿堂,可结婚不上2年却闹冒了离异。石女性诉称,两人在一起日常生活才知道彼此三观不合,经常吵架,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因此,她提出离婚。

法庭上,缪先生同意离婚,但他提出,结婚时妈妈赠给石女性一只使用价值几万元的家传玉镯和一枚使用价值3000多元的蓝宝石戒指,规定石女性退还。而石女性觉得,镯子和钻戒归属于个人财产,不该退还。云南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性有关“结婚钻戒仅仅是交到女性存放,并不是赠予女性”的主张,并不符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性无法质证确认将镯子交到女性拥有时双方约定为存放关联,因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老婆规定老公退还钻石戒指张女士是云南省大理人,2012年,追刚见到了同乡王先生,两个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并且于2013年初备案结婚。办婚礼前,王先生赠给新娘子一套饰品,主要包括钻石戒指、金项链等。一开始,两人感情还行,日常生活一段时间后,便闹起离异。张女士诉称,因为结婚前共处时间很短,轻率结婚,彼此对彼此的性情、家中家庭环境、生活方式等掌握不足,造成结婚后经常吵架。

加上老公对父母过分依赖,唯命是从,对自身欠缺关怀,两个人一直处于两地分居情况。因此,她提出离婚。除开规定分割房产外,张女士还提出,让丈夫退还送自己的戒指和金项链。大理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婚前购买的饰品应视作婚前赠与,归属于女性个人物品,应当由男性返还给女性。因此,法院判决书男性将钻石戒指、金项链等饰品退还女性。

是商家营销措施,黄金珠宝店的利润是相当高的,国内金价今日:

国内金价    38069    38070    37651    而首饰金价各个黄金首饰销售商金价都在500元上下。商家为了拉动消费,让利送玉镯挤占了自家的利润空间。但是送玉镯不可能是极品高货,因为“黄金有价玉无价”,好的玉镯价格高于黄金多少倍,既然是赠品,我们不必要纠结于玉镯质量,毕竟不是天天都会送玉镯的。

只要自己需要的、必须购买的,乐得多一件是一件,何乐不为!如果不是必须购买的,那也不必要为了玉镯而去购买钻戒,毕竟现在黄金价格正在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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