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传销 没有产品,没有正式的公司,通过人拉人,加入,收取每人加入者的会费(有的通过买所谓的股份来收取)来获得金钱,组成金字塔型的集团,一级一级抽取下面加入者的会费,级别高的抽成高些,级别低的抽的低些,再简单说,就是A作为金字塔的头,拉了B\C\D来入会,B\C\D各自有拉了一些人进来,然后B拉来进来的叫了会费后,比如说30%被B抽成,50%被A抽成,再后面进来的会费,被前面进来的人抽成,
这是种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的组织,最后的金钱大部分部被金字塔顶的几个人获得,造成全国很多家庭家破人亡的非法活动,被国家明令禁止
问题二:什么样才算是传销 传销的其主要特征是:
一是: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
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
二是: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三是: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
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
提报酬。
问题三:什么是传销,怎么辨别是不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问题四:传销到底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传销 传销是以事业为导向,以发展下线为手段,诈取暴利为目的的非法商业活动,就是传销。 目前,传销组织普遍运用的模式: 1异地运作模式(大锅饭、集体宿舍、串体系等)。(不包括: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电话卡、软件等传销组织,这类传销组织多在网上开发客户,也出现一些本地化运作模式) 2加盟费多以:28002900380039004200金额不等(目前,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电话卡等,也出现上百元的加盟费,而以 工程等为诱饵的非法传销组织的加盟费也高到6万或7万每单) 3制度多以五级三阶制(或称为等腰梯形)、双轨制度等为主。 4普遍宣扬所谓的“三商法” 他们的运作模式还是非常相似的,但有不同之处 以下提供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助您 ! 简单的说一下 1、正规的直销公司必须在公司所在地(中国大陆范围)的工商局注册,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和2000万的保证金。 而非法传销组织则是不存在公司,或者是打着其他合法公司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当然了,也有一些传销公司为了增加它的信誉度问题,也出现在当地的公司注册一家小的传统公司,或者虚构注册公司。 2产品: 正规的直销公司产品属于多元化的,并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其公司自己研发生产的,而只有少部分属于代理,或不代理其他公司产品。 传销组织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比较单一,而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三无产品。也有很多非法传销组织会假借其他知名公司的产品(但,其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近年来出现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传销产品,比如:远程教育、集资、 工程、网上店铺、原始股票等等 3、教育系统 正规的直销公司有完善的教育系统,以及教育专家讲师团队等 而传销组织,则只有团队成员组织的培训。 4正规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必须在所从事直销活动的省市,有自己的服务网点(公司办事处、分公司或专卖店),而传销组织则没有。 5有无完善的退货和换货系统。 以上是辨别直销与传销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您! 如果您准备从事直销行业,建议您选择一家适合自己运作的直销公司,这样会增加成功的几率,也会更容易操作市场。 还有什么问题不明白的,咱们继续交流! 倡导绿色直销、倡导理性直销、倡导和谐生活! 免费专业提供:直销行业资讯、传销团队嫁接与转型、直销团队品牌策划、奖金分配制度分析与设计、团队系统建设、教育系统建设等业务。
问题五:什么是传销组织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问题六:什么是传销?都是怎么运作的呢?有几种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征及运作方式: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五、金融传销
这种诈骗方式,一般是某些投资理财公司(一般是贵金属、现货白银、纸黄金等公司),以高点的理财收益广告来冲昏某些人的头脑,并且开始前几个月每月将客户投入的理财资金(每月5%-8%)利润反给客户,等到几个月后客户放心了后,资金就只进不出,等一段时间后,骗足了钱后,这时就联系不上其人,其会将电话拉黑,QQ或者微信等删除并且人间蒸发(这种诈骗以昆明最多,大多以诈骗中老年人为主)。
问题七:传销是什么意思? 记住关键一点,传销绩不以商品交易为目的,而是通过”加盟者”所交的”加盟费”为目的,即所谓的拉”人头”,所拉的人越多,所收到的加盟费也越多,一级一级成金字塔形状递进,钱也被最高级盘剥的越多,越是底层的加盟者越是悲惨,血本无归的结局.
问题八:什么才是真正的<传销> 传销分2种。一种是合法的,一种是非法的。合法与非法的区别在与有无实际产品。么是非法传销? 答:没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 注:所谓的非法传销是某些人一种不严谨的说法,或者是某些传销人员在玩文字游戏,用此来混淆视听。传销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非法与合法的传销的说法。请大家注意不要被上面的说法蒙骗!请打开下面的连接看看《禁止传销条例》。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那么,非法传销的魔力到底在哪里?日前,中央电视台通过对传销培训教材的曝光,彻底展示了传销组织完整的“黑色”欺骗链条。这些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教材编织的链条程序大体是这样的:要把新人骗进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胁迫加盟。 揣摩心理列名单 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这些技法通常是传销教材第一部分的内容。 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五同――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徒、战友等等。”总之,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当然,传销组织对这些人的心理作了充分的分析。 比如对退伍军人分析说:受军人的熏陶,观念有很大改变,回到家乡后,大多不安于现状,想干一番大事业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分析农民说:焦点在于脱贫致富,指望种粮发家不现实,养殖渠道又不畅通,做生意缺乏本钱,他们渴望找到一条门路,能够发家致富,在左邻右舍中扬眉吐气,风风光光。认为下岗干部:昔日春风得意、众人瞩目,一旦下岗门庭冷落,有一种严重的失落感。还有就是对打工者的引诱,深知打工不容易,赚钱太慢,又急于求成的心里。对网罗对象心理的揣度,反映出传销组织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阴暗心理和罪恶本质。
问题九:到底什么是传销 传销本意是指传播式销售。
方式就是卖货给一个人,让这个人再卖货给几个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然后这个人可以找下线提成,无论多少层级的下线都给上一级提成,发展人数多了就能成为百万千万。也的确要想尽方法发展下线,骗到钱了把钱交给传-销头子。
发展系数是2的n次方,n是发展下线层数。
这个事情实际上是被人 卖了还 替 人数钱,一层层的出卖 他人,连同把自己 也 卖了。所有的钱都入了诈 骗头子手中。
最典型的传销公司是安利公司。
罪名在于诈骗罪,因为传销公司声称加入者只要一直做下去一定会成为百万千万。
这个骗术的关键在于混淆了时间概念,在任何时间,钱的总数一定,都是参与者中不到千万分之一的人能得到那个数额。
如果再加上一些条件,成功率就变成0了,例如要自己投入资金发展下线,发展一个人就要消耗自己的一些钱,诈-骗下线的钱却全部是交给了传销公司,去行骗还有长时间不工作也要消耗钱财的,直到彻底无生活费为止。
有人会说可以保留足够的钱等到出局,这条也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匪首发现有人手上有多余资金,会一次性强迫他多买几份,消耗完所有钱财。那样无论如何也到不了能坚持到出局的那天,也就是说即使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了,机会彻底为0。
现在全国各地很少有传销了,原因在于社会大环境都不会轻-信别人。你说的情况没销售任何产品,就不能称为销售,不是销售当然也不是传播式销售了。
所以就发展出了很多伪装成传-销的绑 -架团伙,例如冒充天津天狮的绑-架团伙,不是天-狮员工,也没任何产品,把人关在出-租屋里敲 诈勒 索,轮流殴 打辱 骂折 磨。
为了阻止受害者在案发地报案,绑-匪会押着受害者买火车票离开当地,因受害者经济困难很多人难以返回报案。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绑-架团伙喜欢选择-穷人作-案而不是富人作-案的原因,富人被勒 索后只要还有钱财还是会去报-案,但穷人已经被洗-劫一空跑不动了,即使要报案也是要打工赚 得基本生 活费 之后。等到有路费 后却是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的 事。
如果受害者报案说那是传销,警方一听是销售类案件就不会受 理了。传销-归工-商部门去遣返,相当无罪释放,也就造成了各地黑-道团伙大-肆绑-架。
自诉-案件需要自己准确报-案名,如果报案绑-架就必须立案。实际上这类案件警方也极乐意去办,因为罪-越大罚-款越多。现在抓一个即使以非 法监禁 罪也是罚 款五万以上。
但很多地方以非-法-监禁罪-处理也是不恰当的,本来按绑-架罪可以处死绑-匪。主要是因为受害者没报案说是绑-架,硬说那是传销也让警方在法-理上极被-动。
有一点,你看不懂才是正常的,因为这个诈骗本来就是错的,一个错误的前提无法得到正确的结果。如果是对的就不是诈骗了。
问题十:传销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事? 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 ,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的特性:主要体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 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 营销: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可接受社会监督,产品或服务价格费用符合客观市场行情,投资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自始至终且界定清析;遵行等价有偿及超值服务原则。 组织领导传销罪内容: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
传销,只要缴费都是非法传销!传销本身是传播销售,是厂商的一种自然销售法则,好的产品,自然就会有人介绍它,就像你使用哪种东西好,自然就要像朋友推荐它。比如你吃哪种东西好吃,用哪种东西好用的话,有人问你的时候,你肯定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你的所知!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鉴别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是否属于传销,需要司法机关予以认定。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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