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了不能退。
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2、定金是不能退的,交付方违约不能要求对方退换定金,而收款方违约的,要双倍赔偿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支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现在不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是不能退还的。“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家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多余的部分。
三、退定金的最好办法
定金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不退回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应该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存在拒不退还定金的情况,可以选择向被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退,因为老凤祥有三包规定:包修、包换、包赔。你购买钻戒的时间在三包时间内并且不是出现人为的质量问题是可以退货的。而且钻戒未改过指圈,未刻过字,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是可以办理的。但针对珠宝这种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无质量问题,售出后很多商家未提供退货服务。不过万事好商量,每个品牌的售后服务也不一样。
法律分析
老凤祥的钻戒应该是可以换款的,但应该会有一个时限要求的,毕竟不比黄金,改造起来是比较容易的,钻戒一旦成型,后期基本上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了,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定做的钻戒,通常是不能换款的了,无论在哪家首饰店,珠宝类物品在售出之前尽可百般挑选,选不中也没关系。一旦售出,很难退换因为珠宝首饰属于贵重物品,售出前都有严格的鉴定手续,如成色、重量、款式等。物品出店后再退,牵涉到物品是否被调换,是否有损坏都需要重新辨认或鉴定认证。这是件很麻烦的事,在柜台上处理不了,如果不是质量问题都不给退换。如果一定要退,需要保留发票、原包装、首饰上的小标签等,而且戒指没变形、没改动尺寸,没有脏污等情况发生。如果对方承诺了无条件退货就可以退,否则商家只有在有过错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时候才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否则就不能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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