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不与公安局网络监控联网 公安局说要罚款 法律有这条款么!

珠宝店不与公安局网络监控联网 公安局说要罚款 法律有这条款么!,第1张

从法律理论上讲,公安局应该是没有权利罚款的。

但是,行政法规本来就是杂乱无章的,可能存在地方性法规对这方面有规定。公安局也可能专门针对珠宝店的安全工作发布文件。

其实与110联网没什么坏处,可以加快出警速度。

珠宝店没有监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

1 寻找目击证人:可以询问珠宝店周围的商店或附近的街道,看是否有人看到了发生的事情。

2 寻找证据:可以搜索珠宝店周围的环境,看是否有可能收集到有关的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

3 寻找可靠的证人:可以询问珠宝店的员工,看是否有人看到了发生的事情,或者有人知道有关的情况。

4 寻找可靠的证据:可以搜集珠宝店的账单、发票、凭证等,以及珠宝店的相关记录,看是否有可靠的证据可以支持取证。

是胆大妄为。

广东的一个珠宝店被抢劫,店内的监控拍下了犯罪嫌疑人抢劫的全过程。从抢劫经过来看,这个犯罪嫌疑人是胆大妄为,丝毫没有畏惧之心。他拿着枪支和斧头闯进了珠宝店,用枪威胁店内的店员,随后用斧头砸开柜台的玻璃,抢劫了大量的黄金饰品,随后逃之夭夭。这种胆大妄为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在一个遍布监控的时代,他根本毫无可逃,最终会被警方逮捕归案。

在到处遍布监控的现代社会中,抢劫作案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自寻死路,它如此胆大妄为的作案就是挑战法律的底线。根本没有想过后果,在警方介入以后很快就会被警方抓到,而且会面临漫长的监狱生活,虽然这个人的胆子很大,胆子很肥,但最终也逃不过成为阶下囚的命运。

据说这个抢劫案发生在晚上8点左右,当时广场上还有很多人,而珠宝店也在正常营业,周边店铺也在正常营业,这名男子持凶器进入店内以后,把店内的店员都吓蒙了,随后快速的抢劫黄金首饰,然后离开,在他抢劫的过程中,店员已经拨打了报警电话,但在警方赶到现场时,犯罪嫌疑人已经逃之夭夭,店内视频拍下了嫌疑人的样子和作案过程。

警方已经通过监控视频查找相关线索,虽然男子戴着头盔包裹得很严实,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警方利用高科技手段能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而且当地警方也发布通报,要求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并呼吁那些知情群众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破案。侦破这个抢劫案指日可待,等待犯罪分子的是法律的严惩,不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成为他持械抢劫的理由。

、门店均将悬挂公安机关核发的《金银饰品收购置换业备案登记证明》,无此“证明”的市场、门店均属非法回购、置换金银饰品;市民在出售、置换金银饰品时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履行登记手续。

  ●严格要求

  金银饰品必须留存原始图像

  警方已为每家商户发放了“收购置换业务登记簿”,店家将对每一笔收购、置换业务详细登记身份信息和物品名称、品牌、重量、成分、特征等信息。每个商户将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查验出售人提供身份证件真伪。

  金银饰品被收购后,商家大都在短期内进行重新熔铸,影响案件侦破,警方为此要求经营者配备数码相机或用高分辨率手机,对收购、置换的金银饰品拍照,留存物品原始图像信息。

  二手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经营者违反实名制规定,警方将依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对直接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新举背景

  收购点成销赃变现渠道

  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场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张大伟介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金银饰品的收购置换经营活动一直缺乏有效监管。

  特别是部分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小门店和小摊点,在收购金银饰品过程中,不查验任何手续,并且收购价格高,极易成为犯罪分子销赃变现渠道。

  据了解,2008年3月,警方查破了刘某系列盗窃案,刘某自2003年9月至2008年2月,先后入室盗窃、抢劫、强奸148起,盗窃的金银饰品全部销往了西城一家金银饰品收购置换小门店。

  试行点未发销赃案件

  针对此类情况,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从本月起,将全市从事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单位纳入治安管理。

  自今年1月开始,警方在西城区部分金银饰品收购置换市场和门店试行上述新措施,半年多以来,参加试点的3家市场和数十家门店未发生收销赃违法犯罪案件。

  ●随警行动

  22家商户“守规矩”

  今天上午,记者随警方对西城广内大街两侧收购置换金银首饰的门店进行检查。

  在众福首饰行,负责人取出实名登记本。记者看到,二手首饰出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首饰名称均详细记录,但首饰的成色记录空缺。而当检查人员要求查看首饰时,负责人表示,“还没来得及买数码相机。”

  检查人员提示,暂时用手机拍照留档也可以。负责人连连点头。

  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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